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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engdu RML Technology Co., Ltd. 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2021

Sep 16, 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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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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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成都雷电微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部分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专项核查意见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成都 雷电微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雷电微力”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 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 ——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 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2020 年修订)》等相关规定,对雷电微 力使用部分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进行了核查,具体核查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 2021 〕 2056 号《关于同意成都雷电 微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深证上 〔 2021 〕 832 号《关于成都雷电微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在创 业板上市的通知》同意,成都雷电微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 公司 ” )首 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A 股) 2,420 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 1 元,每股发行 价格为人民币 60.64 元,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146,748.80 万元,扣 除发行费用(不含税)人民币 10,937.26 万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135,811.54 万元。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 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 2021 年 8 月 19 日出具了 “ 天健验 [2021]11-36 号 ” 《验资报告》。

公司已对募集资金采取专户存储管理,并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专户所在银 行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根据《成都雷电微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 股说明书》,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如下: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投资总额(万元) 拟使用募集资金额(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投资总额(万元) 拟使用募集资金额(万元)
1 生产基地技改扩能建设项目 22,500.00 22,500.00
2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20,500.00 20,500.00
3 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20,000.00 20,000.00
合计 63,000.00 63,000.00

公司本次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135,811.54 万元, 扣除前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需求后,超出部分的募集资金 72,811.54 万元。

目前,公司正按照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有序推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根 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建设进度,现阶段超募资金在短期内将出现部分闲置 的情况。公司将合理利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

三、闲置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具体情况

(一)现金管理目的

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经营 的情况下,公司合理使用部分闲置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以更好的实现公司现 金的保值增值,保障公司股东的利益。

(二)投资品种

公司将按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对投资产品进行严格评估,投资的产品必 须满足:( 1 )安全性高,风险低;( 2 )流动性好,投资产品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 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进行。

拟投资的产品品种包括但不限于低风险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收益凭证、 大额存单和定期存款等产品,且不涉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指引( 2020 年修订)》中所明确的股票及衍生品、基金投资、期货投资等风险 投资行为。

上述投资产品不得质押,募集资金现金管理产品专用结算账户不得存放非募 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

(三)投资额度及期限

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不超过 72,000 万元(含本数)进行现金管理,资金 在 12 个月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四)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2020 年修订)》 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1 、尽管公司拟选择的投资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进入市场受宏观经 济的影响较大;

2 、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但不排除该 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3 、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和监控风险。

(二)风险控制措施

1 、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选择低风险投资品种。不得将闲置超募 资金用于其他证券投资,不购买以股票及其衍生品和无担保债券为投资标的的银 行理财产品等。

2 、公司财务部负责提出现金管理业务申请并提供详细的产品资料,根据公 司审批结果实施具体操作,并及时分析和跟踪现金管理投向和进展情况,如发现 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应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 、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 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 、公司将严格根据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及 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坚持规范运作,在防范风险前提下实现资产保值增值。在保证募投项目

建设和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使用闲置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可以提高资金 使用效率,获得一定收益,实现公司与股东利益最大化,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 金用途情况。

六、履行的审议程序和相关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1 年 9 月 15 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 用部分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进行 现金管理,具体为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且能满足保本要求的低风险短期理 财产品,额度不超过 72,000 万元(含本数),在十二个月内滚动使用。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 现金管理的议案》,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具体为购 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且能满足保本要求的低风险短期理财产品,额度不超过 72,000 万元(含本数),在十二个月内滚动使用。

(三)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于购买 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产品,是在确保公司募投项目所需资金以及募集资金本金 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 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且能够有效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可以实现 资金的保值、增值,实现公司与股东利益最大化,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 号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 上市规则( 2020 年 12 月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 引( 2020 年修订)》等相关规定。因此,我们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 72,000 万元 (含本数)的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七、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已经公

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决 策程序。公司确保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72,000 万元 的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实现资金的保值、 增值,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投向、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相关程序符合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2020 年修订)》以及公司《募集资 金管理制度》的要求。

综上,保荐机构同意雷电微力本次使用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72,000 万元的 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以下无正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