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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ELIC Annual Report 2016

Nov 14, 2016

52405_rns_2016-11-14_a1dcc501-2ab2-4dae-ad5c-0c811c80f036.pdf

Annual Repor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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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體財務報告暨會計師查核報告 民國105及104年度

地址:新北市泰山區貴鳳街21號 電話: (02)29041235

$S =$ 錄





次附註編
一、封
$\mathbf{1}$
二、目
$\overline{2}$
三、會計師查核報告 $3\sim$ 7
四、個體資產負債表 8
五、個體綜合損益表 $9 - 10$
六、個體權益變動表 11
七、個體現金流量表 $12 - 13$
八、個體財務報告附註
(一)公司沿革 14
(二) 通過財務報告之日期及程序 14 $=$
(三) 新發布及修訂準則及解釋之適用 $14 - 20$ $\equiv$
(四)重大會計政策之彙總說明 $20 - 29$
(五)重大會計判斷、估計及假設不確定 $30 - 51$
性之主要來源
(六) 重要會計項目之說明 $30!\sim!51$ 六~二五
(七) 關係人交易 $51 - 52$ 二六
(八) 質抵押之資產 52 ニセ
(九) 重大或有負債及未認列之合約承 53 ニハ
(十) 重大之災害損失
(十一)重大之期後事項 53 二九
(十二)其他 $53 - 54$ 三十
(十三)附註揭露事項
1. 重大交易事項相關資訊 $54 \cdot 56 \sim 59$ $\equiv$ $-$
2. 轉投資事業相關資訊 $54 \cdot 56 \sim 59$ $\equiv$ $-$
3. 大陸投資資訊 $55 \cdot 60 \sim 62$ $\equiv$ $-$
(十四) 部門資訊
九、重要會計項目明細表 $63 \sim 74$

Deloitte.

勤業眾信聯合會計師事務所 10596 台北市民生東路三段156號12樓

Deloitte & Touche 12th Floor, Hung Tai Financial Plaza 156 Min Sheng East Road, Sec. 3 Taipei 10596, Taiwan

Tel: +886 (2) 2545-9988 Fax:+886 (2) 4051-6888 www.deloitte.com.tw

會計師查核報告

台灣氣立股份有限公司 公鑒:

查核意見

台灣 氣 立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民 國 105 年 及 104 年 12 月 31 日 之 個 體 資 產 負 債 表,暨民國105年及104年1月1日至12月31日之個體綜合損益表、個體 權益 變 動 表 、 個 體 現 金 流 暈 表 , 以 及 個 體 財 務 報 告 附 註 ( 包 括 重 大 會 計 政 策 彙總),業經本會計師查核竣事。

依本會計師之意見,上開個體財務報告在所有重大方面係依照證券發行 人財務報告編製準則編製,足以允當表達台灣氣立股份有限公司民國 105年 及 104年12月31之個體財務狀況,暨民國105年及104年1月1日至12月 31 日之個體財務績效及個體現金流量。

查核意見之基礎

本 會 計 師 係 依 照 會 計 師 查 核 簽 證 財 務 報 表 規 則 及 一 般 公 認 審 計 準 則 執 行 查核工作。本會計師於該等準則下之責任將於會計師查核個體財務報告之責 任段進一步說明。本會計師所隸屬事務所受獨立性規範之人員已依會計師職 業 道 德 規 範 , 與 台 灣 氣 立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保 持 超 然 獨 立 , 並 履 行 該 規 範 之 其 他 責任。本會計師相信已取得足夠及適切之查核證據,以作為表示查核意見之 基礎。

關鍵查核事項

關鍵查核事項係指依本會計師之專業判斷,對台灣氣立股份有限公司民 國 105 年度個體財務報告之查核最為重要之事項。該等事項已於查核個體財 務報告整體及形成查核意見之過程中予以因應,本會計師並不對該等事項單 獨表示意見。

茲對台灣氣立股份有限公司民國 105 年度個體財務報告之關鍵查核事項 敘明如下:

採權益法之投資帳面價值及投資損益之認列

截 至 105 年 12 月 31 日 止 台 灣 氣 立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透 過 FULL ASSET GROUP L.L.C. 持有 重 要 子 公 司 上 海 氣 立 可 氣 動 設 備 有 限 公 司, 再 經 由 上 海 氣 立 可 氣 動 設備有限公司持有深圳氣立可氣動設備有限公司,上海氣立可氣動設備有限 公司及深圳氣立可氣動設備有限公司之應收帳款淨額合計數 160,769 仟元。由 於台灣氣立股份有限公司透過該等子公司生產並銷售予位於中國大陸地區之 客户,以前年度多以經銷模式經營其中國大陸地區之客戶,105年度有逐步轉 以直銷方式銷售其產品情形,上述之銷售型態模式的改變,可能使截至105 年12月31日之應收款項品質產生變化,進而使台灣氣立股份有限公司對該 被投資公司之投資帳面價值及其投資損益之認列可能存在風險。另管理階層 於 評 估 上 開 重 要 子 公 司 應 收 款 項 之 可 回 收 性 時 , 係 參 酌 應 收 款 項 之 帳 齢 情 形,並個別考量客觀減損證據或將具類似信用風險特徵者納入群組評估,依 過去 經 驗 按 比 率 提 列 備 抵 呆 帳 , 前 述 評 估 過 程 係 涉 及 管 理 階 層 之 主 觀 判 斷 。 故本會計師將著重評估管理階層對該重要子公司期末應收帳款之管理及其減 損 衡 量 , 以 及 備 抵 呆 帳 估 列 之 合 理 性 。 有 關 金 融 資 產 減 損 政 策 請 參 閲 個 體 財 務報告附註四(十);應收帳款之減損判斷及假設不確定性說明請參閱個體財務 報告附註五(一)。

本會計師對此之查核程序包括:

    1. 本會計師除取得應收款項備抵呆帳提列政策及資產負債表日之應收款項 帳 齡 情 形 外 ,另 依 據 銷 售 客 户 付 款 狀 況 、是 否 具 有 信 用 保 險 或 銀 行 保 證 , 以 及 評 估 整 體 經 濟 狀 況 , 檢 視 管 理 階 層 提 列 備 抵 呆 帳 之 假 設 及 依 據 之 合 理性。
    1. 本會計師亦測試應收款項帳齡期間之完整性與正確性、比較民國 105 年 度和 以 前 年 度 應 收 款 項 帳 齡 、 檢 視 當 年 度 與 以 前 年 度 呆 帳 沖 銷 之 情 況 , 藉以評估備抵呆帳提列金額之合理性。
  • 本會計師亦檢視期後期間已逾期應收款項收回現金之情形,藉以考量是 否需要額外再提列備抵呆帳。

存貨減捐評估暨採權益法之投資帳面價值及投資損益之認列

由於台灣氣立股份有限公司及其採用權益法之被投資公司均係以產銷 「 氣 動 元 件 」 為 主 要 產 品 , 因 為 即 時 満 足 終 端 客 户 對 於 氣 動 元 件 之 多 樣 性 需 求,故在各式規格之庫存備貨上仍需維持一定水位。惟受產業環境變化影響, 部分存貨可能不符市場需求而發生過時呆滯之情形,致帳列存貨有減損之風 险,另管理階層評估存貨減損時,亦涉及主觀判斷,因是本會計師將著重於 評 估 管 理 階 層 對 期 末 存 貨 之 管 理 及 其 淨 變 現 價 值 衡 量 , 暨 評 估 備 抵 存 貨 跌 價 及呆滞損失之合理性。有關存貨相關會計政策請參閱個體財務報告附註四 (五);存貨之減損判斷及假設不確定性說明請參閱個體財務報告附註五(二)。

本會計師對此之查核程序包括:

    1. 本會計師將取得管理階層所提供之存貨成本與淨變現價值孰低比較表, 確認所有存貨業已列入評價。
    1. 本會計師將自存貨成本與淨變現價值孰低比較表中,選取適當樣本,確 認淨變現價值之合理性,包含估計售價、至完工尚需投入之成本及核算 銷售費用等。
    1. 自存貨庫齡中選取適當樣本,確認其存貨異動狀態是否正常,並評估是 否依存貨呆滯提列政策提列呆滯損失。
    1. 觀察期末存貨盤點情形,確認是否有久不異動、呆滯、過時、瑕疵或損 壞之存貨,並與存貨庫齡相以佐證。
    1. 評估存貨依成本與淨變現價值評價之合理性,確認提列之準備是否足 夠,且存貨跌價損失或回升利益是否已列為銷貨成本項目。

管理階層與治理單位對財務報表之責任

管理 階 層 之 責 任 係 依 照 證 券 發 行 人 財 務 報 告 編 製 準 則 編 製 允 當 表 達 之 個 體財務報告,且維持與個體財務報告編製有關之必要內部控制,以確保個體 財務報告未存有導因於舞弊或錯誤之重大不實表達。

於 編 製 個 體 財 務 報 告 時 , 管 理 階 層 之 責 任 亦 包 括 評 估 台 灣 氣 立 股 份 有 限 公司繼續經營之能力、相關事項之揭露,以及繼續經營會計基礎之採用,除 非 管 理 階 層 意 圖 清 算 台 灣 氣 立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或 停 止 營 業 , 或 除 清 算 或 停 業 外 別無實際可行之其他方案。

台灣氣立股份有限公司之治理單位(含監察人)負有監督財務報導流程 之責任。

會計師查核個體財務報告之責任

本會計師查核個體財務報告之目的,係對個體財務報告整體是否存有導 因於舞弊或錯誤之重大不實表達取得合理確信,並出具查核報告。合理確信 係 高 度 確 信 , 惟 依 照 一 般 公 認 審 計 準 則 執 行 之 查 核 工 作 無 法 保 證 必 能 偵 出 個 體財務報告存有之重大不實表達。不實表達可能導因於舞弊或錯誤。如不實 表達之個別金額或彙總數可合理預期將影響個體財務報告使用者所作之經濟 決策,則被認為具有重大性。

本會計師依照一般公認審計準則查核時,運用專業判斷並保持專業上之 懷疑。本會計師亦執行下列工作:

    1. 辨認並評估個體財務報告導因於舞弊或錯誤之重大不實表達風險;對所 評估之風險設計及執行適當之因應對策;並取得足夠及適切之查核證據 以作為查核意見之基礎。因舞弊可能涉及共謀、偽造、故意遺漏、不實 聲明或踰越內部控制,故未偵出導因於舞弊之重大不實表達之風險高於 導因於錯誤者。
    1. 對與查核攸關之內部控制取得必要之瞭解,以設計當時情況下適當之查 核程序,惟其目的非對台灣氣立股份有限公司內部控制之有效性表示意 見。
    1. 評估管理階層所採用會計政策之適當性,及其所作會計估計與相關揭露 之合理性。
    1. 依據所取得之查核證據,對管理階層採用繼續經營會計基礎之適當性, 以及使台灣氣立股份有限公司繼續經營之能力可能產生重大疑慮之事件 或 情 况 是 否 存 在 重 大 不 確 定 性 , 作 出 結 論 。 本 會 計 師 若 認 為 該 等 事 件 或 情況存在重大不確定性,則須於查核報告中提醒個體財務報告使用者注

意個體財務報告之相關揭露,或於該等揭露係屬不適當時修正查核意 見。本會計師之結論係以截至查核報告日所取得之查核證據為基礎。惟 未來事件或情況可能導致台灣氣立股份有限公司不再具有繼續經營之能 力。

    1. 評估個體財務報告(包括相關附註)之整體表達、結構及內容,以及個 體財務報告是否允當表達相關交易及事件。
    1. 對於台灣氣立股份有限公司內組成個體之財務資訊取得足夠及適切之查 核證據,以對個體財務報告表示意見。本會計師負責查核案件之指導、 監督及執行,並負責形成台灣氣立股份有限公司查核意見。

本會計師與治理單位溝通之事項,包括所規劃之查核範圍及時間,以及 重大查核發現(包括於查核過程中所辨認之內部控制顯著缺失)。

本會計師亦向治理單位提供本會計師所隸屬事務所受獨立性規範之人員 已遵循會計師職業道德規範中有關獨立性之聲明,並與治理單位溝通所有可 能被認為會影響會計師獨立性之關係及其他事項 (包括相關防護措施)。

本會計師從與治理單位溝通之事項中,決定對台灣氣立股份有限公司民 國 105 年度個體財務報告查核之關鍵查核事項。本會計師於查核報告中敘明 該等事項,除非法令不允許公開揭露特定事項,或在極罕見情況下,本會計 師決定不於查核報告中溝通特定事項,因可合理預期此溝通所產生之負面影 響大於所增進之公眾利益。

證券暨期貨管理委員會核准文號 證券暨期貨管理委員會核准文號 台財證六字第 0920123784號 台財證六字第 0930128050號

$106$

$37$

22

單位:新台幣仟元

105年12月31日 104年12月31日



%
%
流動資產
1100 現金及約當現金 (附註四及六) \$211,001 7 \$
641,803
19
1150 應收票據淨額(附註四及八) 16,735 1 16,219
1170 應收帳款淨額 (附註四、五及八) 46,387 1 35,588 $\mathbf{1}$
1180 應收帳款一關係人 (附註四、五及二六) 95,226 3 111,688 3
1200 其他應收款 (附註八) 1,265 2,236
130X 存貨(附註四、五及九) 263,138 9 242,480 $\overline{7}$
1479 其他流動資產 (附註十三) 4,850 6,472
11XX 流動資產總計 638,602 21 1,056,486 30
非流動資產
1543 以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一非流動 (附註四及七) 2,193 2,193
1550 採用權益法之投資 (附註四及十) 1,433,087 48 1,517,045 44
1600 不動產、廢房及設備淨額(附註四、十一、二六及二
$\pm$ ) 859,343 29 854,140 25
1821 無形資產淨額(附註四及十二) 2,500 $\overline{\phantom{a}}$ 3,247
1840 遥延所得稅資產 (附註四、五及二十) 25,120 1 17,115 $\mathbf{1}$
1990 其他非流動資產 (附註十三) 29,482 1 14,521 $\overline{\phantom{a}}$
15XX 非流動資產總計 2,351,725 79 2,408,261 70
1XXX


\$2,990,327 100 \$3,464,747 100





流動負債
2100 短期借款 (附註四、十四及二七) \$ 250,000
\$
7
2150 應付票據(附註十五) 3,642 17,938 $\mathbf 1$
2170 應付帳款 (附註十五) 80,036 3 68,621 2
2180 應付帳款-關係人 (附註二六) 14,231 8,351
2219 其他應付款(附註十六) 52,555 $\overline{2}$ 50,692 1
2230 本期所得税負債 (附註二十) 429 15,356
2320 一年內到期之長期借款 (附註四、十四及二七) 26,231 1 25,765 $\mathbf{1}$
2399 其他流動負債 (附註十六) 2,925 1,547
21XX 流動負債總計 180,049 6 438,270 12
非流動負債
2540 長期借款(附註四、十四及二七) 195,533 7 221,815 7
2570 遞延所得稅負債(附註四及二十) 144 10,527
2670 其他非流動負債(附註十六) $\overline{2}$ 2
25XX 非流動負債總計 195,679 $\overline{7}$ 232,344 $\overline{z}$
2XXX 負債總計 375,728 13 670,614 $\frac{19}{2}$
權益 (附註四及十八)
3110 普通股股本 668,800 $\frac{22}{2}$ 668,800 19
3200 資本公積 575,750 19 575,750 17
保留盈餘
3310 法定盈餘公積 208,711 7 184,650 5
3320 特別盈餘公積 18,245 $\mathbf{1}$ 18,245 $\mathbf{1}$
3350 未分配盈餘 (附註二十) 1,202,670 40 1,295,293 37
3300 保留盈餘總計 1,429,626 48 1,498,188 43
其他權益
3410 國外營運機構財務報表換算之兒換差額 59,577) (2) 51,395 $\overline{2}$
3XXX 權益總計 2,614,599 $-87$ 2,794,133 81



益總計
\$2,990,327 100 \$3,464,747 100

後附之附註係本個體財務報告之一部分。

$-8$

經理人:

會計主管:

單位:新台幣仟元,惟 每股盈餘為元

105年度 104年度 $%$ 額 $%$ 金 額 金 代碼 營業收入 4100 銷貨收入(附註四及二 $\mathbf{\hat{z}}$ 776,409 100 六) 683,995 100 $\mathbf S$ 營業成本 5110 銷貨成本(附註九、十 $(-52)$ 403,865) 九及二六) 415,872) $(61)$ 372,544 48 5900 營業毛利 268,123 39 與子公司、關聯企業及合資 5910 之未實現銷貨利益(附註 四) $52,158$ ( 8) ( $80,565$ ( 10) $\left($ 5920 與子公司、關聯企業及合資 之已實現銷貨利益(附註 80,565 四) $12$ 115,807 - 15 43 407,786 - 53 5950 已實現營業毛利 296,530 營業費用 (附註十九及二六) 推銷費用 34,182) 38,824) $5)$ 6100 $5)$ $\left($ 9) 管理費用 58,982) 8) 69,492) 6200 $5)$ 6300 研究發展費用 38,976) $6)$ 38,173) 6000 營業費用合計 19) 146,489) $19)$ $132,140)$ 6900 營業淨利 164,390 24 261,297 34

(接次頁)

(承前頁)

105年度 104年度

% %
營業外收入及支出
7010 其他收入(附註四及十
$h$ ) $\mathfrak{s}$ 1,795 \$ 1,726
7020 其他利益及損失(附註
四、十九及二六) $19,723$ ( 3) 5,274 $\mathbf{1}$
7050 財務成本(附註四及十
九) 3,735) 7,526) 1)
7070 採用權益法認列之子公
司、關聯企業及合資
損益之份額(附註四) 21,336 3 32,454 4
7000 營業外收入及支出
合計 327) 31,928 $\boldsymbol{4}$
7900 税前淨利 164,063 24 293,225 38
7950 所得稅費用 (附註四及二十) ( 25,297 ) $\left( \underline{\hspace{1cm}} 4 \right)$ 52,610) $\sqrt{7}$
8000 本年度淨利 138,766 20 240,615 31
其他綜合損益(附註四、十
八及二十)
後續可能重分類至損益
之項目
8361 國外營運機構財務
報表換算之兌換
差額 133,701) 19 )
$\left($
$\left($ 14,044) 2)
8399 與可能重分類至損
益之項目相關之
所得稅 22,729 $\mathfrak{B}$ 2,387
8300 本期其他綜合損益
(稅後淨額) 110,972) $\left( 16\right)$ 11,657) $\left( \underline{\hspace{1cm}}2\right)$
8500 本年度綜合損益總額 $\mathbf{\mathfrak{\underline{S}}}$ 27,794 $\overline{\mathbf{4}}$ $\overline{P}$ 228,958 29
每股盈餘 (附註二一)
9710
$\overline{P}$ 2.07 $\overline{P}$ 3.89
9810
\$ 2.07 \$ 3.88

後附之附註係本個體財務報告之一部分。

NEW ROOM 會計主管: 經理人:



*1


$\frac{1}{2}$
\$2,352,375 425,600 212,800) 240,615 11,657 228,958 2,794,133 207,328) 138,766 110,972 27,794 \$2,614,599
運機構

蜘女

其國
務報表換
hk
\$

$\lambda$


63,052
÷
t 11,657 11,657 51,395 t 110,972 110,972 $(3 - 59.577)$

分配

\$1,299,835 ţ 32,357)
212,800)
240,615 240,615 1,295,293 24,061)
207,328)
138,766 138,766 \$1,202,670
盈餘公積


SB.
18,245
\$
18,245 $-18,245$
ക്
盈餘公積
(⊌
$\frac{1}{2}$
152,293
₩,
32,357 184,650 24,061 \$208.71

$\Leftrightarrow$
$\frac{1}{2}$
ķщ.
210,950
€Ą
364,800 575,750 575,750
കി
$\star$
\$ 608,000 60,800 t $\pmb{\cdot}$ 668,800 $\pmb{\scriptstyle{1}}$ 668,800
ٳ
104年1月1日餘額 现金增资(附註十八) 103年度盈餘指撥及分配 (附註十八)
本公司股東現金股利
法定盈缺公務
104年度淨利 104年度税後其他綜合損益 104年度綜合損益總額 104年12月31日餘額 104年度盈餘指撥及分配 (附註十八)
本公司股束現金股利
法定盈餘公積
105年度净利 105年度税後其他綜合損益 105年度綜合損益總額 105年12月31日徐額
代碼 A1 B5
Ы
Z B3 BS. $\overline{\mathcal{N}}$ ER Z SG BS. $\overline{\mathbf{z}}$

$\ddot{\phantom{0}}$

後附之附註係本個體財務報告之一部分。

圖 經理人:

RANGEL 董事長:

$-11-$

: 御州 右御

單位:除另予註明者外

第 12 月 31 日

UFE

1990
Ro

民國 105年及

$\frac{1}{4}$

單位:新台幣仟元

105 年度 104年度
營業活動之現金流量
A10000 本年度稅前淨利 \$
164,063
\$ 293,225
A20010 收益費損項目
A20100 折舊費用 49,129 35,519
A20200 攤銷費用 1,887 2,234
A20300 呆帳費用提列 (轉列收入)數 163 2,229)
A20900 財務成本 3,735 7,526
A21200 利息收入 1,501) 897)
A22400 採用權益法認列之子公司、關
聯企業及合資利益之份額 21,336) 32,454)
A22500 處分不動產、廠房及設備損失
(利益) 119 1,552)
A23700 存貨跌價及呆滯損失 4,719 4,544
A23900 未實現銷貨利益 52,158 80,565
A24000 已實現銷貨利益 80,565) 115,807)
A24100 未實現外幣兌換(利益)損失 403) 499
A30000 營業資產及負債之淨變動數
A31130 應收票據 521) 2,168
A31150 應收帳款 10,957) 14,296
A31160 應收帳款一關係人 16,199 44,032
A31180 其他應收款 690 249
A31200
25,377) 15,562
A31230 其他流動資產 1,622 3,543)
A32130 應付票據 11,931) 6,773
A32150 應付帳款 11,415 18,060)
A32160 應付帳款一關係人 5,657 4,149
A32180 其他應付款 2,218) 1,959
A32230 其他流動負債 1,378 110)
A33000 營運產生之現金 158,125 338,648
A33100 收取之利息 1,782 659
A33300 支付之利息 3,883) 7,325)
A33500 支付之所得稅 35,883) 89,362 )
AAAA 營業活動之淨現金流入 120,141 242,620

(接次頁)

(承前頁)

105年度 104年度
投資活動之現金流量
B02700 購置不動產、廠房及設備 $($ \$ 47,684) $($ \$ 102,823)
B02800 處分不動產、廠房及設備 252 3,945
B04500 購置無形資產 657) 1,496)
B01800 取得採用權益法之投資 216,221)
B01400 以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減資退回股
540
B03800 存出保證金減少 $\overline{2}$
B06700 其他非流動資產增加 545) 221)
B07100 預付設備款增加 20,054) 33,004)
BBBB 投資活動之淨現金流出 68,688) 349,278)
籌資活動之現金流量
C00100 短期借款增加 120,000
C00200 短期借款減少 250,000)
C01600 長期借款增加 124,708
C01700 償還長期借款 25,816)
C04500 發放現金股利 207,328) 212,800)
C04600 現金增資 425,600
CCCC 籌資活動之淨現金流 (出)入 483,144) 457,508
DDDD 匯率變動對現金及約當現金之影響 889 773
EEEE 現金及約當現金 (減少)增加數 430,802) 351,623
E00100 年初現金及約當現金餘額 641,803 290,180
E00200 年底現金及約當現金餘額 211,001 \$ 641,803

後附之附註係本個體財務報告之一部分。

個體財務報告附註

民國 105年及104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除另註明外,金額以新台幣仟元為單位)

  • 一、公司沿革
  • (一)台灣氣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本公司」)於75年11月19日 奉經濟部核准設立,成立時資本額為 2,000 仟元,經歷年來增資,目 前資本總額為 668,800 仟元,所營事業主要為各種機械空壓油壓設備 及其零件、電子零件之設計、製造及買賣業務。

(二)本公司股票自104年10月27日起在台灣證券交易所上市買賣。

(三)本個體財務報告係以本公司之功能性貨幣新台幣表達。

二、通過財務報告之日期及程序

本個體財務報告於106年3月22日經董事會通過。

  • 三、新發布及修訂準則及解釋之適用
  • (一)尚未生效之證券發行人財務報告編製準則及經金管會認可將於 106 年適用之國際財務報導準則 (IFRS)、國際會計準則 (IAS)、解釋 (IFRIC) 及解釋公告 (SIC)

依據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以下稱「金管會」)發布之金管證審 字第 1050050021 號及金管證審字第 1050026834 號函,本公司將自 106 年度開始適用業經國際會計準則理事會 (IASB)發布且經金融 監督管理委員會(以下稱「金管會」)認可106年適用之IFRS、IAS、 IFRIC 及 SIC (以下稱「IFRSs」)及相關證券發行人財務報告編製準 則修正規定。

新發布/修正/修訂準則及解釋 IASB 發布之生效日(註1)
「2010-2012 週期之年度改善」 2014年7月1日 (註2)
「2011-2013 週期之年度改善」 2014年7月1日
「2012-2014 週期之年度改善」 2016年1月1日 (註3)
IFRS 10、IFRS 12 及 IAS 28 之修正「投資個體: 2016年1月1日
適用合併報表之例外規定」

(接次頁)

(承前頁)

新發布/修正/修訂準則及解釋 IASB 發布之生效日 $($ 註1)
IFRS 11 之修正「聯合營運權益之取得」 2016年1月1日
IAS1之修正「揭露倡議」 2016年1月1日
IAS 16 及 IAS 38 之修正「可接受之折舊及攤銷方 2016年1月1日
法之闡釋
IAS 16 及 IAS 41 之修正「農業:生產性植物」 2016年1月1日
IAS19之修正「確定福利計畫:員工提撥金」 2014年7月1日
IAS 27 之修正「單獨財務報表中之權益法」 2016年1月1日
IAS 36 之修正「非金融資產可回收金額之揭露」 2014年1月1日
IAS 39 之修正「衍生工具之約務更替與避險會計 2014年1月1日
之持續適用」
IFRIC 21 $\lceil \n\Delta \ddot{*} \rceil$ 2014年1月1日
  • 註1:除另註明外,上述新發布/修正/修訂準則或解釋係於各該 日期以後開始之年度期間生效。
  • 註 2: 給與日於 2014年7月1日以後之股份基礎給付交易開始適用 IFRS 2 之修正;收購日於 2014 年 7 月 1 日以後之企業合併開 始適用 IFRS 3 之修正; IFRS 13 於修正時即生效。其餘修正 係適用於 2014年7月1日以後開始之年度期間。
  • 註 3: 除 IFRS 5 之修正推延適用於 2016 年 1 月 1 日以後開始之年 度期間外,其餘修正係追溯適用於 2016年1月1日以後開始 之年度期間。

除下列說明外,適用上述修正後之證券發行人財務報告編製準 則及 106年適用之 IFRSs 規定將不致造成本公司會計政策之重大變 動:

證券發行人財務報告編製準則之修正

該修正除配合 106 年適用之 IFRSs 新增若干會計項目及非金融 資產減損揭露規定外,另配合國內實施 IFRSs 情形,強調若干認列 與衡量規定,並新增關係人交易及商譽等揭露。

該修正規定,其他公司或機構與本公司之董事長或總經理為同 一人,或具有配偶或二親等以內關係者,除能證明不具控制或重大 影響者外,係屬實質關係人。此外,該修正規定應揭露與本公司進 行重大交易之關係人名稱及關係,若單一關係人交易金額或餘額達 太公司各該項交易總額或餘額10%以上者,應按關係人名稱單獨列 示。

此外,若被收購公司於合併後之實際營運情形與收購時之預期 效益有重大差異者,該修正規定應附註揭露。

106年追溯適用前述修正時,將增加關係人交易及商譽減損之揭 露。

除上述影響外,截至本個體財務報告通過發布日止,本公司仍 持續評估修正後之證券發行人財務報告編製準則及 106 年適用之 IFRSs 修正規定對各期間財務狀況與財務績效之影響,相關影響待評 估完成時予以揭露。

(二)國際會計準則理事會(IASB)已發布但尚未經金管會認可之 IFRSs 本公司未適用下列業經 IASB 發布但未經金管會認可之 IFRSs。 截至本個體財務報告通過發布日止,除IFRS 9及IFRS 15應自107 年度開始適用外,金管會尚未發布其他準則生效日。

新發布/修正/修訂準則及解釋 IASB 發布之生效日(註1)
「2014-2016 週期之年度改善」 註2
IFRS2之修正「股份基礎給付交易之分類與衡量」 2018年1月1日
$IFRS9$ 「金融工具」 2018年1月1日
IFRS 9 及 IFRS 7 之修正「強制生效日及過渡揭露」 2018年1月1日
IFRS 10 及 IAS 28 之修正「投資者與其關聯企業或 未定
合資間之資產出售或投入:
IFRS15「客戶合約之收入」 2018年1月1日
IFRS 15 之修正「IFRS 15 之闡釋」 2018年1月1日
IFRS $16$ $\sqrt{41}$ $\frac{4}{9}$ $\sqrt{11}$ 2019年1月1日
IAS7之修正「揭露倡議」 2017年1月1日
IAS 12 之修正「未實現損失之遞延所得稅資產之 2017年1月1日
認列」
IAS 40 之修正「投資性不動產之轉換」 2018年1月1日
IFRIC 22「外幣交易與預收付對價」 2018年1月1日

註1:除另註明外,上述新發布/修正/修訂準則或解釋係於各該 日期以後開始之年度期間生效。

註 2: IFRS 12 之修正係追溯適用於 2017 年 1 月 1 日以後開始之年 度期間;IAS 28 之修正係追溯適用於 2018 年 1 月 1 日以後開 始之年度期間。

除下列說明外,適用上述新發布/修正/修訂準則或解釋將不 致造成本公司會計政策之重大變動:

  1. IFRS $9 \rceil$ 金融工具」

金融資產之認列及衡量

就金融資產方面,所有原屬於IAS 39「金融工具:認列與 衡量 , 範圍內之金融資產後續衡量係以攤銷後成本衡量或以公 允價值衡量。IFRS9對金融資產之分類規定如下:

本公司投資之債務工具,若其合約現金流量完全為支付本 金及流通在外本金金額之利息,分類及衡量如下:

  • (1) 以收取合约現金流量為目的之經營模式而持有該金融資 產,則該金融資產係以攤銷後成本衡量。此類金融資產後 續係按有效利率認列利息收入於損益,並持續評估減損, 減損損益認列於損益。
  • (2) 藉由收取合約現金流量與出售金融資產而達成目的之經營 模式而持有該金融資產,則該金融資產係以透過其他綜合 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此類金融資產後續係按有效利率認 列利息收入於損益,並持續評估減損,減損損益與兌換損 益 亦 認 列 於 捐 益 , 其 他 公 允 價 值 變 動 則 認 列 於 其 他 綜 合 損 益。於該金融資產除列或重分類時,原先累積於其他綜合 損益之公允價值變動應重分類至損益。

本公司投資非屬前述條件之金融資產,係以公允價值衡 量,公允價值變動認列於損益。惟本公司得選擇於原始認列時, 將非持有供交易之權益投資指定為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 值 衡 暈 。 此 類 金 融 資 産 除 股 利 收 益 認 列 於 損 益 外 , 其 他 相 關 利 益及損失係認列於其他綜合損益,後續無須評估減損,累積於 其他綜合損益之公允價值變動亦不重分類至損益。

金融資產之減損

IFRS 9 改採用「預期信用損失模式」認列金融資產之減損。 以攤銷後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強制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 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應收租賃款、IFRS15「客戶合約之收入」 產 生 之 合 約 資 產 或 放 款 承 諾 及 財 務 保 證 合 約 , 係 認 列 備 抵 信 用 損失。若前述金融資產之信用風險自原始認列後並未顯著增 加,則其備抵信用損失係按未來12個月之預期信用損失衡量。 若前述金融資產之信用風險自原始認列後已顯著增加且非低信 用風險,則其備抵信用損失係按剩餘存續期間之預期信用損失 衡量。但未包括重大財務組成部分之應收帳款必須按存續期間 之預期信用損失衡量備抵信用損失。

此外,原始認列時已有信用減損之金融資產,本公司考量 原始認列時之預期信用損失以計算信用調整後之有效利率,後 續備抵信用損失則按後續預期信用損失累積變動數衡量。

過渡規定

IFRS 9生效時,首次適用日前已除列之項目不得適用。金 融資產之分類、衡量與減損應追溯適用,惟本公司無須重編比 較期間,並將首次適用之累積影響數認列於首次適用日。一般 避險 會 計 應 推 延 適 用,惟 避 險 選 擇 權 之 損 益 認 列 則 須 追 溯 適 用。 2. IFRS 15「客戶合約之收入」及相關修正

IFRS 15 係 規 範 來 自 客 戶 合 約 之 收 入 認 列 原 則, 該 準 則 將 取 代IAS18「收入」、IAS11「建造合約」及相關解釋。

本公司於適用 IFRS 15 時, 係以下列步驟認列收入:

  • $(1)$ 辨認客戶合約;
  • (2) 辨認合約中之履約義務;
  • (3) 決定交易價格;
  • (4) 將交易價格分攤至合約中之履約義務;及
  • (5)於滿足履約義務時認列收入。

IFRS 15 及相關修正生效時,本公司得選擇追溯適用至比較 期間或將首次適用之累積影響數認列於首次適用日。

  1. IFRS 16「租賃」

IFRS 16 係規範租賃之會計處理,該準則將取代 IAS 17「租 賃 , 及相關解釋。

於適用 IFRS 16 時,若本公司為承租人,除小額租賃及短 期租賃得選擇採用類似 IAS 17 之營業租賃處理外,其他租賃皆 應於資產負債表上認列使用權資產及租賃負債。綜合損益表應 分別表達使用權資產之折舊費用及租賃負債按有效利息法所產 生之利息費用。在現金流量表中,償付租賃負債之本金金額表 達為籌資活動,支付利息部分則列為營業活動。

對於本公司為出租人之會計處理預計無重大影響。 IFRS 16 生效時,本公司得選擇追溯適用至比較期間或將首次適 用之累積影響數認列於首次適用日。

  1. IAS 12 之修正「未實現損失之遞延所得稅資產之認列」

IAS 12 之修正主要係釐清,不論本公司預期透過出售或透 過收取合約現金流量回收以公允價值衡量之債務工具投資,且 不論該資產是否發生未實現損失,暫時性差異應按該資產公允 僧值及課稅基礎之差額決定。

此外,除非稅法限制可減除暫時性差異所能減除之收益類 型而應就同類型可減除暫時性差異評估是否認列遞延所得稅資 產,否則應就所有可減除暫時性差異一併評估。於評估是否認 列遞延所得稅資產時,若有足夠證據顯示本公司很有可能以高 於帳面金額回收資產,則估計未來課稅所得所考慮之資產回收 金額不限於其帳面金額,且未來課稅所得之估計應排除因可減 除暫時性差異迴轉所產生之影響。

  1. IFRIC 22 「外幣交易與預收付對價」

IAS 21 規定外幣交易之原始認列,應以外幣金額依交易日 功能性貨幣與外幣間之即期匯率換算為功能性貨幣記錄。IFRIC 22 進一步說明若企業於原始認列非貨幣性資產或負債前已預付 或 預 收 對 價 , 應 以 原 始 認 列 預 收 付 對 價 之 日 作 為 交 易 日 。 若 企 業分 次 預 收 付 對 價 , 應 分 別 決 定 每 次 預 收 付 對 價 之 交 易 日 。

本公司得選擇追溯適用 IFRIC 22,或自首次適用日或首次

適用 IFRIC 22 之財務報告比較期間開始日推延適用 IFRIC 22。

除上述影響外,截至本個體財務報告通過發布日止,本公司仍 持續評估其他準則、解釋之修正對財務狀況與財務績效之影響,相 關影響待評估完成時予以揭露。

  • 四、重大會計政策之彙總說明
  • (一)遵循聲明

本個體財務報告係依照證券發行人財務報告編製準則編製。 (二) 編製基礎

除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工具外,本個體財務報告係依歷史成 本基礎編製。

公允價值衡量依照相關輸入值之可觀察程度及重要性分為第 1 等級至第3等級:

    1. 第 1 等級輸入值:係指於衡量日可取得之相同資產或負債於活 絡市場之報價 (未經調整)。
    1. 第 2 等級輸入值:係指除第 1 等級之報價外,資產或負債直接 (亦即價格)或間接 (亦即由價格推導而得)之可觀察輸入值。
    1. 第3等級輸入值:係指資產或負債之不可觀察之輸入值。

本公司於編製個體財務報告時,對投資子公司係採權益法處 理。為使本個體財務報告之本年度捐益、其他綜合損益及權益與本 公司合併財務報告中歸屬於本公司業主之本年度損益、其他綜合損 益及權益相同,個體基礎與合併基礎下若干會計處理差異係調整「採 用權益法之投資、「採用權益法之子公司、關聯企業及合資損益份 額」及「採用權益法之子公司、關聯企業及合資其他綜合損益份額」 等相關項目。

(三)資產與負債區分流動與非流動之標準

流動資產包括:

    1. 主要為交易目的而持有之資產;
    1. 預期於資產負債表日後12個月內實現之資產;及
  • 現金及約當現金 (但不包括於資產負債表日後逾12個月用以交 换或清償負債而受到限制者)。

流動負債包括:

    1. 主要為交易目的而持有之負債;
    1. 於資產負債表日後12個月內到期清償之負債,以及
    1. 不能無條件將清償期限遞延至資產負債表日後至少12個月之負 債。

非屬上述流動資產或流動負債者,係分類為非流動資產或非流 動負債。

幣 (四)外

本公司編製個體財務報告時,以本公司功能性貨幣以外之貨幣 (外幣)交易者,依交易日匯率換算為功能性貨幣記錄。

外幣 貨幣性項目於每一資產負債表日以收盤匯率換算。因交割 貨幣性項目或換算貨幣性項目產生之兌換差額,於發生當期認列於 損益。

以公允價值衡量之外幣非貨幣性項目係以決定公允價值當日之 匯率換算,所產生之兌換差額列為當期損益,惟屬公允價值變動認 列於其他綜合損益者,其產生之兌換差額列於其他綜合損益。

以歷史成本衡量之外幣非貨幣性項目係以交易日之匯率換算, 不再重新换算。

於編製個體財務報告時,本公司國外營運機構之資產及負債以 每一資產負債表日匯率換算為新台幣。收益及費損項目係以當期平 均匯率換算,所產生之兌換差額列於其他綜合損益。

貨 (五)存

存貨包括原料、物料、製成品、在製品及商品。存貨係以成本 與淨變現價值孰低衡量,比較成本與淨變現價值時除同類別存貨外 係以個別項目為基礎。淨變現價值係指在正常情況下之估計售價減 除至完工尚需投入之估計成本及完成出售所需之估計成本後之餘 額。存貨成本之計算係採加權平均法。

(六) 投資子公司

本公司採用權益法處理對子公司之投資。

子公司係指本公司具有控制之個體。

權益法下,投資原始依成本認列,取得日後帳面金額係隨本公 司所享有之子公司捐益及其他綜合損益份額與利潤分配而增減。此 外,針對本公司可享有子公司其他權益之變動係按持股比例認列。

當本公司對子公司所有權權益之變動未導致喪失控制者,係作 為權益交易處理。投資帳面金額與所支付或收取對價之公允價值間 之差額,係直接認列為權益。

取得成本超過本公司於取得日所享有子公司可辨認資產及自倩 净公允價值份額之數額列為商譽,該商譽係包含於該投資之帳面金 額 且 不 得 攤 銷 ; 本 公 司 於 取 得 日 所 享 有 子 公 司 可 辨 認 資 産 及 負 債 淨 公允價值份額超過取得成本之數額列為當期收益。

本公司評估減損時,係以財務報告整體考量現金產生單位並比 較其可回收金額與帳面金額。嗣後若資產可回收金額增加時,將減 捐 捐 失 之 迴 轉 認 列 為 利 益 , 惟 資 產 於 減 損 損 失 迴 轉 後 之 帳 面 金 額 , 不 得 超 過 該 項 資 産 在 未 認 列 減 損 損 失 之 情 況 下 , 減 除 應 提 列 攤 銷 後 之帳 面 金 額 。 歸 屬 於 商 譽 之 減 損 損 失 不 得 於 後 續 期 間 迴 轉 。

本公司與子公司之順流交易未實現損益於個體財務報予以銷 除。本公司與子公司之逆流及側流交易所產生之損益,僅在與本公 司對子公司權益無關之範圍內,認列於個體財務報告。

(七)不動產、廠房及設備

不動產、廠房及設備係以成本認列,後續以成本減除累計折舊 及累計減損損失後之金額衡量。

自有土地不提列折舊。

不動產、廠房及設備於耐用年限內按直線基礎提列折舊,對於 每一重大部分單獨提列折舊。本公司至少於每一年度結束日對估計 耐用年限、殘值及折舊方法進行檢視並推延適用會計估計變動之影 鏗。

不動產、廠房及設備除列時,淨處分價款與該資產帳面金額間 之差額係認列於損益。

(八) 無形資產

  1. 單獨取得

單獨取得之有限耐用年限無形資產原始以成本衡量,後續 係以成本減除累計攤銷及累計減損損失後之金額衡量。本公司 以直線基礎進行攤銷,並且至少於每一年度結束日對估計耐用 年限、殘值及攤銷方法進行檢視,並推延適用會計估計變動之 影響。

  1. 除 列

無形 資產除列時,淨處分價款與該資產帳面金額間之差額 係認列於當期損益。

(九)有形及無形資產之減損

本公司於每一資產負債表日評估是否有任何跡象顯示有形及無 形資產可能已減損。若有任一減損跡象存在,則估計該資產之可回 收金額。倘無法估計個別資產之可回收金額,本公司估計該資產所 屬現金產生單位之可回收金額。

針對非確定耐用年限及尚未可供使用之無形資產,至少每年有 減損跡象時進行減損測試。

可回收金額為公允價值減出售成本與其使用價值之較高者。個 別資產或現金產生單位之可回收金額若低於其帳面金額時,將該資 產或現金產生單位之帳面金額調減至其可回收金額,減損損失係認 列於損益。

當減損損失於後續迴轉時,該資產或現金產生單位之帳面金額 調增至修訂後之可回收金額,惟增加後之帳面金額以不超過該資產 或現余產生單位若未於以前年度認列減損損失時所決定之帳面金額 (減除攤銷或折舊)。減損損失之迴轉係認列於損益。

(十)金融工具

金融資產與金融負債於本公司成為該工具合約條款之一方時認 列於個體資產負債表。

原始認列金融資產與金融負債時,若金融資產或金融負債非屬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者,係按公允價值加計直接可歸屬於取得 或發行金融資產或金融負債之交易成本衡量。直接可歸屬於取得或 發行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或金融負債之交易成本, 則立即認列為損益。

  1. 金融資產

金融資產之慣例交易係採交易日會計認列及除列。

(1) 衡量種類

本公司所持有之金融資產種類為備供出售金融資產與 放款及應收款。

A. 備 供 出 售 金 融 資 產

備供出售金融資產係非衍生金融資產被指定為備供 出售,或未被分類為放款及應收款、持有至到期日投資 或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

備供出售權益投資之股利於本公司收款之權利確立 時認列。

備供出售金融資產若屬無活絡市場公開報價且公允 價值無法可靠衡量之權益工具投資,及與此種無報價權 益工具連結且須以交付該等權益工具交割之衍生工具, 後續係以成本減除減損損失後之金額衡量,並單獨列為 「以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該等金融資產於後續能可靠 衡量公允價值時,係按公允價值再衡量,其帳面金額與 公允價值間之差額認列於其他綜合損益,若有減損時, 則認列於損益。

B. 放款及應收款

放款及應收款(包括現金及約當現金、應收票據及 帳款及其他應收款)係採用有效利息法按攤銷後成本減 除減損損失後之金額衡量,惟短期應收帳款之利息認列 不具重大性之情況除外。

$-24-$

約當現金包括自取得日起 3 個月內高度流動性、可 隨時轉換成定額現金且價值變動風險甚小之定期存款, 係用於滿足短期現金承諾。

(2) 金融資產之減損

除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外,本公司係 於每一資產負債表日評估其他金融資產是否有減損客觀證 據,當有客觀證據顯示,因金融資產原始認列後發生之單 一或多項事項,致使金融資產之估計未來現金流量受損失 者,該金融資產即已發生減損。

按攤銷後成本列報之金融資產,如應收票據及帳款以 及 其 他 應 收 款 , 該 資 產 經 個 別 評 估 未 有 減 損 後 , 另 再 集 體 評估減損。應收款集體存在之客觀減損證據可能包含本公 司過去收款經驗、集體超過平均授信期間之延遲付款增加 情況,以及與應收款拖欠有關之可觀察全國性或區域性經 濟情勢變化。

按攤銷後成本列報之金融資產之減損損失金額係該資 產帳面金額與估計未來現金流量按該金融資產原始有效利 率折現之現值間之差額。

按攤銷後成本列報之金融資產於後續期間減損損失金 額 減 少 , 且 經 客 觀 判 斷 該 減 少 與 認 列 減 損 後 發 生 之 事 項 有 關,則先前認列之減損損失直接或藉由調整備抵帳戶予以 迴轉認列於損益,惟該迴轉不得使金融資產帳面金額超過 若未認列減損情況下於迴轉日應有之攤銷後成本。

以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之減損損失金額係該資產帳面 金額與估計未來現金流量按類似金融資產之現實市場報酬 率折現之現值間之差額。此種減損損失於後續期間不得迴 轉。

所有金融資產之減損損失係直接自金融資產之帳面金 額 中 扣 除 , 惟 應 收 帳 款 係 及 其 他 應 收 款 藉 由 備 抵 帳 户 調 降 其帳面金額。當判斷應收帳款及其他應收款無法收回時,

係沖銷備抵帳戶。原先已沖銷而後續收回之款項則貸記備 抵帳戶。除因應收帳款及其他應收款無法收回而沖銷備抵 帳戶外,備抵帳戶帳面金額之變動認列於損益。

(3) 金融資產之除列

本公司僅於對來自金融資產現金流量之合約權利失 效,或已移轉金融資產且該資產所有權之幾乎所有風險及 報酬已移轉予其他企業時,始將金融資產除列。

於一金融資產整體除列時,其帳面金額與所收取對價 加計已認列於其他綜合損益之任何累計利益或損失之總和 間之差額係認列於損益。

    1. 金融負債
  • (1) 後續衡量

所有金融負債係以有效利息法按攤銷後成本衡量,惟 短期應付款項利息認列不具有重大性之情形除外。

(2) 金融負債之除列

除列金融負債時,其帳面金額與所支付對價(包含任 何所移轉之非現金資產或承擔之負債)間之差額認列為損 益。

(十一)收入認列

收入係按已收或應收對價之公允價值衡量,並扣除估計之客戶 退貨、折扣及其他類似之折讓。銷貨退回及折讓係依據以往經驗及 其他攸關因素合理估計未來之退貨金額提列。

  1. 商品之銷售

銷售商品係於下列條件完全滿足時認列收入:

  • (1) 本公司已將商品所有權之重大風險及報酬移轉予買方;
  • (2) 本公司對於已經出售之商品既不持續參與管理,亦未維持 有效控制;
  • (3) 收入金額能可靠衡量;
  • (4) 與交易有關之經濟效益很有可能流入本公司;及
  • (5)與交易有關之已發生或將發生之成本能可靠衡量。

去料加工時,加工產品所有權之重大風險及報酬並未移 轉,是以去料時不作銷貨處理。

  1. 股利收入及利息收入

投資所產生之股利收入係於股東收款之權利確立時認列, 惟前提係與交易有關之經濟效益很有可能流入本公司,且收入 金額能可靠衡量。

金融資產之利息收入係於經濟效益很有可能流入本公司, 且收入金額能可靠衡量時認列。利息收入係依時間之經過按流 通在外本金與所適用之有效利率採應計基礎認列。

(十二)租

當租賃條款係移轉附屬於資產所有權之幾乎所有風險與報酬予 承租人,則將其分類為融資租賃。所有其他租賃則分類為營業租賃。

  1. 本公司為出租人

營業租賃之租賃收益係按直線基礎於相關租賃期間內認列 為收益。

  1. 本公司為承租人

營業租賃給付係按直線基礎於租賃期間內認列為費用。 (十三)借款成本

直接可歸屬於取得、建造或生產符合要件之資產之借款成本, 係作為該資產成本之一部分,直到該資產達到預定使用或出售狀態 之幾乎所有必要活動已完成為止。

特定借款如於符合要件之資本支出發生前進行暫時投資而賺取 之投資收入,係自符合資本化條件之借款成本中減除。

除上述外,所有其他借款成本係於發生當期認列為損益。 (十四)員工福利

  1. 短期員工福利

短期員工福利相關負債係以換取員工服務而預期支付之非 折現金額衡量。

  1. 退職後福利

屬確定提撥退休計書之退休金,係於員工提供服務之期 間,將應提撥之退休金數額認列為當期費用。

(十五)所得稅

所得稅費用係當期所得稅及遞延所得稅之總和。

  1. 當期所得稅

依所得稅法規定計算之未分配盈餘加徵 10%所得稅列為股 東會決議年度之所得稅費用。

以前年度應付所得稅之調整,列入當期所得稅。 2. 遞延所得稅

遞延所得稅係依帳載資產及負債帳面金額與計算課稅所得 之課稅基礎二者所產生之暫時性差異。

遞延所得稅負債一般係就所有應課稅暫時性差異予以認 列,而遞延所得稅資產則於很有可能有課稅所得以供可減除暫 時性差異使用時認列。

與投資子公司相關之應課稅暫時性差異皆認列遞延所得稅 負債,惟本公司若可控制暫時性差異迴轉之時點,且該暫時性 差異很有可能於可預見之未來不會迴轉者除外。與此類投資有 關之可減除暫時性差異所產生之遞延所得稅資產,僅於其很有 可能有足夠課稅所得用以實現暫時性差異之利益,且於可預見 之未來預期將迴轉的範圍內,予以認列遞延所得稅資產。

遞延所得稅資產之帳面金額於每一資產負債表日予以重新 檢視,並針對已不再很有可能有足夠之課稅所得以供其回收所 有或部分資產者,調減帳面金額。原未認列為遞延所得稅資產 者,亦於每一資產負債表日予以重新檢視,並在未來很有可能 產生課稅所得以供其回收所有或部分資產者,調增帳面金額。

遞延所得稅資產及負債係以預期負債清償或資產實現當期 之稅率衡量,該稅率係以資產負債表日已立法或已實質性立法 之稅率及稅法為基礎。遞延所得稅負債及資產之衡量係反映本 公司於資產負債表日預期回收或清償其資產及負債帳面金額之 方式所產生之租稅後果。

  1. 本期之當期及遞延所得稅

當期及遞延所得稅係認列於損益,惟與認列於其他綜合損 益或 直 接 計 入 權 益 之 項 目 相 關 之 當 期 及 遞 延 所 得 稅 係 分 別 認 列 於其他綜合損益或直接計入權益。

五、重大會計判斷、估計及假設不確定性之主要來源

本公司於採用會計政策時,對於不易自其他來源取得相關資訊 者,管理階層必須基於歷史經驗及其他攸關之因素作出相關之判斷、 估計及假設。實際結果可能與估計有所不同。

管理階層將對估計與基本假設持續檢視。若估計之修正僅影響當 期,則於修正當期認列;若會計估計之修正同時影響當期及未來期間, 則於修正當期及未來期間認列。

(一)應收帳款之估計減損

當有客觀證據顯示減損跡象時,本公司考量未來現金流量之估 計。減損損失之金額係以該資產之帳面金額及估計未來現金流量(排 除尚未發生之未來信用損失)按該金融資產之原始有效利率折現之 現值間的差額衡量。若未來實際現金流量少於預期,可能會產生重 大減損損失。

(二)存貨之減損

存貨淨變現價值係正常營業過程中之估計售價減除至完工尚需 投入之估計成本及完成出售所需之估計成本後之餘額估計,該等估 計係依目前市場狀況及類似產品之歷史銷售經驗評估,市場情況之 改變可能重大影響該等估計結果。

六、現金及約當現金

銀行存款於資產負債表日之利率區間如下:

105年12月31日 104年12月31日
銀行活期存款及定期存款 $0.001\% - 0.8\%$ $0.001\%$ - $1.75\%$

七、以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

105年12月31日 104年12月31日
非流動
國內未上市(櫃)普通股 \$2,193 \$2,193

本公司所持有之上述未上市(櫃)股票投資,於資產負債表日係 按成本減除減損損失衡量,因其公允價值合理估計數之區間重大且無 法合理評估各種估計之機率,致本公司管理階層認為其公允價值無法 可靠衡量。

八、應收票據、應收帳款及其他應收款

105年12月31日 104年12月31日
應收票據
因營業而產生
減:備抵呆帳
\$16,904
169)
16,735
\$16,383
164)
16,219
\$
應收帳款
應收帳款
減:備抵呆帳
\$47,312
925)
46,387
\$36,355
767)
35,588

(接次頁)

(承前頁)

105年12月31日 104年12月31日

收款

收款
減:備抵呆帳
25
\$
25)
\$
25
25)
其他應收款
應收退稅款

1,227
\$
38
1,265
1,917
\$
319
2,236

(一)應收票據

本公司對應收票據之平均兌現天數為30至120天,於決定應收 票據之可回收性時,本公司考量應收票據自原始授信日至資產負債 表日信用品質之任何改變。由於歷史經驗顯示並未發生無法回收之 應收票據,本公司對於其備抵呆帳係參考交易對方過去拖欠記錄及 分析其目前財務狀況,以估計無法回收之金額。

於資產負債表日並無已逾期但本公司尚未認列備抵呆帳之應收 票據。

應收票據之備抵呆帳變動資訊如下:






損 失
群组評估

損 失
104年1月1日餘額
減:本年度迴轉呆帳費用
104年12月31日餘額
\$ \$ 185
21)
164
\$ 185
21)
164
105年1月1日餘額 S \$ 164 \$ 164
加:本年度提列呆帳費用
105年12月31日餘額
5
169
5

(二)應收帳款

本公司對商品銷售之平均授信期間為30至180天,收款政策並 未對逾期之應收帳款加計利息。於決定應收帳款可回收性時,本公 司考量應收帳款自原始授信日至資產負債表日信用品質之任何改 變。歷史經驗顯示多數帳款回收情況良好,本公司認列備抵呆帳係 參考交易對方過去拖欠記錄及分析其目前財務狀況,以估計無法回 收之金額。

於資產負債表日已逾期但本公司尚未認列備抵呆帳之應收帳 款,因其信用品質並未重大改變,本公司管理階層認為仍可回收其 金額,本公司對該等應收帳款並未持有任何擔保品或其他信用增強 保障。

應收帳款之帳齡分析如下:

105年12月31日 104年12月31日
$0 \sim 60$ 天 \$29,576 \$25,183
$61 - 90$ 天 7,861 5,514
91 $\sim$ 180 $\overline{x}$ 9,782 5,364
180天以上 93 294

47,312 \$36,355

以上係以立帳日為基準進行之帳齡分析。

應收帳款之備抵呆帳變動資訊如下:




組評




104年1月1日餘額 \$ \$ 2,975 \$ 2,975
減:本年度實際沖銷
本年度迴轉呆帳費用 2,208) 2,208)
104年12月31日餘額 767 767
105年1月1日餘額 S \$ 767 \$ 767
減:本年度實際沖銷
本年度提列呆帳費用 158 158
105年12月31日餘額 925 925

(三) 催 收 款

催收款之備抵呆帳變動資訊如下:








104年1月1日餘額
減:本年度實際沖銷
104年12月31日餘額
S 787
762)
25
\$ 787
762)
25
105年1月1日餘額
加:本年度提列呆帳費用
25 \$ 25
105年12月31日餘額 25 25

(四)其他應收款

本公司帳列其他應收款主係應收退稅款等,由於歷史資料顯示 此部分款項並無無法回收之情事,且經參考交易對方過去紀錄及分 析其目前財務狀況,並無認列備抵呆帳之情形。

九、存鱼貨

105年12月31日 104年12月31日

\$10,671 9,604


29,141 26,876
在製品 197,181 178,719
製成品 26,145 25,745
在途存貨 1,536
\$263,138 \$242,480

105 及 104 年度與存貨相關之銷貨成本分別為 415,872 仟元及 403,865仟元。

105 及104年度之銷貨成本包括存貨跌價損失分別為4,719仟元及 4,544 仟元。

十、採用權益法之投資

105年12月31日 104年12月31日
非上市 (櫃) 公司
FULL ASSET GROUP
L.L.C. \$1,315,921 \$1,415,473
FULLTEK GROUP L.L.C. 32,283 40,624
Smart Technology
Investment Co., Ltd. 137,041 141,513
減:與子公司銷貨之未實現毛利 52,158 80,565
1.517

本公司於資產負債表日對子公司之所有權權益及表決權百分比如 $F$ :

105年12月31日 104年12月31日
FULL ASSET GROUP L.L.C. 100% 100%
FULLTEK GROUP L.L.C. 100% 100%
Smart Technology Investment
Co., Ltd. 100% 100%

105及104年度採用權益法之子公司認列之損益及其他綜合損益份 額,係依據各子公司同期間經會計師查核之財務報告認列。

十一、不動產、廠房及設備

Ė.






設備
運輸設備 公设備
他设備
夫完工程


104年1月1日餘額




重分類 (註2)
104年12月31日徐額
\$274,665
274,665
\$235,642
4,478
223,617
463,737
42,033
\$
953
10,104)
26,624
59,506
8,765
\$
436)
8,329
\$
14,044
1,176
836)
7,076
21,460
\$106,096
18.867
1,860)
32,818
155,921
\$168,130
70,626
238,756)
\$849,375
96,100
13,236)
51,379
983,618
累計折舊及減損
104年1月1日餘額
折舊費用


104年12月31日徐額
104年12月31日淨額
\$274,665 25,330
8,412
33,742
\$429,995
25,608
4,208
$9,943$ )
19,873
39,633
6,503
1,388
435
7,456
873
9,452
2,035
185)
11,302
10.158
\$.
37,909
19,476
280)
57,105
98.816
\$
104,802
35.519
10,843)
129,478
\$ 854,140


105年1月1日徐額




重分類(註1)
105年12月31日餘額
\$274,665
274,665
\$463,737
6,099
469,836
59,506
s
16,786
$1,700$ )
74,592
8,329
\$
586)
7,743
21,460
s
676
585)
21,551
\$155,921
25,504
596)
5,638
186,467
\$ 983,618
s.
49,065
3,467)
5,638
1,034,854
累计折舊及減損
105年1月1日徐額
折舊費用


105年12月31日餘額
105年12月31日淨額
\$274,665 33,742
12,525
46,267
\$423,569
19,873
6,458
$1,700$ )
24,631
49.961
S.
7,456
310
334)
7,432
311
11,302
2,646
585
13,363
8,188
57,105
27,190
477)
83,818
\$102,649
129,478
49,129
$3,096$ )
175,511
\$ 859,343

註1:主係由其他非流動資產一預付設備款重分類至不動產、廠房及設 備之各類別項下。

註 2:係由其他非流動資產一預付設備款及未完工程重分類至不動產、 廠房及設備之各類別項下。

不動產、廠房及設備係以直線基礎按下列耐用年數計提折舊:

建築物 10年55年
機器設備 3至12年
運輸設備 5 4
辦公設備 1至9年
其他設備 2至15年

本公司設定質押作為借款擔保之不動產、廠房及設備金額,請參 閲附註二七。

成 本
104年1月1日餘額 \$11,857
單獨取得 1,496
104年12月31日餘額 \$13,353
累計攤銷及減損
104年1月1日餘額 $($ \$ 7,872)
攤銷費用 2,234)
104年12月31日餘額 $(\underline{\$ 10,106})$
104年12月31日淨額 \$3,247
成 本
105年1月1日餘額 \$13,353
單獨取得 1,140
105年12月31日餘額 \$14,493
累計攤銷及減損
105年1月1日餘額 $(\$10,106)$
攤銷費用 $\frac{1,887}{ }$
105年12月31日餘額 $(\underline{\$ 11,993})$
105年12月31日淨額 $\mathfrak{L}% {T}=\mathfrak{L}{T}!\left( a,b\right) ,\ \mathfrak{L}{T}=C{T}!\left( a,b\right) ,$ 2,500

電腦軟體係以直線法依其耐用年數按3年至5年分期攤銷。 十三、其他資產 $\sim 10^{-1}$

105年12月31日 104年12月31日


預付費用
4,850 6,472
非流動
預付設備款
\$26,092 \$11,676
存出保證金 209 209

3,181 2,636
29,482 14,521

十四、借款

(一)短期借款

105年12月31日 104年12月31日
無擔保借款
一信用額度借款
$\sim$ \$220,000
擔保借款 (附註二七)
一銀行借款
$\sim$ \$ 30,000

銀行週轉性借款之利率於104年12月31日為1.40%~1.50%。 (二) 長期借款

105年12月31日 104年12月31日
擔保借款(附註二七)
銀行借款 \$221,764 \$247,580
減:列為1年內到期部分 (26,231) (25,765)
長期借款 \$195,533 \$221,815

本公司之借款包括:

到期
8
有效利率 105年
12月31日
104年
12月31日
浮動利率借款
彰化銀行
新台幣銀行抵押借款 110.07.27 抵押借款,期間為 95.07.27- 110.07.27。利率
為1.48%,按月付息,本金自98.07.27 開始
1.48% \$18.253 \$22,069
僧還,每一個月為一期,計分144期償還。
新台幣銀行抵押借款 110.07.27 每月平均償還本息。 抵押借款,期間為 99.05.10- 110.07.27。利率
為1.52%,按月付息,本金自102.05.10起,
1.52% 11.663 14.052
新台幣銀行抵押借款 108.01.20 每月平均償還本息。 抵押借款,期間為101.01.20-108.01.20。利率
為1.51%,按月付息,本金自103.01.20起,
1.51% 41,848 61,459
台灣銀行
新台幣抵押借款 119.02.02 遗。 抵押借款,期間為104.02.02-119.02.02。利率
為 1.40%,按月付息,本金自 107.02.02 起
開始償還,每個月為一期,計分 144 期償
1.40% 150,000 150,000
銀行借款餘額 \$ 221.764 \$247.580

十五、應付票據及應付帳款

$\sim 10^7$

105年12月31日 104年12月31日
應付票據
因營業而發生
非因營業而發生
562
\$
3,080
3,642
\$12,493
5,445
\$17,938
應付帳款
因營業而發生
\$ 80,036 68,621

十六、其他負債

105年12月31日 104年12月31日

其他應付款
應付薪資及獎金 23,733
\$
24,236
\$
應付設備款 14,111 10,365
應付員工及董監酬勞 4,161 4,853
應付保險費 2,081 2,141
應付勞務費 1,187 750

7,282 8,347
\$52,555 \$50,692
其他流動負債
預收款項 \$
1,736
\$
415
代收款 867 884

322 248
\$
2,925
\$
1,547
非流動
其他負債
存入保證金 \$ \$

十七、退職後福利計畫

確定提撥計畫

本公司依「勞工退休金條例」之退休金制度,係屬政府管理之確 定提撥退休計畫,依員工每月薪資6%提撥退休金至勞工保險局之個人 專戶。105及104年度提撥情形請參閱附註十九之(五)員工福利費用。 十八、權益

(一) 普通股股本

105年12月31日 104年12月31日
額定股數 (仟股) 100,000 100,000
額定股本 \$1,000,000 \$1,000,000
已發行且已收足股款之股數
(仟股) 66.880 66,880
已發行股本 668.800

已發行之普通股每股面額為10元,每股享有一表決權及收取股 利之權利。

104年10月6日董事會決議現金增資發行新股 6,080 仟股,每 股面額10元,發行價格70元,增資後實收股本為668,800仟元。經 董事會決議,以104年10月26日為增資基準日,本案業經登記主 管機關於 104年11月16日核准。

104年度由於現金增資保留予員工認股之認股權價值甚微,故無 需認列酬勞成本。

(二) 資本公積

105年12月31日 104年12月31日
得用以彌補虧損、發放現金或
撥充股本 (註1)
股票發行溢價 \$575,180 \$575,180
僅得用以彌補虧損(註2)
股票發行溢價(員工認股權轉
列) 570 570
  • 註1: 此類資本公積得用以彌補虧損,亦得於公司無虧損時,用以 發放現金或撥充股本,惟撥充股本時每年以實收股本之一定 比率為限。
  • 註 2: 現金增資保留予員工認購所認列之酬勞成本,於給與日自資 本公積一員工認股權轉列資本公積一股票發行溢價部分,除 得用以彌補虧損外,不得作為其他用途。
  • (三) 保留盈餘及股利政策

依104年5月公司法之修正,股息及紅利之分派限於股東,員 工非屬盈餘分派之對象。本公司已於105年6月22日股東常會決議 通過修正章程之盈餘分派政策,並於章程中另外訂定員工酬勞之分 派政策。

修正後章程之盈餘分派政策規定,本公司年度決算如有盈餘, 依法缴納稅捐,彌補累積虧損後,再提10%為法定盈餘公積,其餘 再依法令規定提列或迴轉特別盈餘公積;如尚有餘額,併同累積未 分配盈餘,由董事會擬具盈餘分配議案,提請股東會決議分派股東 股息紅利。本公司正值成長階段,分派股利之政策,須視公司目前

及未來之投資環境、資金需求、國內外競爭狀況及資本預算等因素, 兼顧股東利益、平衡股利及公司長期財務規劃等,每年依法由董事 會擬具分派案,提報股東會。公司得依財務、業務及經營面等因素 之考量將當年度可分配盈餘提撥不低於 40%分派股東股息紅利,股 東股息紅利之分派得以現金或股票方式發放,其中現金股利之發放 不低於當年度全部股東紅利總額之 10%。修正前後章程之員工及董 監事酬勞分派政策,參閱附註十九之(五)員工福利費用。

法定盈餘公積依公司法第237條規定,公司於完納一切稅捐後, 分派盈餘時,應先提列百分之十為法定盈餘公積。但法定盈餘公積 已達資本總額時,不在此限。法定盈餘公積得用以彌補虧損,公司 無虧損時,法定盈餘公積超過實收股本總額 25%之部分除得撥充股 本外,尚得以現金分配。

本公司依金管證發字第1010012865號函及「採用國際財務報導 準則(IFRSs)後,提列特別盈餘公積之適用疑義問答,規定提列及 迴轉特別盈餘公積。嗣後其他股東權益減項餘額有迴轉時,得就迴 轉部分分派盈餘。本公司特別盈餘公積係因首次採用國際財務報導 準則 (IFRSs) 所產生, 金額為 18,245 仟元。

分配未分配盈餘時,除屬非中華民國境內居住者之股東外,其 餘股東可獲配按股利分配日之稅額扣抵比率計算之股東可扣抵稅 額。

本公司分別於105年6月22日及104年6月22日舉行股東常 會,決議通過104及103年度盈餘分配案如下:

股股利
104年度 103年度 104年度 103年度
法定盈餘公積 24,061 \$32,357 $\overline{\phantom{a}}$ $\overline{\phantom{a}}$
現金股利 207,328 212,800 3.1 3.5

本公司106年3月22日董事會擬議105年度盈餘分配案如下:

餘分配案
每股股利 (元)
法定盈餘公積 \$13,877 $\blacksquare$
特別盈餘公積 59,577 $\overline{\phantom{a}}$
現金股利 133,760 2.00

有關105年度之盈餘分配案尚待預計於106年6月26日召開之 股東會決議。

(四) 其他權益項目

國外營運機構財務報表換算之兌換差額

105年度 104年度
年初餘額 \$51,395 \$63,052
換算國外營運機構財務報表
所產生之兌換差額 (133,701) 14,044)
换算國外營運機構財務報表
所產生損失之相關所得稅 22,729 2,387
年底餘額 \$59,577) \$51,395

十九、淨利

淨利係包含以下項目:

(一)其他收入

105年度 104年度
利息收入一銀行存款 \$1,501 897

294 829
.795 -726

(二)其他利益及損失

105年度 104年度
處分不動產、廠房及設備(損)
`\$
119)
1,552
\$
淨外幣兌換 (損)益 19,578) 3,723
其他支出 26
19,723

(三) 財務成本


-------
- 147
銀行借款利息 ٠D
105年度 104年度
不動產、廠房及設備 \$49,129 \$ 35,519
無形資產 1,887 2,234

\$51,016 \$ 37,753
折舊費用依功能別彙總
營業成本 \$42,483 \$29,686
營業費用 6,646 5,833
\$49,129 \$35,519
攤銷費用依功能別彙總
營業成本 \$
10
\$
營業費用 1,877 2,234
1,887 \$

(五)員工福利費用

1. 105 及 104 年度員工酬勞及董監事酬勞

105年度 104年度
短期員工福利 \$138,524 \$140,461
退職後福利
確定提撥計畫 6,651 6,606
員工福利合計 \$145,175 \$147.067
依功能別彙總
營業成本 \$74,105 \$73,234
營業費用 71,070 73,833
\$145,175 \$147,067

依104年5月修正後公司法及105年6月22日經股東會決 議之修正章程,本公司係以當年度扣除分派員工及董監酬勞前 之稅前利益分別以不高於5%提撥董監事酬勞及0.5%~5%提撥 員工酬勞。105 及 104 年度員工酬勞及董監事酬勞分別於 106 年3月22日及105年3月23日經董事會決議如下: 估列比例

105年度 104年度
員工酬勞 1.33% 0.98%
董監事酬勞 1.14% $0.64\%$

金 額


£ /፰
酬勞
ш. --
董監事酬勞 ъ

上述員工及董監事酬勞金額經董事會決議以現金分配。

年度個體財務報告通過發布日後若金額仍有變動,則依會 計估計變動處理,於次一年度調整入帳。

104 年度員工酬勞及董監事酬勞之實際配發金額與 104 年 度個體財務報告之認列金額並無差異。

有關本公司106及105年董事會決議之員工酬勞及董監事 酬勞資訊,請至台灣證券交易所「公開資訊觀測站」查詢。

  1. 103年度員工紅利及董監事酬勞

本公司於104年6月22日舉行股東常會決議通過103年度 員工紅利及董監事酬勞如下

103年

員工紅利 \$4,181
董監事酬勞 2,090

104年6月22日股東常會決議配發之員工紅利及董監事酬 勞與103年度個體財務報告認列金額並無差異。

有關本公司 104 年股東會決議之員工紅利及董監事酬勞資 訊,請至台灣證券交易所「公開資訊觀測站」查詢。

(六)外幣兌換損益

$105$ 年度 $104$ 年度
外幣兌換利益總額 \$9.034 \$3,804
外幣兌換損失總額 28,612) 81 )
净損益 (\$19,578)

二十、所得稅

(一)認列於損益之所得稅費用主要組成項目

所得稅費用之主要組成項目如下:

105年度 104年度
當期所得稅
當期產生者 \$20,033 \$40,779
未分配盈餘加徵 10% 923 7,841
以前年度調整 412
20,956 49,032
遞延所得稅
當期產生者 4,341 3,578
認列於損益之所得稅費用 25,297 52,610

會計所得與當期所得稅費用之調節如下:

105年度 104年度
繼續營業單位稅前淨利 \$164,063 \$293,225
税前淨利按法定稅率計算之
所得稅 \$27,890 \$49,848
稅上不可減除之費損 130 76
免税所得 19) 22)
未分配盈餘加徵10% 923 7,841
未認列之可減除暫時性差異 3,627) 5,412)
以前年度之當期所得稅費用
於本期調整 412

133)
認列於損益之所得稅費用 25,297 52,610

本公司所適用之稅率為17%。

由於 106年度股東會盈餘分配情形尚具不確定性,故 105年度 未分配盈餘加徵10%所得稅之潛在所得稅後果尚無法可靠決定。 (二)認列於其他綜合損益之所得稅

105年度 104年度
當期所得稅 S \$
遞延所得稅
本年度產生者
一國外營運機構財務報
表之換算 22,729 2,387
認列於其他綜合損益之所得
\$22,729

(三) 本期所得税負債

105年12月31日 104年12月31日
本期所得税負債
應付所得稅 \$15,356

(四) 遞延所得稅資產與負債

遞延所得稅資產及負債之變動如下:

105年度








暫時性差異


認列於損益

其他綜合損益


未實現兌換損失 \$ 170 $($ \$ 170) \$ \$
存貨跌價損失
與子公司之未實現銷
3,249 802 4,051
貨毛利
國外營運機構兒換差
13,696 4,829) 8,867
\$ 17.115 \$ 4,197 12,202
12,202
12,202
25,120







暫時性差異
未實現兌換利益
國外營運機構兒換差
\$ \$ 144 \$ \$ 144
\$ 10,527
10,527
S 144 -S 10,527
10,527
144

104年度



認列於損益

其他綜合損益








暫時性差異
備抵呆帳 \$ 23 (\$ 23) \$ \$
未實現兌換損失 170 170
存貨跌價損失 2,476 773 3,249
與子公司之未實現銷
貨毛利 19,687 5,991) 13,696
\$ 22,186 \$ 5,071 $\overline{2}$ 17,115





ŕπ

暫時性差異
未實現兌換損益
國外營運機構兌換差
\$ 1,493 $($ \$ 1,493) \$ \$
12,914 2,387 10,527
14,407 \$ 1.493 \$ 2,387 10,527

(五)與投資相關且未認列遞延所得稅負債之暫時性差異彙總金額

截至105年及104年12月31日止,與投資子公司有關且未認 列為遞延所得稅負債之應課稅暫性差異分別為 871,154 仟元及 849,817 仟元。

(六) 兩稅合一相關資訊

105年12月31日 104年12月31日
未分配盈餘
87年度以後未分配盈餘
\$1,202,670 \$1,295,293
股東可扣抵稅額帳戶餘額 241,870 254,094
盈餘分配之稅額扣抵比率 105年度(預計)
20.15%
$104$ 年度(實際)
20.80%

(七)所得税核定情形

本公司營利事業所得稅結算申報,業經稅捐稽徵機關核定至103 年度,核定數與申報數無重大之差異。

二一、每股盈餘

用以計算每股盈餘之盈餘及普通股加權平均股數如下:

本年度淨利

105年度 104年度
本年度淨利 \$138,766 \$240,615
具稀釋作用潛在普通股之影響
用以計算稀釋每股盈餘之淨利 \$138,766 \$240,615

單位:仟股
105年度 104年度
用以計算基本每股盈餘之普通
股加權平均股數 66,880 61,916
具稀釋作用潛在普通股之影響:
員工酬勞 46 59
用以計算稀釋每股盈餘之普通
股加權平均股數 66,926 61,975

若本公司得選擇以股票或現金發放員工酬勞,則計算稀釋每股盈 餘時,假設員工酬勞將採發放股票方式,並於該潛在普通股具有稀釋 作用時計入加權平均流通在外股數,以計算稀釋每股盈餘。於次年度 決議員工酬勞發放股數前計算稀釋每股盈餘時,亦繼續考量該等潛在 普通股之稀釋作用。

二二、非現金交易

本公司於105及104年度進行下列非現金交易之投資活動:

(一)本公司取得不動產、廠房及設備價款截至105年及104年12月31

日,分別有3,080仟元及5,445仟元尚未支付,列入應付票據項下。

  • (二)本公司取得不動產、廠房及設備價款截至 105 年及 104 年 12 月 31 日,分別有14,111 仟元及10,365 仟元尚未支付,列入其他應付款項 下。
  • (三) 本公司取得無形資產價款截至105年12月31日,計有483仟元尚 未支付,列入其他應付款項下。
  • 二三、營業租賃協議

本公司為承租人

營業租賃係承租員工宿舍,租賃期間為 1年。依市場租金行情調 整租金,於租賃期間終止時,本公司對租賃員工宿舍並無優惠承購權。 不可取消營業租賃之未來最低租賃給付總額如下:

105年12月31日 104年12月31日
,年一

二四、資本風險管理

本公司進行資本管理以確保能夠於繼續經營之前提下,藉由將債 務及權益餘額最適化,以使股東報酬極大化。本公司之整體策略自近 年起並無變化。

本公司資本結構係由本公司業主之淨債務(即借款減除現金及約 當現金)及權益(即股本、資本公積、保留盈餘及其他權益項目)組 成。

本公司不須遵守其他外部資本規定。

本公司主要管理階層定期檢視本公司資本結構,其檢視內容包括 考 量 各 類 資 本 之 成 本 及 相 關 風 險 。 本 公 司 依 據 主 要 管 理 階 層 之 建 議 , 將藉由支付股利、發行新股及藉由向金融機構舉借借款等方式平衡其 整體資本結構。

二五、金融工具

(一)公允價值之資訊-非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工具

本公司管理階層認為非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及金融負債 之帳面金額趨近其公允價值或其公允價值無法可靠衡量。

依照證交所發布之2013年版實務指引及釋例「公允價值衡量之 揭露指引,,非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工具中,若屬帳面金額趨近公 允價值之金融工具,或以成本衡量之金融工具,皆可依照該揭露指 引豁免揭露公允價值3層級資訊。

(二)金融工具之種類

105年12月31日 104年12月31日
金融資產
放款及應收款 (註1)
備供出售金融資產 (註3)
\$369,596
2.193
\$805,826
2,193
金融負債
以攤銷後成本衡量 (註2)
344,336 614,095
  • 註1:包含現金及約當現金、應收票據、應收帳款(含關係人)及 其他應收款(不含應收退稅款)及存出保證金。
  • 註 2: 餘額係包含短期借款、應付票據、應付帳款 (含關係人)、其 他應付款 (不含應付薪資及獎金及應付員工及董監酬勞)、長 期借款(含一年內到期部分)及存入保證金。

註3:餘額係包含分類為備供出售之以成本衡量金融資產餘額。 (三)財務風險管理目的與政策

本公司主要金融工具包括現金及約當現金、應收票據、應收款 項、短期借款、應付款項及長期借款。上述金融工具中與營運有關 之財務風險包括市場風險(包含匯率風險及利率風險)、信用風險及 流動性風險。

  1. 市場風險

本公司之營運活動使本公司承擔之主要財務風險為外幣匯 率變動風險(參閱下述(1))以及利率變動風險(參閱下述(2))。 (1) 匯率風險

本公司從事外幣計價之銷貨與進貨交易,因而使本公 司產生匯率變動暴險。本公司匯率暴險之管理係於政策許 可之 範 圍 內 , 以 外 匯 淨 部 位 自 然 避 險 為 主 及 利 用 遠 期 外 匯 合約為輔管理風險。

本公司於資產負債表日非功能性貨幣計價之貨幣性資 產與貨幣性負債帳面金額,參閱附註二九。 敏感度分析

本公司主要受到美元及人民幣匯率波動之影響。

下表詳細說明當新台幣(功能性貨幣)對各攸關外幣 之匯率增加及減少 1%時,本公司之敏感度分析。1%係為 本公司內部向主要管理階層報告匯率風險時所使用之敏感 度比率,亦代表管理階層對外幣匯率之合理可能變動範圍 之評估。敏感度分析僅包括流通在外之外幣貨幣性項目, 並將其期末之換算以匯率變動1%予以調整。下表之正數係 表示當新台幣相對於各相關貨幣貶值1%時,將使稅前淨利 或權益增加之金額;當新台幣相對於各相關外幣升值 1% 時,其對稅前淨利或權益之影響將為同金額之負數。

響人 - 民.
105年度 104年度 105年度 104年度
$$1,090$ (i) $$1,081$ (i) $$2,350$ (ii) $$2,725$ (ii)
  • (i) 主要源自於本公司於資產負債表日尚流通在外且未進 行現金流量避險之美元計價現金及約當現金及應收款 項。
  • (ii) 主要源自於本公司於資產負債表日尚流通在外且未進 行現金流量避險之人民幣計價現金及約當現金、應收 款項及應付款項。

(2) 利率風險

本公司於資產負債表日受利率暴險之金融資產及金融 負債帳面金額如下:

105年12月31日 104年12月31日
具公允價值利率風險
一金融資產 \$64,500 \$215,500
一金融負債 80,000
具現金流量利率風險
一金融資產 130,539 406,066
一金融負債 221,764 417,580

敏感度分析

下列敏感度分析係依非衍生工具於資產負債表日之利 率暴險而決定。對於浮動利率負債,其分析方式係假設資 產負債表日流通在外之負債金額於報導期間皆流通在外。 本公司內部向主要管理階層報告利率時所使用之變動率為 利率增加或減少1%,此亦代表管理階層對利率之合理可能 變動範圍之評估。

若年利率增加/減少1%,在所有其他變數維持不變之 情況下,本公司105及104年度之稅前淨利將(減少)增 加(912)仟元及(115)仟元,主因為本公司之浮動利率 計息之銀行存款及銀行借款產生之利率變動風險部位。

  1. 信用風險

信用風險係指交易對方拖欠合約義務而造成本公司財務損 失之風險。截至資產負債表日,本公司可能因交易對方未履行 義務造成財務損失之最大信用風險暴險主要係來自於個體資產 負債表所認列之金融資產帳面金額。

本公司採行之政策係僅與信用良好之對象進行交易,並於 必要情形下取得足額之擔保以減輕因拖欠所產生財務損失之風 險。本公司依獨立評等機構提供之徵信報告或使用其他公開可 取得之財務資訊及彼此交易記錄對主要客戶進行評等。本公司

持續監督信用暴險以及交易對方之信用評等,並透過權責主管 複核及核准交易對方之信用額度限額來控制信用暴險。

本公司持續地針對應收帳款客戶之財務狀況進行評估,此 外,本公司於資產負債表日會逐一複核應收款項之可回收金額 以確保無法回收之應收款項已提列適當減損損失。

本公司之信用風險主要係集中於本公司之前五大客戶,截 至 105年及 104年12月 31日止,應收帳款總額來自各年度前 五大客户之比率分別為72%及78%。

  1. 流動性風險

本公司係透過管理及維持足夠部位之現金及約當現金以支 應本公司營運並減輕現金流量波動之影響。本公司管理階層監 督銀行融資額度使用狀況並確保借款合約條款之遵循。

銀行借款對本公司而言係為一項重要流動性之來源。截至 105年及104年12月31日止,本公司未動用之融資額度,參閱 下列(2)融資額度之說明。

(1) 流動性及利率風險表

105年12月31日

要求即付或
短於 1 個月 1 至 3 個月 3個月至1年 至 5 年 5 年以上
非衍生金融負債
短期借款 \$ ۰ - ۰
無附息負債 39,575 62.389 20,606
長期借款 2,436 4,872 21,922 100,014 112,774
42,011 67.261 42,528 \$100,016 \$112,774

104年12月31日

要求即付或
短於 1
個月
1 至 3 個月 3個月至1年 1 至 5 年 5 年以上
非衍生金融負債
短期借款 $\overline{\phantom{a}}$ \$141.029 \$110,809 \$
無附息負債 39.662 44.585 32,266 2
長期借款 2,152 6.469 17,338 101,258 122,467
41,814 \$192,083 \$160,413 \$101,260 \$122,467

上述非衍生金融負債之浮動利率工具金額,將因浮動 利率與資產負債表日所估計之利率不同而改變。

(2) 融資額度

105年12月31日 104年12月31日
有擔保銀行借款額度
一已動用金額 \$221,764 \$277,580
一未動用金額 20,000
\$221,764 \$297,580
無擔保銀行借款額度
一已動用金額 \$ \$220,000
一未動用金額 550,000 390,000
\$550,000 \$610,000

二六、關係人交易

本公司與關係人間之交易如下。

(一) 營業收入

105年度 104年度
銷貨收入 孫公司 404,335 \$518,044
其他關係人一具實質關
17,916 18,864
422,251 536,908

銷售予關係人一般規格係以成本加成計價,特殊規格則採議價 方式決定價格,收款方式為 T/T 120 天。一般非關係人採議價方式 決定價格,並於月結30~180天收款。

(二) 進 貨

17.E 奀貝 σ.
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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ы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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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進貨價格,係採成本加成計價,交易條件為T/T90天付款。一 般非關係人採議價方式決定價格,並於月結45~90天付款。

(三) 應收關係人款項 (不含對關係人放款)

105年12月31日 104年12月31日
應收帳款一關係人 孫 公 司 88.994 \$107,195
其他關係人一具實質關
6,232
95,226
4,493
111,688

流通在外之應收關係人款項未收取保證。105年及104年度應收 關係人款項因授信政策並未提列呆帳費用。

(四)應付關係人款項 (不含向關係人借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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朔1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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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通在外之應付關係人款項餘額係未提供擔保。 (工)虚公不配产、应臣及设供

(卫)処 刀 个 轫 生 ' 儆 厉 久 叹 佣
105 年度 104 年度 105 年度 104 年度
$-$
  • (六) 本公司於 104 年度參與 FULL ASSET GROUP L.L.C.之現金增資 216,221 仟元,該投資並未影響持股比例。
  • (七)其他關係人交易
105年度 104年度
其他關係人一具實質關係一
研發成本

(八)對主要管理階層之獎酬

105年度 104年度
短期員工福利 \$18,971 \$ 21,480
退職後福利 752 789
\$19,723 22,269

董事及其他主要管理階層之薪酬分別係由薪酬委員會依照個人 績效及市場趨勢決定。

二七、質抵押之資產

下列資產業經提供為融資借款之擔保品:

105年12月31日 104年12月31日
自有土地 \$262,264 \$262,264
建築物浄額 410,565 417,042
\$672,829 \$679,306

二八、重大或有負債及未認列之合約承諾

除其他附註所述者外,本公司於資產負債表日之重大承諾事項如 $F$ :

本公司未認列之合約承諾:

104年12月31日 105年12月31日 $$13,216$ \$10,539 購置不動產、廠房及設備

二九、重大之期後事項

本公司於106年3月22日經董事會決議擬透過第三地轉投資,購 入座落於中國浙江省平湖市之土地、興建廠房及相關營運所需,預計 投入金額為人民幣 6,000萬元。

三十、具有重大影響之外幣資產及負債資訊

以下資訊係按本公司功能性貨幣以外之外幣彙總表達,所揭露之 匯率係指該等外幣換算至功能性貨幣之匯率。具重大影響之外幣資產 及負債如下:

105年12月31日




貨幣性項目

\$ 3,380 32.2500 (美元:新台幣) S. 109,025

人民
53,971 4.6170 (人民幣:新台幣) 249,184
非貨幣性項目
採權益法之投資 44,041 32.2500 (美元:新台幣) 1,433,087



貨幣性項目

人民
3,082 4.6170 (人民幣:新台幣) 14,231

104年12月31日

\$ 3,292
55,902
46,666
1,348 4.9950
32.8250 (美元:新台幣)
4.9950 (人民幣:新台幣)
32.8250 (美元:新台幣)
(人民幣:新台幣)
\$ 108,064
279,229
1,517,045
6,735

具重大影響之外幣兌換(損)益(含已實現及未實現)如下:

105年度 104年度
率淨兌換損益匯 率淨兒換損益
32.2630 (美元:新台幣) (S 4,268) 31.739 (美元:新台幣) 563
人民幣 4.8490 (人民幣:新台幣) 14,810) 5.033 ( 人民幣:新台幣 ) 3.016
  • 三一、附註揭露事項
  • (一) 重大交易事項及(二)轉投資事業相關資訊:
      1. 資金貸與他人。(無)
      1. 為他人背書保證。(附表一)
      1. 期末持有有價證券情形(不包含投資子公司、關聯企業及合資 控制部分)。(附表二)
      1. 累積買進或賣出同一有價證券之金額達新臺幣或 3 億元實收資 本額 20%以上。(無)
      1. 取得不動產之金額達新臺幣3億元或實收資本額20%以上。(無)
      1. 處分不動產之金額達新臺幣3億元或實收資本額20%以上。(無)
      1. 與關係人進、銷貨之金額達新臺幣1億元或實收資本額 20%以 上。(附表三)
      1. 應收關係人款項達新臺幣1億元或實收資本額20%以上。(無)
      1. 從事衍生工具交易。(無)
      1. 被投資公司資訊。(附表四)

(三) 大陸投資資訊:

    1. 大陸被投資公司名稱、主要營業項目、實收資本額、投資方式、 資金匯出入情形、持股比例、投資損益、期末投資帳面金額、 已匯回投資損益及赴大陸地區投資限額。(附表五)
    1. 與大陸被投資公司直接或間接經由第三地區所發生下列之重大 交易事項,及其價格、付款條件、未實現損益:(附表五)
  • (1) 進貨金額及百分比與相關應付款項之期末餘額及百分比。
  • (2) 銷貨金額及百分比與相關應收款項之期末餘額及百分比。
  • (3) 財產交易金額及其所產生之損益數額。
  • (4) 票據背書保證或提供擔保品之期末餘額及其目的。
  • (5) 資金融通之最高餘額、期末餘額、利率區間及當期利息總 額。
  • (6)其他對當期損益或財務狀況有重大影響之交易事項,如勞 務之提供或收受等。

台灣氣立股份有限公司 為他人背書保證

$\mathbf{m}$ 民國 105年1月1日至12月31

$\bar{1}$ 附表。 (單位:除比率外,以新台幣仟元/外幣仟元為單位)



$\overline{\mathfrak{b}^{\mathfrak{b}}}$



وأبه


$\frac{1}{\sqrt{2}}$

$\overline{\mathfrak{n}}$
$\overline{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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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padesuit$
42
$\frac{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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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re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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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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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7,300
$\frac{11}{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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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verline{\mathscr{S}}$
期值



$\frac{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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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额
7.06%
以财產擔保之 金額
"普保證金額 財務報衣
MB30,035
138,670


$\star$


曹颖
背餘
未验

84,6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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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ac{1}{2}a$





$\star$
RMB4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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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thbf{\Omega}$
50%
ನ್ಸ
١




對背




$\mathbf{\Omega}$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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值 註 1:(1)被背書保證對象為與台灣氣立股份有限公司有業務往來之公司,背書保證之總額不得超過台灣氣立股份有限公司最近一期經會計師查核或核閱財務報表淨

50%。對單一企業背書保證額度,以不超過台灣氣立股份有限公司淨值50%。

(2)被背書保證對象為台灣氣立股份有限公司直接及間接持有表决權股份百分之百之公司,背書保證總額以不超過台灣氣立股份有限公司最近一期經會計師查核或 核関財務報表淨值50%。對單一企業背書保證額度,以不超過台灣氣立股份有限公司淨值50%。

註 2:上海氣立可氣動設備有限公司因有短期資金週轉之需求,並向金融機構融資,故由上海盛凌電子有限公司提供相關背書保證。

期末持有有價證券情形 台灣氣立股份有限公司 $\mathbf{m}$ 民國 105年12月31

附表二

(除股數為仔股外,以新台幣仟元為單位)

盐盐 $\frac{1}{3}$ if
\$ 2,193 21,509
額持股比例% 公 允 價 $\frac{18}{2}$ $\frac{8}{10}$
恒 金 2,193 21,509
雙氣
216 ı
E

量之金融資產
以成本衡
$\ddot{}$
持 有 之 公 司有 價 證 券與 有 價 證 券
台灣氟立股份有限 吉祥自助化股份 本公司董事長為
$\frac{1}{2}$
有效公司董
有限公司 上海氣立可氣動設 上海邦業氣動液
備有限公司 壓件有限公司
公司

註1:若無市價則以被投資公司最近期之財務報表股權淨值或成本代之。

$\ddot{\phantom{0}}$

註 2:投資子公司相關資訊請參閱附表四及附表五

與關係人進、銷貨之金額達新臺幣1億元或實收資本額20%以上

$\mathfrak{m}$ 民國 105年1月1日至12月31

附表三

(單位:除比率外,以新台幣仟元/外幣仟元為單位)

額 栗 據、帳款
$\frac{8}{6}$
佔總應收 (付)
一以 子
$\overline{4}$ 29 65 $\frac{68}{3}$
應收(付)票據、帳款 66,789 RMB11,044 66,789) (RMB11,044)

不同
喚 困
般攻

#
價 授 信
$\sim$
話り 註2 註2
·易條件與一貞
· 情 形 1
$\sqrt{ }$
.
14년
註1 in T
形 文 乡


$T/T120$ $\bar{\mathcal{F}}$ 月結 90天 $T/T120$ $\bar{\mathcal{F}}$ 月結90天
估總進 (銷)
貨之比率%
$47\%$ ) $ $ 26%) 66% 67%
щg 330)
318,
G
RMB45,560 330
318,
560
RMB45,
進(銷)貨金 بكلير ήm. नेवर र्युक्ट

陈属公司
$\hat{\mathcal{A}}$
\$
【聯屬公司
易對象名稱
$\boldsymbol{\times}$
上海氣立可氣動 孫 公 設備有限公司 深圳氣立可氣動 設備有限公司 台灣氣立股份有 限公司 上海氣立可氣動 設備有限公司
貨司
進(銷)
$\overline{\mathcal{E}}$
$\boldsymbol{\lambda}$
台灣氣立股份有 限公司 上海氣立可氣動 設備有限公司 上海氣立可氣動 設備有限公司 深圳氣立可氣動 設備有限公司

$\ddot{\phantom{0}}$ 註1:關係企業間一般規格交易採成本加成計價,特殊規格則採議價方式決定價格,非關係人則採議價方式決定價格

註 2:一般非關係人銷貨為月結 30~180 天收款;一般非關係人進貨為月結 45~90 天付款。

被投资公司资讯、所在地區…等相關資訊 民國 105年1月1日至 12月 31日 台灣氣立股份有限公司

附表四

(除股数為仔股外,以新台幣仔元/外幣仔元為單位)

注1、注2
及註4
註1及註4 註1及註4
-
2
1
1
· 制 24,194 5,072) 2,214
25,102 $5,072$ ) 2,214
末 将 医病 化 化 医 医 医 医 医 医 医 医 医 医 医三角 医二角 医二角 医二角 医二角 1,263,763 32,283 137,041
$\frac{1}{2}$ $\frac{8}{100}$ $\frac{8}{2}$
11,635 5,000
硕地 底股
USD11,635 USD5,000 USD4,218
牯 投 資金 期 末去 年 11,635 5,000 4,2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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USD US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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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ac{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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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 英屬維京群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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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LL ASSET GROUP L.L.C. Smart Technology Investment
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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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IEK GROUP L.L.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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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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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thbb{Z}$ 氣立股份有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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Ķ
.
K

註 1:無市價可循,係以資產負債表日經會計師查核之帳面價值為公平價值。

註 2:相關投資損益認列,係依被投資公司稅後損益調整逆流交易之未實現及已實現損益後認列之。

註 3:大陸被投資公司相關資訊請參閱附表五。

註 4: 各被投资公司期中最高持股情形與期末持有股数相同,且该持股均未改贸。

$\mathfrak{m}$ 民國 105年1月1日至 12月 31 台灣氣立股份有限公司 大陸投資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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單位:以新台幣仟元/外幣仟元為單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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匯回投資收益
本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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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38,522
7,180
33,152
200,558 20,025
92,457
4,658
21,5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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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MB 289,912 (RMB (RMB 43,439) (RMB RMB

微試
25,544
5,2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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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38
(284)
6,225
(,953)
9,469
đ RMB
G)
RMB RMB RMB
本公司直 持股比例
間接投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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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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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00) (RMB (RMB RMB RM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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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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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0,437
US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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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ext{at})$
USD
4,218)
127,700
US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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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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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期期


4
式台灣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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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1,375$
$5,000$ )
USD
USD 4,218
127,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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Ķ
$t2(=)(1)$ it $2(-)(2)$ $t = 2(-1)$ (3) it $2(3)(1)$ $(1)(\equiv)$
要營業項目實收資本額投 USD 12,000)
375,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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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00
151,375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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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4,999
USD 5,450)
$(\text{if } 4)$
RMB 20,000
99,900
$\begin{pmatrix} \text{RMB} & 22,000 \end{pmatrix}$
105,708
(3, 5)
(## 6)
黄稚
被 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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ίß,
上海氣立可氣動設 氣動設備製造
佛有限公司
改雄自動化設備 (上 氣動設備製造
海)有限公司
上海盛凌電子有限 不動產租賃
公司
采圳氟立可氟勒設氟勒设储销售
備有限公司
上海邦業氣動液壓氣動設備製造
有限公司
#

註1:本期認列投資損益欄中

(一) 若屬籌備中,尚無投資損益者,應予註明。

(二)投资损益認列基礎分為下列三種,應于註明。

(1) 經與中華民國會計師事務所有合作關係之國除性會計師事務所查核之財務報表。

(2) 經台灣母公司簽證會計師查核之財務報表。

$(5)$ 其他。

註 2:投資方式區分為下列三種,標示種類別即可:

(一)直接赴大陸地區從事投資。

(二)透過第三地區公司再投資大陸(請註明該第三地區之投資公司)。

(1) 透過第三地區公司 (FULL ASSET GROUP L.L.C.及 FULLTEK GROUP L.L.C.轉投資政雄自動化設備 ( 上海 ) 有限公司) 再投资大陸。

(2) 造遇第三地医公司 (FULLTEK GROUP L.L.C.) 再投资大陸。

$-60-$

附表五

\$1,568,759 \$639,512 (USD 21,013 \$639,512 (USD 21,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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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 100%之股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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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年間
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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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ac{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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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56%之股權
64.44%及
$\sqrt{2}$
限公

4
Ļ.




透過上海氣立可氣動設備有限公司及 Smart Technology Investment Co., Ltd.分别将 $\overline{a}$
氣立股份有限公

40
$\overline{ }$
E
5
全数認購。裁至105年12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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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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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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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ac{1}{2}$
金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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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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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ac{1}{\sqrt{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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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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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9%股權
$\overline{10}$

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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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待
RMB 24,000 仟 元
$\vec{a}$
$\sqrt{2}$
$\rightsquigarro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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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ac{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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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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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4
Smart Technology Investment Co., Ltd., 取得持
$\boldsymbol{\kappa}$

100%持
元道過
100年度以 USD 4,218 仟
司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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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0
٠.
4
98%及 2%之股權
持有上海氣立可氣動設備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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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
$\frac{1}{2}$
(典
$\frac{1}{2}$

動化設
W
FULL ASSET GROUP L.L.C 及
道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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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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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dot{\phantom{0}}$
E
$\overline{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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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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USD12,000 仟 元 。 裁
USD5,000 仟元增至
-⊞

$\sta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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Ŵ,

$\overline{r}$


使上
FULL ASSET GROUP L.L.C.以 USD7,000 仟元全数超購,

$\ddot{\phantom{1}}$

41
理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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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於 104
有限公司
氣動設備
氣立可
上峰

$\infty$
精投

(1) 保透過上海氣立可氣動設備有限公
۰
(三)其他方式

$\star$
Ķа,


$\frac{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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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化設備

Œ
4

Ķ.
FULL ASSET GROUP L.L.C. .及 FULLTEK GROUP L.L.C.特 投
vestment Co., Ltd. A
(Smart Technology In
$\overline{10}$

23

١Ŋ


49)
$\widehat{c}$

與大陸投資公司直接或間接經由第三地區事業所發生之重大交易事項:

  1. 追货金额及百分比與相關應付款项之期末餘额及百分比:

  2. 销货金额及百分比與相關應收款项之期末餘额及百分比:

單位:新台幣仟元

жij
伴愿收(付)票据、帳款
较除
46,301 5,857
$\frac{5}{2}$ $\overline{14}$
66,789 14,231 22,205
ij.
一般非關係人為月結 一般非關係人於月結 一般非關係人於月結
30~180天收款 45~90天付款 30~180天收款
格付 款 绦 件奥一般交易之比较 徐 $T/T120 \nless$ T/T90K T/T 120 天
47%) 特殊規格逐筆議價 按成本加成計價 13%) 按成本加成計價
占總進(銷)貨交 之 比 率 36個
18%
$+5,5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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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thbf{\mathsf{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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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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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深圳
  1. 财產交易金额及其所產生之损益数额;無。

  2. 栗披背音保证或提供搪保品之期末徐额及其目的:附表一。

  3. 资金融通之最高馀额丶期末馀额丶利率医同及皆期利息绝额;無。

  4. 其他對當期損益或財務狀況有重大影響之交易事項,如勞務之提供或收受等;無。

§重要會計項目明細表目錄§





資產、負債及權益項目明細表
現金及約當現金明細表 明細表一
應收票據明細表 明細表二
應收帳款明細表 明細表三
其他應收款明細表 附註八
存貨明細表 明細表四
其他流動資產明細表 附註十三
以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一非流動變動明細表 附註七
採用權益法之投資變動明細表 明細表五
不動產、廠房及設備變動明細表 附註十一
不動產、廠房及設備累計折舊變動明細表 附註十一
無形資產變動明細表 附註十二
遞延所得稅資產/負債明細表 附註二十
其他非流動資產明細表 附註十三
短期借款明細表 附註十四
應付票據明細表 明細表六
應付帳款明細表 明細表七
其他應付款明細表 附註十六
其他流動負債明細表 附註十六
長期借款明細表 附註十四
其他非流動負債明細表 附註十六
損益項目明細表 明細表八
營業收入明細表 明細表九
營業成本明細表 明細表十
營業費用明細表
其他收益及費損淨額明細表
附註十九
本期發生之員工福利、折舊及攤銷費用功能 明細表十一
別彙總表

台灣氣立股份有限公司 現金及約當現金明細表

民國 105年12月31日

明細表一

單位:除另予註明者外 , 係新台幣仟元


庫存現金及周轉金 \$
183
銀行存款
支票存款 15,779
活期存款 其中包括外幣 561 仟美元,@32.25;
22,092 仟日圓@0.2756; 1 仟港幣
@4.1580;32仟歐元@33.9;952仟
人民幣@4.6170
130,539
約當現金
原始到期日在
3 個月以內
之銀行定期
存款
期間 2016.12.4 ~ 2017.1.5 , 利率
$0.8\%$ , 外幣 2,000 仟美元@32.25
64,500

\$211,001

應收票據明細表

民國 105年12月31日

明細表二

單位:新台幣仟元

Þ
行信行開發企業有限公司 \$ 2,470
展毅自動控制有限公司 $^{\prime\prime}$ 899
高林股份有限公司 $^{\prime\prime}$ 888
其他 (註) $^{\prime\prime}$ 12,647
16,904
減:備抵呆帳 169)
$\overline{\mathbb{F}}$ 16,735

註:各戶餘額皆未超過本項目餘額之百分之五。

$\mathcal{L}^{\text{max}}{\text{max}}$ and $\mathcal{L}^{\text{max}}{\text{max}}$

$\label{eq:2.1} \frac{1}{2} \sum_{i=1}^n \frac{1}{2} \sum_{j=1}^n \frac{1}{2} \sum_{j=1}^n \frac{1}{2} \sum_{j=1}^n \frac{1}{2} \sum_{j=1}^n \frac{1}{2} \sum_{j=1}^n \frac{1}{2} \sum_{j=1}^n \frac{1}{2} \sum_{j=1}^n \frac{1}{2} \sum_{j=1}^n \frac{1}{2} \sum_{j=1}^n \frac{1}{2} \sum_{j=1}^n \frac{1}{2} \sum_{j=1}^n \frac{1}{2} \sum_{j=1}^n \frac{$

應收帳款淨額明細表

民國 105年12月31日

明細表三

單位:新台幣仟元

Þ
係人
上海氣立可氣動設備有限公司 \$66,789
深圳氣立可氣動設備有限公司 $^{\prime\prime}$ 22,205
吉祥自動化股份有限公司 $\prime$ 6,232
\$95,226
非關係人
賀欣機械廠股份有限公司 \$ 5,556
迅得機械股份有限公司 $\prime$ 3,203
其他 (註) $^{\prime\prime}$ 38,553
47,312
減:備抵呆帳 925)
\$ 46,387

註:各戶餘額皆未超過本項目餘額之百分之五。

存貨明細表

民國 105年12月31日

明細表四

單位:新台幣仟元



\$
12,564
\$
10,671
物料
34,004 29,141
在製品 212,067 197,181

成品
28,331 26,145
減:備抵跌價損失之呆滯損 23,828)
\$263,138 \$263,138

註:市價係以淨變現價值計算,並就呆滯存貨提列備抵存貨跌價及呆滯 損失。

$\sim 10^6$

œ
5

權益法之投資變動明細

$\mathbb{R}$
國 105年1月1日至
¥
元、股数為仟

$\ddot{\tau}$
非守

位:除單價為
外,係

提供擔保或
ŧ
评价基

價或股權净值(註
單價 (元)
f



持股比例%


회학
换算调整数
投資(損)益
採權益法認列




*∣≋
ho

ł
初 铱 额本 期
数金 额股 数金
#
特 禁
đ.




\$1,315,921

113.1
\$1,315,921
41
$\overline{8}$
11,635
(5 123,746)
24,194
11,635 \$1,415,473


۳ij

32,283
6.45
32,283
ខ្ន
5,000
$3,269$ )
5,072)
40,624


28

137,041
2,740.82
137,041
$\frac{8}{2}$
ິສ
6,686
2,214
ï
141,513
ິລ
52.158
1
28,407
80,565
1,485,245
1,433.087
ı
$5 - 133.701$
21.336
28,407
11,517,045
明细表五 ≌∣≋ FULL ASSET GROUP L.L.C. 5,000
FULLTEK GROUP L.L.C.
Smart Technology Investment Co., Ltd. 减;與子公司銷貨之未實現毛利

註:按曾计師查核簽證之105年度财務報表計算。

$\sim$

$-68-$

應付票據明細表

民國 105年12月31日

明細表六

單位:新台幣仟元

東台精機股份有限公司 設備款 \$ 3,080
秦強達金屬工業有限公司
406
其他 (註) 貨款等 156
3,642

註:各戶餘額皆未超過本項目餘額之百分之五。

應付帳款明細表

民國 105年12月31日

明細表七

單位:新台幣仟元

$\sim$



係人
上海氣立可氣動設備有限公司 \$14,231
非關係人
隆運空油壓股份有限公司 6,325
亨聯精密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prime\prime}$ 4,650
其他 (註) $^{\prime\prime}$ 69,061
80,036

註:各戶餘額皆未超過本項目餘額之百分之五。

$\sim$ $\sim$

$\sim 10^6$

營業收入明細表

民國 105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明細表八

$\hat{\mathcal{L}}$

單位:新台幣仟元

銷貨收入
氣動元件 \$517,503

168,127
685,630
銷貨退回 1,139)
銷貨折讓 ٠ 496)
\$683,995

營業成本明細表

民國 105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明細表九

單位:新台幣仟元

期初原 (物)料 \$ 30,284
加:本期進料 (淨額) 89,548
減:轉列費用 28,972)
期末原(物)料 34,004)

57)

63)
直接原料耗用 56,736
直接人工 30,717
製造費用 190,359
製造成本 277,812
加:期初在製品 191,779
本期進貨 (淨額) 97,492
減:期末在製品 212,067)

133)

560)
轉列費用 601)
製成品成本 353,722
加:期初製成品 27,169
減:轉列費用 3,433)
期末製成品 28,331)


56)
$\mathbf{1})$
產銷成本
期初商品存貨
349,070
12,357
加:本期進貨 60,249
減:期末商品存貨 12,564)

67)

5)
轉列費用 221)
進銷成本 59,749
研發轉成本 383
存貨跌價損失 4,719
存貨廢料及下腳出售收入 310)
盤損及報廢 942
其 他 1,319
銷貨成本 \$415,872

營業費用明細表

民國 105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明細表十

$\bar{a}$

單位:新台幣仟元


管理及總務費用 研究發展費用
薪資支出 \$17,072 \$29,171 \$16,043

547 4,276 1,823
險 費
1,714 3,365 1,613
進出口費用 3,944
其他費用 (註) 10,905 22,170 19,497
\$ 34,182 \$58,982 \$38,976

註:其他項目金額皆未超過各項目金額百分之五。

$\frac{1}{2}$ , $\frac{1}{2}$ , $\frac{1}{2}$

本期發生之員工福利、折舊及攤銷費用明細表

民國 105年及104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明細表十一

單位:新台幣仟元

105年度 104年度





















員工福利費用
薪資費用 \$
60.994
\$
59.496
\$120,490 \$
60,605
\$
61,532
\$122,137
勞健保費用 6,618 5,940 12,558 6,742 6,062 12,804
退休金費用 3,352 3,299 6,651 3,305 3,301 6,606
其他員工福利費用 3,141 2,335 5,476 2,582 2,938 5,520

74,105
S
71,070
\$
\$145,175 73,234
\$
73,833
\$.
\$147,067
折舊費用 S.
42,483
\$
S.
6,646
49,129 \$
29,686
S
5,833
\$
35,519
攤銷費用
10
1,877
\$
1,887 \$ 2,234 \$
2,234

$\Delta \sim 1$

說明:本公司105年及104年12月31日員工人數分別為244人及249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