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kip to main content

AI assistant

Sign in to chat with this filing

The assistant answers questions, extracts KPIs, and summarises risk factors directly from the filing text.

CHEER TIME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2017

Jul 2, 2017

52306_rns_2017-07-02_06118052-ebf8-451b-aa63-48671e38f096.html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Open in viewer

Opens in your device viewer

公開資訊觀測站

本資料由  (上市公司) 3229 晟鈦 公司提供

序號 3 發言日期 106/07/02 發言時間 11:37:47
發言人 林森茂 發言人職稱 財務長 發言人電話 27017019
主旨 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通過影像數據及人工智能投資案
符合條款 49 事實發生日 106/07/02
說明 1.事實發生日:106/07/02
2.公司名稱:CHEER TIME CO., LTD.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子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為本公司100%持有之子公司
5.發生緣由:
(1)為拓展本公司影像數據之事業故擬由本公司100%子公司Cheer Time Co., Ltd.
與司馬大大(北京)智能系統有限公司,以及巫盈助、武物華、蕭庭輝、趙立蘋等人,
共同設立登記資本額美金1,000萬元之Cayman合資境外公司(名稱未定)。
(2)Cayman合資境外公司(名稱未定)成立後回台投資,並以新台幣5,680萬元增資台
灣已設立之光明遠大國際股份有限公司,增資後光明遠大國際股有限公司實收
資本額為新台幣6000萬元,從事影像數據及人工智能之研發、銷售業務。
(3)增資後Cayman合資境外公司(名稱未定)佔光明遠大國際股份有限公司94.67%。
(4)Cayman合資境外公司(名稱未定)及光明遠大公司成為本公司具控制權之關係企業。
6.因應措施:
(1)本案因本公司董事長另以個人身份投資並取得該Cayman公司5%股權,故經本公司第一
屆第一次審計委員會通過,推派簽約代表人與司馬大大(北京)智能系統公司等五位投
資者簽署合資協議及技術授權合約。
(2)惟有關本案股權價值及合約如有調整之必要,或基於法令規定、客觀環境等因素而有
需變更時,亦授權簽約代表人全權處理。
7.其他應敘明事項:
Cayman合資境外公司(名稱未定)出資額明細及持股比例如下:
(1)本公司100%子公司Cheer Time Co., Ltd. 現金出資325萬美金 持股比例為65%。
(2)司馬大大(北京)智能系統公司現金出資美金50萬元,以東南亞/台灣/日本/印度地區
技術授權金美金75萬元作價入股,持股比例為25%。
(3)巫盈助現金出資25萬美金 持股比例為5%。
(4)武物華現金出資10萬美金 持股比例為2%。
(5)蕭庭輝現金出資7.5萬美金 持股比例為1.5%。
(6)趙立蘋現金出資7.5萬美金 持股比例為1.5%。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