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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engdu RML Technology Co., Ltd. — Remuneration Information 2024
Oct 14, 2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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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muneration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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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1050 证券简称:雷电微力 公告编号:2024-056
成都雷电微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预留 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及数量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成都雷电微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 年 10 月14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 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 /预留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及数量的议案》。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 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本激励计划”、“2023 年 激励计划”)等相关规定以及公司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 权,董事会将2023 年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 由35.63 元/股调整为25.10 元/股,将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首次授予 限制性股票数量额度由8,000,000 股调整为11,136,000 股,将拟授 予预留限制性股票数量额度由500,000 股调整为696,000 股。现将有 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股权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23 年9 月28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成都雷电微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成都雷电微力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 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 关事项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激励计划发表了独立意见, 律师、独立财务顾问出具相应的意见与报告。同日,公司召开第二届 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成都雷电微力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 <成都雷电微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 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实<成都雷电微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 于2023 年9 月28 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了相关公告。
2.2023 年9 月28 日至2023 年10 月8 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激 励对象名单与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监事会未收 到个人或组织提出的异议或疑问,并于2023 年10 月11 日披露了《监 事会关于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 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3.2023 年10 月16 日,公司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 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 议案》《关于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 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本激励计划获得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 会批准,董事会被授权确定限制性股票授予日、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 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限制性股票所必须的全部 事宜,同日公司对外披露了《关于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 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4.2023 年10 月19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
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 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 名单进行了核实,律师、独立财务顾问出具相应意见和报告。
5.2024 年10 月14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23 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调整2023 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预留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及数量的议案》 《关于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期归属条件成就的 议案》《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2023 年限制性股票的议 案》等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次拟预留授予及拟归属限制性股票的激 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律师、独立财务顾问出具相应的意见和报告。
二、股权激励计划的调整情况
(一)调整事由
1.公司2023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于2024年5月29日实施完毕, 具体内容为:公司现有总股本剔除已回购股份3,481,700 股后的 171,485,806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 股派息4.08 元人民币(含 税),总额共计69,966,208.85 元,本次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 转增股本。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计算除权除息价格时,按总股本(含 回购股份)折算的每10 股现金红利(含税)=本次现金分红总额/公 司总股本×10=69,966,208.85 元/174,967,506 股×10≈3.9988 元 (四舍五入保留四位小数)。
2.公司2024 年半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于2024 年9 月23 日实施 完毕,具体内容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剔除已回购股份3,481,700 股 后的171,485,806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 股派3.00 元人民币现
金。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 股转增4 股。本次权益分 派实施后计算除权除息价格时,按总股本(含回购股份)折算的每10 股现金红利(含税)=本次现金分红总额/总股本×10=51,445,741.80 元/174,967,506 股×10≈2.9403 元(四舍五入保留四位小数)。按总 股本(含回购股份)折算的每10 股转增股数=本次转增股份数量/总 股本×10=68,594,322 股/174,967,506 股×10≈3.9204 股(四舍五 入保留四位小数)。
根据《激励计划》的规定,在本激励计划公告日至激励对象完成 限制性股票归属登记前,公司有派息、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事宜,应 对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及数量予以相应的调整。
(二)调整方式及结果
1.首次及预留授予价格的调整
P=(P0-V)÷(1+n)
其中:P0 为调整前的授予价格;V 为每股的派息额;n 为每股的 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的比率;P 为调整后的授予价格。
调整后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首次/预留授予价格=(35.630.39988-0.29403)/(1+0.3920)≈25.10 元/股(四舍五入保留两位 小数)。
2.首次授予数量的调整
Q=Q0×(1+n)
其中:Q0 为调整前的限制性股票授予/归属数量;n 为每股的资本 公积转增股本的比率;Q 为调整后的限制性股票授予/归属数量。
调整后的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首次授予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数量 额度=8,000,000×(1+0.3920)=11,136,000 股。
3.预留授予数量的调整
Q=Q0×(1+n)
其中:Q0 为调整前的限制性股票授予/归属数量;n 为每股的资本 公积转增股本的比率;Q 为调整后的限制性股票授予/归属数量。
调整后的拟预留授予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数量额度=500,000× (1+0.3920)=696,000 股。
三、本次调整对公司的影响
因公司2023 年度权益分派和2024 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已于本激 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期限制性股票归属和预留限制性股票授予前实 施完毕,故而对本激励计划首次/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及 数量进行相应调整。本次调整事项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产生实质性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勤勉尽职。公司管理团 队将继续认真履行工作职责,为股东创造价值。
四、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意见
公司本次对2023 年激励计划首次/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授予 价格及数量的调整,符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激励计划》 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本次调整事项 在公司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范围内,调整程 序合法合规,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
综上,我们一致同意公司对2023 年激励计划首次/预留授予限制 性股票的授予价格及数量进行调整。
五、监事会意见
公司2023 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和2024 年半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 实施完毕,公司董事会根据公司《激励计划》相关规定及2023 年第 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对公司2023 年激励计划首次/预留授予限
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及数量进行调整。本次调整已经履行了必要的审 批程序,调整的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 形。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对本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限制性股票的授 予价格及数量进行调整。
六、律师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意见
北京中伦(成都)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本次调整授予价格及数 量的原因、方法及结果等事项符合《管理办法》以及《激励计划》的 相关规定。
七、备查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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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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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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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第二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4 年第二次会议决议;
4.北京中伦(成都)律师事务所关于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授予价格及授予数量调整、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 条件成就、预留部分授予及部分限制性股票作废事项的法律意见 书。
特此公告。
成都雷电微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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