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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engdu Zhimingda Electronics Co., Ltd. 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2025

Jun 16, 2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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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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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简称:智明达

公告编号:2025-027

证券代码:688636

成都智明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成都智明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 年6 月16 日召 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 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等议案,鉴于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以下简称“2022 年激励计划”)第二期与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 简称“2023 年激励计划”)第二期公司层面业绩未达到设定的考核条件,2022 年激励计划第二个归属期与2023 年激励计划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未成就, 2022 年激励计划17 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第二期所涉8.1971 万股第 二类限制性股票与2023 年激励计划67 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第二期所 涉28.8388 万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应由公司作废;同时,由于2023 年激励计划 获授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7 名激励对象因离职已不符合激励资格,其已获授但尚 未归属的全部1.7417 万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并由公司作废。综上,本 次共计作废处理38.7776 万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约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 0.2312%,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股权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一)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1.2022 年10 月21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第二届监 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 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激励计划发表了独立意见。其后,公司于2022 年10 月25 日 披露了《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2.2022 年10 月25 日至2022 年11 月3 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 姓名与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个人或 组织提出的异议。同时,公司于2022 年11 月12 日披露了《监事会关于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3.2022 年11 月17 日,公司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 于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 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本激励计划获得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的批准,董事会被授权确定限制性股票授予日、在条件成就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 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限制性股票所必须的全部事宜。2022 年11 月18 日,公司 披露了《关于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 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4.2022 年11 月23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 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 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以2022 年11 月23 日为授予日,合计向25 名激励对象 授予11.59 万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60 元/股。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 意的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

5.2023 年4 月24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 三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修订稿)> 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修 订稿)>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监事 会发表了核查意见。

6.2023 年5 月15 日,公司召开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稿)>的议案》等议案。

7.2024 年8 月14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 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类限制 性股票授予价格及数量的议案》《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

性股票的议案》等议案。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此发表了同意的意见。

8.2025 年6 月16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调整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及数量的议 案》《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等议案。公 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此发表了同意的意见。

(二)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1.2023 年5 月16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 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 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 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激励计划发表了独立意见,律师、独立财务顾问 出具了相应报告。公司于2023 年5 月17 日披露了《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草案)》及其摘要。

2.2023 年5 月17 日至2023 年5 月26 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姓 名与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个人或组 织提出的异议。同时,公司于2023 年5 月27 日披露了《监事会关于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3.2023 年6 月1 日,公司202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 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 会办理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本激励计划获得2023 年 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批准,董事会被授权确定限制性股票授予日、在条件成就 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限制性股票所必须的全部事宜。

2023 年6 月2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 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4.2023 年6 月5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 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与授予 数量的议案》《关于向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 案》,同意以2023 年6 月5 日为授予日,合计向84 名激励对象授予38.1068 万 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23.15 元/股。其中,第一类限制性股票9.5748 万股,

第二类限制性股票28.5320 万股。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 司监事会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

5.2024 年5 月16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 第十五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 股票回购价格及数量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等议案。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此发表了同意的意见。

6.2024 年7 月12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 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类限制 性股票授予价格及数量的议案》《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 性股票的议案》《关于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第一期归属 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第一期解 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等议案。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此发表了同意 的意见,公司监事会对本次拟归属/解除限售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律师、 独立财务顾问出具相应报告。

7.2025 年6 月16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调整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及数量的议 案》《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调整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类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及数量的议案》《关于回 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等议案。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此发表 了同意的意见。

二、本次作废部分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具体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2022 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修订稿)》(以下简称《2022 年激励计划》)、《2022 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稿)》《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草案)》(以下简称《2023 年激励计划》)、《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规定,鉴于2022 年激励计划第二期与2023 年激励计 划第二期公司层面业绩未达到设定的考核条件,2022 年激励计划第二个归属期 与2023 年激励计划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未成就,2022 年激励计划17 名激励 对象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第二期所涉8.1971 万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与2023 年激

励计划67 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第二期所涉28.8388 万股第二类限制 性股票应由公司作废;同时,由于2023 年激励计划获授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7 名激励对象因离职已不符合激励资格,其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全部1.7417 万股 第二类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并由公司作废。

综上,董事会决定作废处理上述对象已获授但不得归属的合计38.7776 万股 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约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0.2312%。

本次作废后,公司2022 年激励计划获授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仍为 17 人,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数量由16.3942 万股变 更为8.1971 万股。公司2023 年激励计划已实施完毕。

三、本次作废部分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作废部分第二类限制性股票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 质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2022 年激励计划与2023 年激励计划的实施,不会影响 公司核心团队的积极性和稳定性。公司核心团队将继续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尽力 为股东创造价值。

四、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意见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公司本次作废相关事项是依据《2022 年激励计划》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稿)》《2023 年激励计划》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做出,符合《管 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没有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 股东的合法权益。我们一致同意公司基于2022 年激励计划第二个归属期与2023 年激励计划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未成就、2023 年激励计划部分激励对象离职, 作废2022 年激励计划17 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不得归属的8.1971 万股第二类限 制性股票;作废2023 年激励计划74 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不得归属的30.5805 万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本次共计作废38.7776 万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约占公 司当前总股本的0.2312%。

五、律师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意见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公司本次作废已经 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符合《管理办法》《公司章程》《激励计划》的相

关规定;本次作废符合《管理办法》《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随着本次激励计 划的进行,公司须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继续履行相应的信 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成都智明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6 月1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