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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engdu Zhimingda Electronics Co., Ltd. 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2025

Sep 23, 2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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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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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简称:智明达

公告编号:2025-056

证券代码:688636

成都智明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成都智明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 议于 2025 年 9 月 23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 2025 年 9 月 19 日以邮件方式送达全体董事。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 7 名,实际出 席董事 7 名。本次会议由董事长王勇先生召集并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 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 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审议,逐项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与关联方共同投资设立控股子公司暨关联交易

的议案》

基于战略规划和业务发展需要,为开拓新领域和新产品,公司拟与江虎、龙 波、耿剑、李伟、员工持股平台(尚未正式成立)共同出资人民币 1,000 万元设 立控股子公司成都智为新途科技有限公司(暂定名,最终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登 记为准),其中公司拟以自有资金认缴出资人民币 510 万元,占目标公司注册资 本的 51%;江虎拟以自有资金认缴出资人民币 176.4 万元,占目标公司注册资本 的 17.64%;龙波拟以自有资金认缴出资人民币 117.6 万元,占目标公司注册资本 的 11.76%;耿剑拟以自有资金认缴出资人民币 58.8 万元,占目标公司注册资本 的 5.88%;李伟拟以自有资金认缴出资人民币 39.2 万元,占目标公司注册资本的 3.92%;员工持股平台(尚未正式成立)拟以自有资金认缴出资人民币 98 万元, 占目标公司注册资本的 9.8%。

鉴于共同投资方江虎先生系公司联席董事长,龙波先生系公司董事兼总经

理,为公司关联方,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重 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公司本次对外投资构成关联交易,但不构成重大资产重 组。

本次投资后,目标公司将纳入公司财务报表合并范围。公司本次投资的资金 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不影响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不会对公司的财务及生 产经营造成重大不利影响,不会对现有业务开展造成资金压力,亦不会对公司独 立性产生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三届审计委员会 第十四次会议、第三届战略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2 票回避。

关联董事江虎、龙波回避表决该项议案。

具体情况见本公司于 2025 年 9 月 24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成都智明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与关 联方共同投资设立控股子公司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55)

特此公告。

成都智明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9 月 2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