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I assistant
CHENGDU Hi-Tech DEVELOPMENT GR0UP CO.,LTD —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2004
Mar 9, 2004
53719_rns_2004-03-09_6508758b-0ff4-45f3-9958-488f6424d5e9.html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Open in viewerOpens in your device viewer
巨潮资讯
![]() |
![]() |
![]() |
| ┈┈┈┈┈┈┈┈┈┈┈┈┈┈ ┈┈┈┈┈┈┈┈┈┈┈┈┈┈ |

**倍特高新:对外投资公告
**2004-03-10 06:37
证券代码:000628 股票简称:倍特高新 编号:2004―4号
成都倍特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对外投资概述
经本公司2004年3月5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公司控股子公
司成都倍特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本公司持股65%,以下简称倍特信息)与北京讯星世纪通信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讯星公司)强强联合,将倍特信息的控股子公司四川川新电子系统有
限公司(倍特信息持有其51%的股份,自然人王东波持有49%的股份,以下简称川新公司)
和讯星公司采取合并设立的方式,在北京设立北京中星世通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新公司)。新公司注册资本3000万元,股东由川新公司原法人股东倍特信息和讯星公司原
法人股东北京瑞康通信电子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瑞康公司)以及有关自然人组成,倍
特信息和瑞康公司在新公司中分别持有26%、35%的股份。新公司成立后,川新公司和讯星
公司将不再存续,予以注销。
本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应到董事9名,实到5名,另有3名董事书面委托其他董
事代为出席并表决,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在审议该项投资议案时,
8名董事一致同意(同意人数占本次会议表决票数的100%),通过了该项投资事项。
由于本次投资行为所涉及金额在公司股东大会对董事会授权的3000万元内(含3000万
元)行使对外投资决策权的权限内,故本投资事项无须再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投资行为主体介绍
新公司股东除倍特信息外,还包括北京瑞康通信电子技术公司(以下简称瑞康公司)
及自然人王东波、周正超。倍特信息注册地址为成都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法定代表人曾
绍清,注册资本1000万元,经营范围为电子产品、电子仪器、软件产品的设计、开发、生
产、销售。
瑞康公司的注册地址为北京市西城区北礼士路80号东小楼三层南,法定代表人为刘欣,
注册资本430万元,主营业务为无线电通信网络和电子方面的技术开发、咨询、服务,无线
电寻呼业务,800兆赫集群电话业务等。
瑞康公司与本公司无关联关系。
三、投资标的基本情况
北京中星世通电子科技有限公司的主要经营范围为无线电管理的监测测向、无线电设
备自动测试的技术研发、设备研制、生产销售和技术服务。新公司注册资本为3000万元,
倍特信息、瑞康公司、王东波、周正超分别出资780万元、1050万元、720万元、450万元,
分别占注册资本的26%、35%、24%、15%。倍特信息和王东波将以各自在川新公司中的股权
作为出资,出资方式为川新公司经评估后的资产,不足部分将以现金补足;瑞康公司和周
正超将以在讯星公司中的股权和现金等作为出资,经评估后的股权如有不足,将以现金补
足。
截至2003年12月31日,川新公司总资产为3718.69万元,负债总额为2354.22万元,净
资产为1364.47万元,2003年度主营业务收入1822.96万元,净利润为458.83万元。
四、对外投资的目的,存在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对外投资主要是为发挥本公司在无线电监测技术方面的技术和生产优势,以及讯
星公司的市场优势,共同开发无线电监测产品市场,新公司将本着做实、做大、做强的原
则,争做国内外同行业一流知名企业。
该项投资的风险性在于新公司能否在产品技术、性能上紧跟无线电管理技术的需要,
参与国际竞争。
新公司的成立及发展将对本公司电子信息产业的发展起到积极的促进作用,必将进一
步提高本公司在高新技术产品方面的盈利能力。
成都倍特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OO四年三月九日
![]() |
![]() |
![]() |
![]() |
![]() |
Copyright©2001 Shenzhen Securities Information Co., Ltd.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