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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engdu Xingrong Environmental Co., Ltd. — Proxy Solicitation & Information Statement 2024
Jun 14, 2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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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roxy Solicitation & Information Stateme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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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598 证券简称:兴蓉环境 公告编号:2024-24
成都市兴蓉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经成都市兴蓉环境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6 月 14 日召开的第十届董事会 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将于 2024 年 7 月 2 日召开 2024 年第二 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股东大会届次: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三)会议召集的合法、合规性: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一次 会议审议通过,决定召开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召集程 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 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4 年 7 月 2 日(星期二)下午 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
- 间为 2024 年 7 月 2 日上午 9:15—9:25,9:30—11:30,下午 13:00 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投票的具体时 间为 2024 年 7 月 2 日上午 9:15 至下午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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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 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 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果同一股份通过 现场、网络重复投票,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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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股权登记日:2024 年 6 月 26 日(星期三)。 (七)出席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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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于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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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登记日 2024 年 6 月 26 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 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 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 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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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
3、公司聘请的律师;
-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
(八)会议地点:成都市武侯区锦城大道 1000 号成都市兴蓉环
-
境股份有限公司。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由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 议审议通过,审议程序合法、资料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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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议案编码 | 议案名称 | 备注 |
|---|---|---|
| 该列打勾的栏 目可以投票 |
||
| 非累积投票提案 | ||
| 1.00 | 《关于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 √ |
| 累积投票提案(等额选举) | ||
| 2.00 | 《关于增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 应选人数 (2)人 |
| 2.01 | 选举邹佳女士为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 |
| 2.02 | 选举刘杰先生为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 |
-
(二)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6 月 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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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的《2024 年第二 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材料》及相关公告。
(三)特别提示
-
1、议案二采用累积投票制进行投票。本次应选非独立董事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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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 2 人。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乘以应 选人数,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以应选人数为限在候选人中任 意分配(可以投出零票),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
2、上述议案均为需对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单独计票的审议事项。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一)登记方式
-
1、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本
-
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等能证明 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法人股东证券账户卡(深圳)办 理登记手续;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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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样本详见附件 2)、加盖公 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东证券账户卡(深圳)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登记:自然人股东出席会议应持本人身份证、股 东证券账户卡(深圳)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委托他人代理出席 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本人身份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 (样本详见附件 2)、委托人股东证券账户卡(深圳)办理登记手续。
3、股东可用传真或信函方式进行登记,信函或传真以抵达本公 司的时间为准。(信函登记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二)登记日期及时间
2024 年 6 月 28 日上午 9:30-12:00,下午 14:00-17:00; 2024 年 7 月 1 日上午 9:30-12:00,下午 14:00-17:00。
(三)登记地点(信函地址):成都市武侯区锦城大道 1000 号 成都市兴蓉环境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部;邮编:610041;传真:028 - 85007801。
(四)注意事项:与会股东或代理人请按照上述登记方式携带相 应的资料原件到场。
(五)会期半天,与会股东或代理人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四、参与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 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具体操作内容(详 见附件 1)。
五、备查文件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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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兴蓉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6 月 1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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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一)投票代码:360598。
(二)投票简称:兴蓉投票。
(三)填报表决意见
对于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为:同意、反对、弃权。 对于累积投票议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公司股东应 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 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其对该项议案组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 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 0 票。
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
| 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 | 填报 |
|---|---|
| 对候选人A投X1票 | X1票 |
| 对候选人B投X2票 | X2票 |
| … | … |
| 合 计 | 不超过该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 |
议案组下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举例如下:
选举非独立董事(如议案 2,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 2 位) =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 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2;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 2 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 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四)本次表决不设总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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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一)投票时间:2024 年 7 月 2 日上午 9:15—9:25,9:30—11:30, - 下午 13:00 15:00。
(二)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一)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 2024 年 7 月 2 日上午 9:15 至下午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二)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 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 年修订)》的规定 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 码” 。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三)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 行投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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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2: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_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本人)出席成都市兴 蓉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 权。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量: 委托人股票证券账户号码: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授权委托书签发日期: 年 月 日。
授权委托书有效期限: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委托人签名(法人股东加盖法人单位印章):
委托人对列入股东大会议程的审议事项表决如下:
| 议案 编码 |
议案名称 | 备注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
| 该列打 勾的栏 目可以 投票 |
|||||
| 非累积投票提案 | |||||
| 1.00 | 《关于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议 案》 |
√ | |||
| 累积投票提案:采取等额选举,填报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 | |||||
| 2.00 | 《关于增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 | 应选人数(2)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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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董事的议案》 | |||
|---|---|---|---|
| 2.01 | 选举邹佳女士为第十届董事会 非独立董事 |
√ | |
| 2.02 | 选举刘杰先生为第十届董事会 非独立董事 |
√ |
注:对本次股东大会非累积投票提案的表决请直接在“同 意”“反对”或“弃权”项下填入“√”。
在委托人不作具体指示的情况下,受托人是否可以按自己的意 思表决(请在相应□内填入“√”),□是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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