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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emPartner PharmaTech Co., Ltd. — 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2018
Jun 14, 2018
55161_rns_2018-06-14_19009b92-0e02-43c6-af73-8ce6f7de18c8.PDF
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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量子高科(中国)生物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文件以及量子高科(中国)生物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实 事求是的原则,认真审阅了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五次会议议案相关资料,并 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调整 2017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独立意见
公司本次对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 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2017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 的规定,且本次调整已取得股东大会授权、履行了必要的程序。因此,我们一致 同意公司对 2017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调整。
二、关于增加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的独立意见
公司及子公司目前经营情况良好,财务状况稳健,在保证公司日常经营所需 流动资金的前提下,增加使用不超过 30,000 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银行、券 商、基金和信托等金融机构发行的保本或低风险理财产品,在控制风险的基础上 将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资金收益,获取良好的投资回报。上述 资金的使用不会对公司经营活动造成不利影响,符合公司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 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增加 使用不超过 30,000 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三、关于增加2018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独立意见
公司增加 2018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是基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关联 方业务活动的需要而发生,以市场价格为基础,遵循公平合理的定价原则,双方 协商确定交易价格,没有违反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没有损害公司及其他股 东的利益。公司在业务、人员、财务、资产、机构等方面独立于关联方,不影响 公司的独立性。关联交易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公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公司董事会的表决程序、表 决结果是合法有效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增加 2018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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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无正文,为量子高科(中国)生物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 会第四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字:
| 独立董事签字 | |||||||
| 姓 | 名 | 签名 | |||||
| 王林 | |||||||
| 李显峰 | |||||||
| 陈咏梅 |
2018 年 6 月 1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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