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kip to main content

AI assistant

Sign in to chat with this filing

The assistant answers questions, extracts KPIs, and summarises risk factors directly from the filing text.

Chengdu Zhimingda Electronics Co., Ltd.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2021

Jun 22, 2021

58553_rns_2021-06-22_a525462d-2fc2-4663-a469-906f729d7151.PDF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Open in viewer

Opens in your device viewer

证券代码:688636 证券简称:智明达 公告编号:2021-019

成都智明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 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申请的银行综合授信额度为:3亿元

  • 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

一、授信基本情况

成都智明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年6月22日召 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 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业务发展需要,拟在董事 会作出决议之日起12个月内向银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该 授信额度在授信期限内可循环使用,具体融资以实际发生为准。

授信类型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中长期贷款、银行承兑汇票、保 函、信用证、融资租赁等。

上述综合授信额度的申请期限为自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 过之日起12个月内,在此额度范围及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

申请授信额度的具体计划如下:

1

单位:人民币万元

序号 银行 额度
1 成都银行金河支行 10,000.00
2 民生银行成都分行 10,000.00
3 其他银行 10,000.00
合计 30,000.00

董事会授权公司财务部全权办理上述授信相关的具体手续。

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此次申请授信是经营和业务发展的需要,符合公司整体利益,对公司 的正常经营不构成重大影响,不存在与《公司法》相关规定及《公司章程》相 违背的情况。本年度授信公平、合理,未损害公司、股东的利益。

三、备查文件

  •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 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成都智明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6 月23 日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