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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engdu Yunda Technology Co., Ltd. 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2021

Apr 27, 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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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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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运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0 年度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作为成都运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2020 年 度,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 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 市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 度》的相关规定,诚信、勤勉、尽责、忠实地履行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对 各项议案进行认真审议,对公司重大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 及各专业委员会委员的作用。一方面,严格审核公司提交董事会的相关事项,维 护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另一方面发挥自身的专业优势, 积极关注和参与研究公司的发展,为公司的内部控制、薪酬激励、战略发展等工 作提出了意见和建议。

现就本人 2020 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出席会议情况

2020 年度本人参加了公司召开的历次董事会会议,均为亲自出席表决,出 席了公司召开的股东大会。本年度本人对提交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议案均认真审 议,与公司经营管理层保持了充分沟通,也提出了一些合理化建议,以谨慎的态 度行使表决权,本人认为公司董事会会议和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 重大经营事项均履行了相关审批程序,合法有效,故对 2020 年度公司董事会各 项议案及其他事项均投了赞成票,没有提出异议的事项,也没有反对、弃权的情 形。

二、对公司重大事项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2020 年度,本人按照《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要求,认真、 勤勉、谨慎地履行职责,参加公司的董事会。2020 年度,本人对公司下列有关 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并出具书面意见:

(一) 2020 年 2 月 10 日,对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发表独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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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2020 年 3 月 13 日,对公司向控股子公司提供对外担保发表独立意见; (三) 2020 年 4 月 12 日,对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发表事前认可意见;

(四) 2020 年 4 月 13 日,对公司拟与控股股东成都运达创新科技集团有限 公司签订《IT 信息技术服务合同》发表事前认可意见;

(五) 2020 年 4 月 17 日,对公司拟与控股股东成都运达创新科技集团有限 公司签订《IT 信息技术服务合同》发表独立意见;

(六) 2020 年 4 月 23 日,对 2019 年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 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2019 年度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公司 2019 年 度关联交易事项、2019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公司续聘 2020 年度审计机 构、2019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会计政策变更发表独立意见;

(七) 2020 年 5 月 16 日,对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向西藏 立霖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何劲松等 27 名自然人购买其合计持有的成都交大运达 电气有限公司 100%股权并募集配套资金发表事前认可意见;

(八) 2020 年 5 月 20 日,对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向西藏 立霖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何劲松等 27 名自然人购买其合计持有的成都交大运达 电气有限公司 100%股权并募集配套资金发表独立意见;

(九) 2020 年 7 月 14 日,对董事会换届、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独董薪酬、对外担保等事项发表独立意见;

(十) 2020 年 7 月 24 日,对公司收购运达电气的重组发表事前认可意见; (十一) 2020 年 7 月 28 日,对公司收购运达电气重组发表独立意见; (十二) 2020 年 8 月 4 日,对公司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发表独立意见; (十三) 2020 年 8 月 26 日,对公司 2020 年上半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 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2020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发 表独立意见;

(十四) 2020 年 9 月 4 日,对公司调整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 事项、向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发表独 立意见;

(十五) 2020 年 9 月 8 日,对拟签署附生效条件的《业绩补偿协议之补充协 议》、拟购买运达电气重组事项的发行价格调整机制发表独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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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六) 2020 年 11 月 27 日,对收购控股子公司运达华开少数股权暨关联交 易发表事前认可意见;

(十七) 2020 年 12 月 1 日,对收购控股子公司运达华开少数股权暨关联交易 发表独立意见;

(十八) 2020 年 12 月 18 日,对公司出售资产暨关联交易事项发表事前认可 意见;

(十九) 2020 年 12 月 22 日,对公司出售资产暨关联交易事项发表独立意见; (二十) 2020 年 12 月 24 日,对公司终止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 集配套资金事项发表事前认可意见;

(二十一) 2020 年 12 月 28 日,对公司终止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 并募集配套资金事项发表事前认可意见。

三、在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的履职情况

本人为公司战略与发展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提名委员会主任委 员。报告期内,本人均亲自参加专门委员会会议,并按照公司专门委员会工作制 度的规定积极参与公司相关的日常工作。本人充分发挥专业优势,积极发表建议, 起到该专业委员应有的作用。

四、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忠实履行独立董事职务。2020 年度,本人利用参 加股东大会、董事会的机会以及其他时间和方式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财务情况、 内部控制等,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时 刻关注公司内外部环境变化,及时获悉公司各项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积极对公 司经营管理提出建议,切实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利益。

五、在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其他工作

(一)本人严格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对每一个提交董事会审议的议案,认真 查阅相关文件资料、及时进行调查、向相关部门和人员询问,利用自身的专业知 识独立、客观、公正地行使表决权,在工作中保持充分的独立性,谨慎、忠实、 勤勉地服务于全体股东。

(二)对公司治理及经营管理进行监督检查。本人与公司相关人员进行沟通, 深入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内部控制等制度的完善及执行情况、董事会决议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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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况、财务管理和业务发展等相关事项,关注公司日常经营状况、治理情况,及 时了解公司的日常经营状态和可能产生的经营风险,获取作出决策所需的情况和 资料,并就此在董事会会议上充分发表意见,积极有效的履行了自己的职责,保 护投资者权益。

六、培训和学习情况

为切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本人认真学习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新出 台的各项法规、制度,加深对相关法规尤其是涉及到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保 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保护等相关法规的认识和理解。学习最新法规,更全面地了 解上市公司管理的各项制度,不断提高自己的履职能力,形成自觉保护社会公众 股东权益的思想意识,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更好的意见和建议,并 促进公司进一步规范运作。

七、其他工作情况

  • (一)无提议召开董事会情况;

  • (二)无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

(三)无另外提议聘请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以上是本人在 2020 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汇报。

特此报告。

独立董事:

廖斌

2021 年 4 月 2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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