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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ENGDU B-RAY MEDIA CO.,LTD. Proxy Solicitation & Information Statement 2006

Sep 26, 2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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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roxy Solicitation & Information Stateme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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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博瑞传播股份有限公司 200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006 年 10 月

目 录

会议议案:

  • 一、 《成都博瑞传播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议案

  • 二、 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票期权相关事宜议案

《成都博瑞传播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激励 计划(草案)》议案

各位股东及与会代表:

为健全激励约束机制,使经营者和股东形成利益共同体,提高管 理效率和经营者的积极性、创造性,提升可持续发展能力,确保公司 发展目标的实现,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 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试行)》、《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 度的指导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06 年修订)及 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拟定了《成都 博瑞传播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经公司六届第五 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同时抄报上海证券交易所及 四川证监局。经中国证监会审核无异议后,现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附:《成都博瑞传播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

成都博瑞传播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06 年10 月8 日

证券简称:G 博瑞

证券代码:600880

成都博瑞传播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草案)

二○○六年七月

声 明

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保证本激励计划及其摘要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特别提示

1、本激励计划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试行)》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以及《成 都博瑞传播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制定。

2、成都博瑞传播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博瑞传播)授予激励对象 1600 万 份股票期权,每份股票期权拥有在授权日起八年内的可行权日以行权价格和行权 条件购买一股博瑞传播股票的权利。本激励计划的股票来源为博瑞传播向激励对 象定向发行 1600 万股博瑞传播股票。

3、本次授予的股票期权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为 1600 万股,占本激励计划 签署时博瑞传播股本总额 18225.21 万股的 8.779%。博瑞传播股票期权有效期内 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红利、股份拆细或缩股事宜,股票期权数量及 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将做相应的调整。

4、本次授予的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为 14.89 元。博瑞传播股票期权有效期 内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红利、股份拆细或缩股事宜,行权价格将做 相应的调整。

5、博瑞传播承诺不为激励对象依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获取有关权益提供贷款 以及其他任何形式的财务资助,包括为其贷款提供担保。

6、本激励计划必须满足如下条件后方可实施: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备 案无异议、博瑞传播股东大会批准。

目 录

一、释 义......................................................... 7 二、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目的......................................... 8 三、股票期权激励对象的确定依据和范围............................... 8 四、本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来源和数量............................... 9 五、激励对象获授的股票期权分配情况................................ 10 六、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有效期、授权日、可行权日、标的股票的禁售期.. 10 七、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或行权价格的确定方法........................ 11 八、激励对象获授权益、行权的条件.................................. 12 九、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调整方法和程序.............................. 14 十、公司授予股票期权及激励对象行权的程序.......................... 15 十一、公司与激励对象各自的权利义务................................ 15 十二、公司、激励对象发生异动时如何实施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16 十三、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变更、终止................................ 17 十四、备查文件.................................................... 18

一、释 义

以下词语如无特殊说明,在本文中具有如下含义:

股份公司、 上市公
司、公司、博瑞传播:
成都博瑞传播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激励计划:
以博瑞传播股票为标的,对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
员及其他员工进行的长期性激励计划。
股票期权、期权: 博瑞传播授予激励对象在未来一定期限内以预先确定
的价格和条件购买本公司一定数量股份的权利。
激励对象、激励范
围:
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中获得股票期权的博瑞传播董
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员工。
授权日: 指公司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的日期,授权日必须
为交易日。
有效期: 从股票期权授予激励对象之日起到股票期权失效为止
的时间段。
行权: 激励对象根据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使其所拥有的股
票期权的行为,在本次激励计划中行权即为激励对象
按照激励计划设定的条件购买标的股票的行为。
可行权日: 是指激励对象可以开始行权的时间点,可行权日必须
为交易日。
行权价格: 本次激励计划所确定的激励对象购买博瑞传播股票的
价格。
获授条件: 根据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获得股票期权所必需
满足的条件。
行权条件: 根据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行使股票期权所必需
满足的条件。
《管理办法》: 《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试行)》。
中国证监会: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证券交易所: 上海证券交易所。
元: 人民币元。

二、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目的

为进一步完善成都博瑞传播股份有限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促进公司建立、 健全激励约束机制,充分调动公司高层管理人员及员工的积极性,有效地将股东 利益、公司利益和经营者个人利益结合在一起,使各方共同关注公司的长远发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 管理办法(试行)》以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制订了本股票期权 激励计划。

三、股票期权激励对象的确定依据和范围

(一)激励对象的确定依据

1、激励对象确定的法律依据

本计划激励对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试行)》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 程》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而确定。

2、激励对象确定的职务依据

本计划激励对象目前担任公司的董事(不含独立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 员及下属子(分)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相关职务。

3、激励对象确定的考核依据

激励对象必须经《成都博瑞传播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办 法》(以下简称《考核办法》)考核合格。

(二)激励对象的范围

博瑞传播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激励范围具体包括以下几类:

  • 1、上市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成员 11 人;

  • 2、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3 人;

  • 3、上市公司控股子(分)公司董事、总经理、副总经理及核心骨干人员 30

人。

以上相关人员共计 44 人,具体情况如下:

姓名 职务 身份证号码 住所 持有公司股份
孙旭军 董事长 ****** 成都市锦江区盐道街3号 0股
陈舒平 董事 ****** 成都市成华区双林巷2号 0股
吕公义 董事、总经理 ****** 成都市武侯区人民南路四段5号 0股
何冰 董事 *** 成都市青羊区大街99号 0股
李志刚 监事会主席 ****** 成都市锦江区书院西街1号 0股
徐晓东 董事、副总 ****** 成都市营门口路188号 0股
姜雪梅 董事、副总 *** 成都市金牛区观音阁后街2栋 0股
张跃铭 副总、董秘 ****** 成都市青羊区磨底河沿街8号 0股
侯海文 副总 *** 成都市花牌坊街6号 0股
齐勇 副总 ****** 重庆市沙坪坝区和睦村31号 0股
肖敏 监事 ****** 成都市金牛区通锦路20号 0股
刘廷芳 监事 ****** 成都市锦江区书院西街1号 0股
宋杰 监事 ****** 成都市人民中路1段5号 0股
唐继伟 监事 *** 成都市青羊区光华村街6号 0股
其他30名
核心人员
0股

四、本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来源和数量

(一)授出股票期权的数量

本计划拟授予激励对象 1600 万份股票期权,每份股票期权拥有在可行权日 以预先确定的行权价格和行权条件购买一股公司人民币普通股的权利。

(二)标的股票来源

公司将通过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股票作为本计划的股票来源。

(三)标的股票数量

本计划授予激励对象的股票期权为 1600 万份,对应的标的股份数量为 1600 万股,占当前公司总股本 18225.21 万股的 8.779%。

五、激励对象获授的股票期权分配情况

股票期权在各激励对象间的分配情况如下表所示:

姓名 职务 占目前总股本比例 占期权比例 份数(万份)
孙旭军 董事长 0.46% 5.29% 84.62
陈舒平 董事 0.46% 5.29% 84.62
吕公义 董事、总经理 0.38% 4.33% 69.23
何冰 董事 0.34% 3.85% 61.54
李志刚 监事会主席 0.34% 3.85% 61.54
徐晓东 董事、副总 0.27% 3.13% 50.00
姜雪梅 董事、副总 0.27% 3.13% 50.00
张跃铭 副总、董秘 0.27% 3.13% 50.00
侯海文 副总 0.25% 2.88% 46.15
齐勇 副总 0.25% 2.88% 46.15
肖敏 监事 0.21% 2.40% 38.46
刘廷芳 监事 0.21% 2.40% 38.46
宋杰 监事 0.13% 1.44% 23.08
唐继伟 监事 0.13% 1.44% 23.08
其他30名核心人员 4.79% 54.57% 873.07

六、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有效期、授权日、可行权日、标的股票的禁售期

一 ( ) 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有效期

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有效期为八年。

(二) 授权日

本计划授权日在本计划报中国证监会备案且中国证监会无异议、博瑞传播股 东大会审议批准后由董事会确定。公司在授权日一次性授予激励对象 1600 万份 股票期权。授权日必须为交易日,且不得为下列区间日:

  • 1、定期报告公布前 30 日;

  • 2、重大交易或重大事项决定过程中至该事项公告后 2 个工作日;

  • 3、其他可能影响股价的重大事件发生之日起至公告后 2 个工作日。

  • (三)可行权日

本计划的激励对象在公司 2006 年年度报告发布后,且距股票期权授权日超 过一年后可以开始行权。可行权日必须为交易日。

激励对象应当在上市公司定期报告公布后第 2 个交易日,至下一次定期报告 公布前 10 个交易日内行权,但不得在下列期间内行权:

  • 1、重大交易或重大事项决定过程中至该事项公告后 2 个工作日;

  • 2、其他可能影响股价的重大事件发生之日起至公告后 2 个工作日。

计划有效期结束后,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不得行权。

  • (四)禁售期

禁售期是指对激励对象行权后所获股票进行售出限制的时间段。本次股票期 权激励计划的禁售规定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执行,具 体规定如下:

1、激励对象为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其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 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 25%;在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 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2、在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有效期内,如果《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对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股份转让的有关规定发生了变化,则这部 分激励对象转让其所持有的公司股票应当在转让时符合修改后的《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3、激励对象为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将其持有的本公司股票 在买入后 6 个月内卖出,或者在卖出后 6 个月内又买入,由此所得收益归本公司 所有,本公司董事会将收回其所得收益。

七、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或行权价格的确定方法

(一)行权价格

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为 14.89 元。

(二)行权价格的确定方法

行权价格取下列两个价格中的较高者并上浮 5%,即 14.89 元

1、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摘要公布前 1 交易日的公司标的股票收盘价(13.13

元);

  • 2、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摘要公布前 30 个交易日内的公司标的股票平均收

  • 盘价(14.18 元)。

八、激励对象获授权益、行权的条件

(一)股票期权的获授条件

激励对象只有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才能获授股票期权:

  • 1、博瑞传播未发生以下任一情形:

  •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

  • 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 (2)最近一年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予以行政处罚;

  • (3)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 2、激励对象未发生以下任一情形:

  • (1)最近三年内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宣布为不适当人员;

  • (2)最近三年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予以行政处罚;

  • (3)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

管理人员情形;

  • (4)公司董事会认定其他严重违反公司有关规定的。

  • 3、根据《考核办法》,激励对象上一年度个人绩效考核达标。

(二)激励对象行权的条件

激励对象行使已获授的股票期权必须同时满足如下条件:

  • ——

  • 1、根据《考核办法》,在 2006 2008 年的 3 个会计年度内分年进行考核,

激励对象年度个人绩效考核达标。

  • 2、博瑞传播未发生以下任一情形:

  •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

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 (2)最近一年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予以行政处罚;

  • (3)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 3、激励对象未发生以下任一情形:

  • (1)最近三年内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宣布为不适当人员;

  • (2)最近三年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予以行政处罚;

  • (3)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

  • 管理人员情形;

  • (4)公司董事会认定其他严重违反公司有关规定的。

—— 4、本计划在 2006 2008 年的 3 个会计年度中,分年度进行绩效考核, 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以达到绩效考核目标作为激励对象的行权条件。 各年度绩效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年度 绩效考核目标
2006 年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比上年增长不低于15%;2006 年每股
收益不低于0.48 元(若发生资本公积金转增股份、派送股票红利、
股票拆细或缩股等事项,则每股收益指标做相应调整)。
2007 年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比上年增长不低于15%;2007 年每股
收益不低于0.48 元(若发生资本公积金转增股份、派送股票红利、
股票拆细或缩股等事项,则每股收益指标做相应调整)。
2008 年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比上年增长不低于15%;2008 年每股
收益不低于0.48 元(若发生资本公积金转增股份、派送股票红利、
股票拆细或缩股等事项,则每股收益指标做相应调整)。

在 2006、2007、2008 年 3 个考核年度中,当年度考核达标的,全体激励对 象在年度报告公告日起获得当年新增的可行使股票期权额度,数量分别为 640 万份、480 万份和 480 万份。股票期权的行使必须在可行权日内,当年未行使 的股票期权额度也可在计划有效期之内的以后年度行使。

公司分年度考核(2006 年---2008 年),未达到当年度考核指标要求,则当 期的全体激励对象股票期权总额被注销,公司激励对象个人按当年行权的比例注 销当年的期权,相应调减激励对象个人授予的股票期权的额度。

公司分年度考核(2006 年---2008 年)达到当年考核指标要求,但激励对象 个人按照《成都博瑞传播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激励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以下 简称办法)考核得分在80 分以下的,该激励对象个人按当年行权的比例注销当 年的期权,相应调减该激励对象个人授予的股票期权的额度,同时调减全体激励

对象当期股票期权总额;;其他激励对象考核合格的,期权分配比例及额度不作 调整,按授予的年度期权行权比例行权。

九、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调整方法和程序

(一)股票期权数量的调整方法

若在行权前博瑞传播有资本公积金转增股份、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或缩

股等事项,应对股票期权数量进行相应的调整。调整方法如下:

1、资本公积金转增股份、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

Q=Q0×(1+n)

其中:Q0 为调整前的股票期权数量;n 为每股的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派 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的比率(即每股股票经转增、送股或拆细后增加的股票数 量);Q 为调整后的股票期权数量。

2、缩股

Q=Q0×n

其中:Q0 为调整前的股票期权数量;n 为缩股比例(即 1 股博瑞传播股票

缩为 n 股股票);Q 为调整后的股票期权数量。

(二)行权价格的调整方法

若在行权前博瑞传播有派息、资本公积金转增股份、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

细或缩股等事项,应对行权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调整方法如下:

1、资本公积金转增股份、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

P=P0÷(1+n)

2、缩股

P=P0÷n

3、派息

P=P0-V

其中:P0 为调整前的行权价格;V 为每股的派息额;n 为每股的资本公积 金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的比率或缩股比例;P 为调整后的行权价 格。

(三)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调整的程序

1、博瑞传播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依上述已列明的原因调整股票期权数 量或行权价格的权力。董事会根据上述规定调整行权价格或股票期权数量后,应 及时公告并通知激励对象。

2、因其他原因需要调整股票期权数量、行权价格或其他条款的,应经董事 会做出决议并经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十、公司授予股票期权及激励对象行权的程序

(一)本计划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并且符合本计划第八条第一款规定的, 公司向激励对象授予 1600 万份股票期权。授权日必须为交易日,并符合本计划 第六条第二款的规定。

(二)股票期权授出时,公司与激励对象签署《股票期权协议书》,以此约 定双方的权益义务关系。《股票期权协议书》也是授出股票期权的证明文件,应 载明姓名、身份证号、住所、通信方式、编号、调整情况记录、行权情况记录、 各种签章、发证日期、有关注意事项等。

(三)期权持有人在可行权日内以《行权申请书》向公司确认行权的数量和 价格,并交付相应的购股款项。《行权申请书》应载明行权的数量、行权价以及 期权持有者的交易信息等。

(四)公司在对每个持有者的行权申请做出核实和认定后,按申请行权数量 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股票。

十一、公司与激励对象各自的权利义务

(一)公司的权利与义务

  • 1、公司具有对本计划的解释和执行权,对激励对象进行绩效考核,并监督

  • 和审核激励对象是否具有继续行权的资格。

  • 2、公司应及时按照有关规定履行计划申报、信息披露等义务。

  • 3、公司应当根据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登记结算

公司等的有关规定,积极配合满足行权条件的激励对象按规定行权。但若因中国 证监会、证券交易所、登记结算公司的原因造成激励对象未能按自身意愿行权并 给激励对象造成损失的,公司不承担责任。

(二)激励对象的权利与义务

  • 1、激励对象应当按公司所聘岗位的要求,勤勉尽责、恪守职业道德,为公

  • 司的发展做出应有贡献。

  • 2、激励对象行权时自筹资金的来源主要包括:

(1)自有资金(年薪及个人储蓄);

  • (2)银行针对企业高管个人信用贷款和公司高管以个人资产抵押取得银行

  • 贷款。

(3)信托融资。激励对象与信托公司合作开展专门针对股票期权激励的中 长期信托融资。

  • 3、激励对象可以选择行使期权或者不行使期权,在被授予的可行权额度内,

  • 自主决定行使期权的数量。

  • 4、在行权期内,激励对象可以分次行权,但是必须及时向公司提交《行权

  • 申请书》并准备好交割款项。

  • 5、激励对象获授的股票期权不得转让或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

  • 6、激励对象因本激励计划获得的收益,应按国家税收法规交纳个人所得税

  • 及其它税费。

十二、公司、激励对象发生异动时如何实施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一)公司控制权变更

发生公司控制权变更时,现控股股东和其他股东应该在股权转让协议(或 其他导致控制权变更的协议)中约定新控股股东保证继续实施并最终完成本计 划,作为协议不可分割的部分。

(二)公司合并、分立

公司合并、分立时,各股东应在公司合并、分立的相关协议中承诺继续实 施本计划,根据实际情况可对计划内容进行调整,但不得无故改变激励对象,

计划股票数量占总股本的比例不得降低,股票购买价格不得改变。

(三)激励对象发生职务变更、离职、死亡

1、职务变更

激励对象发生公司内正常职务变更的,其获授的股票期权不作变更,仍可 按规定行权。

2、解雇或辞职

激励对象因为个人绩效考核不合格、不能胜任工作,损害公司利益、触犯 法律法规等被公司解雇的,其已获授但尚未行使的股票期权即被取消。

激励对象辞去公司职务的,公司可要求激励对象对在可行权期内但尚未行 权的股票期权在两年内加速行权,在两年内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即被取消。 3、丧失劳动能力

激励对象因工伤丧失劳动能力的,公司可要求激励对象对在可行权期内但 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在三年内行权,在三年内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即被取消。 4、退休

激励对象退休的,公司可要求激励对象对在可行权期内但尚未行权的股票 期权在三年内行权,在三年内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即被取消。 5、死亡

激励对象死亡的,公司可要求激励对象继承人对在可行权期内但尚未行权 的股票期权在三年内行权,在三年内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即被取消。

十三、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变更、终止

(一)因标的股票除权、除息或其他原因需要调整行权价格或股票期权数 量的,可以按照本计划规定的原则和方式进行调整。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决定, 监事会审查通过,并及时进行信息披露。

(二)在本计划有效期内公司出现下列情况时,公司终止实施本计划,不 得向激励对象继续授予新的股票期权,激励对象根据本计划已获授但尚未行使 的股票期权终止行使并被注销。

1、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

告;

  • 2、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予以行政处罚;

  • 3、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 (三)在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过程中,激励对象出现如下情形之一的,

  • 其已获授但尚未行使的期权应当终止行使:

  • 1、最近三年内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宣布为不适当人选的;

  • 2、最近三年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予以行政处罚的;

  • 3、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

  • 管理人员情形的。

十四、备查文件

  • (一)成都博瑞传播股份有限公司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 (二)成都博瑞传播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

的意见

  • (三)成都博瑞传播股份有限公司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 (四)成都博瑞传播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

  • 象名单的核查意见

  • (五)成都博瑞传播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

  • (六)《成都博瑞传播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办法》

  • (七) 四川商信律师事务所关于成都博瑞传播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激励

  • 计划(草案)法律意见书

  • (八)成都博瑞传播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 (九)《成都博瑞传播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

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票期权相关事宜议案

各位股东及与会代表:

为确保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顺利实施,在该计划经中国证监会 审核无异议后,现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同意授权董事会办理以下股票期 权事宜:

  • 1 授权董事会确定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授权日。

  • 2 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金转增股份、派送股票红利、

  • 股票拆细、缩股或派息等事项时,按照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规定的方法 对股票期权数量和行权价格进行调整。

  • 3 授权董事会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

  • 并办理授予股票期权所必需的全部事宜。

  • 4 授权董事会对激励对象的行权资格和行权条件进行审查确

  • 认,并同意董事会将该项权利授予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行使。

  • 5 授权董事会决定激励对象是否可以行权。

  • 6 授权董事会办理激励对象行权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

  • 限于向证券交易所提出行权申请,向登记结算公司申请办理有关登记 结算业务,修改公司《章程》,办理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

  • 7 授权董事会办理股票期权及未行权标的股票的锁定事宜。

  • 8 授权董事会决定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变更与终止,包括但不

  • 限于取消激励对象的行权资格,取消激励对象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

办理已死亡的激励对象在行权期尚未行权股票期权的继承事宜,终止 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 9 授权董事会对公司股票期权计划进行管理。

  • 10 授权董事会实施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所需的其他必要事宜,但

  • 有关文件明确规定需由股东大会行使的权利除外。

以上议案,提请与会股东及代表审议。

成都博瑞传播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06 年10 月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