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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ENGDU Hi-Tech DEVELOPMENT GR0UP CO.,LTD — 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2021
Apr 28, 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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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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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高新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 监管要求(以下简称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结合本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 我们对公司2020年12月31日(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制 有效性进行了评价。
一、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 评价其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 监事会对董事会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经理层负责组织领导企业 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 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 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发展战略。由 于内部控制存在的固有局限性,故仅能为实现上述目标提供合理保证。此 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 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评价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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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定的风险。
二、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自我评 价报告基准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认为,公司已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 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自我评 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自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发出日之 间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三、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一)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和事项以 及高风险领域。
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包括:成都高新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各职能部 门、成都倍特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倍特期货有限公司,纳入评价范围 单位资产总额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的84%,营业收入合计占公司 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总额的90%。
纳入评价范围的业务和事项包括:公司层面风险评估涵盖了公司战略、 运营、法律、市场及财务领域的风险,涉及:组织架构、人力资源、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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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风险评估、发展战略、内部审计、投资者关系、安全与环保、信息 保密、信息收集与沟通、报告与披露等方面。
业务层面风险评估涵盖了:资金活动与担保、销售业务、采购业务、 资产管理、工程项目管理、期货经纪及相关业务管理、财务报告与税务、 全面预算、合同管理等内容。
重点关注的高风险领域主要包括:制度体系建设、资金活动、工程项 目管理等。
上述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涵盖了公司经 营管理的主要方面,不存在重大遗漏。
(二)内部控制评价工作依据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本评价报告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等五部委联合发布的《企业 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企业内部控制评价指引》、 —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21号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 价报告的一般规定》的要求,结合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 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对公司内部控制设计与运行的有效性 进行评价。
公司董事会根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对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和一般 缺陷的认定要求,结合公司规模、行业特征、风险偏好和风险承受度等因 素,区分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研究确定了适用于本 公司的内部控制缺陷具体认定标准,并与上年度保持一致,采用定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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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和二者相结合的评价方法。
定量法:以本年度总资产0.5%和主营业务收入1%为作为重要性水平 判断标准。对于财务报告相关的内控缺陷,通过对公司年度财务报表潜在 错报或披露事项错报程度进行判定;对于非财务报告相关的内控缺陷,通 过对本年公司资产、收入、利润等经济损失程度,或偏离(消极偏离,即 未能实现)经营目标的程度进行判定。
定性法:以假设不采取任何措施该缺陷导致潜在财务错报或经济损失 可能性大小作为判断标准。当存在以下迹象时,增加了重大缺陷的可能性, 因此会特别关注以下情况:重述以前公布的财务报表,以更正由于舞弊或 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当期财务报表存在重大错报,而在内部控制在运行 过程中未能发现该错报;审计委员会和内部审计机构对内部控制的监督无 效;对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舞弊行为的反舞弊政策程序不健全;关 联交易控制程序不当;重大投融资等非常规事项控制缺失;某个业务领域 频繁地发生相似的重大诉讼案件;弄虚作假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等。 1.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财务报告相关的内部控制存在的缺陷,按其严重程度分为重大缺陷、 重要缺陷和一般缺陷。
重大缺陷是内部控制中存在的、可能导致不能及时防止或发现并纠正 财务报表出现重大错报的一项控制缺陷或多项控制缺陷的组合。
重要缺陷是内部控制中存在的、其严重程度不如重大缺陷但足以引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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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监督被审计单位财务报告的人员关注的一项控制缺陷或多项控制缺 陷的组合。
一般缺陷是内部控制中存在的、除重大缺陷和重要缺陷之外的控制缺 陷。
控制缺陷的严重程度主要取决于两个方面:
(1)控制不能防止或发现并纠正账户或列报发生错报的可能性的大
小;
(2)因一项或多项控制缺陷导致的潜在错报的金额大小。
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标准如下:
| 项目 | 一般缺陷 | 重要缺陷 | 重大缺陷 |
|---|---|---|---|
| 定量标准 (影响程度) |
<总资产0.25% | ≥总资产0.25%且 <总资产0.5% |
≥总资产0.5% |
| <主营业务收入 0.5% |
≥主营业务收入 0.5%且<主营业 务收入1% |
≥主营业务收入 1% |
|
| 定性标准 (可能性) |
不采取任何 行动导致潜在错 报或造成经济损 失、经营目标无 法实现的可能性 极小 |
不采取任何 行动导致潜在错 报或造成经济损 失、经营目标无法 实现的可能性不 大 |
不采取任何 行动导致潜在错 报或造成经济损 失、经营目标无法 实现的可能性极 大 |
2.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非财务报告相关的内部控制也按其严重程度分为重大缺陷、重要缺陷 和一般缺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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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缺陷是内部控制中存在的、可能导致不能及时防止或发现,导致 重要管理目标无法实现的一项控制缺陷或多项控制缺陷的组合。
重要缺陷是内部控制中存在的、其严重程度不如重大缺陷,但足以引 起管理层关注的一项控制缺陷或多项控制缺陷的组合。
一般缺陷是内部控制中存在的、除重大缺陷和重要缺陷之外的控制缺 陷。
控制缺陷的严重程度主要取决于两个方面:
(1)控制缺陷导致管理目标无法实现的可能性;
(2)因一项或多项控制缺陷导致管理目标,如经营目标(收入、利 润)、管理目标(人员流失)等无法实现的影响程度。
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标准如下:
| 项目 | 一般缺陷 | 重要缺陷 | 重大缺陷 |
|---|---|---|---|
| 定量标准 (影响程度) |
<总资0.25% | ≥总资产0.25%且 <总资产0.5% |
≥总资产0.5% |
| <主营业务收 入0.5% |
≥主营业务收入 0.5%且<主营业 务收入1% |
≥主营业务收入 1% |
|
| 定性标准 (可能性) |
不采取任 何行动导致潜 在错报或造成 经济损失、经 营目标无法实 现的可能性极 小 |
不采取任何 行动导致潜在错 报或造成经济损 失、经营目标无 法实现的可能性 不大 |
不采取任何 行动导致潜在错 报或造成经济损 失、经营目标无 法实现的可能性 极大 |
需要强调的是,在内部控制的非财务报告目标中,战略和经营目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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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现往往受到公司不可控的诸多外部因素的影响,公司的内部控制只能合 理保证董事会和管理层了解这些目标的实现程度。因而,在认定针对这些 控制目标的内部控制缺陷时,不能只考虑最终的结果,而应主要考虑公司 制定战略、开展经营活动的机制和程序是否符合内部控制要求,以及不适 当的机制和程序对公司战略及经营目标实现可能造成的影响。
同时应充分考虑缺陷组合和补偿性控制对判定缺陷严重程度的影响: a.关注和分析缺陷组合风险。缺陷与偏离目标可能性之间不仅存在着一一 对应关系,还存在着缺陷组合的风险叠加效应。也就是说,即使单项控制 缺陷影响财务报表,虽然错报影响金额较小,但是如果存在多项控制缺陷 综合作用下,极有可能导致某项错报超过重要性水平,也可能构成重大缺 陷。b. 补偿性控制的作用。补偿性控制是其他正式或非正式的控制对某 一控制缺陷的遏制或弥补。如果补偿性控制有效且有足够精确度,那么也 可以防止或发现并纠正可能发生的重大错报、减少经济损失或(消极)偏 离经营目标的程度。
(三)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 1.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根据上述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财 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和重要缺陷。
- 2.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根据上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报告期内未发现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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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和重要缺陷。
四、其他内部控制相关重大事项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无其他与内部控制相关的重大事项说明。
成都高新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O二一年四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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