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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engdu Zhimingda Electronics Co., Ltd. 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2026

Mar 25, 2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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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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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智明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2025 年度述职报告

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在2025 年度,我严格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 简称“《科创板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1 号——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上市 公司独立董事制度改革的意见》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成都智明 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成都智明达电子 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各项要求,秉持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 忠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积极发挥独立董事在公司治理中的参与决策、监督制衡、 专业咨询作用,切实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促进公司 规范运作和高质量发展。现将本人2025 年度履职情况、重点关注事项及履职总 结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柴俊武: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西安交通大学工商管理专业博 士,现任电子科技大学博士生导师,教授职称。2016 年至2022 年期间,担任四 川合纵药易购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2 年11 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二)独立性情况说明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本人及直系亲属均不在公司或其附属企业担任除独 立董事之外的其他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处担任任何职务;没有为公司或其 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除独立董事津贴外,没有从公司及其主 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处取得额外的、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不存在 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2025 年度,本人始终以勤勉尽责的态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合理安排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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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入公司履职工作,主动了解公司生产经营、规范运作、财务状况、信息披露等 各方面情况,积极参与公司各项重大决策,切实发挥监督作用,具体履职情况如 下:

(一)会议出席情况

2025 年度,公司严格按照《科创板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要求,规范 召集、召开董事会、股东会、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本人均按 时出席,无无故缺席等情况,也未出现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的情形, 充分保障了履职的有效性。具体出席情况如下:

(1)董事会:本年度公司共召开董事会11 次,其中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 11 次,本人亲自出席11 次,涵盖公司对外投资、关联交易、股权激励、募集资 金管理、再融资、信息披露、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任命等重大事项,均认真审阅 会议材料,审慎发表意见,行使表决权;

(2)股东会:本年度公司共召开股东会5 次,本人出席5 次,认真听取股 东意见,尤其是中小股东的诉求,监督股东会会议程序的合法性、合规性;

(3)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公司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 与考核委员会、战略委员会,本人根据任职情况,出席提名委员会会议2 次、薪 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2 次,战略委员会会议7 次,认真履行专门委员会职责,对 相关事项进行专业审核,为董事会决策提供专业支持;

(4)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本年度共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7 次,本人全程 参与,对再融资、关联交易、募集资金管理等重大事项进行事前认可,充分发挥 独立董事的监督制衡作用。

(二)现场考察与沟通交流情况

2025 年度,本人通过现场考察、通讯沟通、座谈交流等多种方式,主动了 解公司生产经营实际情况,确保对公司经营状况、发展战略、风险管控等方面的 全面掌握:

(1)现场考察:本年度多次赴公司生产基地、研发中心、办公场所实地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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察,重点查看前次募投项目“嵌入式计算机扩能项目”投产运营情况,核实生产 线产能释放、产品质量控制及订单交付进度;同步调研本次定增募投项目“无人 装备及商业航天嵌入式计算机研发及产业化建设项目”启动筹备情况及进展。

(2)沟通交流:与公司董事长、总经理、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等高级 管理人员保持常态化沟通,重点跟进公司订单增长、研发项目进展、再融资资金 到账及使用情况;与外部审计机构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就财 务报表审计、内控审计重点进行专项沟通,确保财务信息真实准确。

(3)资料审阅:及时审阅公司提供的财务报告、定期报告、重大事项公告、 会议材料等各类文件,确保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同时,公司高度重视独立董事履职保障,按规定提供必要办公条件、信息支 持及沟通渠道,确保本人能够全面、及时获取履职所需信息。

(三)与中小股东沟通情况

2025年度,本人始终关注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积极搭建与中小股东的沟通 桥梁:

(1)出席股东会时,认真听取中小股东的意见和建议,对中小股东提出的 疑问予以耐心解答,传递公司经营理念和发展规划;

(2)在审议涉及中小股东利益的重大事项时,充分考虑中小股东的权益, 独立、审慎地发表意见,确保决策的公平性和合理性,切实保护中小股东的合法 权益不受损害。

三、2025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及审议情况

2025 年度,本人重点关注公司关联交易、对外投资、资金占用、财务会计报 告、信息披露、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任免与薪酬、募投项目进展、再融资等重大 事项,严格按照《科创板上市规则》及公司相关制度要求,履行审核、监督职责, 对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确保公司决策合法合规、公平公正。

(一)关联交易情况

本人严格按照《科创板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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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 号——交易与关联交易》及《公司章程》要求,对公司2025 年度日常关联 交易预计事项实施全流程监督:

(1)事前审核关联交易协议、定价依据及公允性说明,确认交易双方关联关 系真实、交易价格遵循市场公允原则;

(2)董事会审议时,督促关联董事回避表决,独立发表意见,明确关联交易 符合公司经营需求,未损害中小股东利益;

(3)事后持续跟踪交易履行情况,2025 年度,公司关联交易均严格按照相 关程序履行审议和披露义务,交易价格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未发现存 在违规关联交易、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对外担保及资金占用情况

本人始终将公司对外担保及资金占用情况作为重点监督事项,严格按照《科 创板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要求,对公司对外担保、资金占用情况进行全 程监督,截至2025 年12 月31 日,公司不存在对外担保事项,也不存在被控股 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占用资金的情况,资金管理规范,未发现违规资金 使用行为。

(三)财务会计报告监督

2025 年度,本人重点关注公司财务会计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积极履行对公司财务工作的监督职责:

(1)认真审阅公司定期报告,重点关注财务数据的合理性、会计处理的合 规性、财务报表的披露完整性;

(2)监督内部审计工作开展,推动内控体系完善。

根据公司2025 年年度报告,公司财务状况整体稳健,财务报告能够真实反 映公司的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2025 年度,外部审计机构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 见的审计报告,本人对公司2025 年度财务会计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 无异议。

(四)信息披露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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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科创板上市公司,严格监督公司信息披露工作:

(1)审核各类公告、定期报告的及时性、准确性、完整性,确保无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监督公司及时披露重大事项,包括2025 年度业绩快报、简易程序定增 上市公告、募集资金使用等关键信息,全年未发生信息披露违规行为;

(3)推动公司完善信息披露管理制度,提升披露质量,保障投资者知情权。

2025 年度,公司严格按照科创板信息披露要求,规范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各类公告、定期报告均按时披露,披露内容合规、准确,未发生信息披露违规行 为,切实保障了投资者的知情权。

(五)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任免与薪酬审议

结合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职责,严格履行相关审议职责:

  1. 任免审议:审核董事、高管候选人任职资格、专业能力及工作履历,确 认符合任职条件,任免程序合规,独立发表同意意见;

  2. 薪酬审议:结合公司2025 年业绩、行业薪酬水平及岗位职责,审核薪酬 方案的合理性与公允性,确保薪酬与业绩挂钩,既调动管理层积极性,又维护股 东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

  3. 履职监督:持续关注董事、高管履职表现,确保其勤勉尽责推动公司发 展。

2025 年度,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任免及薪酬方案均严格按照相关程 序履行审议和披露义务,任免程序合规,薪酬方案合理,本人对相关事项均发表 了明确的独立意见。

(六)募投项目进展监督和实施

(1)前次募投项目“嵌入式计算机扩能项目”:

通过现场考察、管理层问询等方式,确认项目已实现稳定投产,产能释放与 订单增长匹配,募集资金专款专用,未发生挪用情形,项目效益达到预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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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本次募投项目“无人装备及商业航天嵌入式计算机研发及产业化建设项 目”:

全程监督简易程序定增实施,审议发行方案、定价(33.19 元/股)、募集资 金投向等事项并发表独立意见,确认本次定增程序合法合规,信息披露真实完整, 本人将持续跟踪项目进展与资金使用情况。

(七)内部控制监督

审阅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重点关注研发管理、资金管理、信息披露 等关键环节内控执行情况,督促公司完善内部管理制度,规范业务流程,防范经 营与财务风险,确保内控体系有效运行。

(八)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1. 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情况

公司于2025 年12 月12 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议案》,我们认为公司根据实际 募集资金净额,结合募投项目的实际情况,对募投项目拟使用募集资金金额进行 调整,该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内容和程序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 规则》《科创板上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 号—— 规范运作》以及《公司章程》、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该事项 不会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及损害中小股东利 益的情形。

2. 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公司于2025 年12 月12 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 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使用的情况下,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1.4 亿(包含本数) 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 个月之内 有效。

  1. 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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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于2025 年12 月12 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的议案》,我们认为:公司使用募集资 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该事项履 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内容和程序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科创板 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 号——规范运作》 以及《公司章程》、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该事项的实施有利 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不会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 资金用途及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上述关于募集资金的调整及使用,公司履行的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 定,符合监管部门的相关监管要求。

(九)其他重大事项审议与监督

除上述事项外,本人还参与审议了公司2025年度经营计划、对外投资项目、 公司章程修订、利润分配方案等重大事项,均认真审阅相关材料,独立、审慎地 发表意见,行使表决权,确保公司重大决策合法合规、科学合理,符合公司及全 体股东的利益。

(十)独立意见发表情况

2025年度,本人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要求,对公司关联交易、 对外担保、财务会计报告、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任免与薪酬、募投项目进展等重 大事项,均发表了明确的独立意见,所有独立意见均真实、客观、公正,充分体 现了独立董事的独立性和专业性,为公司董事会决策提供了重要参考,切实维护 了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四、2025年度履职总结

2025年度,本人始终坚守独立董事的职责使命,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科 创板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要求,秉持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全面履 行独立董事的各项职责,积极参与公司治理,认真开展监督工作,具体总结如下:

在履职过程中,本人通过积极出席各类会议、现场考察、沟通交流、审阅资 料等多种方式,全面了解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状况、规范运作、信息披露等各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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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情况,重点关注关联交易、对外投资、资金占用、财务会计报告等关键领域, 严格履行审核和监督职责,对公司重大事项独立发表意见,有效发挥了独立董事 的参与决策、监督制衡和专业咨询作用。同时,本人积极维护中小股东的合法权 益,搭建与中小股东的沟通桥梁,及时回应中小股东关切,推动公司规范运作。

2025年度,公司整体经营稳健,按照《科创板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要 求规范运作,重大事项均严格履行审议和披露义务,未发生违规操作、损害股东 利益的情形;公司管理层积极配合独立董事履职,为本人开展工作提供了充分保 障,公司内部控制体系不断完善,信息披露质量持续提升,经营业绩保持稳定增 长,切实维护了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展望2026年度,本人将继续严格履行独立董事职责,不断加强学习,深入了 解科创板监管政策、行业发展趋势及公司经营情况,提升自身履职能力;进一步 加大监督力度,重点关注公司重大事项决策、财务规范、信息披露等关键环节, 独立、客观、公正地发表意见;持续关注中小股东权益保护,积极搭建沟通桥梁, 推动公司完善治理结构、提升规范运作水平;主动为公司发展建言献策,助力公 司实现高质量发展,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以上是我作为独立董事就2025年度履行职责情况的汇报。

独立董事:柴俊武 2026 年3 月2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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