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I assistant
CHENGDU Hi-Tech DEVELOPMENT GR0UP CO.,LTD —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2020
Jul 7, 2020
53719_rns_2020-07-07_fd9d7673-8d12-466c-94f3-0e9d8ad633a0.PDF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Open in viewerOpens in your device viewer
证券代码:000628 证券简称:高新发展 公告编号:2020-58
成都高新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子公司倍智智能数据运营有限公司增资暨
放弃股权优先购买权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 关联交易概述
公司于2020年7月7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临时会议审议 通过《关于控股子公司倍智智能数据运营有限公司增资暨放弃股权优 先购买权等相关事宜关联交易的议案》。
倍智智能数据运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倍智智能)系由公司与从 事智慧城市业务的上市公司新智认知数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子公司 新智认知数据运营有限公司于2019年8月注册合资设立的控股子公 司。倍智智能股权结构图如下:
==> picture [349 x 219] intentionally omitted <==
----- Start of picture text -----
成都高新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100% 100% 99.68%
成都倍盈股权投资基金 成都倍特投资有限责 上海蓉赢企业管理合伙
管理有限公司(GP) 任公司(LP) 企业(有限合伙)(LP)
5% 45% 50%
成都倍特建设开发 新智认知数据运营 成都倍赢智慧城市投资
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 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27% 23% 50%
倍智智能数据运营有限公司
----- End of picture text -----
==> picture [61 x 28] intentionally omitted <==
1
倍智智能注册资本6,000万元,截止本公告日,除新智认知数据 运营公司(以下简称新智认知)尚有690万元出资未缴纳外其他已全 部实缴到位。出资比例如下:
单位:万元
| 股东 | 出资比例 | 注册出资金额 | 已实缴金额 |
|---|---|---|---|
| 成都倍特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 27% | 1,620 | 1,620 |
| 新智认知数据运营有限公司 | 23% | 1,380 | 690 |
| 成都倍赢智慧城市投资合伙企 业(有限合伙) |
50% | 3,000 | 3,000 |
| 合计 | 100% | 6,000 | 5,310 |
公司通过全资子公司成都倍特建设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倍特 开发)和合营企业成都倍赢智慧城市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计 享有倍智智能52%的权益,并结合占董事会多数等治理结构安排,倍 智智能成为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的控股子公司。
为丰富倍智智能股东结构,增强其资本金实力,有利于其长远发 展,本次董事会临时会议审议同意如下事项:
1、公司控股股东成都高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成都高 新未来科技城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未来科技城公司,即成都 国际空港新城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已于近日更名为成都高新未来科技 城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以 0 对价受让新智认知持有的未实缴出资股权 690 万元(对应占倍智智能注册成立时的股权比例 11.5%),即由未来 科技城公司履行对倍智智能 690 万元的实缴出资义务。同意全资子公 司成都倍特建设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倍特开发)放弃优先购买权, 同意子公司成都倍盈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倍盈投
==> picture [61 x 28] intentionally omitted <==
2
资)和成都倍特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倍特投资)在公司与上 海蓉赢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共同控制的合营企业成都倍赢 智慧城市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相关决策中,作出放弃本次倍 智智能股权转让优先购买权的表决。
2、倍特开发与公司控股股东成都高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全资子 公司成都高投建设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高投建设)以现金按每股 1 元的价格分别对倍智智能增资 747.50 万元、690 万元,增资后倍智 智能注册资本变为 7,437.5 万元。同意子公司倍盈投资和倍特投资在 成都倍赢智慧城市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相关决策中,作出放 弃倍智智能本次增资优先认缴出资权利的表决。增资资金用于倍智智 能业务发展所需。
上述事项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本次交易前后倍智智能出资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交易前 | 交易前 | 交易后 | 交易后 | |
|---|---|---|---|---|
| 股东名称 | ||||
| 注册出资额 | 持股比例 | 注册出资额 | 持股比例 | |
| 倍特开发 | 1,620 | 27% | 2,367.50 | 31.832% |
| 新智认知数据运营有限公司 | 1,380 | 23% | 690 | 9.277% |
| 成都倍赢智慧城市投资合伙企 业(有限合伙) |
3,000 | 50% | 3,000 | 40.337% |
| 成都高新未来科技城发展集团 有限公司 |
690 | 9.277% | ||
| 成都高投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 690 | 9.277% | ||
| 合计 | 6,000 | 100% | 7,437.50 | 100% |
==> picture [61 x 28] intentionally omitted <==
3
倍智智能经过本次交易后的股权结构图如下:
==> picture [475 x 270] intentionally omitted <==
----- Start of picture text -----
成都高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45.40%
成都高新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100% 100% 100% 100% 99.68%
成都倍盈股权投资基金 成都倍特投资有限责 上海蓉赢企业管理合伙
管理有限公司(GP) 任公司(LP) 企业(有限合伙)(LP)
5% 45% 50%
成都高新未来科技城 成都高投建设开发 成都倍特建设开发 新智认知数据运营 成都倍赢智慧城市投资
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 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9.277% 9.277% 31.832% 9.277% 40.337%
倍智智能数据运营有限公司
----- End of picture text -----
经过本次交易,公司通过倍特开发和成都倍赢智慧城市投资合伙 企业(有限合伙)合计仍享有倍智智能52%的权益,并结合仍占董事 会多数等治理结构安排,公司仍控股倍智智能,本次交易不导致公司 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
由于未来科技城公司、高投建设为公司控股股东成都高新投资集 团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关联董事任正先生、 李小波先生、冯东先生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已对上述关联交易事项进 行事前认可并发表独立意见。
本次交易已经未来科技城公司、高投建设、成都倍赢智慧城市投 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履行内部决策程序同意。
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
==> picture [61 x 28] intentionally omitted <==
4
重大资产重组,也无需经过有关部门批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的规定,本次关联交易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次关联交易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拓展拥有良好盈利能力和核心技术的智慧城市业务是公司战略 转型的方向之一,倍智智能是公司实施智慧城市业务的重要平台载 体。
成都高新区作为国家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和国家自主创新示 范区,拥有众多智慧城市落地做场景。倍智智能的定位是作为成都高 新区开展智慧城市业务的重要平台载体,为成都高新区“新基建”落地 做场景供给,立足于成都高新区并将逐步走出成都高新区,充分发掘 成都高新区、成都市及更大范围内的智慧城市业务应用场景,成为拥 有自主知识产权和核心竞争力的智慧城市解决方案提供商和数据运 营服务商。
倍智智能的发展规划是,通过不同阶段引入具有项目资源优势、 行业内具有技术和品牌优势的顶尖企业作为股东,聚集国内产业链相 关的硬件、软件商等作为生态合作伙伴打造强大生态圈,塑造自身核 心竞争力,在为政府、企业和社会提供整体化智慧政务、智慧交通、 智慧安防、智慧园区、智慧教育、智慧医疗、智慧社区等一系列场景 式解决方案和数据运营服务的同时,将倍智智能打造为能够提供新型 场景式智慧城市信息化建设方案和场景式数据运营服务的高科技企 业。
倍智智能在提供智慧城市场景解决方案的同时要特别打造数据 能力,开发完成自有知识产权的城市级数据大脑平台产品。通过采用 最新的物联网技术、5G 技术、大数据技术等先进科技,首先在成都
==> picture [61 x 28] intentionally omitted <==
5
高新区范围内的园区、类园区(含学校,医院,政务中心,社区等)、 道路、市政公共设施等应用场景中打造一张万物互联的感知网络,对 城市中的人、事、物的实时信息进行采集和收集,从而把物理割裂开 的各个应用场景融汇贯通,并通过有线、无线网络将信息传输至城市 级数据大脑平台——“倍智云”。该平台对收集到的各场景数据进行清 洗、归类,组建出各类可用于场景化大数据分析的数据湖,实现各类 数据的融合共享,为基于场景式应用的各类应用系统进行有效数据支 —— 撑 倍智智能应用中台-OSS 平台。利用 OSS 平台所整合的各类优 秀应用系统,在调取数据大脑平台中的各类跨界跨域数据集后,实现 为城市治理、企业经营和民众生活提供高效、便捷的场景式智慧城市 数据运营服务。
公司作为成都高新区管委会所属唯一的国有上市公司,为更好的 支持公司战略转型及上述智慧城市业务发展规划,公司控股股东决定 由未来科技城公司、高投建设成为倍智智能直接参股股东,增强业务 互动、增强资本实力。通过新智认知将未实际出资到位的股权转让给 未来科技城公司和高投建设对倍智智能增资(公司子公司倍特开发同 时对倍智智能增资)的相关调整有利于增强倍智智能资本实力,多元 化的股东结构也有利于对智慧城市业务形成更好的支撑,有利于倍智 智能业务拓展、能力积累及长远发展。
经过本次交易后,公司对倍智智能的享有的权益比例仍维持为交 易前的 52%,权益没有任何摊薄,不会改变公司对倍智智能的控股地 位,不会对公司经营及财务状况造成不利影响。
三、关联方基本情况
==> picture [61 x 28] intentionally omitted <==
6
-
(一)成都高新未来科技城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
1、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
2、住所:中国(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成都高新区府城大道中
段 88 号 1 栋 12 层 3 号
-
3、主要办公地点:中国(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成都高新区府
-
城大道中段 88 号 1 栋 12 层 3 号
-
4、法定代表人:方毅修
-
5、注册资本:500,000 万元人民币
-
6、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10100MA62Q1PDXN
-
7、经营范围:项目投资、资产管理、投资咨询(不得从事非法
-
集资、吸收公众资金等金融活动);工程管理服务(凭资质证书经营); 市政工程、城市道路工程、电气管道安装工程设计及施工(凭资质证 书经营);房地产开发经营(凭资质证书经营);物业管理;会议服务。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8、主要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未来科技城公司为高投集团全资子
-
公司。
-
9、公司与其存在关联关系,未来科技城公司为公司控股股东高
-
投集团的全资子公司,属于公司的关联方。
-
10、履约能力:未来科技城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信誉良好。
-
11、主要业务近三年发展状况:近三年主要业务是基础设施建设、
-
产业投资、工程项目管理等。
-
12、主要财务数据:
==> picture [61 x 28] intentionally omitted <==
7
单位:元
| 指标 | 2019 年12 月31 日(经审计) | 2018 年12 月31 日(经审计) |
| 资产总额 | 18,324,484,978.00 | 11,960,819,798.11 |
| 负债总额 | 7,476,233,585.62 | 4,725,415,655.10 |
| 净资产 | 10,848,251,392.38 | 7,235,404,143.01 |
| 2019 年度(经审计) | 2018 年度(经审计) | |
| 营业收入 | 167,007,409.44 | 124,191,399.59 |
| 净利润 | 73,998,835.12 | 35,673,572.37 |
-
(二)成都高投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
1、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
2、住所:成都市高新区天府一街 1008 号
-
3、主要办公地点:成都市高新区天府一街 1008 号
-
4、法定代表人:任正
-
5、注册资本:20,000 万元人民币
-
6、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10100732384847A
-
7、经营范围:主要从事城市基础设施、工业地产、科技地产开
-
发建设和经营、房地产综合开发、园林绿化、工程承包、建设项目管 理、物业管理、工程监理、代办拆迁、投资咨询及管理。(以上经营 项目不含法律、法规和国务院决定需要前置审批或许可的合法项目)。
-
8、主要股东及实际控制人:高投建设为高投集团全资子公司。
-
9、公司与其存在关联关系,高投建设为公司控股股东高投集团
-
的全资子公司,属于公司的关联方。
-
10、履约能力:高投建设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信誉良好,具备履
==> picture [61 x 28] intentionally omitted <==
8
行合同义务的能力。
-
11、主要业务近三年发展状况:近三年主要业务是基础设施建设、
-
房地产综合开发等。
12、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 指标 | 2019 年12 月31 日(经审计) | 2018 年12 月31 日(经审计) |
| 资产总额 | 4,622,785,375.01 | 3,260,925,140.92 |
| 负债总额 | 3,178,004,997.88 | 2,888,011,806.05 |
| 净资产 | 1,444,780,377.13 | 372,913,334.87 |
| 2019 年度(经审计) | 2018 年度(经审计) | |
| 营业收入 | 452,610,806.30 | 248,726,610.45 |
| 净利润 | 241,364,665.38 | 30,801,114.26 |
四、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一)名称:倍智智能数据运营有限公司
(二)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
(三)住所:成都高新区芦葭镇芦新街 8、10 号一层
-
(四)法定代表人:祝庆
-
(五)注册资本:6,000 万元人民币
-
(六)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10100MA65LW16XE
-
(七)成立时间:2019 年 8 月 5 日
(八)经营范围:数据处理与存储服务;智能城市专业化设计服
务;智能化管理系统开发应用;规划设计管理;智能技术研发;研发、 销售计算机软硬件;信息系统集成服务;销售:通讯设备(不含无线
==> picture [61 x 28] intentionally omitted <==
9
广播电视发射及卫星地面接收设备);大数据服务;信息技术咨询; 物联网技术服务;国内贸易代理;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广告(不 含气球广告);企业管理咨询;会议及展览展示服务;互联网信息服 务;商务信息咨询(不含投资咨询)。(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 部门批准后方可展开经营活动)。
(九)股权结构:
==> picture [358 x 234] intentionally omitted <==
----- Start of picture text -----
成都高新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100% 100% 99.68%
成都倍盈股权投资基金 成都倍特投资有限责 上海蓉赢企业管理合伙
管理有限公司(GP) 任公司(LP) 企业(有限合伙)(LP)
5% 45% 50%
成都倍特建设开发 新智认知数据运营 成都倍赢智慧城市投资
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 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27% 23% 50%
倍智智能数据运营有限公司
----- End of picture text -----
公司通过全资子公司倍特开发和合营企业成都倍赢智慧城市投 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计享有倍智智能 52%的权益,并结合占董 事会多数等治理结构安排,倍智智能系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的控股 子公司。
(十)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指标 2019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
==> picture [61 x 28] intentionally omitted <==
10
| 资产总额 | 38,131,207.47 |
|---|---|
| 负债总额 | 1,665,024.73 |
| 净资产 | 36,466,182.74 |
| 2019 年度(经审计) | |
| 营业收入 | 0.00 |
| 净利润 | -1,633,817.26 |
五、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一)以中立资产评估(北京)有限公司出具的倍智智能股东全 部权益价值的资产评估报告(中立评报字[2020]第 01-000 号)倍智智 能截止 2019 年 12 月 31 日的净资产评估价值为定价依据,未来科技 城公司以 0 对价受让新智认知持有的未实缴出资股权 690 万元,即由 未来科技城公司履行对倍智智能 690 万元的实缴出资义务。
(二)以中立资产评估(北京)有限公司出具的倍智智能股东全 部权益价值的资产评估报告(中立评报字[2020]第 01-000 号)倍智智 能截止 2019 年 12 月 31 日的净资产评估价值为定价依据,倍特开发、 高投建设对倍智智能增资价格为每股 1 元。
本次关联交易定价公允合理。
六、关联交易方案和协议的主要内容
本次关联交易方案详见本公告一、关联交易概述和五、关联交易 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相关交易协议尚未签署。
七、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情况
2020 年 1 月 1 日至披露日,除今日公告的关联交易以外,公司
==> picture [61 x 28] intentionally omitted <==
11
与未来科技城公司累计已发生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为 0 亿元。
2020 年 1 月 1 日至披露日,除今日公告的关联交易以外,公司 与高投建设累计已发生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为 10.79 亿元。 八、董事会意见
本次倍智智能增资暨公司放弃股权优先购买权等关联交易,定价 公允合理,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有利于丰富 股东结构,增强资本金实力,有利于倍智智能长远发展和公司向智慧 城市战略转型。公司虽然放弃了股权优先购买权,但通过本次一揽子 交易安排,公司享有对倍智智能的权益比例仍维持为交易前的 52%, 权益没有任何摊薄,不会改变公司对倍智智能的控股地位,不会对公 司经营及财务状况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中小股东利益的情 形。
九、独立董事意见
本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交易出具了一致同意将本次交易提交董 事会审议的事前认可函并就本次交易发表了独立意见。独立董事认 为,审议本次交易的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表决程序及方式符 合《公司法》、《公司章程》以及相关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本次倍智智 能增资暨公司放弃股权优先购买权等关联交易,定价公允合理,符合 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倍智智能增资暨公司放 弃股权优先购买权等关联交易,有利于丰富股东结构,增强资本金实 力,有利于倍智智能长远发展和公司向智慧城市战略转型。公司虽然 放弃了股权优先购买权,但通过本次一揽子交易安排,公司享有对倍
==> picture [61 x 28] intentionally omitted <==
12
智智能的权益比例仍维持为交易前的 52%,权益没有任何摊薄,不会 改变公司对倍智智能的控股地位,不会对公司经营及财务状况造成不 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十、备查文件
(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临时会议决议;
(二)独立董事关于控股子公司倍智智能数据运营有限公司增资 暨放弃股权优先购买权等相关事宜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意见;
(三)独立董事关于控股子公司倍智智能数据运营有限公司增资 暨放弃股权优先购买权等相关事宜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成都高新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七月八日
==> picture [61 x 28] intentionally omitted <==
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