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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engdu Xingrong Environmental Co., Ltd. — Proxy Solicitation & Information Statement 2015
Apr 17, 2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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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roxy Solicitation & Information Stateme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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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598 证券简称:兴蓉投资 公告编号:2015-16
成都市兴蓉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1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经本公司 2015 年 4 月 17 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现决定于 2015 年 5 月 4 日召开公司 201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 下:
1、召集人:本公司董事会。
2、会议召集的合法、合规性:经本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 会议审议通过,决定召开 201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召集程 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 定。
3、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15 年 5 月 4 日(星期一)下午 14:30。 (2)网络投票时间为: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5 - - 年 5 月 4 日上午 9:30 11:30,下午 13:00 1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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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投票的具体时间 为:2015 年 5 月 3 日下午 15:00 至 2015 年 5 月 4 日下午 15:00 期间的 任意时间。
公司将于 2015 年 4 月 30 日就本次股东大会发布提示性公告。
-
4、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
-
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 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公司 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果同一股份 通过现场、网络重复投票,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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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会议出席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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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截至 2015 年 4 月 28 日(周二)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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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上述本 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 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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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本公司董事(包括独立董事)、监事及全体高级管理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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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本公司聘请的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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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会议地点:成都市航空路 1 号国航世纪中心 B 栋 2 层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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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审议《关于发行 H 股股票并在香港上市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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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逐项审议《关于发行 H 股股票并在香港上市方案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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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 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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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 发行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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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3 发行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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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4 发行规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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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5 定价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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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6 发行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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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7 发售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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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8 国有股减/转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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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9 募集资金投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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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0 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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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审议《关于转为境外募集股份有限公司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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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审议《关于国有股减/转持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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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审议《关于发行 H 股股票并上市决议有效期的议案》;
-
6、审议《关于授权董事会及/或获董事会授权人士全权处理与本
-
次 H 股股票发行和上市有关事项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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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审议《关于新老股东共享发行前滚存的未分配利润的议案》。 (三)披露情况
上述提案内容详见 2015 年 4 月 18 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 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第七届董事 会第十八次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号 2015-15)。
三、现场会议登记方法
-
1、登记方式:
-
(1)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
-
本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等能证 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法人股东证券账户卡(深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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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登记手续;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 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样本详见附件)、加盖公 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东证券账户卡(深圳)办理登记手续。
-
(2)自然人股东登记:自然人股东出席会议应持本人身份证、
-
股东证券账户卡(深圳)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委托他人代理出 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本人身份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 书(样本详见附件)、委托人股东证券账户卡(深圳)办理登记手续。
-
(3)异地股东可用传真或信函方式进行登记,信函或传真以抵
-
达本公司的时间为准。(信函登记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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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登记日期及时间:
-
2015 年 4 月 30 日上午 9∶30-12∶00、下午 14∶00-17∶00 2015 年 5 月 4 日上午 9∶30-1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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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登记地点(信函地址):成都市航空路 1 号国航世纪中心 B 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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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层公司证券事务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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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编:610041 -
-
传真:028 850078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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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注意事项: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按照上述登记方
-
式携带相应的资料原件到场。
四、参与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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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采用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
1、投票代码:3605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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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投票简称:兴蓉投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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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投票时间: 2015 年 5 月 4 日的交易时间,即 9:30-11:30 和下 午 13:00-1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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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在投票当日,“兴蓉投票”“昨日收盘价”显示的数字为本次股
-
东大会审议的议案总数。
-
5、股东投票的具体程序为:
(1)进行投票时买卖方向应选择“买入”。
-
(2)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本次股东大会的议案序号。100 元代
-
表总议案,1.00 元代表议案 1,2.00 元代表议案 2,依此类推。每一
议案应以相应的委托价格分别申报。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
对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 议案序号 | 审议事项 | 委托价格 |
|---|---|---|
| 100 | 总议案 | 100.00 |
| 1 | 《关于发行H股股票并在香港上市的议案》 | 1.00 |
| 2 | 《关于发行H股股票并在香港上市方案的议 案》 |
2.00 |
| 2.01 | 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 2.01 |
| 2.02 | 发行时间 | 2.02 |
| 2.03 | 发行方式 | 2.03 |
| 2.04 | 发行规模 | 2.04 |
| 2.05 | 定价方式 | 2.05 |
| 2.06 | 发行对象 | 2.06 |
| 2.07 | 发售原则 | 2.07 |
| 2.08 | 国有股减/转持 | 2.08 |
| 2.09 | 募集资金投向 | 2.0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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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议案序号 | 审议事项 | 委托价格 |
|---|---|---|
| 2.10 | 其他 | 2.10 |
| 3 | 《关于转为境外募集股份有限公司的议案》 | 3.00 |
| 4 | 《关于国有股减/转持的议案》 | 4.00 |
| 5 | 《关于发行H股股票并上市决议有效期的议 案》 |
5.00 |
| 6 | 《关于授权董事会及/或获董事会授权人士全权 处理与本次H股股票发行和上市有关事项的议 案》 |
6.00 |
| 7 | 《关于新老股东共享发行前滚存的未分配利润 的议案》 |
7.00 |
(3)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表决意见,1 股代表同意,2 股代表
反对,3 股代表弃权。
| 对,3股代表弃权。 | |
|---|---|
| 表决意见类型 | 委托数量 |
| 同意 | 1 股 |
| 反对 | 2 股 |
| 弃权 | 3 股 |
(4)如股东对所有议案(包括议案的子议案)均表示相同意见, 则可以只对总议案进行投票。
如股东通过网络投票系统对总议案和单项议案进行了重复投票 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即如果股东先对相关议案投票表决,再 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相关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 它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果股东先对总议案投票 表决,再对相关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5)对同一议案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不能撤单。
(6)投票举例
股权登记日持有“兴蓉投资”股票的投资者,对公司上述所有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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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同意票,其申报如下:
| 投票代码 | 投票简称 | 买卖方向 | 委托价格 | 委托股数 |
|---|---|---|---|---|
| 360598 | 兴蓉投票 | 买入 | 100.00 | 1股 |
(二)采用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投票的具体时间 为:2015 年 5 月 3 日下午 15:00 至 2015 年 5 月 4 日下午 15:00 期间的 任意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 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4 年 9 月修订)》的规 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 ” 码 。
3 、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网址 http://wltp.cninfo.com.cn 的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三)网络投票其他注意事项
1、网络投票系统按股东账户统计投票结果,如同一股东账户通 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两种方式重复投票,股东大会表 决结果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2、股东大会有多项议案,如股东仅对其中一项或者几项议案进 行投票的,在计票时,视为该股东出席股东大会,纳入出席股东大会 股东总数的计算;对于该股东未发表意见的其他议案,视为弃权。 五、其他事项
1、会议费用:会期半天,与会股东或代理人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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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成都市航空路 1 号国航世纪中心 B 栋 2 层
邮政编码:610041
- 电 话:028 85913967
- 传 真:028 85007805
联 系 人:沈青峰
六、备查文件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成都市兴蓉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 年 4 月 1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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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授权委托书样本
授 权 委 托 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本人)出席成都市兴蓉投 资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 个人股东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股票账户号码: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授权委托书签发日期: 年 月 日 授权委托书有效期限: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委托人签名(法人股东加盖法人单位印章):
委托人对列入股东大会议程的审议事项表决如下:
| 议案 | 议案内容 | 表决意见 | 表决意见 | 表决意见 |
|---|---|---|---|---|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
| 1 | 《关于发行H股股票并在香港上市的议案》 | |||
| 2 | 《关于发行H股股票并在香港上市方案的议 案》 |
|||
| 2.01 | 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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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议案 | 议案内容 | 表决意见 | 表决意见 | 表决意见 |
|---|---|---|---|---|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
| 2.02 | 发行时间 | |||
| 2.03 | 发行方式 | |||
| 2.04 | 发行规模 | |||
| 2.05 | 定价方式 | |||
| 2.06 | 发行对象 | |||
| 2.07 | 发售原则 | |||
| 2.08 | 国有股减/转持 | |||
| 2.09 | 募集资金投向 | |||
| 2.10 | 其他 | |||
| 3 | 《关于转为境外募集股份有限公司的议案》 | |||
| 4 | 《关于国有股减/转持的议案》 | |||
| 5 | 《关于发行H股股票并上市决议有效期的议 案》 |
|||
| 6 | 《关于授权董事会及/或获董事会授权人士全 权处理与本次H股股票发行和上市有关事项的 |
|||
| 7 | 《关于新老股东共享发行前滚存的未分配利润 的议案》 |
“ ” “ ” “ ” 注:对本次股东大会议案的表决请直接在 同意 、 反对 或 弃权 项下填入
“√”。
在委托人不作具体指示的情况下,受托人是否可以按自己的意思 表决(请在相应 □ 内填入 “√” )。
□ 是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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