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I assistant
CHEMCLIN DIAGNOSTICS CO., LTD. —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2021
May 24, 2021
58429_rns_2021-05-24_da1682b9-da51-4f70-b2ca-861b9c06d62e.PDF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Open in viewerOpens in your device viewer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科美诊断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无息借款
实施募投项目的核查意见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科 美诊断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科美诊断”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科创板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 (试行)》、《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 监管要求》等规定,对科美诊断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无息借款实施 募投项目的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核查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科美诊断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 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550 号)核准同意,公司首次向社 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41,000,000 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发行价格 为人民币 7.15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293,150,000.00 元,各项发行费用 金额(不含税)为人民币 44,593,051.99 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 248,556,948.01 元。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本次公开发 行新股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 2021 年 4 月 2 日出具了 XYZH/2021BJAB10387 号《验资报告》。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的权益,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 存放于经公司董事会批准开设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 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要求,公司已经 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 议》、《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详细情况请参见公司已于 2021 年 4 月 8 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首次公开发
1
行股票科创板上市公告书》。
二、募投项目的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科美诊断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 招股说明书》披露的募集资金用途以及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一届监 事会第八次会议对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调整,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 票募集资金净额将用于以下项目:
| 募集资金净额将用于以下项目: | 募集资金净额将用于以下项目: | |||
|---|---|---|---|---|
| 单位:万元 | ||||
| 序号 | 项目名称 | 投资总额 | 调整前拟投 入募集资金 金额 |
调整后拟投 入募集资金 金额 |
| 1 | 新建体外诊断试剂生产基 地项目 |
47,437.14 | 47,437.14 | 12,055.69 |
| 2 | 体外诊断试剂及配套产品 研发项目 |
16,032.68 | 16,032.68 | 12,800.00 |
| 2.1 | LiCA 试剂与配套仪器研 发(实验室)项目 |
10,699.87 | 10,699.87 | 8,600.00 |
| 2.2 | LiCA 试剂与关键生物原 料研发项目 |
5,332.81 | 5,332.81 | 4,200.00 |
| 总计 | 63,469.82 | 63,469.82 | 24,855.69 |
公司本次发行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低于上述募投项目投资总额,不足部分公 司将通过自筹资金解决。
三、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无息借款的情况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中“LiCA 试剂与关键生物原料研发项目” 的实施主体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博阳生物科技(上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博 阳生物”)。
为了保障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的实施和管理,公司拟以募集资金向 博阳生物提供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4,200 万元(含 4,200 万元)无息借款用于实施 “LiCA 试剂与关键生物原料研发项目”,在上述募投项目规定的实施周期内, 在上述借款总额范围内视项目建设实际需要分期向博阳生物提供无息借款。借 款期限为实际借款之日起 3 年,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借款到期后可提前偿还或 经公司管理层批准续借。本次借款仅限用于“LiCA 试剂与关键生物原料研发项 目”的实施,不得用作其他用途。
2
四、借款对象的基本情况
(一)基本信息
| (一)基本信息 | |
|---|---|
| 公司名称 | 博阳生物科技(上海)有限公司 |
| 成立时间 | 2005 年8 月17 日 |
| 注册资本 | 3,408.8364 万元 |
| 实收资本 | 3,408.8364 万元 |
| 法定代表人 | 李临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10115778539226D |
| 注册地址 |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蔡伦路88 号1 幢三楼、五楼 |
| 主要生产经营地 |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蔡伦路88 号1 幢三楼、五楼 |
| 股东构成及控制情况 | 科美诊断持有100%股权 |
| 主营业务 | 主要从事光激化学发光相关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 |
| 经营范围 | 生物制品、化工产品及原料(除危险化学品、监控化学品、民 用爆炸物品、易制毒化学品)的研发,并提供相关领域内的技 术服务、技术咨询、技术转让,医疗器械生产,医疗器械经 营,医疗器械的研发,自有设备租赁,货物或技术进出口(国 家禁止或涉及行政审批的货物和技术进出口除外)。【依法须 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二)主要财务数据
博阳生物最近两年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的财务 数据如下:
| 数据如下: | |||
|---|---|---|---|
| 单位:万元 | |||
| 日期 | 总资产 | 净资产 | 净利润 |
| 2019年12月31日/2019年度 | 19,964.47 | 7,969.89 | 10,743.01 |
| 2020年12月31日/2020年度 | 30,333.96 | 20,113.56 | 12,143.67 |
五、本次提供借款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向博阳生物提供无息借款是基于推进募投项目建设 的需要,未改变募集资金的投向和项目建设内容,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产生 影响,符合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的安排,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本次提供借款后的募集资金管理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本次无息借款将存放 于募集资金专户进行管理,公司及其子公司博阳生物已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 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专户 存储四方监管协议》。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
3
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 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 1 号——规 范运作》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规定实施监管。公司将根据有关事 项进展情况,严格按照有关法律规定和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七、审议程序
公司于 2021 年 5 月 24 日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 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无息借款实施 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向博阳生物科技(上海)有限公司提 供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4,200 万元(含 4,200 万元)无息借款用于实施“LiCA 试剂 与关键生物原料研发项目”。上述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 交公司股东大会审批。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对本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
八、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科美诊断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无息借款实施募投项目事项 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监事会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 履行了必要的内部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 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 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 规定。科美诊断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无息借款是基于科美诊断 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实施的具体需要,有助于推进募投项目的建设,不存在改变 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形,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 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保荐机构对科美诊断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向 全资子公司提供无息借款以实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4
==> picture [563 x 764] intentionally omitted <==
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