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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engdu Yunda Technology Co., Ltd. M&A Activity 2020

May 21, 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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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 Activit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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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运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本次重组的事前认可意见

成都运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运达科技”)拟通过发 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向西藏立霖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何劲松等27名自然人 (以下简称“交易对方”)购买其合计持有的成都交大运达电气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运达电气”)100%股权并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重组”或“本 次交易”)。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重大 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 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 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成都运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 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对公司本次交易进行了事前论证并发表 事前认可意见如下:

一、本次交易方案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证券法》 《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关于规范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若干问题 的规定》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布的规范性文 件的规定,方案合理、切实可行,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本次交易符合公司发展战略,将有利于公司在铁路牵引供电系统领域延 伸业务,与公司主业形成协同效应;有利于增强公司的盈利能力和发展潜力,并 增强整体竞争力;有利于公司增强独立性、减少关联交易以及避免同业竞争;有 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符合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

三、同意将本次交易的相关议案提交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进行 审议和表决,关联董事在审议涉及关联交易的议案时应回避表决。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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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无正文,为《成都运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本次重组的事前认 可意见》之签署页)

独立董事签名:

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 廖 斌 潘席龙 穆林娟

2020 年 5 月 1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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