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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engdu Yunda Technology Co., Ltd. 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2021

Nov 18, 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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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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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440 证券简称:运达科技 公告编号:2021-106

成都运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 2019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1 年 11 月 17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 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19、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 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议案》等议案,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19 年 11 月 15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成都运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制定<成都运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以下简称“2019 年激励计划”)是否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以及是否存 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发表了独立意见。同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 会第十九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成都运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19 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核实<成都运达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等议案。

2、2019 年 11 月 18 日至 2019 年 11 月 27 日,公司将 2019 年激励计划拟授 予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通过公司官网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 接到与拟激励对象有关的反对意见。2019 年 11 月 28 日,公司披露了《监事会 关于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3、2019 年 12 月 3 日,公司 201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成都运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 议案》、《关于<成都运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

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 的议案》等议案,并披露了《关于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 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4、2019 年 12 月 13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和第三届监 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 励对象名单及权益数量的议案》、《关于向公司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 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 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 监事会对授予日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5、2020 年 1 月 2 日,公司完成 2019 年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授予登记工 作,向 76 名激励对象授予 379 万股限制性股票,并披露了《关于 2019 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2019 年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上市日期为 2020 年 1 月 2 日。

6、2021 年 1 月 4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与第四届监事会第七 次会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议 案》、《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第一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等议案。公司董事会拟对 2019 年激励计划 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进行调整,对因部分激励对象离职而不再具备激励资格情 形所涉限制性股票予以回购注销,并同意为满足条件的 2019 年激励计划第一期 所涉限制性股票办理解除限售相关事宜。公司监事会发表了核查意见,公司独立 董事对上述议案发表了同意意见。

7、2021 年 11 月 17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与第四届监事会 第十四次会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19、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 回购价格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等议案。公司董事会 拟对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进行调整,对因部分激 励对象离职而不再具备激励资格情形所涉限制性股票予以回购注销。公司监事会 发表了核查意见,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发表了同意意见。

二、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20 年 7 月 14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成都运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制定<成都运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是否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以及是否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 形发表了独立意见。同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成都运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的议案》及《关于核实<成都运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等议案。

2、2020 年 7 月 16 日至 2020 年 7 月 25 日,公司将 2020 年激励计划首次授 予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通过公司官网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 接到与拟激励对象有关的反对意见。2020 年 7 月 27 日,公司披露了《监事会关 于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 况说明》。

3、2020 年 7 月 31 日,公司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成都运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 议案》、《关于<成都运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 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并于同日披露了《关于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4、2020 年 9 月 4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 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 议案》、《关于向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 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此也发表 了同意的意见并对首次授予日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 表了核查意见。

5、2020 年 11 月 17 日,公司完成 2020 年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 登记工作,向 46 名激励对象授予 197 万股限制性股票,并披露了《关于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2020 年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 制性股票的上市日期为 2020 年 11 月 17 日。

6、2021 年 5 月 24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 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 部分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 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此也发表了同意的意见并对预留授予日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 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7、2021 年 6 月 30 日,公司完成 2020 年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的登 记工作,向 12 名激励对象授予 52 万股限制性股票,并披露了《关于 2020 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2020 年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限制性 股票的上市日期为 2021 年 6 月 30 日。

8、2021 年 11 月 17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与第四届监事会 第十四次会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19、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 回购价格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 2020 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等议案。公司董事会拟 对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进行调整,对因部分激励 对象离职而不再具备激励资格情形所涉限制性股票予以回购注销,并同意为满足 条件的 2020 年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期所涉限制性股票办理解除限售相关事 宜。公司监事会发表了核查意见,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发表了同意意见。

三、调整事由及调整结果

鉴于公司于 2021 年 5 月 28 日实施了 2020 年年度权益分派:以公司现有总 股本剔除已回购股份 4,180,000 股后的 443,720,0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0.650000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故董事会根据 201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 会及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对 2019、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进行调整。

公司《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2019 年激励计划 (草案)》”、“2019 年激励计划”)及《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 下简称“《2020 年激励计划(草案)》” 、“2020 年激励计划”)中规定若公司发 生派息等事项,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将相应调整,调整方法如下:P=P0-V。

其中:P0 为调整前的每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V 为每股的派息额;P 为调整后 的每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即调整后的 2019 年激励计划每股限制性股票回购 价格 P=6.15 -0.065≈6.09 元,调整后的 2020 年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每股限制性股 票回购价格 P=6.21 -0.065≈6.15 元。

上述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 相关法律、法规及《2019 年激励计划(草案)》《2020 年激励计划(草案)》的有 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况。

四、本次调整事项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调整符合《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2019 年激励计划(草案)》 《2020 年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 生实质性影响。

五、独立董事意见

经核查,独立董事认为:

鉴于公司 2020 年年度权益分派已于 2021 年 5 月 28 日实施完毕,公司《2019 年激励计划(草案)》及《2020 年激励计划(草案)》中规定若公司发生派息等 事项,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将做相应的调整。公司本次调整符合《管理办法》 及《2019 年激励计划(草案)》《2020 年激励计划(草案)》等的相关规定,程序 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对 2019 年激励计划及 2020 年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 回购价格的调整。

六、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鉴于公司 2020 年年度权益分派已于 2021 年 5 月 28 日实施完毕,根据公司《2019 年激励计划(草案)》及《2020 年激励计划(草案)》 的相关规定和公司 201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及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授权,公司拟对 2019 年激励计划及 2020 年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进行调 整,调整后的 2019 年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为 6.09 元/股,调整后的 2020 年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为 6.15 元/股。

上述调整符合《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2019 年激励计划(草案)》 《2020 年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利益的情

况。

七、法律意见书结论性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公司回购注销已不符合激励条件 的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以及回购价格调整的事项符合 法律、行政法规、《管理办法》及《2019 年激励计划》《2020 年激励计划》的规 定。

八、备查文件

  • 1、《成都运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2、《成都运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

  • 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 3、《成都运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4、《北京中伦(成都)律师事务所关于成都运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期解除限售、2019 年及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 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成都运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1 月 1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