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kip to main content

AI assistant

Sign in to chat with this filing

The assistant answers questions, extracts KPIs, and summarises risk factors directly from the filing text.

CHENGDU SPACEON ELECTRONICS CO., LTD. Declaration of Voting Results & Voting Rights Announcements 2021

Nov 16, 2021

54927_rns_2021-11-16_6ae817d3-8d6d-43e5-8b79-cd737191e719.PDF

Declaration of Voting Results & Voting Rights Announcements

Open in viewer

Opens in your device viewer

证券代码:002935 证券简称:天奥电子 公告编号:2021 - 076

成都天奥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 1、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期间不存在增加、变更或否决议案的情形。

  •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 (一)会议召开情况

  • 1、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时间:

  • (1)现场会议时间:2021年11月16日15:00。

(2)网络投票时间:2021年11月16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的投票时 间为2021年11月16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 票系统的投票时间为2021年11月16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 2、会议召开地点:成都市金牛区金科东路50号国宾总部基地2号楼626会议室。

  • 3、会议召开方式:采用现场会议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赵晓虎先生。

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 股东大会规则》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成都天奥电子股份有限公 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理人共计9名,代表股份99,127,729股,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7.6561%。其中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 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以下简称 “ 中小股东 ” )3名,代表股份 1,099,23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285%。

  • (1)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理人8名,代表股份98,203,039股,占公司有表

1

决权股份总数的47.2115%;

(2)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理人1名,代表股份924,690股,占公司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0.4445%。

2、公司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出席了会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公司聘 请的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

二、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对议案进行表决,并形成如下决议: 1 、审议并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总表决结果:同意99,127,72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 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1,099,23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 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2、 审议并通过《关于修订<成都天奥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总表决结果:同意99,127,72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 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律师刘亚新、向芝薇见证了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法律意见,认为: 公司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人员的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符合《公 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 规定,均为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 1、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 2、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关于成都天奥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 的法律意见书(康达股会字【2021】第0610号)。

特此公告。

成都天奥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 年 11 月 16 日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