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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engdu Haoneng Technology Co., Ltd.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2022

Dec 6, 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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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pital/Financing Up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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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3809 证券简称:豪能股份 公告编号:2022-063

成都豪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实施募投 项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成都豪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12 月 6 日召开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 借款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泸州豪能传动 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泸州豪能”)提供 35,000.00 万元无息借款,专项用 于实施“汽车差速器总成生产基地建设项目一期工程”募投项目,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募集资金到位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成都豪 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636 号)核准,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500.00 万张,每张面值为人民 币 100.00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500,000,000.00 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税金 额 7,541,698.12 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492,458,301.88 元。上述募集 资金已于 2022 年 12 月 1 日存入公司开立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且经信永中和会 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成都豪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开 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验资报告》(XYZH/2022CDAA1B0024)。

(二)募集资金存放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的权益,根据中国证监会《上

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公司及泸州豪能和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保荐机构”)与存放募集资金的开户银行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 协议》。

二、承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公司 2022 年 4 月 18 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 2022 年 5 月 9 日召开的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以及《成都豪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 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公司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总额 扣除发行费用后将投资于如下项目:

单位:万元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投资总额 拟投入募集资金
1 汽车差速器总成生产基地建设项目
一期工程
105,798.82 35,000.00
2 补充流动资金 15,000.00 15,000.00
合计 120,798.82 50,000.00

三、本次使用募集资金提供借款实施募投项目的情况

根据本次募投项目资金的使用计划,本次募投项目“汽车差速器总成生产基 地建设项目一期工程”的实施主体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泸州豪能,因此公司拟用募 集资金向泸州豪能提供 35,000.00 万元无息借款以推进募投项目的实施。上述 35,000.00 万元无息借款到达泸州豪能后,将按要求置换泸州豪能预先以自筹资 金投入募投项目“汽车差速器总成生产基地建设项目一期工程”的 26,684.03 万 元,剩余资金继续用于募投项目的实施。上述借款期限为 24 个月,自实际借款 之日起算。借款到期后可续借,也可提前偿还。本次借款仅限用于募投项目的实 施,不得用作其他用途。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全权办理上述借款事项后续 具体工作。

四、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提供借款的全资子公司情况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汽车差速器总成生产基地建设项目一期工程”

的实施主体为泸州豪能。泸州豪能的基本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 泸州豪能传动技术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510500MA66RW0Q0F
法定代表人 张勇
成立日期 2018年9月7日
注册资本 35,000万人民币
股权结构 成都豪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持股100%
住所 泸州市江阳区酒谷大道五段22号
经营范围 生产、销售:汽车零部件及配件,摩托车零部件及配件;
销售:有色金属材料(不含稀贵金属)、建材(不含油漆);
货物及技术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
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泸州豪能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的总资产为 91,785.88 万元、净资产为 9,768.05 万元,2021 年度营业收入为 10,973.86 万元,2021 年度净利润为 79.14 万元。以上财务数据已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五、本次提供借款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向募投项目实施主体提供借款,是基于募投项目的建设需 要,有利于保障募投项目的顺利开展和实施,符合募集资金使用计划,不存在变 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募集资金的使用方式、用途等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 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募投项目实施主体为公 司的全资子公司,公司在为其提供借款期间对其生产经营管理活动具有绝对控制 权,财务风险较小,处于可控范围内,借款形成坏账的可能性较小。

六、本次提供借款后的募集资金管理

公司已开设募集资金专户,并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监管银行及接受借款的 子公司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后续公司将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及公司《募 集资金管理办法》等规定,做好募集资金的存放、管理与使用工作。

七、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出具的意见

(一)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是基于相关募投项目实施主 体的建设需要,符合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有利于满足募投项目资金需求,保障募 投项目的顺利实施。上述募集资金的使用方式没有改变募集资金的用途,该议案 的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 况。同时,公司与保荐机构及募集资金专户银行签署三方监管协议,确保了募集 资金的使用安全。对该议案事项,我们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实施募投项目,是基于相关募投项 目实施主体建设需要,有利于保障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 金用途的行为,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使 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用于实施募投项目。

(三)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泸州豪能提供 35,000.00 万元无息借款以推进募投项目的实施,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 常进行,不存在与募集资金使用计划不一致的情形,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 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该事项已经上市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 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 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以及发行申请文件的相关安排。保荐机构对公司拟 以借款方式将募集资金投向全资子公司实施募投项目相关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成都豪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12 月 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