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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C Annual Report 2021

Nov 3, 2021

52389_rns_2021-11-03_c072ca49-eda7-4d6d-96ee-5ef5eac6bfc2.pdf

Annual Repor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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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業生醫投資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個體財務報告暨會計師查核報告 民國 110 年度及 109 年度 (股票代碼 4164)

公司地址:台北市內湖區行愛路 88 號

電 話:(02)6608-1999

民國 110 年度及 109 年度個體財務報告暨會計師查核報告

目 錄

頁次/編號/索引
一、 封面 1
二、 目錄 2 ~ 3
三、 會計師查核報告 4 ~ 9
四、 個體資產負債表 10 ~ 11
五、 個體綜合損益表 12
六、 個體權益變動表 13
七、 個體現金流量表 14
八、 個體財務報表附註 15 ~ 51
(一)
公司沿革
15
(二)
通過財務報告之日期及程序
15
(三)
新發布及修訂準則及解釋之適用
15 ~ 16
(四)
重大會計政策之彙總說明
16 ~ 23
(五)
重大會計判斷、假設及估計不確性之主要來源
23 ~ 24
(六)
重要會計項目之說明
24 ~ 39
(七)
關係人交易
39 ~ 43
(八)
抵(質)押之資產
43
(九)
重大或有負債及未認列之合約承諾
43
頁次/編號/索引
(十)
重大之災害損失
43
(十一)重大之期後事項 43
(十二)其他 43 ~ 50
(十三)附註揭露事項 50
(十四)部門資訊 51
九、 重要會計項目明細表
現金及約當現金明細表 明細表一
其他應收款-關係人索引 附註七
採用權益法之投資變動明細表 明細表二
應付公司債明細表 明細表三
長期借款索引 附註六(八)
營業收入索引 附註六(十四)
營業成本明細表 明細表四
本期發生之員工福利、折舊及攤銷費用功能別彙總表 明細表五

承 業 生 醫 投 資 控 股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個 體 資 產 負 債 表
民國 110 年及 109 年 12 月 31 日

單位:新台幣仟元


附註 110

12

31

%
109

12


31

%
流動資產
1100 現金及約當現金 六(一) \$ 271,845 3 \$
145,791
2
1110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 六(二)(十七)
產-流動 90,904 1 106,000 1
1180 應收帳款-關係人淨額 210 - - -
1200 其他應收款 4 - 500 -
1210 其他應收款-關係人 155,142 2 442,521 5
1220 本期所得稅資產 69 - 952 -
1410 預付款項 6,751 - 7,696 -
11XX 流動資產合計 524,925 6 703,460 8
非流動資產
1510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 六(二)
產-非流動 - - 600 -
1517 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 六(三)
之金融資產-非流動 12,406 - 16,740 -
1550 採用權益法之投資 六(四) 8,509,830 93 8,039,186 91
1600 不動產、廠房及設備 705 - 601 -
1755 使用權資產 六(五)及七 9,942 - 16,960 -
1840 遞延所得稅資產 六(二十) 60,893 1 61,504 1
1990 其他非流動資產-其他 5,856 - 6,640 -
15XX 非流動資產合計 8,599,632 94 8,142,231 92
1XXX 資產總計 \$ 9,124,557 100 \$
8,845,691
100

(續 次 頁)

單位:新台幣仟元

負債及權益 附註 110

12

31

%
109

12


31

%
流動負債
2100 短期借款 六(六) \$ 280,000 3 \$
100,000
1
2150 應付票據 135 - 135 -
2200 其他應付款 24,790 - 20,919 -
2230 本期所得稅負債 - - 1,765 -
2280 租賃負債-流動 六(十八)及七 7,090 - 6,966 -
2320 一年或一營業週期內到期長期負債 六(八)及八 144,000 2 144,000 2
2399 其他流動負債-其他 917 - 846 -
21XX 流動負債合計 456,932 5 274,631 3
非流動負債
2530 應付公司債 六(七) 1,499,378 16 1,488,808 17
2540 長期借款 六(八)及八 1,080,000 12 1,224,000 14
2570 遞延所得稅負債 六(二十) 734 - 734 -
2580 租賃負債-非流動 六(十八)及七 2,992 - 10,081 -
25XX 非流動負債合計 2,583,104 28 2,723,623 31
2XXX 負債總計 3,040,036 33 2,998,254 34
權益
股本 六(十一)
3110 普通股股本 1,610,536 18 1,570,439 18
資本公積 六(七)(十)(十二)
3200 資本公積 3,533,299 39 3,427,278 39
保留盈餘 六(十三)
3310 法定盈餘公積 353,704 4 317,065 4
3320 特別盈餘公積 387,124 4 387,852 4
3350 未分配盈餘 595,565 7 566,883 6
其他權益 六(三)
3400 其他權益 ( 395,707)
(
5) (
387,124)
(
5)
3500 庫藏股票 六(十一) - - (
34,956)
-
3XXX 權益總計 6,084,521 67 5,847,437 66
重大或有負債及未認列之合約承諾
3X2X 負債及權益總計 \$ 9,124,557 100 \$
8,845,691
100

後附個體財務報表附註為本個體財務報告之一部分,請併同參閱。

單位:新台幣仟元 (除每股盈餘為新台幣元外)

110 109
項目 附註 % %
4000 營業收入 六(十四)及七 \$ 544,496 100 \$ 500,575 100
5000 營業成本 六(九)(十)
(十九)及七 ( 116,012) ( 21) ( 109,029 ) ( 22)
5900 營業毛利 428,484 79 391,546 78
營業外收入及支出
7100 利息收入 六(十五)及七 5,786 1 9,798 2
7010 其他收入 六(十六) 2,033 - 1,027 -
7020 其他利益及損失 六(二)(十七) ( 4,326) ( 1) 22,195 5
7050 財務成本 六(十八)及七 ( 48,891) ( 9) ( 55,048 ) ( 11)
7000 營業外收入及支出合計 ( 45,398) ( 9) ( 22,028 ) ( 4)
7900 稅前淨利 383,086 70 369,518 74
7950 所得稅費用 六(二十) ( 1,453) - ( 3,129 ) ( 1)
8200 本期淨利 \$ 381,633 70 \$ 366,389 73
其他綜合損益(淨額)
不重分類至損益之項目
8316 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 六(三)
衡量之權益工具投資未實現評
價損益 (\$ 4,334) ( 1) \$ 9,384 2
8330 採用權益法認列之子公司、關
聯企業及合資之其他綜合損益
之份額-不重分類至損益之項 - - ( 12,284 ) ( 3)
後續可能重分類至損益之項目
8361 國外營運機構財務報表換算之
兌換差額
( 4,269) - 3,681 1
8380 採用權益法認列關聯企業及合
資之其他綜合損益之份額-可
能重分類至損益之項目 20 - ( 53 ) -
8300 其他綜合損益(淨額) (\$ 8,583) ( 1) \$ 728 -
8500 本期綜合損益總額 \$ 373,050 69 \$ 367,117 73
基本每股盈餘 六(二十一)
9750 基本每股盈餘 \$ 2.43 \$ 2.53
稀釋每股盈餘 六(二十一)
9850 稀釋每股盈餘 \$ 2.18 \$ 1.95

後附個體財務報表附註為本個體財務報告之一部分,請併同參閱。

~12~

單位
台幣
:新
仟元



構財 務報
外營

運機


過其
合損

他綜
益按








庫 藏
票 交






法 定

餘 公
特 別

餘 公



兌 換
表換

算之
衡量
之金
公允
價值

資 產

實 現







109
1 月
1 日
餘額
\$
1,4
16,
335
\$
2,9
24,
636
\$
173
\$
8,9
63
\$
48,
167
\$
277
,548
\$
363
,62
1
\$
545
,509
(\$ 44,
918
)
(\$
342
,934
\$
34,
956
) (
\$
5,1
62,
144
)
本期
淨利
- - - - - - - 366
,389
- - - 366
,389
(損
)益
本期
其他
綜合
- - - - - - - - 3,6
28
(
2,9
00 )
- 728
合損

期綜
益總
- - - - - - - 366
,389
3,6
28
2,9
00 )
(
- 367
,117
1
08 年
盈餘
指撥
及分
六(
十三
)
提列
法定
盈餘
公積
- - - - - 39,
517
- 39,
517
(
) - - - -
提列
特別
盈餘
公積
- - - - - - 24,
231
(
24,
231
) - - - -
股東
發放
現金
股利
- - - - - - - 281
,267
(
) - - - 281
,267
(
轉換
債轉


公司
六(
七)
(十
一)
151
,509
424
,330
- - (
14,
446
)
-
- - - - - 561
,393

行可
轉換
公司
六(
七)
- - - - 25,
350
- - - - - - 25,
350

工執
股權
行認
六(
十)
(十
一)
2,5
95
7,8
40
- (
2,1
95 )
- - - - - - - 8,2
40

股權
酬勞
成本
工認
六(
十)
- - - 1,4
82
- - - - - - - 1,4
82
員工
權酬
勞成


公司
認股
- - - 2,9
78
- - - - - - - 2,9
78

股權
失效
工認
- - - 74 )
(
74 - - - - - - -
1
2 月
31
日餘
\$
1,5
70,
439
\$
3,3
56,
806
\$
173
\$
11,
154
\$
59,
145
\$
317
,065
\$
387
,852
\$
566
,883
(\$ 41,
290
)
(\$
345
,834
\$
34,
956
) (
\$
5,8
47,
437
)

110
1 月
1 日
餘額
\$
1,5
70,
439
\$
3,3
56,
806
\$
173
\$
11,
154
\$
59,
145
\$
317
,065
\$
387
,852
\$
566
,883
(\$ 41,
290
)
(\$
345
,834
\$
34,
956
) (
\$
5,8
47,
437
)
本期
淨利
- - - - - - - 381
,633
- - - 381
,633
(損
)益
本期
其他
綜合
- - - - - - - (
-
4,2
49 )
4,3
34 )
(
- 8,5
83 )
(
合損

期綜
益總
- - - - - - - 381
,633
( 4,2
49 )
4,3
34 )
(
- 373
,050
1
09 年
盈餘
指撥
及分
六(
十三
)
提列
法定
盈餘
公積
- - - - - 36,
639
- 36,
639
(
) - - - -
發放
股東
現金
股利
- - - - - - - (
313
,648
) - - - (
313
,648
特別
盈餘
公積
迴轉
- - - - - - 728
(
728
)
- - - -
金增

六(
)
十一
47,
220
118
,522
- - - - - - - - - 165
,742
藏股

註銷
六(
)
十一
10,
000
(
) (
21,
391
173
) (
)
- - - - 3,3
(
92 ) - - 34,
956
-

工執
股權
行認
六(
十)
(十
一)
2,8
77
8,4
51
- (
2,5
94 )
- - - - - - - 8,7
34

股權
酬勞
成本
工認
六(
十)
- - - 1,1
31
- - - - - - - 1,1
31
員工

公司
認股
權酬
勞成
- - - 2,0
75
- - - - - - - 2,0
75
\$
1,6
10,
536
\$
3,4
62,
388
\$
-
\$
11,
766
\$
59,
145
\$
353
,704
\$
387
,124
\$
595
,565
(\$ 45,
539
)
(\$
350
,168
\$
)
-
\$
6,0
84,
521

承 業 生 醫 投 資 控 股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個 體 權 益 變 動 表 民國 110 年及 109 年 1 月 1 日至 12 月 31 日

單位:新台幣仟元

1 1 0 年 1 月 1 日 1 0 9 年 1 月 1 日
附註
1 2
3 1

1 2
3 1
營業活動之現金流量
本期稅前淨利 \$ 383,086 \$ 369,518
調整項目
收益費損項目
折舊費用
六(十九) 7,289 4,844
攤銷費用 六(十九) 196 457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金融資產及負債之損 六(二)(十七)
失(利益) 964
38,321
( 26,738 )
41,126
利息費用
利息收入
六(十八)
六(十五)
( 5,786 ) ( 9,798 )
股利收入 六(十六) ( 1,048 ) ( 1,015 )
員工認股權酬勞成本 六(十)(十九) 1,131 1,482
採用權益法認列之子公司關聯企業及合資利益
之份額
六(十四) ( 404,163 ) ( 365,446 )
應付公司債折價攤銷數 六(十八) 10,570 13,922
與營業活動相關之資產/負債變動數
與營業活動相關之資產之淨變動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
14,732 ( 7,463 )
應收帳款-關係人淨額 ( 210 ) -
其他應收款 - ( 1,368 )
預付款項
其他非流動資產-其他
( 945
62 )
( 2,567 )
-
與營業活動相關之負債之淨變動
應付票據 - ( 460 )
其他應付款
其他流動負債
3,835
72
185
26
營運產生之現金流入 49,872 16,705
收取之利息 9,161 9,798
收取之股利 ( 227,962
38,342 ) (
263,008
41,056 )
支付之利息
支付之所得稅
( 1,724 ) ( 403 )
營業活動之淨現金流入 246,929 248,052
投資活動之現金流量
處分按攤銷後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
其他應收款-關係人減少(增加)
-
284,000
( 53,096
151,000 )
取得採用權益法之投資 六(四)及七 ( 435,070 ) ( 935,400 )
採用權益法之被投資公司減資退回股款 140,000 70,000
取得不動產、廠房及設備
處分不動產、廠房及設備價款
( 318 ) (
-
400 )
23
存出保證金減少 - 392
其他非流動資產減少 650 700
投資活動之淨現金流出
籌資活動之現金流量
( 10,738 ) ( 962,589 )
短期借款減少 六(二十二) ( 1,170,000 ) -
短期借款增加 六(二十二) 1,350,000 100,000
租賃負債本金償還 六(二十二) ( 6,965 ) (
-
4,007 )
1,515,000
發行公司債
償還公司債
六(七)
六(七)
- ( 607,600 )
應付公司債發行成本 - ( 6,274 )
償還長期借款 六(二十二) ( 144,000 ) (
165,742
72,000 )
-
現金增資
員工執行認股權
六(十一) 8,734 8,240
發放股東現金股利 六(十三) ( 313,648 ) ( 281,267 )
籌資活動之淨現金(流出)流入 ( 110,137 )
126,054
( 652,092
62,445 )
本期現金及約當現金增加(減少)數
期初現金及約當現金餘額
145,791 208,236
期末現金及約當現金餘額 \$ 271,845 \$ 145,791

後附個體財務報表附註為本個體財務報告之一部分,請併同參閱。

單位 : 新台 幣 仟元 (除 特別 註 明者 外 )

一、 公司 沿 革

承業 生 醫投 資 控股 股份 有 限公 司 (以 下 簡稱「 承 業 醫 」或「 本公 司 」),於 民 國 98 年 11 月 設 立,主 要 係為 擴 充大 中 華區 市場 綜 效與 久 和醫 療儀 器 股份 有 限公 司等 聯屬 公 司進 行 之組 織架 構 重組 而 設立 ,並 自 民國 101 年 10 月 24 日 起在 臺 灣證 券交 易 所掛 牌 買賣 。本 公 司之 主 要營 業項 目 為對 各 種事 業之 投 資等 。

二、 通過 財 務報 告 之日 期及 程 序 本個 體 財務 報 告已 於民 國 111 年 3 月 23 日 經 董事 會 通過 發 布。

  • 三、 新發 布 及修 訂 準則 及解 釋 之適 用
  • (一 )已採 用 金融 監 督管 理委 員 會 (以下 簡 稱「金 管 會」)認 可 之 新發 布、修 正 後國 際財 務 報導 準 則之 影響

下表 彙 列金 管 會認 可之 民 國 110 年 適 用之 國 際財 務 報導 準則 之 新發 布 、修 正及 修 訂之 準 則及 解釋 :

國際會計準則理事會

新發布/修正/修訂準則及解釋 發布之生效日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4號之修正「暫時豁免適用國際財務報導準 民國110年1月1日
則第9號之延長」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9號、國際會計準則第39號、國際財務報導 民國110年1月1日
準則第7號、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4號及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16號
之第二階段修正「利率指標變革」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16號之修正「2021年6月30日後之新型冠狀 民國110年4月1日(註)
病毒肺炎相關租金減讓」
註:金管會允許提前於民國110年1月1日適用。

本 公 司 經 評 估 上 述 準 則 及 解 釋 對 本 公 司 財 務 狀 況 與 財 務 績 效 並 無 重 大 影 響。

(二 )尚未 採 用金 管 會認 可之 新 發布 、 修正 後國 際 財務 報 導準 則之 影 響

下表 彙 列金 管 會認 可之 民 國 111 年 適 用之 國 際財 務 報導 準則 之 新發 布 、修 正及 修 訂之 準 則及 解釋 :

國際會計準則理事會

新發布/修正/修訂準則及解釋 發布之生效日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3號之修正「對觀念架構之索引」 民國111年1月1日
國際會計準則第16號之修正「不動產、廠房及設備:達到預定使 民國111年1月1日
用狀態前之價款」
國際會計準則第37號之修正「虧損性合約—履行合約之成本」 民國111年1月1日
2018-2020週期之年度改善 民國111年1月1日
本 公 司 經 評 估 上 述 準 則 及 解 釋 對 本 公 司 財 務 狀 況 與 財 務 績 效 並 無 重 大 影
響。
(三 )國 際 會 計 準 則 理 事 會 已 發 布 但 尚 未 經 金 管 會 認 可 之 國 際 財 務 報 導 準 則 之 影
下 表 彙 列 國 際 會 計 準 則 理 事 會 已 發 布 但 尚 未 納 入 金 管 會 認 可 之 國 際 財 務 報
導準 則 之新 發 布、 修正 及 修訂 之 準則 及解 釋 :

國際會計準則理事會

新發布/修正/修訂準則及解釋 發布之生效日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10號及國際會計準則第28號之修正「投資者 待國際會計準則理事
與其關聯企業或合資間之資產出售或投入」 會決定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17號「保險合約」 民國112年1月1日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17號「保險合約」之修正 民國112年1月1日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17號之修正「初次適用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 民國112年1月1日
17號及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9號—比較資訊」
國際會計準則第1號之修正「負債之流動或非流動分類」 民國112年1月1日
國際會計準則第1號之修正「會計政策之揭露」 民國112年1月1日
國際會計準則第8號之修正「會計估計之定義」 民國112年1月1日
國際會計準則第12號之修正「與單一交易所產生之資產及負債有 民國112年1月1日
關之遞延所得稅」

本 公 司 經 評 估 上 述 準 則 及 解 釋 對 本 公 司 財 務 狀 況 與 財 務 績 效 並 無 重 大 影 響。

四、 重大 會 計政 策 之彙 總說 明

編製 本 個體 財 務報 告所 採 用之 主 要會 計政 策 說明 如 下。除 另有 說 明外,此 等政 策 在所 有 報導 期 間一 致地 適 用。

(一 )遵循 聲 明

本個 體 財務 報 告係 依據 證 券發 行 人財 務報 告 編製 準 則編 製。

(二 )編製 基 礎

  • 1.除 下 列重 要 項目 外, 本 個體 財 務報 告係 按 歷史 成 本編 製:
  • (1)按 公 允 價 值 衡 量 之 透 過 損 益 按 公 允 價 值 衡 量 之 金 融 資 產 及 負 債 (包 括 衍生 工 具 )。
  • (2)按公 允 價值 衡 量 之透 過 其他 綜 合損 益按 公 允價 值 衡量 之金 融 資產 。
  • 2.編 製 符合 金 管會 認可 之 國際 財 務報 導準 則、國際 會 計準 則、解 釋 及解 釋 公 告 (以下 簡 稱 IFRSs)之財 務 報告 需 要使 用一 些 重要 會 計估 計,在應 用 本公 司 的 會 計 政 策 過 程 中 亦 需 要 管 理 階 層 運 用 其 判 斷 , 涉 及 高 度 判 斷 或 複 雜 性之 項 目,或 涉及 個 體財 務 報告 之 重大 假設 及 估計 之 項目,請詳 附 註五 說 明。
  • (三 )外幣 換 算

本 公 司 個 體 財 務 報 告 所 列 之 項 目 , 均 係 以 本 公 司 營 運 所 處 主 要 經 濟 環 境 之 貨幣 (即 功 能性 貨 幣 )衡 量。本 個 體財 務 報告 係 以本 公 司之 功能 性 貨幣「 新 台 幣」 作 為表 達 貨幣 列報 。

  • 1.外 幣 交易 及 餘額
  • (1)外幣 交 易採 用 交 易日 或 衡量 日 之 即 期匯 率 換算 為 功 能 性貨 幣 ,換 算 此 等交 易 產生 之 換算 差額 認 列為 當 期損 益。
  • (2)外幣 貨 幣性 資 產 及負 債 餘額 , 按 資 產負 債 表日 之 即 期 匯率 評 價調 整 , 因調 整 而產 生 之換 算差 額 認列 為 當期 損益 。
  • (3)所有 兌 換損 益 於 損益 表 之「 其 他利 益及 損 失」 列 報。
  • 2.國 外 營運 機 構之 換算

功能 性 貨幣 與 表達 貨幣 不 同之 所 有公 司個 體 及關 聯 企業,其經 營 結果 和 財 務狀 況 以下 列 方式 換算 為 表達 貨 幣:

  • (1)表達 於 每一 資 產 負債 表 之資 產 及 負 債係 以 該資 產 負 債 表日 之 收盤 匯 率 換算 ;
  • (2)表達 於 每一 綜 合 損益 表 之收 益 及費 損係 以 當期 平 均匯 率換 算 ;及

(3)所有 因 換算 而 產 生之 兌 換差 額 認列 為其 他 綜合 損 益。

  • (四 )資產 負 債區 分 流動 及非 流 動之 分 類標 準
  • 1.資 產 符合 下 列條 件之 一 者, 分 類為 流動 資 產:
    • (1)預期 將 於正 常 營 業週 期 中實 現 該資 產, 或 意圖 將 其出 售或 消 耗者 。
    • (2)主要 為 交易 目 的 而持 有 者。
    • (3)預期 於 資產 負 債 表日 後 十二 個 月內 實現 者 。
    • (4)現金 或 約當 現 金 ,但 於 資產 負 債 表 日後 至 少十 二 個 月 交換 或 用以 清 償 負債 受 到限 制 者除 外。

本公 司 將所 有 不符 合上 述 條件 之 資產 分類 為 非流 動 。

2.負 債 符合 下 列條 件之 一 者, 分 類為 流動 負 債:

(1)預期 將 於正 常 營 業週 期 中清 償 者。

  • (2)主要 為 交易 目 的 而持 有 者。
  • (3)預期 於 資產 負 債 表日 後 十二 個 月內 到期 清 償者 。
  • (4)不能 無 條件 將 清 償期 限 遞延 至 資 產 負債 表 日後 至 少 十 二個 月 者。 負 債 之條 款 ,可 能 依 交 易對 方 之選 擇 , 以 發行 權 益工 具 而 導 致清 償 者, 不 影響 其 分類 。
  • 本公 司 將所 有 不符 合上 述 條件 之 負債 分類 為 非流 動 。
  • (五 )約當 現 金

約 當 現 金 係 指 短 期 並 具 高 度 流 動 性 之 投 資 , 該 投 資 可 隨 時 轉 換 成 定 額 現 金 且 價 值 變 動 之 風 險 甚 小 。 定 期 存 款 符 合 前 述 定 義 且 持 有 目 的 係 為 滿 足 營 運 上之 短 期現 金 承諾 者, 分 類為 約 當現 金。

  • (六)透過 損 益按 公 允價 值衡 量 之金 融 資產
  • 1.係 指 非 屬 按 攤 銷 後 成 本 衡 量 或 透 過 其 他 綜 合 損 益 按 公 允 價 值 衡 量 之 金 融 資產 。
  • 2.本 公 司 對 於 符 合 慣 例 交 易 之 透 過 損 益 按 公 允 價 值 衡 量 之 金 融 資 產 係 採 用 交易 日 會計 。
  • 3.本 公 司於 原 始認 列時 按 公允 價 值衡 量,相 關 交易 成 本認 列於 損 益,後 續 按 公允 價 值衡 量 ,其 利益 或 損失 認 列於 損益 。
  • 4.當 收 取股 利 之權 利確 立,與股 利 有關 之經 濟 效益 很 有可 能流 入,及股 利 金 額能 可 靠衡 量 時, 本公 司 於損 益 認列 股利 收 入。
  • (七)透過 其 他綜 合 損益 按公 允 價值 衡 量之 金融 資 產
  • 1.係 指 原 始 認 列 時 作 一 不 可 撤 銷 之 選 擇 , 將 非 持 有 供 交 易 之 權 益 工 具 投 資 的公 允 價值 變 動列 報於 其 他綜 合 損益 。
  • 2.本 公 司 對 於 符 合 交 易 慣 例 之 透 過 其 他 綜 合 損 益 按 公 允 價 值 衡 量 之 金 融 資 產係 採 用交 易 日會 計。
  • 3.本 公 司 於 原 始 認 列 時 按 其 公 允 價 值 加 計 交 易 成 本 衡 量 , 後 續 按 公 允 價 值 衡量 :

屬權 益 工具 之 公允 價值 變 動認 列 於其 他綜 合 損益,於除 列 時,先 前認 列 於 其他 綜 合損 益 之累 積利 益 或損 失 後續 不得 重 分類 至 損益,轉列 至 保留 盈 餘 項下。當 收 取股 利 之權 利 確立,與 股 利有 關 之經 濟 效益 很有 可 能流 入,及 股利 金 額能 可 靠衡 量時 , 本公 司 於損 益認 列 股利 收 入。

(八)應收 帳 款及 票 據

  • 1.係 指 依 合 約 約 定 , 已 具 無 條 件 收 取 因 移 轉 商 品 或 勞 務 所 換 得 對 價 金 額 權 利之 帳 款及 票 據。
  • 2.屬 未 付息 之 短期 應收 帳 款及 票 據,因 折現 之 影響 不 大,本 公司 係 以原 始 發 票金 額 衡量 。

(九)金融 資 產減 損

本 公 司 於 每 一 資 產 負 債 表 日 , 就 按 攤 銷 後 成 本 衡 量 之 金 融 資 產 與 包 含 重 大 財 務 組 成 部 分 之 應 收 帳 款 , 考 量 所 有 合 理 且 可 佐 證 之 資 訊 (包 括 前 瞻 性 者 ) 後,對自 原 始認 列 後信 用 風險 並 未顯 著增 加 者,按 12 個 月預 期 信用 損 失金 額衡 量 備抵 損 失;對 自原 始 認列 後 信用 風險 已 顯著 增 加者,按存 續 期間 預 期 信用 損 失金 額 衡量 備抵 損 失;就 不 包含 重大 財 務組 成 部分 之應 收 帳款,按 存 續期 間 預期 信 用損 失金 額 衡量 備 抵損 失。

(十)金融 資 產之 除 列

當 本 公 司 對 收 取 來 自 金 融 資 產 現 金 流 量 之 合 約 權 利 失 效 時 , 將 除 列 金 融 資 產。

  • (十 一 )採用 權 益法 之 投資 -子公 司
  • 1.子 公 司指 受 本公 司控 制 之個 體(包 括結 構 型個 體),當 本公 司 暴露 於 來 自 對 該 個 體 之 參 與 之 變 動 報 酬 或 對 該 等 變 動 報 酬 享 有 權 利 , 且 透 過 對 該個 體 之權 力 有能 力影 響 該等 報 酬時 ,本 公 司即 控 制該 個體 。
  • 2.本 公 司 與 子 公 司 間 交 易 所 產 生 之 未 實 現 損 益 業 已 銷 除 。 子 公 司 之 會 計 政策 與 本公 司 採用 之政 策 一致 。
  • 3.本 公 司 對 子 公 司 取 得 後 之 損 益 份 額 認 列 為 當 期 損 益 , 對 其 取 得 後 之 其 他 綜 合 損 益 份 額 則 認 列 為 其 他 綜 合 損 益 。 如 本 公 司 對 子 公 司 所 認 列 之 損 失 份 額 等 於 或 超 過 在 該 子 公 司 之 權 益 時 , 本 公 司 繼 續 按 持 股 比 例 認 列損 失 。
  • 4.依 證 券 發 行 人 財 務 報 告 編 製 準 則 規 定 , 個 體 財 務 報 告 當 期 損 益 及 其 他 綜 合 損 益 應 與 合 併 基 礎 編 製 之 財 務 報 告 中 當 期 損 益 及 其 他 綜 合 損 益 歸 屬 於 母 公 司 業 主 之 分 攤 數 相 同 , 個 體 財 務 報 告 業 主 權 益 應 與 合 併 基 礎 編製 之 財務 報 告中 歸屬 於 母公 司 業主 之權 益 相同 。
  • (十 二 )不動 產 、廠 房 及設 備
  • 1.不 動 產、廠 房及 設 備係 以 取得 成 本為 入帳 基 礎,並 將購 建 期間 之 有關 利 息資 本 化。
  • 2.後 續 成 本 只 有 在 與 該 項 目 有 關 之 未 來 經 濟 效 益 很 有 可 能 流 入 本 公 司 , 且 該 項 目 之 成 本 能 可 靠 衡 量 時 , 才 包 括 在 資 產 之 帳 面 金 額 或 認 列 為 一 項單 獨 資產。被 重置 部分 之 帳面 金 額應 除列。所 有其 他 維修 費用 於 發生 時認 列 為當 期 損益 。
  • 3.不 動 產、廠 房及 設備 之 後續 衡 量採 成本 模 式,除 土地 不提 列 折舊 外,其 他按 估 計耐 用 年限 以直 線 法計 提 折舊。不動 產、廠房 及 設備 各項 組 成若 屬重 大 ,則 單 獨提 列折 舊 。
  • 4.本 公 司 於 每 一 財 務 年 度 結 束 日 對 各 項 資 產 之 殘 值 、 耐 用 年 限 及 折 舊 方 法進 行 檢視,若 殘值 及耐 用 年限 之 預期 值與 先 前之 估 計不 同時,或 資產 所 含 之 未 來 經 濟 效 益 之 預 期 消 耗 型 態 已 有 重 大 變 動 , 則 自 變 動 發 生 日 起依 國 際會 計 準則 第 8 號「 會計 政 策、會計 估 計變 動 及錯 誤」之 會 計估

計變 動 規定 處 理。 資產 之 耐用 年 限如 下:

運輸設備 5年 其他設備 2~5年

  • (十 三 )承租 人 之租 賃 交易 -使 用 權資 產/租 賃 負債
  • 1.租 賃 資 產 於 可 供 本 公 司 使 用 之 日 認 列 為 使 用 權 資 產 及 租 賃 負 債 。 當 租 賃 合 約 係 屬 短 期 租 賃 或 低 價 值 標 的 資 產 之 租 賃 時 , 將 租 賃 給 付 採 直 線 法於 租 賃期 間 認列 為費 用 。
  • 2.租 賃 負 債 於 租 賃 開 始 日 將 尚 未 支 付 之 租 賃 給 付 按 本 公 司 增 額 借 款 利 率 折現 後 之現 值 認列,租賃 給 付包 括 固定 給付,減 除可 收 取之 任何 租 賃誘 因。

後續 採 利息 法 按攤 銷後 成 本法 衡 量,於 租賃 期 間提 列 利息 費用。當 非 屬 合約 修 改造 成 租賃 期間 或 租賃 給 付變 動時,將 重 評估 租 賃 負債,並 將 再 衡量 數 調整 使 用權 資產 。

  • 3.使 用 權資 產 於租 賃開 始 日按 成 本認 列, 成 本包 括 :
  • (1)租賃 負 債之 原 始 衡量 金 額;
  • (2)於開 始 日或 之 前 支付 之 任何 租 賃給 付;

(3)發生 之 任何 原 始 直接 成 本。

後續 採 成本 模 式衡 量,於 使用 權 資產 之 耐用 年 限屆 滿 時或 租賃 期 間屆 滿 時兩 者 之較 早 者,提列 折 舊費 用。當 租賃 負 債重 評 估時,使 用 權資 產 將 調整 租 賃負 債 之任 何再 衡 量數 。

(十 四 )非金 融 資產 減 損

本公 司 於資 產 負債 表日 針 對有 減 損跡 象之 資 產,估 計其 可 回收 金 額,當 可 回收 金 額低 於 其帳 面價 值 時,則 認列 減 損損 失。可 回 收金 額 係指 一 項資 產 之公 允 價值 減 處分 成本 或 其使 用 價值,兩者 較 高者。當以 前 年度 已 認列 資 產減 損 之情 況 不存 在或 減 少時,則迴 轉 減損 損 失,惟 迴轉 減 損損 失 而增 加 之 資 產 帳 面 金 額 , 不 超 過 該 資 產 若 未 認 列 減 損 損 失 情 況 下 減 除 折 舊 或 攤 銷後 之 帳面 金 額。

(十 五 )借款

係指 向 銀行 借 入之 長、短期 款 項。本 公 司於 原 始認 列 時按 其公 允 價值 減 除 交易 成 本衡 量,後 續 就減 除 交易 成 本後 之價 款 與贖 回 價值 之任 何 差額,採 有效 利 息法 按 攤銷 程序 於 流通 期 間內 認列 利 息費 用 於損 益。

  • (十 六)應付 帳 款及 票 據
  • 1.係 指 因勞 務 所發 生之 債 務及 因 營業 與非 因 營業 而 發生 之應 付 票據 。
  • 2.屬 未 付息 之 短期 應付 帳 款及 票 據,因 折現 之 影響 不 大,本 公司 係 以原 始 發票 金 額衡 量 。

(十 七)應付 可 轉換 公 司債

本公 司 發行 之 應付 可轉 換 公司 債,嵌 入有 轉 換權 (即 持 有 人可 選 擇轉 換 為 本公 司 普通 股 之權 利,且 為固 定 金額 轉換 固 定數 量 之股 份 )、賣 回 權及 買 回權。於 初 始 發行 時 將發 行 價格 依 發行 條件 區 分為 金 融資 產、金融 負 債 或 權益 , 其處 理 如下 :

  • 1.嵌 入 之賣 回 權與 買回 權:於 原 始認 列 時以 其 公允 價 值之 淨額 帳 列「 透 過 損益 按 公允 價 值衡 量之 金 融資 產 或負 債」; 後續 於 資產 負 債表 日, 按當 時 之 公 允 價 值 評 價 , 差 額 認 列 「 透 過 損 益 按 公 允 價 值 衡 量 之 金 融 資 產 (負 債 )利益 或 損失 」。
  • 2.公 司 債之 主 契約:於原 始 認列 時 按公 允價 值 衡量,與贖 回 價值 間 之差 額 認 列 為 應 付 公 司 債 溢 折 價 ; 後 續 採 有 效 利 息 法 按 攤 銷 程 序 於 流 通 期 間 內認 列 於損 益 ,作 為「 財 務成 本 」之 調整 項 目。
  • 3.嵌 入 之轉 換 權(符 合權 益 之定 義):於 原始 認 列時,就發 行 金額 扣 除上 述 「透 過 損益 按 公允 價值 衡 量之 金 融資 產或 負 債 」及「 應付 公司 債 」後之 剩餘 價 值帳 列 「資 本公 積 -認 股 權」, 後續 不 再重 新 衡量 。
  • 4.發 行 之 任 何 直 接 歸 屬 之 交 易 成 本 , 按 上 述 各 項 組 成 之 原 始 帳 面 金 額 比 例分 配 至各 負 債及 權益 之 組成 部 分。
  • 5.當 持 有人 轉 換時,帳 列 負債 組 成部 分( 包 括「 應 付公 司債 」及「 透 過損 益 按 公 允 價 值 衡 量 之 金 融 資 產 或 負 債 」) 按 其 分 類 之 後 續 衡 量 方 法 處 理,再 以 前述 依 負 債組 成 部分 之 帳面 價值 加 計「資 本 公 積- 認 股權 」之 帳面 價 值作 為 換出 普通 股 之發 行 成本 。
  • (十 八)金融 負 債之 除 列

本公 司 於合 約 明定 之義 務 履行 、 取消 或到 期 時, 除 列金 融負 債 。

(十 九)金融 資 產及 負 債之 互抵

當 有 法 律 上 可 執 行 之 權 利 將 所 認 列 之 金 融 資 產 及 負 債 金 額 抵 銷 , 且 意 圖 以 淨 額 基 礎 交 割 或 同 時 實 現 資 產 及 清 償 負 債 時 , 始 可 將 金 融 資 產 及 金 融 負債 互 抵, 並 於資 產負 債 表中 以 淨額 表達 。

  • (二 十)員工 福 利
  • 1.短 期 員工 福 利

短期 員 工福 利 係以 預期 支 付之 非 折現 金額 衡 量,並 於相 關 服務 提 供時 認 列為 費 用。

2.退 休 金

對於 確 定提 撥 計畫,係依 權 責發 生 基礎 將應 提 撥之 退 休基 金數 額 認列 為 當期 之 退休 金 成本。預付 提 撥金 於 可退 還現 金 或減 少 未來 給付 之 範圍 內 認列 為 資產 。

3.員 工 酬勞 及 董事 酬勞

員工 酬 勞及 董 事酬 勞係 於 具法 律 或推 定義 務 且金 額 可合 理估 計 時,認 列 為費 用 及負 債。嗣 後 決議 實 際配 發 金額 與估 列 金額 有 差異 時,則 按 會 計 估計 變 動處 理。另 以 股票 發 放員 工 酬勞 者,計 算 股 數之 基 礎 為董 事 會決 議前 一 日收 盤 價。

  • (二 十一 )員工 股 份基 礎 給付
  • 1.以 權 益 交 割 之 股 份 基 礎 給 付 協 議 係 於 給 與 日 以 所 給 與 權 益 工 具 之 公 允價 值 衡量 所 取得 之員 工 勞務,於 既 得 期間 認 列為 酬 勞成 本,並相 對 調 整 權 益 。 權 益 工 具 之 公 允 價 值 應 反 映 市 價 既 得 條 件 及 非 既 得 條 件 之 影 響 。 認 列 之 酬 勞 成 本 係 隨 著 預 期 將 符 合 服 務 條 件 及 非 市 價 既 得 條 件 之 獎 酬 數 量 予 以 調 整 , 直 至 最 終 認 列 金 額 係 以 既 得 日 既 得 數 量 認列 。
  • 2.前 述 股 份 基 礎 給 付 協 議 之 給 與 日 係 以 認 購 價 格 及 股 數 均 已 確 定 之 日。
  • (二 十二 )所得 稅
  • 1.所 得 稅 費 用 包 含 當 期 及 遞 延 所 得 稅 。 除 與 列 入 其 他 綜 合 損 益 或 直 接 列 入 權 益 之 項 目 有 關 之 所 得 稅 分 別 列 入 其 他 綜 合 損 益 或 直 接 列 入 權 益外 , 所得 稅 係認 列於 損 益。
  • 2.本 公 司 依 據 資 產 負 債 表 日 已 立 法 或 已 實 質 性 立 法 之 稅 率 計 算 當 期 所 得稅。管 理階 層 就 適用 所 得稅 相 關法 規定 期 評估 所 得稅 申報 之 狀況, 並 在 適 用 情 況 下 根 據 預 期 須 向 稅 捐 機 關 支 付 之 稅 款 估 列 所 得 稅 負 債。未分 配 盈餘 依 所 得稅 法 加徵 之 所得 稅,嗣盈 餘 產生 年 度 之次 年 度 於股 東 會通 過 盈餘 分派 案 後,始就 實 際 盈餘 之 分派 情 形,認 列未 分 配 盈餘 所 得稅 費 用。
  • 3.遞 延 所 得 稅 採 用 資 產 負 債 表 法 , 按 資 產 及 負 債 之 課 稅 基 礎 與 其 於 個 體 資 產 負 債 表 之 帳 面 金 額 所 產 生 之 暫 時 性 差 異 認 列 。 源 自 於 原 始 認 列 之 商 譽 所 產 生 之 遞 延 所 得 稅 負 債 則 不 予 認 列 , 若 遞 延 所 得 稅 源 自 於交 易( 不包 括 企 業合 併 )中對 資 產 或負 債 之原 始 認列,且在 交 易當 時未 影 響會 計 利潤 或課 稅 所得 (課 稅 損 失),則 不予 認 列。若投 資 子公 司產 生 之暫 時 性差 異,本公 司 可以 控 制 暫時 性 差異 迴 轉之 時點,且 暫 時 性 差 異 很 有 可 能 於 可 預 見 之 未 來 不 會 迴 轉 者 則 不 予 認 列 。 遞 延 所 得 稅 採 用 在 資 產 負 債 表 日 已 立 法 或 已 實 質 性 立 法 , 並 於 有 關 之 遞 延 所得 稅 資產 實 現或 遞延 所 得稅 負 債清 償時 預 期適 用 之稅 率( 及稅 法 ) 為準 。
  • 4.遞 延 所 得 稅 資 產 於 暫 時 性 差 異 很 有 可 能 用 以 抵 減 未 來 應 課 稅 所 得 之 範 圍 內 認 列 , 並 於 每 一 資 產 負 債 表 日 重 評 估 未 認 列 及 已 認 列 之 遞 延 所得 稅 資產 。
  • 5.當 有 法 定 執 行 權 將 所 認 列 之 當 期 所 得 稅 資 產 及 負 債 金 額 互 抵 且 有 意 圖 以 淨 額 基 礎 清 償 或 同 時 實 現 資 產 及 清 償 負 債 時 , 始 將 當 期 所 得 稅

資 產 及 當 期 所 得 稅 負 債 互 抵 ; 當 有 法 定 執 行 權 將 當 期 所 得 稅 資 產 及 當 期 所 得 稅 負 債 互 抵 , 且 遞 延 所 得 稅 資 產 及 負 債 由 同 一 稅 捐 機 關 課 徵 所 得 稅 之 同 一 納 稅 主 體 、 或 不 同 納 稅 主 體 產 生 但 各 主 體 意 圖 以 淨 額 基 礎 清 償 或 同 時 實 現 資 產 及 清 償 負 債 時 , 始 將 遞 延 所 得 稅 資 產 及 負債 互 抵。

(二 十三 )庫藏 股

本 公 司 買 回 已 發 行 股 票 時 , 將 所 支 付 之 對 價 包 括 任 何 可 直 接 歸 屬 之 增 額成 本 以稅 後 淨額 認列 為 股東 權 益之 減項。買 回 之股 票 後 續再 發 行時, 所 收 取 之 對 價 扣 除 任 何 可 直 接 歸 屬 之 增 額 成 本 及 所 得 稅 影 響 後 與 帳 面 價值 之 差額 認 列為 股東 權 益之 調 整。

(二 十四 )股利 分 配

分 派 予 本 公 司 股 東 之 股 利 於 本 公 司 股 東 會 決 議 分 派 股 利 時 於 財 務 報 告 認列,分 派 現 金股 利 認列 為 負債,分 派 股 票股 利 則認 列 為待 分配 股 票股 利, 並 於發 行 新股 基準 日 時轉 列 普通 股。

  • (二 十五 )收入 認 列
  • 1.投 資 收入

本 公 司 對 子 公 司 及 關 聯 企 業 取 得 後 所 產 生 之 損 益 份 額 認 列 為 收 入 或 成本 。

  • 2.勞 務 收入
  • (1)本公 司 提供 子 公 司行 政 資源 及 管理 等服 務,當 提供 勞 務之 交 易結 果能 合 理估 計 時, 應以 資 產負 債 表日 交易 之 完成 程 度認 列收 入 。
  • (2)當提 供 勞務 之 交 易結 果 無法 合 理估 計時,收 入 之認 列 應考 慮 已發 生成 本 回收 之 可能 性。若 已 發生 成 本 很有 可 能回 收 時,應就 預 期 可回 收 之已 發 生成 本範 圍 內認 列 收入;若已 發 生成 本 非 屬很 有 可 能回 收 時,不 應 認列 收入,且 該已 發 生成 本仍 應 於當 期 認列 費用。
  • 五、 重大 會 計判 斷 、假 設及 估 計不 確 性之 主要 來 源

本 公 司 編 製 本 個 體 財 務 報 告 時 , 管 理 階 層 已 運 用 其 判 斷 以 決 定 所 採 用 之 會 計 政 策 , 並 依 據 資 產 負 債 表 日 當 時 之 情 況 對 於 未 來 事 件 之 合 理 預 期 以 作 出 會 計 估 計 及假 設。所 作 出之 重 大會 計 估計 與 假設 可能 與 實際 結 果存 有差 異,將 考 量歷 史 經 驗 及 其 他 因 子 持 續 評 估 及 調 整 。 該 等 估 計 及 假 設 具 有 導 致 資 產 及 負 債 帳 面 金 額 於下 個 財務 年 度重 大調 整 之風 險。請 詳 下列 對 重大 會 計判 斷、估計 與 假 設不 確 定 性之 說 明:

(一 )會 計政 策 採用 之重 要 判斷

除 涉 及 估 計 之 判 斷 外 (參 閱 下 述 (二 )), 管 理 階 層 於 採 用 本 公 司 會 計 政 策 過 程中 , 並未 作 對個 體財 務 報告 認 列金 額具 有 重大 影 響之 判斷 。

(二 )重 要會 計 估計 及假 設

本 公 司 所 作 之 會 計 估 計 係 依 據 資 產 負 債 表 日 當 時 之 情 況 對 於 未 來 事 件 之 合

理預 期,惟實 際 結果 可能 與 估計 存 有差 異,對 於 下個 財 務年 度之 資 產及 負 債 可能 會 有重 大 調整 帳面 金 額之 風 險的 估計 及 假設 , 請詳 以下 說 明:

採用 權 益法 之 投資 減損 評 估

當 有 減 損 跡 象 顯 示 某 項 採 權 益 法 之 投 資 可 能 已 經 減 損 致 帳 面 金 額 無 法 被 回 收,本 公 司隨 即 評估 該項 投 資之 減 損。本 公司 係 依據 享 有被 投資 公 司預 期 未 來現 金 流量 之 折現 值評 估 可回 收 金額 ,並 分 析其 相 關假 設之 合 理性 。

  • 六、 重要 會 計項 目 之說 明
  • (一 )現金 及 約當 現 金
110年12月31日 109年12月31日
支票存款及活期存款 \$
176,022
\$
145,791
定期存款 95,823 -
合計 \$
271,845
\$
145,791
  • 1.本 公 司 往 來 之 金 融 機 構 信 用 品 質 良 好 , 且 本 公 司 與 多 家 金 融 機 構 往 來 以 分散 信 用風 險 ,預 期發 生 違約 之 可能 性甚 低 。
  • 2.本 公 司 將 因 銀 行 借 款 致 用 途 受 限 之 現 金 及 約 當 現 金 , 分 類 為 其 他 非 流 動 資產 - 其他 , 請詳 附註 八 說明 。
  • (二 )透過 損 益按 公 允價 值衡 量 之金 融 資產 及負 債
110年12月31日 109年12月31日
流動項目:
強制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
上市櫃公司股票 \$ 80,751 \$ 99,427
非上市、上櫃、興櫃股票 1,014 -
評價調整 9,139 6,573
合計 \$ 90,904 \$ 106,000
非流動項目:
強制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
非避險之衍生工具
(國內第四次有擔保可轉換公司債贖回權) \$ 1,050 \$ 1,050
評價調整 ( 1,050) ( 450)
合計 \$ \$ - 600

本公 司 透過 損 益按 公允 價 值衡 量 之金 融資 產 於民 國 110 年及 109 年 度認 列 之淨 (損 )益 分 別計 (\$964)及 \$26,738, 表列 「 其他 利 益及 損失 」。

(三 )透過 其 他綜 合 損益 按公 允 價值 衡 量之 金融 資 產

110年12月31日 109年12月31日
非流動項目:
上櫃股票 \$
340,215
\$ 340,215
評價調整 ( 327,809) ( 323,475)
合計 \$
12,406
\$ 16,740
  • 1.本 公 司 選 擇 將 屬 策 略 性 投 資 之 權 益 投 資 分 類 為 透 過 其 他 綜 合 損 益 按 公 允 價值 衡 量之 金 融資 產, 該 等投 資 於民 國 110 年 及 109 年 12 月 31 日 之 公 允價 值 分別 為\$12,406 及\$16,740。
  • 2.本 公 司於 民 國 110 年 及 109 年 度 因 公允 價 值變 動 認列 於其 他 綜合 (損 )益 之金 額 分別 為 (\$4,334)及\$9,384。

(四 )採用 權 益法 之 投資

110年12月31日 109年12月31日
久和醫療 \$
4,409,733
\$
4,257,012
多模式 821,673 794,631
九和科技 186,712 155,121
九和生物 276,764 346,921
新和 209,029 115,048
東霖 478,958 480,835
華霖 519,995 584,091
新霖 86,234 82,199
醫世紀 792,125 812,228
CHC(BVI) 395,081 411,100
富康 333,526 -
\$
8,509,830
\$
8,039,186
  • 1.有 關 本公 司 之子 公司 資 訊, 請 參見 本公 司 民國 110 年 度合 併 財務 報 表附 註四 (三 )。
  • 2.本 公 司於 民 國 110 年 10 月 6 日以 現 金\$335,070 購入 富 康公 司 51%股 權, 並取 得 對富 康 公司 之控 制 ,請 參 見本 公司 民 國 110 年 度 合併 財 務報 表 附 註六 ( 三十 一 )之 說明 。

(五 )租賃 交 易-承租 人

  • 1.本 公 司向 子 公司 久和 醫 療承 租 建物,租賃 合 約之 期 間 為 3 年,租 金係 於 每 月初 支 付。租 賃合 約 是採 個 別協 商 並包 含各 種 不同 的 條款 及條 件,除 租 賃 之資 產 不得 用 作借 貸擔 保 外, 未 有加 諸其 他 之限 制 。
  • 2.本 公 司承 租 之辦 公室 及 倉庫 之 租賃 期間 不 超 過 12 個 月 。

3.使 用 權資 產 之帳 面價 值 與認 列 之折 舊費 用 資訊 如 下:

110年12月31日 109年12月31日
帳面金額 帳面金額
\$
房屋
9,942 \$
16,960
110年度 109年度
折舊費用 折舊費用
\$
房屋
7,018 \$
4,094

4.本 公 司於 民 國 110 年 及 109 年 度使 用 權資 產 之增 添 分別 為\$0 及 \$21,054。 5.與 租 賃合 約 有關 之損 益 項目 資 訊如 下:

110年度 109年度
影響當期損益之項目
租賃負債之利息費用 \$
234
\$
193
屬短期租賃合約之費用 222 1,481

6.本 公 司 於 民 國 110 年 及 109 年 度 租 賃 現 金 流 出 總 額 分 別 為 \$7,421 及 \$5,681。

(六)短期 借 款

110年12月31日 109年12月31日
銀行借款
信用借款 \$
280,000
\$ 100,000
利率區間 0.80%~1.10% 1.05%

本公 司 民 國 110 年 及 109 年度 未 有因 短期 借 款提 供 擔保 質押 之 情形 。

(七)應付 公 司債

110年12月31日 109年12月31日
應付公司債 \$ 1,537,875 \$ 1,537,875
減:應付公司債折價 ( 38,497) ( 49,067)
減:一年內到期或執行賣回權公司債 - -
\$ 1,499,378 \$ 1,488,808

1.本 公 司國 內 第三 次有 擔 保轉 換 公司 債之 發 行條 件 如下 :

  • (1)本公 司 經主 管 機 關核 准 募集 及 發 行 國內 第 三次 有 擔 保 轉換 公 司債 , 發 行總 額 計\$1,200,000,票 面利 率 0%,發 行期 間 3 年,流 通 期間 自 民國 106 年 11 月 2 日 至 109 年 11 月 2 日 。 本轉 換 公司 債 到期 時按 債 券面 額以 現 金一 次 償還 。本 轉 換公 司 債於 民國 106 年 11 月 2 日 於財 團 法 人中 華 民國 證 券櫃 檯買 賣 中心 掛 牌交 易。
  • (2)轉換 公 司債 債 券 持有 人 自本 債 券 發 行日 後 屆滿 三 個 月 翌日 起 ,至 到 期

日止 , 除依 辦 法 或 法令 規 定須 暫 停 過 戶期 間 外, 得 隨 時 透過 交 易券 商 向臺 灣 集中 保 管 結 算所 股 份有 限 公 司 提出 申 請轉 換 為 本 公司 普 通股 , 轉換 後 普通 股 之權 利義 務 與原 已 發行 之普 通 股相 同 。

  • (3)本轉 換 公司 債 之 轉換 價 格係 依 轉 換 辦法 規 定之 訂 價 模 式予 以 訂定 , 後 續轉 換 價格 遇 有 本 公司 因 反稀 釋 條 款 之情 況 ,將 依 轉 換 辦法 規 定之 訂 價模 式 予以 調 整,發 行時 之 轉換 價 格為 每股 新 台 幣 42 元。本公 司 於民 國 107 年 7 月 15 日、108 年 7 月 15 日 及 109 年 7 月 18 日 依上 述 辦法 調整 轉 換價 格 分別 為每 股 新台 幣 40.6 元、 38.8 元及 37.1 元。
  • (4)當本 轉 換公 司 債 發行 滿 三個 月 翌 日 起至 發 行期 間 屆 滿 前四 十 日止 , 本 公司 普 通股 收 盤 價 連續 三 十個 營 業 日 超過 當 時轉 換 價 格 30%時, 或 本 轉換 公 司債 發 行 滿 一個 月 翌日 起 至 發 行期 間 屆滿 前 四 十 日止 , 本轉 換 公司 債 流通 在 外 餘 額低 於 原發 行 總 額 之 10%時, 本 公司 得於 其 後任 何 時間 按 債券 面 額以 現金 收 回其 全 部債 券。
  • (5)依轉 換 辦法 規 定 ,所 有 本公 司 收 回(包括 由 櫃檯 買 賣 中 心買 回)、 償還 或已 轉 換之 本 轉 換 公司 債 將註 銷 , 且 所有 尚 隨附 於 公 司 債之 權 利義 務 亦將 併 同消 滅 ,不 再發 行 。
  • (6)本公 司 與中 國 信 託商 業 銀行 簽 訂 委 任保 證 發行 公 司 債 合約 , 係由 本 公 司定 期 向銀 行 出具 財務 承 諾函 予 以支 持, 依 民國 107 年 8 月 17 日 起 雙方 重 新約 定 授 信 條件 , 本公 司 承 諾 年度 及 半年 度 合 併 財務 報 告需 維 持下 列 財務 比 率:
  • a.流 動 比率 不 得低 於 100%。
  • b.負 債 比率 不 得高 於 150%。
  • c.利 息 保障 倍 數不 得低 於 3 倍 。
  • d.有 形 淨值 不 得低 於\$4,000,000。

本公 司 若未 達 成以 上承 諾 ,將 由 中國 信託 商 業銀 行 認定 是否 構 成違 約 情事 。

  • (7)本轉 換 公司 債 已 於民 國 109 年 11 月 2 日到 期 ,累 計 已轉 換 為普 通 股 計 15,932 仟 股 ,剩 餘未 轉 換部 分 本公 司以 現 金\$607,600 贖回 , 並 將 失 效 之 認 股 權 \$15,617 轉 列 為 資 本 公 積 -失 效 認 股 權 (表 列 資 本 公 積 - 其他 )。
  • 2.本 公 司國 內 第四 次有 擔 保轉 換 公司 債之 發 行條 件 如下 :
  • (1)本公 司 經主 管 機 關核 准 募集 及 發 行 國內 第 四次 有 擔 保 轉換 公 司債 , 依 發行 總 面額 \$1,500,000 之 101%溢 價發 行,發 行總 額 計\$1,515,000,票 面利 率 0%,發 行期 間 5 年,流 通期 間 自民 國 109 年 8 月 4 日 至 114 年 8 月 4 日 。本 轉 換公 司債 到 期時 按 債券 面額 之 102.525%以 現金 一 次償 還。 本 轉換 公 司債 於民 國 109 年 8 月 4 日 於 財團 法 人中 華 民國 證 券櫃 檯買 賣 中心 掛 牌交 易。
  • (2)轉換 公 司債 債 券 持有 人 自本 債 券 發 行日 後 屆滿 三 個 月 翌日 起 ,至 到 期

日止 , 除依 辦 法 或 法令 規 定須 暫 停 過 戶期 間 外, 得 隨 時 透過 交 易券 商 向臺 灣 集中 保 管 結 算所 股 份有 限 公 司 提出 申 請轉 換 為 本 公司 普 通股 , 轉換 後 普通 股 之權 利義 務 與原 已 發行 之普 通 股相 同 。

  • (3)本轉 換 公司 債 之 轉換 價 格係 依 轉 換 辦法 規 定之 訂 價 模 式予 以 訂定 , 後 續轉 換 價格 遇 有 本 公司 因 反稀 釋 條 款 之情 況 ,將 依 轉 換 辦法 規 定之 訂 價模 式 予以 調 整,發 行時 之 轉換 價 格為 每股 新 台 幣 53.9 元。本公 司於 110 年 11 月 29 日 及 110 年 8 月 3 日 依上 述 辦法 調 整轉 換價 格 為每 股 新台 幣 50.9 元 及 51.0 元。
  • (4)當本 轉 換公 司 債 發行 滿 三個 月 翌 日 起至 發 行期 間 屆 滿 前四 十 日止 , 本 公司 普 通股 收 盤 價 連續 三 十個 營 業 日 超過 當 時轉 換 價 格 30%時, 或 本 轉換 公 司債 發 行 滿 一個 月 翌日 起 至 發 行期 間 屆滿 前 四 十 日止 , 本轉 換 公司 債 流通 在 外 餘 額低 於 原發 行 總 額 之 10%時, 本 公司 得於 其 後任 何 時間 按 債券 面 額以 現金 收 回其 全 部債 券。
  • (5)依轉 換 辦法 規 定 ,所 有 本公 司 收 回(包括 由 櫃檯 買 賣 中 心買 回)、 償還 或已 轉 換之 本 轉 換 公司 債 將註 銷 , 且 所有 尚 隨附 於 公 司 債之 權 利義 務 亦將 併 同消 滅 ,不 再發 行 。
  • (6)本公 司 於發 行 第 四次 有 擔保 可 轉換 公司 債 時,依 據 國際 會計 準 則 第 32 號規 定 ,將 屬 權 益 性質 之 轉換 權 與 各 負債 組 成要 素 分 離 ,帳 列 「資 本 公積 -其 他」,截 至 民 國 110 年 12 月 31 日 止,金 額為 \$25,350。另 嵌入 之買 回 權, 依 據國 際財 務 報導 準 則 第 9 號 規 定, 因 其與 主 契約 債 務商 品之 經 濟特 性 及風 險非 緊 密關 聯,故予 以分 離 處理,以 其淨 額帳 列「 透 過損 益 按公 允 價值 衡量 之 金融 資 產」。截止 民 國 110 年 12 月 31 日 止, 經 分 離 後 第 四 次 有 擔 保 可 轉 換 公 司 債 主 契 約 債 務 之 有 效 利 率 為 0.7077%。
  • 3.國 內 第四 次 公司 債則 無 擔保 質 押之 情形 。

(八)長期 借 款

借款性質 借款期間 110年12月31日 109年12月31日
銀行借款
擔保借款 107.11.29~112.11.29 \$ 1,224,000 \$ 1,368,000
減:一年內到期部分 ( 144,000) ( 144,000)
\$ 1,080,000 \$ 1,224,000
利率區間 1.8% 1.8%
  • 1.本 公 司及 多 模式 於民 國 107 年 11 月與 第 一銀 行 統籌 主辦 之 銀行 團 簽訂 \$2,440,000 聯 貸 案 ,並 承 諾以 下 事項 :
  • (1)於各 分 項授 信 動 用期 限 屆滿 之 時 , 如實 際 動用 金 額 小 於各 該 分項 授 信 可用 額 度 之 80%, 應就 差 額部 分 按 費 率 0.15%於 該 分項 授信 動 用期 限 屆滿 後 五個 營 業 日 ,一 次 計付 承 諾 費 予額 度 管理 銀 行 , 由額 度 管理 銀

行依 承 諾比 例 轉付 予相 關 聯合 授 信銀 行。

  • (2)融資 款 項專 款 專 用。
  • (3)本公 司 定期 向 銀 行出 具 財務 承 諾 函 予以 支 持, 本 公 司 承諾 年 度及 半 年 度合 併 財務 報 告須 維持 下 列財 務 比率 :
  • a.流 動 比率 不 得低 於 100%。
  • b.負 債 比率 不 得高 於 150%。
  • c.利 息 保障 倍 數不 得低 於 3 倍 。
  • d.有 形 淨值 不 得低 於\$4,000,000。

本 公司 若 未 達成 以 上 承諾 , 應 於次 一 期 年度 或 半 年度 合 併 財務 報 告 日 前 以增 資 或 其他 方 式 改善 , 本 公司 如 完 成改 善 , 則不 視 為 違約 情 事 , 惟 應 支 付 按 查 核 日 之 未 清 償 本 金 餘 額 之 0.1%計 算 之 補 償 費 予 管 理 銀 行轉 付 各聯 合 授信 銀行 。

(4)本公 司 應維 持 對 多模 式、杏 業、杏 霖 以及 久 和醫 療 直接 及/或間 接 持有 之股 份 達 100%;且 維持 對 華霖、東 霖、醫 世 紀、九和 生 物及 九 和科 技 之直 接 及/或 間接 持 股比 例 均分 別 至 少 達 66.67%,並 掌 握 對該 等 公司 之經 營 控制 權 , 且 不得 將 表彰 上 述 最 低持 股 比例 之 股 份 設定 質 權或 其 他負 擔 或以 其 它方 式移 轉 權利 予 第三 人, 亦 不得 交 付信 託。

本公 司 若未 達 成以 上承 諾,將 由 第一 銀 行認 定 是否 構 成違 約情 事,必 要 時 得以 召 集聯 合 授信 銀行 會 議決 議 之。

2.有 關 長期 借 款擔 保質 押 情形 , 請詳 附註 八 說明 。

  • (九)退休 金
  • 1.本 公 司依 據「勞 工退 休 金條 例」, 訂 有確 定 提撥 之 退休 辦法, 適用 於 本國 籍之 員 工。本 公司 就員 工 選擇 適 用「 勞工 退 休金 條 例」所定 之 勞工 退 休金 制度 部 分, 每 月按 不低 於 薪資 之 6%提 繳勞 工 退休 金 至勞 保局 員 工個 人 帳 戶 , 員 工 退 休 金 之 支 付 依 員 工 個 人 之 退 休 金 專 戶 及 累 積 收 益 之 金 額 採 月 退休 金 或一 次 退休 金方 式 領取 。
  • 2.民 國 110 年及 109 年 度, 本 公司 依 上開 退 休金 辦 法認 列之 退 休金 成 本分 別為 \$2,169 及 \$2,184。
  • (十)股份 基 礎給 付
  • 1.截 至 民 國 110 年 及 109 年 12 月 31 日,本 公司 之 股份 基礎 給 付 -員工 認 股 權計 畫 交易 如 下:

協議之類型 給與日 給與數量(仟股) 合約期間 既得條件 員工認股權計畫-106 107.4.13 2,000(註2) 7年 (註1)

註 1:員 工 自被 授 予 認股 權 憑證 屆 滿 2 年後,得 依 計畫 所 訂時 程 及比 例 行

使認 股 權利 。

註 2: 其中 1,262 仟 股係 給 與子 公 司及 孫公 司 之員 工 。

2.上 述 股份 基 礎給 付協 議 之詳 細 資訊 如下 :

110年 109年

股 選
擇 權
數量
(仟股)
加權平均
履約價格(元)
數量
(仟股)
加權平均
履約價格(元)
1月1日期初流通在外 1,646 \$
30.50
1,980 \$
31.90
本期放棄認股權 - - (
75)
31.03
本期執行認股權 (
288)
30.36 (
259)
31.75
12月31日期末流通在外 1,358 28.80 1,646 30.50
12月31日期末可行使
之認股選擇權 411 225
  • 3.於 民 國 110 年及 109 年 12 月 31 日 給與 子 公司 及 孫公 司員 工 之期 末 流通 在外 數 量分 別 為 878 仟 股 及 1,059 仟 股,期 末可 行 使之 認 股 權分 別 為 265 仟股 及 139 仟 股。
  • 4.民 國 110 年及 109 年 度執 行 之認 股 權於 執 行日 之 加權 平均 股 價分 別 為新 台 幣 38.28 元 及 41.66 元。
  • 5.資 產 負債 表 日流 通在 外 之認 股 權到 期日 及 履約 價 格如 下:
110年12月31日 109年12月31日
股數 履約價格 股數 履約價格
核准發行日 到期日 (仟股) (元) (仟股) (元)
107.4.13 114.4.12 1,358 \$
28.80
1,646 \$
30.50

6.本 公 司使 用 Black-Scholes 選 擇權 評 價模 式 估計 認 股選 擇權 之 公平 價 值, 相關 資 訊如 下 :

每單位
協議之
類型
給與日 股價
(元)
履約價
格(元)
預期
波動率
預期存
續期間
預期
股利
無風險
利率
公允
價值(元)
員工認股
權計畫-106
107.4.13 34.50\$ 34.5\$ 30.02% 5.25年 0% 0.75% \$8.46~
\$10.91

7.本 公 司股 份 基礎 給付 -員 工 認股 權 計 畫交 易 產生 之 費用 如下 :

110年度 109年度
權益交割 \$
1,131
\$
1,482

8.員 工 認股 權 計畫 -106 於 民國 110 年 11 月 29 日 、民 國 110 年 月 8 月 3 日 及民 國 109 年 7 月 18 日 依員 工 認股 權 認 股辦 法 之規 定 調整 員工 認 股權 憑 證之 履 約價 格 分別 為新 台幣 28.8 元 、 28.8 元及 30.5 元 ,前 述 履約 價 格 之調 整 ,並 未 對認 股選 擇 權之 公 平價 值產 生 重大 影 響。

(十 一 )股本

1.截 至 民國 110 年 12 月 31 日 止 ,本 公司 額 定資 本 額為 \$2,500,000,分 為 250,000 仟 股, 實收 資 本額 為\$1,610,536, 每 股面 額 新 台幣 10 元 。 本公 司 已發 行 股份 之股 款 均已 收 訖。前 述實 收 資本 額 係包 含民 國 110 年 度間 員 工執 行 認股 權 288 仟股,已 於 民 國 111 年 1 月 12 日向 主 管機 關 申請 資 本額 變 更登 記,並於 民 國 111 年 1 月 19 日完 成 資本 額變 更 登記。 本公 司 普通 股 期初 與期 末 流通 在 外股 數調 節 如下 :

(單位:仟股)

110年 109年
1月1日 156,044 140,634
執行員工認股權 288 259
現金增資-私募 4,722 -
應付公司債轉換 -
15,151
12月31日 161,054 156,044
  • 2.本 公 司於 民國 110 年 7 月 1 日股 東 會決 議 通過 擬 以私 募方 式 辦理 現 金 增資,現 金增 資 用途 為引 進 策略 性 投資 人,強 化 本公 司 財務 結構 及 充實 營運 資 金並 提 高未 來競 爭 力之 效 益, 私募 股 數 以 20,000 仟股 為 上限 , 於 股 東 會 決 議 日 起 一 年 內 分 次 (最 多 不 超 過 三 次 )辦 理 , 實 際 訂 價 日 及 發行 價 格,股 東 會授 權董 事 會於 不 低於 股東 會 決議 成 數範 圍內,視 日後 洽特 定 人情 形 與市 場狀 況 決定 之。董 事會 於 民 國 110 年 10 月 6 日決 議 第一 次 私募 基 準日 為民 國 110 年 10 月 13 日,私 募股 數 為 4,722 仟 股, 每股 認 購價 格 為 35.1 元, 此 增資 案 已募 得\$165,742, 並 辦 理變 更 登記 完 竣 ; 本 次 私 募 普 通 股 之 權 利 義 務 除 證 交 法 規 定 有 流 通 轉 讓 之 限 制 且 須 於 交 付 日 滿 三 年 並 補 辦 公 開 發 行 後 才 能 申 請 上 市 掛 牌 交 易 外 , 餘 與 其他 之 已發 行 普通 股同 。
  • 3.庫 藏 股

(1)股份 收 回原 因 及 其數 量 :

(單位:仟股)

110年12月31日 109年12月31日
持有股份之
公司名稱 收回原因 股數 帳面金額 股數 帳面金額
本公司 供轉讓股
份予員工
- \$
-
1,000 \$
34,956

(2)證券 交 易 法規 定 公司 對 買 回發 行 在 外股 份 之 數量 比 例 ,不 得 超 過公 司已 發 行股 份 總數 百分 之 十, 收買 股 份之 總 金額 ,不 得 逾保 留 盈餘 加計 發 行股 份 溢價 及已 實 現之 資 本公 積金 額 。

(3)本公 司 持 有之 庫 藏股 票 依 證券 交 易 法規 定 不 得質 押 , 於未 轉 讓 前亦

不得 享 有股 東 權利 。

  • (4)依證 券 交 易法 規 定, 因 供 轉讓 股 份 予員 工 所 買回 之 股 份, 應 於 買回 之日 起 三年 內 將其 轉讓 ,逾 期 未轉 讓 者, 視為 公 司未 發 行股 份, 並 應辦 理 變更 登 記銷 除股 份。 而為 維 護 公司 信 用及 股 東權 益所 買 回股 份, 應 於買 回 之日 起六 個 月內 辦 理變 更登 記 銷除 股 份。
  • (5)本公 司 為轉 讓 股 份予 員 工,於 民 國 107 年 8 月 13 日經 董 事會 決 議, 自集 中 交易 市 場買 回本 公 司股 份 ,期 間自 民國 107 年 8 月 14 日至 107 年 10 月 13 日 止, 前 述買 回 庫藏 股已 於 民國 107 年 10 月 12 日 執行 完 畢,買 回 庫 藏股 股 數 計 1,000 仟股,總 金額 計\$34,956,業 已 於民 國 110 年 11 月 12 日辦 理 變更 登 記 銷除 股 份。
  • (十 二 )資本 公 積
  • 1.依 企 業 併 購 法 第 三 十 一 條 第 四 項 規 定 , 公 司 與 他 公 司 進 行 股 份 轉 換 而 成為 他 公司 百 分之 百持 股 之子 公 司者,其未 分 配盈 餘 轉換 後,列 為 他公 司 (即 控 股 公 司 )之 資 本 公 積 。 故 投 資 控 股 公 司 因 股 份 轉 換 時 所 貸 記 之 資本 公 積,如 係 來 自子 公 司轉 換 前之 未分 配 盈餘,得 分 派現 金 股利,亦 得 於 轉 換 當 年 度 撥 充 資 本 , 且 其 撥 充 資 本 比 例 不 受 證 券 交 易 法 施 行 細 則第 八 條規 定 之限 制。 另 參照 台 財融 (一 )字 第 0910016280 號 函 規定 , 該 項 資 本 公 積 非 源 自 控 股 公 司 之 經 營 成 果 , 故 無 擴 及 董 監 酬 勞 及 員 工 紅利 。 截至 民國 110 年 12 月 31 日 止 ,本 公 司資 本 公積 項下 屬 於轉 換 前久 和 醫療 等 聯屬 公司 之 未分 配 盈餘 金額 計\$44,390。
  • 2.依 公 司 法 規 定 , 超 過 票 面 金 額 發 行 股 票 所 得 之 溢 額 及 受 領 贈 與 之 所 得 之資 本 公積,除 得 用於 彌 補虧 損 外,於公 司 無累 積 虧損 時,按 股 東原 有 股份 之 比例 發 給新 股或 現 金。另 依 證券 交易 法 之相 關 規定,以上 開 資本 公積 撥 充資 本 時,每 年以 其 合計 數 不超 過實 收 資本 額 百分 之十 為 限。公 司非 於 盈餘 公 積填 補資 本 虧損 仍 有不 足時 , 不得 以 資本 公積 補 充之 。
  • 3.有 關 資本 公 積 -員 工認 股 權請 詳 附註 六(十)之說 明 。
  • (十 三 )保留 盈 餘
  • 1.依 本 公 司 章 程 規 定 , 本 公 司 每 年 度 決 算 如 有 盈 餘 時 , 應 依 法 先 提 繳 稅 款、彌 補 歷年 虧 損,如尚 有 餘額 應 依法 提列 百 分之 十 法定 盈餘 公 積,但 法定 盈 餘公 積 已達 本公 司 資本 總 額時,不在 此 限。次 依法 令 規定 提 列或 迴轉 特 別盈 餘 公積。如尚 有 盈餘,併 同 以 前年 度 累積 未 分配 盈餘 為 股東 累積 可 分配 盈 餘,至少 提 撥百 分 之五 十,由 董 事會 擬 具 盈餘 分 配案,以 發行 新 股方 式 為之 時,應 提請 股 東會 決 議後 分 派之;以 現 金 股利 方 式為 之時 , 應經 董 事會 特別 決 議通 過 後於 股東 會 中報 告 。
  • 2.法 定 盈 餘 公 積 除 彌 補 公 司 虧 損 及 按 股 東 原 有 股 份 之 比 例 發 給 新 股 或 現 金外,不 得使 用 之,惟發 給 新股 或 現金 者,以 該 項公 積 超 過實 收 資本 額 百分 之 二十 五 之部 分為 限 。

  • 3.本 公 司 分 派 盈 餘 時 , 依 法 令 規 定 須 就 當 年 度 資 產 負 債 表 日 之 其 他 權 益 項 目 借 方 餘 額 提 列 特 別 盈 餘 公 積 始 得 分 派 , 嗣 後 其 他 權 益 項 目 借 方 餘 額迴 轉 時, 迴 轉金 額得 列 入可 供 分派 盈餘 中 。

  • 4.本 公 司於 民國 110 年 7 月 1 日 經 股 東會 決 議通 過 民國 109 年 度 特別 盈 餘公 積 迴轉 及 盈餘 分派 案,暨民 國 109 年 6 月 12 日 經 股 東會 決 議通 過 108 年 度盈 餘 分派 案 如下 :
109年度 108年度
金額 每股股利(元) 金額 每股股利(元)
法定盈餘公積 \$ 36,639 \$
39,517
特別盈餘公積 - 24,231
迴轉特別盈餘公積 ( 728) -
股東現金股利 313,648 \$ 2.01 281,267 \$ 2.0
合計 \$ 349,559 \$
345,015

上述 民國 109 年 及 108 年 度 盈餘 分 配 情形 與 本公 司 民國 110 年 3 月 19 日 及 109 年 3 月 23 日之 董 事會 提 議並 無差 異 ,並 經 董事 會決 議 其除 息 基準 日 分別 為 民 國 110 年 8 月 3 日 及 109 年 7 月 18 日。 上 述有 關 董事 會通 過 擬議 及 股東 會決 議 盈餘 分 配情 形,請 至 台 灣證 券 交 易所 之「 公 開 資訊 觀 測站 」 查詢 。

5.本 公 司於 民 國 111 年 3 月 23 日 經 董 事會 提 議民 國 110 年度 盈 餘分 派 案 如下 :

110年度
金額 每股股利(元)
法定盈餘公積 \$ 38,163
提列特別盈餘公積 8,584
股東現金股利 323,879
\$
370,626
\$
2.01
(十
四 )營業

110年度 109年度
\$
投資收入
客戶合約之收入
404,163 \$ 365,446
隨時間逐步認列之收入-內部客戶
-管理服務收入 140,333 135,129
合計
\$
544,496 \$ 500,575

(十 五 )利息 收 入

110年度 109年度
銀行存款利息 \$ 62 \$ 117
按攤銷後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利息收入 - 36
其他利息收入 5,724 9,645
合計 \$ 5,786 \$ 9,798
(十 六)其他

110年度 109年度
股利收入 \$ 1,048 \$ 1,015
其他收入 985 12
合計 \$ 2,033 \$ 1,027
(十 七)其他


益及 損
110年度 109年度
淨外幣兌換損失 (\$ 3,344) (\$ 4,543)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
金融資產及負債淨(損失)利益 ( 964) 26,738
其他損失 ( 18) -
合計 (\$ 4,326) \$ 22,195
(十 八)財務 成 本
110年度 109年度
利息費用:
銀行借款 \$ 25,757 \$ 28,167
可轉換公司債 10,570 13,922
租賃負債 234 193
其他財務費用 12,330 12,766
合計 \$ 48,891 \$ 55,048

(十 九)費用 性 質之 額 外資 訊

110年度 109年度
屬於營業 屬於營業 屬於營業 屬於營業
成本者 費用者 成本者 費用者
員工福利費用
薪資費用 \$
76,170
\$ - \$
71,927
\$ -
員工認股權 1,131 - 1,482 -
勞健保費用 4,746 - 4,350 -
退休金費用 2,169 - 2,184 -
董事酬金 6,252 - 6,251 -
其他用人費用 1,859 - 1,848 -
折舊費用 7,289 - 4,844 -
攤銷費用 196 - 457 -
\$
99,812
\$ - \$
93,343
\$ -

1.依 本 公司 章 程規 定,本 公司 依 當年 度獲 利 狀況 (即 稅 前 利益 扣 除分 配 員 工酬 勞 及董 事 酬勞 前之 利 益 )扣除 累 積 虧損 後, 如尚 有 餘 額,應 提 撥千 分之 零 點五 以 上為 員工 酬 勞, 並 提撥 不高 於 百分 之 五為 董事 酬 勞。

前 述 員 工 及 董 事 酬 勞 應 由 董 事 會 以 董 事 三 分 之 二 以 上 之 出 席 及 出 席 董 事過 半 數同 意 之決 議行 之 ,並 報 告股 東會 。

員工 酬 勞以 股 票或 現金 為 之,其 發放 對 象得 包 括符 合 一定 條件 之 從屬 公 司員 工 ,分 配 辦法 由董 事 長訂 定 之。

2.本 公 司民 國 110 年及 109 年 度 員工 酬勞 估 列金 額 分別 為\$199 及 \$200; 董事 酬 勞估 列 金額 皆為 \$5,600, 前述 金額 帳 列薪 資 費用 科目 。 經董 事 會決 議 之民 國 109 年 度 員工 酬 勞\$200 及 董 事酬 勞\$5,600 與 民國 109 年 財務 報 告認 列 金額 一 致。

本 公 司 董 事 會 通 過 及 股 東 會 決 議 之 員 工 酬 勞 及 董 事 酬 勞 相 關 資 訊 可 至 公開 資 訊觀 測 站查 詢。

(二 十)所得 稅

1.所 得 稅費 用

(1)所得 稅 費用 組 成 部分 :

110年度 109年度
當期所得稅:
當期所得產生之所得稅 \$ - \$ 51
未分配盈餘加徵 842 2,508
當期所得稅總額 842 2,559
遞延所得稅:
暫時性差異之原始產生及迴轉 611 570
所得稅費用 \$ 1,453 \$ 3,129
(2)所得

利益 與 會 計利

關係 :
110年度 109年度
稅前淨利按法定稅率計算之
所得稅 \$ 76,617 \$ 73,904
按稅法規定應剔除之費用 2,715 1,945
按稅法規定免課稅之所得 ( 83,199) ( 78,491)
暫時性差異未認列為遞延
所得稅資產 2,350 -
課稅損失未認列遞延所得稅資產 873 -
未分配盈餘加徵 842 2,508
遞延所得稅資產可實現性評
估變動 1,255 3,263
所得稅費用 \$ 1,453 \$ 3,129

2.因 暫 時 性 差 異 及 課 稅 損 失 而 產 生 之 各 遞 延 所 得 稅 資 產 或 負 債 金 額 如 下 :

110年
認列於其
1月1日 認列於損益 他綜合淨利 12月31日
暫時性差異:
- 遞延所得稅資產:
未實現兌換損失 \$ 912 \$ 669 \$ - \$ 1,581
未休假獎金 155 ( 25) - 130
國外營運機構兌換差額 - - - -
課稅損失 60,437 ( 1,255) - 59,182
小計 61,504 ( 611) - 60,893
暫時性差異:
- 遞延所得稅負債:
企業合併影響數 ( 734) - - ( 734)
合計 \$ 60,770 (\$ 611) \$ - \$ 60,159
109年
認列於其
1月1日 認列於損益 他綜合淨利 12月31日
暫時性差異:
- 遞延所得稅資產:
未實現兌換損失 \$ 68 \$ 844 \$ - \$ 912
未休假獎金 48 107 - 155
國外營運機構兌換差額 - - - -
課稅損失 61,958 ( 1,521) - 60,437
小計 62,074 ( 570) - 61,504
暫時性差異:
- 遞延所得稅負債:
企業合併影響數 ( 734) - - ( 734)
合計 \$ 61,340 (\$ 570) \$ - \$ 60,770

3.本 公 司 尚 未 使 用 之 課 稅 損 失 之 有 效 期 限 及 未 認 列 遞 延 所 得 稅 資 產 相 關 金額 如 下:

110年12月31日
未認列遞延
發生年度 申報數/核定數 尚未抵減金額 所得稅資產金額 最後扣抵年度
107 \$ 309,790 \$ 295,910 \$ - 117
109年12月31日
未認列遞延
發生年度 申報數/核定數 尚未抵減金額 所得稅資產金額 最後扣抵年度
107 \$ 309,790 \$ 302,185 \$ - 117
4.未 認 列為 遞 延所 得稅 資 產之 可 減除
暫時

差異
:
110年12月31日 109年12月31日
可減除暫時性差異 \$ 110,942 \$ 94,923

5.本 公 司營 利 事業 所得 稅 業經 稅 捐稽 徵機 關 核定 至 民 國 108 年度 。

(二 十一 )每股 盈 餘

110年度
加權平均流通 每股盈餘
稅後金額 在外股數(仟股) (元)
基本每股盈餘
歸屬於普通股股東
之本期淨利 \$ 381,633 157,029 \$
2.43
稀釋每股盈餘
歸屬於普通股股東
之本期淨利 \$ 381,633 157,029
具稀釋作用之潛在普
通股之影響 - 275
員工認股權憑證
員工酬勞
- 6
轉換公司債 23,500 28,363
屬於普通股股東之
本期淨利加潛在普
通股之影響 \$ 405,133 185,673 \$
2.18
109年度
加權平均流通 每股盈餘
稅後金額 在外股數(仟股) (元)
基本每股盈餘
歸屬於普通股股東
之本期淨利 \$ 366,389 144,957 \$
2.53
稀釋每股盈餘
歸屬於普通股股東
之本期淨利
\$ 366,389 144,957
具稀釋作用之潛在普
通股之影響
員工認股權憑證 - 355
員工酬勞 - 7
轉換公司債 27,188 56,097
屬於普通股股東之
本期淨利加潛在普
通股之影響 \$ 393,577 201,416 \$
1.95

因員 工 酬勞 可 選擇 採用 發 放股 票 之方 式,於 計算 每 股盈 餘 時,係 假設 員 工 酬 勞 將 採 發 放 股 票 方 式 , 於 該 潛 在 普 通 股 具 有 稀 釋 作 用 時 計 入 加 權 平均 流 通在 外 股數,以計 算 稀釋 每 股 盈餘;計 算基 本 每 股盈 餘 時,係 於 股 東 會 決 議 上 一 年 度 員 工 酬 勞 採 發 放 股 票 方 式 之 股 數 確 定 時 , 始 將 該 股 數 計 入 股 東 會 決 議 年 度 普 通 股 加 權 平 均 流 通 在 外 股 數 。 且 因 員 工 酬 勞 轉 增 資 不 再 屬 於 無 償 配 股 , 故 計 算 基 本 及 稀 釋 每 股 盈 餘 時 不 追 溯 調 整。

(二 十二 )來自 籌 資活 動 之負 債之 變 動

來自籌資活動

短期借款 應付公司債 長期借款 租賃負債 之負債總額
110年1月1日 \$
100,000
\$
1,488,808
\$
1,368,000
\$
17,047
\$
2,973,855
籌資現金流量之
變動 180,000 - (
144,000)
(
6,965)
29,035
其他非現金之變動 - 10,570 - - 10,570
110年12月31日 \$
280,000
\$
1,499,378
\$
1,224,000
\$
10,082
\$
3,013,460
來自籌資活動
短期借款 應付公司債 長期借款 租賃負債 之負債總額
109年1月1日 \$
-
\$
1,159,471
\$
1,440,000
\$
-
\$
2,599,471
籌資現金流量之
變動 100,000 901,126 (
72,000)
(
4,007)
925,119
其他非現金之變動 - (
571,789)
- 21,054 (
550,735)
109年12月31日 \$
100,000
\$
1,488,808
\$
1,368,000
\$
17,047
\$
2,973,855

七、 關係 人 交易

(一 )母公 司 與最 終 控制 者

本公 司 股份 由 大眾 持有 , 未有 最 終母 公司 及 最終 控 制者 。

(二 )關係 人 名稱 及 關係

人 名 與 本 公 司 之 關 係
久和醫療儀器股份有限公司(久和醫療) 子公司
多模式股份有限公司(多模式)
九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九和科技)
九和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九和生物)
新和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新和)
東霖儀器股份有限公司(東霖)
華霖股份有限公司(華霖)
新霖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新霖)
醫世紀健康管理顧問股份有限公司(醫世紀)
日亞美生醫股份有限公司(日亞美)(註1)
杏霖醫管股份有限公司(杏霖)
杏業生技股份有限公司(杏業)
欣安健康事業股份有限公司(欣安)
承業生醫長照社團法人(承業長照)
富康活力醫藥股份有限公司(富康)(註2)

註 1: 本 公司 之 子公 司日 亞 美於 民 國 107 年 4 月 20 日 經股 東會 決 議通 過 解 散, 於 該日 起 本公 司喪 失 對日 亞 美之 控制 , 並於 民 國 108 年 7 月 23 日清 算 完成 。

註 2: 本公 司 於民 國 110 年 10 月 6 日 併購 取 得該 子 公 司 51%之 股 權。

(三 )與關 係 人間 之 重大 交易 事 項

1.管 理 服務 收 入 (表 列營 業 收入 )

110年度 109年度
勞務銷售:
久和醫療 \$
63,000
\$
52,200
多模式 13,878 21,666
華霖 10,458 8,271
醫世紀 15,258 11,751
杏業 11,478 10,026
其他子公司 26,261 31,215
\$
140,333
\$
135,129

係本 公 司提 供 關係 人行 政 資源、醫療 業 務之 技 術諮 詢 及管 理服 務 而產 生 之 收入 , 收款 價 格及 條件 由 雙方 決 定。

2.租 金 支出 (表 列 營 業成 本 )

承租標的物 出租人 租賃期間 110年度 109年度
土地及建物 久和醫療
九和科技
110.1.1~111.05.31
及109.1.1~109.12.31
\$
168
54
\$
568
263
\$
222
\$
831

本公 司 係按 月 支付 租金 。

3.財 產 交易

處分 不 動產 、 廠房 及設 備:

109年度
處分價款 處分(損)益
久和醫療 \$ 23 \$ -

本公 司 民 國 110 年 度無 與 關係 人 間財 產交 易 之情 形 。

4.應 收 關係 人 款項

110年12月31日 109年12月31日
應收帳款
富康 \$
210
\$
-

(1) 本公 司 之應 收 帳款 皆未 逾 期且 未 減損 ,其 信 用品 質 良好 。

  • (2) 民 國 110 年 12 月 31 日 未 有逾 期 之金 融 資產 。
  • (3) 本公 司 之應 收 帳款 於民 國 110 年 12 月 31 日最 大 信 用風 險之 曝 險金 額為 帳 面金 額 。
  • 5.其 他 應收 款 -關 係 人
  • (1)資金 貸 與關 係 人
110年度
對象 最高餘額 期末餘額 利率 利息收入總額 期末應收利息
久和醫療 \$
250,000
\$
73,000
2% 2,827
\$
\$
895
多模式 120,000 50,000 2% 1,129 619
其他子公司 130,000 30,000 2% 1,768 259
\$
153,000
\$
5,724
\$
1,773
109年度
對象 最高餘額 期末餘額 利率 利息收入總額 期末應收利息
久和醫療 280,000
\$
\$
230,000
2% \$
3,503
\$
2,939
多模式 350,000 120,000 2% 4,012 1,349
其他子公司 152,000 87,000 2% 2,130 864
\$
5,152

對子 公 司之 資 金貸 與條 件 為款 項 貸與 後一 年 內收 回,民 國 110 年及 109 年度 之 利息 皆 按年 利 率 2%收 取。

(2)被投 資 公司 解 散 轉列 其 他應 收 款

110年12月31日 109年12月31日
日亞美 \$
369
\$
369

6.租 賃 交易 -承 租 人

  • (1)本公 司 向關 係 人 承租 辦 公處 所 ,租 賃合 約 之期 間 均 為 3 年 , 承租 金 額 係依 附 近市 場 行情 訂定 , 其付 款 方式 係每 月 支付 。
  • (2)取得 使 用權 資 產
110年度 109年度
久和醫療 \$ \$ -
21,054
(3)租賃
負 債
A.期

餘額
110年12月31日 109年12月31日
久和醫療 \$
10,082
\$
17,047
B.利 息 費用
110年度 109年度
久和醫療 \$
234
\$
193

7.其 他 項目

(1)現金 增 資子 公 司

110年度
增資每股 原持股 增資後
交易對象 價格(元) 交易總金額 比例 持股比例
新和 \$ 10 \$
100,000
100% 100%
109年度
增資每股 原持股 增資後
交易對象 價格(元) 交易總金額 比例 持股比例
久和醫療 \$ 10 \$
575,400
100% 100%
多模式 10 250,000 100% 100%
新和 10 110,000 100% 100%
\$
935,400

(2)子公 司 減資 退 回 股款

110年度 109年度
交易對象 減資比例 交易總金額 減資比例 交易總金額
華霖 14.40% \$ 70,000 12.59% \$ 70,000
九和生物 21.21% 70,000 - -
\$ 140,000 \$ 70,000

8.關 係 人提 供 背書 保證 情 形

(1)截至 民 國 110 年 及 109 年 12 月 31 日止 , 本公 司 提供 其他 子 公司 背 書 保證 做 為向 銀 行借 款擔 保 之額 度 如下 :

110年12月31日 109年12月31日
久和醫療 \$
1,412,000
\$ 1,562,000
多模式 1,410,000 1,520,000
其他子公司 1,021,000 335,480
\$
3,843,000
\$ 3,417,480

(2)截至 民 國 110 年 及 109 年 12 月 31 日止 , 本公 司 及子 公司 多 模式 與 第 一商 業 銀行 簽 訂 聯 合授 信 合約 , 核 貸 總額 度 為\$2,440,000, 係由 本 公 司及 本 公司 董 事 長 李沛 霖 先生 提 供 連 帶保 證 ,並 以 子 公 司杏 業 之土 地 及建 物 設定 質 押擔 保。

(四 )主要 管 理階 層 薪酬 資訊

110年度 109年度
薪資及其他短期員工福利 \$
41,846
\$
41,123
退職後福利 324 324
股份基礎給付 356 466
總計 \$
42,526
\$
41,913

八、 抵(質)押之 資 產

本公 司 之資 產 提供 擔保 明 細如 下 :

帳面價值
資產項目 110年12月31日 109年12月31日 擔保用途
其他非流動資產-其他
-受限制銀行存款 \$
5,650
\$
6,300
長期融資額度之擔保

九、 重大 或 有負 債 及未 認列 之 合約 承 諾

除 附 註 六 (八 )及 七 (三 )8.對 關 係 人 重 大 承 諾 事 項 及 背 書 保 證 之 情 形 外 , 本 公 司 尚無 重 大承 諾 及或 有事 項 。

  • 十、 重大 之 災害 損 失 無此 情 形。
  • 十一 、 重大 之 期後 事 項

無此 情 形。

  • 十二 、 其他
  • (一 )資本 管 理

本公 司 之資 本 管理 目標,係 為 保 障公 司 能繼 續 經營,維持 最 佳資 本 結構 以 降低 資 金成 本,並 為股 東 提供 報 酬。為了 維 持或 調 整資 本結 構,本 公 司可 能會 調 整支 付 予股 東之 股 利金 額、退 還 資本 予 股東、發行 新 股或 出 售資 產 以降 低 債務 。

(二 )金融 工 具

1.金 融 工具 之 種類

110年12月31日 109年12月31日
金融資產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
強制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 \$
90,904
\$
106,600
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
金融資產
選擇指定之權益工具投資 \$
12,406
\$
16,740
按攤銷後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
現金及約當現金 \$
271,845
\$
145,791
應收帳款(含關係人) 210 -
其他應收款(含關係人) 155,146 443,021
其他金融資產(表列「其他非流動資產 5,650 6,300
-其他」)
\$
432,851
\$
595,112
金融負債
按攤銷後成本衡量之金融負債
短期借款 \$
280,000
\$
100,000
應付票據 135 135
其他應付款 24,790 20,919
應付公司債 1,499,378 1,488,808
長期借款(包含一年或一營業週期內到期) 1,224,000 1,368,000
\$
3,028,303
\$
2,977,862
租賃負債 \$
10,082
\$
17,047
  • 2.風 險 管理 政 策
  • (1)本 公 司 日 常 營 運 受 多 項 財 務 風 險 之 影 響 , 包 含 市 場 風 險 (包 括 匯 率 風險、利 率風 險 及 價格 風 險)、信 用風 險及 流 動性 風 險。本公 司 整體 風險 管 理政 策 著重 於金 融 市場 的 不可 預測 事 項,並尋 求 可降 低 對本 公司 財 務狀 況 及財 務績 效 之潛 在 不利 影響 。
  • (2)風險 管 理工 作 由 本公 司 財務 部 按照 董事 會 核准 之 政策 執行。本 公 司 財務 部 透過 與 公司 營運 單 位密 切 合作,負責 辨 認、評 估 與規 避 財務 風險。董 事會 對 整 體風 險 管理 訂 有書 面原 則,亦對 特 定 範圍 與 事項 提供 書 面政 策 ,例 如信 用 風險 。
  • 3.重 大 財務 風 險之 性質 及 程度
  • (1)市場 風 險
    • 匯率 風 險
    • A.本 公司 係 跨國 營 運,因 此 受多 種 不 同貨 幣 所產 生 之匯 率風 險,主 要 為 美 元 及 港 幣 。 相 關 匯 率 風 險 來 自 對 國 外 營 運 機 構 之 淨 投 資 。 B.本 公 司 從 事 之 業 務 涉 及 若 干 非 功 能 性 貨 幣 (本 公 司 之 功 能 性 貨 幣 為新 台 幣 ),故 受匯 率波 動 之影 響,具 重 大匯 率 波動 影 響之 外幣 資

產及 負 債資 訊 如下 :

110年12月31日 110年度
敏感度分析
(外幣:功能性貨幣) 外幣
(仟元)
匯率 帳面金額
(新台幣)
變動
幅度
損益
影響
金融資產
貨幣性項目
美金:新台幣 \$
9
27.68 \$
249
1% 2\$
港幣:新台幣 27,101 3.55 96,209 1% 962
非貨幣性項目
美金:新台幣 14,273 27.68 395,077
109年12月31日 109年度
敏感度分析
外幣 帳面金額 變動 損益
(外幣:功能性貨幣) (仟元) 匯率 (新台幣) 幅度 影響
金融資產
貨幣性項目
美金:新台幣 \$
15
28.48 \$
427
1% 4\$
港幣:新台幣 27,091 3.67 99,424 1% 994
非貨幣性項目
美金:新台幣 14,435 28.48 411,109

C.本 公 司貨 幣 性項 目因 匯 率波 動 具重 大影 響 於民 國 110 年及 109 年 度 認 列 之 全 部 淨 兌 換 損 失 (含 已 實 現 及 未 實 現 )彙 總 金 額 分 別 為 (\$3,344)及 (\$4,543)。

價格 風 險

  • A.由 於 本 公 司 持 有 之 投 資 於 個 體 資 產 負 債 表 中 係 分 類 透 過 損 益 按 公 允 價 值 衡 量 之 金 融 資 產 及 透 過 其 他 綜 合 損 益 按 公 允 價 值 衡 量 之金 融 資產,因 此 本公 司 暴露 於 權益 工具 之 價格 風 險。本公 司 未 有商 品 價格 風 險之 暴險。為 管 理權 益 工具 投 資之 價 格風 險,本公 司已 設 置停 損 點, 故預 期 不致 發 生重 大之 價 格風 險 。
  • B.本 公 司主 要 投資 於國 內 上市 櫃 及非 上市 櫃 之權 益 工具,此 等權 益 工具 之 價格 會 因該 投資 標 的未 來 價值 之不 確 定性 而 受影 響。若 該 等權 益 工具 價 格上 升或 下跌 10%, 而 其他 所 有因 素 維持 不變 之 情 況下,對 民 國 110 年 及 109 年 度 之稅 後淨 利 因來 自 透過 損益 按 公 允 價 值 衡 量 之 權 益 工 具 之 利 益 或 損 失 將 分 別 增 加 或 減 少 \$9,090 及 \$10,600; 對 其 他 綜 合 損 益 因 分 類 為 透 過 其 他 綜 合 損 益 按 公 允 價 值 衡 量 之 權 益 工 具 之 利 益 或 損 失 將 分 別 增 加 或 減 少 \$1,241 及 \$1,674。

現金 流 量及 公 允價 值利 率 風險

  • A.本 公 司之 利 率風 險來 自 長期 借 款。按浮 動 利率 發 行之 長期 借 款使 本公 司 承受 現 金流 量利 率 風險,部 分 風險 被 按浮 動 利率 持有 之 現 金及 約 當現 金 抵銷,本公 司 按浮 動 利 率發 行 之借 款 主要 為新 台 幣 計價 。
  • B.當 借 款利 率 上升 或下 跌 1%,在 所有 其他 因 素維 持 不變 之情 況 下, 民國 110 年及 109 年度 之 淨利 將 減少 或增 加\$12,240 及\$13,680, 主要 係 因浮 動 利率 借款 導 致利 息 費用 隨之 變 動所 致 。
  • (2)信用 風 險

本公 司 提供 授 信融 資保 證 承諾 均 依「 背書 保 證辦 法 」辦 理,且 係 對 本公 司 之子 公 司為 之。由 於 子公 司 之 信用 狀 況均 能 完全 掌握,故 未 要求 提 供擔 保 品。若其 未 能履 約,所 可能 發 生之 損 失與 保證 金 額相 符。

  • (3)流動 性 風險
  • A.現 金 流量 預 測是 由公 司 內各 營 運個 體執 行,並 由公 司 財務 部 予以 彙總。公 司 財務 部 監控 公 司流 動 資金 需求 之 預測,確 保 其有 足 夠 資金 得 以支 應 營運 需要,此 等 預測 考 量公 司 之債 務 融資 計畫、債 務條 款 遵循 及 符合 內部 資 產負 債 表之 財務 比 率目 標 等。
  • B.下 表 係本 公 司之 非衍 生 金融 負 債,按相 關 到期 日 予以 分組,非 衍 生 金 融 負 債 係 依 據 資 產 負 債 表 日 至 預 期 或 合 約 到 期 日 之 剩 餘 期 間 進 行 分 析 。 下 表 所 揭 露 之 合 約 現 金 流 量 金 額 係 未 折 現 之 金 額 。

非衍生金融負債:

110年12月31日 1年以下 1至2年內 2至5年內
短期借款 \$
281,330
\$
-
\$
-
應付票據 135 - -
其他應付款 24,790 - -
租賃負債 7,215 3,000 -
應付公司債及嵌入式
衍生工具
- - 1,537,875
長期借款(包含一年或
一營業週期內到期)
164,843 1,096,909 -
非衍生金融負債:
109年12月31日 1年以下 1至2年內 2至5年內
短期借款 \$
100,525
\$
-
\$
-
應付票據 135 - -
其他應付款 20,919 - -
租賃負債 7,596 7,200 3,000
應付公司債及嵌入式
衍生工具
- - 1,537,875
長期借款(包含一年或
一營業週期內到期)
167,395 164,843 1,096,909
  • (三 )公允 價 值資 訊
  • 1.為 衡 量 金 融 及 非 金 融 工 具 之 公 允 價 值 所 採 用 評 價 技 術 的 各 等 級 定 義 如 下:
    • 第 一 等 級 : 企 業 於 衡 量 日 可 取 得 之 相 同 資 產 或 負 債 於 活 絡 市 場 之 報 價 (未 經 調 整 )。 活 絡 市 場 係 指 有 充 分 頻 率 及 數 量 之 資 產 或 負 債交 易 發生,以 在持 續基 礎 上提 供 定價 資訊 之 市場。本 公司 投資 之 上市 櫃 股票 投資 的 公允 價 值皆 屬之 。
    • 第二 等 級:資 產 或負 債直 接 或間 接 之可 觀察 輸 入值,但 包括 於第 一 等級 之報 價 者除 外 。
    • 第三 等 級:資 產 或負 債之 不 可觀 察 輸入 值。本 公 司投 資 之無 活絡 市 場之 權益 工 具投 資 屬之 。
  • 2.非 以 公 允 價 值 衡 量 之 金 融 工 具 (包 括 現 金 及 約 當 現 金 、 應 收 帳 款 (含 關 係人 )、其 他應 收 款 (含 關係 人 )、其他 金融 資 產、短 期借 款、應付 票 據、 其他 應 付款、長 期借 款(包含 一 年或 一 營 業週 期 內到 期 部分 )、應付 公 司 債及 租 賃負 債 )的 帳 面金 額 係公 允 價值 之合 理 近似 值 。
  • 3.以 公 允價 值 衡量 之金 融 及非 金 融工 具,本公 司 依 資產 及 負債 之 性質、特 性及 風 險及 公 允價 值等 級 之基 礎 分類 ,相 關 資訊 如 下:

(1)本公 司 依資 產 及 負債 之 性質 分 類, 相關 資 訊如 下 :

110年12月31日 第一等級 第二等級 第三等級 合計
資產
重複性公允價值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
衡量之金融資產
權益證券 \$
89,890
\$
-
\$
1,014
\$
90,904
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
公允價值衡量之金
融資產
權益證券 12,406 - - 12,406
\$
102,296
\$
-
\$
1,014
\$
103,310
109年12月31日 第一等級 第二等級 第三等級 合計
資產
重複性公允價值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
衡量之金融資產
權益證券 \$
106,000
\$
-
\$
-
\$
106,000
衍生工具 - - 600 600
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
公允價值衡量之金
融資產 16,740
權益證券 16,740 - -
\$
122,740
\$
-
\$
600
\$
123,340

(2)本公 司 用以 衡 量 公允 價 值所 使 用之 方法 及 假設 說 明如 下:

A.本 公 司 採 用 市 場 報 價 作 為 公 允 價 輸 入 值 (即 第 一 等 級 )者 , 上 市 (櫃)公 司股 票 係採 資產 負 債表 日 之收 盤價 作 為市 場 報價 。

B.除 上 述有 活 絡市 場之 金 融工 具 外,其餘 金 融工 具 之公 允價 值 係以 評價 技 術或 參 考交 易對 手 報價 取 得。

  • 4.民 國 110 年 及 109 年 度 無第 一 等級 與 第二 等 級間 之 任何 移轉 。
  • 5.下 表 列示 於 民 國 110 年及 109 年 度 屬 於第 三 等級 金 融工 具之 變 動。
110年
------
權益證券 衍生金融工具
1月1日 \$
-
\$ 600
認列於損益之利益或損失 - ( 600)
本期購買 1,014 -
12月31日 \$
1,014
\$ -
109年
權益證券 衍生金融工具
1月1日 \$ -
\$
70
認列於損益之利益或損失 -
(
520)
發行可轉換公司債 - 1,050
12月31日 \$ \$ - 600
  • 6.民 國 110 年 及 109 年 度 無自 第 三等 級 轉入 及 轉出 之 情形 。
  • 7.本 公 司 對 於 公 允 價 值 歸 類 於 第 三 等 級 之 評 價 流 程 係 由 財 會 部 門 負 責 進 行 金 融 工 具 之 獨 立 公 允 價 值 驗 證 , 藉 獨 立 來 源 資 料 使 評 價 結 果 貼 近 市 場狀 態 並定 期 覆核 ,以 確 保評 價 結果 係屬 合 理。
  • 8.有 關 屬 第 三 等 級 公 允 價 值 衡 量 項 目 所 使 用 評 價 模 型 之 重 大 不 可 觀 察 輸 入值 之 量化 資 訊及 重大 不 可觀 察 輸入 值變 動 之敏 感 度分 析說 明 如下 :
110年12月31日 重大不可 區間 輸入值與公
公允價值 評價技術 觀察輸入值 (加權平均) 允價值關係
非衍生權益工具:
非上市上櫃公
司股票
\$
1,014
以最近一
次非活絡
市場之交
易價格
不適用 - 不適用
混合工具:
可轉換債券合
\$
-
二項式模
波動率
折現率
19.10%
(19.10%)
0.5655%
(0.5655%)
波動率愈高,
公允價值愈高
;折現率愈高
,公允價值愈
109年12月31日 重大不可 區間 輸入值與公
公允價值 評價技術 觀察輸入值 (加權平均) 允價值關係
混合工具:
可轉換債券合
\$
600
二項式模
波動率
折現率
31.70%
(31.70%)
0.5549%
(0.5549%)
波動率愈高,
公允價值愈高
;折現率愈高
,公允價值愈

9.本 公 司 經 審 慎 評 估 選 擇 採 用 之 評 價 模 型 及 評 價 參 數 , 惟 當 使 用 不 同 之 評 價 模 型 或 評 價 參 數 可 能 導 致 評 價 之 結 果 不 同 。 針 對 分 類 為 第 三 等 級 之金 融 資產 及 金融 負債 , 若評 價 參數 增加 或 減 少 1%, 對 民 國 110 年 及 109 年 12 月 31 日 之 本期 損 益及 其 他綜 合損 益 無重 大 影響 。

(四 )新冠 肺 炎疫 情 之影 響

本 公 司 於 新 型 冠 狀 病 毒 肺 炎 疫 情 流 行 及 政 府 推 動 多 項 防 疫 措 施 期 間 營 運 正常 , 經 評 估繼 續 經營 能 力、 資 產減 損及 籌 資風 險 並未 受重 大 影響 。

十三 、 附註 揭 露事 項

(一 )重 大交 易 事項 相關 資 訊

  • 1.資 金 貸與 他 人: 請詳 附 表一 。
  • 2.為 他 人背 書 保證 情形 : 請詳 附 表二 。
  • 3.期 末 持 有 有 價 證 券 情 形 (不 包 含 投 資 子 公 司 、 關 聯 企 業 及 合 資 控 制 部 分):請 詳 附表 三 。
  • 4.累 積 買 進 或 賣 出 同 一 有 價 證 券 之 金 額 達 新 台 幣 三 億 元 或 實 收 資 本 額 百 分之 二 十以 上 :請 詳附 表 四。
  • 5.取 得 不 動 產 之 金 額 達 新 台 幣 三 億 元 或 實 收 資 本 額 百 分 之 二 十 以 上 : 無 此情 形 。
  • 6.處 分 不 動 產 之 金 額 達 新 台 幣 三 億 元 或 實 收 資 本 額 百 分 之 二 十 以 上 : 無 此情 形 。
  • 7.與 關 係 人 進 、 銷 貨 交 易 金 額 達 新 台 幣 一 億 元 或 實 收 資 本 額 百 分 之 二 十 以上 : 請詳 附 表五 。
  • 8.應 收 關 係 人 款 項 達 新 台 幣 一 億 元 或 實 收 資 本 額 百 分 之 二 十 以 上 : 請 詳 附表 六 。
  • 9.從 事 衍生 性 金融 商品 交 易: 請 詳附 註六 (二 )(七)及十 二 (三 )。
  • 10.母 公 司 與 子 公 司 及 各 子 公 司 間 之 業 務 關 係 及 重 要 交 易 往 來 情 形 及 金 額: 無 往來 金 額達 一億 元 以上 之 交易 。
  • (二 )轉投 資 事業 相 關資 訊

被投 資 公司 之 相關 資訊 (不 包 含大 陸 被 投資 公 司 ):請 詳 附 表七 。

(三 )大陸 投 資資 訊

1.基 本 資料 : 請詳 附表 八 。

  • 2.轉 投 資大 陸 地區 限額 :請 詳 附表 八 。
  • 3.直 接 或 間 接 經 由 第 三 地 區 事 業 與 轉 投 資 大 陸 之 被 投 資 公 司 所 發 生 之 重 大交 易 事項 : 無往 來金 額 達一 億 元以 上之 交 易。
  • (四 )主要 股 東資 訊

請詳 附 表九 。

十四 、 部門 資 訊

依國 際 財務 報 導準 則第 八 號規 定 ,另 於合 併 財務 報 告中 揭露 。

承業生醫投資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資金貸與他人

民國110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附表一 單位:新台幣仟元

(除特別註明者外)

是否 有短期融通 對個別對象 資金貸與
編號 貸出資金 為關 本期 實際動支 利率 資金貸 業務 資金必要之 提列備抵 擔保品 資金貸與限 總限額
(註1) 之公司 貸與對象 往來項目 係人 最高金額 期末餘額 金額 區間 與性質 往來金額 原因 呆帳金額 名稱 價值 額(註2) (註3) 備註
0 承業醫 久和醫療 其他應收款 \$ 480,000 \$
400,000
\$
73,000
2% 短期資金融通 \$
-
營運周轉 \$
-
\$ - \$
608,452
\$
2,433,808
0 承業醫 九和科技 其他應收款 100,000 50,000 - 2% 短期資金融通 - 營運周轉 - - 608,452 2,433,808
0 承業醫 新和 其他應收款 300,000 300,000 - 2% 短期資金融通 - 營運周轉 - - 608,452 2,433,808
0 承業醫 多模式 其他應收款 500,000 350,000 50,000 2% 短期資金融通 - 營運周轉 - - 608,452 2,433,808
0 承業醫 杏霖 其他應收款 100,000 - - 2% 短期資金融通 - 營運周轉 - - 608,452 2,433,808
0 承業醫 杏業 其他應收款 150,000 150,000 30,000 2% 短期資金融通 - 營運周轉 - - 608,452 2,433,808
0 承業醫 華霖 其他應收款 30,000 30,000 - 2% 短期資金融通 - 營運周轉 - - 608,452 2,433,808
0 承業醫 九和生物 其他應收款 30,000 30,000 - 2% 短期資金融通 - 營運周轉 - - 608,452 2,433,808
1 九和科技 高端 其他應收款 4,500 3,500 3,500 2.5% 業務往來 5,337 - - - 5,337 74,685
2 杏業 怡仁 其他應收款 199,000 159,000 159,000 2.5% 業務往來 201,896 - - - 198,903 397,807
\$
1,472,500
\$ 315,500

註1:編號欄之說明如下:

(1)發行人填0。

(2)被投資公司按公司別由阿拉伯數字1開始依序編號。

  • 註2:(1)依本公司資金貸與他人作業程序規定,對每一借款人之限額依其貸與原因分別訂定如下: A.因與本公司有業務往來者,個別貸與金額不得超過最近一年度本公司與其業務往來金額。 B.因有短期資金融通之必要者,個別貸與金額不得超過本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之10%。 (2)依子公司資金貸與他人作業程序規定,對每一借款人之限額依其貸與原因分別訂定如下: A.因與子公司有業務往來者,個別貸與金額不得超過最近一年度子公司與其業務往來金額。 B.資金貸與個別對象之限額,不得超過子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之20%。
  • 註3:(1)本公司資金貸與總限額:總金額合計不得超過本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之40%。 (2)子公司資金貸與總限額:總金額合計不得超過子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之40%。

承業生醫投資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為他人背書保證

民國110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附表二 單位:新台幣仟元

(除特別註明者外)

被背書保證對象 對單一企業 以財產擔保 累計背書保證金 背書保證 屬母公司對 屬子公司對 屬對大陸地
編號 背書保證者 關係 背書保證限額 本期最高 期末背書 實際動支 之背書保證 額佔最近期財務 最高限額 子公司背書 母公司背書 區背書保證
(註1) 公司名稱 公司名稱 (註2) (註3) 背書保證餘額 保證餘額 金額 金額 報表淨值之比率 (註4) 保證(註5) 保證(註5) (註5) 備註
0 承業醫 久和醫療 2 \$ 12,169,042 \$ 1,562,000 \$ 1,412,000 \$
300,659
\$
-
23.21% \$ 18,253,563 Y N N
0 承業醫 多模式 2 12,169,042 1,520,000 1,410,000 1,032,575 - 23.17% 18,253,563 Y N N
0 承業醫 九和科技 2 12,169,042 200,000 150,000 15,352 - 2.47% 18,253,563 Y N N
0 承業醫 醫世紀 2 12,169,042 57,000 - - - 0.00% 18,253,563 Y N N
0 承業醫 杏業 2 12,169,042 100,000 100,000 34,461 - 1.64% 18,253,563 Y N N
0 承業醫 新和 2 12,169,042 771,000 771,000 238,480 - 12.67% 18,253,563 Y N N
1 杏業 承業醫 3 1,989,036 828,236 828,236 704,000 828,236 83.28% 2,983,554 N Y N
1 杏業 多模式 4 1,989,036 575,164 575,164 547,887 575,164 57.83% 2,983,554 N N N
2 久和中國 承業廣州 4 245,608 43,840 43,440 21,720 - 35.37% 368,412 N N Y
\$ 5,289,840 \$ 2,895,134 \$ 1,403,400

註1:編號欄之說明如下:

(1).發行人填0。

  • (2).被投資公司按公司別由阿拉伯數字1開始依序編號。
  • 註2:背書保證者與被背書保證對象之關係有下列七種,標示種類即可:
  • (1).有業務往來之公司。
  • (2).公司直接及間接持有表決權之股份超過百分之五十之公司。
  • (3).直接及間接對公司持有表決權之股份超過百分之五十之公司。
  • (4).公司直接及間接持有表決權股份達百分之九十以上之公司間。
  • (5).基於承攬工程需要之同業間或共同起造人間依合約規定互保之公司。
  • (6).因共同投資關係由全體出資股東依其持股比率對其背書保證之公司。
  • (7).同業間依消費者保護法規範從事預售屋銷售合約之履約保證連帶擔保。

註3:(1).依本公司背書保證作業程序之規定,本公司對單一企業背書保證限額不得超過本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之200%。

(2).依子公司背書保證作業程序之規定,子公司對單一企業背書保證限額不得超過子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之200%。

(3).依本公司背書保證作業程序之規定,本公司及其子公司對單一企業背書保證限額不得超過本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之200%。

  • 註4:(1).依本公司背書保證作業程序之規定,本公司對外背書保證之總額不得超過本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之300%。
  • (2).依子公司背書保證作業程序之規定,子公司對外背書保證之總額不得超過子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之300%。
  • (3).依本公司背書保證作業程序之規定,本公司及其子公司對外背書保證之總額不得超過本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之300%。
  • 註5:屬上市櫃母公司對子公司背書保證者、屬子公司對上市櫃母公司背書保證者、屬大陸地區背書證者始須填列Y。

期末持有有價證券情形(不包含投資子公司、關聯企業及合資控制部分)

民國110年12月31日

附表三 單位:新台幣仟元

(除特別註明者外)

持有之公司 有價證券種類及名稱 與有價證券發行人之關係 帳列科目 股 數 帳面金額 持股比例 公允價值 備註
承業醫 普通股 長榮 -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流動 240,000 \$
34,200
0.00% \$ 34,200
承業醫 普通股 陽明 -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流動 240,000 29,040 0.01% 29,040
承業醫 普通股 長榮航太 -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流動 16,347 1,014 0.00% 1,014
承業醫 普通股 聯電 -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流動 410,000 26,650 0.00% 26,650
承業醫 普通股 欣大健康 本公司董事長與該公司董事長為同一人 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非流動 1,988,100 12,406 2.47% 12,406
久和醫療 特別股 Asto CT -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非流動 55,089 59,960 3.14% 59,960
久和醫療 普通股 慧德 - 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非流動 200,000 - 4.12% -
久和醫療 普通股 欣美 本公司董事長與該公司董事長為同一人 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非流動 855,400 19,041 6.69% 19,041

累積買進或賣出同一有價證券之金額達新台幣三億元或實收資本額百分之二十以上

民國110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附表四 單位:新台幣仟元

(除特別註明者外)

有價證券種類及名 期初 買入(註) 賣出 期 末
買、賣之公司 帳列科目 交易對象 關係 股數 金 額 股數 金額 股數 售價 帳面成本 處分損益 股數 金額
承業醫 普通股 富康 採用權益
法之投資
匯信股份有限
公司及個人股
- - \$
-
1,071,000 \$ 333,526 - - - - 1,071,000 \$ 333,526

註:取得成本 \$335,070,並包含本期認列之投資損失(\$1,544)。

與關係人進、銷貨之金額達新台幣一億元或實收資本額百分之二十以上

民國110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附表五 單位:新台幣仟元

(除特別註明者外)

交易條件與一般交易不同之情
交易情形 形及原因 應收(付)票據、帳款
佔總進(銷)貨 佔總應收(付)票
進(銷)貨之公司 交易對象名稱 關係 進(銷)貨 金額 之比率 授信期間 單價 授信期間 餘額 據、帳款之比率 備註
杏業 怡仁 實質關係人 銷貨 \$ 201,896 97% 6個月 - - \$ 189,345 87%

註1:銷貨金額係包含出租收入。

註2:應收票據及帳款係包含應收租賃款。

應收關係人款項達新台幣一億元或實收資本額百分之二十以上

民國110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附表六

單位:新台幣仟元

(除特別註明者外)

逾期應收關係人款項 應收關係人款項期後
帳列應收款項之公司 交易對象名稱 關係 應收關係人款項餘額 週轉率(註1) 金額 處理方式 收回金額(註2) 提列備抵損失金額
杏業 怡仁 實質關係人 應收票據及帳款(含應收租賃
款):\$189,345
1.03 \$
70,582
催款 \$ 26,708 \$ -
杏業 怡仁 實質關係人 其他應收款:\$159,000 0.00 - - 104,000 -

註1:週轉率列示為0.00者係因個體財報表列其他應收款,故無週轉率之適用。 註2:係期後截止至民國111年3月23日止收回之款項。

被投資公司名稱、所在地區等相關資訊(不包含大陸被投資公司)

民國110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附表七 單位:新台幣仟元

(除特別註明者外)

原始投資金額 期末持有 被投資公司本 本期認列之投
投資公司名稱 被投資公司名稱 所在地區 主要營業項目 本期期末 去年年底 股數 比率 帳面金額 期損益 資損益 備註
承業醫 久和醫療 台灣 醫療器材銷售、 \$ 2,956,388 \$ 2,956,388 390,000,000 100.00% \$ 4,409,733 \$
198,693
\$ 186,063 子公司
出租及服務
承業醫 多模式 台灣 醫療器材銷售、 413,484 413,484 70,800,000 100.00% 821,673 42,208 42,208 子公司
出租及服務
承業醫 九和科技 台灣 眼科儀器銷售、 151,422 151,422 9,853,841 100.00% 186,712 58,802 58,802 子公司
出租及服務
承業醫 九和生物 台灣 醫療儀器出租 247,182 317,182 26,000,000 100.00% 276,764 6,805 6,805 子公司
承業醫 新和 台灣 醫療儀器出租 219,171 119,171 21,300,000 100.00% 209,029 (
6,023)
( 6,023) 子公司
承業醫 東霖 台灣 醫療儀器出租 371,183 371,183 40,000,000 100.00% 478,958 33,104 33,148 子公司
承業醫 華霖 台灣 醫療儀器出租 381,815 451,815 41,600,000 100.00% 519,995 39,393 39,393 子公司
承業醫 新霖 台灣 醫療儀器出租 85,929 85,929 8,000,000 100.00% 86,234 4,035 4,035 子公司
承業醫 醫世紀 台灣 醫療儀器出租 556,151 556,151 60,000,000 100.00% 792,125 53,026 53,026 子公司
承業醫 CHC(BVI) 英屬維京群島 從事控股及轉投 522,432 522,432 940 100.00% 395,081 (
11,750)
( 11,750) 子公司(註1)
資事務
承業醫 富康 台灣 藥品及保健食品 335,070 - 1,071,000 51.00% 333,526 3,872 ( 1,544) 子公司
CHC(BVI) CHC(HK) 香港 等銷售
醫療器材銷售、
3,593 3,697 100,000 100.00% 36,625 183 199 子公司
出租及服務
久和醫療 杏霖 台灣 醫療器材銷售 - 1,545,300 - - - - - 子公司(註2)
久和醫療 欣安 台灣 管理顧問及老人 194,000 194,000 19,400,000 65.99% 190,986 (
1,569)
( 1,035) 子公司
住宅
久和醫療 PT CHC 印尼 醫療儀器出租 5,358 3,398 2,566 100.00% 639 (
1,032)
( 1,032) 子公司(註1)
久和醫療 杏業 台灣 醫療器材銷售、 1,513,464 - 93,600,000 100.00% 1,608,967 30,282 25,071 子公司(註2)
出租及藥品銷售
杏霖 杏業 台灣 醫療器材銷售、 - 1,513,464 - - - - - 子公司(註2)
出租及藥品銷售
杏業 承馨 台灣 管理顧問業及醫 12,000 12,000 1,200,000 40.00% 8,641 29,986 8,641 關聯企業
療耗材、食品及
藥物零售業
欣安 承業長照 台灣 長期照顧服務 31,040 31,040 - 97.00% 28,595 (
2,019)
( 1,959) 子公司(註3)

註1:轉投資公司性質為有限公司。

註2:本集團進行組織重組將杏霖併入久和醫療,久和醫療為存續公司。

註3:轉投資公司性質為社團法人。

承業生醫投資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大陸投資資訊-基本資料 民國110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附表八

單位:新台幣仟元

(除特別註明者外)

本期期初自台 本期匯出或收回 本期期末自台 本公司直接
投資方式 灣匯出累積投 投資金額 灣匯出累積投 被投資公司本 或間接投資 本期認列投資 期末投資帳面 截至本期止已
大陸被投資公司名稱 主要營業項目 實收資本額 (註1) 資金額 匯出 收回 資金額 期損益 之持股比例 損益(註2) 金額 匯回投資收益 備註
承業廣州 醫療器材銷售、
出租及服務
\$
263,037
(2)由本公司
100%持股子公司
CHC(BVI)間接投
資大陸
\$
263,037
\$
-
\$
-
\$
263,037
(\$ 8,435) 100% (\$ 8,429) \$ 227,706 \$
-
久和中國 醫療器材銷售、
出租及服務
208,829 (2)由本公司
100%持股子公司
CHC(BVI)間接投
資大陸
208,829 - - 208,829 ( 3,474) 100% ( 3,474) \$ 122,804 -
轉投資大陸地區限額
本期期末累計自 依經濟部投審會
台灣匯出赴大陸 經濟部投審會 規定赴大陸地區
公司名稱 地區投資金額 核准投資金額 投資限額(註3)
承業醫 \$
471,866
\$
608,976
\$ 3,788,314

註1:投資方式區分為下列三種方式表達:

(1).直接赴大陸地區從事投資

(2).透過第三地區公司再投資大陸(請註明該第三地區之投資公司)

(3).其他方式

註2:該投資損益係經台灣母公司簽證會計師查核之財務報表計算而得。

註3:依據民國97年8月29日經濟部投資審議委員會經審字第09704604680號令修正規定之限額計算揭露之。

註4:本公司經由大陸地區投資事業之再轉投資大陸被投資公司包括瀋陽東軟承業醫療服務有限公司,除該大陸地區投資事業為控股公司,其再轉投資應事先向經濟部投審會申請許可外, 其他轉投資無須向投審會申請。

承業生醫投資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主要股東資訊 民國110年12月31日

附表九

股份
主要股東名稱 持有股數 持股比例
Princeton Healthcare Limited 28,257,983 17.54%
李典穎 9,413,985 5.84%

承業生醫投資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現金及約當現金明細表 民國 110 年 12 月 31 日

明細表一 單位:新台幣仟元

支票存款 \$ 135
活期存款-新台幣存款 175,275
活期存款-美金存款 美金 \$9,128.12(註1) 匯率27.68 253
活期存款-港幣存款 港幣 \$101,065.13(註1) 匯率3.549 359
定期存款-港幣存款 港幣 \$27,000,000(註1)(註2) 匯率3.549 95,823
\$ 271,845

(註1)外幣數額係以單位元列示。

(註2)上開定期存款之到期日為民國111年1月1日,利率為0.05%。

承業生醫投資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採用權益法之投資變動明細表 民國 110 年 1 月 1 日至 110 年 12 月 31 日

明細表二 單位:新台幣仟元






(
)
註1


(

)
註2


















(
)




(
)




(
)




(
)




比例

(
)










0
37
7,
5
4
\$
4,
257
0
1
2
,
0
1
2,
4
6
\$
1
87,
6
6
9
(
\$
-
)
3
4,
9
4
8
0
3
9
0,
0
0
\$
4,
4
0
9,
7
3
3
1
0
0%
9
1
1.
3
\$
4,
4
4
1,
15
2




0
7
0,
8
0
7
9
4,
6
3
1
- 65
4
2,
4
(
-
)
15,
4
2
3
0
7
0,
8
0
8
2
1,
67
3
1
0
0%
1
1.
6
1
8
2
1,
67
3





4
9,
85
155
1
2
1
,
- 5
9,
0
3
0
(
-
)
27,
4
3
9
4
9,
85
1
8
6,
7
1
2
1
0
0%
95
1
8.
1
8
6,
7
1
2





0
3
3,
0
0
3
4
6,
9
2
1
- 05
6,
8
(
)
(
7,
0
0
0
)
7
6,
9
6
2
0
2
6,
0
0
27
6,
7
6
4
1
0
0%
4
1
0.
6
27
6,
7
6
4



0
1
1,
3
0
1
15,
0
4
8
0
1
0,
0
0
1
0
0,
0
0
4
(
-
)
6,
0
2
3
0
2
1,
3
0
2
0
9,
0
2
9
1
0
0%
9.
8
1
2
0
9,
0
2
9



0
4
0,
0
0
35
4
8
0,
8
- 47
3
3,
1
(
-
)
35,
0
2
4
0
4
0,
0
0
47
8,
95
8
1
0
0%
8
1
1.
9
47
9,
1
8
6



0
4
8,
6
0
8
4,
0
9
1
5
- 3
9,
3
9
3
(
0
0
0
)
(
7,
1
0
3,
4
8
9
)
0
4
1,
6
0
95
1
9,
9
5
1
0
0%
0
1
2.
5
95
1
9,
9
5



0
8,
0
0
8
2,
1
9
9
- 35
4,
0
- - 0
8,
0
0
8
6,
2
3
4
1
0
0%
8
1
0.
7
8
6,
2
3
4




0
6
0,
0
0
8
1
2,
2
2
8
- 5
3,
0
2
6
(
-
)
7
3,
1
2
9
0
6
0,
0
0
25
7
9
2,
1
1
0
0%
1
3.
1
1
7
8
6,
8
4
9



- - 1
1,
07
3
35,
07
0
(
-
)
1,
5
4
4
1
1,
07
3
3
3,
5
2
6
5
1%
4
1
9.
4
2
0,
8
2
1
(
)
CH
C
BV
I


0.
9
4
4
1
1,
1
0
0
- - (
-
1
6,
0
1
9
)
0.
9
4
3
95,
0
8
1
1
0
0%
4
4
2
0,
2
9
8.
9
3
95,
0
8
1
\$
8,
0
3
9,
1
8
6
\$
8
6
0,
6
4
4
(
\$
)
3
9
0,
0
0
0
\$
8,
5
0
9,
8
3
0
\$
8,
2
2
3,
4
9
6
註1
:本




註2
:本











法評

列之

法評

列之




、子





、子






、收


、子


、員








退





工認

、國














算之


算之








額之









利之







1

應付公司債明細表 民國 110 年 12 月 31 日

明細表三 單位:新台幣仟元










































1
0
9.
0
8.
0
4
0
%
\$
1,
0
0,
0
0
0
5
\$
1,
3
8
5
7,
7
5
(
\$
)
3
8,
4
9
7
\$
4
1,
9
9,
3
8
7
(
)







(
)

註:由本次轉換公司債所委託銀行擔任保證銀行,並由該銀行提供發行之保證額度。

承業生醫投資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營業成本明細表 民國 110 年 1 月 1 日至 110 年 12 月 31 日

明細表四 單位:新台幣仟元


薪資支出 \$ 77,301
董事酬金 6,252
勞務費 9,795
其他費用 22,664 每一零星科目金額均未超過本科目金額5%。
\$ 116,012

承業生醫投資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本期發生之員工福利、折舊及攤銷費用功能別彙總表 民國 110 年度













































\$
3
0
1
\$
\$
3
0
1
\$
3,
4
0
9
\$
\$

7
7,
7
7,
7
7
-
-





4,
7
4
6
4,
7
4
6
4,
3
5
0
-
-



退

2,
1
6
9
2,
1
6
9
2,
1
8
4
-
-




6,
2
5
2
6,
2
5
2
6,
2
5
1
-
-




1,
8
9
1,
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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