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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ENGDU Hi-Tech DEVELOPMENT GR0UP CO.,LTD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2014

May 28, 2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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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pital/Financing Up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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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628 证券简称:高新发展 公告编号:2014-30

成都高新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认购本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暨与 控股股东签署股份认购合同的

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 、本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事宜尚需本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并需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核准。

2 、本公司控股股东成都高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认购本公司非公 开发行全部股票事宜尚需四川省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等国有资 产监督管理机构批复同意。

3 、本次发行完成后,成都高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持有本公司股 权比例将超过 30% ,触发要约收购义务,需提请股东大会同意成都 高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免于发出要约暨免于以要约方式增持本公司 股份。

“ ” “ ” “ ” 上述 审议通过 、 核准 、 批复同意 、“同意”能否全部达成 “ ” “ ” “ 及其达成的时间,尚具不确定性。若上述 审议通过 、 核准 、 批 复同意 、“同意”不能全部达成,成都高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认购本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宜将不能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 风险。

一、 关联交易概述

为增强本公司的持续发展能力,促进本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 展,本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非公开发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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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事宜。

本公司拟非公开发行 9,200 万股 A 股股票,发行价格为 5.41 元/ 股。本公司本次发行的前述 9,200 万股股票,全部由本公司控股股东 成都高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现金方式认购(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因本次交易的发行对象为本公司控股股东成都高新投资集团有 限公司,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 产重组管理办法》界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本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交易出具了一致同意将本次交易提交董 事会审议的事前认可函。在审议本次交易的本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 十一次临时会议上,关联董事陈明乾先生、李小波先生就关联交易事 项回避表决。

本次交易尚须四川省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本公司股东大会、 中国证监会等有权机构的批复、批准或核准。如未获前述批复、批准 或核准,本次交易不生效及将不能实施。

在审议本次交易的股东大会上,关联股东就本次交易回避表决。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 (一)名称:成都高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高投集团) (二)性质: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

(三)成立时间:1996年10月28日

(四)注册地及主要办公地:成都高新区天府大道北段18号高新 国际广场A座6楼

(五)法定代表人:陈明乾

  • (六)注册资本:110.84亿元

  • (七)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码:510109000029925

  • (八)主要业务及经营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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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高投集团经营范围为建设、科技、经贸发展投资及符合国家政 策的其它投资(不含金融投资),投资项目管理及咨询,资产管理及 咨询,房地产开发及经营。高投集团主要从事建设开发、金融服务、 产业投资、资产运营四大业务,由成都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 会授权从事国有资产的运营与管理,通过投资、控股、重组、联营、 并购、贴息、信用贷款等多种方式,支持区内高新科技成果转化及产 业化项目。

根据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四川分所出具的“瑞华 川审字[2014]51030119 号”审计报告,截至 2013 年 12 月 31 日, 高投集团总资产 3,308,172.44 万元,净资产 1,194,445.81 万元,2013 年度营业收入 633,354.92 万元,净利润 18,342.82 万元。

(九)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的主要财务数据

1、截至2013年12月31日简要合并资产负债表单位:元

项目 20131231
资产总额 33,081,724,446.48
其中:流动资产 20,012,890,899.21
负债总额 21,137,266,310.90
其中:流动负债 12,273,472,439.29
所有者权益 11,944,458,135.58
其中:归属于母公司的所有者权益 11,673,661,120.25

2、2013年度简要合并利润表单位:元

项目 2013 年度
营业收入 6,333,549,157.63
营业利润 248,792,925.38
利润总额 331,511,201.05
净利润 183,428,233.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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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3、2013年度简要合并现金流量表单位:元

项目 2013 年度
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 3,293,661,495.52
投资活动现金流量净额 -313,769,226.06
筹资活动现金流量净额 -2,966,235,905.29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 13,654,144.10

(十)截至本公告出具日,本公司与高投集团之间的股权控制关

系如下:

成都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100% 高投集团 22.45% 本公司

三、本次交易的内容

本公司拟非公开发行 9,200 万股 A 股股票,发行价格为 5.41 元/ 股。本公司本次发行的前述 9,200 万股股票,全部由本公司控股股东 高投集团以现金方式认购。本公司通过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的资金总 额为 49,772 万元(含发行费用)。本次募集资金总额扣除发行费用后 的净额将用于以下用途:

  • 1、偿还本公司向高投集团的借款本息(含委托借款)26,876.16

万元;

  • 2、偿还高投集团借款本息后,增加本公司自有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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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四、本次交易的定价依据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价格为本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临 时会议决议公告日前 20 个交易日本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90%,即 5.41 元/股。符合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

若本公司股票在本次发行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除权、除 息事项,本次发行价格将进行相应调整。

五、股份认购合同的主要内容

2014年5月26日,高投集团与本公司签订了附条件生效的《股份 认购合同》,合同的主要内容如下:

1、合同主体和签订时间

发行人:成都高新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认购人:成都高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签订日期:2014年5月26日

2、认购方式

高投集团以人民币现金方式认购本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全部 股票。

3、认购股份数量

高投集团将认购本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的9,200万股股票。如果 本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 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高投集团认购的本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 的股票数量将作相应调整。

4、认购价格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发行价格为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本公 司A股股票交易均价的90%,即5.41元/股。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 间,若本公司股票发生除权、除息事宜的,则发行价格相应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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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滚存未分配利润

本公司在本次发行前滚存的未分配利润,由本次发行完成后的股 东按照持有的股份比例共享。

6、支付方式

在本次非公开发行获得中国证监会正式核准后进行发行时,高投 集团应按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或本公司的要求一次性将认购资金划 入指定账户。在本公司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对高投集团的认购资金验 资完毕后,扣除相关费用后的净额划入本公司募集资金专项存储账户。 7、限售期

高投集团本次认购的股份自本次非公开发行结束之日起36个月 内不得转让。

8、合同生效条件

《股份认购合同》自本公司、高投集团及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签字盖章之日起成立,在下述条件全部满足之日生效:

  • (1)本次发行获得本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 (2)本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高投集团免于发出要约暨免于以要

约方式增持公司股份等相关事项;

  • (3)本次发行方案获得主管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部门的批准;

  • (4)本次发行获得中国证监会的核准。

六、本次交易的目的和对本公司的影响

本次交易的目的旨在为本公司改善资本结构,降低资产负债率, 壮大自有资金实力,提高偿债能力和盈利能力,夯实持续、稳定、健 康发展基础等创造条件。本次交易符合本公司发展战略,有利于进一 步提升本公司的综合实力和竞争力。本次交易不导致本公司控制权发 生变化,亦不会对本公司的独立运营、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构成不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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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影响。

七、本年年初至本公告披露日,本公司与高投集团累计已发生 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

2014年2月21日召开的本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临时会议审 议同意本公司子公司成都倍特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倍特 建安)可在高投集团子公司成都高投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高 投担保)为倍特建安在成都银行高新支行的500万元贷款提供担保所 形成的担保责任范围内,为高投担保提供反担保(详见本公司于2014 年2月22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巨 潮资讯网刊登的《成都高新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子公司成都倍特建 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为关联方提供反担保的公告》)。

八、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本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交易出具了一致同意将本次交易提交董 事会审议的事前认可函并就本次交易发表了如下独立意见:

(一)该项关联交易的审议、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 章程》的规定。

(二)公司本次向关联方成都高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高投集团)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之定价原则公平、合理,符合 法律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或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行 为。

(三)公司董事会在审议上述相关议案时,关联董事均回避表决, 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符合公司发展战略,有利于进一步提 升公司的综合实力和竞争力,增强公司的持续发展能力,有利于公司 的长远发展与稳定,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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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五)同意董事会就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总体安排。

(六)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暨关联交易尚需经四川省国有资产监 督管理委员会等相关有权政府机构批准同意,尚需本公司股东大会决 议批准与本次发行有关的所有事宜,尚需中国证监会核准本次发行。

九、备查文件

  • (一)本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临时会议决议;

  • (二)本公司2014年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

  • (三)本公司与高投集团签署的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合同;

  • (四)本公司独立董事关于本次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函;

  • (五)本公司独立董事关于本次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成都高新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 O 一四年五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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