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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ENGDU Hi-Tech DEVELOPMENT GR0UP CO.,LTD — Proxy Solicitation & Information Statement 2006
Jun 8, 2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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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roxy Solicitation & Information Stateme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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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简称:倍特高新 股票代码:000628 公告编号:2006—24 号
成都倍特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0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暨相关股东会议的第二次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任何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于 2006 年 5 月 11 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金 融投资报》及巨潮资讯网站(http://www.cninfo.com.cn)刊登了《成都倍 特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0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暨相 关股东会议的通知》。并于 2006 年 6 月 2 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 时报》及巨潮资讯网站刊登了《成都倍特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召开 200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暨召开相关股东会议的第一次提示 性公告》。现根据《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管理办法》和《上市公司 股权分置改革业务操作指引》等文件的要求,发布关于召开 2006 年 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暨相关股东会议的第二次提示性公告。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06年6月12日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为:2006年6月8日——2006年6月12日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06 年6月8日至2006年6月12日每个交易日上午9:30-11:30,下午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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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06 年6月8日9:30至2006年6月12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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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股权登记日:2006年6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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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四川省成都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九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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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道8号公司会议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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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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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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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通股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或 互联网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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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参加本次会议的方式: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委托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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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会投票(征集投票权,下同)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 7、催告通知
截止至本公告发布之日,公司已按要求发布了两次召开本次会议 的提示性公告。
- 8、出席对象
(1)凡2006年6月1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 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均有权以本通知公布的方 式出席本次会议及表决;不能亲自出席本次会议现场会议的股东可授 权他人代为出席(被授权人不必为本公司股东),或在网络投票时间 内参加网络投票。
-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聘请的律师、保荐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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构代表
9、公司股票停牌、复牌事宜
公司股票将于本次会议的股权登记日次一交易日起至股权分置改 革程序结束之日止停牌。若改革方案未获本次会议表决通过,公司董 事会将申请公司股票于公告次日复牌。
二、会议审议事项
《成都倍特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具体内 容详见公司刊登在巨潮资讯网站上的《成都倍特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 司股权分置改革说明书(修订稿)》等相关文件。
根据规定,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委托董事会投票与网络投票 相结合的表决方式,流通股股东可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或互 联网投票系统对以上议案进行投票表决,上述议案需要参加表决的流 通股股东进行类别表决。流通股股东网络投票具体程序见本通知第五 项内容。流通股股东委托董事会投票具体程序见《成都倍特发展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公开征集投票权报告书》或本通知第六项内容。
根据《公司法》的有关规定,公司用资本公积金向流通股股东转 增股本需经公司股东大会批准。根据《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管理办 法》的有关规定,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需经相关股东会议审议。由 于转增股本是本次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对价安排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并 且有权参加相关股东会议并行使表决权的股东全部为有权参加公司 股东大会并行使表决权的股东,因此公司董事会决定将审议转增股本 的股东大会和相关股东会议合并举行,并将转增股本议案和股权分置 改革方案作为同一事项进行表决,相关股东会议和临时股东大会的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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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登记日为同一日。
本次合并议案需同时满足以下条件方可获准实施,即含有转增股 本议案的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经参加表决的全体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 分之二以上通过,并经参加表决的流通股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 以上通过。
三、流通股股东具有的权利和主张权利的时间、条件和方式
1、流通股股东具有的权利。流通股股东依法享有出席临时股东 大会暨相关股东会议的权利,并享有知情权、发言权、质询权和就议 案进行表决的权利。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股权分 置改革管理办法》的规定,相关股东会议所审议的议案须经参加表决 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并经参加表决的流通股股东 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2、流通股股东主张权利的时间、条件和方式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管理办 法》规定,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委托董事会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 合的表决方式,流通股股东可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 易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对临时股东大会暨相关股东会议审 议议案进行投票表决。流通股股东网络投票具体程序见本通知第五项 内容。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管理办 法》规定,上市公司相关股东会议审议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的,该上市 公司的董事会应当向流通股股东就表决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征集投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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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有关征集投票权具体程序见公司于2006年5月11日刊登在《中国 证券报》、《证券时报》、《金融投资报》上的《成都倍特发展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公开征集投票权报告书》或本通知第六项内容。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委托董事会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 决方式,如果重复投票,则按照现场投票、委托董事会投票和网络投 票的优先顺序择其一作为有效表决票进行统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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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如果同一股份通过现场、网络或委托董事会投票重复投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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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现场投票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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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如果同一股份通过网络或委托董事会投票重复投票,以委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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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会投票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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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如果同一股份多次委托董事会投票,以最后一次委托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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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票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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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如果同一股份通过网络多次重复投票,以第一次网络投票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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准。
敬请各位股东审慎投票,不要重复投票。
3、流通股股东参加投票表决的重要性
(1)有利于保护自身利益不受到侵害;
(2)充分表达意愿,行使股东权利;
(3) 如本次股权分置改革方案获得临时股东大会暨相关股东会 议表决通过, 则不论流通股股东是否参与了本次投票表决、也不论流 通股股东是否投了反对票,只要其为临时股东大会暨相关股东会议股 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股东,就均需按临时股东大会暨相关股东会议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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决通过的决议执行。
四、临时股东大会暨相关股东会议现场登记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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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登记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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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法人股东应持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营业执照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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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人代表证明书或加盖公章的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本人身 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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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个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持股凭证、证券账户卡;授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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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人持身份证、持股凭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办理登 记手续。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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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登记地点及授权委托书送达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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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九兴大道8号 邮政编码:610041
联系电话:028-85184200 028-85130316
传真:028-85184099
联 系 人:纪女士、胡小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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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登记时间:2006年6月2日至2006年6月11日(每日9:00
16:30)
2006年6月12日(9:00-14:30)
五、参与网络投票的股东的身份认证与投票程序
本次会议,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 统向流通股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流通股股东可以通过交易 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参加网络投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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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采用交易系统投票的投票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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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相关股东会议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06年6 月8日至2006年6月12日每个交易日9:30—11:30、13:0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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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投票程序比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新股申购业务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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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相关股东会议的投票代码:360628 ;投票简称:倍特投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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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股东投票的具体程序为:
①买卖方向为买入投票;
②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相关会议议案序号,1.00 元代表本 议案,以1.00元的价格予以申报。如下表:
| 议案,以1.00元的价格予以申报。如下表: | |
|---|---|
| 议 案 | 申报价格 |
| 《成都倍特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 方案》 |
1.00元 |
③在“委托股数”项下填报表决意见,1 股代表同意,2 股代表 反对,3 股代表弃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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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采用互联网投票的身份认证与投票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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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股东获取身份认证的具体流程
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实施细则》 的规定,股东可以采用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的方式进行身份认证。申 请服务密码的, 请登陆网址: http://www.szse.cn或
http://wltp.cninfo.com.cn的密码服务专区注册,填写相关信息并 设置服务密码,该服务密码需要通过交易系统激活成功半日后方可使 用。申请数字证书的,可向深圳证券信息公司或其委托的代理发证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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构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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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网址 http://wltp.cninfo.com.cn的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 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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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投资者进行投票的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06 年6月8日9:30至2006年6月12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3、投票结果查询
- (1)股东可在完成投票当日下午6点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网页,使用“投票查询”功能查询 个人的投票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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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查询投票结果时,需要输入投票时使用的证券账户号并输 入“服务密码”,此“服务密码”与互联网投票时使用的“服务 密码”为同一密码,未申请“服务密码”的股东请在使用该功能 前提前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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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投票查询”功能既可以查询互联网投票记录也可以查询 交易系统投票记录。
六、董事会征集投票权程序
1、征集对象:本次投票权征集的对象为成都倍特发展集团股份 有限公司截止2006年6月1日下午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 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流通股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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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征集时间:2006年6月2日至2006年6月11日(每日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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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30)。
2006年6月12日(9:00-1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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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征集方式:采用公开方式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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融投资报》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发布公告进行投票权 征集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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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征集程序:详见公司于2006年5月11日,在《中国证券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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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时报》、《金融投资报》上刊登的《成都倍特发展集团股份有限 公司董事会公开征集投票权报告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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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其它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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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会期半天,食宿和交通费用自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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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网络投票期间,如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
会议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特此公告。
成都倍特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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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 件: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____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个人)出席成都倍特发展集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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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份有限公司临时股东大会暨相关股东会议,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姓名: 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有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 受托人签名: 身份证号码: 授权范围: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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