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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ENGDU Hi-Tech DEVELOPMENT GR0UP CO.,LTD —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2012
Mar 15, 2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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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pital/Financing Up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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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628 证券简称:高新发展 公告编号:2012-13
成都高新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终止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开展情况
公司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组织相 关各方积极推进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主要重点工作如下:
(一)筹划重大资产重组,公司股票自 2010 年 8 月 3 日起连续 停牌至 2011 年 9 月 16 日复牌。
(二)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于 2011 年 9 月 16 日公告《成都高新发展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出售及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预案》(以下简称“《预案》”)及相 关文件。《预案》明确公司拟以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作为对价收购 邛崃市鸿丰钾矿肥有限责任公司 90%的股权,同时公司将于评估基准 日(即 2011 年 6 月 30 日)拥有的资产和负债(含或有负债)全部转 让给公司控股股东成都高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或其指定的第三方)。
(三)按照有关规定,公司股票于 2011 年 9 月 19 日起连续停牌 至 2011 年 12 月 9 日复牌。停牌期间,公司对公共媒体报道的相关事 项进行了核实。2011 年 12 月 9 日,公司发布了《澄清公告》、《关 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之风险提示公告》。《关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之 风险提示公告》披露了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已经或可能面临的主要风险 因素,并提请广大投资者注意风险,审慎投资。
(四)公司按照证券监管部门的有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独立财务顾问、审计机构、评估 机构、法律顾问等中介机构及交易对方积极开展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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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终止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原因
由于截至目前,公司尚未取得所有金融机构债权人同意公司《预 案》的证明文件,致使公司无法达到中国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 重大资产重组若干问题的规定》中,关于董事会应在发行股份购买资 产的首次董事会决议公告后,6 个月内发布召开股东大会通知的要求。 为此,公司董事会决定终止本次重大资产重组。
三、终止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审议情况
2012 年 3 月 15 日召开的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临时会议以 9 票赞成、0 票弃权、0 票反对,审议通过《关于终止本次重大资产 重组的议案》。会议决定终止本次重大资产重组。
四、承诺事项
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承诺在未来三个月内不再筹划重大资产重 组事项。
特此公告。
成都高新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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