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I assistant
Chengdu Zhimingda Electronics Co., Ltd. — AGM Information 2025
Apr 24, 2025
58553_rns_2025-04-24_6091f249-1e47-48a0-8ee4-382b2b62bd20.PDF
AGM Information
Open in viewerOpens in your device viewer
证券简称:智明达
公告编号:2025-016
证券代码:688636
成都智明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会召开日期:2025年5月20日
-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 统
-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
(一)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4年年度股东会
- (二)股东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
的方式
-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5 年5 月20 日 15 点00 分
召开地点:成都市敬业路 108 号 T 区 1 栋 12 楼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5 年5 月20 日
至2025 年5 月20 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
东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 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
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 号— 规范运作》 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适用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序号 | 议案名称 | 投票股东类型 |
|---|---|---|
| A股股东 | ||
| 非累积投票议案 | ||
| 1 | 关于《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 |
| 2 | 关于《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 |
| 3 | 关于《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 √ |
| 4 | 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 案》的议案 |
√ |
| 5 | 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 √ |
| 6 | 关于《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 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
√ |
| 7 | 关于《2025年度公司董事、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 √ |
| 8 | 关于《取消监事会及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 记》的议案 |
√ |
| 9.00 | 关于《制定及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 | √ |
| 9.01 | 《董事会议事规则》 | √ |
| 9.02 | 《股东会议事规则》 | √ |
|---|---|---|
| 9.03 | 《累积投票制度实施细则》 | √ |
| 9.04 |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 √ |
| 9.05 |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 √ |
| 9.06 |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 √ |
| 9.07 |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 √ |
| 10 | 关于《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相关事宜》的议案 |
√ |
注:本次股东会将听取独立董事 2024 年度述职报告。
1、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本次提交股东会审议的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以及第 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5 日 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以及指定媒体披露的相关公告及文 件。
2、特别决议议案:8、9.01、9.02、10
-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4、5、6、7、9.01、9.02、10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7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任董事、监事的股东
-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 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
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 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 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 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 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 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 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股份类别 | 股票代码 | 股票简称 | 股权登记日 |
|---|---|---|---|
| A 股 | 688636 | 智明达 | 2025/5/12 |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由法定代表人代表法人股东出席会议,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 份证明书、持股凭证;
(二)由非法定代表人的代理人代表法人股东出席会议,应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 件、加盖法人印章或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委托书、持股凭证;
(三)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应当持股票账户卡、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 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
(四)由代理人代表自然人股东出席会议,应出示委托人身份证、持股凭证、委 托人亲笔签署的授权委托书、代理人本人身份证;
(五)由代理人转委托第三人代表股东(包括法人股东、自然人股东,即委托人) 出席会议,应出示委托人身份证、持股凭证,由委托人盖章或签字并经公证的授 权代理人可以转委托第三人出席本次会议的书面授权委托书、第三人的身份证。 出席会议人员应向大会登记处出示前述规定的授权委托书、本人身份证原件,并 向大会登记处提交前述规定凭证的原件、复印件;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 登记,信函或传真应还包含上述内容的文件资料。在来信或传真上须写明股东姓 名、股东帐户、联系地址、邮编、联系电话,并附身份证及股东帐户复印件,文 件上请注明“股东会议”字样。
登记时间、地点:2025 年5 月19 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7:00), 成都市青羊区敬业路108 号T 区1 栋11 楼董事会办公室 传真:028-61509566
六、 其他事项
- (一)本次股东会出席会议的股东或代理人交通、食宿费自理。 (二)会议联系
通讯地址:成都市青羊区敬业路号T 区1 栋公司11 楼董事会办公室 邮编:610000
电话:028-68272498
联系人:袁一佳
特此公告。
成都智明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4 月 25 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成都智明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5 年5 月20 日召 开的贵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 序号 | 非累积投票议案名称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
| 1 | 关于《2024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
| 2 | 关于《2024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
| 3 | 关于《公司2024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 |||
| 4 | 关于《公司2024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 本方案》的议案 |
|||
| 5 | 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 |||
| 6 | 关于《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为公司2025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
|||
| 7 | 关于《2025 年度公司董事、监事薪酬方案》的议 案 |
| 8 | 关于《取消监事会及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 更登记》的议案 |
|||
|---|---|---|---|---|
| 9.00 | 关于《制定及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 | |||
| 9.01 | 《董事会议事规则》 | |||
| 9.02 | 《股东会议事规则》 | |||
| 9.03 | 《累积投票制度实施细则》 | |||
| 9.04 |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 |||
| 9.05 |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 |||
| 9.06 |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 |||
| 9.07 |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 |||
| 10 | 关于《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 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
注:本次股东会将听取独立董事 2024 年度述职报告。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月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 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 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