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kip to main content

AI assistant

Sign in to chat with this filing

The assistant answers questions, extracts KPIs, and summarises risk factors directly from the filing text.

CHENGBANG SYNCORE TECHNOLOGY CO., LTD.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2021

Mar 8, 2021

57591_rns_2021-03-08_dc18e04a-5b95-4e40-b0cd-5899aed12804.PDF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Open in viewer

Opens in your device viewer

证券代码: 603316 证券简称:诚邦股份 公告编号: 2021-016

诚邦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诚邦设计集团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 被担保人:诚邦设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诚邦设计集团”)

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公司本次为诚邦设计集团 提供的银行授信担保金额为2,000万元整。截止本公告日,公司向诚邦设计集团 未提供担保。

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无

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一、担保情况概述

公司全资子公司诚邦设计集团向宁波通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以 下简称“宁波通商杭州支行”)申请综合授信业务,公司拟为诚邦设计集团申请 的综合授信业务提供不超过人民币 2,000 万元(人民贰仟万元整)的连带责任 保证。

保证期间为主合同约定的债务人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主合同约 定债务分笔到期的,则保证期间为每笔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

公司于 2020 年 5 月 22 日召开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在单笔担保 金额不超过 4 亿元人民币,总额不超过 10 亿元人民币的范围内,为全资子公司 提供担保。授权公司董事会在上述额度内办理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具体事 宜。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全资子公司诚邦设 计集团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为上述银行授信提供连带责任保 证担保。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企业名称:诚邦设计集团有限公司

(二)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三)企业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上城区馆驿后2号901室、902室、904室 (四)法定代表人:张兴桥

(五)注册资本:13,316万元人民币

(六)经营范围:建设工程设计;建筑智能化系统设计;国土空间规划编 制;建设工程监理;建设工程勘察;测绘服务;各类工程建设活动;房屋建筑 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矿产资源(非煤矿山)开采。一般项目:肥 料销售;专业设计服务;规划设计管理;园林绿化工程施工;会议及展览服 务;土地整治服务;工程管理服务;环境保护专用设备制造;环境保护专用设 备销售;水污染治理;水环境污染防治服务;大气污染治理;大气环境污染防 治服务;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服务;土壤环境污染防治服务;土壤及场地修复 装备销售;环保咨询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 转让、技术推广;生态环境材料销售;环境保护监测;建筑材料销售;土壤及 场地修复装备制造(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 动)。

(七)与本公司的关系:为本公司全资子公司。

(八)被担保人的财务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经审计),诚邦设计集团资产总额为131,312,410.76 元,负债总额为69,174,037.99元,流动负债总额为69,174,037.99元,资产净额为 62,138,372.77元,营业收入为112,021,435.95元,净利润为6,747.95元。截至2020 年9月30日(未经审计),诚邦设计集团资产总额为140,749,052.30元,负债总 额为 68,796,906.71 元,流动负债总额为 68,796,906.71 元,资产净额为 71,952,145.59元,营业收入为49,291,792.91元,净利润为-3,462,831.07元。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主合同债权人(全称):宁波通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 保证人(全称):诚邦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二)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三)担保范围:包括主合同项下及其补充合同(如有)项下债务人(诚邦 设计集团)所应承担的债务(包括或有债务)本金中的人民币2,000万元(人民 币贰仟万)以及相应的利息、复利、罚息及实现债权的费用。

(四)保证期间:主合同约定的债务人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主合 同约定债务分笔到期的,则保证期间为每笔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

四、董事会意见

此次担保是为满足诚邦设计集团经营发展过程中的资金需要。被担保方 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可以及时掌控诚邦设计集团的资信状况,对其担保 的风险可控,且不存在资源转移或利益输送情况,不会损害上市公司及公司 股东的利益。因此,同意此次担保事项。

五、独立董事意见

本次担保的对象为公司全资子公司诚邦设计集团。我们认为本次担保是为 满足诚邦设计集团正常经营活动需要产生的,符合现行有效的法律、法规及公 司内部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其决策 程序合法、有效。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本担保义务实际发生后,本年累计对外担保金额为2,000万元,本公司对 外担保余额为110,124万元(其中对丽水诚邦景观工程有限公司担保金额为 3,500万元,对缙云诚邦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担保金额为6,524万元,对临汾市东 方诚创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担保金额为25,000万元,对松阳诚邦建设管理有 限公司担保金额为 29,500 万元,对庆元诚艺污水处理有限公司担保金额为 13,600万元,对宿州诚中拂晓担保金额为30,000万元,对诚邦设计集团担保金 额为2,000万元),占2019年年度净资产87,852.48万元的比例为125.35%。无 逾期担保,无涉及诉讼的担保,无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损失。

特此公告。

诚邦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