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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engdu RML Technology Co., Ltd. —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2022
Dec 29, 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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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pital/Financing Up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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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1050 证券简称:雷电微力 公告编号:2022-088
成都雷电微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成都雷电微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12月 29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分别 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 用部分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具体为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且能满 足保本要求的产品,额度不超过35,000万元,在十二个月内滚动使用。现 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1〕2056号《关于同意成都 雷电微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和深圳证券交 易所深证上〔2021〕832号《关于成都雷电微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人民币普 通股股票在创业板上市的通知》同意,成都雷电微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420万股,每 股面值人民币1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60.64元,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 额为人民币146,748.8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税)人民币10,937.26万 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35,811.54万元。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 2021年8月19日出具了“天健验[2021]11-36号”《验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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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已对募集资金采取专户存储管理,并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专户 所在银行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35,811.54万元,其中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总 金额为63,000万元,募集资金净额超过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金额部分为超募资 金,超募资金总额为72,811.54万元。截至2022年11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 投资项目及超募资金使用及余额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
|---|---|---|---|---|
| 序号 | 项目名称 | 项目投资总额 | 已使用募集资金金额 | 募集资金余额 |
| 1 | 生产基地技改扩能建设项目 | 22,500.00 | 10774.13 | 12,257.47 |
| 2 |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 20,500.00 | 3,428.47 | 17,735.30 |
| 3 | 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 20,000.00 | 20,000.00 | - |
| 4 | 超募资金 | 72,811.54 | 21,800.00 | 52,808.20 |
| 合计 | 135,811.54 | 56,002.60 | 82,800.97 |
(注:以上募集资金余额包含募集资金存放期间现金管理收益及利息收入。)
截至2022年11月30日,超募资金余额为52,808.20万元,公司将其中部 分超募资金21,800万元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具体详见《关于使用部 分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86)。
三、闲置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具体情况
(一)现金管理目的
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公司正 常经营的情况下,公司合理使用闲置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以更好的实 现公司现金的保值增值,保障公司股东的利益。
(二)投资品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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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将按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对投资产品进行严格评估,投资的 产品必须满足:(1)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等安全性高的保本型产品; (2)流动性好,投资产品期限不超过12个月,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 进行。
拟投资的产品品种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等安全性高的 保本型产品,且不涉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所明确的股票及衍生品、基金投资、期货投 资等风险投资行为。
上述投资产品不得质押,募集资金现金管理产品专用结算账户不得存 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
(三)投资额度及期限
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不超过35,000万元进行现金管理,资金在12个 月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四)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1、虽然保本型产品都经过严格的评估,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 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面临收益波动风险、流动性 风险等投资风险,产品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2、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和监控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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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选择低风险投资品种。不得将闲置 超募资金用于其他证券投资,不购买以股票及其衍生品和无担保债券为投 资标的的银行理财产品等。
2、公司财务部负责提出现金管理业务申请并提供详细的产品资料,根 据公司审批结果实施具体操作,并及时分析和跟踪现金管理投向和进展情 况,如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应及时采取相应措施, 控制投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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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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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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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公司将严格根据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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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坚持规范运作,在防范风险前提下实现资产保值增值。在保证募 投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使用闲置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收益,实现公司与股东利益最大化,不 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情况。
六、履行的审议程序和相关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2年12月29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使用部分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公司使用部分超募 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具体为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且能满足保本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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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产品,额度不超过35,000万元,在十二个月内滚动使用。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2022年12月29日,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 用部分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 金进行现金管理,具体为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且能满足保本要求的 产品,额度不超过35,000万元,在十二个月内滚动使用。
(三)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于购 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产品,是在确保公司募投项目所需资金以及 募集资金本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主 营业务的正常开展,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且能够有效提 高资金使用效率,可以实现资金的保值、增值,实现公司与股东利益最大 化,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 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因此,我们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35,000万元的超募 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四)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雷电微力使用部分闲置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 理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 见,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相关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 理制度》的要求。因此,保荐机构对雷电微力本次使用部分超募募集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事项无异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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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上,保荐机构同意雷电微力本次使用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35,000万 元的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七、备查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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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一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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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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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独立董事对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
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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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成都雷电微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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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分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专项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成都雷电微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2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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