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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engdu Zhimingda Electronics Co., Ltd. —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2025
Apr 24, 2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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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pital/Financing Up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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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简称:智明达
公告编号:2025-010
证券代码:688636
成都智明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成都智明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 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615 号)同意注册,成都智明达电子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1,250.00 万股,每股发行价 为人民币 34.50 元,合计募集资金人民币 43,125.00 万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不含税) 人民币 4,942.38 万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 38,182.62 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 2021 年 4 月 1 日全部到位,并由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验资报告(编 号“XYZH/2021BJAG10184 号”)。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存放银行产生利息收入(含理财收益)扣减 手续费共计 545.98 万元。使用募集资金投入募投项目 37,747.18 万元,其中用于嵌入 式计算机扩能项目 15,747.18 万元,用于研发中心技术改造项目 16,000.00 万元,用于 补充流动资金 6,000.00 万元。同时,为便于公司账户统筹管理,减少管理成本,且根 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第五章第三 节第 5.3.10 条规定,公司于 2024 年 12 月 12 日注销了相关募集资金账户,结余资金 981.42 万元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继续投入募投项目使用,年末用于现金管理的金额 0.00 万元。募集资金存储账户余额为 0.00 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 单位:人民币万元 | |
|---|---|
| 项目 | 金额 |
| 募集资金总额 | 43,125.00 |
| 减:扣除发行费用 | 4,942.38 |
|---|---|
| 减:投入募投项目的募集资金 | 37,747.18 |
| 其中:(1)嵌入式计算机扩能项目 | 15,747.18 |
| (2)研发中心技术改造项目 | 16,000.00 |
| (3)补充流动资金 | 6,000.00 |
| 减:项目结余资金补充流动资金 | 981.42 |
| 减:年末用于现金管理的资金 | |
| 加:利息收入及扣减手续费净额 | 545.98 |
| 募集资金专户年末余额 | 0.00 |
注:计算尾差系四舍五入计算差异所致。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加强和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根据《公司法》《上 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 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订了《成都智明达电子 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2021 年 4 月 1 日,本公司与原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并在科创板上市的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存 放募集资金的银行(以下简称“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 议》。按照协议的约定,本公司在商业银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以下简称“专户”) 仅用于本公司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保荐机构依据有关规定指 定保荐代表人或其他工作人员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同时检查募集资金专户 存储情况。
公司于 2023 年 7 月 12 日披露了《关于变更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的公告》,公 司聘请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联合”)负责持续督导工作。公 司与原保荐机构中信建投以及相关募集资金存储银行签订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 监管协议》相应终止,中信建投未完成的持续督导工作由华泰联合承接。
鉴于公司保荐机构已发生更换,为进一步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权 益,公司与保荐机构华泰联合及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 三方监管协议》,上述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公司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已经严格遵照制度及协议的约定执行。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各账户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 开户银行 | 账户类别 | 账号 | 募集资金专户余额 | 账户状态 |
|---|---|---|---|---|
| 成都银行洗面桥支行 | 募集资金专户 | 1001300000859 145 |
0.00 | 已销户 |
|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成都锦江支行 |
募集资金专户 | 632739489 | 0.00 | 已销户 |
|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成都锦江支行 |
募集资金专户 | 632739536 | 0.00 | 已销户 |
注:鉴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建成并投入使用,为便于公司账户 统筹管理,减少管理成本,公司决定将结余募集资金981.42 万元转出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并 注销相关募集资金专户。鉴于结余募集资金金额低于1,000 万元,该事项无需经公司董事会、 监事会审议通过,且无需保荐机构发表明确同意的意见。公司已于2024 年12 月12 日办理完 毕上述账户的销户手续。公司销户后将余额划转至公司一般账户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公司上 述账户注销完成后,公司与华泰联合、成都银行洗面桥支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 都锦江支行签订的三方监管协议也随之终止。
三、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2023 年 4 月 24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 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并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 人民币 1 亿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 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详见下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 受托方 | 产品类 型 |
委托理 财金额 |
起息日 | 到期日 | 截至2024 年12 月31 日余额 |
是否 赎回 |
|---|---|---|---|---|---|---|
| 成都银行洗 面桥支行 |
七天通 知存款 |
600.00 | 2024-1-26 | 2024-3-20 | 0.00 | 是 |
| 0.00 |
四、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公司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已按《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 (2023 年 12 月修订)》《成都智明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 和要求及时、真实、准确、完整的披露了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截至本公告发 布之日,未出现问题。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 意见
经鉴证,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智明达公司上述募集资 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已经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编制,在所有重大 方面如实反映了智明达公司 2024 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七、保荐机构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 性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智明达严格执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制度,有效执行三方 监管协议,2024 年度募集资金的管理及使用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 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法 律法规和制度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并及时履行了信 息披露义务,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已披露情况一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 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保荐机构对智明达 2024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无 异议。
特此公告。
成都智明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4 月 25 日
附表 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
| 募集资金净额 | 38,182.62 |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5,687.29 | ||||||||
|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0 | ||||||||||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0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37,747.18 | ||||||||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0 | ||||||||||
|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 金投向 |
是否已变 更项目 (含部分 变更) |
募集资金 承诺投资 总额 |
调整后投资 总额(1) |
本年度投 入金额 |
截至年末 累计投入 金额(2) |
截至期末累计投 入金额与调整后 投资总额的差额 (3)=(2)-(1) |
截至年 末投资 进度(4) =(2)/(1) |
项目达到预定 可使用状态日 期 |
本年度 实现的 效益 |
是否 达到 预计 效益 |
项目可行 性是否发 生重大变 化 |
| 嵌入式计算机扩能项目 | 否 | 26,982.92 | 16,182.62 | 5,687.29 | 15,747.18 | -435.44 | 97.31% | 2024年9月 | 不适用 (注) |
否 | 否 |
| 研发中心技术改造项目 | 否 | 10,640.26 | 16,000.00 | 16,000.00 | 100.00% | 2022年10月 | 不适用 | 否 | 否 | ||
| 补充流动资金 | 否 | 6,000.00 | 6,000.00 | - 6,000.00 |
100.00%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否 | ||
| 合计 | 43,623.18 | 38,182.62 | 5,687.29 | 37,747.18 | -435.44 | ||||||
| 未达到计划进度原因(分具体募投项目) | 因“嵌入式计算机扩能项目”所在园区竣工验收备案完成时间晚于预期,导致公司进场装修时间较预计 晚,由此影响了“嵌入式计算机扩能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该项目已于2024 年9 月完成验 收,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受行业因素影响,尚未实现新增效益。 |
||||||||||
|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不适用。 |
|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调整情况说明 | 2021年5月10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与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募 集资金投资项目金额调整的议案》,同意公司对募投项目募集资金投资金额在首次公开发行股份募集资金 净额的范围内进行调整,由43,623.18万元调整为38,182.62万元。 2023年7月24日公司召开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对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 目投资金额调整事项确认的议案》,由公司股东大会对2021年5月调整事项进行了确认。 |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 2021年5月10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与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 用募集资金置换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 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置换由公司自有资金支付的保荐费及承销费、律师费用等共计357.36万元。 |
|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 公司于2023年5月16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及募集 资金使用的情况下,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6,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 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2024年1月24日,公司将上述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部分募集 资金4,000万元提前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并将募集资金归还情况通知了公司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2024 年5月14日,公司将上述临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剩余募集资金2,000万元提前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并将募集资金归还情况通知了公司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 公司于2024年5月16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及募 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 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含12个月);2024年6月27日,公司将上述暂时用 于补充流动资金的部分募集资金100万元提前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并将募集资金归还情况通知了公司保 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2024年7月12日,公司将上述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部分募集资金300万元提 前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并将募集资金归还情况通知了公司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2024年8月9日, 公司将上述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部分募集资金400万元提前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并将募集资金归还 情况通知了公司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2024年11月5日,公司将上述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部分募 集资金300万元提前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并将募集资金归还情况通知了公司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 2024年12月9日,公司将上述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部分募集资金900万元提前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
| 并将募集资金归还情况通知了公司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 | |
|---|---|
| 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 详见“三、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
| 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 不适用。 |
| 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形成原因 | 本年度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建成并投入使用,为便于公司账户统筹管理,减少管理成本,公司决定将结余 募集资金981.42万元转出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并已于2024年12月12日注销相关募集资金专户。 |
| 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 | 不适用。 |
注 1:公司于 2023 年 12 月 6 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对“嵌入式计算机扩 能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由原计划 2023 年底延长至 2024 年 7 月;公司于 2024 年 7 月 30 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对“嵌入式计算机扩能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由原计划 2024 年 7 月延长至 2024 年 9 月。“嵌入式计算机扩能项目”已于 2024 年 9 月完成验收,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受行业因素影响,尚未实现新增效益。
注 2:嵌入式计算机扩能项目于 2024 年 9 月完成验收投入使用后,募集资金结余 981.42 万元,公司转出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后,于 2024 年 12 月 12 日注销相关募集资金专
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