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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EMCLIN DIAGNOSTICS CO., LTD.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2021

May 24, 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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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pital/Financing Up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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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88468 证券简称:科美诊断 公告编号:2021-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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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科美诊断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科美诊断”)拟使用募集资 金人民币44,981,174.65元置换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金额,拟 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9,121,353.87元置换以自筹资金预先支付的发行费用,合计 拟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54,102,528.52元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前述事项符合 募集资金到账后6个月内进行置换的规定。

上述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批。公 司监事会、独立董事和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 对上述事项出具了明确的同意意见。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出具了专项审核报告。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科美诊断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 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550号)同意注册,公司首次向社 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41,000,000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发行价格为 人民币7.15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93,150,000.00元,各项发行费用金额 (不含税)为人民币44,593,051.99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248,556,948.01元。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本次公开发 行新股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 2021 年 4 月 2 日出具了 XYZH/2021BJAB10387号《验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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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的权益,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 存放于经公司董事会批准开设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 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要求,公司已经与 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详细情况请参见公司已于2021年4月8 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科创板上市公告书》。

二、募投项目的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科美诊断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 股说明书》披露的募集资金用途以及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 第八次会议对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调整,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 资金净额将用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投资总额 调整前拟投入
募集资金金额
调整后拟投入
募集资金金额
1 新建体外诊断试剂生产基
地项目
47,437.14 47,437.14 12,055.69
2 体外诊断试剂及配套产品
研发项目
16,032.68 16,032.68 12,800.00
2.1 LiCA 试剂与配套仪器研发
(实验室)项目
10,699.87 10,699.87 8,600.00
2.2 LiCA 试剂与关键生物原料
研发项目
5,332.81 5,332.81 4,200.00
总计 63,469.82 63,469.82 24,855.69

公司本次发行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低于上述募投项目投资总额,不足部分公司 将通过自筹资金解决。

三、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情况

截至2021年4月28日止,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 投资总金额为人民币 44,981,174.65 元。本次募集资金拟置换金额为人民币 44,981,174.65元。具体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元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投资总额 截至2021 年4 月28 日止
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总额
本次置换金额

2

1 新建体外诊断试
剂生产基地项目
120,556,948.01 14,421,371.17 14,421,371.17
2 体外诊断试剂及
配套产品研发项
128,000,000.00 30,559,803.48 30,559,803.48
2.1 LiCA试剂与配套
仪器研发(实验
室)项目
86,000,000.00 23,590,025.55 23,590,025.55
2.2 LiCA试剂与关键
生物原料研发项
42,000,000.00 6,969,777.93 6,969,777.93
合计 248,556,948.01 44,981,174.65 44,981,174.65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针对上述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 资金使用情况出具了《科美诊断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自 筹资金的专项审核报告》(XYZH/2021BJAB10868号)。

四、预先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情况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各项发行费用合计人民币44,593,051.99元(不含税),包 含保荐及承销费、审计验资费、律师费、与本次发行相关的信息披露费和上市相 关手续等其他费用。截至2021年4月28日止,公司已用自筹资金支付的不含税发 行费用为人民币9,121,353.87元,本次拟用募集资金置换人民币9,121,353.87元。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针对上述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 资金使用情况出具了《科美诊断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自 筹资金的专项审核报告》(XYZH/2021BJAB10868号)。

五、本次募集资金置换履行的审议程序

2021年5月24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十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 使用募集资金置换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金额合计人民币 44,981,174.65元,使用募集资金置换以自筹资金预先支付的发行费用的金额合计 人民币9,121,353.87元,合计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54,102,528.52元置换预先投入的 自筹资金。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

六、专项意见说明

(一)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明确意见,认为:公司本次用募集资金置换 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内容及审议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

3

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 规定。上述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自筹资金事项已由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 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科美诊断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 投入自筹资金的专项审核报告》(XYZH/2021BJAB10868号),且符合募集资金 到账后6个月内进行置换的规定。本次募集资金置换行为没有与募投项目的实施 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 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54,102,528.52元置换预 先投入的自筹资金。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54,102,528.52元置换预先投入的 自筹资金,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 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 规范运作》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置换时间距离募集资金 到账时间未超过6个月。本次募集资金置换行为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 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 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54,102,528.52元置换预 先投入的自筹资金。

(三)会计师事务所鉴证意见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科美诊断技术股份有限公 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自筹资金的专项审核报告》( XYZH/2021BJAB10868号),认为:公司《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自筹 资金的专项说明》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 使用的监管要求》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 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公司截至2021年4月 28日止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情况。

(四)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事 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已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信永 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专项鉴证报告,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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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且置换时间距离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6个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 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 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公司本次 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 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亦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 向和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 入的自筹资金事项无异议。

七、上网公告附件

(一)《科美诊断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 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二)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科美诊断技术股份 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自筹资金的专项审核报告》( XYZH/2021BJAB10868号);

(三)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关于科美诊断技术股份有限 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科美诊断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5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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