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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engdu Road & Bridge Engineering CO.,LTD. — Transaction in Own Shares 2021
Jul 15, 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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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ransaction in Own Shar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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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628 证券简称:成都路桥 公告编号:2021-58
成都市路桥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 3,488,000 股,涉及股权激励对象 31 名, 占回购前公司总股本 762,216,215 股的 0.4578%。
2、截至本公告日,上述股票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 司完成回购注销手续。
3 、本次股份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由 762,216,215 股减至 758,728,215 股。公司股权分布仍具备上市条件。 成都市路桥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8 日召开 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该事项已经公司 2020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股权激励计划简述及实施情况
1、2018 年 12 月 5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公司<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 于公司<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 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及《关于将实际控制人刘峙 宏先生之近亲属刘其福先生作为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议案》 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激励计划是否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以及是否存在损 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发表了独立意见。同日,公司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
十六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 议案》及《关于公司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的 议案》等议案。并于 2018 年 12 月 8 日公告了《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 案)(更正后)》及其摘要。
2、2018 年 12 月 6 日至 2018 年 12 月 15 日,公司将本激励计划拟授予激励 对象的姓名和职务通过内部 OA 系统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接 到与拟激励对象有关的反对意见。2018 年 12 月 17 日,公司披露了《监事会关 于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3、2018 年 12 月 21 日,公司 2018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 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及《关于将实际控制人刘峙宏先生之近亲 属刘其福先生作为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议案》等议案。并于 次日披露了《关于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 况的自查报告》。
4、2019 年 1 月 8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 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 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权益数量的议案》《关于向公司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 见,认为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相 关规定。监事会对授予日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核 查意见。
5、2019 年 1 月 23 日,公司完成本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首次授予登记工 作,向 144 名激励对象授予 2,325 万股限制性股票,并披露了《关于 2018 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上市日期 为 2019 年 1 月 25 日。
6、2019 年 12 月 3 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 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预留授予条
件已经成就,预留部分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预留授予日及预留授 予价格符合相关规定。监事会对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核查 意见。
7、2020 年 12 月 14 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第六届监 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 分第一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 监事会对上述议案发表了核查意见。
8、2021 年 4 月 8 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 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 股票回购价格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 2018 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期解除限售条件 成就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上述议案发 表了核查意见。
9、2021 年 5 月 7 日,公司召开 2020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回购 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公司回购注销激励对象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 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合计 3,488,000 股,并授权董事会办理相关具体事宜。
二、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原因、数量、价格及资金来源
1、回购注销原因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及《成都市 路桥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更新后)》(以下简 称“《激励计划》”、“本激励计划”)等有关规定,激励对象因离职等原因,其已 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回购注销。
本激励计划中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张德斌、谢晓梅等 29 人因离职等原因, 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共计 340 万股限制性股票应由公司回购注销;预留授 予的激励对象周超、朱倩 2 人因离职等原因,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共计 8.8 万股限制性股票应由公司回购注销。回购人员明细如下:
| 序号 | 姓名 | 回购数量(万股) | 回购金额(万元) |
|---|---|---|---|
| 1 | 张德斌 | 20 | 49.96 |
| 2 | 谢晓梅 | 20 | 49.96 |
| 3 | 庞珍 | 10 | 24.98 |
| 4 | 罗琰 | 20 | 49.96 |
| 5 | 刘仁江 | 10 | 24.98 |
|---|---|---|---|
| 6 | 黄凯 | 10 | 24.98 |
| 7 | 郭皓 | 40 | 99.92 |
| 8 | 陈欣 | 15 | 37.47 |
| 9 | 雷佳毅 | 10 | 24.98 |
| 10 | 刘仁刚 | 15 | 37.47 |
| 11 | 杜成波 | 10 | 24.98 |
| 12 | 林小兵 | 10 | 24.98 |
| 13 | 廖毅 | 10 | 24.98 |
| 14 | 赵洁盛 | 20 | 49.96 |
| 15 | 蒋明杨 | 9 | 22.482 |
| 16 | 文武能 | 9 | 22.482 |
| 17 | 王曲 | 9 | 22.482 |
| 18 | 唐婵婵 | 9 | 22.482 |
| 19 | 屈宏 | 12 | 29.976 |
| 20 | 刘廷海 | 9 | 22.482 |
| 21 | 范超怀 | 6 | 14.988 |
| 22 | 李航 | 12 | 29.976 |
| 23 | 谢伟 | 6 | 14.988 |
| 24 | 罗红 | 9 | 22.482 |
| 25 | 蔡华 | 6 | 14.988 |
| 26 | 马渡勇 | 6 | 14.988 |
| 27 | 梅文娴 | 6 | 14.988 |
| 28 | 代峻儒 | 6 | 14.988 |
| 29 | 廖远强 | 6 | 14.988 |
| 30 | 周超 | 4.4 | 9.7592 |
| 31 | 朱倩 | 4.4 | 9.7592 |
| 合计 | 348.8 | 868.8384 |
2、回购注销数量
本次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共计 348.8 万股,约占公司回购前总股本的 0.4578%。
3、回购价格
鉴于公司于 2020 年 5 月 27 日实施了 2019 年年度权益分派: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 0.12 元;故公司董事会根据 2018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的授权,对本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进行调整。其中, 调整后首次授予部分中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为 2.498 元/股;调整后预留授予部 分中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为 2.218 元/股。
4、回购资金总额与来源
公司拟用于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的资金总额为 8,688,384 元,资金来源为自 有资金。
三、本次回购注销实施情况
公司已向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支付了全部回购价款共计 8,688,384 元, 回购公司股份共计 3,488,000 股。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减少注册资本及股本的情况进行 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2021000431 号)。截至 2021 年 6 月 17 日止,公司 减少股本人民币 3,488,000 元,变更为人民币 758,728,215 元。
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上述股份回购注销 事宜已于 2021 年 7 月 15 日完成。
四、本次回购注销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动情况表
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将由 762,216,215 股变更为 758,728,215 股,公司股本结构变动如下:
| 本次变动前 | 本次变动前 | 本次变动后 | 本次变动后 | ||
|---|---|---|---|---|---|
| 回购数量 | |||||
| 股份类型 | 数量 (股) |
(股) | 数量 (股) |
||
| 比例(%) | 比例(%) | ||||
|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 | 18,311,012 | 2.40 | 3,488,000 | 14,823,012 | 1.95 |
| 高管锁定股 | 8,230,812 | 1.08 | - | 8,230,812 | 1.09 |
| 股权激励限售股 | 10,080,200 | 1.32 | 3,488,000 | 6,592,200 | 0.87 |
| 二、无限售条件股份 | 743,905,203 | 97.60 | - | 743,905,203 | 98.05 |
| 三、股份总数 | 762,216,215 | 100.00 | 3,488,000 | 758, 728,215 | 100.00 |
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公司
股权分布仍具备上市条件,同时本激励计划将继续按照相关法规要求执行。
五、本次回购注销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回购注销不会影响公司股东的利益及管理团队的稳定性,不会影响公司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继续实施,也不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产 生重大影响。
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所涉及的激励 对象由 2019 年 1 月登记完成的 144 名调整为 115 名,预留授予所涉及的激励对 象由 2019 年 12 月登记完成的 31 名调整为 29 名,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数量由 10,080,200 股调整为 6,592,200 股。
特此公告。
成都市路桥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七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