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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engdu RML Technology Co., Ltd. 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2023

Oct 19, 2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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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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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1050 证券简称:雷电微力 公告编号:2023-046

成都雷电微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2022 年限制性 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成都雷电微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雷电微 力”)于2023 年10 月19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2022 年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22 年9 月15 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 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 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 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实公司<2022 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 本激励计划发表了独立意见,律师、独立财务顾问出具相应报告。

2.2022 年9 月19 日至2022 年9 月29 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 激励对象名单与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监事会未 收到个人或组织提出的异议或疑问,并于2022 年9 月30 日披露了 《监事会关于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 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3.2022 年10 月10 日,公司2022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2 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本激励计划获得2022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 大会批准,董事会被授权确定限制性股票授予日、在激励对象符合条 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限制性股票所必须的全 部事宜,同日公司对外披露了《关于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 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4.2022 年10 月10 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 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22 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 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 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律师、独立财务顾问出具相应报告。

5.2023 年9 月28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 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2 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向2022 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等议案。公 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本次授予限制 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律师、独立财务顾问出具相应报 告。

6.2023 年10 月19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 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 属的2022 年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

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本次归属的激励对象 名单进行了核实,律师、独立财务顾问出具相应报告。

二、本次作废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具体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 和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 划(草案)》”)的规定,由于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 予的激励对象中4 人已离职,不再具备激励资格,其已获授但尚未归 属的89,976 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应由公司作废。

如在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至办理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第一个归属 期归属股份的登记期间,如有激励对象提出离职申请,则已获授但尚 未办理归属登记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并由公司作废,由公司 退还该激励对象已支付的认购资金。

三、本次作废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作废部分第二类限制性股票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 经营成果产生实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稳定性,也不会影 响本激励计划继续实施。

四、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由于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中4 人因个人原因已离职,不再具备激励资格,其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 89,976 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应由公司作废。公司本次作废部分第二 类限制性股票符合《管理办法》《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 所做的决定履行了必要的程序。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作废合计 89,976 股不得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五、监事会核查意见

根据《管理办法》《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由于公司2022 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中4 人已离职,不再具备激 励资格,其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89,976 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应由公 司作废。公司本次作废部分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 公司《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 情况。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作废合计89,976 股不得归属的第二类 限制性股票。

六、律师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意见

北京中伦(成都)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截至法律意见书出具日, 公司就作废事项已获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公司本次作废部分 限制性股票事项符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激励计划》的相关 规定。

七、备查文件

  • 1.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 2.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 3. 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北京中伦(成都)律师事务所关于成都雷电微力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 条件成就及部分限制性股票作废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成都雷电微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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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 年10 月1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