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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ateau — Annual Report 2016
May 24, 2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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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nual Repor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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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發言人、代理發言人姓名、職稱、聯絡電話及電子郵件信箱:
發 言 人 姓 名:陳重憲 職 稱:副董事長 電 話:(08)886-2377 電子郵件信箱:[email protected] 代理發言人 姓 名:蔡德祥 職 稱:總經理 電 話:(08)886-2377 電子郵件信箱:[email protected] 二、總公司、分公司、工廠之地址及電話: 總 公 司 地 址:屏東縣恆春鎮網紗里省北路 40 巷 2 弄 15 號 電 話:(08)886-2377 屏 東 分 公 司 地 址:屏東縣恆春鎮墾丁路 451 號 電 話:(08)886-2345 台 南 分 公 司 地 址:台南市南區開南里新建路 47 號 5 樓之 1 電 話:(06)223-7898 三、股票過戶機構之名稱、地址、網址及電話: 名 稱:統一綜合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台北市東興路 8 號 B1 樓 電 話:(02)2746-3797 網 址:http://www.uni-psg.com 四、最近年度財務報告簽證會計師姓名、事務所名稱、地址、網址及電話: 會計師姓名 :王燕景、廖鴻儒會計師 事務所名稱 :勤業眾信聯合會計師事務所 地 址:台南市永福路一段 189 號 13 樓 電 話:(06)213-9988
網 址:http://www.deloitte.com.tw
五、海外有價證券掛牌買賣之交易場所名稱及查詢該海外有價證券資訊之方式:無。
六、公司網址:http://www.ktchateau.com.tw
| 壹、致股東報告書 | 1 |
|---|---|
| 貳、公司簡介 | 5 |
| 參、公司治理報告 | 7 |
| 一、組織系統 | 7 |
| 二、董事、監察人、總經理、副總經理、協理、各部門及分支機構主管 | |
| 資料 | 11 |
| 三、公司治理運作情形 | 25 |
| 四、會計師公費資訊 | 70 |
| 五、更換會計師資訊 | 71 |
| 六、公司之董事長、總經理、負責財務或會計事務之經理人,最近一年 | |
| 內曾任職於簽證會計師所屬事務所或其關係企業者 | 71 |
| 七、最近年度及截至年報刊印日止,董事、監察人、經理人及持股比例 | |
| 超過百分之十之股東股權移轉及股權質押變動情形 | 71 |
| 八、持股比例占前十名之股東其相互間為配偶、二親等以內之親屬關係 | |
| 之資訊 | 73 |
| 九、公司、公司之董事、監察人、經理人及公司直接或間接控制之事業 | |
| 對同一轉投資事業之持股數,並合併計算綜合持股比例 | 73 |
| 肆、募資情形 | 74 |
| 一、股本來源 | 74 |
| 二、股東結構 | 75 |
| 三、股權分散情形 | 75 |
| 四、主要股東名單 | 75 |
| 五、最近二年度每股市價、淨值、盈餘、股利及相關資料 | 76 |
| 六、公司股利政策與執行情形狀況 | 77 |
| 七、本次股東會擬議之無償配股對公司營業績效及每股盈餘之影響 | 78 |
| 八、員工分紅及董事、監察人酬勞 | 78 |
| 九、公司買回本公司股份情形 | 79 |
| 十、公司債(含海外公司債)辦理情形 | 79 |
| 十一、特別股辦理情形 | 79 |
| 十二、海外存託憑證之辦理情形 | 79 |
| 十三、員工認股權憑證之辦理情形 | 79 |
| 十四、限制員工權利新股辦理情形 | 79 | |
|---|---|---|
| 十五、併購或受讓他公司股份發行新股辦理情形 | 79 | |
| 十六、資金運用計劃執行情形 | 79 | |
| 伍、營運概況 | 80 | |
| 一、業務內容 | 80 | |
| 二、市場及產銷概況 | 86 | |
| 三、從業員工最近二年度及截至年報刊印日止從業員工人數、平均服務年 | ||
| 資、平均年齡及學歷分布比率 | 90 | |
| 四、環保支出資訊 | 90 | |
| 五、勞資關係 | 90 | |
| 六、重要契約 | 95 | |
| 陸、財務概況 | 96 | |
| 一、最近最近五年度簡明資產負債表及綜合損益表 | 96 | |
| 二、最近五年度財務分析 | 100 | |
| 三、最近年度財務報告之監察人審查報告或審計委員會審查報告 | 104 | |
| 四、最近年度財務報告,含會計師查核報告、兩年對照之資產負債表、 | ||
| 綜合損益表、權益變動表、現金流量表及附註或附表 | 105 | |
| 五、最近年度經會計師查核簽證之公司個體財務報告,但不含重要會計 | ||
| 項目明細表 | 171 | |
| 六、公司及其關係企業最近年度及截至年報刊印日止,如有發生財務周 | ||
| 轉困難情事,對本公司財務狀況之影響 | 171 | |
| 柒、財務狀況及財務績效之檢討分析與風險事項 | 172 | |
| 一、財務狀況 | 172 | |
| 二、財務績效 | 173 | |
| 三、現金流量 | 173 | |
| 四、最近年度重大資本支出對財務業務之影響 | 174 | |
| 五、最近年度轉投資政策、其獲利或虧損之主要原因、改善計劃及未來 | ||
| 一年投資計劃 | 174 | |
| 六、風險事項 | 174 | |
| 七、避險會計之目標與方法 | 178 | |
| 八、資產負債評價科目提列方式的評估依據及基礎 | 178 |
| 九、其他重要事項 | 178 |
|---|---|
| 捌、特別記載事項 | 179 |
| 一、關係企業相關資料 | 179 |
| 二、最近年度及截至年報刊印日止,私募有價證券辦理情形 | 179 |
| 三、最近年度及截至年報刊印日止子公司持有或處分本公司股票情形 | 179 |
| 四、其他必需補充說明事項 | 179 |

謹將本公司 105 年營業結果報告如下:
- 一、營業計劃實施結果
- 1、客房:
本公司客房部門105年全年度住房率為84.48%,比104年同期之 86.50%減少2.02%;接待住宿旅客為243,756人次比104年同期之246,186 人次減少2,430人次;客房平均房價為 NT\$6,016元(含稅),比104年 NT\$5,946 元 ( 含 稅 ) 增 加 NT\$70 元 ( 含 稅 )(+1.18%) ; 客 房 收 入 為 NT\$531,520仟元,較104年同期之 NT\$536,199仟元減少 NT\$4,679仟元, 衰退0.87%。
2、餐飲:
本公司餐飲部門105年全年度共收入 NT\$179,975仟元,較104年同期 之 NT\$186,815仟元,減少 NT\$6,840仟元,衰退3.66%。
3、營業總收入:
本公司105年全年度營業總收入共計為 NT\$727,967仟元,較104年同 期之 NT\$738,026仟元減少 NT\$10,059仟元,衰退1.36%。
二、預算執行情形報告:
105年無公開財務預測,故不適用。
- 三、財務報告
- 1、資產負債淨值部份:
截至105年12月31日止本公司總資產共為 NT\$1,915,252仟元,其中 負債總額為 NT\$216,566 仟 元 , 佔 總 資 產 11.31% , 權 益 總 額 為 NT\$1,698,686仟元,佔總資產88.69%。
2、損益部份:
本公司105年全年度營業及營業外收入共為 NT\$734,155仟元,營業 及營業外支出共為 NT\$561,889仟元,稅前純利為 NT\$172,266仟元。 其營業毛利、營業費用、營業利益、營業外收支淨利、稅前純益之百分 率如下:
- A、營業毛利率:54.94%。
- B、營業費用率:31.70%。
- C、營業利益率:23.24%。
- D、營業外收支淨利率:0.43%。
- E、稅前淨利率:23.66%。
四、財務收支及獲利能力
1、財務收支
| 項目 | 105年 | 104年 |
|---|---|---|
| 營業收入 | 727,967 | 738,026 |
| 營業毛利 | 399,918 | 422,301 |
| 本期損益 | 140,150 | 162,566 |
2、獲利能力
| 項目 | 105年 | 104年 | |
|---|---|---|---|
| 資產報酬率(%) | 7.52 | 9.26 | |
| 股東權益報酬率(%) | 8.51 | 10.57 | |
| 營業利益 | 16.56 | 20.80 | |
| 占實收資本比率(%) | 稅前純益 | 16.87 | 21.12 |
| 純益率% | 19.25 | 22.03 | |
| 每股盈餘(元) (追溯後) | 1.37 | 1.59 |
五、研究發展狀況:不適用。
六、106年營業計劃概要及未來發展策略
本公司 106 年持續致力於結合在地特色文化以及自然資源,除了參與 墾丁國家公園管理處所舉辦之墾丁特色活動,並與恆春地區各社區發展協 會配合推展生態旅遊行程外;更積極與屏東縣林務局屏東林區管理處策略 聯盟,推展恆春半島特色生態,並且在生態教育政策之推動上,透過林務 局雙流自然教育中心,結合生態人文環境,辦理生態旅遊研習活動,培訓 內部講師,推動環境生態保育,積極以「觀光」做為「整合平台」,透過跨 域、整合、串接、結盟等手法,強化跨區、跨業的整合鏈結成果,開發深 度加值旅遊。
(1)、本公司為積極開發新的觀光客源市場,同時以創新的產品及精緻的服 務,提供多樣及更貼切的服務更積極進行下列各項營業計劃:
A.建立品牌價值,提升競爭力
國人對休閒旅遊品質的要求越來越高,對於休閒設施的完善 與否、服務人員素質的提昇及周邊行程的安排規劃,要求更細膩 的服務,因此精緻化的休閒規劃旅遊,使旅客對於品牌有認同 感,以達永續經營理念。
B.產業深耕,垂直整合
由於市場的需求及產品的變化迅速,為滿足客戶各項需求, 並提供更多元化及完善的服務,異業結盟已是發展之趨勢。
C.多元化策略滿足不同客群需求
定點旅遊與深度旅遊成為新主流,休旅業者開始推出各種套 裝行程之規劃,讓休閒渡假與文化、養生、娛樂、飲食、住宿、 運動、交誼、親子活動等多重需求目的之旅遊方式加以整合,以 增加消費者的便利性,因此複合式休閒整合將成為未來發展的趨 勢。
D.拓展新據點,壯實經營效益
尋求全國各風景點投資興建新旅館,或者風景點原有飯店之 經營權取得,建立連鎖飯店品牌,提升飯店之形象。
(2)、完整的人才培育與教育訓練規劃
本公司每年持續計畫各項訓練課程提高員工的多項技能並發掘培 養明日幹部。在新飯店陸續投入市場及景氣復甦之際,人材的培養及 聘請到適任員工及整合全飯店人力資源為更重要的議題。重視員工福 利及各階段的訓練課程,讓各個員工發揮其優勢,適才適用激發潛 能,期能提供超越客戶期望之服務,使客戶及員工均獲得滿足。
七、受外部競爭環境、法規環境及總體經濟環境影響
當前國際經濟仍面臨諸多風險變數,值得持續關注,包括美國新政府 的政策不確定性、中東和非洲國家的內戰和衝突,在歐洲的難民和移民所 處的境遇、恐怖主義全球的行動、東南部非洲乾旱的持續以及茲卡病毒傳 播,皆影響國際經濟前景。
展望 106 年台灣經濟情勢,由於國際經濟復甦仍有疑慮,且貿易展望 仍顯保守,對於台灣出口帶動效果有限,使得全年經濟成長幅度雖較 105 年提高,但幅度有限。根據台經院 105 年 11 月公布之最新預測,106 年 GDP 成長率為 1.65%,較 105 年 1.17%提高 0.48 個百分點。在民間消費部 分,隨著 105 年消費逐漸升溫,加上 106 年國際情勢可望轉佳,消費表現 可望維持一定水準,只是所得水準仍未提升,加上基期因素限制下,民間 消費成長率將略低於 105 年 2.03%水準,預測將降低 0.22 個百分點至 1.81%。
本公司經營團隊積極應變,藉由上下游之整合,與旅行業者、航空公 司及高鐵結合,並與同業搭配套裝行程,強化彼此合作關係;另外並透過 各種平面及網路等媒體宣傳,強化行銷策略,同時開發新的客源市場,以 因應消費意願之疲弱對營運之影響。
貳、公司簡介
一、設立日期:中華民國八十四年九月二十七日
二、公司沿革:
- 民國 84 年 09 月 成立景海開發企業股份有限公司,投入休閒育樂產業設施之 經營。
- 民國 84 年 12 月 取得林務局墾丁森林遊樂區海濱區經營權。
- 民國 87 年 05 月 成立屏東分公司,進行林務局墾丁森林遊樂區海濱區一期之 改建,籌備林務局墾丁森林遊樂區海濱區一期之飯店經營, 即現在之墾丁夏都沙灘酒店。
- 民國 87 年 10 月 以墾丁夏都沙灘酒店對外正式開幕營運。
- 民國 88 年 04 月 向林務局報備墾丁森林遊樂區海濱區二期開發及進行規劃。
- 民國 89 年 11 月 辦理現金增資 2 億 2,500 萬元,增資後實收資本額為新台幣 3 億 1,500 萬元。
- 民國 90 年 12 月 辦理現金增資 4,625 萬元,增資後實收資本額為新台幣 3 億 6,125 萬元。
- 民國 91 年 06 月 原墾丁海水浴場整修完工,並以夏堤邑渡假村及大灣海水浴場 對外營業。
- 民國 92 年 07 月 完成夏都二館(馬貝雅館)客房暨戶外休閒設施區(成人泳 池、水療池、海灣吧台及 BBQ 區。
- 民國 94 年 09 月 興建夏都第三館(波西塔諾館)。
- 民國 95 年 03 月 「八寶公主廟前遊憩區」完工,並對外營業。
- 民國 96 年 01 月 本公司名稱由『景海開發企業股份有限公司』更名為『夏都 國際開發股份有限公司』。
- 民國 96 年 02 月 夏都第三館(波西塔諾館)完工並正式營運。
- 民國 96 年 05 月 經高雄市政府核准盈餘轉增資 5,419 萬元,實收資本額為 4 億 1,544 萬元。
- 民國 96 年 06 月 經濟部核准盈餘轉增資 4,154 萬元,實收資本額為 4 億 5,698 萬元。
- 民國 97 年 04 月 經濟部核准現金增資 8,225 萬元,實收資本額為新台幣 5 億 3,923 萬元。
- 民國 97 年 06 月 經濟部核准盈餘轉增資 2,696 萬元,實收資本額 5 億 6,619 萬 元。
- 民國 98 年 08 月 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證券期貨局核准本公司股票公開 發行。
- 民國 98 年 09 月 財團法人中華民國櫃檯買賣中心准予本公司股票興櫃買賣, 並於 9 月 17 日正式掛牌。
-
民國 99 年 06 月 經濟部核准盈餘轉增資 6,794 萬元,實收資本額 6 億 3,414 萬 元。
-
民國 100 年 07 月 經濟部核准盈餘轉增資 6,341 萬元,實收資本額 6 億 9,755 萬 元。
- 民國 101 年 01 月 台灣證券交易所及行政院監督管理委員會核准本公司申請上 市。
- 民國 101 年 03 月 本公司股票正式掛牌上市買賣。
- 民國 101 年 03 月 經濟部核准現金增資 7,301 萬元,實收資本額 7 億 7,056 萬 元。
- 民國 101 年 07 月 經濟部核准盈餘轉增資 3,853 萬元,實收資本額 8 億 909 萬 元。
- 民國 101 年 08 月 獲得 SGS 認證 Qualicert 服務認證標章。
- 民國 101 年 10 月 墾丁夏都沙灘酒店榮獲中華民國觀光旅館最高評等「五星級 觀光飯店」之榮譽。
- 民國 102 年 08 月 經濟部核准盈餘轉增資 4,045 萬元,實收資本額 8 億 4,954 萬 元。
- 民國 103 年 07 月 經濟部核准盈餘轉增資 4,248 萬元,實收資本額 8 億 9,202 萬 元。
- 民國 104 年 08 月 經濟部核准盈餘轉增資 6,244 萬元,實收資本額 9 億 5,446 萬 元。
- 民國 105 年 08 月 經濟部核准盈餘轉增資 6,681 萬元,實收資本額 10 億 2,127 萬元。
- 三、最近年度及截至年報刊印日止,辦理公司併購、轉投資關係企業、重整之 情形:無
- 四、最近年度及截至年報刊印日止,董事、監察人或持股超過百分之十之大股 東股權之大量移轉或更換:無
- 五、最近年度及截至年報刊印日止,經營權之改變、經營方式或業務內容之重 大改變及其他足以影響股東權益之重要事項與其對公司之影響:無

一、組織系統 (一) 組織結構圖


(二) 各主要部門所營業務:
| 部門別 | 所營業務 | |
|---|---|---|
| 總經理室 | 1.全公司營運策略及方針之決策管理。 2.全公司中、長期發展規劃、整合與推動。 3.全公司營運管理及總體營業績效達成督導。 4.執行董事會決議事項。 |
|
| 業務 管理處 |
1.負責各區業務推廣及客戶服務、市場資訊及競爭對手資訊之收集、訂定銷 售目標及銷售預測計畫。 2.負責國際業務開發、外籍旅客之接待及婚禮業務之開發。 |
|
| 資產開發 管理處 |
1.統籌管理公司土地建物資產之取得、處分、活化及租賃等相關事宜。 2.統籌管理公司新建專案工程規劃設計招標及施工管理。 3.承辦全公司辦理之政府推動民間參與公共建設專案。 |
|
| 行銷 企劃處 |
1.企業品牌形象之規劃及提升。 2.全公司行銷企劃策略之規劃、整合、協調執行與績效評估。 3.全公司廣告文宣相關業務之規劃與整合 |
|
| 總 公 司 |
行政 管理處 |
1.採購: (1)全公司採購管理制度訂定與整合。 (2)大型裝修、重大設備更新工程及大宗物資等專案發包採購作業。 (3)監督管理各分公司採購業務之規劃、執行與考核相關事項。 2.人力資源: (1)人事、教育、勞務管理制度之制定、分析及管理。 (2)監督管理各分公司人事單位運作。 3.資訊管理: (1)全公司資訊安全及資訊使用秩序之策略訂定。 (2)配合公司發展策略,規劃最適合的資訊解決方案。 (3)監督管理各分公司資訊單位運作。 |
| 財務 管理處 |
1.財務管理: (1)全公司會計及財務管理制度之規劃、執行及考核事項。 (2)財務稅賦規劃及申報。 (3)綜理全公司預算、費用控管、帳務及報表彙總及追蹤分析。 (5)監督管理各分公司財會部門業務之執行 (6)資金調度及籌資工具之分析比較與執行。 2.股東會管理及股東服務: (1)股東會運作之管理。 (2)股務作業及股東服務。 3.功能委員會之運作: (1)董事會運作之管理。 (2)薪資報酬委員會運作之管理。 |
|
| 稽核室 | 1.全公司內部控制制度與實際執行情形之查核。 2.內部控制及作業缺失之評估,提出建議方案供現場進行改善。 3.合理確保內部控制制度持續有效實施。 4.提報查核及缺失情形報告於董事會。 |
|
| 客戶 服務中心 |
1.顧客滿意度調查及統計,彙整轉知各負責單位。 2.顧客意見回覆及顧客關係管理。 |
|
| 公關室 | 1.公關活動規畫與執行。 2.政府、業界、公會、協會及媒體發展與建立。 3.新聞稿撰寫及媒體效益追蹤與整理。 |
| 部門別 | 所營業務 | |
|---|---|---|
| 客房 管理部 |
1.客房品質提升與管理。 2.貴賓接待及櫃台客戶服務。 3.客房成本分析與控制。 |
|
| 餐飲 管理部 |
1.餐飲品質及服務水準之維持與提升。 2.各項設備器具之管理及生鮮、南北貨品控制。 3.各餐廳之環境品質、清潔、衛生、安全。 |
|
| 休閒 育樂部 |
1.生態保育及教育規劃與管理。 2.各類無動力無汙染休閒遊憩活動規劃與管理。 |
|
| 精品 咖啡部 |
1.咖啡廳及酒吧經營管理。 2.自營及委外經營之商店管理。 3.自有商品之開發。 |
|
| 景環部 | 1.恆春半島植栽樹種保存及培育,綠美化與植栽維護作業。 2.資源回收管理。 3.雨汙水回收澆灌,水資源管理之執行。 4.公共區域環境維護。 |
|
| 工務部 | 1.水電、空調、機械設備之操作及維修。 2.營繕工程之辦理事項。 3.消防安全之監控。 4.建築安全檢查申報事項。 |
|
| 屏 東 分 |
執勤 辦公室 |
1.大廳旅客接待相關事宜。 2.夜間執勤相關事宜。 |
| 公 司 |
勞工安全 衛生室 |
1.規劃、督導各部門之勞工安全衛生管理。 2.執行安全衛生設施之檢查。 3.執行有關人員實施巡視、定期檢查、重點檢查及作業環境測定。 4.執行勞工安全衛生教育訓練。 5.指導各部門有關職業災害防止措施。 6.定期彙報職業災害統計。 |
| 企劃部 | 1.企劃業務之規劃與管理。 2.產品銷售策略之規劃與執行。 3.廣告規劃及對外廣告合約之管理。 4.國內外參展、會議及業務推廣活動。 |
|
| 行政 管理部 |
1.人總室: 人事及總務相關管理作業、人員之招募離退、薪資福利作業及教育訓練計 劃執行、行政支援作業。 2.採購室:採購作業。 3.資訊室: 網路之建置維護與管控、資訊安全機制之擬定與執行、電腦軟硬體的規劃 與維護、整體電腦化作業之規劃與執行。 |
|
| 會計部 | 1.營業收入之稽核。 2.應收、應付帳款帳務處理。 3.驗收、倉儲及成本控制之業務。 4.固定資產管理。 5.各項稅務繳納及申報事宜。 |
| 部門別 | 所營業務 | |
|---|---|---|
| 客房 管理部 |
1.客房品質提升與管理。 2.貴賓接待及櫃台客戶服務。 3.客房成本分析與控制。 4.南區業務推廣及產品銷售策略之規劃與執行。 |
|
| 餐飲 管理部 |
1.餐飲品質及服務水準之維持與提升。 2.各項設備器具之管理及生鮮、南北貨品控制。 3.各餐廳之環境品質、清潔、衛生、安全。 4.咖啡廳、酒吧及賣店經營管理。 |
|
| 台 南 分 公 司 |
行政 管理部 |
1.工務部: (1)水電、空調、機械設備之操作及維修。 (2)營繕工程之辦理事項。 (3)消防安全之監控。 (4)建築安全檢查申報事項。 2.管理部: (1)採購作業。 (2)人事及總務相關管理作業。 (3)電腦軟硬體的規劃與維護。 3.會計部 (1)營業收入之稽核。 (2)應收、應付帳款帳務處理。 (3)成本控制業務。 (4)固定資產管理。 (5)各項稅務繳納及申報事宜。 |
| 二、董事、監察人、總經理、副總經理、協理、各部門及分支機構主管資料 | |
|---|---|
| 董事、監察人: | |
| (一) | |
1、董事及監察人資料:
| 具配偶或二親等以 管、董事或監察人 內關係之其他主 不適用 不適用 不適用 陳品錞 陳雨田 日 姓 無 無 無 名 31 監察人 月 董事 職 稱 3 年 夏都國際開發(股)公司副董 官田鋼鐵(股)公司副董事長 嘉園投資開發(股)公司董事 夏都國際開發(股)公司董事 106 樂士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 堃寶實業(股)公司監察人 威世貿易有限公司董事長 目前兼任本公司及 夏都投資(股)公司董事 美優實業(股)公司董事 中欣開發(股)公司副總 群欣置業(股)公司董事 其他公司之職務 夏都國際開發(股)公司 執行董事 不適用 不適用 不適用 事長 長 官田鋼鐵(股)公司 台電董事長機要袐 中山大學企業管理 中欣開發(股)公司 美國紐約理工大學 主要經(學)歷 官田鋼鐵(股)公司 成功大學EMBA 台大農業經濟系 加州大學經濟系 執行副總經理 研究所碩士 不適用 不適用 不適用 董事長 碩士 書 持股 比率 利用他人 名義持有 0 0 0 0 0 0 0 股份 股數 0 0 0 0 0 0 0 0.63% 0.47% 子女現在持有股 持股 比率 配偶、未成年 0 0 不適用 不適用 不適用 份 641,141 480,937 股數 0 0 26.50% 0.97% 26.50% 1.43% 20.17% 持股 比率 0 0 在 持有股數 27,069,582 27,069,582 988,153 1,464,363 20,596,725 現 股數 0 0 26.50% 1.02% 26.50% 1.20% 20.17% 持股 比率 0 0 時 持有股份 任 25,297,388 973,041 25,297,388 1,148,564 19,249,276 股數 選 0 0 初次選任 87.06.20 96.05.09 87.06.20 97.03.01 96.05.09 90.02.06 90.02.06 日期 任期 年 年 年 年 年 年 年 3 3 3 3 3 3 3 105.05.23 105.05.23 105.05.23 105.05.23 105.05.23 105.05.23 105.05.23 選(就)任 期 日 不適用 不適用 不適用 男性 男性 男性 男性 性別 中欣開發(股) 代表人:陳溪圳 代表人:游國芳 代表人:徐逸治 官田投資開發 官田投資開發 姓名 (股)公司 (股)公司 陳重憲 公司 台灣省 台灣省 台灣省 台灣省 台灣省 台灣省 台灣省 國籍 或註 冊地 |
關 | 係 | 兄妹 姐夫 |
|||||
|---|---|---|---|---|---|---|---|---|
| 意舍墾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 ||||||||
| 副總 | ||||||||
| 職 稱 董 |
事 長 |
董 事 |
董 事 |
董 事 |
| 關 係 |
兄妹 姐夫 |
兄妹 姐夫 |
||||||
|---|---|---|---|---|---|---|---|---|
| 具配偶或二親等以 管、董事或監察人 內關係之其他主 |
姓 名 職 稱 |
不適用 | 陳重憲 陳雨田 監察人 董事 |
陳重憲 陳雨田 監察人 董事 |
不適用 | 無 | 無 | 無 |
| 目前兼任本公司及 | 其他公司之職務 | 不適用 | 致和證券(股)公司董事長特 致和證券(股)公司董事 別助理 |
致和證券(股)公司董事長特 致和證券(股)公司董事 別助理 |
不適用 | 中環集團所屬部份子公司董 中興電工機械(股)公司董事 坤基創業投資(股)公司董事 中環(股)公司董事長 事長/董事 |
聖恩聯合會計師事務所所長 宏佳騰動力科技(股)公司獨 晶悅國際飯店(股)公司獨立 人杰老四川餐飲管理顧問 (股)公司獨立董事事 立董事 董事 |
倉佑實業(股)公司獨立董事 蘇明道律師事務所所長 |
| 主要經(學)歷 | 不適用 | MBA 致和證券期貨部 成功大學政治系 舊金山大學 |
MBA 致和證券期貨部 成功大學政治系 舊金山大學 |
不適用 | 台灣大學農工系 | 屏東科技大學高階 正大聯合會計師事 務所合夥會計師 逄甲大學會計系 經營管理碩士 |
財政部台北市國稅 東吳大學法律系 局稅務員 |
|
| 持股 比率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利用他人 名義持有 股份 |
股數 | 0 | 0 | 0 | 0 | 0 | 0 | 0 |
| 持股 比率 |
0 | 0 | 0 | 0 | 0 | |||
| 子女現在持有股 配偶、未成年 份 |
股數 | 不適用 | 0 | 0 | 不適用 | 0 | 0 | 0 |
| 在 | 持股 比率 |
0.13% | 0.73% | 0.73% | 5.32% | 0 | 0 | 0 |
| 持有股數 現 |
股數 | 132,535 | 744,253 | 744,253 | 5,428,819 | 0 | 0 | 0 |
| 時 | 持股 比率 |
0.13% | 0.46% | 0.46% | 5.32% | 0 | 0 | 0 |
| 持有股份 任 選 |
股數 | 123,865 | 441,106 | 441,106 | 5,073,663 | 0 | 0 | 0 |
| 初次選任 | 日期 | 102.05.23 | 102.05.23 | 102.05.23 | 102.05.23 | 102.05.23 | 99.04.19 | 100.08.05 |
| 任期 | 年 3 |
年 3 |
年 3 |
年 3 |
年 3 |
年 3 |
年 3 |
|
| 選(就)任 | 期 日 |
102.05.23 | 102.05.23 | 105.05.23 | 105.05.23 | 102.05.23 | 105.05.23 | 102.05.23 |
| 性別 | 不適用 | 女性 | 女性 | 不適用 | 男性 | 男性 | 男性 | |
| 姓名 | 新市紡織(股) 公司(註1) |
代表人:陳品錞 (註1) |
陳品錞(註2) | 中嘉國際投資(股) 公司(註3) |
代表人:翁明顯 (註3) |
林崇仁 | 蘇明道(註4) | |
| 國籍 或註 |
冊地 | 台灣省 | 台灣省 | 台灣省 | 台灣省 | 台灣省 | 台灣省 | 台灣省 |
| 職 | 稱 | 董 事 |
董 事 |
董 事 |
獨 立 董 事 |
獨 立 董 事 |
| 具配偶或二親等以 管、董事或監察人 內關係之其他主 |
關 係 姓 名 職 稱 |
無 | 無 | 無 | 無 |
|---|---|---|---|---|---|
| 目前兼任本公司及 | 其他公司之職務 | 簡涵茹律師事務所所長 | 漳浦閩榮水產開發有限公司 株洲旗濱集團(股)公司獨立 董事/總經理 董事 |
無 | 嘉總企業有限公司負責人 嘉昌企業(股)司董事 |
| 主要經(學)歷 | 國立高雄大學財 金石國際法律事 瑞信法律事務所 吉常同法律事務 簡涵茹律師事務 國立成功大學財 務金融研究所碩 財團法人法律扶 助基金會台南分 會扶助律師暨審 經法律系學士 務所律師 所律師 所律師 律師 查員 士 |
株洲旗濱集團(股) 發有限公司董事/ 輔仁大學數學系 漳浦閩榮水產開 公司獨立董事 總經理 |
淡江大學歷史學系 亞特蘭大台灣商會 FURNITURE 經理 MALL 秘書 |
建業高中 | |
| 利用他人 名義持有 股份 |
持股 比率 股數 |
0 0 |
0 0 |
0 0 |
0 0 |
| 持股 比率 |
0 | 0 | 0 | 0 | |
| 子女現在持有股 配偶、未成年 份 |
股數 | 0 | 0 | 0 | 0 |
| 在 | 持股 比率 |
0 | 0 | 0.79% | 0.13% |
| 持有股數 現 |
股數 | 0 | 0 | 801,844 | 127,883 |
| 時 | 持股 比率 |
0 | 0 | 0.79% | 0.13% |
| 持有股份 任 選 |
股數 | 0 | 0 | 749,387 | 119,517 |
| 初次選任 | 日期 | 105.05.23 | 102.05.23 | 99.11.09 | 99.11.09 |
| 任期 | 年 | 年 | 年 | 年 | |
| 選(就)任 | 期 日 |
3 105.05.23 |
3 105.05.23 |
3 105.05.23 |
3 102.05.23 |
| 性別 | 女性 | 男性 | 女性 | 男性 | |
| 姓名 | 簡涵茹(註5) | 陳隆峯 | 杜秋萍 | 蘇運泰(註6) | |
| 國籍 或註 |
冊地 | 台灣省 | 台灣省 | 台灣省 | 台灣省 |
| 職 | 稱 | 獨 立 董 事 |
獨 立 董 事 |
監 察 人 |
監 察 人 |
| 關 係 |
妻舅 姨妹 |
||||
|---|---|---|---|---|---|
| 具配偶或二親等以 管、董事或監察人 內關係之其他主 |
姓 名 |
不適用 | 無 | 陳重憲 陳品錞 |
|
| 職 稱 |
董事 董事 |
||||
| 目前兼任本公司及 | 其他公司之職務 | 不適用 | 無 | 美優實業(股)公司董事及總 經理 |
|
| 主要經(學)歷 | 不適用 | 致和證券(股)公司 長榮高中 監察人 |
南加州大學傳播系 美優實業(股)公司 總經理 |
||
| 利用他人 名義持有 股份 |
持股 比率 |
不 適 用 |
0 | 0 | |
| 股數 | 0 | 0 | 0 | ||
| 持股 比率 |
0 | 0.61% | 0.99% | ||
| 子女現在持有股 配偶、未成年 份 |
股數 | 不適用 | 618,191 | 1,011,495 | |
| 在 | 持股 比率 |
0.13% | 0.16% | 0 | |
| 持有股數 現 |
股數 | 132,535 | 166,647 | 0 | |
| 時 | 持股 比率 |
0.13% | 0.16% | 0 | |
| 持有股份 任 選 |
股數 | 123,865 | 155,745 | 0 | |
| 初次選任 | 日期 | - | 105.05.23 | 102.05.23 | |
| 任期 | 年 3 |
年 3 |
年 3 |
||
| 選(就)任 | 期 日 |
105.05.23 | 105.05.23 | 105.05.23 | |
| 性別 | 不適用 | 男性 | 男性 | ||
| 姓名 國籍 或註 |
冊地 | 新市紡織(股) 公司(註7) 台灣省 |
許明德(註7) 台灣省 |
陳雨田 美國 |
|
| 職 | 稱 | 監 察 人 |
監 察 人 |
監 察 人 |
註 1、新市紡織(股)公司(代表人陳品錞)因 105 年 5 月 23 日董監事改選,到期解任董事。
註 2、陳品錞因 105 年 5 月 23 日董監事改選就任本公司董事。
註 3、中嘉國際投資(股)公司因 105 年 5 月 23 日董監事改選到期續任,惟代表人翁明顯到期解任。
註 4、蘇明道因 105 年 5 月 23 日董監事改選,到期解任獨立董事。
註 5、簡涵茹因 105 年 5 月 23 日董監事改選,新任本公司獨立董事。
註 6、蘇運泰因 105 年 5 月 23 日董監事改選,到期解任監察人。
註 7、新市紡織(股)公司(代表人許明德)因 105 年 5 月 23 日董監事改選,新任本公司監察人。
| 日 31 月 03 年 106 |
||
|---|---|---|
| 1) 法人股東名稱(註 |
2) 法人股東之主要股東(註 |
|
| 官田投資開發(股)公司 | 官田鋼鐵股份有限公司(100.00%) | |
| 中欣開發(股)公司 | 中國鋼鐵股份有限公司(99.99%) | |
| 新市紡織(股)公司 | 保利都投資股份有限公司(46.88%)、官田投資開發股份有限公司(9.77%)、南緯實業股份有限公司(5.96%) | |
| 中嘉國際投資(股)公司 | 中環股份有限公司(100.00%) | |
| 2:資料來源為該法人股東之 註 註 |
年度年報或經濟部商業司之公司登記資料。 1:本公司最近一次停止過戶日(106/03/10)之股東名簿登記資料。 105 |
|
| 股東 主要 其 人者 法 東為 要股 主 表一 : 表二 |
||
| 日 31 月 03 年 106 |
||
| 法人名稱 | 法人之主要股東 | |
| 官田鋼鐵(股)公司 | 保利都投資股份有限公司(10.63%)、致和證券股份有限公司(9.33%)、嘉績百貨企業股份有限公司(2.67%)、 陳重憲(2.36%)、陳協同(1.84%)、夏都國際開發股份有限公司(1.56%)、花旗(台灣)託管次元新興市場評估 基金專戶(1.51%)、薛年真(1.50%)、美優實業股份有限公司(1.40%)、堃寶實業股份有限公司(1.35%)、 |
|
| 中國鋼鐵(股)公司 | (1.40%)、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1.21%)、花旗(台灣)商銀受託管新加坡政府投資專戶(1.10%)、運盈投 經濟部(20%)、兆豐商銀託管中國鋼鐵從業人員持股信託專戶(4.15%)、運鴻投資股份有限公司(1.58%)、 勞工保險局(1.47%)、渣打託管梵加德新興市場股票指數基金專戶(1.42%)、國泰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 資股份有限公司(1.01%)、公務人員退休撫卹基金管理委員會(1.00%) |
|
| 保利都投資(股)公司 | 史玉惠(21.51%)、嘉園投資開發(股)公司(15.34%)、陳重憲(7.16%)、陳品錞(5.80%)、薛百雅(5.72%)、薛年 真(5.56%)、陳宓娟(5.54%)、陳協同(4.74%)、官田鋼鐵(4.47%) |
|
| 官田投資開發(股)公司 | 官田鋼鐵股份有限公司(100.00%) | |
| 中環(股)公司 | 70%)、楊麗容(2.21%)、花旗(台灣)受託管次元新興市場投資專戶(2.05%)、李玫瑩(1.66%)、花旗 託管挪威中央銀行投資專戶(1.63%)、公務人員退休撫卹基金管理委員會(1.57%)、蔡瑞榮(1.14%)、匯豐銀 行託管瑞銀有限公司戶(1.01%)、大通託管先進星光先進總合國際股票指數(0.98%)、美商摩根大通託管 退休基金投資專戶(0.86%) 翁明顯(6. ABP |
表一:法 人股 東 之 主 要股 東
2、董監屬法人股東之主要股東:
第 15 頁,共 179
註:資料來源為該法人 105 年度年報或經濟部商業司之公司登記資料。
| 表 | |
|---|---|
| 仿 | |
| 某 | |
| 챋 | |
| 눠 | |
| 獨 | |
| 察 | |
| 쨺 | |
| 攻 | |
| 幠 | |
| 董事及監察人獨立性評估表: 3、 |
106 | 3 年 |
日 31 |
||||||||||
|---|---|---|---|---|---|---|---|---|---|---|---|---|---|
| 是否具有五年以上工作經驗及下列專業資格 | 符合獨立性情形(註) | 兼任其他 | |||||||||||
| 講師以上 條件 |
商務、法務、財務、會 計或公司業務所須相關 科系之公私立大專院校 |
法官、檢察官、律師、會計 師或其他與公司業務所需 之國家考試及格領有證書 之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 |
商務、法務、財務、 會計或公司業務所 須之工作經驗 |
1 | 2 | 3 | 4 | 5 | 7 6 |
8 | 9 | 10 | 公開發行 公司獨立 董事家數 |
| 官田投資開發(股)公司 代表人:陳溪圳 |
| | | | | |
| | 無 | ||||
| 官田投資開發(股)公司 代表人:游國芳 |
| | | | | |
| | 無 | ||||
| | | | | | 無 | ||||||||
| 中欣開發(股)公司 代表人:徐逸治 |
| | | | | |
| | 無 | ||||
| 1) 代表人:陳品錞(註 新市紡織(股)公司 |
| | | | |
| 無 | ||||||
| 2) 陳品錞(註 |
| | | | |
| | 無 | |||||
| 中嘉國際投資(股)公司 3) 代表人:翁明顯(註 |
| | | | | |
| | 無 | ||||
| | | | | | | | |
| | | 3 | ||
| 4) 蘇明道(註 |
| | | | | | | |
| | | 1 | |
| 5) 簡涵茹(註 |
| | | | | | | |
| | | 無 | |
| | | | | | | |
| | | 1 | |||
| | | | | | | |
| | | 無 | |||
| 6) 蘇運泰(註 |
| | | | | | |
| | | 無 | ||
| 7) 代表人:許明德(註 新市紡織(股)公司 |
| | | | | | |
| | 無 | |||
| | | | |
| | 無 |
註 3、中嘉國際投資(股)公司因 105 年 5 月 23 日董監事改選到期續任,惟代表人翁明顯到期解任。
註 4、蘇明道因 105 年 5 月 23 日董監事改選,到期解任獨立董事。
註 5、簡涵茹因 105 年 5 月 23 日董監事改選,新任本公司獨立董事。
- 註 6、蘇運泰因 105 年 5 月 23 日董監事改選,到期解任監察人。
- 註 7、新市紡織(股)公司(代表人許明德)因 105 年 5 月 23 日董監事改選,新任本公司監察人。
- 註 8:各董事、監察人於選任前二年及任職期間符合下述各條件者,請於各條件代號下方空格中打""。
- (1) 非為公司或其關係企業之受僱人。 (2) 非公司之關係企業之董事、監察人(但如為公司或其母公司、子公司依本法或當地國法令設置之獨立董事者,不在此限)。 (3) 非本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或以他人名義持有公司已發行股份總額百分之一以上或持股前十名之自然人股東。 (4) 非前三款所列人員之配偶、二親等以內親屬或三親等以內直系血親親屬。 (5) 非直接持有公司已發行股份總額百分之五以上法人股東之董事、監察人或受僱人,或持股前五名法人股東之董事、監察人或受僱人。
- (9) 未有公司法第30條各款情事之一。 (10)未有公司法第27條規定以政府、法人或其代表人當選。
(8) 未與其他董事間具有配偶或二親等以內之親屬關係。
(6) 非與公司有財務或業務往來之特定公司或機構之董事(理事)、監察人(監事)、經理人或持股百分之五以上股東。
(7) 非為公司或關係企業提供商務、法務、財務、會計等服務或諮詢之專業人士、獨資、合夥、公司或機構之企業主、合夥人、董事(理事)、監察人(監事)、經 理人及其配偶。但依股票上市或於證券商營業處所買賣公司薪資報酬委員會設置及行使職權辦法第七條履行職權之薪資報酬委員會成員,不在此限。
(二) 總經理、副總經理、協理、各部門及分支機構主管:
| $\Box$ |
|---|
| $\overline{31}$ |
| 旦 |
| $\infty$ |
| # |
| $\delta$ |
| $\overline{\phantom{0}}$ |
| 日 31 |
具配偶或二 親等以內關 係之經理人 |
關 係 姓 名 職 稱 |
無 | 無 | 無 |
|---|---|---|---|---|---|
| 月 3 年 106 |
目前兼任 | 其他公司之職務 | 無 | 無 | 無 |
| 主要經(學)歷 | 日陞證券(股)公司總經理 政治大學經濟系 |
崑山科技大學財務金融系 經理 經理 國泰世華銀行 中聯信託 |
協理 嘉義大學管理學院碩士 經理 經理 夏都/行銷業務管理部 夏都/行銷業務部 南台灣觀光飯店 |
||
| 利用他人名 義持有股份 |
持股 比率 |
0 | 0 | 0 | |
| 股數 | 0 | 0 | 0 | ||
| 配偶、未成 | 持有股份 年子女 |
持股 比率 |
0 | 0 | 0 |
| 股數 | 0 | 0 | 0 | ||
| 持股 比率 |
0.00% | 0 | 0.01% | ||
| 持有股份 | 股數 | 1,774 | 0 | 6,625 | |
| 選(就) 任 | 日期 | 97.03.01 | 104.04.01 | 97.07.01 | |
| 性別 | 男性 | 男性 | 男性 | ||
| 名 姓 |
蔡德祥 | 蔡東堯 | 李維德 | ||
| 國籍 | 台灣省 | 台灣省 | 台灣省 | ||
| 稱 職 |
屏東分公司經理人 總經理 |
行政管理處 副總經理 |
業務管理處 副總經理 |
| 稱 職 |
國籍 | 名 姓 |
性別 | 選(就) 任 | 持有股份 | 配偶、未成 持有股份 年子女 |
利用他人名 義持有股份 |
主要經(學)歷 | 目前兼任 | 具配偶或二 親等以內關 係之經理人 |
|||
|---|---|---|---|---|---|---|---|---|---|---|---|---|---|
| 日期 | 股數 | 持股 比率 |
股數 | 持股 比率 |
股數 | 持股 比率 |
其他公司之職務 | 關 係 姓 名 職 稱 |
|||||
| 資產開發管理處 資深協理 |
台灣省 | 陳旗添 | 男性 | 102.11.01 | 0 | 0 | 0 | 0 | 0 | 0 | 協理 嘉義大學管理學院碩士 夏都/資產開發管理處 夏都/總經理室經理 |
無 | 無 |
| 財務管理處 資深協理 |
台灣省 | 張曉雯 | 女性 | 97.07.01 | 0 | 0 | 0 | 0 | 0 | 0 | 協理 經理 夏都/財務管理處 成功大學企管系 中正大學企研所 夏都/財務部 |
無 | 無 |
| 行銷企劃處 2) 協理(註 |
台灣省 | 游智能 | 男性 | 104.12.01 | 0 | 0 | 0 | 0 | 0 | 0 | 南華大學藝術學院建築與景觀學 總監 特助 協理 浙江甲殼蟲樂園 夏都/總經理室 雲品溫泉酒店 系碩士 |
無 | 無 |
| 執行副總經理 屏東分公司 |
台灣省 | 林憲昌 | 男性 | 95.09.01 | 0 | 0 | 0 | 0 | 0 | 0 | 夏都/屏東分公司/副總經理 帝國大飯店客房部經理 國際商專國際貿易科 |
官田投資開發(股) 瑞峰(股)公司董事 公司董事 |
無 |
| 屏東分公司 客房管理部 副總經理 |
台灣省 | 陳玉萍 | 女性 | 103.05.01 | 1,576 | 0.00% | 0 | 0 | 0 | 0 | 夏都/屏東分公司/客務部經理 夏都/屏東分公司/客務部協理 大仁藥專食品科 |
無 | 無 |
| 屏東分公司 餐飲管理部 副總經理 |
台灣省 | 潘昇陽 | 男性 | 98.02.01 | 11,897 | 0.01% | 0 | 0 | 0 | 0 | 夏都/屏東分公司/餐飲管理部協理 夏都/屏東分公司/餐飲部經理 左營高中 |
無 | 無 |
| 屏東分公司 3) 協理(註 工務部 |
台灣省 | 蕭採慶 | 男性 | 105.02.06 | 21,224 | 0.02% | 0 | 0 | 0 | 0 | 夏都/屏東分公司/工務部副理 夏都/屏東分公司/工務部經理 電工科 高苑工商 |
無 | 無 |
| 經理人/資深協理 台南分公司 |
台灣省 | 蔡惠華 | 男性 | 101.01.01 | 13,253 | 0.01% | 0 | 0 | 0 | 0 | 夏都/行政管理部資深協理 嘉義大學管理學院碩士 威世貿易公司協理 |
無 | 無 |
| 1、業務管理處/協理吳佩倩於 註 |
106 | 1 年 |
1 月 |
日晉升為協理。 |
註 2、行銷企劃處/協理游智能於 105 年 3 月 1 日自總經理室調任行銷企劃處。
註 3、屏東分公司/工務部/協理蕭採慶於 105 年 2 月 6 日晉升為協理。
(三) 最近年度支付董事、監察人、總經理及副總經理之酬金:
1、董事(含獨立董事)之酬金(彙總配合級距揭露姓名方式):
| 領取 來自 子公 司以 外轉 投資 事業 酬金 (註 11) 無 A、B、C、D、E、 等七項總 額占稅後純益之 財務報 告內所 有公司 7) 2.27% 10) (註 比例(註 G 2.27% 本公 及 司 F 股票 金額 財務報告內 所有公司 6) 7) 0 員工酬勞(G) (註 (註 現金 金額 55 股票 金額 兼任員工領取相關酬金 0 本公司 現金 金額 55 退職退休金(F) 財務報 告內所 有公司 7) (註 123 123 本 公 司 薪資、獎金及 財務報 告內所 有公司 特支費等(E) 7) 2,351 (註 5) (註 2,351 本 公 司 0.46% 7) 益之比例(註 財務 報告 內所 有公 等四項總 額占稅後純 司 (註 10) 0.46% 本 公 司 D 業務執行費用 財務報 告內所 有公司 7) 4) 576 (註 (D)(註 576 本 公 司 財務報 告內所 有公司 7) 董事酬勞 3) (註 (C)(註 75 本 公 司 75 財務報 告內所 有公司 退職退休金 7) (註 (B) 0 本 公 司 0 財務報 告內所 有公司 7) 報酬(A) (註 2) 0 (註 本 公 司 0 官田投資開發(股)公司 官田投資開發(股)公司 中嘉國際投資(股)公司 a) c) 代表人:陳品錞(註 代表人:翁明顯(註 中欣開發(股)公司 新市紡織(股)公司 b) d) e) |
A、B、 | 及 C |
單位:新台幣千元 | |||||||||||
|---|---|---|---|---|---|---|---|---|---|---|---|---|---|---|
| 董事酬金 | 有無 | |||||||||||||
| 名 | ||||||||||||||
| 代表人:陳溪圳 | ||||||||||||||
| 陳重憲 | ||||||||||||||
| 代表人:游國芳 | ||||||||||||||
| 代表人:徐逸治 | ||||||||||||||
| 陳品錞(註 | ||||||||||||||
| 林崇仁 | ||||||||||||||
| 蘇明道(註 | ||||||||||||||
| 簡涵茹(註 | ||||||||||||||
| 陳隆峯 |
酬金級距表
| 董事姓名 | ||||
|---|---|---|---|---|
| 給付本公司各個董事酬金級距 | 前四項酬金總額(A+B+C+D) | 前七項酬金總額(A+B+C+D+E+F+G) | ||
| 8) 本公司(註 |
9) H 財務報告內所有公司(註 |
8) 本公司(註 |
9)I 財務報告內所有公司(註 |
|
| 陳溪圳、陳重憲、游國芳、徐逸 | 陳溪圳、陳重憲、游國芳、徐逸 | d)、簡 林崇仁、蘇明道(註 |
d)、簡涵 林崇仁、蘇明道(註 |
|
| c)、 b)、翁明顯(註 治、陳品錞(註 |
c)、 b)、翁明顯(註 治、陳品錞(註 |
e)、陳隆峯 涵茹(註 |
e)、陳隆峯 茹(註 |
|
| 元 2,000,000 低於 |
d)、簡涵茹(註 林崇仁、蘇明道(註 |
d)、簡涵茹 林崇仁、蘇明道(註 |
||
| e)、陳隆峯 | e)、陳隆峯 (註 |
|||
| 陳溪圳、陳重憲、游國芳、 | 陳溪圳、陳重憲、游國芳、徐 | |||
| 元(不含) 元(含)~5,000,000 2,000,000 |
b)、翁 徐逸治、陳品錞(註 |
逸治、陳品錞(註b)、翁明顯(註 | ||
| c) 明顯(註 |
c) | |||
| 元(不含) 元(含)~10,000,000 5,000,000 |
||||
| 元(不含) 元(含)~15,000,000 10,000,000 |
||||
| 元(不含) 元(含)~30,000,000 15,000,000 |
||||
| 元(不含) 元(含)~50,000,000 30,000,000 |
||||
| 元(不含) 元(含)~100,000,000 50,000,000 |
||||
| 元以上 100,000,000 |
||||
| 總計 | 人 10 |
人 10 |
人 10 |
人 10 |
| a、新市紡織(股)公司(代表人陳品錞)因 註 |
23 月 5 年 105 |
日董監事改選,到期解任董事。 | ||
| 23 月 5 年 105 b、陳品錞因 註 |
日董監事改選就任本公司董事。 | |||
註 c、中嘉國際投資(股)公司代表人翁明顯因 105 年 5 月 23 日董監事改選到期續任,惟代表人翁明顯到期解任。
註 d、蘇明道因 105 年 5 月 23 日董監事改選,到期解任獨立董事。
註 e、簡涵茹因 105 年 5 月 23 日董監事改選,新任本公司獨立董事。
*本表所揭露酬金內容與所得稅法之所得概念不同,故本表目的係作為資訊揭露之用,不作課稅之用。
2、監察人之酬金(彙總配合級距揭露姓名方式):
單位:新台幣千元
| 有無領取來自 子公司以外轉 投資事業酬金 |
9) (註 |
|
|---|---|---|
| 等三項總 C |
額占稅後純益之比 8) 例(註 |
財務報告 內所有公 5) 司(註 |
| 及 A、B |
本公司 | |
| 業務執行費用(C)(註 4) |
財務報告 內所有公 5) 司(註 |
|
| 本公司 | ||
| 監察人酬金 | 3) 酬勞(B)(註 |
財務報告 內所有公 5) 司(註 |
| 本公司 | ||
| 報酬(A) 2) (註 |
財務報告 內所有公 5) 司(註 |
|
| 本公司 | ||
| 姓名 | ||
| 職稱 |
| 有無領取來自 子公司以外轉 投資事業酬金 |
9) (註 |
無 | |||||
|---|---|---|---|---|---|---|---|
| 等三項總 C |
額占稅後純益之比 8) 例(註 |
財務報告 內所有公 5) 司(註 |
0.20% | ||||
| 及 A、B |
本公司 | 0.20% | |||||
| 業務執行費用(C)(註 4) |
財務報告 內所有公 5) 司(註 |
240 | |||||
| 本公司 | 240 | ||||||
| 監察人酬金 | 3) 酬勞(B)(註 |
財務報告 內所有公 5) 司(註 |
38 | ||||
| 本公司 | 38 | ||||||
| 報酬(A) 2) (註 |
財務報告 內所有公 5) 司(註 |
0 | |||||
| 本公司 | 0 | ||||||
| 姓名 | 杜秋萍 | a) 蘇運泰(註 |
新市紡織(股)公司 | b) 代表人:許明德(註 |
陳雨田 | ||
| 職稱 | 監察人 | 監察人 | 監察人 | 監察人 |
酬金級距表
| 監察人姓名 | ||
|---|---|---|
| 給付本公司各個監察人酬金級距 | 前三項酬金總額(A+B+C) | |
| 6) 本公司(註 |
7)D 財務報告內所有公司(註 |
|
| 元 2,000,000 低於 |
a)、 b)、陳雨田 杜秋萍、蘇運泰(註 許明德(註 |
a)、 b)、陳雨田 杜秋萍、蘇運泰(註 許明德(註 |
| 元(不含) 5,000,000 元(含)~ 2,000,000 |
||
| 元(不含) 元(含)~10,000,000 5,000,000 |
||
| 元(不含) 元(含)~15,000,000 10,000,000 |
||
| 元(不含) 元(含)~30,000,000 15,000,000 |
||
| 元(不含) 元(含)~50,000,000 30,000,000 |
||
| 元(不含) 元(含)~100,000,000 50,000,000 |
||
| 元以上 100,000,000 |
||
| 總計 | 人 4 |
人 4 |
註 a、蘇運泰因 105 年 5 月 23 日董監事改選,到期解任監察人。
註 b、新市紡織(股)公司(代表人許明德)因 105 年 5 月 23 日董監事改選,新任本公司監察人。
*本表所揭露酬金內容與所得稅法之所得概念不同,故本表目的係作為資訊揭露之用,不作課稅之用。
| 3、總經理及副總經理之酬金(彙總配合級距揭露姓名方式): |
|---|
單位:新台幣千元
| 有無領 取來自 子公司 |
以外轉 投資事 |
業酬金 9) (註 |
無 | ||||||||
|---|---|---|---|---|---|---|---|---|---|---|---|
| 等四 項總額占稅後純益之 8) 比例(%)(註 D 及 C |
財務報告內 所有公司 |
5) (註 |
4.33% | ||||||||
| A、B、 | 本 | 公 司 |
4.33% | ||||||||
| 5) | 股票 | 金額 | 0 | ||||||||
| 4) | 財務報告內所有 公司(註 |
現金 | 金額 | 121 | |||||||
| 員工酬勞金額(D) (註 |
股票 | 金額 | 0 | ||||||||
| 本公司 | 現金 | 金額 | 121 | ||||||||
| 獎金及特支費等 3) |
財務報 告內所 |
有公司 | 5) (註 |
1,521 | |||||||
| 等(C)(註 | 本 | 公 司 |
1,521 | ||||||||
| 退職退休金(B) | 財務報 告內所 |
有公司 | 5) (註 |
330 | |||||||
| 本 | 公 司 |
330 | |||||||||
| 2) | 財務報 告內所 |
有公司 | 5) (註 |
4,102 | |||||||
| 薪資(A)(註 | 本 | 公 司 |
4,102 | ||||||||
| 姓名 | 蔡德祥 | 蔡東堯 | 李維德 | 林憲昌 | 陳玉萍 | 潘昇陽 | |||||
| 職稱 | 總經理/屏東分公司經理人 | 行政管理處副總經理 | 業務管理處副總經理 | 屏東分公司執行副總經理 | 屏東分公司客房管理部 | 副總經理 | 屏東分公司餐飲管理部 | 副總經理 |
酬金級距表
| 給付本公司各個總經理及副總經理酬金級距 | 總經理及副總經理姓名 | |
|---|---|---|
| 6) 本公司(註 |
7) E 財務報告內所有公司(註 |
|
| 元 2,000,000 低於 |
||
| 元(不含) 元(含)~5,000,000 2,000,000 |
||
| 元(不含) 元(含)~10,000,000 5,000,000 |
蔡德祥、蔡東堯、李維德、 | 蔡德祥、蔡東堯、李維德、 |
| 林憲昌、陳玉萍、潘昇陽 | 林憲昌、陳玉萍、潘昇陽 | |
| 元(不含) 元(含)~15,000,000 10,000,000 |
||
| 元(不含) 元(含)~30,000,000 15,000,000 |
||
| 元(不含) 元(含)~50,000,000 30,000,000 |
||
| 元(不含) 元(含)~100,000,000 50,000,000 |
||
| 元以上 100,000,000 |
||
| 總計 | 人 6 |
人 6 |
4、分派員工酬勞之經理人姓名及分派情形
105 年度
單位:新台幣千元
| 職稱(註 1) | 姓名 (註 1) |
股票金額 (註 2) |
現金金額 (註 2) |
總計 | 總額占稅後純 益之比例 (% ) |
|
|---|---|---|---|---|---|---|
| 董事長 | 陳溪圳 | |||||
| 副董事長 | 陳重憲 | |||||
| 執行董事 | 游國芳 | |||||
| 總經理/屏東分公司經理人 | 蔡德祥 | |||||
| 行政管理處/副總經理 | 蔡東堯 | |||||
| 業務管理處/副總經理 | 李維德 | |||||
| 經 理 人 |
資產開發管理處/資深協理 | 陳旗添 | ||||
| 財務管理處/資深協理 | 張曉雯 | 0 | 242 | 242 | 0.17% | |
| 行銷企劃處/協理(註 3) | 游智能 | |||||
| 屏東分公司/執行副總經理 | 林憲昌 | |||||
| 屏東分公司 客房管理部/副總經理 |
陳玉萍 | |||||
| 屏東分公司 餐飲管理部/副總經理 |
潘昇陽 | |||||
| 屏東分公司 工務部協理(註 4) |
蕭採慶 | |||||
| 台南分公司 經理人/資深協理 |
蔡惠華 |
註1:應揭露個別姓名及職稱,但得以彙總方式揭露獲利分派情形。
註4、屏東分公司/工務部/協理蕭採慶於105年2月6日晉升為協理。
- 5、分別比較說明本公司及合併報表所有公司於最近二年度支付本公司董事、監察人、 總經理及副總經理酬金總額占個體或個別財務報告稅後純益比例之分析並 說明給付酬金之政策、標準與組合、訂定酬金之程序、與經營績效及未來風 險之關聯性:
- (1) 最近二年度支付董事、監察人、總經理及副總經理酬金總額占稅後純益 比例:
單位:新台幣千元
| 105 | 年度 | 104 | 年度 | ||
|---|---|---|---|---|---|
| 酬金總額 | 酬金總額 | 酬金總額 | 酬金總額 | ||
| 項 | 目 | 占稅後純益之比率 | 占稅後純益之比率 | ||
| 財務報告內 本公司 |
財務報告內 本公司 |
財務報告內 本公司 |
財務報告內 本公司 |
||
| 所有公司 | 所有公司 | 所有公司 | 所有公司 |
註2:最近年度經董事會通過分派經理人之員工酬勞金額,若無法預估者則按去年實際分派金額 比例計算今年擬議分派金額。
註3:行銷企劃處/協理游智能於105年3月1日自總經理室調任行銷企劃處。
| 105 | 年度 | 104 | 年度 | ||||||
|---|---|---|---|---|---|---|---|---|---|
| 酬金總額 | 酬金總額 | ||||||||
| 項 | 目 | 酬金總額 | 占稅後純益之比率 | 酬金總額 | 占稅後純益之比率 | ||||
| 財務報告內 | 財務報告內 | 財務報告內 | 財務報告內 | ||||||
| 本公司 | 所有公司 | 本公司 | 所有公司 | 本公司 | 所有公司 | 本公司 | 所有公司 | ||
| 董 | 事 | 3,181 | 3,181 | 2.27% | 2.27% | 4,297 | 4,297 | 2.64% | 2.64% |
| 監察人 | 278 | 278 | 0.20% | 0.20% | 281 | 281 | 0.17% | 0.17% | |
| 總經理及 副總經理 |
6,074 | 6,074 | 4.33% | 4.33% | 6,694 | 6,694 | 4.12% | 4.12% |
(2) 給付酬金之政策、標準與組合:
本公司章程業經 104 年 12 月 29 日第七屆 104 年度第七次董事會同 意修改,經 105 年 5 月 23 日股東會決議通過,有關董事、監察人、經 理人等之酬勞分派政策如下:
- A、 章程第二十條:本公司年度如有獲利,應提撥不低於1%為員工酬勞, 由薪資酬勞委員會提出建議後送董事會決議,以董事三分之二以上 之出席及出席董事過半數同意,以股票或現金分派發放,其發放對 象包含符合一定條件之從屬公司員工;本公司得以上開獲利數額, 由薪資酬勞委員會提出建議後送董事會決議,以董事三分之二以上 之出席及出席董事過半數同意,提撥不高於 1%為董監酬勞。員工酬 勞及董監酬勞分派案應提股東會報告。惟公司尚有累積虧損時,應 預先保留彌補數額,再依前項比例提撥員工酬勞及董監酬勞。
- B、 章程第 17 條:全體董事及監察人之報酬含車馬費,授權薪資報酬 委員會依其對本公司營運參與之程度及貢獻之價值,並參酌同業水 準議定後,再提報董事會決議。
- C、 本公司總經理及副總經理之酬金、薪資將依個人專業經驗及參考同 業通常水準支給之;另獎金則視各人之績效依其達成率及成長率、 風險性、業績表現核算後送薪資報酬委員會審議後,再提報董事會 決議。
- (3) 訂定酬金之程序:
本公司董事會於 100 年 4 月及 105 年 2 月通過「薪資報酬委員會組 織章程」及「薪資報酬委員會運作之管理」,且依章程及辦法成立薪資 報酬委員會,每年定期審議董事、監察人之報酬後,再提報董事會決議; 總經理及副總經理之報酬係依本公司「經理人薪資報酬政策與制度」之 薪給標準給付,此薪資報酬政策及制度由薪酬委員會審議後,經董事會 決議辦理。
(4) 與經營績效及未來風險之關聯性:
本公司經營階層之重要決策,均會衡酌各種風險因素後為之。這些 重要決策之績效會反映在公司之獲利情形,本公司董事、監察人、董事 長、總經理、執行副總經理之報酬與未來風險之控管績效相關聯。
三、公司治理運作情形
(一) 董事會運作情形資訊:
105 年度董事會開會 8 次(A),董事出列席情形如下:
| 職稱 | 姓 名 |
實際出(列) 席次數(B) |
委託出 席次數 |
實際出(列)席率 (%)【B/A】 |
備註 |
|---|---|---|---|---|---|
| 董 事 長 | 官田投資開發(股)公司代表人:陳溪圳 | 7 | 1 | 87.50% | |
| 董 事 |
官田投資開發(股)公司代表人:游國芳 | 8 | 0 | 100.00% | |
| 董 事 |
陳重憲 | 7 | 1 | 87.50% | |
| 董 事 |
中欣開發(股)公司代表人:徐逸治 | 8 | 0 | 100.00% | |
| 董 事 |
新市紡織(股)公司代表人:陳品錞(註 1) | 3 | 0 | 100.00% | |
| 董 事 |
陳品錞(註 2) | 5 | 0 | 100.00% | |
| 董 事 |
中嘉國際投資(股)公司代表人:翁明顯 | 0 | 7 | 0.00% | |
| 獨立董事 | 林崇仁 | 8 | 0 | 100.00% | |
| 獨立董事 | 蘇明道(註 3) | 1 | 2 | 33.33% | |
| 獨立董事 | 簡涵茹(註 4) | 5 | 0 | 100.00% | |
| 獨立董事 | 陳隆峯 | 7 | 1 | 87.50% | |
| 監 察 人 | 杜秋萍 | 8 | - | 100.00% | |
| 監 察 人 | 蘇運泰(註 5) | 1 | - | 33.33% | |
| 監 察 人 | 新市紡織(股)公司代表人:許明德(註 6) | 5 | - | 100.00% | |
| 監 察 人 | 陳雨田 | 6 | - | 75.00% |
註 1、新市紡織(股)公司(代表人陳品錞)因 105 年 5 月 23 日董監事改選,到期解任董事。
註 2、陳品錞因 105 年 5 月 23 日董監事改選就任本公司董事。
註 3、蘇明道因 105 年 5 月 23 日董監事改選,到期解任獨立董事。
註 4、簡涵茹因 105 年 5 月 23 日董監事改選,新任本公司獨立董事。
註 5、蘇運泰因 105 年 5 月 23 日董監事改選,到期解任監察人。
註 6、新市紡織(股)公司(代表人許明德)因 105 年 5 月 23 日董監事改選,新任本公司監察人。
其他應記載事項:
一、董事會之運作如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應敘明董事會日期、期別、議案內容、所 有獨立董事意見及公司對獨立董事意見之處理:
(一)證券交易法第 14 條之 3 所列事項:無。
- (二)除前開事項外,其他經獨立董事反對或保留意見且有紀錄或書面聲明之董 事會議決事項:無。
- (三)其他董監事建議事項:
- 105 年 11 月 9 日第八屆 105 年第二次董事會:獨立董事林崇仁:近年食品 安全及勞工問題日益重視,請稽核部門能夠針對相關部門的執行情形多加 注意,以確保各單位均能依據相關法令規範確實遵行。
- (四)獨立董事、監察人與內部稽核主管及會計師之溝通情形:
- 105 年 12 月 27 日本公司財會主管會同獨立董事、監察人、內部稽核主管 及會計師進行「新式查核報告規範簡介與因應座談會」,委託本公司簽證 會計師勤業眾信聯合會計師事務所會計師王燕景說明新式查核報告之規 範,並討論新式查核報告之因應。
- 二、董事對利害關係議案迴避之執行情形:
-
(一)105 年 6 月 4 日第八屆 105 年度第二次董事會
-
1.「審議本公司敦聘游國芳先生為本公司執行董事案」,董事游國芳因為該 議案之關係人,依本公司董事會議事規範第 14 條規定進行利益迴避,而 未參與討論及表決,亦未代理其他董事行使表決權。
- 2.「審議本公司委任第三屆薪資報酬委員會成員案」,獨立董事簡涵茹請假, 另林崇仁及陳隆峯為該議案之關係人,依本公司董事會議事規範第 14 條 規定進行利益迴避,而未參與討論及表決,亦未代理其他董事行使表決 權。
- (二)105 年 8 月 10 日第八屆 105 年度第三次董事會
- 1.「審議本公司第八屆 105 年董事及監察人每月車馬費案」,官田投資代表 人陳溪圳及游國芳、中欣開發代表人徐逸治、陳重憲、陳品錞、監察人 杜秋萍、陳雨田及市紡織代表人許明德因為該議案之關係人,依本公司 董事會議事規範第 14 條規定進行利益迴避,而未參與討論及表決,亦未 代理其他董事行使表決權。
-
- 「審議本公司第八屆 105 年董事及監察人出席董事會出席費建議案」, 官田投資代表人陳溪圳及游國芳、中欣開發代表人徐逸治、陳重憲、陳 品錞、監察人杜秋萍、陳雨田及市紡織代表人許明德因為為該議案之關 係人,依本公司董事會議事規範第 14 條規定進行利益迴避,而未參與討 論及表決,亦未代理其他董事行使表決權。
-
- 「審議本公司第八屆 105 年獨立董事每月車馬費案」,獨立董事林崇仁 先生、陳隆峯先生及簡涵茹小姐因為該議案之關係人,依本公司董事會 議事規範第 14 條規定進行利益迴避,而未參與討論及表決,亦未代理其 他董事行使表決權。
- 4.「審議本公司第八屆 105 年獨立董事出席董事會出席費案」,獨立董事林 崇仁、陳隆峯及簡涵茹因為該議案之關係人,依本公司董事會議事規範 第 14 條規定進行利益迴避,而未參與討論及表決,亦未代理其他董事行 使表決權。
-
- 「審議本公司第三屆 105 年度薪資報酬委員會委員出席薪資報酬委員會 出席費案」,獨立董事林崇仁、陳隆峯及簡涵茹因為該議案之關係人, 依本公司董事會議事規範第 14 條規定進行利益迴避,而未參與討論及表 決,亦未代理其他董事行使表決權。
- (三)105 年 12 月 27 日第八屆 105 年度第五次董事會
- 1.「審議本公司第八屆 105 年度董監酬勞建議案」,官田投資代表人陳溪圳 及游國芳、中欣開發代表人徐逸治、陳重憲、陳品錞、監察人杜秋萍、 陳雨田及市紡織代表人許明德因為該議案之關係人,依本公司董事會議 事規範第 14 條規定進行利益迴避,而未參與討論及表決,亦未代理其他 董事行使表決權。
-
- 「審議本公司第八屆獨立董事 105 年度酬勞案」,獨立董事林崇仁、陳 隆峯及簡涵茹因為該議案之關係人,依本公司董事會議事規範第 14 條規 定進行利益迴避,而未參與討論及表決,亦未代理其他董事行使表決權。
-
三、當年度及最近年度加強董事會職能之目標(例如設立審計委員會、提昇資訊透 明度等)與執行情形評估:請參閱第 29 頁「三、董事會之組成及職責」及 39 頁「(四)、薪資報酬委員會組成、職責及運作情形」。
-
(二) 審計委員會運作情形或監察人參與董事會運作情形:
- 1、審計委員會運作情形資訊:本公司目前並無設立審計委員會。
- 2、監察人參與董事會運作情形資訊:
105 年度董事會開會 8 次(A),列席情形如下:
| 職稱 | 姓 名 |
實際出(列)席次數(B) | 實際出(列)席率(%)【B/A】備註 | |
|---|---|---|---|---|
| 監察人 | 杜秋萍 | 8 | 100.00% | |
| 監察人 | 蘇運泰(註 1) | 1 | 33.33% | |
| 監察人 | 新市紡織(股)公司 代表人:許明德(註 2) |
5 | 100.00% | |
| 監察人 | 陳雨田 | 6 | 75.00% |
註 1、蘇運泰因 105 年 5 月 23 日董監事改選,到期解任監察人。
註 2、新市紡織(股)公司(代表人許明德)因 105 年 5 月 23 日董監事改選,新任本公司監察人。
其他應記載事項:
- 一、監察人之組成及職責:
- (一)監察人與公司員工及股東之溝通情形(例如溝通管道、方式等): 本公司綱站設有「股東服務專區」,股東及本公司員工可隨時透過信箱 ([email protected])與監察人交換意見。
- (二)監察人與內部稽核主管及會計師之溝通情形:
- 1.稽核主管於稽核項目完成之次月向監察人提報稽核報告,監察人並無反 對意見。
- 2.稽核主管列席公司董事會並作稽核業務報告,監察人並無反對意見。
3.本公司財務報告每季於董事會報告,監察人如有疑問即向會計師溝通。
二、 監察人列席董事會如有陳述意見,應敘明董事會日期、期別、議案內容、董 事會決議結果以及公司對監察人陳述意見之處理:本公司無此情形。
(三) 公司治理運作情形及其與上市上櫃公司治理實務守則差異情形及原因:
| 與上市上櫃 公司治理實 |
|---|
| 務守則差異 |
| 情形及原因 |
| 無差異。 |
| (一)無差異。 |
| (二)無差異。 |
| (三)無差異。 |
| (四)無差異。 |
| 運作情形 | 與上市上櫃 | |||
|---|---|---|---|---|
| 公司治理實 | ||||
| 評估項目 | 是 | 否 | 摘要說明 | 務守則差異 |
| 情形及原因 | ||||
| 三、董事會之組成及職責 | ||||
| V | (一)本公司訂定「董事及監察人選任程序」,茲就組 | (一)無差異。 | ||
| (一)董事會是否就成員組 | 成條件之訂定以及落實執行說明如下: | |||
| 成擬訂多元化方針 | 1. 該程序第三條:本公司董事之選任應考量董事 |
|||
| 及落實執行? | 會之整體配置,成員應普遍具備執行職務所必 | |||
| 須之知識、技能及素養,其整體應具備之能力 | ||||
| (營運判斷能力、會計及財務分析能力、經營 | ||||
| 管理能力、危機處理能力、產業知識、國際市 | ||||
| 場觀、領導能力、決策能力)。 | ||||
| →本公司敦聘之董事中各個學有專長,除有經 | ||||
| 濟學術以及企業管理專才外,更不乏有上市櫃 | ||||
| 公司經營背景之經驗。 | ||||
| 2. 該程序第五條:本公司獨立董事之資格,應符 |
||||
| 合「公開發行公司獨立董事設置即應遵循事項 | ||||
| 辦法」第二條規定(公開發行公司之獨立董 | ||||
| 事,應取得下列專業資格條件之一,並具備五 | ||||
| 年以上工作經驗:①商務、法務、財務、會計 | ||||
| 或公司業務所需相關科系之公私立大專院校 | ||||
| 講師以上。②法官、檢察官、律師、會計師或 | ||||
| 其他與公司業務所需之國家考試及格領有證 | ||||
| 書之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③具有商務、法 | ||||
| 務、財務、會計或公司業務所需之工作經驗。 | ||||
| →本公司敦聘之三名獨立董事中,除律師及會 | ||||
| 計師各一名外,更有具備商務業務經驗及熟稔 | ||||
| 兩岸經商關係之專業人事一名。 | ||||
| (二)公司除依法設置薪資 | V | (二)本公司除依法設立「董事會」外,除設置「薪資 | (二) 除設置 |
|
| 報酬委員會及審計 | 報酬委員會」外,目前未有其他功能性委員會。 | 「薪資報酬 | ||
| 委員會外,是否自願 | 委員會」外, | |||
| 設置其他各類功能 | 目前未有其 | |||
| 性委員會? | 他功能性委 | |||
| 員會。 | ||||
| (三)公司是否訂定董事會 | V | (三)本公司訂定「董事會績效評估管理辦法」,說明 | (三)無差異。 | |
| 績效評估辦法及其 | 如下: | |||
| 評估方式,每年並定 | 1. 評估方式:「董事會成員自評」以及「議事 |
|||
| 期進行績效評估? | 單位評量」兩項評估方式。 | |||
| 2. 評估程序: |
||||
| ① 定期檢討評估流程的效能。 |
||||
| ② 每年年底由董事長室根據回收之「董事 |
||||
| 會成員自評問卷」編製「董事會成員自 | ||||
| 評問卷統計表」,及針對評估指標紀錄 | ||||
| 執行情形,制定之評分比重予以加權平 | ||||
| 運作情形 | 與上市上櫃 | |||
|---|---|---|---|---|
| 公司治理實 | ||||
| 評估項目 | 是 | 否 | 摘要說明 | 務守則差異 |
| 情形及原因 | ||||
| 均後得出評分,一併送交董事會報告。 | ||||
| (四)公司是否定期評估簽 | V | (四)本公司之簽證會計師係依「上市上櫃公司治理實 | (四)無差異。 | |
| 證會計師獨立性? | 務守則」第29條規定辦理,評估過程說明如下: | |||
| 1.編制「審計會計師適任性評估表」,依據指標結 | ||||
| 果評估是否適任。 | ||||
| 2.會計師依據中華民國會計師公會全國聯合會 | ||||
| 「職業道德規範公報第十號正直、公正客觀及 | ||||
| 獨立性」規範遵守,並對本公司提出「獨立性 | ||||
| 聲明書」。 | ||||
| 3.本公司依「公司法」第20條規定將每年評估獨 | ||||
| 立性評估資料「審計會計師適任性評估表」及 | ||||
| 「獨立性聲明書」呈送董事會決議聘任之。 | ||||
| 四、上市上櫃公司是否設置 | V | 本公司將財務管理處設置為公司治理專職單位,負責 | 無差異。 | |
| 公司治理專(兼)職單位 | 公司治理相關事務。 | |||
| 或人員負責公司治理 | ||||
| 相關事務(包括但不限 | ||||
| 於提供董事、監察人執 | ||||
| 行業務所需資料、依法 | ||||
| 辦理董事會及股東會 | ||||
| 之會議相關事宜、辦理 | ||||
| 公司登記及變更登 | ||||
| 記、製作董事會及股東 | ||||
| 會議事錄等)? | ||||
| 五、公司是否建立與利害關 | V | 本公司架設官方網站,建立「投資人專區」,建立相 關聯絡窗口,說明如下: |
無差異。 | |
| 係人(包括但不限於股 東、員工、客戶及供應 |
(一)「利害關係人溝通專區」: | |||
| 商等)溝通管道,及於 | 於「企業社會責任」項下設有「利害關係人溝通 | |||
| 公司網站設置利害關 | 專區」,設立董事長室為專責單位,備有電子郵 | |||
| 係人專區,並妥適回應 | 件信箱([email protected])給員工、供 | |||
| 利害關係人所關切之 | 應商或其他利害關係人作為檢舉或申訴管道。 | |||
| 重要企業社會責任議 | (二)「客戶服務專區」: | |||
| 題? | 於「企業社會責任」項下設有「利害關係人溝通 | |||
| 專區」,設立客戶服務中心為專責單位,備有電 | ||||
| 子郵件信箱([email protected]),提供消費 | ||||
| 者相關疑問之協助。 | ||||
| (三)「股務及投資人聯絡專區」: | ||||
| 於「投資人專區」項下設有「股務及投資人聯絡 | ||||
| 專區」,提供發言人、代理發言人、股東服務以 | ||||
| 及股務代理機構之窗口、電話以及電子郵件信箱 | ||||
| 等聯絡方式。 | ||||
| 運作情形 | 與上市上櫃 | |||
|---|---|---|---|---|
| 公司治理實 | ||||
| 評估項目 | 是 | 否 | 摘要說明 | 務守則差異 |
| 情形及原因 | ||||
| 六、公司是否委任專業股務 | V | 本公司委任專業股務代辦機構作為辦理本公司股東 | 無差異。 | |
| 代辦機構辦理股東會 | 會相關事務,該機構資料如下: | |||
| 事務? | 機構:統一綜合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 | |||
| 地址:10570台北市松山區東興路8號地下1樓 | ||||
| 電話:02-27463797 | ||||
| 網址:http://www.pscnet.com.tw | ||||
| 七、資訊公開 | ||||
| (一)公司是否架設網站, | V | (一)本公司網站(http://www.ktchateau.com.tw/)設有 | (一)無差異。 | |
| 揭露財務業務及公 | 「投資人關係」揭露財務業務及公司治理相關資 | |||
| 司治理資訊? | 訊。 | |||
| (二)公司是否採行其他資 | V | (二)本公司其他資訊揭露之方式: | (二)無差異。 | |
| 訊揭露之方式(如架 | 1.指定專人負責公司資訊之蒐集及揭露: | |||
| 設英文網站、指定專 | 專責單位為財務管理處,負責資訊蒐集及揭露 | |||
| 人負責公司資訊之 | 相關工作。 | |||
| 蒐集及揭露、落實發 | 2.落實發言人制度: | |||
| 言人制度、法人說明 | (1)本公司依據「臺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 | |||
| 會過程放置公司網 | 司對有價證券上市公司重大訊息之查證暨 | |||
| 站等)? | 公開處理程序」執行及落實。 | |||
| (2)本公司訂定「內部重大資訊處理作業程 | ||||
| 序」,由本公司發言人或代理發言人處理。 | ||||
| (3)本公司架設官方網站,建立「投資人專 | ||||
| 區」,於「投資人專區」項下設有「股務及 | ||||
| 投資人聯絡專區」,提供發言人、代理發言 人之聯絡方式。 |
||||
| 3.法人說明會過程放置公司網站: | ||||
| (1)本公司法人說明會過程之錄音或錄影檔案 | ||||
| 均放置於公司之網站「投資人關係」項下 「重大訊息」之「法說會訊息」中,以利 |
||||
| 各界查詢。 | ||||
| (2)法人說明會之財務、業務營運資訊除公布 | ||||
| 於本公司「投資人關係」網站,亦已依證 | ||||
| 券交易所之規定輸入「公開資訊觀測站」。 | ||||
| 八、公司是否有其他有助於 | V | 本公司其他有助於瞭解公司治理運作情形之重要資 | 無差異。 | |
| 瞭解公司治理運作情 | 訊: | |||
| 形之重要資訊(包括但 | (一)員工權益: | |||
| 不限於員工權益、僱員 | 1.法令規範: | |||
| 關懷、投資者關係、供 | 本公司依據勞動基準法及其他相關法令辦 | |||
| 應商關係、利害關係人 | 理,並編訂「員工工作規則手冊」,針對員工 | |||
| 之權利、董事及監察人 | 訓練考核、僱用、工作時間、請休假、考勤、 | |||
| 進修之情形、風險管理 | 工資、考核、獎懲、年資計算、解聘、資遣、 |
| 運作情形 | 與上市上櫃 | |||
|---|---|---|---|---|
| 公司治理實 | ||||
| 評估項目 | 是 | 否 | 摘要說明 | 務守則差異 |
| 情形及原因 | ||||
| 政策及風險衡量標準 | 離職、退休、職業災害補償撫卹、福利事項、 | |||
| 之執行情形、客戶政策 | 員工訓練、及其他勞工衛生工作規則加以詳細 | |||
| 之執行情形、公司為董 | 說明。 | |||
| 事及監察人購買責任 保險之情形等)? |
2.員工教育訓練: | |||
| 本公司訂定以下相關管理辦法,加強員工職 | ||||
| 前、在職以及鼓勵員工進修以增加工作技能: | ||||
| ① 教育訓練管理辦法 |
||||
| ② 員工受訓補助管理辦法 |
||||
| ③ 員工在職進修獎勵辦法 |
||||
| 3.員工福利: | ||||
| 本公司訂定以下相關管理辦法,以提供及保障 | ||||
| 員工相關福利: ① 公司章程(員工紅利) |
||||
| ② 現金增資員工認股作業辦法 |
||||
| ③ 住宿管理辦法 |
||||
| ④ 員工及關係人暨關係企業消費作業管理辦 法 |
||||
| ⑤ 員工電話通訊費補助管理辦法 |
||||
| ⑥ 員工退休管理辦法 |
||||
| 4.職業生涯規劃: | ||||
| 本公司訂定以下相關管理辦法,以提供及保障 員工薪酬及職涯相關規劃: |
||||
| ① 經理人薪資報酬政策與制度 |
||||
| ② 人事評估(鑑)機制小組管理辦法 |
||||
| ③ 獎勵基層優良員工相關實施公告 |
||||
| ④ 業務績效評核辦法 |
||||
| (二)僱員關懷: | ||||
| 本公司除重視勞工安全及福利外,並成立職工福 | ||||
| 利委員會及勞資協調委員會,以確保員工權益。 | ||||
| (三)投資者關係: | ||||
| 1.依法公告訊息公開: | ||||
| 本公司除依相關規定,將相關資訊即時公告於 主管機關指定之公開資訊觀測站網站。 |
||||
| 2.設立「投資人專區」: | ||||
| 本公司架設官方網站,建立「投資人專區」, | ||||
| 揭露公司及經營團隊介紹、財務業務、股價、 | ||||
| 重大訊息、股東會、董事會及其他功能性委員 | ||||
| 會、公司治理及企業社會責任之相關資訊。 | ||||
| 3.設有「股務及投資人聯絡專區」: |
| 運作情形 | 與上市上櫃 | |||
|---|---|---|---|---|
| 公司治理實 | ||||
| 評估項目 | 是 | 否 | 摘要說明 | 務守則差異 |
| 情形及原因 | ||||
| 「投資人專區」項下設有「股務及投資人聯絡 | ||||
| 專區」,提供發言人、代理發言人、股東服務 | ||||
| 以及股務代理機構之窗口、電話以及電子郵件 | ||||
| 信箱等聯絡方式。 | ||||
| (四)供應商關係: | ||||
| 1.管理辦法制訂: | ||||
| 本公司訂有「供應商管理辦法」,並依各項作 | ||||
| 業規定辦理。 | ||||
| 2.建立供應商「利害關係人溝通專區」: | ||||
| 於公司網站「投資人專區」「企業社會責任」 | ||||
| 項下設有「利害關係人溝通專區」,設立董事 | ||||
| 長室為專責單位,備有電子郵件信箱 | ||||
| ([email protected]),提供給供應商 | ||||
| 作為檢舉或申訴管道,與供應商間均保持暢通 | ||||
| 之溝通管道,維繫良好關係,並秉持誠信互益 | ||||
| 原則與其往來。 | ||||
| (五)利害關係人之權利: | ||||
| 1.本公司於網站「投資人專區」「企業社會責任」 | ||||
| 項下設有「利害關係人溝通專區」,設立董事 長室為專責單位,備有電子郵件信箱 |
||||
| ([email protected])給員工、供應商 | ||||
| 或其他利害關係人作為檢舉或申訴管道。 | ||||
| 2.本公司對利害關係人之權利,保持暢通之溝通 | ||||
| 管道,並尊重、維護其應有之合法權益。當利 | ||||
| 害關係人之合法權益受到侵害時,公司則秉持 | ||||
| 誠信原則妥適處理。 | ||||
| (六)董事及監察人進修之情形: | ||||
| 1.本公司依據「公司治理實務守則」制訂「董事、 | ||||
| 監察人進修推行要點」。 | ||||
| 2.本公司董事及監察人自104年度起已參照「董 | ||||
| 事、監察人進修推行要點」,新任者於就任當 | ||||
| 年度至少進修十二小時,就任次年度起每年至 | ||||
| 少進修六小時,續任者任期中每年至少進修六 | ||||
| 小時。 | ||||
| 3.課程選擇涵蓋公司治理主題相關之財務、風險 | ||||
| 管理、業務、商務、法務、會計、企業社會責 任等課程,或內部控制制度、財務報告責任相 |
||||
| 關課程。 | ||||
| 4.本公司依據「公司募集發行有價證券公開說明 | ||||
| 運作情形 | 與上市上櫃 | |||
|---|---|---|---|---|
| 公司治理實 | ||||
| 評估項目 | 是 | 否 | 摘要說明 | 務守則差異 |
| 情形及原因 | ||||
| 書應行記載事項準則」、「公開發行公司年報 | ||||
| 應行記載事項準則」及「上市上櫃公司治理實 | ||||
| 務守則」之規定,於公開說明書、年報、公開 | ||||
| 資訊觀測站及公司網站揭露董事、監察人之進 | ||||
| 修情形資訊,有關本公司董監事105年度進修 | ||||
| 情形說明參考第36頁(註1) | ||||
| (七)風險管理政策及風險衡量標準之執行情形: | ||||
| 1.風險管理組織運作: | ||||
| ① 「風險管理委員會」:為本公司風險管理之 |
||||
| 主要推動機構。 | ||||
| ② 設定風險事項及權責單位:參考第175頁 |
||||
| 「六(一)3、風險事項及權責單位」。 | ||||
| ③ 本公司「稽核室」根據年度查核重點,針 |
||||
| 對風險管理機制之運作執行客觀獨立之稽 | ||||
| 核,確保風險管理機制有效地運作。 | ||||
| 2.每年進行相關保險規劃及投保,以期風險之降 | ||||
| 低: | ||||
| ① 董事暨重要職員責任保險 |
||||
| ② 營業活動相關: |
||||
| A. 公共意外責任保險 B. 旅遊平安險 |
||||
| ③ 不動產、廠房及設備相關: |
||||
| A. 商業火險及其他附加保險 B. 住宅火災及地震基本保險 |
||||
| ④ 員工相關: |
||||
| A. 勞工保險 |
||||
| B. 全民健康保險 C. 團體保險 |
||||
| D. 雇主意外保險 |
||||
| ⑤ 其他保險: |
||||
| A. 公共意外責任保險(廣告看板) B. 汽車保險 |
||||
| C. 現金保險 |
||||
| (八)保護消費者或客戶政策之執行情形: | ||||
| 1.本公司設有官方網站(網址: | ||||
| http://www.ktchateau.com.tw),提供消費者訂房 消費等相關訊息。 |
||||
| 2.於官網「最新消息」項下「公告訊息」提供消 | ||||
| 費者其他重要消費注意資訊。 | ||||
| 3.於官網「常見問題」中提供消費者有關有價票 | ||||
| 券銷售、退券辦理、金融機構履約保證等相關 |
| 運作情形 | 與上市上櫃 | ||||||
|---|---|---|---|---|---|---|---|
| 公司治理實 | |||||||
| 評估項目 | 是 | 否 | 摘要說明 | 務守則差異 | |||
| 情形及原因 | |||||||
| 資訊。 | |||||||
| 4.本公司設有「客戶服務中心」,專責處理客戶 | |||||||
| 服務之相關問題,於本公司官網首頁設立「客 | |||||||
| 服信箱([email protected])」。 | |||||||
| 5.於「投資人專區」「企業社會責任」項下同時 | |||||||
| 設有「利害關係人溝通專區」,設立客戶服務 | |||||||
| 中心為專責單位,備有電子郵件信箱 | |||||||
| ([email protected]),提供消費者相關 | |||||||
| 疑問之協助。 | |||||||
| (九)公司為董事及監察人購買責任保險之情形: | |||||||
| 本司為了降低並分散董監事於任期內就其執行 | |||||||
| 業務範圍依法應負之賠償責任為其購買責任保 | |||||||
| 險,以降低並分散董事、監察人因錯誤或疏失行 為而造成公司及股東重大損害之風險,有關104 |
|||||||
| 年度投保內容如下: | |||||||
| 1.保險公司:美商安達產物保險(股)公司台灣 | |||||||
| 分公司 | |||||||
| 2.投保期間:104年8月24日~105年8月24日 | |||||||
| 3.投保金額:新台幣181,593,500元(匯率以台灣 | |||||||
| 銀行104年12月31日美金兌換新台幣33.017元 | |||||||
| 計算) | (十)公司財務資訊透明有關人員,其取得主管機關指 | ||||||
| 明之相關證照情形,請參考第36頁(註2) | |||||||
| (十一) | 經理人與財務人員參與公司治理及財務資訊 | ||||||
| 有關之進修訓練請參考第37頁~38頁(註3)。 | |||||||
| 九、請就臺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公司治理中心最近年度發布之公司治理評鑑結果說明已改善 | |||||||
| 情形,及就尚未改善者提出優先加強事項與措施。 | |||||||
| 編號 | 評鑑指標 | 改善情形 | |||||
| 2.2 | 股東常會是否採行電子投票方式? | 本公司已於105年加入股東會電子投票平台,將 於106年股東會採行電子投票。 |
|||||
| 2.9 | 公司是否於股東常會開會30日前同步上 | 本公司已於105年同步上傳105年英文版開會通 | |||||
| 傳英文版開會通知書? | 知書。 | ||||||
| 2.14 | 召開公司股東常會是否同時採行電子投 | 本公司已於105年加入股東會電子投票平台,將 | |||||
| 票及董監候選人提名制? | 於106年股東會採行電子投票。 | ||||||
| 本公司公司章程訂定董監候選人採提名制。 | |||||||
| 4.2 | 公司是否同步申報英文重大訊息? | 本公司已於106年同步申報英文重大訊息。 | |||||
| 4.19 | 公司是否建置英文公司網站供投資人閱 | 本公司除已有英文版官方網站外,並於106年規 | |||||
| 覽? | 劃建置英文版投資人專區。 |
註 1:董事及監察人 105 年度進修情形:
| 稱職 | 姓 名 |
日 期 |
主辦單位 | 課程名稱 | 時數 |
|---|---|---|---|---|---|
| 林崇仁 陳隆峯 |
105/09/10 | 中華民國證券商業同業公會 | 公司董、監事及經理人支商業判斷 vs 證券 詐欺、資訊不實與掏空資產 |
3 | |
| 簡涵茹 | 105/09/10 | 中華民國證券商業同業公會 | 營業秘密法與競業禁止 | 3 | |
| 獨立 董事 |
105/03/31 | 財團法人證券暨期貨市場發 展基金會 |
105 年度公司治理論壇系列-內線交易與企 業社會責任座談會 |
3 | |
| 簡涵茹 | 105/07/15 | 財團法人證券暨期貨市場發 展基金會 |
105 年「上市公司內部人股權交易法律遵循 宣導說明會」 |
3 | |
| 董事 | 陳重憲 | 105/03/31 | 財團法人證券暨期貨市場發 展基金會 |
105 年度公司治理論壇系列-內線交易與企 業社會責任座談會 |
3 |
| 陳溪圳 陳重憲 |
105/09/10 | 中華民國證券商業同業公會 | 公司董、監事及經理人支商業判斷 vs 證券 詐欺、資訊不實與掏空資產 |
3 | |
| 游國芳 徐逸治 陳品錞 |
105/09/10 | 中華民國證券商業同業公會 | 營業秘密法與競業禁止 | 3 | |
| 翁明顯 | 105/06/20 | 社團法人中華公司治理協會 | 從上市櫃公司三大實務守則談企業經營 | 3 | |
| 105/11/03 | 會計研究發展基金會 | 買賣自家公司股票之法律責任與案例解析 | 3 | ||
| 杜秋萍 | 105/09/10 | 中華民國證券商業同業公會 | 營業秘密法與競業禁止 | 3 | |
| 105/09/10 | 中華民國證券商業同業公會 | 公司董、監事及經理人支商業判斷 vs 證券 詐欺、資訊不實與掏空資產 |
3 | ||
| 監 | 105/12/14 | 台灣董事學會 | 企業風險管理及華人家族企業的接班問題 | 3 | |
| 察 | 許明德 | 105/09/10 | 中華民國證券商業同業公會 | 營業秘密法與競業禁止 | 3 |
| 人 | 105/07/15 | 財團法人證券暨期貨市場發 展基金會 |
105 年「上市公司內部人股權交易法律遵循 宣導說明會」 |
3 | |
| 105/10/19 | 中華民國證券商業同業公會 | 如何快速瞭解掌握 IFRS 財務報表 |
3 | ||
| 陳雨田 | 105/11/03 | 中華民國證券商業同業公會 | 營業秘密法與競業禁止 | 3 |
註 2:公司財務資訊透明有關人員,其取得主管機關指明之相關證照情形:
| 職稱 | 姓名 | 日期 | 主辦單位 | 課程名稱 | 時數 |
|---|---|---|---|---|---|
| 105/01/29 | 財團法人中華民國會計研究 發展基金會 |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 9 號「金融工具」 (IFRS8)專題探討:金融資產(含減損)及金 融負債之會計處理 |
3 | ||
| 稽核 主管 |
潘素禎 | 105/05/03 | 財團法人中華民國會計研究 發展基金會 |
我國新發布「企業會計準則公報」與過去 財務會計準則公報之差異分析 |
6 |
| 105/12/12 | 財團法人中華民國會計研究 發展基金會 |
國際最新 IFRS 發展情形及 IASB 工作計畫 探討 |
3 | ||
| 稽核 | 105/08/12 | 中華民國內部稽核協會 | 績效審計(績效稽核) | 6 | |
| 主管 (職務 代理人) |
劉淑貞 | 105/11/16 | 中華民國內部稽核協會 | 內部稽核溝通、思考及問題解決技巧 | 6 |
| 新式查核報告及東南亞投資概觀 | 3 | ||||
| 財會 主管 |
張曉雯 | 105/11/17 | 國立成功大學會計系 | 近年中大企業犯罪檢視與省思 | 3 |
| 105/11/18 | 大勢所趨的 CSR 及永續治理 |
3 | |||
| 審計準則公報第 57 號-財務報表查核報告 |
3 |
| 職稱 | 姓名 | 日期 | 主辦單位 | 課程名稱 | 時數 | |||
|---|---|---|---|---|---|---|---|---|
| 財會 主管 (職務 代理人) |
國際最新 IFRS 發展情形及 IASB 工作計畫 |
3 | ||||||
| 周淑娟 | 105/12/12 | 會計研究發展基金會 | 探討 合併財務報表編製實務專題研討:合併現 金流量表與所得稅 |
3 | ||||
| 企業對「現金流量」之掌控與運用實務 | 3 | |||||||
| 105/12/13 | 從收押禁見看經濟金融犯罪之罰則施行實 況:徒刑、拘役、罰金、管收、強制執行 |
3 |
註 3:經理人與財務人員參與公司治理及財務資訊有關之進修訓練:
| 稱職 | 姓 名 |
日 期 |
主辦單位 | 類別 | 課程名稱 | 時數 |
|---|---|---|---|---|---|---|
| 會計人員 | 周淑娟 賴琴月 郭任育 |
105/01/20 | 勤業眾信聯合會計師 事務所 |
會計/審計/ 財務 |
2015 年第四季稅務、證管、會審法 令更新暨當季雙率變動分析及因 應 |
3 |
| 會計人員 | 賴琴月 涂月惠 郭任育 |
105/04/20 | 勤業眾信聯合會計師 事務所 |
會計/審計/ 財務 |
2016 年第一季稅務、證管、會審法 令更新暨當季雙率變動分析及因 應 |
3 |
| 會計人員 | 周淑娟 郭任育 楊秀霞 |
105/06/06 | 台灣證券交易所 | 會計/審計/ 財務 |
推動我國採用國際財務報導準則 | 3 |
| 經理人 經理人 經理人 經理人 經理人 經理人 經理人 經理人 經理人 財會主管 |
潘昇陽 李維德 蔡東堯 林憲昌 蔡惠華 105/06/17 陳旗添 陳玉萍 游智能 蕭採慶 張曉雯 |
夏都人總室 | 公司治理 | 決策分析 | 2 | |
| 會計人員 | 楊秀霞 | 105/07/15 | 財團法人證券暨期貨 市場發展基金會 |
公司治理 | 105 年「上市公司內部人股權交易 法律遵循宣導說明會」 |
3 |
| 會計人員 | 郭任育 賴琴月 涂月惠 |
105/8/17 | 勤業眾信聯合會計師 事務所 |
會計/審計/ 財務 |
2016 年第二季稅務、證管、會審法 令更新暨當季雙率變動分析及因 應 |
3 |
| 會計人員 | 楊秀霞 | 105/08/26 | 勤業眾信聯合會計師 事務所 |
會計/審計/ 財務 |
2016 年第二季稅務、證管、會審法 令更新暨當季雙率變動分析及因 應 |
3 |
| 財會主管 (職務代理人) |
周淑娟 | 105/9/6 | 屏東縣旅館商業同業 | 105 年旅館業品質提升研討會 |
5 | |
| 財會主管 | 張曉雯 | 105/09/10 | 中華民國證券商業同 業公會 |
職業道德/法 律責任 |
公司董、監事及經理人支商業判斷 vs 證券詐欺、資訊不實與掏空資產 營業秘密法與競業禁止 |
3 3 |
| 稱職 | 姓 名 |
日 期 |
主辦單位 | 類別 | 課程名稱 | 時數 |
|---|---|---|---|---|---|---|
| 經理人 | 潘昇陽 | |||||
| 經理人 | 李維德 | |||||
| 經理人 | 蔡東堯 | |||||
| 經理人 | 林憲昌 | |||||
| 經理人 | 蔡惠華 | |||||
| 經理人 | 陳旗添 | 105/09/16 | 夏都人總室 | 公司治理 | 團隊管理與領導 | 3 |
| 經理人 | 陳玉萍 | |||||
| 經理人 | 游智能 | |||||
| 經理人 | 蕭採慶 | |||||
| 財會主管 | 張曉雯 | |||||
| 會計人員 | 周淑娟 | 105/9/29 | 台灣證券交易所 | 會計/審計/ | 105 年提升 IFRSs 財務報告編制能 |
3 |
| 郭任育 | 財務 | 力宣導會 | ||||
| 財會主管 | 張曉雯 | |||||
| 周淑娟 | 105/11/04 | 台灣證券交易所 | 公司治理/會 計/審計 |
105 年度上市公司業務宣導會 |
3 | |
| 會計人員 | 郭任育 | |||||
| 周淑娟 | 2016 年第三季稅務、證管、會審法 |
|||||
| 會計人員 | 賴琴月 | 105/11/18 | 勤業眾信聯合會計師 | 會計/審計/ | 令更新暨當季雙率變動分析及因 | 3 |
| 郭任育 | 事務所 | 財務 | 應 | |||
| 會計/財務 | 新式查核報告及東南亞投資概觀 | 3 | ||||
| 105/11/17 | 職業道德/法 | |||||
| 律責任 | 近年中大企業犯罪檢視與省思 | 3 | ||||
| 財會主管 | 張曉雯 | 國立成功大學會計系 | 公司治理/企 | |||
| 105/11/18 | 業社會責任 | 大勢所趨的 CSR 及永續治理 |
3 | |||
| 審計 | 審計準則公報第 57 號-財務報表查 |
3 | ||||
| 核報告 | ||||||
| 財會主管 | 張曉雯 | 105/12/12 | 台灣證券交易所 | 會計/審計 | 推動我國採用國際財務報導準則 | 3 |
| 會計人員 | 郭任育 | 研討會 | ||||
| 會計/審計 | 國際最新 IFRS 發展情形及 IASB 工 |
3 | ||||
| 105/12/12 | 作計畫探討 | |||||
| 會計/審計 | 合併財務報表編製實務專題研 | 3 | ||||
| 財會主管 (職務代理人) |
討:合併現金流量表與所得稅 | |||||
| 周淑娟 | 會計研究發展基金會 | 會計/審計 | 企業對「現金流量」之掌控與運用 | 3 | ||
| 105/12/13 | 實務 | |||||
| 職業道德/法 | 從收押禁見看經濟金融犯罪之罰 | |||||
| 律責任 | 則施行實況:徒刑、拘役、罰金、 | 3 | ||||
| 管收、強制執行 |
(四) 薪資報酬委員會組成、職責及運作情形:
| 條件 | 是否具有五年以上工作經驗及 符合獨立性情形(註) 下列專業資格 |
兼任 其他 |
備 註 |
|||||||||||
|---|---|---|---|---|---|---|---|---|---|---|---|---|---|---|
| 身份別 | 商務、法 務、財務、 會計或公 司業務所 需相關料 系之公私 立大專院 校講師以 上 |
法官、檢察 官、律師、會 計師或其他 與公司業務 所需之國家 考試及格領 有證書之專 門職業及技 術人員 |
具有商 務、法 務、財 務、會 計或公 司業務 所需之 工作經 驗 |
1 | 2 | 3 | 4 | 5 | 6 | 7 | 8 | 公開 發行 公司 薪資 報酬 委員 會成 員家 數 |
||
| 姓名 林崇仁 |
| | | | | | | | | | 3 | |||
| 獨立 | 蘇明道(註 1) | | | | | | | | | | | 1 | ||
| 董事 | 簡涵茹(註 2) | | | | | | | | | | | 0 | ||
| 陳隆峯 | | | | | | | | | | 1 |
1、薪資報酬委員會成員資料:
註1:蘇明道因105年5月23日董監事改選,到期解任獨立董事。
註2:簡涵茹因105年5月23日董監事改選,新任本公司獨立董事。
註3:各成員於選任前二年及任職期間符合下述各條件者,請於各條件代號下方空格中打""。
(1)非為公司或其關係企業之受僱人。
- (2)非公司或其關係企業之董事、監察人。但如為公司或其母公司、子公司依本法或當地國法令設置之獨立董事者,不 在此限。
- (3)非本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或以他人名義持有公司已發行股份總額百分之一以上或持股前十名之自然人股東。
- (4)非前三款所列人員之配偶、二親等以內親屬或三親等以內直系血親。
(5)非直接持有公司已發行股份總額百分之五以上法人股東之董事、監察人或受僱人,或持股前五名法人股東之董事、 監察人或受僱人。
- (6)非與公司有財務或業務往來之特定公司或機構之董事(理事)、監察人(監事)、經理人或持股百分之五以上股東。
- (7)非為公司或其關係企業提供商務、法務、財務、會計等服務或諮詢之專業人士、獨資、合夥、公司或機構之企業主、 合夥人、董事(理事)、監察人(監事)、經理人及其配偶。
- (8)未有公司法第30條各款情事之一。
2、薪資報酬委員會運作情形資訊:
(1)本公司之薪資報酬委員會委員計3人。
(2)本屆委員任期:105年6月4日至108年5月22日,最近年度薪資報酬委員會 開會2次(A),委員資格及出席情形如下:
| 職 | 稱 | 姓 名 |
實際出席 次數(B) |
委託出 席次數 |
實際出席率 (%)(B/A) |
備註 |
|---|---|---|---|---|---|---|
| 召集人 | 林崇仁 | 2 | 0 | 100.00% | ||
| 委 | 員 | 蘇明道(註 1) |
- | - | - | 舊任,105 年6 月4 日改選 |
| 委 | 員 | 簡涵茹(註 2) |
2 | 0 | 100.00% | 新任,105 年6 月4 日改選 |
| 委 | 員 | 陳隆峯 | 2 | 0 | 100.00% |
註1:蘇明道因105年5月23日董監事改選,到期解任獨立董事。
註2:簡涵茹因105年5月23日董監事改選,新任本公司獨立董事。
其他應記載事項:
- 一、 董事會如不採納或修正薪資報酬委員會之建議,應敘明董事會日期、期 別、議案內容、董事會決議結果以及公司對薪資報酬委員會意見之處理: 本公司最近年度未有董事會不採納或修正薪資報酬委員會建議之情事。
- 二、 薪資報酬委員會之議決事項,如成員有反對或保留意見且有紀錄或書面聲 明者,應敘明薪資報酬委員會日期、期別、議案內容、所有成員意見及對 成員意見之處理:本公司最近年度未有薪資報酬委員會之議決事項成員有 反對或保留意見之情事。
(五) 履行社會責任情形:
| 運作情形 | 與上市上櫃 | |||
|---|---|---|---|---|
| 公司企業社 | ||||
| 評估項目 | 會責任實務 | |||
| 是 | 否 | 摘要說明 | 守則差異情 | |
| 形及原因 | ||||
| 一、落實公司治理 | ||||
| (一)公司是否訂定企業社 | V | (一)政策訂定與實施成效: | (一)無差異。 | |
| 會責任政策或制 | 1.本公司訂定「企業社會責任實務守 | |||
| 度,以及檢討實施成 | 則」,針對「落實公司治理」、「發展永 | |||
| 效? | 續環境」、「維護社會公益」以及「加 | |||
| 強企業社會責任資訊揭露」四構面推 | ||||
| 動與執行。 | ||||
| 2.每年透過教育訓練舉辦進行宣導及訓 | ||||
| 練,並將履行社會責任四構面與工作 | ||||
| 職掌相結合,並透過每半年之員工績 | ||||
| 效考核檢討各相關部門之執行情形。 | ||||
| (二)公司是否定期舉辦社 | V | (二)本公司定期舉辦企業社會責任教育訓 | (二)無差異。 | |
| 會責任教育訓練? | 練,請參考第56頁(註1)。 | |||
| (三)公司是否設置推動企 業社會責任專(兼) |
V | (三)為有效推動企業社會責任,本公司由總 | (三)無差異。 | |
| 職單位,並由董事會 | 經理招集各單位推動社會及環境責任實 | |||
| 授權高階管理階層 | 施,相關成員、工作計畫以及執掌請參 考第57頁(註2)。 |
|||
| 處理,及向董事會報 | ||||
| 告處理情形? | ||||
| (四)公司是否訂定合理薪 | V | (四)本公司訂定以下相關制度及管理辦法, | (四)無差異。 | |
| 資報酬政策,並將員 | 以提供作為訂定合理薪資報酬、紅利分 | |||
| 工績效考核制度與 | 配及獎懲連動之政策依據: | |||
| 企業社會責任政策 | ① 公司章程(員工紅利) |
|||
| 結合,及設立明確有 | ② 經理人薪資報酬政策與制度 |
|||
| 效之獎勵與懲戒制 | ③ 人事評估(鑑)機制小組管理辦法 |
|||
| 度? | ④ 獎勵基層優良員工相關實施公告 |
|||
| ⑤ 業務績效評核辦法 ⑥ 員工工作規則手冊 |
||||
| 二、發展永續環境 | ||||
| (一)公司是否致力於提升 | V | (一)本公司致力於提升資源之再利用: | (一)無差異。 | |
| 各項資源之利用效 | 1.水資源回收: | |||
| 率,並使用對環境負 | (1)對於生活污水全數予以回收,並再 | |||
| 荷衝擊低之再生物 | 利用做為澆灌用水、清洗等雜用水 | |||
| 料? | 使用,105年記錄回收104,914公噸 | |||
| 廢水再利用。 | ||||
| (2)泳池及SPA之用水,採用自動循環 | ||||
| 過濾系統予以回收過濾及使用。 | ||||
| (3)利用園區建築物屋頂,架設雨汙水 | ||||
| 回收貯流系統,收集雨水並將雨水 |
| 與上市上櫃 | ||||
|---|---|---|---|---|
| 運作情形 | 公司企業社 | |||
| 評估項目 | 會責任實務 | |||
| 是 | 否 | 摘要說明 | 守則差異情 | |
| 形及原因 | ||||
| 經屋頂排水孔排入雨水收集貯留 | ||||
| 槽,提供全區綠地、樹木澆灌。 | ||||
| 2.熱泵節能工程: | ||||
| 本公司為節能減碳及降低全球溫室 | ||||
| 氣體減量策略,102年11月以泳池區 | ||||
| 的SPA池改施作熱泵節能工程及取代 | ||||
| 現有柴油鍋爐,104年普羅館施作空 | ||||
| 調節能改善工程及持續實施「節能減 | ||||
| 碳」等相關措施後,105年汰換廚房 | ||||
| 瓦斯設備改以電力廚房設備,因此 | ||||
| 105年度瓦斯使用量較104年度減少 | ||||
| 10,117KG。105年度較104年碳排放量 | ||||
| 增加2.91%。 | ||||
| (二)公司是否依其產業特 | V | (二)本公司位居墾丁國家公園地區,不斷致 | (二)無差異。 | |
| 性建立合適之環境 | 力保護國家公園之生態,茲就推動方向 | |||
| 管理制度? | 說明如下: | |||
| 1.環境政策: | ||||
| (1) 環境監測: |
||||
| 為掌握營業據點附近地區環境品質 | ||||
| 狀況,以確保了解對環境可能造成影 | ||||
| 響程度,並針對可能產生負面影響之 | ||||
| 行為採行妥善因應對策,以期達到預 | ||||
| 先警戒及防範之效果,本公司每年委 託外部專業機構(最近年度委託台灣 |
||||
| 檢驗科技(SGS)辦理)進行環境監 | ||||
| 測;主要針對空氣品質、噪音振動、 | ||||
| 交通、水質、地下水、海域水質及陸 | ||||
| 海域生態等進行採樣、檢驗以及調 | ||||
| 查,透過統合整理及彙整分析監測結 | ||||
| 果編撰季報,並送屏東縣環保局及環 | ||||
| 境督察總隊備查。 | ||||
| (2) 生物多樣性及綠地指標政策: |
||||
| 當地植栽樹種保存及培育,加強綠美 | ||||
| 化與植栽維護作業,將全區綠地面積 | ||||
| 提高至50%以上。 | ||||
| (3) 水資源指標政策: |
||||
| A. 設置「汙水處理系統」,並設有專 |
| 運作情形 | 與上市上櫃 | |||
|---|---|---|---|---|
| 公司企業社 | ||||
| 評估項目 | 會責任實務 | |||
| 是 | 否 | 摘要說明 | 守則差異情 | |
| 形及原因 | ||||
| 責單位(資產開發管理部)人員負 | ||||
| 責廢水處理操作及管理業務,並 | ||||
| 定期進行放流水水質檢驗作業。 | ||||
| B. 營業生活汙水全數回收再利用。 |
||||
| C. 設置泳池用水循環系統,有效回 收過濾及再使用,避免浪費水資 |
||||
| 源。 | ||||
| D. 設置雨汙水回收眝留系統,收及 雨水提供澆灌使用。 |
||||
| (4) 垃圾改善指標政策: |
||||
| 全體員工落實資源回收計畫,並設有 | ||||
| 專責管理單位(景環部)彙整分類回 | ||||
| 收再利用,以有效減少垃圾產生,充 | ||||
| 分利用有限資源。 | ||||
| (5) 綠色採購政策: |
||||
| 本公司所使用之清潔用品,除地板清 | ||||
| 潔劑為低磷外,其餘均為無磷清潔用 品,此措施可大幅減少汙水中的含磷 |
||||
| 量,有效降低不利影響及環境負荷。 | ||||
| (6) 加強環境教育與宣導 |
||||
| 2.生態保育政策: | ||||
| (1) 生態保育/教育政策推動: |
||||
| 本公司位於墾丁國家公園區域,對於 | ||||
| 本公司住宿之旅客加強環境教育與 | ||||
| 環保觀念之宣導,並結合遊憩與環保 並重之精神,推動:「社頂公園日間 |
||||
| 探險:全年37人次」、「社頂公園夜 | ||||
| 間探險:全年273人次」、「2016年 | ||||
| 國家森林遊樂區入園憑證全年發出 | ||||
| 251,082張」、「2016墾丁國家公園 | ||||
| 管理處沙灘淨灘與海域淨海活動:共 | ||||
| 20人次」、「參與環教課程-定向運 動&生態大探索:共10人次」等。 |
||||
| (2) 各類無動力無汙染休閒遊憩活動政 |
||||
| 策推動: | ||||
| 大灣沙灘海域為國家公園中唯一尚 | ||||
| 未被動力挺入侵之海域,本公司極為 |
| 運作情形 | 與上市上櫃 | |||
|---|---|---|---|---|
| 公司企業社 | ||||
| 評估項目 | 是 | 否 | 摘要說明 | 會責任實務 |
| 守則差異情 | ||||
| 形及原因 | ||||
| 珍惜此一現況,為保有此一寧靜海 | ||||
| 域,與體委會的「海洋運動推廣小組」 | ||||
| 合作推動各項無動力無污染遊憩活 | ||||
| 動,如獨木舟、無動力雙軌帆船及站 | ||||
| 立式滑槳等,迄今已將近13年時間體 驗此活動的人次達44,248人次。 |
||||
| (3) 與林務局森林生態旅遊策聯盟政策 推動: |
||||
| 加入「林務局屏東林管處森林生態旅 | ||||
| 遊策略聯盟」成員之一,引導民眾充 | ||||
| 分體驗生態之美與森林奧妙之時,並 支持生態旅遊 |
||||
| (4) 因應墾丁國家公園「墾丁大灣濱海地 |
||||
| 區整體景觀改善計畫」自發性協助墾 | ||||
| 丁國家公園管理處維護遊客安全。 | ||||
| (三)公司是否注意氣候變 | V | (三)說明如下: | (三)無差異。 | |
| 遷對營運活動之影 響,並執行溫室氣體 |
1.對於因應氣候變遷或溫室氣體管理之 策略: |
|||
| 盤查、制定公司節能 | 本公司目前實施的能源管理政策,主 | |||
| 減碳及溫室氣體減 | 要目標是減少企業營運產生的碳排 | |||
| 量策略? | 放量,包括:「柴油鍋爐改為熱泵系 | |||
| 統」、「宣導節約能源,隨手關閉電 | ||||
| 源」、「客房空調管理開啟時間」、 | ||||
| 「飯店公共空間空調溫度管理」、「園 | ||||
| 區增加林木種植,愛護自然生態」… | ||||
| 等。 | ||||
| 2.溫室氣體排放量減量目標: | ||||
| 本公司對全體員工宣導「愛護地球、 節能減碳」,並積極執行節能目標。 |
||||
| 設定本公司氣體排放減量目標,為較 | ||||
| 前一年度減少1%之碳排放。 | ||||
| 3.企業溫室氣體排放量減量之計畫: | ||||
| (1) 計畫逐年更新空調設備,提高效能。 |
||||
| (2) 園區照明設備加裝[自動節能裝置]。 |
||||
| (3) 辦公室隨手關燈,午休熄燈及下班時 間關燈巡檢。 |
||||
| (4) 飯店公共區域調高空調設定溫度 (26-28度)。 |
| 運作情形 | 與上市上櫃 | |||
|---|---|---|---|---|
| 公司企業社 | ||||
| 評估項目 | 是 | 否 | 摘要說明 | 會責任實務 守則差異情 |
| 形及原因 | ||||
| (5) 辦公室調高空調設定溫度(26-28度)。 |
||||
| (6) 確實推動垃圾分類及資源回收。 |
||||
| (7) 辦公室影印文件儘量重複利用回收 紙張。 |
||||
| (8) 加強實施會議無紙化作業及公告作 業以電子化替代紙本。 |
||||
| (9) 增設熱泵節能設備,替換鍋爐設備。 |
||||
| (10) 飯店照明燈具改為節能燈具。 |
||||
| (11) 污水處理廠中水回收,進行園區樹 木澆灌。 |
||||
| 三、維護社會公益 | 4.產品或服務帶給客戶或消費者之減碳 本公司為節能減碳及降低全球溫室 氣體減量策略,102年11月以泳池區 的SPA池改施作熱泵節能工程及取代 現有柴油鍋爐,104年普羅館施作空 調節能改善工程及持續實施「節能減 碳」等相關措施後,105年汰換廚房 瓦斯設備改以電力廚房設備,因此 105年度瓦斯使用量較104年度減少 10,117KG。105年度較104年碳排放量 增加2.91%。 |
|||
| (一)公司是否依照相關法 規及國際 人 權 公 約,制定相關之管理 政策與程序? |
V | (一)本公司依照相關法規制訂有關員工管理 政策與程序,說明如下: 1.勞動基準法及其他相關法令: 本公司依照勞動基準法及其他相關法 令制訂「員工工作手冊」,針對員工訓 練考核、僱用、工作時間、請休假、 考勤、工資、考核、獎懲、年資計算、 解聘、資遣、離職、退休、職業災害 |
(一)無差異。 | |
| 補償撫卹、福利事項、員工訓練、及 其他勞工衛生工作規則。 2.參酌「經濟社會文化權利國際公約」 (International Covenant on Economic, Social and Cultural Rights, ICESCR)第 七條以及第十條,制定員工薪酬、福 利、職涯規劃以及教育訓練: (1) 員工薪酬及紅利規劃: |
| 運作情形 | 與上市上櫃 | |||
|---|---|---|---|---|
| 公司企業社 | ||||
| 評估項目 | 會責任實務 | |||
| 是 | 否 | 摘要說明 | 守則差異情 | |
| 形及原因 | ||||
| 本公司除無性別歧視,保障男女同工 | ||||
| 同酬基本權益外、為求提供及保障員 | ||||
| 工薪酬及職涯相關規劃,訂定以下相 | ||||
| 關管理辦法: | ||||
| ① 經理人薪資報酬政策與制度 |
||||
| ② 人事評估(鑑)機制小組管理辦法 |
||||
| ③ 獎勵基層優良員工相關實施公告 |
||||
| ④ 業務績效評核辦法 (2) 建構安全衛生管理系統: |
||||
| 依據「經濟社會文化權利國際公約」 | ||||
| 第七條第二款「安全和衛生的工作條 | ||||
| 件」以及「職業安全衛生法」規定, 本公司建構「職業安全衛生管理系 |
||||
| 統」,設置「職業安全衛生委員會」、 | ||||
| 「職業安全衛生管理單位」,以強化 | ||||
| 自主管理,持續改善職業安全衛生績 | ||||
| 效,降低職業災害,保護員工安全與 | ||||
| 健康。 | ||||
| (3) 員工教育訓練: |
||||
| 本公司訂定以下相關管理辦法,除為 | ||||
| 降低職業災害以及改善職業安全衛生 | ||||
| 績效,更加強員工職前、在職以及鼓 | ||||
| 勵員工進修以增加工作技能: | ||||
| ① 安全衛生教育訓練實施辦法 |
||||
| ② 教育訓練管理辦法 |
||||
| ③ 員工受訓補助管理辦法 |
||||
| ④ 員工在職進修獎勵辦法 |
||||
| (4) 員工福利: |
||||
| 本公司訂定以下相關管理辦法,以提 | ||||
| 供及保障員工相關福利: | ||||
| 公司章程(員工紅利) ① |
||||
| ② 現金增資員工認股作業辦法 |
||||
| ③ 住宿管理辦法 |
||||
| ④ 員工及關係人暨關係企業消費作 業管理辦法 |
||||
| ⑤ 員工電話通訊費補助管理辦法 |
||||
| ⑥ 員工退休管理辦法 |
||||
| (5) 僱員關懷: |
||||
| 本公司除重視勞工安全及福利外,並 |
| 運作情形 | 與上市上櫃 | |||
|---|---|---|---|---|
| 公司企業社 | ||||
| 評估項目 | 會責任實務 | |||
| 是 | 否 | 摘要說明 | 守則差異情 | |
| 形及原因 | ||||
| 成立職工福利委員會及勞資協調委 | ||||
| 員會,以確保員工權益。 | ||||
| 3.本公司最低工資優於行政院核定106 | ||||
| 年1月1日起調整之新台幣21,009元: | ||||
| 行政院105年9月19日核定勞動部簽呈 | ||||
| 之「基本工資調整」案,確定自106年 | ||||
| 1月1日起每月基本工資調整至21,009 | ||||
| 元,調升1,001元,調幅5.00%;每小 | ||||
| 時基本工資調整至133元,調升7元, | ||||
| 調幅則是比照月薪。然本公司於104年 | ||||
| 04月01日起調高最低公司至新台幣 | ||||
| 22,000元,除優於行政院核定之最低基 | ||||
| 本工資21,009元外,本公司更提前施 | ||||
| (二)公司是否建置員工申 | V | 行。 | (二)無差異。 | |
| 訴機制及管道,並妥 | (二)員工申訴機制及管道: | |||
| 適處理? | 本公司訂有「員工工作規則手冊」均有 | |||
| 詳細說明檢舉方式及管道,對於檢舉人 | ||||
| 絕對保密,內部檢舉管道包括: | ||||
| (1)各管理部主管 | ||||
| (2)稽核人員 (3)總經理信箱 |
||||
| (4)外部利害關係人檢舉信箱 | ||||
| (accusation@ktchateau/com/tw) | ||||
| (三)公司是否提供員工安 | (三)本公司依據「職業安全衛生法」、「勞工 | |||
| 全與健康之工作環 | V | 安全衛生法」以及「勞工健康保護規則」 | (三)無差異。 | |
| 境,並對員工定期實 | 規定,辦理如下說明: | |||
| 施安全與健康教 | 1.建構安全衛生管理系統: | |||
| 育? | 依據「職業安全衛生法」規定,本公 | |||
| 司建構「職業安全衛生管理系統」,設 | ||||
| 置「職業安全衛生委員會」、「職業安 | ||||
| 全衛生管理單位」,以強化自主管理, | ||||
| 持續改善職業安全衛生績效,降低職 | ||||
| 業災害,保護員工安全與健康。 | ||||
| 2.安全衛生教育練訓實施: | ||||
| 依據「職業安全衛生法」規定,本公 | ||||
| 司訂定「安全衛生教育訓練實施辦 | ||||
| 法」,並每年辦理以下教育訓練: | ||||
| (1) 一般勞工教育訓練: |
| 運作情形 | 與上市上櫃 | |||
|---|---|---|---|---|
| 公司企業社 | ||||
| 評估項目 | 會責任實務 | |||
| 是 | 否 | 摘要說明 | 守則差異情 | |
| 形及原因 | ||||
| 針對新僱勞工或在職勞工於變更工 | ||||
| 作前,接受適於各該工作必要之一般 | ||||
| 勞工教育訓練。 | ||||
| (2) 急救人員教育訓練: |
||||
| 針對工作場所急救人員,除醫護人員 | ||||
| 外,接受急救人員之安全衛生教育訓 | ||||
| 練。 | ||||
| (3) 員工消防演練及訓練: |
||||
| 依據消防相關法令,每半年針對全體 | ||||
| 員工辦理一次,每次至少超過4小時 | ||||
| 之消防演練及訓練。 | ||||
| (4) 單位主管及危險物、有害物安全衛生 |
||||
| 教育訓練: | ||||
| 針對職業安全衛生業務主管、管理人 | ||||
| 員、勞工健康服務監理人員、勞工工 | ||||
| 作監測人員、施工安全評估人員、高 | ||||
| 壓氣體作業主管及人員、具有危險性 | ||||
| 之機械或設備操作人員、急救人員、 | ||||
| 或其他特殊作業人員,進行特定教育 | ||||
| 訓練。 3.每年辦理員工健康檢查: |
||||
| 本公司依據「勞工健康保護規則」第 十一條以及「食品衛生管理法」規定, |
||||
| 本公司每年於第二季結束前針對在職 | ||||
| 員工辦理健康檢查,並將健康檢查紀 | ||||
| 錄保存十年且施行健康檢查之費用全 | ||||
| 數由公司負擔。 | ||||
| (四)公司是否建立員工定 | V | (四)本公司透過以下方式定期與員工溝通或 | (四)無差異。 | |
| 期溝通之機制,並以 | 通知其他可能造成重大影響之營運變 | |||
| 合理方式通知對員 | 動: | |||
| 工可能造成重大影 | 1.經營管理會議: | |||
| 響之營運變動? | 公司透過各季度(每週、每月以及每季 | |||
| 會議)經營會議,進行跨部門間之溝 | ||||
| 通,透過部門主管以及內部網絡系統 | ||||
| 將重大經營方針傳遞全體員工了解。 | ||||
| 2.員工績效考核: | ||||
| 本公司每半年辦理一次員工績效考 |
| 運作情形 | 與上市上櫃 | |||
|---|---|---|---|---|
| 公司企業社 | ||||
| 評估項目 | 是 | 否 | 摘要說明 | 會責任實務 |
| 守則差異情 | ||||
| 形及原因 | ||||
| 核,透過系統化及量化之「員工自我 | ||||
| 評量」,員工得以提出對自身工作表 現、職涯期許以及規劃建議。管理部 |
||||
| 門得透過資料數據之收集彙整,提出 | ||||
| 相關建議及規劃。 | ||||
| 3.職工福利委員會: | ||||
| 本公司依法設立職工福利委員會,並 | ||||
| 每三個月至少召開會議一次;透過委 | ||||
| 員會,關於職工福利事業之審議、促 | ||||
| 進及督導事項、職工福利事業之籌 | ||||
| 劃、保管及動用事項、職工福利事業 經費之分配、稽核及收支報告事項以 |
||||
| 及其他有關職工福利事項進行討論。 | ||||
| 4.勞資協調委員會: | ||||
| 本公司依照勞動基準法第八十三條規 | ||||
| 定成立「勞資協調委員會」,並每三個 | ||||
| 月至少召開會議一次;透過委員會, | ||||
| 關於協調勞資關係、促進勞資合作、 | ||||
| 勞動條件、勞工福利籌劃以及提高工 | ||||
| 作效率或其他重大事項進行協調。 (五)本公司為建立員工職涯能力發展培訓計 |
||||
| (五)公司是否為員工建立 有效之職涯能力發 |
V | 畫,說明如下: | (五)無差異。 | |
| 展培訓計畫? | 1.加強員工教育訓練: | |||
| 本公司訂定以下相關管理辦法,加強 | ||||
| 員工職前、在職以及鼓勵員工進修以 | ||||
| 增加工作技能,為有效進行員工職涯 規劃: |
||||
| ① 教育訓練管理辦法 |
||||
| ② 員工受訓補助管理辦法 |
||||
| ③ 員工在職進修獎勵辦法 |
||||
| 2.員工薪酬及紅利保障: | ||||
| 本公司訂定以下相關管理辦法,以提 | ||||
| 供及保障員工薪酬及職涯相關規劃: | ||||
| ① 經理人薪資報酬政策與制度 |
||||
| 人事評估(鑑)機制小組管理辦法 ② ③ 獎勵基層優良員工相關實施公告 |
||||
| ④ 業務績效評核辦法 |
||||
| 運作情形 | 與上市上櫃 | |||
|---|---|---|---|---|
| 公司企業社 | ||||
| 評估項目 | 會責任實務 | |||
| 是 | 否 | 摘要說明 | 守則差異情 | |
| 形及原因 | ||||
| (六)公司是否就研發、採 | V | (六)本公司為旅館餐飲服務業,提供住宿、 | (六)無差異。 | |
| 購、生產、作業及服 | 餐飲及其他休閒遊憩服務,故研發流程 | |||
| 務流程等制定相關 | 不適用,故就生產作業、採購以及客戶 | |||
| 保護消費者權益政 | 服務制訂相關權益政策及申訴程序,說 | |||
| 策及申訴程序? | 明如下: | |||
| 1.生產及作業: | ||||
| (1)管理辦法制訂: | ||||
| 本公司訂有「餐飲衛生管理辦法」、 | ||||
| 「水域戒護守則」、「員工及顧客受 | ||||
| 傷意外狀況標準作業流程」、「火災 | ||||
| 狀況處理流程」、「停電狀況處理流 | ||||
| 程」、「停水狀況處理流程」、「客房 | ||||
| 收入作業管理辦法」、「餐飲收入作 | ||||
| 業管理辦法」、「精品店作業管理辦 | ||||
| 法」、「有價票券作業管理辦法」、「採 | ||||
| 購管理辦法」、「業務規則」以及「個 | ||||
| 人資料保護管理辦法」,並依各項作 | ||||
| 業規定辦理。 | ||||
| (2)本公司為旅館餐飲服務業,提供住 | ||||
| 宿、餐飲及其他休閒遊憩服務,生 | ||||
| 產過程中直接與消費者有直接接 觸,故針對消費者之任何疑問,本 |
||||
| 公司設有「客戶服務中心」,專責 | ||||
| 處理客戶服務之相關問題。 | ||||
| 2.採購: | ||||
| (1)管理辦法制訂: | ||||
| 本公司訂有「供應商管理辦法」以 | ||||
| 及「採購管理辦法」,並依各項作業 | ||||
| 規定辦理。 | ||||
| (2)建立供應商「利害關係人溝通專 | ||||
| 區」: | ||||
| 於公司網站「投資人專區」「企業社 會責任」項下設有「利害關係人溝 |
||||
| 通專區」,設立董事長室為專責單 | ||||
| 位,備有電子郵件信箱 | ||||
| (accusation@ktchateau/com/tw),提 | ||||
| 供給供應商作為檢舉或申訴管道, | ||||
| 與供應商間均保持暢通之溝通管 | ||||
| 運作情形 | 與上市上櫃 | |||
|---|---|---|---|---|
| 公司企業社 | ||||
| 評估項目 | 是 | 否 | 摘要說明 | 會責任實務 |
| 守則差異情 | ||||
| 形及原因 | ||||
| 道,維繫良好關係,並秉持誠信互 | ||||
| 益原則與其往來。 | ||||
| 3.客戶服務: | ||||
| (1)管理辦法制訂: | ||||
| 本公司訂有「客服中心管理辦法」, 並依作業規定辦理。 |
||||
| (2)本公司設有「客戶服務中心」,專 | ||||
| 責處理客戶服務之相關問題,於本 | ||||
| 公司官網首頁設立「客服信箱 | ||||
| (七)對產品與服務之行銷 | V | (sevice@ktchateau/com/tw)」。 | (七)無差異。 | |
| 及標示,公司是否遵 | (七)本公司為旅館餐飲服務業,提供住宿、 餐飲及其他休閒遊憩服務,故相關產品 |
|||
| 循相關法規及國際 | 服務及行銷之法規依循如下: | |||
| 準則? | 1.訂房及住宿服務: | |||
| (1)消費者保護法 | ||||
| (2)旅館業管理規則 | ||||
| (3)觀光旅館業與旅館業及民宿個別旅 | ||||
| 客直接訂房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 | ||||
| 得記載事項 | ||||
| (4)旅館業商品(服務)禮券定型化契約 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 |
||||
| (5)觀光旅館及旅館旅宿安寧維護辦法 | ||||
| (6)星級旅館評鑑作業要點 | ||||
| 2.餐飲及食品銷售服務: | ||||
| (1)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 | ||||
| (2)食品安全管制系統準則(HACCP) | ||||
| (3)商品標示法 | ||||
| (4)一般食品衛生標準 | ||||
| (5)生食用食品類衛生標準 | ||||
| 3.休閒遊憩服務: | ||||
| (1)水域遊憩活動管理辦法 | ||||
| (2)游泳池管理規範 | (八)無差異。 | |||
| (八)公司與供應商來往 前,是否評估供應商 |
V | (八)本公司訂有「供應商管理辦法」,針對供 應商之調查評估說明如下: |
||
| 過去有無影響環境 | 1.信用調查: | |||
| 運作情形 | 與上市上櫃 | |||
|---|---|---|---|---|
| 評估項目 | 是 | 否 | 摘要說明 | 公司企業社 會責任實務 守則差異情 形及原因 |
| 與社會之紀錄? (九)公司與其主要供應商 之契約是否包含供 應商如涉及違反其 企業社會責任政 策,且對環境與社會 有顯著影響時,得隨 時終止或解除契約 之條款? |
V | 參考國內外徵信資料與過去交易之品 質記錄與供應記錄,並委託銀行及有 關機構辦理之。 2.影響環境與設會紀錄之調查: 透過報章媒體以及同業之間資訊共 享,了解供應商、供應商負責人及其 他重要關係人過去是否有影響環境與 社會之紀錄,亦或透過公司更名方式 重新對外營業。 (九)本公司主要供應商之契約中,針對涉及 違反企業社會責任且對環境與設會有顯 著影響之終止契約條款,說明如下: 1.要求賣方應確保提供之貨品來源皆符 合法令之要求,若違反誠信經營原 則,經查獲,買方有權立即終止合約 關係,且賣方應付買方商譽損害賠償 之責任。 2.要求賣方須提供貨品相關檢驗報告 (如:農業殘留檢驗報告、動物用藥殘 留報告、微生物檢驗報告、產品證明 書或報告等)。 3.要求工程包商須辦妥勞工保險及工地 意外險,並須依勞工安全衛生法第23 條規定予以教育訓練,工程進行中需 派專人負責警戒、注意及執行相關事 宜。 |
(九)無差異。 | |
| 四、加強資訊揭露 (一)公司是否於其網站及 公開資訊觀測站等 處揭露具攸關性及 可靠性之企業社會 責任相關資訊? |
V | 1、針對企業社會責任之資訊揭露,本公司目 前已於「公開資訊觀測站」之「公司治理」 項下揭露: (1)溫室氣體排放及減量資訊 (2)員工福利政策及權益維護措施揭露 2、本公司架設官方網站,建立「投資人專 區」,並設有「企業社會責任專區」,架構 說明如下: (1) 推動企業社會責任單位 (2) 推動企業社會責任情形 (3) 利害關係人溝通專區: |
無差異。 |
| 運作情形 | 與上市上櫃 | |||
|---|---|---|---|---|
| 公司企業社 | ||||
| 評估項目 | 會責任實務 | |||
| 是 | 否 | 摘要說明 | 守則差異情 | |
| 形及原因 | ||||
| 設立董事長室為專責單位,備有電子 | ||||
| 郵件信箱 | ||||
| (accusation@ktchateau/com/tw)給員 | ||||
| 工、供應商或其他利害關係人作為檢 | ||||
| 舉或申訴管道。 | ||||
| (4) 企業社會責任報告書專區: |
||||
| 目前該專區揭露內容如下 | ||||
| A. 揭露溫室氣體排放及減量資訊 |
||||
| B. 員工福利政策及權益維護措施 |
||||
| 五、公司如依據「上市上櫃公司企業社會責任實務守則」訂有本身之企業社會責任守則者, | ||||
| 請敘明其運作與所訂守則之差異情形: | ||||
| 本公司訂定「企業社會責任實務守則」,善盡公司之社會責任,其運作情形請參考第40 | ||||
| ~52頁,與「上市上櫃公司企業社會責任實務守則」並無重大差異。 | ||||
| 六、其他有助於瞭解企業社會責任運作情形之重要資訊: | ||||
| 1. 環保方面: |
||||
| 本公司對於環保悉依法令執行管控,建立環境友善之相關制度,注意氣候變遷之影響, | ||||
| 並制定相關節能減碳及溫室氣體減量策略,致力於提升各項資源之利用效率,並使用對 | ||||
| 環境負荷衝擊低之再生物料,請參閱第40~44頁。 | ||||
| 2. | 社區參與、社會貢獻、社會服務及社會公益方面: | |||
| 本公司除致力於本業經營,尊重股東權益之外,不定期參與社會公益慈善事業活動,善 | ||||
| 盡企業經營之義務及責任,說明如下: | ||||
| 項目 | 內容 | |||
| 1、協助墾丁國民小學、大光國民小學及山海國民小學游泳訓練 | ||||
| 2、協助宜蘭森林小學風帆移地教育訓練安全戒護 | ||||
| 3、協助無動力獨木舟體驗訓練 | ||||
| 4、協助救生員訓練提供場地租借 | ||||
| 5、參與環教課程-定向運動&生態大探索 | ||||
| 教育支援 | 6、捐贈墾丁、恆春、僑勇、大光、山海等國小清寒獎助學金 | |||
| 7、公司員工遴選任用採本地化人力資源為主 8、支持教育部之培育優質人力促進就業計畫 |
||||
| 9、推行學校建教合作及學生親臨實習(產學攜手專班) | ||||
| 10、推行高級職業學校建教合作實施(建教合作) | ||||
| 11、推行各學校校外實習 | ||||
| 12、配合各大專院校教育參訪 | ||||
| 1、回饋地方支援恆春半島弱勢族群,推出回饋鄉民優惠用餐 | ||||
| 2、邀請鄰近弱勢學童到夏都歡度聖誕節 | ||||
| 敦親睦鄰 地方公益 |
3、回饋地方,捐贈兒童溜滑梯組予龍華幼兒園 | |||
| 4、邀請大光國小學生至夏都體驗暑期兒童夏令營活動 | ||||
| 5、贊助我愛恆春關懷協會愛心嘉年華園遊會活動 |
| 運作情形 | 與上市上櫃 | ||||||||
|---|---|---|---|---|---|---|---|---|---|
| 公司企業社 | |||||||||
| 評估項目 | 是 | 會責任實務 | |||||||
| 否 | 摘要說明 | 守則差異情 | |||||||
| 形及原因 | |||||||||
| 6、參與恆春鎮反毒遊行活動 | |||||||||
| 7、贊助「家扶中心」救助計劃,提供獎助學金6萬元。 | |||||||||
| 8、提供急難救助金幫助鄉民。 | |||||||||
| 安全戒護 | 因應墾丁國家公園「墾丁大灣濱海地區整體景觀改善計畫」自發性協 | ||||||||
| 助墾丁國家公園管理處維護遊客安全。 | |||||||||
| 1、生態保育/教育政策推動: | |||||||||
| (1) | 推動社頂公園日間探險:全年37人次 | ||||||||
| (2) | 推動社頂公園夜間探險:全年273人次 | ||||||||
| (3) | 參與環教課程-定向運動&生態大探索:共20人次 | ||||||||
| (4) | 人次 | 配合2016墾丁國家公園管理處沙灘淨灘與海域淨海活動:共20 | |||||||
| (5) | 推出暑期兒童夏令營活動,讓小朋友認識及了解大自然、從而 | ||||||||
| 學習尊重生命、愛護大自然:共31人次 | |||||||||
| (6) | 與「雙流自然教育中心」合作,推廣流金歲月專案。 | ||||||||
| (7) | 鼓勵員工參與生態環境教育課程。 | ||||||||
| (8) | 推動秋涼賞鷹活動:共2梯因颱風取消 | ||||||||
| 環境生態 | 2、各類無動力無汙染休閒遊憩活動政策推動: | ||||||||
| 維護 | 與體委會的「海洋運動推廣小組」合作推動各項無動力無污染遊 | ||||||||
| 憩活動,如獨木舟、無動力雙軌帆船及站立式滑槳等,迄今已將 | |||||||||
| 近12年時間體驗此活動的人次達44,248人次。 | |||||||||
| 3、加入「林務局屏東林管處森林生態旅遊策略聯盟」成員之一,引 | |||||||||
| 導民眾充分體驗生態之美興森林奧妙之時,並支持生態旅遊。並 | |||||||||
| 推動房客至屏東林管處所轄三大國家森林遊樂區入園參觀,2016 年進入墾丁國家森林遊樂區總共2,916人次;雙流國家森林遊樂區 |
|||||||||
| 總共183人次,總計為3,099人次。 | |||||||||
| 4、全數捐贈廚餘,交由恆春鎮公所處理製作成有機肥料,讓鎮民到 | |||||||||
| 鎮公所領回施用於土地裡,減少環境污染。 | |||||||||
| 5、為維護當地自然生態環境,夏都定期會恆春工作站報備割除樹徑5 | |||||||||
| 公分以下的銀合歡與移除銀膠菊等外外來植物,降低外來植物數 | |||||||||
| 量,減少外來植物對本土植物造棲地侵占之傷害。 | |||||||||
| 主管機關 | 1、與體委會的「海洋運動推廣小組」合作推動各項無動力無污染遊 | ||||||||
| 活動參與 | 憩活動。 | ||||||||
| 2、協助墾丁國家公園管理處- 2016年墾丁國家公園沙灘淨灘活動。 |
|||||||||
| 1、支持「恆春半島觀光產業聯盟」推動「墾丁往返高鐵新左營站墾 | |||||||||
| 丁快線暨屏東觀光資源推廣」。 | |||||||||
| 當地旅遊 | 2、支持「屏東縣政府推出LINE APP優惠」活動。 | ||||||||
| 發展推廣 | 3、贊助「2016恆春民謠音樂節」活動。 4、配合恆春鎮公所認購手提燈籠做公益活動。 |
||||||||
| 5、贊助洋蔥產業促銷。 | |||||||||
| 地方特色 | 1、參與「2016恆春古城國際豎孤棚觀光文化活動」,共同推廣恆春傳 | ||||||||
| 運作情形 | 與上市上櫃 | |||||||
|---|---|---|---|---|---|---|---|---|
| 評估項目 發展推廣 |
公司企業社 | |||||||
| 是 | ||||||||
| 統文化活動。 | 會責任實務 否 摘要說明 守則差異情 形及原因 |
|||||||
| 2、贊助車城福安宮「新春祈福拜頭香活動」。 | ||||||||
| 3、贊助在地文化歌唱比賽。 |
-
- 消費者權益方面:
- (1) 本公司設有官方網站(網址:http://www/ktchateau/com/tw),提供消費者訂房消費 等相關訊息,於官網「最新消息」項下「公告訊息」提供消費者其他重要消費注意 資訊;並於官網「常見問題」中提供消費者其他重要訊息相關資訊。
- (2) 本公司設有「客戶服務中心」,專責處理客戶服務之相關問題,於本公司官網首頁 設立「客服信箱(sevice@ktchateau/com/tw))」。
- (3) 於「投資人專區」「企業社會責任」項下同時設有「利害關係人溝通專區」,設立客 戶服務中心為專責單位,備有電子郵件信箱(sevice@ktchateau/com/tw),提供消費 者相關疑問之協助。
-
- 人權方面:
本公司員工,無分男女、宗教、黨派,在就業機會上一律平等,公司並塑造良好工作 環境,確保員工免受歧視及騷擾,本公司依照相關法規制訂有關員工管理政策與程序, 說明如下:
(1) 勞動基準法及其他相關法令:
本公司依照勞動基準法及其他相關法令制訂「員工工作手冊」,針對員工訓練考核、僱 用、工作時間、請休假、考勤、工資、考核、獎懲、年資計算、解聘、資遣、離職、 退休、職業災害補償撫卹、福利事項、員工訓練、及其他勞工衛生工作規則。
- (2) 參酌「經濟社會文化權利國際公約」(International Covenant on Economic, Social and Cultural Rights, ICESCR)第七條以及第十條,制定員工薪酬、福利、職涯規劃以及 教育訓練:
- A. 員工薪酬及紅利規劃:
本公司除無性別歧視,保障男女同工同酬基本權益外、為求提供及保障員工薪酬及 職涯相關規劃,訂定以下相關管理辦法:
- ① 經理人薪資報酬政策與制度
- ② 人事評估(鑑)機制小組管理辦法
- ③ 獎勵基層優良員工相關實施公告
- ④ 業務績效評核辦法
- B. 建構安全衛生管理系統:
依據「經濟社會文化權利國際公約」第七條第二款「安全和衛生的工作條件」以及 「職業安全衛生法」規定,本公司建構「職業安全衛生管理系統」,設置「職業安全 衛生委員會」、「職業安全衛生管理單位」,以強化自主管理,持續改善職業安全衛生 績效,降低職業災害,保護員工安全與健康。
C. 員工教育訓練: 本公司訂定以下相關管理辦法,除為降低職業災害以及改善職業安全衛生績效,更
| 運作情形 | 與上市上櫃 | ||||||||||
|---|---|---|---|---|---|---|---|---|---|---|---|
| 公司企業社 | |||||||||||
| 評估項目 | 會責任實務 | ||||||||||
| 是 | 否 | 摘要說明 | 守則差異情 | ||||||||
| 形及原因 | |||||||||||
| 加強員工職前、在職以及鼓勵員工進修以增加工作技能: | |||||||||||
| ① 安全衛生教育訓練實施辦法 |
|||||||||||
| ② 教育訓練管理辦法 |
|||||||||||
| ③ 員工受訓補助管理辦法 |
|||||||||||
| ④ 員工在職進修獎勵辦法 |
|||||||||||
| D. 員工福利: |
|||||||||||
| 本公司訂定以下相關管理辦法,以提供及保障員工相關福利: | |||||||||||
| ① | 公司章程(員工紅利) | ||||||||||
| ② 現金增資員工認股作業辦法 |
|||||||||||
| ③ 住宿管理辦法 |
|||||||||||
| ④ 員工及關係人暨關係企業消費作業管理辦法 |
|||||||||||
| ⑤ | 員工電話通訊費補助管理辦法 | ||||||||||
| ⑥ | 員工退休管理辦法 | ||||||||||
| 有關本公司員工福利請參考第59頁(註3)。 | |||||||||||
| E. 僱員關懷: |
|||||||||||
| 保員工權益。 | 本公司除重視勞工安全及福利外,並成立職工福利委員會及勞資協調委員會,以確 | ||||||||||
| (3) | 本公司最低工資優於行政院核定106年1月1日起調整之新台幣21,009元: | ||||||||||
| 行政院105年9月19日核定勞動部簽呈之「基本工資調整」案,確定自106年1月1日起 | |||||||||||
| 每月基本工資調整至21,009元,調升1,001元,調幅5.00%;每小時基本工資調整至133 | |||||||||||
| 元,調升7元,調幅則是比照月薪。然本公司於104年04月01日起調高最低公司至新 | |||||||||||
| 台幣22,000元,除優於行政院核定之最低基本工資21,009元外,本公司更提前施行。 | |||||||||||
| (4) 員工申訴機制及管道: |
|||||||||||
| 於公司網站「投資人專區」「企業社會責任」項下設有「利害關係人溝通專區」,設 | |||||||||||
| 立董事長室為專責單位,備有電子郵件信箱(accusation@ktchateau/com/tw),提供給 | |||||||||||
| 員工作為檢舉或申訴管道,與員工間均保持暢通之溝通管道。 | |||||||||||
| 5. 安全衛生方面: |
|||||||||||
| 本公司依據「職業安全衛生法」、「勞工安全衛生法」以及「勞工健康保護規則」規定, | |||||||||||
| 辦理如下說明: | |||||||||||
| (1) 建構安全衛生管理系統: |
|||||||||||
| 依據「職業安全衛生法」規定,本公司建構「職業安全衛生管理系統」,設置「職業 | |||||||||||
| 安全衛生委員會」、「職業安全衛生管理單位」,以強化自主管理,持續改善職業安全 | |||||||||||
| 衛生績效,降低職業災害,保護員工安全與健康。 | |||||||||||
| (2) 安全衛生教育訓練實施: |
|||||||||||
| 依據「職業安全衛生法」規定,本公司訂定「安全衛生教育訓練實施辦法」,並每年 | |||||||||||
| 辦理以下教育訓練: | |||||||||||
| ①一般勞工教育訓練 |
- ②急救人員教育訓練
- ③員工消防演練及訓練
| 運作情形 | 與上市上櫃 | ||
|---|---|---|---|
| 評估項目 | 是 否 |
摘要說明 | 公司企業社 會責任實務 守則差異情 形及原因 |
④單位主管及危險物、有害物安全衛生教育訓練
(3) 每年辦理員工健康檢查:
本公司依據「勞工健康保護規則」第十一條以及「食品衛生管理法」規定,本公司 每年於第二季結束前針對在職員工辦理健康檢查,並將健康檢查紀錄保存十年且施 行健康檢查之費用全數由公司負擔。
- 與供應商合作,共同致力提升企業社會責任之情形:
本公司為休閒渡假飯店,提供房客優閒的渡假環境及美食餐飲,因此在住宿環境 採用符合環保法規之建材,空間以自然採光綠建築設計概念,節省用電降低碳的排放 量。在餐飲方面鑒於食安問題,因而要求食材供應商所提供之原料以有 CAS、GMP、ISO、 吉園圃及通過 HACCP 品質認證合格廠商之原料為優先採購。並由 HACCP 執行小組(本 公司於 104 年 7 月獲得 HACCP 之認證)與採購人員,定期對供應商做實地檢查及衛生 評估,且針對其缺失開會討論、追蹤改善情形。持續與供應商溝通,提供安全又衛生 之食材原料,對社會盡份心力。
七、公司企業社會責任報告書如有通過相關驗證機構之查證標準,應加以敘明:
- 1.本公司 101 年 8 月獲得 SGS 認證Qualicert 服務驗證標章。
- 2.本公司 101 年 10 月獲得交通部觀光局頒發五星級旅館標章。
- 3.本公司 103 年 7 月獲得行政院勞工委員會職業訓練局頒發訓練品質評核系統(TTQS)銀 牌。
- 4.本公司 104 年 7 月獲得屏東縣政府衛生局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授證 HACCP 衛生 評鑑認證(證書編號:衛評餐服字第 207 號)
5.環境監測:請參考第 41 頁(二)1/環境政策→(1)環境監測。
| 類別 | 受訓對象 | 類別 | 課程名稱 | 時數 |
|---|---|---|---|---|
| 105 食品安全管理法規 |
2 小時 |
|||
| 餐飲部 | 專業職能訓練 | 整理、整頓、清潔(落實 GHP) |
2 小時 |
|
| 落實 | 決策分析 | 2 小時 |
||
| 公司治理 | 全體主管 | 管理職能 | 團隊管理與領導 | 3 小時 |
| 主管與員工之壓力管理與時間管理 | 3 小時 |
|||
| 企業社會責任 | 2 小時 |
|||
| 全體員工 休閒 育樂部 |
專業職能訓練 | 垃圾分類教學 | 2 小時 |
|
| 飯店綠化教學 | 2 小時 |
|||
| 發展永續 環境 |
獨木舟-C 級教練證課程 |
8 小時 |
||
| 專業職能訓練 | 恆春半島解說員課程 | 2 小時 |
||
| SUP-C 級教練證課程 |
6 小時 |
|||
| 救生員訓練班 | 8 小時 |
|||
| 維護社會 | 休閒 | EMT-1 複訓 |
8 小時 |
|
| 公益 | 專業職能訓練 育樂部 |
EMT-1 初級救護員 |
8 小時 |
|
| 水上摩托車-C 級教練課程 |
2 小時 |
|||
| 海上救生-水上摩托車救援 | 2 小時 |
註 1:企業社會責任教育訓練:
| 類別 | 受訓對象 | 類別 | 課程名稱 | 時數 |
|---|---|---|---|---|
| 海上救生-魚雷浮標+救生板 | 2 小時 |
|||
| 休閒 | 專業職能訓練 | 急救-七大固定術 | 2 小時 |
|
| 育樂部 | 救生員訓練 | 2 小時 |
||
| 全體員工 | 專業職能訓練 | CPR 急救與 AED 使用 |
2 小時 |
|
| 資訊揭露 | 稽核室 | 其他 | 「第四屆公司治理評鑑系統介紹暨落實公司治理」宣導會 | 3 小時 |
| 董事長室 | 其他 | 105 年度公司治理論壇-內線交易與企業社會責任座談會 |
3 小時 |
|
| 加強企業 社會責任 |
財務 管理處 |
其他 | 大勢所趨的 CSR 及永續治理 |
3 小時 |
註 2:推動企業社會責任單位職掌及計畫:
| 成員 | 職稱 | 職掌 | 推動計畫 |
|---|---|---|---|
| 蔡德祥 | 總經理室 | 1.全公司營運策略及方針之決策管 | 1.定期檢討推動情形 |
| 理。 | 2.將推動執行情形向董事會報告。 | ||
| 2.全公司中、長期發展規劃、整合 | |||
| 與推動。 | |||
| 3.全公司營運管理及總體營業績效 | |||
| 達成督導。 | |||
| 4.執行董事會決議事項。 | |||
| 潘素禎 | 稽核室 | 1.全公司內部控制制度與實際執行 | 確認管理系統符合相關法令規範 |
| 資深副理 | 情形之查核。 | ||
| 2.內部控制及作業缺失之評估,提 | |||
| 出建議方案供現場進行改善。 | |||
| 3.合理確保內部控制制度持續有效 | |||
| 實施。 | |||
| 4.提報查核及缺失情形報告於董事 | |||
| 會。 | |||
| 蔡東堯 | 行政管理處 副總經理 |
1.採購: | 1.綠色採購政策: 本公司所使用之清潔用品,除地板 |
| (1)全公司採購管理制度訂定與 整合。 |
清潔劑為低磷外,其餘均為無磷清 | ||
| (2)大型裝修、重大設備更新工程 | 潔用品,此措施可大幅減少汙水中 | ||
| 及大宗物資等專案發包採購 | 的含磷量,有效降低不利影響及環 | ||
| 作業。 | 境負荷。 | ||
| (3)監督管理各分公司採購業務 | 2.推動教育支援: | ||
| 之規劃、執行與考核相關事 | |||
| 項。 | (1) 公司員工遴選任用採本地化 |
||
| 2.人力資源: | 人力資源為主 | ||
| (1)人事、教育、勞務管理制度之 | (2) 支持教育部之培育優質人力 |
||
| 制定、分析及管理。 | 促進就業計畫 | ||
| (2)監督管理各分公司人事單位 | (3) 推行學校建教合作及學生親 |
||
| 運作。 | 臨實習(產學攜手專班) | ||
| 3.資訊管理: | (4) 推行高級職業學校建教合作 |
||
| (1)全公司資訊安全及資訊使用 | 實施(建教合作) | ||
| 秩序之策略訂定。 | (5) 推行各學校校外實習 |
||
| (2)配合公司發展策略,規劃最適 | |||
| 合的資訊解決方案。 | (6) 配合各大專院校教育參訪 |
||
| (3)監督管理各分公司資訊單位 | |||
| 運作。 | |||
| 成員 | 職稱 | 職掌 | 推動計畫 |
|---|---|---|---|
| 邱顯順 | 公關室 | 1. 公關活動規畫與執行。 |
1. 推動社區環境弱勢團體關懷 |
| 主任秘書 | 2. 政府、業界、公會、協會及媒體 |
||
| 發展與建立。 | |||
| 3. 新聞稿撰寫及媒體效益追蹤與 整理。 |
|||
| 陳旗添 | 資產開發管理處 | 1.統籌管理公司土地建物資產之取 | 1. 環境政策:託外部專業機構(最近 |
| 資深協理 | 得、處分、活化及租賃等相關事 | 年度委託台灣檢驗科技(SGS)辦 | |
| 宜。 | 理)進行環境監測 | ||
| 2.統籌管理公司新建專案工程規劃 | 2. 水資源指標政策: |
||
| 設計招標及施工管理。 | (1) 設置「汙水處理系統」,並設 |
||
| 3.承辦全公司辦理之政府推動民間 | 有專責單位人員負責廢水處 | ||
| 參與公共建設專案。 | 理操作及管理業務,並定期進 | ||
| 行放流水水質檢驗作業。 | |||
| (2) 營業生活汙水全數回收再利 用。 |
|||
| (3) 設置泳池用水循環系統,有效 |
|||
| 回收過濾及再使用,避免浪費 | |||
| 水資源。 | |||
| (4) 設置雨汙水回收眝留系統,收 |
|||
| 游智能 | 行銷企劃處 | 及雨水提供澆灌使用。 1. 當地旅遊發展推廣 |
|
| 協理 | 1. 企業品牌形象之規劃及提升。 2. 全公司行銷企劃策略之規劃、整 |
2. 地方特色發展推廣 |
|
| 合、協調執行與績效評估。 | |||
| 3. 全公司廣告文宣相關業務之規 |
|||
| 劃與整合 | |||
| 陳玉萍 | 客房管理部 | 1. 客房品質提升與管理。 |
落實「旅館業管理規則」 |
| 副總經理 | 2. 貴賓接待及櫃台客戶服務。 3. 客房成本分析與控制。 |
||
| 潘昇陽 | 餐飲管理部 | 4. 餐飲品質及服務水準之維持與 |
落實「食品衛生管理法」 |
| 副總經理 | 提升。 | ||
| 5. 各項設備器具之管理及生鮮、南 |
|||
| 北貨品控制。 | |||
| 6. 各餐廳之環境品質、清潔、衛 |
|||
| 鐘云湘 | 休閒育樂部 | 生、安全。 1. 生態保育及教育規劃與管理。 |
1. 生態保育政策: |
| 副理 | 2. 各類無動力無汙染休閒遊憩活 |
(1) 生態保育/教育政策推動 |
|
| 動規劃與管理。 | |||
| (2) 各類無動力無汙染休閒遊憩 活動政策推動 |
|||
| (3) 與林務局森林生態旅遊策聯 盟政策推動 |
|||
| (4) 因應墾丁國家公園「墾丁大灣 |
|||
| 濱海地區整體景觀改善計畫」 | |||
| 自發性協助墾丁國家公園管 | |||
| 理處維護遊客安全。 | |||
| 林伯演 | 景環部 | 1. 恆春半島植栽樹種保存及培 |
1. 環境政策: |
| 經理 | 育,綠美化與植栽維護作業。 2. 資源回收管理。 |
(1) 生物多樣性及綠地指標政 |
|
| 成員 | 職稱 | 職掌 | 推動計畫 |
|---|---|---|---|
| 3. 雨汙水回收澆灌,水資源管理之 |
策:當地植栽樹種保存及培 | ||
| 執行。 | 育,加強綠美化與植栽維護作 | ||
| 4. 公共區域環境維護。 |
業,將全區綠地面積提高至 | ||
| 50%以上。 | |||
| (2) 垃圾改善指標政策:全體員工 |
|||
| 落實資源回收計畫,並設有專 | |||
| 責管理單位(景環部)彙整分 | |||
| 類回收再利用,以有效減少垃 | |||
| 圾產生,充分利用有限資源。 | |||
| (3) 加強環境教育與宣導 |
|||
| 蕭採慶 | 工務部 | 1. 水電、空調、機械設備之操作及 |
1. 致力於提升各項資源之利用效 |
| 協理 | 維修。 | 率,並使用對環境負荷衝擊低之 | |
| 2. 營繕工程之辦理事項。 |
再生物料。 | ||
| 3. 消防安全之監控。 |
(1) 水資源回收 |
||
| 4. 建築安全檢查申報事項。 |
(2) 熱泵節能工程 |
||
| 2. 依其產業特性建立合適之環境管 |
|||
| 理制度 |
註 3、員工福利彙總表
| 單位 | 項目 | 正職員工 | 約聘人員及建教生 | |
|---|---|---|---|---|
| 保險種類 | 醫療險+意外險 | 意外險 | ||
| 保費 | 員工自付:10% | 員工自付:30% | ||
| 福委會補助:20% | 公司負擔:70% | |||
| 團保 | 公司負擔:70% | |||
| 保險內容 | 壽險:\$20 萬 |
意外:\$100 萬 |
||
| 意外:\$80 萬 |
住院:\$1,000 元/日 |
|||
| 疾病醫療:\$2 萬 |
||||
| 福 | 住院:\$1,000 元/日 |
|||
| 委 | 住院慰問金 | \$2,000 元 |
||
| 會 | 結婚禮金 | \$3,200 元 |
||
| 婚喪 喜慶 |
生育補助 | \$1,600 元 |
||
| 生日紅包 | \$500 元 |
|||
| 家屬死亡慰問金 | \$1,500 元 |
|||
| 本人死亡慰問金 | \$3,100 元 |
|||
| 子女獎學金 | 高中職以上\$1500 | 元/人(平均成績 80 以上) |
||
| 公私立中學\$1000 | 元/人(平均成績 95 以上) |
|||
| 公私立小學\$1000 | 元/人(平均成績 90 以上) |
|||
| 結婚禮金 | \$3,200 元 |
|||
| 婚喪 | 員工子女結婚禮金 | \$2,000 元 |
||
| 公 | 喜慶 | 住院慰問金 | \$2,000 元 |
|
| 司 | 家屬死亡慰問金 | \$3,000 元 |
||
| 本人死亡慰問金 | \$5,000 元 |
|||
| 健檢 | 每年舉辦一次 | |||
| 其他 | 生日禮券\$500 元、交通月票補助:公司 |
60% |
| 房餐 | 住房員工折價\$400 元 |
||
|---|---|---|---|
| 優惠 | 餐飲員工折扣 80% |
||
| 考取國立大學獎勵金:\$5,000 元/人 |
|||
| 二年度學費補助:\$5,000 元/學年 |
|||
| 公司 | 在職 | 大學畢業獎勵金:\$5,000 元/人 |
|
| 進修 | 考取碩士班獎勵金:\$10.000 元/人 |
||
| 碩士班畢業獎勵金(私立):\$30,000 元/人 |
|||
| 碩士班畢業獎勵金(國立):\$50,000 元/人 |
|||
| (六) | 公司落實誠信經營情形及採行措施: |
| 運作情形 | 與上市上櫃 | |||
|---|---|---|---|---|
| 公司誠信經 | ||||
| 評估項目 | 是 | 否 | 摘要說明 | 營守則差異 |
| 情形及原因 | ||||
| 一、訂定誠信經營政策及方案 | ||||
| (一)公司是否於規章及對外 | V | (一)說明如下: | (一)無差異。 | |
| 文件中明示誠信經營 | 1.制度規章: | |||
| 之政策、作法,以及董 | 本公司依據公司法、證券交易法、商業 | |||
| 事會與管理階層積極 | 會計法、上市上櫃相關規章或其他商業 | |||
| 落實經營政策之承 | 行為有關法令制訂相關程序、制度以及 | |||
| 諾? | 管理辦法,以作為落實誠信經營之基本 | |||
| 前提,並規範全體同仁遵循外,稽核室 | ||||
| 針對運作執行進行查核,確認是否有效 | ||||
| 運作,並將查核結果送交監察人審查, | ||||
| 並於董事會中報告。 | ||||
| 2.官方網站提出理念: | ||||
| 本公司架設官方網站,建立「投資人專 | ||||
| 區」,透過網路向社會大眾以及投資人提 | ||||
| 出本公司之「企業核心價值與經營理 | ||||
| 念」。 | ||||
| 3.股東會中宣示: | ||||
| 本公司均於每年股東會中提出本公司承 | ||||
| 擔利害關係人責任,以達經濟繁榮、社 | ||||
| 會公益及環保永續的理念,及承擔之社 | ||||
| 會責任。 | ||||
| 4.對外文件載明: | ||||
| (1) 股東會議事手冊 |
||||
| (2) 年報 |
||||
| (二)公司是否訂定防範不誠 | V | (二)供應商契約書 本公司於100年5月13日增訂「誠信經營守 |
(二)無差異。 | |
| 信行為方案,並於各方 | 則」,以作為公司誠信經營之規範,亦秉 | |||
| 案內明定作業程序、行 | 持以公平與透明之方式進行商業活動,茲 | |||
| 為指南、違規之懲戒及 | 就制訂之程序及管理辦法、申訴管道以及 | |||
| 申訴制度,且落實執 | 執行情形說明如下: | |||
| 行? |
| 運作情形 | 與上市上櫃 | |||
|---|---|---|---|---|
| 評估項目 | 公司誠信經 | |||
| 是 否 |
摘要說明 | 營守則差異 | ||
| 情形及原因 | ||||
| 1.制度及作業程序: (1) 道德行為準則 (2) 關係企業相互間財務業務相關規範 (3) 關係人交易作業程序 (4) 採購及付款循環 (5) 採購管理辦法 (6) 供應商管理辦法 2.執行情形: (1) 道德行為規範: A. 本公司利用董事會、內部經營會議 以及透過公司內部網絡平台定期 宣導禁止短線交易或利用公司未 公開訊息進行股票交易。 B. 嚴格要求公平對待所有客戶、供應 商、員工以及其他利害關係人,不 得有利用不當手法獲取個人利益 之情事。 (2) 關係人交易: 依據國際會計準則第24號「關係人揭露」 規定辦理於財務報告中進行關係人交易 之揭露。 (3) 供應商: 本公司主要供應商之契約中,針對涉及 違反企業社會責任且對環境與設會有顯 著影響之終止契約條款,說明如下: A. 要求賣方應確保提供之貨品來源 皆符合法令之要求,若違反誠信經 營原則,經查獲,買方有權立即終 止合約關係,且賣方應付買方商譽 損害賠償之責任。 B. 要求賣方須提供貨品相關檢驗報 告(如:農業殘留檢驗報告、動物 用藥殘留報告、微生物檢驗報告、 產品證明書或報告等)。 C. 要求工程包商須辦妥勞工保險及 工地意外險,並須依勞工安全衛生 法第23條規定予以教育訓練,工程 進行中需派專人負責警戒、注意及 |
||||
| 執行相關事宜。 |
| 運作情形 | 與上市上櫃 | |||
|---|---|---|---|---|
| 公司誠信經 | ||||
| 評估項目 | 是 | 否 | 摘要說明 | 營守則差異 |
| 情形及原因 | ||||
| 3.申訴管道: | ||||
| 本公司於公司網站「投資人專區」「企業 | ||||
| 社會責任」項下設有「利害關係人溝通 | ||||
| 專區」,設立董事長室為專責單位,備有 | ||||
| 電子郵件信箱 | ||||
| (accusation@ktchateau/com/tw),提供給 | ||||
| 相關利害關係人作為檢舉或申訴管道。 | ||||
| (三)公司是否對「上市上櫃 | ||||
| 公司誠信經營守則」第 | V | (三)針對「上市上櫃公司誠信經營守則」第七 | (三)無差異。 | |
| 七條第二項各款或其 | 條第二項各款或其他營業範圍內具較高不 誠信行為風險之營業活動,採行措施說明 |
|||
| 他營業範圍內具較高 | 如下: | |||
| 不誠信行為風險之營 | ||||
| 業活動,採行防範措 | 1.防範行賄及收賄: | |||
| 施? | 本公司對外契約中載明如查獲有雙方任 | |||
| 一方有行賄或收賄之情事,除立即終止 | ||||
| 合約關係外,如有重大情節,將尋求法 | ||||
| 律途徑處理。 | ||||
| 2.防範提供非法政治獻金: | ||||
| 本公司依照「政治獻金法」辦理,且本 | ||||
| 公司近期未有支付政治獻金之情形。 | ||||
| 3.防範不當慈善捐贈或贊助: | ||||
| 本公司秉持取之於社會回饋於社會之原 | ||||
| 則與心意,針對慈善捐款或贊助,主要 | ||||
| 以社會公益回饋進行,所有帳務均經勤 | ||||
| 業眾信會計師查核簽證完竣。 | ||||
| 4.防範侵害營業秘密、商標權、專利權、 | ||||
| 著作權及其他智慧財產權: | ||||
| (1) 商標權: |
||||
| 本公司目前所有使用之服務標章, | ||||
| 均送經濟部智慧財產局註冊,並由 | ||||
| 「財務管理處」專責負責確認註冊 | ||||
| 使用期間並進行展延,並負責蒐集 | ||||
| 是否有商標權被不當使用之情事。 | ||||
| (2) 著作權: |
||||
| A. 視聽著作之公開播送權: 本公司最近年度營業及非營業使 |
||||
| 用電視機均合法取得「視聽著作之 | ||||
| 公開播送授權」。 | ||||
| B. 音樂著作、錄音著作二次公播授 |
||||
| 運作情形 | 與上市上櫃 | |||
|---|---|---|---|---|
| 公司誠信經 | ||||
| 評估項目 | 是 | 否 | 摘要說明 | 營守則差異 |
| 情形及原因 | ||||
| 權: | ||||
| 本公司最近年度均合法取得營業 | ||||
| 及非營業使用之電視機頻道二次 | ||||
| 公播之授權。 | ||||
| C. 音樂著作公開演出授權: |
||||
| 本公司最近年度合法向「社團法人 | ||||
| 中華音樂著作權協會」取得音樂著 | ||||
| 作公開演出授權。 | ||||
| 5.防範從事不公平競爭之行為: | ||||
| 本公司參加「屏東縣恆春半島觀光客倍 | ||||
| 增產業聯盟」,該聯盟主要成員都是餐 | ||||
| 飲、住宿、交通等合法旅遊業者,主要 | ||||
| 整合恆春半島觀光產業資源,共同行 | ||||
| 銷,除了在國內參加旅展,同時拓展到 | ||||
| 國外旅展,包括東南亞及大陸等,同時 | ||||
| 也透過國內外的產業交流,讓經營者更 | ||||
| 有國際觀,進而提昇業者服務品質,因 | ||||
| 此與同業之間屬正面、公平之良性競爭。 | ||||
| 6.防範產品及服務於研發、採購、製造、 | ||||
| 提供或銷售時直接或間接損害消費者或 | ||||
| 其他利害關係人之權益、健康與安全: (1) 本公司設有官方網站(網址: |
||||
| http://www/ktchateau/com/tw),提 | ||||
| 供消費者訂房消費等相關訊息,於 | ||||
| 官網「最新消息」項下「公告訊息」 | ||||
| 提供消費者其他重要消費注意資 | ||||
| 訊;並於官網「常見問題」中提供 | ||||
| 消費者其他重要訊息相關資訊。 | ||||
| (2) 本公司設有「客戶服務中心」,專 |
||||
| 責處理客戶服務之相關問題,於本 | ||||
| 公司官網首頁設立「客服信箱 | ||||
| (sevice@ktchateau/com/tw)」。 | ||||
| 於「投資人專區」「企業社會責任」 | ||||
| 項下同時設有「利害關係人溝通專 | ||||
| 區」,設立客戶服務中心為專責單 位,備有電子郵件信箱 |
||||
| (sevice@ktchateau/com/tw),提供消 | ||||
| 費者相關疑問之協助。 | ||||
| 二、落實誠信經營 | ||||
| (一)公司是否評估往來對象 | (一)本公司訂有「採購及付款循環」、「採購管 | (一)無差異。 | ||
| V |
| 運作情形 | 與上市上櫃 | |||
|---|---|---|---|---|
| 公司誠信經 | ||||
| 評估項目 | 是 | 否 | 摘要說明 | 營守則差異 |
| 情形及原因 | ||||
| 之誠信紀錄,並於其與 | 理辦法」以及「供應商管理辦法」,針對 | |||
| 往來交易對象簽訂之 | 供應商之調查評估說明如下: | |||
| 契約中明訂誠信行為 | 1.信用調查: | |||
| 條款? | 參考國內外徵信資料與過去交易之 | |||
| 品質記錄與供應記錄,並委託銀行及 | ||||
| 有關機構辦理之。 | ||||
| 2.影響環境與設會紀錄之調查: | ||||
| 透過報章媒體以及同業之間資訊共 | ||||
| 享,了解供應商、供應商負責人及其 | ||||
| 他重要關係人過去是否有影響環境 | ||||
| 與社會之紀錄,亦或透過公司更名方 | ||||
| 式重新對外營業。 | ||||
| 本公司主要供應商之契約中,針對涉及違 | ||||
| 反誠信、企業社會責任且對環境與設會有 | ||||
| 顯著影響之終止契約條款,說明如下: | ||||
| 1.賣方應確保提供之貨品來源皆符合法令 | ||||
| 之要求,若違反誠信經營原則,經查獲, | ||||
| 買方有權立即終止合約關係,且賣方應 | ||||
| 付買方商譽損害賠償之責任。 | ||||
| 2.賣方須提供貨品相關檢驗報告(如:農業 | ||||
| 殘留檢驗報告、動物用藥殘留報告、微 | ||||
| 生物檢驗報告、產品證明書或報告等)。 | ||||
| 3.要求工程包商須辦妥勞工保險及工地意 | ||||
| 外險,並須依勞工安全衛生法第23條規 定予以教育訓練,工程進行中需派專人 |
||||
| 負責警戒、注意及執行相關事宜。 | ||||
| (二)公司是否設置隸屬董事 | (二)本公司設置「推動企業誠信經營委員 | (二)無差異。 | ||
| 會之推動企業誠信經營 | V | 會」,為本公司誠信經營管理之主要推動 | ||
| 專(兼)職單位,並定 | 機構,由董事長任主任委員,其成員為總 | |||
| 期向董事會報告其執行 | 經理及各管理部(含)以上主管為委員,負 | |||
| 情形? | 責政策制定、教育訓練之辦理與實施,並 | |||
| 不定期召開會議,並監督改善計畫之執 行。稽核室針對推動誠信經營之運作執行 |
||||
| 客觀獨立之稽核,確保機制有效地運作, | ||||
| 若有重大違反誠信之情事,公司採取相關 | ||||
| 法令及作業程序提報董事會。 | ||||
| (三)公司是否制定防止利益 | V | (三)本公司於100年5月13日增訂「誠信經營守 | (三)無差異。 | |
| 衝突政策、提供適當陳 | 則」,以作為公司誠信經營之規範,亦秉 | |||
| 述管道,並落實執行? | 持以公平與透明之方式進行商業活動並 |
| 運作情形 | 與上市上櫃 | |||
|---|---|---|---|---|
| 公司誠信經 | ||||
| 評估項目 | 是 | 否 | 摘要說明 | 營守則差異 |
| 情形及原因 | ||||
| 防止利益衝突,茲就制訂之程序及管理辦 | ||||
| 法、申訴管道以及執行情形說明如下: | ||||
| 1.制度及作業程序: | ||||
| (1) 道德行為準則 |
||||
| (2) 關係企業相互間財務業務相關規範 |
||||
| (3) 關係人交易作業程序 |
||||
| (4) 採購及付款循環 |
||||
| (5) 採購管理辦法 |
||||
| (6) 供應商管理辦法 |
||||
| 2.執行情形: | ||||
| (1) 道德行為規範: |
||||
| A. 本公司利用董事會、內部經營會 |
||||
| 議以及透過公司內部網絡平台定 | ||||
| 期宣導禁止短線交易或利用公司 | ||||
| 未公開訊息進行股票交易。 | ||||
| B. 嚴格要求公平對待所有客戶、供 |
||||
| 應商、員工以及其他利害關係 | ||||
| 人,不得有利用不當手法獲取個 | ||||
| 人利益之情事。 | ||||
| (2) 關係人交易: |
||||
| 依據國際會計準則第24號「關係人揭露」 | ||||
| 規定辦理於財務報告中進行關係人交易 | ||||
| 之揭露。 (3) 供應商: |
||||
| 本公司主要供應商之契約中,針對涉及 | ||||
| 違反企業社會責任且對環境與設會有顯 著影響之終止契約條款,說明如下: |
||||
| A. 要求賣方應確保提供之貨品來源 |
||||
| 皆符合法令之要求,若違反誠信 經營原則,經查獲,買方有權立 |
||||
| 即終止合約關係,且賣方應付買 | ||||
| 方商譽損害賠償之責任。 | ||||
| B. 要求賣方須提供貨品相關檢驗報 |
||||
| 告(如:農業殘留檢驗報告、動物 | ||||
| 用藥殘留報告、微生物檢驗報 | ||||
| 告、產品證明書或報告等)。 | ||||
| C. 要求工程包商須辦妥勞工保險及 |
||||
| 工地意外險,並須依勞工安全衛 | ||||
| 生法第23條規定予以教育訓練, |
| 運作情形 | 與上市上櫃 | |||
|---|---|---|---|---|
| 公司誠信經 | ||||
| 評估項目 | 是 | 否 | 摘要說明 | 營守則差異 |
| 情形及原因 | ||||
| (四)公司是否為落實誠信經 營已建立有效的會計 制度、內部控制制度, 並由內部稽核單位定 期查核,或委託會計師 執行查核? |
V | 工程進行中需派專人負責警戒、 注意及執行相關事宜。 3.申訴管道: 本公司於公司網站「投資人專區」「企業社 會責任」項下設有「利害關係人溝通專 區」,設立董事長室為專責單位,備有電子 郵件信箱(accusation@ktchateau/com/tw), 提供給相關利害關係人作為檢舉或申訴管 道。 (四)說明如下: 1.會計制度建立: 本公司建立有效會計制度,並因應主管機 關法令規定、一般公認會計原則或業務上 實際需要適時修訂。 |
(四)無差異。 | |
| 2.內部控制制度建立: 本公司內部控制制度企業層級建立員工 行為規範之控制活動、設立相關控制活 動確保財務報導正確性與允當性、隨時 因應環境變遷及相關法令變更進行修 訂,以確保制度持續有效。 3.內部稽核查核: 最近年度內部稽核結果,未發現違反誠 信經營守則之重大情事。 4.誠信經營之會計師查核: 本公司就財務報表、所得稅結算申報書 以及內部控制制度之執行情形進行查 |
||||
| (五)公司是否定期舉辦誠信 | 核。 | |||
| 經營之內、外部之教育 | V | (五)定期舉辦誠信經營教育訓練: | (五)無差異。 | |
| 訓練? | 1.外部訓練:請參閱第36~38頁(註1~註3)。 | |||
| 2.內部訓練:請參閱第37~38頁(註3) | ||||
| 三、公司檢舉制度之運作情形 (一)公司是否訂定具體檢舉 及獎勵制度,並建立便 利檢舉管道,及針對被 檢舉對象指派適當之 受理專責人員? |
V | (一)說明如下: 1.制度建立: 本公司於「員工工作規則手冊」第七章 「獎懲」第五十條中具體訂定檢舉獎勵 制度、檢舉方式及管道,對於檢舉人絕 對保密。 |
(一)無差異。 | |
| 2.檢舉管道/受理專責人員: |
| 運作情形 | 與上市上櫃 | |||
|---|---|---|---|---|
| 公司誠信經 | ||||
| 評估項目 | 是 | 否 | 摘要說明 | 營守則差異 |
| 情形及原因 | ||||
| (1) 內部同仁: |
||||
| A. 各管理部主管 |
||||
| B. 稽核人員 |
||||
| C. 總經理信箱 |
||||
| (2) 外部利害關係人: |
||||
| 本公司於公司網站「投資人專區」「企業 | ||||
| 社會責任」項下設有「利害關係人溝通 | ||||
| 專區」,設立董事長室為專責單位,備有 | ||||
| 電子郵件信箱 | ||||
| (accusation@ktchateau/com/tw),提供給 | ||||
| 內部或外部相關利害關係人作為檢舉或 | ||||
| 申訴管道。 | ||||
| V | (二)本公司依據「誠信經營守則」執行受理檢 | (二)無差異。 | ||
| (二)公司是否訂定受理檢舉 | 舉、調查及保密之相關作業。 | |||
| 事項之調查標準作業 | ||||
| 程序及相關保密機 | (三)無差異。 | |||
| 制? | (三)本公司依據「誠信經營守則」執行相關作 | |||
| (三)公司是否採取保護檢舉 | V | 業,針對檢舉人採取絕對保密措施,保障 | ||
| 人不因檢舉而遭受不 | 檢舉人不因檢舉而遭受不當處置。 | |||
| 當處置之措施? | ||||
| 四、加強資訊揭露 | V | |||
| (一)公司是否於其網站及公 | 本公司網站(http://www/ktchateau/com/tw/)設 有「投資人關係」揭露財務業務及公司治理相 |
(一)無差異。 | ||
| 開資訊觀測站,揭露其 | 關資訊,並於「公司治理」項下揭露有關誠信 | |||
| 所訂誠信經營守則內 | 經營守則相關規範以及推動成效: | |||
| 容及推動成效? | ||||
| 1.制度及管理方針 | ||||
| 2.履行誠信經營情形 | ||||
| 五、公司如依據「上市上櫃公司誠信經營守則」訂有本身之誠信經營守則者,請敘明其運作與 |
所訂守則之差異情形:
本公司為建立誠信之企業文化,以健全經營,經參酌金管會上市上櫃公司誠信經營守則,制訂 本公司「誠信經營守則」,並遵該守則運作,無差異,詳細可請參閱第60~67頁。
六、其他有助於瞭解公司誠信經營運作情形之重要資訊:(如公司檢討修正其訂定之誠信經營 守則等情形)詳細可請參閱第60~67頁及第94頁。
(七) 公司訂定公司治理守則及相關規章其查詢方式:
本公司依主管機關規範及公司治理精神,已陸續修訂公司治理相關規章,相關內容 請參閱本公司網站(http://www/ktchateau/com/tw/)投資人關係公司治理組織 運作規章。
(八) 其他足以增進對公司治理運作情形之瞭解的重要資訊:
本公司網站(http://www/ktchateau/com/tw/)設有「投資人關係」專區,針對公司 治理運作情形,可參考「投資人關係」→「公司治理」→「公司治理運作情形」 之相關資訊。

(九)內部控制制度執行狀況應揭露下列事項:
1、內部控制制度聲明書

- (十) 最近年度及截至年報刊印日止公司及其內部人員依法被處罰、公司對其內部人員 違反內部控制制度規定之處罰、主要缺失與改善情形: 104年度本公司內部人員未有依法被處罰或公司內部人員違反內部控制制度規定 之處罰情形。
- (十一)最近年度及截至年報刊印日止,股東會及董事會之重要決議:
- 1、股東大會重要決議事項及執行情形:
| 重要決議事項 | 執行情形 |
|---|---|
| 1.本公司104年度盈餘 | 1. 現金股利新台幣47,723,017元 |
| 分配案。 | (1)權利分派基準日:105年6月30日 |
| (2)現金股利發放日:105年07月21日 | |
| 2. 股票股利新台幣66,812,220元 |
|
| (1)權利分派基準日:105年6月30日 | |
| (2)經濟部核准日:105年8月1日 | |
| (3)股票股利發放日:105年8月12日 | |
| 2.本公司104度盈餘轉 | 1. 停止過戶期間:105年6月26日~105年6月30日。 |
| 增資發行新股案。 | 2. 最後過戶日:105年6月24日。 |
| 3. 除權及增資基準日:105年6月30日。 |
|
| 4. 經濟部核准日:105年8月1日。 |
|
| 5. 股票股利發放日:105年8月12日。 |
|
| 3.修訂本公司「公司章 程」案。 |
本案照原案表決通過,本公司並依照通過章程執 行。 |
| 4.修訂本公司「背書保 證作業程序」案。 |
本案照原案表決通過,本公司並依照通過作業程 序執行。 |
| 5.董事及監察人全面 改選案。 |
本案照原案提名表決通過,任期自105年5月23日 至108年5月22日止。 |
| 6.解除新任董事競業 禁止之限制案。 |
本案照原案表決通過,本公司新任董事在無損及 本公司利益前提下,解除新任董事競業禁止之限 制。 |
(1) 105年股東常會重要決議事項及執行情形:
(2) 股東建議事項:無
| 2、董事會之董要決議 | |
|---|---|
| 日 期 |
重要決議事項 |
| 1.通過本公司 104 年度營業報告書暨財務表案。 |
|
| 105/02/24 | 2.通過本公司 104 年度盈餘分配案。 |
| 3.通過本公司 104 年度盈餘轉增資發行新股案。 |
| 日 期 |
重要決議事項 |
|---|---|
| 4.104 年度內部控制聲明書案。 |
|
| 5.通過本公司 105 年度股東常會召開事宜。 |
|
| 105/04/06 | 1.審查本公司第八屆董事、獨立董事及監察人候選人資格案。 |
| 105/05/09 | 1.公司擴增新營運據點「台南夏都商務酒店」投資案。 |
| 105/05/23 | 1.推選董事長、副董事長。 |
| 1.通過訂定本公司 104 年度現金股利配發基準日暨其他相關作 業日程案。 |
|
| 105/06/04 | 2.通過訂定本公司 104 年度盈餘轉增資、發行新股及配發基準 日暨其他相關作業日程案。 |
| 3.通過本公司台南分公司所在地變更案。 | |
| 1.通過修訂本公司「企業社會責任實務守則」案。 | |
| 105/11/09 | 2.通過修訂本公司「公司治理實務守則」案。 |
| 3.通過 105 年度稽核計劃案。 |
|
| 105/12/27 | 1.通過本公司 106 年組織結構暨人力預算編制案。 |
| 2.通過本公司 106 年預算案。 |
(十二)最近年度及截至年報刊印日止董事或監察人對董事會通過重要決議有不同意見 且有紀錄或書面聲明者,其主要內容:無。
(十三)最近年度及截至年報刊印日止,公司董事長、總經理、會計主管、財務主管、 內部稽核主管及研發主管等辭職解任情形之彙總:無。
四、會計師公費資訊:
會計師公費資訊級距表
| 會計師事務所名稱 | 會計師姓名 | 查核期間 | 備註 | |
|---|---|---|---|---|
| 勤業眾信聯合會計師事務所 | 王燕景 | 廖鴻儒 | 105/01/01~105/12/31 | |
金額單位:新臺幣千元
| 公費項目 金額級距 |
審計 公費 |
非審計公費(註) | 合計 | |
|---|---|---|---|---|
| 1 | 低於 2,000 千元 |
V | V | V |
| 2 | 2,000 千元(含)~4,000 千元 |
|||
| 3 | 4,000 千元(含)~6,000 千元 |
|||
| 4 | 6,000 千元(含)~8,000 千元 |
|||
| 5 | 8,000 千元(含)~10,000 千元 |
|||
| 6 | 10,000 千元(含)以上 |
註:非審計公費計新台幣 78 千元,主要係支付其他服務費用(包含交通費、打字印刷費及郵資等)。
金額單位:新臺幣千元
| 會計師 | 會計師 | 審計 | 非審計公費 | 會計師 | 備 | |||
|---|---|---|---|---|---|---|---|---|
| 事務所名稱 | 姓名 | 公費 | 制度設計 工商登記 人力資源 其他(註2)小 計 | 查核期間 | 註 | |||
| 勤業眾信聯 | 王燕景 | 105/01/01~ | ||||||
| 合會計師事 務所 |
廖鴻儒 | 1,445 | 78 | 105/12/31 |
註 1:本年度本公司若有更換會計師或會計師事務所者,應請分別列示查核期間,及於備註欄說明更換原因,並依序揭露所支付 之審計與非審計公費等資訊。
註 2:非審計公費請按服務項目分別列示,若非審計公費之「其他」達非審計公費合計金額 25%者,應於備註欄列示其服務內容。
(一) 給付簽證會計師、簽證會計師所屬事務所及其關係企業之非審計公費占審計公費 之比例達四分之一以上者,應揭露審計與非審計公費金額及非審計服務內容: 無。
- (二) 更換會計師事務所且更換年度所支付之審計公費較更換前一年度之審計公費減 少者,應揭露審計公費減少金額、比例及原因:無。
- (三) 審計公費較前一年度減少達百分之十五以上者,應揭露審計公費減少金額、比例 及原因:無。
- 五、更換會計師資訊:本公司最近年度及截至年報刊印日止未有更換會計師之情事。
- 六、公司之董事長、總經理、負責財務或會計事務之經理人,最近一年內曾任職於簽證會 計師所屬事務所或其關係企業者,應揭露其姓名、職稱及任職於簽證會計師所屬事務 所或其關係企業之期間:無。
- 七、 最近年度及截至年報刊印日止,董事、監察人、經理人及持股比例超過百分之十之股 東股權移轉及股權質押變動情形: (股權移轉或股權質押之相對人為關係人者,應揭露該相對人之姓名、與公司、董事、 監察人、持股比例超過百分之十股東之關係及所取得或質押股數。) (一) 董事 、 監察 人 、經 理人 及 大股 東 股權 變動 情 形 :
單位:股
| 105 年度 | 當年度至 3 月 31 日止 | ||||
|---|---|---|---|---|---|
| 職稱 | 姓名 | 持有股數 | 質押股數 | 持有股數 | 質押股數 |
| 增(減)數 | 增(減)數 | 增(減)數 | 增(減)數 | ||
| 董事 | 官田投資開發(股)公司 | 1,772,194 | |||
| 董事兼董事長 | 代表人:陳溪圳 | 68.112 | |||
| (53,000) | |||||
| 董事 | 代表人:游國芳 | ||||
| 董事兼副董事長 | 陳重憲 | 315,799 | |||
| 董事 | 中欣開發(股)公司 | 1,347,449 | |||
| 董事 | 代表人:徐逸治 | ||||
| 董事 | 新市紡織(股)公司(註 1) | 8,670 | |||
| 董事 | 代表人:陳品錞(註 1) | 303,147 | |||
| 董事 | 陳品錞(註 2) | 303,147 | |||
| 董事 | 中嘉國際投資(股)公司 | 355,156 | |||
| (500,000) | |||||
| 董事 | 代表人:翁明顯(註 3) |
| 105 年度 | 當年度至 3 月 31 日止 | ||||
|---|---|---|---|---|---|
| 職稱 | 姓名 | 持有股數 | 質押股數 | 持有股數 | 質押股數 |
| 增(減)數 | 增(減)數 | 增(減)數 | 增(減)數 | ||
| 獨立董事 | 林崇仁 | ||||
| 獨立董事 | 蘇明道(註 4) | ||||
| 獨立董事 | 簡涵茹(註 5) | ||||
| 獨立董事 | 陳隆峯 | ||||
| 監察人 | 杜秋萍 | 52,457 | 691,000 | ||
| 監察人 | 蘇運泰(註 6) | ||||
| 監察人 | 新市紡織(股)公司(註 7) | 8,670 | |||
| 監察人 | 代表人:許明德(註 7) | 10,902 | |||
| 監察人 | 陳雨田 | ||||
| 總經理兼屏東分公司經理人 | 蔡德祥 | 116 | |||
| 行政管理處副總經理 | 蔡東堯 | ||||
| 業務管理處副總經理 | 李維德 | 433 | |||
| 業務管理處協理 | 吳佩倩(註 8) | ||||
| 資產開發管理處資深協理 | 陳旗添 | ||||
| 行銷企劃處協理 | 游智能(註 9) | ||||
| 屏東分公司執行副總經理 | 林憲昌 | ||||
| 屏東分公司客房管理部副總經理 | 陳玉萍 | 103 | |||
| 屏東分公司餐飲管理部副總經理 | 潘昇陽 | 909 | |||
| (1,000) | (1,000) | ||||
| 屏東分公司工務部協理 | 蕭採慶(註 10) | 1,388 | |||
| 台南分公司經理人/資深協理 | 蔡惠華 | 867 | |||
| 財(會)部門資深協理 | 張曉雯 | ||||
| 大股東 | 中環(股)公司 | 1,339,866 | 200,000 | ||
| (3,800,000) |
註 1、 新 市 紡 織 (股 )公 司 (代 表 人 陳 品 錞 )因 105年 5月 23日 董 監 事 改 選 , 到 期 解 任 董 事 。
註 2、 陳 品 錞 因 105年 5月 23日 董 監 事 改 選 就 任 本 公 司 董 事 。
註 3、 中 嘉 國 際 投 資 (股 )公司因 105年 5月 23日 董 監 事 改 選 到 期 續 任 , 惟 代 表 人 翁 明 顯 到 期 解 任 。
註 4、 蘇 明 道 因 105年 5月 23日 董 監 事 改 選 , 到 期 解 任 獨 立 董 事 。
註 5、 簡 涵 茹 因 105年 5月 23日 董 監 事 改 選 , 新 任 本 公 司 獨 立 董 事 。
註 6、 蘇 運 泰 因 105年 5月 23日 董 監 事 改 選 , 到 期 解 任 監 察 人 。
註 7、 新 市 紡 織 (股 )公 司 (代 表 人 許 明 德 )因 105年 5月 23日 董 監 事 改 選 , 新 任 本 公 司 監 察 人 。
註 8、 業 務 管 理 處 /協 理 吳 佩 倩 於 106年 1月 1日 晉 升 為 協 理 。
註 9、 行 銷 企 劃 處 /協 理 游 智 能 於 105年 3月 1日 自 總 經 理 室 調 任 行 銷 企 劃 處 。
註 10、 屏 東 分 公 司 /工 務 部 /協 理 蕭 採 慶 於 105年 2月 6日 晉 升 為 協 理 。
(二)股權移轉之相對人為關係人資訊:無。
(三)股權質押之相對人為關係人資訊:中嘉國際投資(股)公司、中環(股)公司及杜秋萍, 設質交易相對人非關係人。
八、持股比例占前十名之股東,其相互間為關係人或為配偶、二親等以內之親屬關係之資 訊。
106 年 3 月 31 日;單位:股
| 姓 名 |
本人持有股份 | 配偶、未成年子女 持有股份 |
利用他人名 義合計持有 股份 |
前十大股東相互間 具有關係人或為配 偶、二親等以內之 親屬關係者,其名 稱或姓名及關係。 |
備註 | ||||
|---|---|---|---|---|---|---|---|---|---|
| 股數 | 持股 比率 |
股數 | 持股 比率 |
股數 | 持股 比率 |
姓名 | 關係 | ||
| 官田投資開發(股)公司 | 27,069,582 26.505% | - | - | - | - | ||||
| 負責人:謝政成(註 1、2) | - | - | - | - | - | - | |||
| 代表人:陳溪圳 | 988,153 | 0.967% | 641,141 | 0.628% | - | - | |||
| 代表人:游國芳 | - | - | 459,299 | 0.450% | - | - | |||
| 中欣開發(股)公司 | 20,596,725 20.168% | - | - | - | - | ||||
| 負責人:劉季剛(註 1、2) | - | - | - | - | - | - | |||
| 代表人:徐逸治 | - | - | - | - | - | - | |||
| 中環(股)公司 | 14,371,668 14.072% | - | - | - | - | ||||
| 負責人:翁明顯 | - | - | - | - | - | - | |||
| 致和證券(股)公司(註 1) | 10,211,634 | 9.999% | - | - | - | - | |||
| 負責人:李文斌(註 1、2) | 105,668 | 0.103% | - | - | - | - | |||
| 中嘉國際投資(股)公司 | 5,428,819 | 5.316% | - | - | - | - | |||
| 負責人:鄭宗安(註 1、2) | - | - | - | - | - | - | |||
| 代表人:翁明顯 | - | - | - | - | - | - | |||
| 嘉績百貨企業(股)公司(註 1) 3,081,102 | 3.017% | - | - | - | - | ||||
| 負責人:薛年真(註 1、2) | 991,053 | 0.970% | - | - | - | - | |||
| 陳重憲 | 1,464,363 | 1.434% | - | - | - | - | 陳宓娟 | 姐弟 | |
| 美優實業(股)公司(註 1) | 1,370,825 | 1.342% | - | - | - | - | |||
| 負責人:吳振復 | - | - | - | - | - | - | 陳重憲 | 姐弟 | |
| 陳宓娟 | 1,011,495 | 0.990% | - | - | - | - | 陳重憲 | 姐弟 | |
| 薛年真 | 988,153 | 0.967% | - | - | - | - |
註1:持股比例占前十名之股東如非內部人者,股數統計至最近停止過戶日106年03月10日。
註2:除本公司董事、監察人、經理人以及其他內部人外,本公司無法取得其配偶及未成年子女持有股份。
註3:將前揭所列示之股東包括法人及自然人,應依發行人財務報告編製準則規定揭露彼此間之關係。
九、公司、公司之董事、監察人、經理人及公司直接或間接控制之事業對同一轉投資事業 之持股數,並合併計算綜合持股比例:本公司無轉投資事業。
肆、募資情形
一、股本來源:
| 核定股本 | 實收股本 | 備註 | ||||||
|---|---|---|---|---|---|---|---|---|
| 年 月 |
發 行 價 格 (元) |
股 數 |
金 額 |
股 數 |
金 額 |
股本 來源 |
以 現 金 以 外 之 財 產 抵 充 股 款 者 |
其 他 |
| 96.05 | 10 | 49,980,000 | 499,980,000 | 41,543,750 | 415,437,500 | 盈餘轉增資 54,187,500 元 |
無 | 註 1 |
| 96.06 | 10 | 49,980,000 | 499,980,000 | 45,698,125 | 456,981,250 | 盈餘轉增資 41,543,750 元 |
無 | 註 2 |
| 97.04 | 12 | 75,000,000 | 750,000,000 | 53,923,125 | 539,231,250 | 現金增資 82,250,000 元 |
無 | 註 3 |
| 97.06 | 10 | 75,000,000 | 750,000,000 | 56,619,281 | 566,192,810 | 盈餘轉增資 26,961,560 元 |
無 | 註 4 |
| 99.07 | 10 | 75,000,000 | 750,000,000 | 63,413,595 | 634,135,950 | 盈餘轉增資 67,943,140 元 |
無 | 註 5 |
| 100.07 | 10 | 75,000,000 | 750,000,000 | 69,754,955 | 697,549,550 | 盈餘轉增資 63,413,600 元 |
無 | 註 6 |
| 101.03 | 10 | 120,000,000 | 1,200,000,000 | 77,055,955 | 770,559,550 | 上市前現金增資 73,010,000 元 |
無 | 註 7 |
| 101.07 | 10 | 120,000,000 | 1,200,000,000 | 80,908,752 | 809,087,520 | 盈餘轉增資 38,527,970 元 |
無 | 註 8 |
| 102.06 | 10 | 120,000,000 | 1,200,000,000 | 84,954,189 | 849,541,890 | 盈餘轉增資 40,454,370 元 |
無 | 註 9 |
| 103.05 | 10 | 120,000,000 | 1,200,000,000 | 89,201,898 | 892,018,980 | 盈餘轉增資 42,477,090 元 |
無 | 註 10 |
| 104.05 | 10 | 120,000,000 | 1,200,000,000 | 95,446,031 | 954,460,310 | 盈餘轉增資 62,441,330 元 |
無 | 註 11 |
| 105.06 | 10 | 120,000,000 | 1,200,000,000 | 102,127,253 | 1,021,272,530 | 盈餘轉增資 66,812,220 元 |
無 | - |
註 1:業於 96 年 5 月 21 日經高雄市政府高市府建二公字第 09600550910 號函核准。
註 2:業於 96 年 6 月 8 日經經濟部經授中字第 09632235400 號函核准。
註 3:業於 97 年 4 月 28 日經經濟部經授商字第 09701091980 號函核准。
註 4:業於 97 年 6 月 27 日經經濟部經授商字第 09701140790 號函核准。
註 5:業於 99 年 05 月 21 日經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金管證發字第 0990026015 號函核准。 註 6:業於 100 年 6 月 8 日經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金管證發字第 1000026376 號函核准。 註 7:業於 101 年 1 月 10 日經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金管證發字第 1000065081 號函核准。 註 8:業於 101 年 5 月 24 日經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金管證發字第 1010023389 號函核准。 註 9:業於 102 年 6 月 20 日經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金管證發字第 1020024048 號函核准。 註 10:業於 103 年 5 月 22 日經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金管證發字第 1030018670 號函核准。 註 11:業於 104 年 5 月 29 日經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金管證發字第 1040020600 號函核准。
| 股份種類 | 備 註 |
|||
|---|---|---|---|---|
| 流通在外股份 | 未 發 行 股 份 |
合 計 |
||
| 普通股 | 102,127,253 | 17,872,747 | 120,000,000 | 上市 |
總括申報制度相關資訊:無
二、股東結構:
106 年 3 月 10 日
| 股東結構 數量 |
政府機構 | 金融機構 | 其他法人 | 個 人 | 外國機構 及外人 |
合計 |
|---|---|---|---|---|---|---|
| 人 數 |
0 | 0 | 18 | 2,391 | 12 | 2,421 |
| 持有股數 | 0 | 0 | 83,242,490 | 18,822,162 | 62,601 | 102,127,253 |
| 持股比例 | 0 | 0 | 81.51 | 18.43% | 0.06% | 100.00% |
三、股權分散情形:
| 106 年 3 月 10 日 | |||||
|---|---|---|---|---|---|
| 股東人數 | 持有股數 | 持股比例 | |||
| 1 | 至 | 999 | 1,361 | 228,234 | 0.22% |
| 1,000 | 至 | 5,000 | 814 | 1,509,532 | 1.48% |
| 5,001 | 至 | 10,000 | 98 | 651,786 | 0.64% |
| 10,001 | 至 | 15,000 | 36 | 454,348 | 0.45% |
| 15,001 | 至 | 20,000 | 20 | 360,666 | 0.35% |
| 20,001 | 至 | 30,000 | 15 | 365,130 | 0.36% |
| 30,001 | 至 | 50,000 | 13 | 506,393 | 0.50% |
| 50,001 | 至 | 100,000 | 19 | 1,251,270 | 1.23% |
| 100,001 | 至 | 200,000 | 18 | 2,371,842 | 2.32% |
| 200,001 | 至 | 400,000 | 8 | 2,278,752 | 2.23% |
| 400,001 | 至 | 600,000 | 1 | 459,299 | 0.45% |
| 600,001 | 至 | 800,000 | 5 | 3,387,117 | 3.32% |
| 800,001 | 至 | 1,000,000 | 4 | 3,696,671 | 3.62% |
| 9 | 84,606,213 | 82.84% | |||
| 2,421 | 102,127,253 | 100.00% | |||
| (一)普通股: | 合 | 持股分級 1,000,001 以上 計 |
(二)特別股:本公司未發行特別股。
四、主要股東名單:股權比例達 5%以上股東或股權比例占前十名之股東名單
| 106 年 3 月 10 日 | ||
|---|---|---|
| 股份 主要股東名稱 |
持有股數 | 持股比例 |
| 官田投資開發(股)公司 | 27,069,582 | 26.505% |
| 中欣開發(股)公司 | 20,596,725 | 20.168% |
| 中環(股)公司 | 14,371,668 | 14.072% |
| 致和證券(股)公司 | 10,211,634 | 9.999% |
| 中嘉國際投資(股)公司 | 5,428,819 | 5.316% |
|---|---|---|
| 嘉績百貨企業(股)公司 | 3,081,102 | 3.017% |
| 陳重憲 | 1,464,363 | 1.434% |
| 美優實業(股)公司 | 1,370,825 | 1.342% |
| 陳宓娟 | 1,011,495 | 0.990% |
| 薛年真 | 988,153 | 0.967% |
五、最近二年度每股市價、淨值、盈餘、股利及相關資料:
| 項目 | 年度 | 104 年 |
105 年 |
當年度截至 106 年 3 月 31 日 |
|
|---|---|---|---|---|---|
| 最 | 高 | 48.70 | 48.90 | 42.30 | |
| 每股市價 (註1) |
最 | 低 | 40.20 | 40.10 | 40.00 |
| 平 | 均 | 44.99 | 43.09 | 40.49 | |
| 每股淨值 | 分 配 |
前 | 16.71 | 16.63 | - |
| (註2) | 分 配 |
後 | 16.21 | 16.63 | - |
| 加權平均股數(仟股) | 95,446 | 102,127 | - | ||
| 每股盈餘 | 每股盈餘 | 調整前 | 1.70 | 1.37 | - |
| (註 3) |
調整後 | 1.59 | 1.37 | - | |
| 現 金 股 |
利 | 0.5 | 0.5 | - | |
| 盈餘配股 | 0.7 | 0.5 | - | ||
| 每股股利 | 無償配股 | 資本公積配股 | - | - | - |
| 累積未付股利(註4) | - | - | - | ||
| 本益比(註5) | 26.46 | 31.45 | - | ||
| 投資報酬 分析 |
本利比(註6) | 89.98 | 86.18 | - | |
| 現金股利殖利率(註7) | 1.11% | 1.16% | - |
*若有以盈餘或資本公積轉增資配股時,並應揭露按發放之股數追溯調整之市價及現金股利資訊。
註 1:列示各年度普通股最高及最低市價,並按各年度成交值與成交量計算各年度平均市價。
註 2:請以年底已發行之股數為準並依據次年度股東會決議分配之情形填列。
註 3:如有因無償配股等情形而須追溯調整者,應列示調整前及調整後之每股盈餘。
註 4:權益證券發行條件如有規定當年度未發放之股利得累積至有盈餘年度發放者,應分別揭露截至當年 度止累積未付之股利。
註 5:本益比=當年度每股平均收盤價/每股盈餘。
註 6:本利比=當年度每股平均收盤價/每股現金股利。
註 7:現金股利殖利率=每股現金股利/當年度每股平均收盤價。
註 8:每股淨值、每股盈餘應填列截至年報刊印日止最近一季經會計師查核(核閱)之資料;其餘欄位應 填列截至年報刊印日止之當年度資料。
六、公司股利政策與執行狀況及預期有重大變動之說明:
(一)本公司股利政策:
本公司於當年度無盈餘或無保留盈餘時,不得分派股息及紅利,需維持穩定 且可持續的股利政策,董事會擬定盈餘分配案時,於自由現金流量足以支應 先前股利發放水準及借款到期還本的資金需求時,以決定盈餘保留或分配之 數額以現金方式分配股東股息或紅利之金額,在無其他特殊情形考量下,股 東紅利以累計可供分配盈餘之50%~55%分配,股利中現金不低於30%,分配股 票不高於70%。
本公司現行章程有關股利政策如下:
第二十條:本公司年度如有獲利,應提撥不低於 1%為員工酬勞,由薪資酬勞委員 會提出建議後送董事會決議,以董事三分之二以上之出席及出席董事 過半數同意,以股票或現金分派發放,其發放對象包含符合一定條件 之從屬公司員工;本公司得以上開獲利數額,由薪資酬勞委員會提出 建議後送董事會決議,以董事三分之二以上之出席及出席董事過半數 同意,提撥不高於 1%為董監酬勞。員工酬勞及董監酬勞分派案應提股 東會報告。
惟公司尚有累積虧損時,應預先保留彌補數額,再依前項比例提撥員 工酬勞及董監酬勞。
- 第廿一條:公司年度總決算如有盈餘,依下列順序分派之:
- 一、 彌補虧損。
- 二、 提撥10%法定盈餘公積以及自民國100年起至137年止,公司為單 一營運據點之年度須提撥20%特別盈餘公積作為擴點基金,並應 就每年所提撥資金設立擴點基金帳戶。
- 三、 依其他法令規定提撥特別盈餘公積。
- 四、 前項分派後之餘額加計期初未分配盈餘暨本期未分配盈餘調整 數後,由董事會依股利政策擬具分派案,提請股東會決議。
依第一項第二款後段規定所提撥之20%特別盈餘公積:
-
- 其擴點基金帳戶之資金為專款專用,限於使用在擴增新營運據點之 建館、營運設備、營運週轉金或銀行擔保等相關作業;
-
- 其擴點基金帳戶之投資標的主要以穩定孳息獲利為主,以投資於定 期存款、政府債券、債券型基金、ETF基金及組合型基金等標的為 限。
-
- 除符合下列條件之一方可停止提撥:
- (1) 取得新的營運據點之投資總金額合計須5億元以上,且新營運據 點連續兩年度投資獲利之情形。
- (2) 該特別盈餘公積已達實收資本額兩倍。
本公司正值穩定成長階段,將掌握內外在環境變化,以求永續經營發 展,董事會擬定盈餘分配案時,應考慮公司未來之資本支出預算及資 金需求,並衡量以盈餘支應資金之必要性,以決定盈餘保留或分配之 數額以現金方式分配股東股息或紅利之金額,分配現金不低於30%,分 配股票不高於70%。
(二)本次股東會擬議股利分配之情形:
| 本公司 92 |
年度至 104 |
年度之股利分派情形如下; | |
|---|---|---|---|
| ----------- | ------------ | -------------- | -- |
| 年度 | 現金股利 | 股票股利 |
|---|---|---|
| 93 | 0 | 0 |
| 94 | 0 | 1.5 |
| 95 | 0 | 1.0 |
| 96 | 0 | 0.5 |
| 97 | 0.3 | 0 |
| 98 | 0 | 1.2 |
| 99 | 0.5 | 1.0 |
| 100 | 0.7 | 0.5 |
| 101 | 0.7 | 0.5 |
| 102 | 0.7 | 0.5 |
| 103 | 0.5 | 0.7 |
| 104 | 0.5 | 0.7 |
105 年度盈餘分派案,經董事會通過擬議分派 0.5 元現金股利及 0.5 股 票股利,尚待 106 年 5 月 8 日股東常會予以決議通過。
(三)未來一年之股利政策估計未有重大之變動。
七、本次股東會擬議之無償配股對公司營業績效及每股盈餘之影響:
本公司分配 105 年度盈餘前,實收資本額為新台幣 1,021,273 仟元,分 配後實收資本額將增加為新台幣1,072,336仟元。105年度每股稅後盈餘1.37 元,追溯調整後每股稅後盈餘 1.30 元。無償配股係因應本公司未來資金需 求及長期財務規劃所需,考量本公司目前仍屬成長階段,無償配股實有其 必要性,對本公司每股盈餘之稀釋效果尚不致對每股盈餘造成重大影響。
八、員工、董事及監察人酬勞:
(一)公司章程所載員工、董事及監察人酬勞之成數或範圍:
請參閱第 77 頁「六、公司股利政策與執行狀況」。
(二)本期估列員工、董事及監察人酬勞金額之估列基礎、以股票分派之員工酬勞 之股數計算基礎及實際配發金額若與估列數有差異時之會計處理:
本期股東會決議發放之金額與董事會擬議分配金額如有差異及實際配 發金額與估列數有差異時,其差異數則依會計估計變動處理,於次一年度 調整入帳。
(三)董事會通過分派酬勞情形:
- 1、以現金或股票分派之員工酬勞及董事、監察人酬勞金額:
- 本公司 105 年度員工、董事及監察人分派案,業經 105 年 12 月 28 日 第八屆 105 年度第五次董事會 1,741 千元及董監酬勞新台幣 95 千元。前 述員工酬勞與 105 年度估列費用一致;另董監酬勞之估列,因金額不具 重大性,故不予估列,並於實際配發年度列為當年度之損益。
- 2、以股票分派之員工酬勞金額占本期占本期個體或個別財務報告稅後純益 及員工酬勞總額合計數之比例:本次未以股票分派員工酬勞。
- (四)前一年度員工、董事及監察人酬勞之實際配發情形(包括配發股數、金額及 股價)、其與認列員工分紅及董事、監察人酬勞有差異者並應敘明差異數、 原因及處理情形:
本公司 105 年股東常會通過之 104 年度員工酬勞 2,038 千元及董事、監 察人酬勞,實際配發金額與原估列數並無差異。
九、公司買回本公司股份情形:
本公司105年度及截至年報刊印日止無買回本公司股份情形。
- 十、公司債辦理情形:無。
- 十一、特別股辦理情形:無。
- 十二、海外存託憑證辦理情形:無。
- 十三、員工認股權憑證辦理情形:無。
- 十四、限制員工權利新股辦理情形:無。
- 十五、併購或受讓他公司股份發行新股辦理情形:無。
- 十六、資金運用計畫執行情形:
- (一)截至年報刊印日之前一季止,前各次發行或私募有價證券尚未完成或最近三 年內已完成且計畫效益尚未顯現者:無。
- (二)就前款之各次計畫之用途,逐項分析截至年報刊印日之前一季止,其執行情 形與原預計效益之比較:不適用。
一、業務內容:
(一)業務範圍:
- 1、公司所營業務之主要內容如下:
- (1) 一般旅館業。
- (2) 餐廳業。
- (3) 管理顧問業。
- (4) 競技及休閒體育場館業。
- (5) 水域遊憩活動經營業。
- (6) 除許可業務外,得經營法令非禁止或限制之業務。
- 2、營業比重:
105 年度 單位:新台幣千元;%
| 項 目 |
銷售金額 | 營業比重 |
|---|---|---|
| 客房收入 | 531,520 | 73.01% |
| 餐飲收入 | 179,975 | 24.72% |
| 其他收入 | 16,475 | 2.27% |
| 合 計 |
727,967 | 100.00% |
3、公司目前之商品(服務)項目及計畫開發之新商品(服務):
- (1) 【墾丁夏都沙灘酒店】住宿服務:全館 295 間,可容納 1,000 人 A. 普羅館(雙人房 91 間、家庭房 49 間)
- 取名源於法國南部普羅旺斯,以金黃和寶藍色系構成的建築,一 如普羅旺斯的和煦陽光和蔚藍天空,散發出一般溫暖鮮明的氣息, 接連著欖仁綠蔭和湛藍海洋,更多了海闊天空的悠然自在。
- B. 馬貝雅館(家庭山景房 27 間、家庭海景房 35 間) 依傍著一片美麗的沙灘和海洋,檸檬黃與粉紅相間的輕柔溫潤色 彩,在燦爛的陽光映照之下,與海上的粼粼波光交織成地中海式 令人感動的悠閒美感,一如 Marbella 的西班牙原文之意-美麗之 海,予人深深的旖旎遐思。
- C. 波西塔諾館(家庭山景房 8 間、家庭海景房 70 間、蜜月套房 14 間、皇家套房 1 間) 波西塔諾是義大利南部阿瑪爾菲海岸線上最美麗的小鎮。櫛比鱗 次的房屋顏色或明豔動人或潔白可人,在藍天碧海中盡情揮灑。
- (2) 【墾丁夏都沙灘酒店】餐飲服務:
- A. 愛琴海西餐廳: 座落普羅館一樓,可容納 250 人,供應自助式早餐及晚餐,提供 各界各地美食饗宴。
- B. 熱海餐廳: 座落普羅館二樓,可容納 220 人,配合愛琴海西餐廳開放,供應 自助式早餐及晚餐,提供各界各地美食饗宴。
- C. 地中海宴會廳: 座落波西塔諾館一樓,可容納 300 人,供應海鮮合菜、中式料理、
精緻套餐以及素食套餐。
- D. 露天BBQ: 座落普羅館池畔,可容納 320 人,暑假期間搭配愛琴海西餐廳開 放,供應池畔 BBQ 自助式晚餐,提供各界各地美食饗宴。
- E. 臨海網路咖啡廳: 座落普羅館二樓,提供香醇咖啡、清涼冰沙、果汁飲料、啤酒、 雞尾酒、精緻點心及下午茶。
- F. 馬堤斯咖啡酒吧: 座落波西塔諾館三樓,提供香醇咖啡、清涼冰沙、新鮮果汁、啤 酒、雞尾酒、精緻點心及下午茶。
- G. 香榭咖啡精品店: 座落馬貝雅館一樓,提供香醇咖啡、清涼冰沙、哈根達斯冰淇淋、 飲料、啤酒、精緻蛋糕。
- H. 巴貝多星屋: 座落普羅館池畔,提供啤酒、特調冰沙、各類雞尾酒飲品。
- (3) 【墾丁夏都沙灘酒店】婚禮服務︰
- A. 廣場婚禮:
- 座落費拉廣場,提供婚禮證婚場地、下午茶會及雞尾酒會舉辦。 B. 沙灘婚禮:
- 座落普羅館前沙灘,提供婚禮證婚場地、下午茶會及雞尾酒會舉 辦。
- C. 花園婚禮: 座落愛琴海西餐廳 BBQ 花園,提供婚禮證婚場地、下午茶會、 雞尾酒會及自助式婚宴舉辦。
- (4) 【墾丁夏都沙灘酒店】會議服務︰
- A. 地中海宴會廳︰ 座落波西塔諾館一樓,可容納 250-400 人會議,提供會議茶點、 投影機、麥克風等視聽設備。
- B. 米開朗基羅會議室︰ 座落波西塔諾館二樓,可容納 42-60 人會議,提供會議茶點、投 影機、麥克風等視聽設備。
- (5) 【墾丁夏都沙灘酒店】商務/禮賓服務:
- A. 貝里尼商務中心
- B. 禮賓接待室
- (6) 【墾丁夏都沙灘酒店】精品賣店:
- A. 精品一店
- B. 香榭咖啡精品二店
- C. 精品三店
- D. 留影館
- E. Azure Spa
- (7) 【墾丁夏都沙灘酒店】遊憩服務:
- A. 海洋活動:
-
(a) 海景游泳池:三座造型獨特海景親子游池、海天一色無邊際 成人游泳池、極致景觀的面海水療 SPA 池、兩座超音波水療 按摩池。
-
(b) 無動力海上活動:霍比氏帆船、海洋獨木舟、衝浪趴板、SUP 站立式衝浪板。
- B. 陸上活動: 觀海健身房、沙灘排球/足球、沙灘茅草傘/躺椅、欖仁吊床、情 人搖椅、果嶺推桿練習場、趣味高爾夫、木球、射箭場、館外生 態探險。
- 無動力海上活動:霍比氏帆船、海洋獨木舟、衝浪趴板、SUP C. 親子課程:
- 小海星兒童活動營、親子 DIY、親子水中有氧。
- D. 室內遊憩:
- (a) 天空之城遊憩室:天空之城遊憩室,提供閱覽及 X-BOX 遊 戲機免費使用。
- (b) 波西休閒中心:備有手足球、撞球、桌球....等設備,朋友、 親子同樂的最佳室內遊戲。
- (c) 夏都星樂園:特別為年齡 0~12 孩童所設計,館內分為三大 區域,【海底奇幻世界】、【歡樂探索世界】、【悠遊童話世界】, 豐富多元的主題遊戲設施,達到大腦思考及小腦動作等的啟 發力,孩童們能在這盡情玩耍,親子一同度過美好的歡樂時 光。
- (二)產業概況:
- 1、產業之現況與發展:
- (1) 國際觀光產業現況:
根據觀光局發布之全球觀光市場發展趨勢,105 年全球觀光旅 遊入境人數,達到了 11.86 億人次。UNWTO 預計,到 109 年全球 旅遊業將增長 3.8%。亞太市場可望增長至 5.7%,達到 3.55 億人次, 這顯示全球旅遊市場穩定成長,亞太市場成長強勁,遊客旅遊傾向 縮減旅遊消費,選擇短程、短天數的旅遊。
(2) 國際旅客來台觀光發展現況:
依觀光局公布資料,105年來臺旅客累計人數達1,063萬人次, 名列全球第 30 名。
105 年累計來臺旅客 1,069 萬 279 人次,較 104 年成長 2.4%, 各主要市場中,除中國大陸因受兩岸政策影響負成長 16.07%外, 其他市場皆為正成長,以韓國成長 34.25%最高,其次為日本成長 16.5%,另包括東南亞市場在新南向政策刺激下亦成長 16.02%,而 長程線市場如美國(9.27%)及歐洲(9.39%)也都有近一成的成長。 (表一)。
觀光外匯收入從 97 年新臺幣 1,871 億元逐年成長至 104 年 4,589 億元,成長 145%。104 年觀光外匯收入排名全球第 24 名(與 103 年排名相同),成長率達 3.41%。(表二)。
觀光外匯收入占 GDP 比例亦逐年提高,從 97 年 1.42% 提高 至 104 年 2.75%,成長 1.33 個百分點,所創造的觀光外匯,不僅觀 光產業獲利,包括餐廳、遊覽車、夜市、特產及百貨零售等周邊產 業亦受惠。
表一、各國家/地區客源市場來台旅遊人次現況表
單位:人次
| 國家/地區 | 100 年 |
101 年 |
102 年 |
103 年 |
104 年 |
105 年 |
|---|---|---|---|---|---|---|
| 日本 | 1,294,758 | 1,432,315 | 1,421,550 | 1,634,790 | 1,627,229 | 1,895,702 |
| 港澳 | 817,944 | 1,016,356 | 1,183,341 | 1,375,770 | 1,513,597 | 1,614,803 |
| 韓國 | 242,902 | 259,089 | 351,301 | 527,684 | 658,757 | 884,397 |
| 中國大陸 | 1,784,185 | 2,586,428 | 2,874,702 | 3,987,152 | 4,184,102 | 3,511,734 |
| 美國 | 412,617 | 411,416 | 414,060 | 458,691 | 479,452 | 523,888 |
| 歐洲 | 212,148 | 218,045 | 223,062 | 264,880 | 274,035 | 299,756 |
| 東南亞 | 1,071,975 | 1,132,592 | 1,201,596 | 1,388,305 | 1,425,485 | 1,653,908 |
資料來源:交通部觀光局→行政資訊系統→觀光統計→觀光統計圖表
| 表二、台灣整體觀光收入現況表 | |||
|---|---|---|---|
| -- | ---------------- | -- | -- |
單位:新台幣億元
| 年別 | 觀光外匯收入 | 國人國內旅遊 | 整體觀光收入 |
|---|---|---|---|
| 104 | 4,589 | 3,601 | 8,190 |
| 103 | 4,438 | 3,092 | 7,530 |
| 102 | 3,668 | 2,721 | 6,389 |
| 101 | 3,485 | 2,699 | 6,184 |
| 100 | 3,260 | 3,103 | 6,363 |
| 99 | 2,759 | 2,381 | 5,140 |
資料來源:交通部觀光局→行政資訊系統→觀光統計→觀光統計年報
(3) 國內觀光產業之現況與發展:
由於臺灣觀光「多元布局‧放眼全球」策略明顯奏效,在靈活 觀光行銷手法下,繼 103 年突破 900 萬人次,104 全年來臺旅客總 數上衝 1,043 萬 9,785 人次新高,較 103 年成長 5.34%,到 105 年 更達到 1,063 萬 279 人為臺灣觀光里程展現全新格局,持續達成千 萬旅客來臺目標(表三)。
根據墾丁國家公園管理處的資料顯示,105 年全年恆春半島主 要遊憩區的遊客約 583 萬人次,較 104 年減少了 27.79%(見表四)。 在全球及台灣兩岸政經情勢影響下,國內旅遊或國外來台旅遊之人 次皆有逐年增加之情形(表五),105 年政府持續推動「觀光大國 行動方案」、「重要觀光景點建設中程計畫」,深化「Time for Taiwan 旅行臺灣就是現在」的行銷主軸,以「優質、特色、智慧、永續」 為執行策略,逐步打造臺灣成為質量優化、創意加值,處處皆可觀 光的觀光大國。

表三、近十年來臺旅客及國民出國人次變化
※資料來源:交通部觀光局→行政資訊系統→觀光統計→觀光統計圖表

表四、恆春半島歷年遊客人次統計
表五、觀光收支統計表
| 項目 | 102 年 | 103 年 | 104 年 | ||
|---|---|---|---|---|---|
| 總金額 | NT\$6,389 億元 | NT\$7,530 億元 | NT\$8,190 億元 | ||
| 占 GDP 百分比 | 4.20% | 4.68% | 4.92% | ||
| 觀光外匯收入 | NT\$3,668 億元 | NT\$4,438 億元 | NT\$4,589 億元 | ||
| 觀 光 |
來 臺 |
來臺旅客人次 | 8,016,280 人次 | 9,910,204 人次 | 10,439,785 人次 |
| 收 入 |
旅 客 |
每人每日消費額 | 224.07 美元 | 221.76 美元 | 207.87 美元 |
| 每人平均停留夜數 | 6.86 夜 | 6.65 夜 | 6.63 夜 | ||
| 國 內 |
國內旅遊支出總額 | NT\$2,721 億元 | NT\$3,092 億元 | NT\$3,092 億元 | |
| 旅 遊 |
國人國內旅客人次 | 1 億 4,262 萬旅次 1 億 7,852 萬旅次 1 億 5,626 萬旅次 |
| 項目 | 102 年 | 103 年 | 104 年 | ||
|---|---|---|---|---|---|
| 每人每次消費額 NT\$1,908 元 |
NT\$1,979 元 | NT\$2,017 元 | |||
| 旅行外匯支出 | NT\$3,663 億元 | NT\$4,251 億元 | NT\$4,945 億元 | ||
| 觀 光 |
出 國 |
出國旅遊總支出 | NT\$5,387 億元 | NT\$6,034 億元 | NT\$6,642 億元 |
| 支 出 |
遊 客 |
出國旅客人次 | 11,052,908 人次 | 11,844,635 人次 | 13,182,976 人次 |
| 每人每次消費額 | NT\$4 萬 8,741 元 | NT\$5 萬 944 元 | NT\$5 萬 384 元 |
※資料來源:交通部觀光局→行政資訊系統→觀光統計年報
2、產業上、中、下游之關聯性:
觀光休閒旅館業者,主要係提供住宿、餐飲、渡假、休閒、會議及 運動等設施,以滿足旅客多元化之需求。茲將該產業關聯性圖列示如 下:

3、產品之各種發展趨勢:
(1) 精緻化休閒旅遊:
隨著國民生活水平的提昇,國人對休閒旅遊品質的要求越來越 高。對於休閒設施的完善與否、服務人員素質的提昇及周邊行程 的安排規劃,將要求更細膩的服務,因此精緻化的休閒規劃旅遊, 將成為業者競爭之主要利器。
(2) 會員制尊貴禮遇:
開發會員制,提供會員專屬的優惠與服務,使旅客對於品牌有 認同感,以達永續經營的經營理念。
(3) 連鎖飯店之經營:
全國各風景點投資興建新旅館,或者風景點原有飯店之經營權
取得,建立連鎖飯店品牌,提升飯店之形象。
(4) 複合式休閒整合:
由於週休二日的實施,定點旅遊與深度旅遊成為新主流,休旅 業者開始推出各種套裝行程之規劃,讓休閒渡假與文化、養生、 娛樂、飲食、住宿、運動、交誼、親子活動等多重需求目的之旅 遊方式加以整合,以增加消費者的便利性,因此複合式休閒整合 將成為未來發展的趨勢。
(5) 異業結盟之服務:
由於市場的需求及產品的變化迅速,為滿足客戶各項需求,並 提供更多元化及完善的服務,異業結盟已成為發展之趨勢。
(6) 國際化之經營管理:
休閒產業目前已正式打破區域限制,未來產業發展勢必朝向國 際化。因此,採取與國際間飯店經營合作或聯盟模式,能提供消 費者多元化的選擇,運用國際化的經營管理將可強化公司之競爭 力,此為休閒產業發展之另一趨勢。
4、競爭情形:
隨著來台旅客量持續攀升,觀光業者意識商機龐大,不斷投資開發 新飯店,根據交通部觀光局資料統計,預計國際連鎖品牌及台灣知名觀 光飯店將至少在台灣開出 46 家新據點,房間數約 17,464 間,總投資金 額估計為新臺幣 941 億元,擴展速度較以往更快,飯店業界的競爭不能 過於大意。
- (三)技術及研發概況:不適用。
- (四)長、短期業務發展計畫:
- 1、長期發展計畫:
發展多元化經營以分散經營風險,致力取得其他景點飯店之經營權, 或投資興建新飯店,以建立通路優勢,並建立自有品牌產品。
2、短期發展計畫:
針對不同目標市場,包裝不同客層之產品,重新規劃配置現有旅遊 資源,以提升服務品質與擴大收益績效,滿足不同客層之消費需求。
二、市場及產銷概況:
(一)市場分析:
1、分析公司主要商品(服務)之銷售(提供)地區
本公司所經營之主要業務為提供旅客住宿、餐飲及休閒活動設施, 所提供服務地區於墾丁國家公園風景區。
2、市場占有率
本公司位於墾丁國家公園風景區,同屬該風景區主要飯店包含墾丁 福華渡假飯店及墾丁凱撒飯店,本公司 105 年度之總營收為墾丁國家公 園風景區位居第一,於風景區觀光旅館排行第三,總來客人數為墾丁地 區及風景區觀光旅館排行第二。(見表六)
| 單位:%,新臺幣千元,人 | |||||||||
|---|---|---|---|---|---|---|---|---|---|
| 排名 | 旅館名稱 | 住用率 | 平均房價(元) | 房租收入 | 餐飲收入 | 總營業收入 | FIT | GROUP | 類別合 計 |
| 1 | 雲品溫泉酒店日月潭 | 78.20% | 7,909 | 477,582 | 271,056 | 801,396 | 75,091 | 77,900 | 152,991 |
| 2 | 礁溪老爺大酒店 | 75.07% | 7,040 | 373,339 | 267,607 | 733,164 | 102,353 | 35,884 | 138,237 |
| 3 | 墾丁夏都沙灘酒店 | 84.48% | 5,730 | 531,520 | 179,975 | 727,967 | 179,888 | 66,298 | 246,186 |
| 4 | 凱撒大飯店 | 89.55% | 5,495 | 506,059 | 163,966 | 708,242 | 179,654 | 55,276 | 235,380 |
| 5 | 墾丁福華渡假飯店 | 73.42% | 3,721 | 457,881 | 154,165 | 661,674 | 165,631 | 162,226 | 327,857 |
| 6 | 涵碧樓大飯店 | 79.69% | 11,467 | 321,069 | 97,729 | 454,787 | 47,770 | 9,590 | 57,360 |
| 7 | 太魯閣晶英酒店 | 54.96% | 7,113 | 228,916 | 76,096 | 341,276 | 57,591 | 25,979 | 83,570 |
| 8 | 知本老爺大酒店 | 59.57% | 3,728 | 147,950 | 94,073 | 281,134 | 67,485 | 24,799 | 92,284 |
| 9 | 阿里山賓館(新館) | 79.40% | 5,401 | 160,606 | 70,992 | 241,427 | 48,555 | 21,807 | 70,362 |
| 10 | 日月行館 | 37.60% | 10,439 | 132,151 | 83,977 | 219,720 | 20,612 | 10,412 | 31,024 |
表六、105 年風景區觀光旅館營運總營業收入排行榜
註:1.單位:人次,%,新台幣元,新台幣千元,未稅。
註 2.資料來源:交通部觀光局行政資訊系統「累計月報表」→「觀光旅館營運統計月報表」
3、市場未來之供需狀況與成長性
(1) 供需狀況:
就需求面而言,隨著經濟成長發展、個人所得提高、生活品質 提升、社會價值觀改變、休閒觀念的建立及普及化,以及配合政 府週休二日以及觀光推廣之政策、公務人員休假政策等推動,將 有助休閒產業需求之提昇。
就供給面而言,觀光休閒旅館受限於土地取得不易、環境評估嚴格、 投資成本龐大且客房不具儲存性,無法隨市場供需作調節,使客房 供給不及需求增加之速。觀光休閒產業未來仍具發展空間,唯有提 昇服務品質及經營管理能力,才能開創新局。
(2) 市場未來成長性
政府於 97 年推動「六大新興產業」,將「觀光」列為六大新興 產業之一,由交通部編列新臺幣 300 億元觀光發展基金,推動「觀 光拔尖領航方案(98-103 年)」,以「發展國際觀光、提升國內旅 遊品質、提升觀光外匯收入」為理念,成功擴大臺灣觀光市場規 模、引領產業國際化發展、營造資源分區旅遊風貌等,在靈活觀 光行銷手法下,於 103 年底創下來臺旅客 991 萬人次的歷史新高, 104 全年來臺旅客總數上衝 1,043 萬 9,785 人次新高,較 103 年成 長 5.34%,到 105 年更達到 1,063 萬 279 人為臺灣觀光里程展現全 新格局。
主要客源市場 106 年 1-2 月來臺旅客累計 161 萬 2,310 人次, 與去(105)年同期相較負成長 9.73%。主要客源市場人次及與去 (105)年同期比較之成長率分別為:日本27萬7,511人次(0.53%)、 港澳 21 萬 8,226 人次(4.98%)、韓國 20 萬 6,881 人次(27.67%)、 中國大陸 45 萬 7,976 人次(-40.65%)、美國 7 萬 9,715 人次(10.11%)、 新加坡5萬0,921人次(11.58%)、馬來西亞7萬4,310人次(19.23%)、 歐洲 4 萬 7,500 人次(7.90%)、紐澳 1 萬 6,785 人次(8.16%)。106 年 1-2 月各主要客源市場,「觀光」目的旅客為 111 萬 6,669 人次, 負成長 13.27%,「業務」目的旅客為 10 萬 6,197 人次,負成長 2.63%。
- 4、競爭利基及發展遠景之有利、不利因素與因應對策。
- (1) 競爭利基
- A. 提昇飯店知名度及建立品牌形象 本公司以優良的品質服務、獨特的休閒自然景觀、以客為尊的真 誠態度贏得消費者的認同,提供舒適、多樣化、親切的高品質服 務,創造高附加之旅遊價值,進而塑造品牌形象及口碑。
- B. 特色顯明的產品 本公司除將飯店朝向具海洋主題性渡假村之方向發展,以提供消 費者全方位精緻休閒渡假,滿足旅客以前必需出國才能享受到的 旅遊項目與價值,成功塑造深具特色之經營方式,實為引爆國內 旅遊型態的新創舉。
- C. 以供給創造需求,以區隔市場爭取特定族群
- 本公司之經營模式,提供具備渡假、會議、運動、海上活動及休 閒等功能,帶動國人旅遊風潮,提昇休閒渡假旅館的品質。 未來計畫於其他地點之風景區,投資興建新飯店或與其他知名國 際觀光旅館結盟,並依其訴求發展之主題而增加其他設施,形成 與其他渡假中心區隔之情況,有助於提高住房率及營收之目的, 為本公司競爭利基之一。
- D. 市場行銷計畫
本公司透過各種平面、網路等媒體行銷宣傳,亦與上游旅行業者、 航空公司、高鐵結合,與同業搭配套裝行程及配合週遭景點推出 各種商品組合。提供觀光旅遊資訊外,藉由上、下游之整合,強 化彼此合作關係,藉以享受產業結盟之廣告效益。
- (2) 有利因素
- A. 政府推動「觀光大國行動方案(104-107 年)」,積極促進觀光產 業及人才優化、整合及行銷特色產品、引導智慧觀光推廣應用, 鼓勵綠色及關懷旅遊,全方位提升臺灣觀光價值,提振國際觀 光競爭力。
執行「重要觀光景點建設中程計畫(101-104 年)」,確立國家風 景區發展方向及聚焦各地特色,集中資源,分級整建具代表性之 重要觀光景點遊憩服務設施,打造觀光景點風華再現。
- B. 擁有美麗沙灘海岸,地處南台灣四季旅遊皆宜
- 89 年實施週休二日後,休閒時間增長,國人重視休閒生活,使得 休閒活動安排較有彈性,而且增加許多選擇,更使得活動範圍可 延伸至全台灣,讓各種不同的休閒活動因應而生,對休閒渡假旅 館的需求量增大。國人選擇參加或規劃旅遊據點時的考慮因素, 以「景觀優美」的重要度排名第一,喜歡的遊憩活動以「自然賞 景活動」的比例最高。本公司擁有台灣唯一長達 2.8 公里潔淨貝 殼沙灘的休閒渡假飯店,青翠綠地及海天一色的美麗景緻,且地 處南台灣四季旅遊皆宜,符合不同年齡及國內外各消費客層之休 閒渡假需求,使其銷售客源得以穩定成長。
- C. 成功結合異業行銷方式,品牌形象提昇 本公司之墾丁夏都沙灘酒店將獨特的休閒自然景觀、別具風格之
各項館內設施與異業結合的成功行銷方式,如結合電影、電視節 目、商品廣告之拍攝及婚紗業者推出蜜月專案等,贏得消費者對 「墾丁夏都沙灘酒店」品牌形象之認同。
- (3) 不利因素及因應對策
- A. 專業經營人才網羅不易
觀光休閒產業為一高品質、精緻化之休閒服務業,隨著新世代價 值觀的改變及勞工意識抬頭,使得專業人員短缺、成本上揚,同 時增加該產業經營之困難。
因應對策:
本公司朝向保障員工福利、加強教育訓練、培訓儲備幹部,以提 高服務品質、創造員工高附加價值,並藉由公司股票上市、形象 與知名度之提昇,增加員工之向心力,爭取與延攬優秀人才加入 公司經營行列,強化經營陣容,以因應市場競爭,並提高經營能 力。
B. 市場競爭激烈
休閒產品愈來愈多元化,投入經營的企業越多,各業者競爭越激 烈,為爭取客源,促銷花招百出、只重視近利,導致許多業者服 務品質不佳,使消費者信心大減,嚴重影響該產業之發展。
因應對策:
本公司堅持以良好的品質服務、真誠的態度及獨一無二的全包式 休閒產品贏得消費者的肯定,創造被認同之價值,進而塑造品牌 形象及口碑,以穩定客源,降低市場風險,並以永續經營的觀念, 提供更完善的設施及服務來因應競爭之趨勢。
(二)主要產品之重要用途及產製過程:
本公司之主要產品經營方式係以客房出租、供應餐飲並提供會議廳等 相關設施,係以服務客戶之最大滿意為宗旨。
(三)主要原料之供應狀況:
本公司主要係經營客房出租及餐飲服務,其主要原料係顧客用品及生 鮮食料等,此等備品及食材可替代品繁多,供應市場並非寡佔或獨佔市場, 故材料供應情況穩定。
(四)最近二年度任一年度中曾占進(銷)貨總額百分之十以上之客戶名稱及其 進(銷)貨金額與比例,並說明其增減變動原因:
本公司之進銷貨對象相當分散,最近二年度並未有占進銷貨總額 10% 以上之供應商。
(五)最近二年度生產量值:
單位:新台幣千元,%
| 104 | 年度 | 105 | 年度 | |
|---|---|---|---|---|
| 年度 產品 |
量值 | 比率 | 量值 | 比率 |
| 客房成本 | 161,111 | 51.03 | 167,228 | 50.98 |
| 餐飲成本 | 137,911 | 43.68 | 142,907 | 43.56 |
| 其他成本 | 16,703 | 5.29 | 17,914 | 5.46 |
| 合 計 |
315,725 | 100.00 | 328,049 | 100.00 |
(六)最近二年度銷售量值:
單位:新台幣千元
| 104 年度 |
105 年度 |
||||||||
|---|---|---|---|---|---|---|---|---|---|
| 主要商品 | 內銷 | 外銷 | 內銷 | 外銷 | |||||
| 量 | 值 | 量 | 值 | 量 | 值 | 量 | 值 | ||
| 客房收入 | - | 536,199 | - | - | - | 531,520 | - | - | |
| 餐飲收入 | - | 186,815 | - | - | - | 179,975 | - | - | |
| 其他收入 | - | 15,012 | - | - | - | 16,475 | - | - | |
| 合 計 |
- | 738,026 | - | - | - | 727,967 | - | - |
三、從業員工最近二年度及截至年報刊印日止從業員工人數、平均服務年資、 平均年齡及學歷分布比率:
| 年 | 度 | 104 年度 |
105 年度 |
106 年 3 月 31 日 |
|
|---|---|---|---|---|---|
| 員 | 單位主管以上 | 100 | 47 | 47 | |
| 工 人 |
服務人員、職工 | 325 | 428 | 370 | |
| 數 | 合 | 計 | 425 | 475 | 417 |
| 平 | 均 | 年 歲 |
32 | 32 | 33 |
| 平 | 均 服 |
務 年 資 |
3.9 | 4 | 4.7 |
| 學 | 博 | 士 | - | - | - |
| 歷 | 碩 | 士 | 2.8% | 2.32% | 2.64% |
| 分 布 |
大 | 專 | 24.7% | 31.01% | 33.17% |
| 比 | 高 | 中 | 25.2% | 26.16% | 26.92% |
| 率 | 高 | 中 以 下 |
47.3% | 40.51% | 37.26% |
- 四、環保支出資訊:
- (一)最近年度及截至年報刊印日止,因污染環境所受損失(包括賠償)及處分 之總額:無。
(二)說明未來三年預計環保資本支出:
| 年 | 度 | 106 年度 |
107 年度 |
108 年度 |
|---|---|---|---|---|
| 擬購置維之防治 | 現有污水處理設 | 現有污水處理設備 | 現有污水處理設備 | |
| 污染設備或支出 | 備維修及處理廢 | 維修及處理廢棄物 | 維修及處理廢棄物 | |
| 內容 | 棄物之費用 | 之費用 | 之費用 | |
| 金 | 額 | 1,000 千元 |
1,000 千元 |
1,000 千元 |
- 五、勞資關係:
-
(一)公司各項員工福利措施、進修、訓練、退休制度與其實施情形,以及勞資 間之協議與各項員工權益維護措施情形。
- 1、員工福利措施:
- (1) 員工自進公司即依規定辦理勞工保險及全民健康保險。
- (2) 定期辦理員工健康檢查,照顧員工身體健康。
- (3) 員工餐廳提供工作期間免費三餐及宵夜。
- (4) 備有員工宿舍,提供外縣市之員工使用
- (5) 員工生日、婚喪、生育等,致贈生日禮券或禮品。
- (6) 每年舉辦員工旅遊。
-
(7) 享有公司餐飲及飯店住宿優惠。
- (8) 每年春節、五一勞動節及中秋節皆發放禮金或禮品。
- (9) 年終獎金視公司當年度營運狀況及勞工考績決定發放金 額。
- (10)安排教育訓練課程。
- (11)成立職工福利委員會,負責員工福利之推動。
- 2、員工之進修與訓練:
為確保所有影響產品品質的每項工作的職能需求被鑑別,本公司訂定 「員工受訓補助管理辦法」、「員工在職進修獎勵辦法」以及「教育訓 練管理辦法」鼓勵員工進修,增進技能。本公司的訓練活動具明確方向, 特制定了訓練原則和訓練政策,用以作為整體訓練需求的決定模式。
(1) 訓練政策:
本公司對於員工教育訓練非常重視,積極培育優秀管理人 才以強化整體競爭優勢,這是本公司持續成長並於市場佔有領 先地位的重要關鍵。人力資源是企業的重要資產,持續的人才 培育,是本公司重要的訓練目標。
- (2) 訓練目標:
- A. 推動日常管理,提升個人與組織競爭力:
推動日常管理記錄異常事件的處理,目的是在提升個人之 能力,並因應大環境的變化下組織調整,各單位各職務因 應調整的機動性。透過日常管理的推動隨時了解部門與組 織目標的落差,即時調整跨部門的溝通,創造溝通平台及 提升部門以及個人應變能力。
B. 塑造學習型組織:
目的建立公司內部核心資源,透過個人知識經驗的累積分 享,不但可以傳承更可以透過標竿學習逐漸塑造成學習型 組織。可以有效、分類的儲存個人知識進而轉換成組織的 知識更可以運用,提升了個人價值及成就感,更可以使工 作團隊運用組織知識,持續不斷實現組織的目標。
C. 推動內部講師,培訓關鍵人才: 透過內部講師的推動進而帶動教練式學習,有效的引導新 進人員及分享其個人專業技術經驗,並透過內部講師的建 立進而訂定人才管理制度。培養專業、管理人才儲備公司 未來人才庫。
(3)訓練課程:
A. 內部教育訓練:
105 年度訓練課程分為四大類,課程類別與執行狀況如下:
| 課程類別 | 班 次 |
總人次 | 開班 總時數 |
總費用(元) |
|---|---|---|---|---|
| 新進訓練 | 1 | 169 | 3 | 2,400 |
| 共同核心訓練 | 12 | 600 | 32 | 70,400 |
| 專業職能訓練 | 28 | 430 | 62 | 92,800 |
| 管理訓練 | 10 | 150 | 30 | 66,000 |
| 合 計 |
51 | 1,349 | 127 | 231,600 |
B. 會計主管及內部稽核人員參加專業訓練機構或取得主管機關指 明之證照情形:
(A)會計主管
| 進修 | |||||||
|---|---|---|---|---|---|---|---|
| 姓 | 名 | 日 | 期 | 主辦單位 | 課程名稱 | 時數 | |
| 國立成功大 | 新式查核報告及東南亞投資概觀 | 3 | |||||
| 105/11/17 | 學會計系 | 近年中大企業犯罪檢視與省思 | 3 | ||||
| 張曉雯 (財會主管) |
國立成功大 | 大勢所趨的 CSR 及永續治理 |
3 | ||||
| 105/11/18 | 學會計系 | 審計準則公報第 57 號-財務報表查核 |
3 | ||||
| 報告 | |||||||
| 國際最新 IFRS 發展情形及 IASB |
3 | ||||||
| 105/12/12 | 會計研究發 | 工作計畫探討 | |||||
| 展基金會 | 合併財務報表編製實務專題研 | 3 | |||||
| 討:合併現金流量表與所得稅 | |||||||
| 周淑娟 (職務代理人) |
企業對「現金流量」之掌控與運 | 3 | |||||
| 會計研究發 | 用實務 | ||||||
| 105/12/13 | 展基金會 | 從收押禁見看經濟金融犯罪之 | |||||
| 罰則施行實況:徒刑、拘役、罰 | 3 | ||||||
| 金、管收、強制執行 |
(B)內部稽核人員
| 姓 名 |
日 期 |
主辦單位 | 課程名稱 | 進修 時數 |
||
|---|---|---|---|---|---|---|
| 潘素禎 (稽核主管) 劉淑貞 |
105/01/29 | 財團法人中 華民國會計 研究發展基 金會 |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 9 號「金融 工具」(IFRS8)專題探討:金融資 產(含減損)及金融負債之會計 處理 |
3 | ||
| 105/05/03 | 財團法人中 華民國會計 研究發展基 金會 |
我國新發布「企業會計準則公 報」與過去財務會計準則公報之 差異分析 |
6 | |||
| 105/12/12 | 財團法人中 華民國會計 研究發展基 金會 |
國際最新 IFRS 發展情形及 IASB 工作計畫探討 |
3 | |||
| 105/11/16 | 內部稽核協 會 |
內部稽核溝通、思考及問題解 決技巧 |
6 | |||
| (職務代理人) | 105/08/12 | 內部稽核協 會 |
績效審計(績效稽核) | 6 |
3、退休制度與實施情形:
本公司依「勞動基準法」及「勞工退休金條例」之相關規定,辦理 勞工退休準備金提撥及員工每月新制退休金提繳等事宜。
4、員工權益維護措施情形:
本公司員工,無分男女、宗教、黨派,在就業機會上一律平等,公 司並塑造良好工作環境,確保員工免受歧視及騷擾,本公司依照相關法 規制訂有關員工管理政策與程序,說明如下:
(1) 勞動基準法及其他相關法令:
本公司依照勞動基準法及其他相關法令制訂「員工工作規則手
冊」,針對員工訓練考核、僱用、工作時間、請休假、考勤、工 資、考核、獎懲、年資計算、解聘、資遣、離職、退休、職業災 害補補償撫卹、福利事項、員工訓練、及其他勞工衛生工作規則。
- (2) 員工薪酬、福利、職涯規劃以及教育訓練:
- A. 員工薪酬及紅利規劃:
本公司除無性別歧視,保障男女同工同酬基本權益外、為求提供 及保障員工薪酬及職涯相關規劃,訂定以下相關管理辦法:
- ① 經理人薪資報酬政策與制度
- ② 人事評估(鑑)機制小組管理辦法
- ③ 獎勵基層優良員工相關實施公告
- ④ 業務績效評核辦法
- B. 建構安全衛生管理系統:
依據「經濟社會文化權利國際公約」第七條第二款「安全和衛生 的工作條件」以及「職業安全衛生法」規定,本公司建構「職業 安全衛生管理系統」,設置「職業安全衛生委員會」、「職業安全 衛生管理單位」,以強化自主管理,持續改善職業安全衛生績效, 降低職業災害,保護員工員全與健康。
C. 員工教育訓練:
本公司訂定以下相關管理辦法,除為降低效職業災害以及改善職 業安全衛生績效,更加強員工職前、在職以及鼓勵員工進修以增 加工作技能:
- ① 安全衛生教育訓練實施辦法
- ② 教育訓練管理辦法
- ③ 員工受訓補助管理辦法
- ④ 員工在職進修獎勵辦法
- D. 員工福利:
- 本公司訂定以下相關管理辦法,以提供及保障員工相關福利:
- ① 公司章程(員工紅利)
- ② 現金增資員工認股作業辦法
- ③ 住宿管理辦法
- ④ 員工及關係人暨關係企業消費作業管理辦法
- ⑤ 員工電話通訊費補助管理辦法
- E. 僱員關懷:
本公司除重視勞工安全及福利外,並成立職工福利委員會及勞資 協調委員會,以確保員工權益。
(3) 本公司最低工資優於行政院核定106年1月1日起調整之新台幣 21,009元:
行政院105年9月19日核定勞動部簽呈之「基本工資調整」案,確 定自106年1月1日起每月基本工資調整至21,009元,調升1,001元, 調幅5.00%;每小時基本工資調整至133元,調升7元,調幅則是 比照月薪。然本公司於104年04月01日起調高最低公司至新台幣 22,000元,除優於行政院核定之最低基本工資21,009元外,本公 司更提前施行。
(4) 員工申訴機制及管道:
於公司網站「投資人專區」「企業社會責任」項下設有「利害關 係人溝通專區」,設立董事長室為專責單位,備有電子郵件信箱 ([email protected]),提供給員工作為檢舉或申訴管道, 與員工間均保持暢通之溝通管道。
(5) 本公司除重視勞工安全及福利外,並成立職工福利委員會及勞資 協調委員會,以確保員工權益。
項 目 內 容(註) 門禁安全 1.設有安全室管制出入口,維護員工及顧客安全。 2.與警察治安單位設有警民連線,維護安全。 各項設備 之維護及 檢查 1.依據建築物公共安全檢查簽證及申報辦法,每三年進行公共安全檢查。 2.依據消防法規定,每年委外進行消防檢查。 3.依據本公司「勞工安全衛生工作規則」,每日、每月、半年及每年等週期 對高、低壓電氣設備、升降機、空調設備、飲水機、消防器材及發電機 等各項設備進行保養及維護。 災害防範 措施與應 變 1.訂有「火災、停電、停水狀況處理程序」、「員工及顧客受傷意外狀況標 準作業流程」、「水域戒護守則」、「核災應變處理程序」、「勞工安全衛生 工作守則」等災害防止搶救注意事項及事故職災通報程序,明確規範本 公司員工事前及事後因應重大事件或天災,應負責任及任務內容,並規 定各單位每年最少進行一次演練。 2.本公司成立消防防護團,每年進行二次消防演練,並聘請消防主管機關 辦理消防防災講習及評鑑。 3.為維護員工安全與環境衛生,設有勞工安全衛生管理人員一名,乙級廢 水處理專責人員一名。 員工生理 衛生 1.健康檢查:新進員工身體健康檢查,在職員工依據勞工安全衛生法及食 品衛生管理法規定,每年定期進行健康檢查。 2.工作埸所環境衛生:營業場所依規定全面禁煙,並設置禁煙標示。每月 定期進行一至二次園區全面消毒。 1.教育訓練:辨理壓力情緒管理、溝通技巧、CPR 訓練、動感式服務等訓 練課程。
(6) 工作環境與員工人身安全保護措施:
心理衛生
保險及醫 療慰問
註:有關工作環境之細則詳列於本公司「員工工作規則手冊及勞工安全衛生工作守則」。
配偶、子女免掛號費之優惠。
及提供員工以優惠費率承保意外險及意外醫療險。
2.意見表達:設有總經理信箱([email protected])及監察人信 箱([email protected]),提供員工意見表達、情緒宣洩。
1.依法投保勞保(含職災保險)、健保,另洽保險公司投保雇主意外險以
2.本公司與恆春基督教醫院及南門醫院簽署特約醫療合作,給予員工及其
5、勞資間之協議情形:本公司設有勞資協調委員會辦理勞資雙方溝通事 宜,105 年度無勞資協議情形。
(二)最近年度及截至年報刊印日止,因勞資糾紛所遭受之損失,且目前及未來 可能發生之估計金額與因應措施:無。
六、重要契約:
| 契約性質 | 當事人 | 契約起訖 日 期 |
主 要 內 容 |
限 制 條 款 |
|---|---|---|---|---|
| 投資經營 契約 |
行政院農 業委會林 務局 |
104.10.01 ~ 112.09.30 |
墾丁森林遊 樂區海濱區 之遊樂設施 區投資經營 |
1.於契約存續期間未經林務局書面同意,不得將 林務局所提供之土地、各項設施及經營權逕行分 租、轉租或轉讓他人。 2.本公司於林務局所提供之土地範圍內設施之興 建,應以林務局之名義,完成後所有權無償歸屬 林務局所有,所謂設施包括興建完成之不動產 (普羅館、馬貝雅館及波西塔諾館)。並於委託營 運期間屆滿或終止時無條件返還林務局所有權 之所有財物及物品。 |
| 租賃契約 | 台南市 政府 |
104.06.08 ~ 107.02.28 |
台南夏都商 務酒店建築 物所屬土地 之租賃 |
不得轉租、分租、轉借或將租賃權轉讓他人 |
| 租賃契約 | 台南市 市場處 |
104/12/01 ~ 108/11/30 |
台南夏都商 務酒店建築 物 2 樓租賃 |
1、不得轉租、分租、轉借或將租賃權轉讓他人 2、不得主張優先購買權及設定地上權。 |
| 租賃契約 | 台南市 市場處 |
105/03/01 ~ 109/02/29 |
台南夏都商 務酒店建築 物 3 樓租賃 |
1、不得轉租、分租、轉借或將租賃權轉讓他人 2、不得主張優先購買權及設定地上權。 |
陸、財務概況
一、最近五年度簡明資產負債表、綜合損益表、會計師姓名及其查核意見。
(一)簡明資產負債表及綜合損益表資料:
1、簡明資產負債表
單位:新台幣仟元
| 年度 | 最近五年度財務資料(註1) | |||||
|---|---|---|---|---|---|---|
| 項目 | 101 年 |
102 年 |
103 年 |
104 年 |
105 年 |
|
| 流動資產 | 655,696 | 207,348 | 148,875 | 211,839 | 145,390 | |
| 不動產、廠房及設備 | 155,029 | 212,447 | 229,796 | 392,459 | 577,295 | |
| 無形資產 | 578,989 | 604,444 | 618,839 | 572,533 | 521,202 | |
| 其他資產 | 68,796 | 541,573 | 697,952 | 637,511 | 671,365 | |
| 資產總額 | 1,458,510 | 1,565,812 | 1,695,462 | 1,814,342 | 1,915,252 | |
| 分配前 | 155,872 | 180,957 | 203,340 | 209,091 | 205,158 | |
| 流動負債 | 分配後(註 2) |
212,508 | 240,425 | 247,941 | 256,814 | 205,158 |
| 非流動負債 | 9,174 | 9,801 | 11,215 | 10,420 | 11,408 | |
| 負債總額 | 分配前 | 165,046 | 190,758 | 214,555 | 219,511 | 216,566 |
| 分配後(註 2) |
221,682 | 250,226 | 259,156 | 267,234 | 216,566 | |
| 歸屬於母公司業主之權益 | - | - | - | - | - | |
| 股本 | 809,088 | 849,542 | 892,019 | 954,460 | 1,021,273 | |
| 資本公積 | 170,663 | 170,663 | 170,663 | 170,663 | 170,663 | |
| 保留盈餘 | 分配前 | 307,921 | 352,302 | 421,566 | 478,091 | 503,487 |
| 分配後(註 2) |
210,831 | 250,357 | 314,524 | 363,555 | 503,487 | |
| 其他權益 | 5,792 | 2,547 | (3,341) | (8,383) | 3,263 | |
| 庫藏股票 | - | - | - | - | - | |
| 非控制權益 | - | - | - | - | - | |
| 分配前 | 1,293,464 | 1,375,054 | 1,480,907 | 1,594,831 | 1,698,686 | |
| 權益總額 | 分配後(註2) | 1,236,828 | 1,315,586 | 1,436,306 | 1,547,108 | 1,698,686 |
註1:本公司102年度財務報告係為首份IFRSs年度財務報告。
註2:105年盈餘分配案,尚未經股東會通過。
註3:上開財務資料均經會計師查核簽證。
2、簡明綜合損益表
單位:新台幣仟元
| 年度 | 最近五年度財務資料(註 | 1) | |||
|---|---|---|---|---|---|
| 項目 | 101年 | 102年 | 103年 | 104年 | 105年 |
| 營業收入 | 622,468 | 663,225 | 714,025 | 738,026 | 727,967 |
| 營業毛利 | 356,763 | 368,667 | 416,638 | 422,301 | 399,918 |
| 營業損益 | 168,047 | 168,649 | 208,982 | 198,497 | 169,172 |
| 營業外收入及支出 | 6,043 | 5,543 | 1,600 | 3,096 | 3,094 |
| 稅前淨利 | 174,090 | 174,192 | 210,582 | 201,593 | 172,266 |
| 繼續營業單位本期淨利 | 174,090 | 174,192 | 210,582 | 201,593 | 172,266 |
| 停業單位損失 | - | - | - | - | - |
| 本期淨利(損) | 141,414 | 141,797 | 172,144 | 162,566 | 140,150 |
| 本期其他綜合損益 (稅後淨額) |
3,661 | (3,571) | (6,823) | (4,041) | 11,428 |
| 本期綜合損益總額 | 145,075 | 138,226 | 165,321 | 158,525 | 151,578 |
| 淨利歸屬於母公司業主 | 141,414 | 141,797 | 172,144 | 162,566 | 140,150 |
| 淨利歸屬於非控制權益 | - | - | - | - | - |
| 綜合損益總額歸屬於母 公司業主 |
145,075 | 138,226 | 165,321 | 158,525 | 151,578 |
| 綜合損益總額歸屬於非 控制權益 |
- | - | - | - | - |
| 每股盈餘(註2) | 1.38 | 1.39 | 1.69 | 1.59 | 1.37 |
註1:本公司102年度財務報告係為首份IFRSs年度財務報告。
註2:按追溯調整盈餘轉增資後之股數計算。
註3:上開財務資料均經會計師查核簽證。
(二)簡明資產負債表及損益表資料-我國財務會計準則:
1、簡明資產負債表-我國財務會計準則
單位:新台幣仟元
| 年度 | 最近五年度財務資料(註 | 1) | ||||
|---|---|---|---|---|---|---|
| 項目 | 101年 | 102年 | 103年 | 104年 | 105年 | |
| 流動資產 | 612,235 | |||||
| 基金及投資 | 72,419 | |||||
| 固定資產(註2) | 152,767 | |||||
| 無形資產 | - | |||||
| 其他資產 | 619,796 | |||||
| 資產總額 | 1,457,217 | |||||
| 流動負債 | 分配前 | 154,385 | ||||
| 分配後 | 211,021 | |||||
| 長期負債 | 166 | |||||
| 其他負債 | 5,703 | |||||
| 負債總額 | 分配前 | 160,254 | ||||
| 分配後 | 216,890 | |||||
| 股本 | 809,088 | |||||
| 資本公積 | 170,663 | |||||
| 保留盈餘 | 分配前 | 314,228 | ||||
| 分配後 | 217,138 | |||||
| 金融商品未實現損 益 |
5,792 | |||||
| 累積換算調整數 | - | |||||
| 未認列為退休金成 本之淨損失 |
(2,808) | |||||
| 股東權益 | 分配前 | 1,296,963 | ||||
| 總額 | 分配後 | 1,240,327 |
註1:上開最近五年度財務資料均經會計師查核簽證。
2、簡明損益表-我國財務會計準則
單位:新台幣仟元
| 年度 | 最近五年度財務資料(註1) | ||||
|---|---|---|---|---|---|
| 項目 | 101年 | 102年 | 103年 | 104年 | 105年 |
| 營業收入 | 622,468 | ||||
| 營業毛利 | 369,851 | ||||
| 營業損益 | 169,963 | ||||
| 營業外收入及利益 | 8,691 | ||||
| 營業外費用及損失 | 4,229 | ||||
| 繼續營業部門稅前損益 | 174,425 | ||||
| 繼續營業部門損益 | 141,692 | ||||
| 停業部門損益 | - | ||||
| 非常損益 | - | ||||
| 會計原則變動之累積影響數 | - | ||||
| 本期損益 | 141,692 | ||||
| 每股盈餘(註2) | 1.39 |
註1:上開最近五年度財務資料均經會計師查核簽證。
註2:按追溯調整盈餘轉增資後之股數計算。
(三)最近五年度簽證會計師姓名及查核意見
| 年度 | 會計師事務所 | 簽證會計師姓名 | 查核意見 |
|---|---|---|---|
| 101 年度 |
正風聯合會計師事務所 | 周銀來、賴永吉 | 無保留意見 |
| 102 年度 |
勤業眾信聯合會計師事務所 | 廖鴻儒、李季珍 | 無保留意見 |
| 103 年度 |
勤業眾信聯合會計師事務所 | 王燕景、廖鴻儒 | 無保留意見 |
| 104 年度 |
勤業眾信聯合會計師事務所 | 王燕景、廖鴻儒 | 無保留意見 |
| 105 年度 |
勤業眾信聯合會計師事務所 | 王燕景、廖鴻儒 | 無保留意見 |
註 1.自民國 100 年 1 月 1 日起,採用新發布之財務會計準則公報第四十一號「營運部門 資訊之揭露」。
自民國 100 年 1 月 1 日起,採用新修訂之財務會計準則公報第三十四號「金融商品 之會計處理準則」。
二、最近五年度財務分析:
(一 ) 財務 分 析
| 年度(註 1) | 最近五年度財務分析 | |||||
|---|---|---|---|---|---|---|
| 分析項目(註 2) | 101 年 |
102 年 |
103 年 |
104 年 |
105 年 |
|
| 財 務 |
負債占資產比率 | 11.32 | 12.18 | 12.65 | 12.10 | 11.31 |
| 結 構 (%) |
長期資金占不動產、廠房及設備比率 | 840.25 | 651.86 | 649.32 | 409.02 | 296.23 |
| 償 債 |
流動比率 | 420.66 | 114.58 | 73.21 | 101.31 | 70.87 |
| 能 | 速動比率 | 413.29 | 107.67 | 67.18 | 92.63 | 61.61 |
| 力 % |
利息保障倍數 | 209.74 | 9,169.00 | 17,549.50 | 50,399.25 | - |
| 應收款項週轉率(次) | 103.39 | 106.78 | 189.30 | 152.78 | 131.91 | |
| 平均收現日數 | 3.53 | 3.41 | 1.93 | 2.39 | 2.77 | |
| 經 | 存貨週轉率(次) | 45.07 | 48.89 | 46.15 | 43.18 | 41.42 |
| 營 能 |
應付款項週轉率(次) | 20.09 | 20.59 | 19.87 | 20.63 | 19.94 |
| 力 | 平均銷貨日數 | 8.10 | 7.46 | 7.90 | 8.45 | 8.81 |
| 不動產、廠房及設備週轉率(次) | 4.22 | 3.61 | 3.23 | 2.37 | 1.50 | |
| 總資產週轉率(次) | 0.46 | 0.44 | 0.44 | 0.42 | 0.39 | |
| 資產報酬率(%) | 10.43 | 9.38 | 10.56 | 9.26 | 7.52 | |
| 獲 | 權益報酬率(%) | 12.41 | 10.63 | 12.06 | 10.57 | 8.51 |
| 利 能 |
稅前純益占實收資本額比率(%) | 21.52 | 20.50 | 23.61 | 21.12 | 16.87 |
| 力 | 純益率(%) | 22.72 | 21.38 | 24.11 | 22.03 | 19.25 |
| 每股盈餘(元)(註 3) | 1.38 | 1.39 | 1.69 | 1.59 | 1.37 | |
| 現 | 現金流量比率(%) | 134.41 | 140.26 | 140.50 | 116.67 | 107.99 |
| 金 流 |
現金流量允當比率(%) | 287.10 | 113.56 | 99.27 | 93.89 | 80.26 |
| 量 | 現金再投資比率(%) | 18.80 | 46.73 | 54.57 | 33.12 | 23.71 |
| 槓 | 營運槓桿度 | 1.40 | 1.42 | 1.39 | 1.43 | 1.51 |
| 桿 度 |
財務槓桿度 | 1.00 | 1.00 | 1.00 | 1.00 | 1.00 |
比較105及104年度財務比率變動,增減達20%說明如下:
| 項目 | 變動% | 說明 |
|---|---|---|
| 長期資金占不動產、 | 年度不動產、廠房及設備較 年度增加新台幣\$184,836 105 104 |
|
| 廠房及設備比率 | -27.58 | 千元所致。 |
| 流動比率 | -30.05 | 105 年流動資產較 104 年減少新台幣\$66,449 所致。 |
| 速動比率 | -33.49 | 105 年流動資產較 104 年減少新台幣\$66,449 所致。 |
| 利息保障倍數 | -100 | 105 無利息費用產生。 |
| 不動產、廠房及設備 | 年度平均不動產、廠房及設備較 年度增加所致。 105 104 |
|
| 週轉率(次) | -36.71 |
註 1:上開財務資料均經會計師查核簽證。
註 2:上開財務分析計算公式如下所列:
1.財務結構
(1)負債占資產比率=負債總額/資產總額。
(2)長期資金占不動產、廠房及設備比率=(權益總額+非流動負債)/不動產、廠房及設 備淨額。
- 2.償債能力
- (1)流動比率=流動資產/流動負債。
(2)速動比率=(流動資產-存貨-預付費用)/流動負債。
(3)利息保障倍數=所得稅及利息費用前純益/本期利息支出。
3.經營能力
(1)應收款項(包括應收帳款與因營業而產生之應收票據)週轉率=銷貨淨額/各期平均應收 款項(包括應收帳款與因營業而產生之應收票據)餘額。
- (2)平均收現日數=365/應收款項週轉率。
- (3)存貨週轉率=銷貨成本/平均存貨額。
(4)應付款項(包括應付帳款與因營業而產生之應付票據)週轉率=銷貨成本/各期平均應付 款項(包括應付帳款與因營業而產生之應付票據)餘額。
- (5)平均銷貨日數=365/存貨週轉率。
- (6)不動產、廠房及設備週轉率=銷貨淨額/平均不動產、廠房及設備淨額。
- (7)總資產週轉率=銷貨淨額/平均資產總額。
- 4.獲利能力
(1)資產報酬率=〔稅後損益+利息費用×(1-稅率)〕/平均資產總額。
- (2)權益報酬率=稅後損益/平均權益總額。
- (3)純益率=稅後損益/銷貨淨額。
(4)每股盈餘=(歸屬於母公司業主之損益-特別股股利)/加權平均已發行股數。(註 3) 5.現金流量
- (1)現金流量比率=營業活動淨現金流量/流動負債。
- (2)淨現金流量允當比率=最近五年度營業活動淨現金流量/最近五年度(資本支出+存貨 增加額+現金股利)。
- (3)現金再投資比率=(營業活動淨現金流量-現金股利)/(不動產、廠房及設備毛額+長 期投資+其他非流動資產+營運資金)。
- 6.槓桿度:
- (1)營運槓桿度=(營業收入淨額-變動營業成本及費用)/營業利益(註 6)。
- (2)財務槓桿度=營業利益/(營業利益-利息費用)。
- 註 3:按追溯調整盈餘轉增資後之股數計算。
(二 ) 財務 分 析-我 國財 務 會計 準 則
| 年度(註 1) | 最近五年度財務分析 | ||||||
|---|---|---|---|---|---|---|---|
| 分析項目(註 2) | 101 年 |
102 年 |
103 年 |
104 年 |
105 年 |
||
| 財 務 |
負債占資產比率 | 11.00 | |||||
| 結 構 (%) |
長期資金占固定資產比率 | 849.09 | |||||
| 償 債 |
流動比率 | 396.56 | |||||
| 能 | 速動比率 | 389.12 | |||||
| 力 % |
利息保障倍數 | 210.07 | |||||
| 應收款項週轉率(次) | 103.34 | ||||||
| 平均收現日數 | 3.53 | ||||||
| 經 營 |
存貨週轉率(次) | 49.71 | |||||
| 能 | 應付款項週轉率(次) | 19.10 | |||||
| 力 | 平均銷貨日數 | 7 | |||||
| 固定資產週轉率(次) | 4.26 | ||||||
| 總資產週轉率(次) | 0.46 | ||||||
| 資產報酬率(%) | 10.46 | ||||||
| 獲 | 股東權益報酬率(%) | 12.40 | |||||
| 利 | 占實收 營業利益 資本比 |
21.01 | |||||
| 能 力 |
稅前純益 率(%) |
21.56 | |||||
| 純益率(%) | 22.76 | ||||||
| 每股盈餘(元)(註 3) | 1.48 | ||||||
| 現 | 現金流量比率(%) | 137.42 | |||||
| 金 流 |
現金流量允當比率(%) | 290.44 | |||||
| 量 | 現金再投資比率(%) | 10.75 | |||||
| 槓 | 營運槓桿度 | 1.37 | |||||
| 桿 度 |
財務槓桿度 | 1.00 |
註 1:上開財務資料均經會計師查核簽證。
註 2:上開財務分析計算公式如下所列:
1.財務結構
(1)負債占資產比率=負債總額/資產總額。
(2)長期資金占固定資產比率=(股東權益淨額+長期負債)/固定資產淨額。
2.償債能力
- (1)流動比率=流動資產/流動負債。
- (2)速動比率=(流動資產-存貨-預付費用)/流動負債。
- (3)利息保障倍數=所得稅及利息費用前純益/本期利息支出。
3.經營能力
- (1)應收款項(包括應收帳款與因營業而產生之應收票據)週轉率=銷貨淨額/各期平均應收 款項(包括應收帳款與因營業而產生之應收票據)餘額。
- (2)平均收現日數=365/應收款項週轉率。
- (3)存貨週轉率=銷貨成本/平均存貨額。
- (4)應付款項(包括應付帳款與因營業而產生之應付票據)週轉率=銷貨成本/各期平均應付 款項(包括應付帳款與因營業而產生之應付票據)餘額。
- (5)平均銷貨日數=365/存貨週轉率。
- (6)固定資產週轉率=銷貨淨額/平均固定資產淨額。
- (7)總資產週轉率=銷貨淨額/平均資產總額。
- 4.獲利能力
- (1)資產報酬率=〔稅後損益+利息費用×(1-稅率)〕/平均資產總額。
- (2)股東權益報酬率=稅後損益/平均股東權益淨額。
- (3)純益率=稅後損益/銷貨淨額。
- (4)每股盈餘=(稅後淨利-特別股股利)/加權平均已發行股數。(註 3)
- 5.現金流量
- (1)現金流量比率=營業活動淨現金流量/流動負債。
- (2)淨現金流量允當比率=最近五年度營業活動淨現金流量/最近五年度(資本支出+存貨 增加額+現金股利)。
- (3)現金再投資比率=(營業活動淨現金流量-現金股利)/(固定資產毛額+長期投資+其 他資產+營運資金)。(註 5)
6.槓桿度:
(1)營運槓桿度=(營業收入淨額-變動營業成本及費用)/營業利益(註 6)。
(2)財務槓桿度=營業利益/(營業利益-利息費用)。
註 3:按追溯調整盈餘轉增資後之股數計算。


| Fita | E ۰ |
|---|---|
| Į0 | 民国 |
| 105年12月31日 | 104年 | 12 月 31 日 | 105年12月31日 | 104年12月31 | Œ | ||||||||||||
|---|---|---|---|---|---|---|---|---|---|---|---|---|---|---|---|---|---|
| 华 | 產 傧 ŋ |
俐 | X 旗 |
誕 俐 |
$\frac{8}{5}$ | 苛 弋 |
疯 | 惊 | 欒 及 |
渊 | 쉮 | 纖 | X | 領 | 簗 | X | |
| 流動資產 | 流動負債 | ||||||||||||||||
| 1100 | 現金 (附註四及六) | 37,441 ↮ |
Σ | 117,224 s, |
2150 | 標付票據 | Ð | 3,800 | 69 | ||||||||
| 1125 | 猫供出售金融資產一流動(附 | 2170 | 應付帳款〔附註二五〕 | 17,075 | 15,825 | ||||||||||||
| 註四及七) | 43,620 | 2 | 31,974 | $\sim$ | 2200 | 具他應付款 (附註十六) | 84,213 | ln, | 75,796 | ||||||||
| 1147 | 無活絡市場之債務工具投資一 | 2230 | 本期所得稅負債(附註四及 | 11 | |||||||||||||
| 流動 (附註四、八及二六) | 38,195 | $\mathbf{C}$ | 37,295 | $\widehat{\mathbf{I}}$ | 14,719 | 21,377 | |||||||||||
| 1170 | 應收帳款 (附註四及九) | 5,538 | 2310 | 预收款项(附註十六及二五) | 83,559 | 94,602 | ru | ||||||||||
| 1200 | 其他應收款 | 680 | 2399 | 其他流動負債 | 1,792 | 1,491 | |||||||||||
| 130X | 存貨 (附註四及十) | 7,705 | 21XX | 流動負債總計 | 205,158 | Ξ | 209,091 | ||||||||||
| 1410 | 預付款項 (附註二五 | 11,291 | |||||||||||||||
| 1470 | 具他流動資產(附註十五 | 920 | 非流動負債 | ||||||||||||||
| 11XX | 流動資產總計 | 145,390 | $\infty$ | 5,499 822 83134 10,032 10,032 10,039 |
12 | 2640 | 淨確定福利負債 | 一非流動 (附 | |||||||||
| 註四及十七 | 10,728 | 10,240 | |||||||||||||||
| 非流動資產 | 2670 | 其他非流動負債 | 680 | 180 | |||||||||||||
| 1546 | 無活絡市場之債務工具投資一 | 25XX | 非流動負債總計 | 11,408 | 10,420 | ||||||||||||
| 非流動(附註四、八、二六 | |||||||||||||||||
| $R = +$ ) | 11,000 | 11,000 | 2XXX | 負債總計 | 216,566 | 듸 | 219,511 | $\frac{12}{1}$ | |||||||||
| 1600 | 不動產、廠房及設備(附註四 | ||||||||||||||||
| · 十一及二五) | 577,295 | B | 392,459 | ଅ | 歸屬於本公司業主之權益 | ||||||||||||
| 1760 | 投資性不動產〔附註四、十二 | 聢 | 46 | ||||||||||||||
| 及二六) | 540,549 | 28 | 540,549 | 8 | 3110 | 普通股〔附註十八 | 1,021,273 | $\overline{54}$ | 954,460 | 53 | |||||||
| 1780 | 其他無形資產〔附註四及十三〕 | 521,202 | 572,533 | $\overline{31}$ | 3200 | 資本公積 (附註十八) | 170,663 | Φ | 170,663 | ||||||||
| 1840 | 遥延所得稅資產(附註四及二 | 保留盈餘 | |||||||||||||||
| $\widehat{1}$ | 2,677 | 2,771 | 3310 | 法定盈餘公積 | 118,607 | 102,350 | |||||||||||
| 1915 | 预付设備款 | 20,227 | 3320 | 特別盈餘公積 | 158,210 | 8 | 120,655 | ||||||||||
| 1952 | 改良及擴充基金 (附註十四 | 93,437 | 5 | 3 | 3350 | 未分配盈餘 | 226,670 | $\overline{12}$ | 255,086 | ||||||||
| 1990 | 其他非流動資產(附註十五 | 3,475 | 3300 | 保留盈餘總計 | 503,487 | 26 | 478,091 | 26 | |||||||||
| ISXX | 非流動資產合計 | 1,769,862 | $\mathcal{B}$ | $\begin{array}{r} 19,513 \ 60,447 \ 3,221 \ \hline 1,602,503 \end{array}$ | 88 | 3400 | 其他權益 | 3,263 | 8,383 | ||||||||
| 3XXX | 權益總計 | 1,698,686 | 89 | 1,594,831 | 88 | ||||||||||||
| IXXX | 資產總計 | \$1.915,252 | 100 | \$1.814.342 | 100 | 自信與權益總計 | \$1.915252 | 100 | \$1814342 | 100 |



| 105年度 | 104年度 | ||||||
|---|---|---|---|---|---|---|---|
| 代碼 | 金 | 額 | % | 金 | 額 | % | |
| 4000 | 營業收入 (附註四、十九及 二五) |
$\mathsf S$ 727,967 |
100 | \$738,026 | 100 | ||
| 5000 | 營業成本 (附註十、二十及 二五) |
328,049 | 45 | 315,725 | 43 | ||
| 5900 | 營業毛利 | 399,918 | 55 | 422,301 | 57 | ||
| 6100 6200 6000 |
營業費用 推銷費用 (附註二十) 管理費用(附註二十及 二五) 營業費用合計 |
200,541 230,402 |
29,861 | $\overline{4}$ $\frac{28}{2}$ 32 |
24,477 197,930 222,407 |
3 27 30 |
|
| 6510 | 其他收益及費損淨額(附註 $=+)$ |
344) | 1,397) | ||||
| 6900 | 營業淨利 | 169,172 | 23 | 198,497 | 27 | ||
| 營業外收入及支出(附註二 $+)$ |
|||||||
| 7010 | 其他收入 | 6,188 | $\mathbf{1}$ | 6,625 | 1 | ||
| 7510 | 利息費用 | 4) | |||||
| 7590 | 什項支出 | 3,094) | 3,525) | 1) | |||
| 7000 | 營業外收入及支出 合計 |
3,094 | $\mathbf{1}$ | 3,096 | |||
| 7900 税前淨利 | 172,266 | 24 | 201,593 | 27 | |||
| 7950 所得税費用(附註四及二一) | $\left( \frac{32,116}{ } \right)$ | $\left( \underline{\qquad 5}\right)$ | $\left( \frac{39,027}{2} \right)$ | $\left( \underline{\hspace{1cm}} 5 \right)$ | |||
| 8200 本年度淨利 | 140,150 | $\frac{19}{2}$ | 162,566 | 22 | |||
第 110 頁,共 179
| 105年度 | 104年度 | ||||||
|---|---|---|---|---|---|---|---|
| 代碼 | 金 | 額 | % | 金 | 額 | % | |
| 其他綜合損益 | |||||||
| 8310 | 不重分類至損益之項 | ||||||
| 目: | |||||||
| 8311 | 確定福利計畫之再 | ||||||
| 衡量數 | $($ \$ | 263) | \$ | 1,206 | |||
| 8349 | 與不重分類之項目 | ||||||
| 相關之所得稅 | 45 | 205) | |||||
| 218) | 1,001 | ||||||
| 8360 | 後續可能重分類至損益 | ||||||
| 之項目: | |||||||
| 8362 | 備供出售金融資產 | ||||||
| 未實現評價損益 | 11,646 | $\overline{2}$ | 5,042) | $\begin{pmatrix} 1 \end{pmatrix}$ | |||
| 8300 | 本年度其他綜合損 | ||||||
| 益 (税後淨額) | 11,428 | $\overline{2}$ | 4,041) | $\mathbf{1})$ | |||
| 8500 | 本年度綜合損益總額 | S | 151,578 | 21 | S | 158,525 | 21 |
| 每股盈餘 (附註二二) | |||||||
| 9750 | 基 本 |
$\mathsf S$ | 1.37 | $\mathbb S$ | 1.59 | ||
| 9850 | 釋 稀 |
1.37 | 1.59 | ||||

| 單位:新台幣千元 | ∽ 元 æ 40 |
簿 \$1,480,907 總 益 |
44,601 | 162,566 | 4,041) | 158,525 | 1,594,831 | 47,723 | 140,150 | 11,428 | 151,578 | \$1,698,686 | ||
|---|---|---|---|---|---|---|---|---|---|---|---|---|---|---|
| (惟每股股利為新 | 湖 産 售金融資 様 型 编供出 |
摧 糊 3,341) 韻 Ŗ 興 $\mathcal{G}$ |
5,042) | 5,042) | 8,383) | 11,646 | 11,646 | 3,263 $\Theta$ |
||||||
| 其 餘 |
未 餘 253,545 嘲 湿 今 $\Theta$ |
17,214) 37,770) 44,601 62,441 |
162,566 | 1,001 | 163,567 | 255,086 | 16,257) 37,555) 47,723 66,813 |
140,150 | 218) | 139,932 | 226,670 $\omega$ |
|||
| 嘝 喇 |
未 様 $\mathbf{z}$ 82,885 徐 园 S |
37,770 | 120,655 | 37,555 | 158,210 GS |
|||||||||
| E 51 œ 12 公公 |
28 拳 喇 俊 |
# 横 公 85,136 en- |
17,214 | 102,350 | 16,257 | 118,607 G) |
||||||||
| ŧ ۰ 都國 $10544$ kad |
米 保 横 $\lesssim$ $\ast$ 锕 |
170,663 Đ, |
170,663 | $\Gamma$ | 170,663 SP |
14 中陆卡里数据生产上部八、 | ||||||||
| 民國 | ₩ *4 股 娖 通 股 暮 |
892,019 $\Theta$ |
62,441 | J | 954,460 | 66,813 | ×, | \$1,021,273 | 琴 | |||||
| 代碼 | 104年1月1日 $\rm M$ |
本公司股束現金股利一每股0.5元 本公司股東股票股利-每股0.7元 103年度盈餘指撥及分配〔附註十八〕 特別盈餘公積 法定盈餘公積 5888 |
104年度净利 DI |
104年度稅後其他綜合損益 D 3 |
104年度综合損益總額 b5 |
104 年12月31日餘額 $\overline{z}$ |
本公司股東現金股利一每股05元 本公司股東股票股利一每股0.7元 104年度盈餘指撥及分配 (附註十八) 特別盈餘公積 法定盈餘公積 B3 B5 B9 E |
105年度净利 $\overline{D}$ |
105年度税後其他綜合損益 D 3 |
105年度綜合損益總額 D5 |
105年12月31日徐額 $\overline{z}$ |


| 代 碼 |
105 年度 | 104年度 | |||
|---|---|---|---|---|---|
| 營業活動之現金流量 | |||||
| A10000 | 本年度税前淨利 | \$ | 172,266 | S | 201,593 |
| 收益費損項目 | |||||
| A20100 | 折舊費用 | 22,193 | 23,681 | ||
| A20200 | 攤銷費用 | 63,506 | 62,289 | ||
| A20900 | 利息費用 | $\overline{4}$ | |||
| A21200 | 利息收入 | 964) | € | 1,018) | |
| A22500 | 處分不動產、廠房及設備損失 | 344 | 1,397 | ||
| A22800 | 處分無形資產損失 | 33 | 1,249 | ||
| 營業資產及負債之淨變動數 | |||||
| A31150 | 應收帳款 | 39) | € | 1,337) | |
| A31180 | 其他應收款 | 126 | 373 | ||
| A31200 | 存 貨 |
429 | 1,646) | ||
| A31230 | 預付款項 | 1,259) | 4,243) | ||
| A31240 | 其他流動資產 | 61) | 1,732 | ||
| A32130 | 應付票據 | 3,800 | |||
| A32150 A32180 |
應付帳款 | 1,250 | 1,036 | ||
| A32210 | 其他應付款 預收款項 |
9,081 | 5,913 | ||
| A32230 | 其他流動負債 | € | 11,043) 301 |
5,704) 556) |
|
| A32240 | 淨確定福利負債 | 225 | 386 | ||
| A33000 | 營運產生之現金 | 260,188 | 285,149 | ||
| A33500 | 支付之所得稅 | 38,635) | 41,212) | ||
| AAAA | 營業活動之淨現金流入 | 221,553 | 243,937 | ||
| 投資活動之現金流量 | |||||
| B00600 | 取得無活絡市場之債務工具投資 | 900) | 9,279) | ||
| B02700 | 取得不動產、廠房及設備 | 208,839) | 78,194) | ||
| B02800 | 處分不動產、廠房及設備價款 | 88 | 134 | ||
| B04500 | 取得無形資產 | 12,208) | 17,232) | ||
| B05400 | 取得投資性不動產 | 41) | |||
| B06700 | 其他非流動資產增加 | 244) | 312) |
| 代 侮 |
$100 + \frac{1}{2}$ | $104 + 12$ | |
|---|---|---|---|
| B07500 | 收取之利息 | S 503 |
S 490 |
| B09900 | 改良及擴充基金增加 | 32,513) | 34,429) |
| BBBB | 投資活動之淨現金流出 | 254,113) | 138,863) |
| 籌資活動之現金流量 | |||
| C04300 | 其他非流動負債增加 | 500 | 30 |
| C04400 | 其他非流動負債減少 | 78) | |
| C04500 | 發放現金股利 | 47,723) | 44,601) |
| C05600 | 支付之利息 | 4) | |
| CCCC | 籌資活動之淨現金流出 | $47,223$ ) | 44,653) |
| EEEE | 現金淨增加 (減少) | 79,783) | 60,421 |
| E00100 | 年初現金餘額 | 117,224 | 56,803 |
| E00200 | 年底現金餘額 | 37,441 | 117,224 S |

第 114 頁,共 179
財務 報 表附 註
民 國 105 年 及 104 年 1 月 1 日 至 12 月 31 日
(除 另 註明 外 ,金 額以 新 台幣 千 元為 單位 )
一 、 公司 沿 革
夏 都國 際 開發 股份 有 限公 司 (以 下稱 本 公司 ) 創立 於 84 年 9 月, 原名 景 海開 發 企業 股份 有 限公 司,嗣 於 95 年 12 月 變更 為目 前 之名 稱。 主要 業 務為 遊 樂區 、旅 館 、餐 館 之經 營。
官 田鋼 鐵 公司 截至 105 年 及 104 年 12 月 底 對本 公 司 綜合 持 股比 例 均 為 27.84%, 因 對 本公 司 具有 實 質控 制力 , 為本 公 司之 最終 母 公司 。
本 公司 股 票 自 101 年 3 月 起在 台 灣 證券 交 易所 上 市買 賣。
本 財務 報 告係 以 本 公 司之 功 能性 貨幣 新 台幣 表 達。
二 、 通過 財 務報 告 之日 期及 程 序
本 財務 報 告 於 106 年 2 月 8 日 經 董 事會 通 過。
- 三 、 新發 布 及修 訂 準則 及解 釋 之適 用
- (一 ) 尚未生效之證券發行人財務報告編製準則及經金融監督管理委 員會 ( 以下 稱 「金 管會 」 )認 可 將於 106 年 適 用之 國 際 財務 報 導準則(IFRS) 、 國 際 會 計 準則 ( IAS)、解釋(IFRIC)及解 釋公 告 ( SIC)
依 據金 管 會發 布之 金 管證 審 字第 1050050021 號 及 金管 證審 字 第 1050026834 號 函,本 公司 將 自 106 年 度 開始 適 用業 經 國際 會 計 準 則 理 事 會 ( IASB) 發 布 且 經 金 管 會 認 可 106 年適用之 IFRS、IAS、IFRIC 及 SIC( 以 下稱 「IFRSs」 )及 相 關 證券 發 行人 財 務報 告 編製 準則 修 正規 定 。
IASB 發布之生效日
| 新 發 布 / 修 正 / 修 訂 準 則 及 解 釋 |
( 註 ) 1 |
|---|---|
| 「2010-2012 週期之年度改善」 |
年 月 日(註 2) 2014 7 1 |
| 「2011-2013 週期之年度改善」 |
年 月 日 2014 7 1 |
| 「2012-2014 週期之年度改善」 |
年 月 日(註 3) 2016 1 1 |
| IFRS 10、IFRS 12 及 之修正「投資個體: IAS 28 |
年 月 日 2016 1 1 |
| 適用合併報表之例外規定」 | |
| 之修正「聯合營運權益之取得」 IFRS 11 |
年 月 日 2016 1 1 |
| IFRS 14「管制遞延帳戶」 | 年 月 日 2016 1 1 |
| 之修正「揭露倡議」 IAS 1 |
年 月 日 2016 1 1 |
| 及 之修正「可接受之折舊及攤銷 IAS 16 IAS 38 |
年 月 日 2016 1 1 |
| 方法之闡釋」 | |
| 及 之修正「農業:生產性植物」 IAS 16 IAS 41 |
年 月 日 2016 1 1 |
| 之修正「確定福利計畫:員工提撥金」 IAS 19 |
年 月 日 2014 7 1 |
| 之修正「單獨財務報表中之權益法」 IAS 27 |
年 月 日 2016 1 1 |
| 之修正「非金融資產可回收金額之揭露」 IAS 36 |
年 月 日 2014 1 1 |
| 之修正「衍生工具之約務更替與避險會計 IAS 39 |
年 月 日 2014 1 1 |
| 之持續適用」 | |
| IFRIC 21「公課」 | 2014 年 1 月 1 日 |
- 註 1: 除另 註 明外,上 述 新 發布 / 修正 / 修訂 準則 或 解釋 係 於各 該日 期 以後 開 始之 年度 期 間生 效 。
- 註 2: 給與 日 於 2014 年 7 月 1 日 以後 之 股份 基礎 給 付交 易 開始 適 用 IFRS 2 之修 正;收購 日 於 2014 年 7 月 1 日以 後 之企 業合 併 開始 適 用 IFRS 3 之修正;IFRS 13 於 修正 時 即生 效。 其 餘修 正 係適 用 於 2014 年 7 月 1 日以 後 開始 之 年度 期間 。
- 註 3: 除 IFRS 5 之修 正 推 延適 用 於 2016 年 1 月 1 日以 後 開始 之 年度 期 間外 , 其餘 修正 係 追溯 適 用 於 2016 年 1 月 1 日以 後開 始 之年 度 期間 。
除 下 列 說 明 外 , 適 用 上 述 修 正 後 之 證 券 發 行 人 財 務 報 告 編 製準 則及 106 年 適 用之 IFRSs 規 定將 不致 造 成本 公 司會 計政 策 之重 大 變動 :
- IAS 36「資 產 減損 」之 修 正
「 非 金 融 資 產 可 回 收 金 額 之 揭 露 」 修 正 IAS 36, 釐 清 本 公 司 僅 須 於 認 列 或 迴 轉 資 產 或 現 金 產 生 單 位 減 損 損 失 當 期揭 露 其可 回 收金 額。此 外,已 認 列或 迴 轉 減 損之 不 動 產 、 廠 房 及 設 備 之 可 回 收 金 額 若 以 公 允 價 值 減 處 分 成 本 衡 量 , 本公司將揭露公允價值層級,對屬第 2或 第 3等級公允價值 衡 量 , 並 將 額 外 揭 露 衡 量 公 允 價 值 之 評 價 技 術 及 每 一 關 鍵 假 設 。 若 以 現 值 法 衡 量 公 允 價 值 減 處 分 成 本 , 須 增 加 揭 露 所採 用 之折 現 率。 前述 修 正將 於 106年 追溯 適 用。
- IAS 40「投 資 性不 動產 」 之修 正
「2011-2013週 期之 年 度改 善 」修 正 IAS 40, 釐清 本 公 司應同時依 IAS 40及 IFRS 3判 斷 所 取 得 之 投 資 性 不 動 產 係 屬取 得 資產 或 屬企 業合 併。前 述 修正 將適 用 於 106年以後之 投資 性 不動 產 取得 交易 。
- 證券 發 行人 財 務報 告編 製 準則 之 修正
該 修 正 除 配 合 106年適用之 IFRSs新 增 若 干 會 計 項 目 及 非金 融 資產 減 損揭 露規 定 外, 另 配合 國內 實 施 IFRSs情形, 強 調 若 干 認 列 與 衡 量 規 定 , 並 新 增 關 係 人 交 易 及 商 譽 等 揭 露。
該 修 正 規 定 , 其 他 公 司 或 機 構 與 本 公 司 之 董 事 長 或 總 經 理 為 同 一 人 , 或 具 有 配 偶 或 二 親 等 以 內 關 係 者 , 除 能 證 明 不 具 控 制 或 重 大 影 響 者 外 , 係 屬 實 質 關 係 人 。 此 外 , 該 修 正 規 定 應 揭 露 與 本 公 司 進 行 重 大 交 易 之 關 係 人 名 稱 及 關 係 , 若 單 一 關 係 人 交 易 金 額 或 餘 額 達 本 公 司 各 該 項 交 易 總 額或 餘 額10%以 上 者, 應 按關 係 人名 稱單 獨 列示 。
此 外 , 若 被 收 購 公 司 於 合 併 後 之 實 際 營 運 情 形 與 收 購 時之 預 期效 益 有重 大差 異 者, 該 修正 規定 應 附註 揭 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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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6年 追溯 適 用 前述 修 正時,將增 加關 係 人交 易 及商 譽 減損 之 揭露 。
除 上 述 影 響 外 , 截 至 本 財 務 報 告 通 過 發 布 日 止 , 本 公 司 仍 持續 評 估修 正 後之 證券 發 行人 財 務報 告編 製 準則 及 106 年適 用 之 IFRSs 修正 規 定 對各 期 間財 務 狀況 與財 務 績效 之 影響 ,相 關 影響 待 評估 完 成時 予以 揭 露。
(二 ) 國際會計準則理事會( IASB)已發布但尚未經金管會認可之 IFRSs
本 公 司 未 適 用 下 列 業 經 IASB 發 布 但 未 經 金 管 會 認 可 之 IFRSs。 截 至本 財 務 報告 通 過發 布 日止 ,除 IFRS 9 及 IFRS 15 應 自 107 年 度 開始 適用 外 ,金 管 會尚 未發 布 其他 準 則生 效日 。
| IASB | 發布之生效日 | |
|---|---|---|
| ------ | -- | -------- |
| 新 發 布 / 修 正 / 修 訂 準 則 及 解 釋 |
( 註 |
1 | ) |
|---|---|---|---|
| 「2014-2016 週期之年度改善」 |
註 2 |
||
| 之修正「股份基礎給付交易之分類與衡量」 IFRS 2 |
年 2018 1 |
月 日 1 |
|
| 之修正「於 IFRS 4『保險合約』下 IFRS 4 IFRS 9 |
年 2018 1 |
月 日 1 |
|
| 『金融工具』之適用」 | |||
| IFRS 9「金融工具」 | 年 2018 1 |
月 日 1 |
|
| 及 之修正「強制生效日及過渡揭 IFRS 9 IFRS 7 |
年 2018 1 |
月 日 1 |
|
| 露」 | |||
| 及 之修正「投資者與其關聯企業 IFRS 10 IAS 28 |
未 定 |
||
| 或合資間之資產出售或投入」 | |||
| IFRS 15「客戶合約之收入」 | 2018 年 1 |
月 1 日 |
|
| 之修正「IFRS 15 之闡釋」 IFRS 15 |
年 2018 1 |
月 日 1 |
|
| IFRS 16「租賃」 | 2019 年 1 |
月 1 日 |
|
| 之修正「揭露倡議」 IAS 7 |
年 2017 1 |
月 日 1 |
|
| IAS 12 之修正「未實現損失之遞延所得稅資產之 |
2017 年 1 |
月 1 日 |
|
| 認列」 | |||
| 之修正「投資性不動產之轉換」 IAS 40 |
年 2018 1 |
月 日 1 |
|
| IFRIC 22「外幣交易與預收付對價」 | 年 2018 1 |
月 日 1 |
|
- 註 1: 除另 註 明外,上 述 新 發布 / 修正 / 修訂 準則 或 解釋 係 於各 該日 期 以後 開 始之 年度 期 間生 效 。
-
註 2: IFRS 12 之修 正 係 追溯 適 用於 2017 年 1 月 1 日 以後 開 始 之年 度 期間 ;IAS 28 之 修 正係 追 溯適 用 於 2018 年 1 月 1 日以 後 開始 之 年度 期間 。
-
IFRS 9「 金 融工 具 」
金融 資 產之 認 列及 衡量
就 金 融 資 產 方 面 , 所 有 原 屬 於 IAS 39「 金 融 工 具 : 認 列 與 衡 量 」 範 圍 內 之 金 融 資 產 後 續 衡 量 係 以 攤 銷 後 成 本 衡 量或 以 公允 價 值衡 量。IFRS 9對金 融 資 產之 分 類規 定 如下。
本 公 司 投 資 之 債 務 工 具 , 若 其 合 約 現 金 流 量 完 全 為 支 付本 金 及流 通 在外 本金 金 額之 利 息, 分類 及 衡量 如 下:
- (1) 以 收 取 合 約 現 金 流 量 為 目 的 之 經 營 模 式 而 持 有 該 金 融 資 產 , 則 該 金 融 資 產 係 以 攤 銷 後 成 本 衡 量 。 此 類 金 融 資 產 後 續 係 按 有 效 利 率 認 列 利 息 收 入 於 損 益 , 並 持 續 評估 減 損, 減 損損 益認 列 於損 益 。
- (2) 藉 由 收 取 合 約 現 金 流 量 與 出 售 金 融 資 產 而 達 成 目 的 之 經 營 模 式 而 持 有 該 金 融 資 產 , 則 該 金 融 資 產 係 以 透 過 其 他 綜 合 損 益 按 公 允 價 值 衡 量 。 此 類 金 融 資 產 後 續 係 按 有 效 利 率 認 列 利 息 收 入 於 損 益 , 並 持 續 評 估 減 損 , 減 損 損 益 與 兌 換 損 益 亦 認 列 於 損 益 , 其 他 公 允 價 值 變 動 則 認 列 於 其 他 綜 合 損 益 。 於 該 金 融 資 產 除 列 或 重 分 類 時 , 原 先 累 積 於 其 他 綜 合 損 益 之 公 允 價 值 變 動 應 重 分類 至 損益 。
本 公 司 投 資 非 屬 前 述 條 件 之 金 融 資 產 , 係 以 公 允 價 值 衡 量 , 公 允 價 值 變 動 認 列 於 損 益 。 惟 本 公 司 得 選 擇 於 原 始 認 列 時 , 將 非 持 有 供 交 易 之 權 益 投 資 指 定 為 透 過 其 他 綜 合 損 益 按 公 允 價 值 衡 量 。 此 類 金 融 資 產 除 股 利 收 益 認 列 於 損 益 外 , 其 他 相 關 利 益 及 損 失 係 認 列 於 其 他 綜 合 損 益 , 後 續 無 須 評 估 減 損 , 累 積 於 其 他 綜 合 損 益 之 公 允 價 值 變 動 亦 不 重分 類 至損 益 。
金融 資 產之 減 損
IFRS 9改 採 用 「 預 期 信 用 損 失 模 式 」 認 列 金 融 資 產 之 減 損 。 以 攤 銷 後 成 本 衡 量 之 金 融 資 產 、 強 制 透 過 其 他 綜 合 損益 按 公允 價 值衡 量之 金 融資 產、應 收 租賃 款、IFRS 15「 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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戶 合 約 之 收 入 」 產 生 之 合 約 資 產 或 放 款 承 諾 及 財 務 保 證 合 約 , 係 認 列 備 抵 信 用 損 失 。 若 前 述 金 融 資 產 之 信 用 風 險 自 原 始 認 列 後 並 未 顯 著 增 加 , 則 其 備 抵 信 用 損 失 係 按 未 來 12 個 月 之 預 期 信 用 損 失 衡 量 。 若 前 述 金 融 資 產 之 信 用 風 險 自 原 始 認 列 後 已 顯 著 增 加 且 非 低 信 用 風 險 , 則 其 備 抵 信 用 損 失 係 按 剩 餘 存 續 期 間 之 預 期 信 用 損 失 衡 量 。 但 未 包 括 重 大 財 務 組 成 部 分 之 應 收 帳 款 必 須 按 存 續 期 間 之 預 期 信 用 損 失 衡量 備 抵信 用 損失 。
此 外 , 原 始 認 列 時 已 有 信 用 減 損 之金融資產,本公司 考 量 原 始 認 列 時 之 預 期 信 用 損 失 以 計 算 信 用 調 整 後 之 有 效 利 率 , 後 續 備 抵 信 用 損 失 則 按 後 續 預 期 信 用 損 失 累 積 變 動 數衡 量 。
過渡 規 定
IFRS 9生 效 時 , 首 次 適 用 日 前 已 除 列 之 項 目 不 得 適 用 。 金 融 資 產 之 分 類 、 衡 量 與 減 損 應 追 溯 適 用 , 惟 本 公 司 無 須 重 編 比 較 期 間 , 並 將 首 次 適 用 之 累 積 影 響 數 認 列 於 首 次適 用 日。
- IFRS 16「租 賃 」
IFRS 16係規 範 租賃 之 會計 處 理, 該準 則 將取 代 IAS 17 「租 賃 」及 相 關解 釋。
於 適用IFRS 16時,若 本 公司 為 承 租人, 除 小額 租 賃 及 短 期 租 賃 得 選 擇 採 用 類 似 IAS 17之 營 業 租 賃 處 理 外 , 其 他 租 賃 皆 應 於 資 產 負 債 表 上 認 列 使 用 權 資 產 及 租 賃 負 債 。 綜 合 損 益 表 應 分 別 表 達 使 用 權 資 產 之 折 舊 費 用 及 租 賃 負 債 按 有 效 利 息 法 所 產 生 之 利 息 費 用 。 在 現 金 流 量 表 中 , 償 付 租 賃 負 債 之 本 金 金 額 表 達 為 籌 資 活 動 , 支 付 利 息 部 分 則 列 為 籌資 活 動。
對 於本 公 司為 出租 人 之會 計 處理 預計 無 重大 影 響。
IFRS 16生效 時,本 公司 得 選擇 追 溯適 用 至比 較 期間 或 將首 次 適用 之 累積 影響 數 認列 於 首次 適用 日 。
- IAS 40 之 修正 「 投 資性 不 動產 之 轉換 」
該 修 正 釐 清 , 本 公 司 僅 當 不 動 產 符 合 ( 或 不 再 符 合 ) 投 資 性 不 動 產 定 義 , 且 有 用 途 改 變 證 據 時 , 始 應 將 不 動 產 轉 入 或 轉 出 投 資 性 不 動 產 。 僅 因 管 理 階 層 對 不 動 產 使 用 意 圖 之 改 變 不 能 作 為 用 途 改 變 之 證 據 。 此 外 , 該 修 正 釐 清 用 途改 變 之證 據 不限 於 IAS 40所 列 之情 形。
本 公 司 得 選 擇 自 首 次 適 用 之 年 度 期 間 開 始 日 推 延 適 用 上 述 修 正 , 並 依 首 次 適 用 日 存 在 之 情 況 於 必 要 時 將 不 動 產 重 分 類 , 本 公 司 亦 須 額 外 揭 露 重 分 類 金 額 , 並 將 首 次 適 用 日 之 重 分 類 納 入 投 資 性 不 動 產 帳 面 金 額 之 調 節 。 本 公 司 亦 得選 擇 在不 使 用後 見之 明 之前 提 下追 溯適 用 該修 正 。
除 上 述 影 響 外 , 截 至 本 財 務 報 告 通 過 發 布 日 止 , 本 公 司 仍 持 續 評 估 其 他 準 則 、 解 釋 之 修 正 對 財 務 狀 況 與 財 務績效之影 響, 相 關影 響 待評 估完 成 時予 以 揭露 。
- 四 、 重大 會 計政 策 之彙 總說 明
- (一 ) 遵循 聲 明
本 財 務 報 告 係 依 照 證 券 發 行 人 財 務 報 告 編 製 準 則 及 經 金 管 會認 可 並發 布 生效 之 IFRSs 編製。
(二 ) 編製 基 礎
除 按 公 允 價 值 衡 量 之 金 融 工 具 外 , 本 財 務 報 告 係 依 歷 史 成 本基 礎 編製 。
公 允 價 值 衡 量 依 照 相 關 輸 入 值 之 可 觀 察 程 度 及 重 要 性 分 為 第 1 等 級至 第 3 等 級:
-
- 第 1 等 級 輸入 值 : 係指 於 衡量 日 可取 得之 相 同資 產 或負 債 於活 絡 市場 之 報價 (未 經 調整 ) 。
-
- 第 2 等 級 輸入 值 : 係指 除 第 1 等 級 之 報價 外 ,資 產 或負 債 直接(亦即價 格 ) 或 間 接 ( 亦 即 由 價 格 推 導 而 得 ) 之 可 觀 察輸 入 值。
-
- 第 3 等 級輸 入 值: 係指 資 產或 負 債之 不可 觀 察之 輸 入值 。
(三 ) 資產 與 負債 區 分流 動與 非 流動 之 標準
流 動資 產 包括 :
-
- 主要 為 交易 目 的而 持有 之 資產 ;
-
- 預期 於 資產 負 債表 日 後 12 個 月內 實 現 之資 產 ;及
-
- 現金( 但不 包 括於 資產 負 債表 日 後 逾 12 個 月 用以 交 換或 清 償負 債 而受 到 限制 者) 。
流 動負 債 包括 :
-
- 主要 為 交易 目 的而 持有 之 負債 ;
-
- 於資 產 負債 表 日 後 12 個 月 內到 期 清償 之 負債( 即使 於 資產 負 債 表 日 後 至 通 過 發 布 財 務 報 告 前 已 完 成 長 期 性 之 再 融 資 或重 新 安排 付 款協 議, 亦 屬流 動 負債 ), 以 及
-
- 不能 無 條件 將 清償 期限 遞 延至 資 產負 債表 日 後至 少 12 個 月 之 負 債 。 惟 負 債 之 條 款 可 能 依 交 易 對 方 之 選 擇 , 以 發 行 權 益工 具 而導 致 其清 償者 , 並不 影 響分 類。
非 屬 上 述 流 動 資 產 或 流 動 負 債 者 , 係 分 類 為 非 流 動 資 產 或 非流 動 負債 。
(四 ) 外 幣
本 公 司 編 製 財 務 報 告 時 , 以 本 公 司 功 能 性 貨 幣 以 外 之 貨 幣 (外 幣 )交 易 者, 依交 易 日匯 率 換算 為功 能 性貨 幣 記錄 。
外 幣 貨 幣 性 項 目 於 每 一 資 產 負 債 表 日 以 收 盤 匯 率 換 算 。 因 交割貨幣性項目或換算貨幣性項目產生之兌換差額,於發生當 期認 列 於損 益 。
以 公 允 價 值 衡 量 之 外 幣 非 貨 幣 性 項 目 係 以 決 定 公 允 價 值 當 日之匯率換算,所產生之兌換差額列為當期損益,惟屬公允價 值變動認列於其他綜合損益者,其產生之兌換差額列於其他綜 合損 益 。
以 歷 史 成 本 衡 量 之 外 幣 非 貨 幣 性 項 目 係 以 交 易 日 之 匯 率 換 算, 不 再重 新 換算 。
(五 ) 存 貨
存 貨 包 括 商 品 、 餐 飲 物 料 及 客 房 備 品 等 。 存 貨 係 以 成 本 與
淨變現價值孰低衡量,比較成本與淨變現價值時除同類別存貨 外係以個別項目為基礎。淨變現價值係指在正常情況下之估計 售價減除至完工尚需投入之估計成本及完成出售所需之估計成 本後 之 餘額 。 存貨 成本 之 計算 係 採加 權平 均 法。
(六 ) 不動 產 、廠 房 及設 備
不 動 產 、 廠 房 及 設 備 係 以 成 本 認 列 , 後 續 以 成 本 減 除 累 計 折舊 及 累計 減 損損 失後 之 金額 衡 量。
建 造 中 之 不 動 產 、 廠 房 及 設 備 係 以 成 本 減 除 累 計 減 損 損 失 後之金額認列。成本包括專業服務費用及符合資本化條件之借 款成 本。該等 資 產 於完 工 並達 預 期使 用狀 態 時,分 類 至 不動 產 、 廠房 及 設備 之 適當 類別 並 開始 提 列折 舊。
不 動 產 、 廠 房 及 設 備 - 營 業 器 具 於 實 際 破 損 重 置 時 轉 列 費 用,營業器具以外之不動產、廠房及設備於耐用年限內按直線 基礎,對每一重大部分單獨提列折舊。本公司至少於每一年度 結束日對估計 耐 用 年 限 、 殘 值 及 折 舊 方 法 進 行 檢 視 , 並 推 延 適 用會 計 估計 變 動之 影響 。
不 動 產 、 廠 房 及 設 備 除 列 時 , 淨 處 分 價 款 與 該 資 產 帳 面 金 額間 之 差額 係 認列 於損 益 。
(七 ) 投資 性 不動 產
投 資 性 不 動 產 係 目 前 尚 未 決 定 用 途 所 持 有 之 土 地 , 故 將 其 視為 獲 取資 本 增值 所持 有 。
本 公 司 持 有 之 投 資 性 不 動 產 係 為 土 地 , 原 始 以 成 本 ( 包 括 交易 成 本) 衡 量, 後續 以 成本 減 除累 計減 損 後之 金 額衡 量。
投 資 性 不 動 產 除 列 時 , 淨 處 分 價 款 與 該 資 產 帳 面 金 額 間 之 差額 係 認列 於 損益 。
(八 ) 營運 特 許權 ( 列於 其他 無 形資 產 )
- 本 公 司 與 行 政 院 農 業 委 員 會 林 務 局 簽 訂 契 約 , 取 得 飯 店 經 營權 益,另 投 入興 建 之房 屋 及設 施 其所 有權 為 政府 所 有( 作 為 在 服 務 特 許 權 協 議 中 提 供 之 對 價 ) , 因 此 興 建 房 屋 及 設 施 之 成 本 列 為 取 得 服 務 特 許 權 協 議 之 成 本 , 並 按 建 物 及 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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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之 實 際耐 用 年限 與合 約 剩餘 年 限孰 低依 直 線基 礎 攤銷 。
- 本 公 司 向 行 政 院 農 業 委 員 會 林 務 局 承 租 土 地 作 為 營 業 使 用 , 每 年 支 付 租 金 係 屬 營 業 租 賃 並 於 租 賃 期 間 內 認 列 為 費 用 , 除 非 另 一 種 有 系 統 之 基 礎 更 能 代 表 使 用 者 效 益 之 時 間 型態 。 營業 租 賃下 ,或 有 租金 於 發生 當期 認 列為 費 用。
有 限 耐 用 年 限 無 形 資 產 之 殘 值 估 計 為 零 , 並 推 延 適 用 會 計 估計 變 動之 影 響。
無形資 產 除 列 時 , 淨 處 分 價 款 與 該 資 產 帳 面 金 額 間 之 差 額 係認 列 於損 益 。
(九 ) 有形 及 無形 資 產之 減損
本 公 司 於 每 一 資 產 負 債 表 日 評 估 是 否 有 任 何 跡 象 顯 示 有 形 及無形資產可能已減損 , 若 有 任 一 減 損 跡 象 存 在 , 則 估 計 該 資 產之可回收金額 , 倘無法估計個別資產之可回收金額,本公司 估計該資產所屬現金產生單位之可回收金額。若共用資產可依 合理一致之基礎分攤至現金產生單位時,則分攤至個別之現金 產生單位,反之,則分攤至可依合理一致之基礎分攤之最小現 金產 生 單位 群 組。
可 回 收 金 額 為 公 允 價 值 減 出 售 成 本 與 其 使 用 價 值 之 較 高 者。個別資產或現金產生單位 之 可 回 收 金 額 若 低 於 其 帳 面 金 額 時 , 將 該 資 產 或 現 金 產 生 單 位 之 帳 面 金 額 調 減 至 其 可 回 收 金 額, 減 損損 失 係認 列於 損 益。
當 減 損 損 失 於 後 續 迴 轉 時 , 該 資 產 或 現 金 產 生 單 位 之 帳 面 金額調增至修訂後之可回收金額,惟增加後之帳面金額以不超 過該資產或現金產生單位若未於以前年度認列減損損失時所決 定之帳面金額(減除攤銷或折舊)。減損損失之迴轉係認列於 損益 。
(十 ) 金融 工 具
金 融 資 產 與 金 融 負 債 於 本 公 司 成 為 該 工 具 合 約 條 款 之 一 方 時認 列 於資 產 負債 表。
原 始 認 列 金 融 資 產 與 金 融 負 債 時 , 若 金 融 資 產 或 金 融 負 債
非屬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者, 係 按 公 允 價 值 加 計 直 接 可 歸 屬於取得或發行金融資產或金融負債之交易成本衡量。直接可 歸屬於取得或發行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或金融 負債 之 交易 成 本, 則立 即 認列 為 損益 。
- 金融 資 產
金 融資 產 之慣 例交 易 係採 交 易日 會計 認 列及 除 列。
(1) 衡量 種 類
本 公 司 所 持 有 之 金 融 資 產 種 類 為 備 供 出 售 金 融 資 產與 放 款及 應 收款 。
A.備 供出 售 金 融資 產
備 供 出 售 金 融 資 產 係 非 衍 生 金 融 資 產 被 指 定 為 備供出售,或未被分類為放款及應收款、持有至到 期日 投 資或 透 過損 益按 公 允價 值 衡量 之金 融 資產 。
備 供 出 售 金 融 資 產 係 按 公 允 價 值 衡 量 , 備 供 出 售權益投資之股利,係認列於損益。其餘備供出售 金融資產帳面金額之變動係認列於其他綜合損益, 於投 資 處分 或 確定 減損 時 重分 類 為損 益。
備 供 出 售 權 益 投 資 之 股 利 於 本 公 司 收 款 之 權 利 確立 時 認列 。
B. 放款 及 應收 款
放 款 及 應 收 款 ( 包 括 應 收 帳 款 、 現 金 、 無 活 絡 市場之債務工具投資)係採用有效利息法按攤銷後 成本減除減損損失後之金額衡量,惟短期應收帳款 之利 息 認列 不 具重 大性 之 情況 除 外。
(2) 金融 資 產之 減 損
本 公 司 係 於 每 一 資 產 負 債 表 日 評 估 其 他 金 融 資 產 是 否 有 減 損 客 觀 證 據 , 當 有 客 觀 證 據 顯 示 , 因 金 融 資 產原始認列後發 生 之 單 一 或 多 項 事 項 , 致 使 金 融 資 產 之 估 計 未 來 現 金 流 量 受 損 失 者 , 該 金 融 資 產 即 已 發 生 減損 。
按 攤 銷 後 成 本 列 報 之 金 融 資 產 , 如 應 收 帳 款 , 該 資 產 若 經 個 別 評 估 未 有 客 觀 減 損 證 據 , 另 再 集 體 評 估 減 損 。 應 收 款 集 體 存 在 之 客 觀 減 損 證 據 可 能 包 含 本 公 司 過 去 收 款 經 驗 、 集 體 超 過 平 均 授 信 期 間 之 延 遲 付 款 增 加 情 況 , 以 及 與 應 收 款 拖 欠 有 關 之 可 觀 察 全 國 性 或 區域 性 經濟 情 勢變 化。
按 攤 銷 後 成 本 列 報 之 金 融 資 產 之 減 損 損 失 金 額 係 該 資 產 帳 面 金 額 與 估 計 未 來 現 金 流 量 按 該 金 融 資 產 原 始有 效 利率 折 現之 現值 間 之差 額 。
按 攤 銷 後 成 本 列 報 之 金 融 資 產 於 後 續 期 間 減 損 損 失 金 額 減 少 , 且 經 客 觀 判 斷 該 減 少 與 認 列 減 損 後 發 生 之 事 項 有 關 , 則 先 前 認 列 之 減 損 損 失 直 接 或 藉 由 調 整 備 抵 帳 戶 予 以 迴 轉 認 列 於 損 益 , 惟 該 迴 轉 不 得 使 金 融 資 產 帳 面 金 額 超 過 若 未 認 列 減 損 情 況 下 於 迴 轉 日 應 有 之攤 銷 後成 本 。
當 備 供 出 售 權 益 投 資 之 公 允 價 值 低 於 成 本 且 發 生 大幅 或 持久 性 下跌 時, 係 為客 觀 減損 證據 。
其 他 金 融 資 產 之 客 觀 減 損 證 據 包 含 發 行 人 或 債 務 人 之 重 大 財 務 困 難 、 違 約 ( 例 如 利 息 或 本 金 支 付 之 延 滯或 不 償付 )、債 務 人將 進 入破 產 或其 他財 務 重整 之 可 能 性 大 增 或 由 於 財 務 困 難 而 使 金 融 資 產 之 活 絡 市 場 消 失。
當 備 供 出 售 金 融 資 產 發 生 減 損 時 , 原 先 已 認 列 於 其他 綜 合損 益 之累 計損 失 金額 將 重分 類至 損 益。
備 供 出 售 權 益 工 具 投 資 已 認 列 於 損 益 之 減 損 損 失 不 得 透 過 損 益 迴 轉 。 任 何 認 列 減 損 損 失 後 之 公 允 價 值 回 升 金 額 係 認 列 於 其 他 綜 合 損 益 。 備 供 出 售 債 務 工 具 之 公 允 價 值 若 於 後 續 期 間 增 加 , 而 該 增 加 能 客 觀 地 連 結 至 減 損 損 失 認 列 於 損 益 後 發 生 之 事 項 , 則 減 損 損 失 予以 迴 轉並 認 列於 損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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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 有 金 融 資 產 之 減 損 損 失 係 直 接 自 金 融 資 產 之 帳 面 金 額 中 扣 除 , 惟 應 收 帳 款 係 藉 由 備 抵 帳 戶 調 降 其 帳 面 金 額 。 當 判 斷 應 收 帳 款 無 法 收 回 時 , 係 沖 銷 備 抵 帳 戶 。 原 先 已 沖 銷 而 後 續 收 回 之 款 項 則 貸 記 備 抵 帳 戶 。 除 因 應 收 帳 款 無 法 收 回 而 沖 銷 備 抵 帳 戶 外 , 備 抵 帳 戶 帳面 金 額之 變 動認 列於 損 益。
(3) 金融 資 產之 除 列
本 公 司 僅 於 對 來 自 金 融 資 產 現 金 流 量 之 合 約 權 利 失 效 , 或 已 移 轉 金 融 資 產 且 該 資 產 所 有 權 之 幾 乎 所 有 風險 及 報酬 已 移轉 予其 他 企業 時,始將 金融 資 產除 列。 於 一 金 融 資 產 整 體 除 列 時 , 其 帳 面 金 額 與 所 收 取 對 價 加 計 已 認 列 於 其 他 綜 合 損 益 之 任 何 累 計 利 益 或 損 失之 總 和間 之 差額 係認 列 於損 益 。
-
- 金融 負 債
- (1) 後續 衡 量
所有金融負債係以有效利息法按攤銷後成本衡 量。
(2) 金融 負 債之 除 列
除 列 金 融 負 債 時 , 其 帳 面 金 額 與 所 支 付 對 價 ( 包 含任何所 移 轉 之 非 現 金 資 產 或 承 擔 之 負 債 ) 間 之 差 額 認列 為 損益 。
(十 一 ) 收入 認 列
收 入 係 按 已 收 或 應 收 對 價 之 公 允 價 值 衡 量 , 並 扣 除 估 計 之 客戶退貨、折扣及其他類似之折讓。銷貨退回係依據以往經驗 及其 他 攸關 因 素合 理估 計 未來 之 退貨 金額 提 列。
餐 旅 服 務 收 入 係 於 相 關 服 務 提 供 完 成 時 認 列 , 包 括 客 房 收 入以客戶實際住宿天數計算認列;餐飲收入於顧客用膳服務完 成時 認 列。
(十 二 ) 退職 後 福利
確 定 提 撥 退 休 計 畫 之 退 休 金 係 於 員 工 提 供 服 務 期 間 將 應 提
撥之 退 休金 數 額認 列為 費 用。
確 定 福 利 退 休 計 畫 之 確 定 福 利 成 本 ( 含 服 務 成 本 、 淨 利 息 及再衡量數 ) 係 採 預 計 單 位 福 利 法 精 算 , 服務成本(含當期服 務成本) 及 淨 確 定 福 利 負 債 ( 資 產 ) 淨 利 息 於 發 生 時 、 認 列 為 員工福利費用 , 再 衡 量 數 ( 含 精 算 損 益 、 資 產 上 限 影 響 數 之 變 動及扣除利息後之計畫資產報酬)於發生時認列於其他綜合損 益並 列 入保 留 盈餘 ,後 續 期間 不 重分 類至 損 益。
淨 確 定 福 利 負 債 ( 資 產 ) 係 確 定 福 利 退 休 計 畫 之 提 撥 短 絀 (剩餘)。淨確定福利資產不得超過從該計畫退還提撥金或可 減少 未 來提 撥 金之 現值 。
(十 三 ) 所 得 稅
所 得稅 費 用係 當期 所 得稅 及 遞延 所得 稅 之總 和 。
- 當期 所 得稅
依 所 得 稅 法 規 定 計 算 之 未 分 配 盈 餘 加 徵 10%所 得 稅 列 為股 東 會決 議 年度 之所 得 稅費 用 。
以 前年 度 應付 所得 稅 之調 整 ,列 入當 期 所得 稅 。
- 遞延 所 得稅
遞 延 所 得 稅 係 依 財 務 報 表 帳 載 資 產 及 負 債 帳 面 金 額 與 計算 課 稅所 得 之課 稅基 礎 二者 所 產生 之暫 時 性計 算 。
遞 延 所 得 稅 負 債 一 般 係 就 所 有 應 課 稅 暫 時 性 差 異 予 以 認 列 , 而 遞 延 所 得 稅 資 產 則 於 很 有 可 能 有 課 稅 所 得 以 供 可 減除 暫 時性 差 異所 產生 之 所得 稅 抵減 使用 時 認列 。
遞 延 所 得 稅 資 產 之 帳 面 金 額 於 每 一 資 產 負 債 表 日 予 以 重 新 檢 視 , 並 針 對 已 不 再 很 有 可 能 有 足 夠 之 課 稅 所 得 以 供 其 回 收 所 有 或 部 分 資 產 者 , 調 減 帳 面 金 額 。 原 未 認 列 為 遞 延所得 稅 資 產 者 , 亦 於 每 一 資 產 負 債 表 日 予 以 重 新 檢 視 , 並 在 未 來 很 有 可 能 產 生 課 稅 所 得 以 供 其 回 收 所 有 或 部 分 資 產者 , 調增 帳 面金 額。
遞 延 所 得 稅 資 產 及 負 債 係 以 預 期 負 債 清 償 或 資 產 實 現 當 期 之 稅 率 衡 量 , 該 稅 率 係 以 資 產 負 債 表 日 已 立 法 或 已 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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質 性 立 法 之 稅 率 及 稅 法 為 基 礎 。 遞 延 所 得 稅 負 債 及 資 產 之 衡量係反映本 公 司 於資產負債表日預期回收或清償其資產 及負 債 帳面 金 額之 方式 所 產生 之 租稅 後果 。
- 本年 度 之當 期 及遞 延所 得 稅
當 期 及 遞 延 所 得 稅 係 認 列 於 損 益 , 惟 與 認 列 於 其 他 綜 合 損 益 或 直 接 計 入 權 益 之 項 目 相 關 之 當 期 及 遞 延 所 得 稅 係 分別 認 列於 其 他綜 合損 益 或直 接 計入 權益 。
五 、 重大 會 計判 斷 、估 計及 假 設不 確 定性 之主 要 來源
本 公 司 於 採 用 會 計 政 策 時 , 對 於 不 易 自 其 他 來 源 取 得 相 關 資 訊 者,管理階層必須基於歷史經驗及其他攸關之因素作出相關之判斷、 估計 及 假設 。 實際 結果 可 能與 估 計有 所不 同 。
管 理 階 層 將 對 估 計 與 基 本 假 設 持 續 檢 視 。 若 估 計 之 修 正 僅 影 響 當 期,則於 修 正當 期 認列;若 會 計估 計 之修 正 同時 影 響當 期及 未 來 期 間 , 則於 修 正當 期 及未 來期 間 認列 。
不動 產 、廠 房 及設 備暨 無 形資 產 之耐 用年 限
參 閱上 述 附註 四 (六 )及 四 (八 )所述,本公 司 於 每一 資 產負 債 表日 檢 視不 動 產、廠 房及 設備 及 無 形 資 產之 估計 耐 用年 限,截 至 105 年 及 104 年 12 月 31 日 止 , 管理 階 層經 評 估並 未變 更 不動 產 、廠 房及 設 備及 無 形資 產 之耐 用 年限 。
六 、 現 金
| 105 年 12 月 31 日 |
104 年 12 月 31 日 |
|
|---|---|---|
| 庫存現金及週轉金 | \$ 1,945 |
\$ 1,279 |
| 銀行支票及活期存款 | 35,496 | 115,945 |
| \$ 37,441 |
\$ 117,224 |
七 、 備供 出 售金 融 資產 -流 動
| 年 月 日 105 12 31 |
年 月 日 104 12 31 |
|
|---|---|---|
| 國內上市股票 | ||
| 官田鋼公司 | \$ 43,620 |
\$ 31,974 |
八 、 無活 絡 市場 之 債務 工具 投 資
| 年 月 日 105 12 31 |
年 月 日 104 12 31 |
||
|---|---|---|---|
| 流 動 質押活期存款 質押定存 |
\$ 1,395 36,800 \$ 38,195 |
\$ 2,395 34,900 \$ 37,295 |
|
| 非 流 動 質押定存 |
\$ 11,000 |
\$ 11,000 |
無 活絡 市 場之 債務 工 具投 資 質押 之資 訊 ,參 閱 附註 二六 。
九 、 應收 帳 款
本 公司 對 應收 帳款 之 平均 授 信期 間 為 30 天 以內。於 決定 應 收帳 款 可回收性時,本公司考量應收帳款自原始授信日至資產負債表日信用 品質之任何改變。由於歷史經驗顯示應收帳款可回收性高,是以並無 估計 無 法回 收 之金 額。
本 公司 之 客戶 群廣 大 ,相 關 信用 風險 之 集中 度 有限 。
於 資 產 負 債 表 日 已 逾 期 但 本 公 司 尚 未 認 列 備 抵 呆 帳 之 應 收 帳 款 , 因其信用品質並未重大改變,本公司管理階層認為仍可回收其金額, 本公 司 對該 等 應收 帳款 並 未持 有 任何 擔保 品 或其 他 信用 增強 保 障。
應 收帳 款 之帳 齡分 析 如下 :
| 年 105 |
月 日 12 31 |
年 104 |
月 日 12 31 |
|
|---|---|---|---|---|
| 30 天以下 |
\$ | 5,379 | \$ | 5,084 |
| 至 天 31 60 |
31 | 391 | ||
| 61 至 90 天 |
6 | - | ||
| 天以上 91 |
122 | 24 | ||
| \$ | 5,538 | \$ | 5,499 |
以 上係 以 立帳 日為 基 準進 行 帳齡 之分 析 。
已 逾期 但 未減 損應 收 帳款 之 帳齡 分析 如 下:
| 年 105 |
月 日 12 31 |
月 日 12 31 |
||
|---|---|---|---|---|
| 天以下 30 |
\$ | 265 | \$ | 1,066 |
| 至 天 31 60 |
- | - | ||
| 天以上 60 |
128 | 24 | ||
| \$ | 393 | \$ | 1,090 |
以 上係 以 逾期 天數 為 基準 進 行帳 齡之 分 析。
十 、 存 貨
| 年 月 日 105 12 31 |
年 月 日 104 12 31 |
||||
|---|---|---|---|---|---|
| 食材及飲料 | \$ | 2,359 | \$ | 2,372 | |
| 客房備品及其他 | 4,815 | 5,330 | |||
| 商 品 |
531 | 432 | |||
| \$ | 7,705 | \$ | 8,134 |
105 年 及 104 年 1 月 1 日 至 12 月 31 日與 飯 店經 營 之 客房 餐 飲及 休 閒成 本 等相 關 成本 如下 :
| 年度 105 |
年度 104 |
|||
|---|---|---|---|---|
| 客房成本 | \$ | 167,228 | \$ | 161,111 |
| 餐飲成本 | 142,907 | 137,911 | ||
| 其他成本 | 17,914 | 16,703 | ||
| \$ | 328,049 | \$ | 315,725 |
十一 、 不動 產 、廠 房 及設 備
| 年 月 日 105 12 31 |
年 月 日 104 12 31 |
|
|---|---|---|
| 土 地 |
\$ 86,336 |
\$ 86,336 |
| 房屋及建築 | 53,284 | 54,425 |
| 運輸設備 | 2,146 | 2,414 |
| 辦公設備 | 2,322 | 2,419 |
| 水電設備 | 5,532 | 6,416 |
| 景觀園藝 | 8,149 | 9,594 |
| 營業器具 | 19,547 | 19,204 |
| 租賃設備 | - | 4 |
| 什項設備 | 26,011 | 23,751 |
| 未完工程及待驗設備 | 373,968 | 187,896 |
| \$ 577,295 |
\$ 392,459 |
不 動產 、 廠房 及設 備 變動 表 詳附 表 三 。
本 公 司 之 不 動 產 、 廠 房 及 設 備 係 以 直 線 基 礎 按 下 列 耐 用 年 數 計 提 折舊 :
房屋及建築 員工宿舍 32 至 50 年 電梯設備(員工宿舍) 15 年 其 他 3 至 20 年 運輸設備 3 至 5 年 辦公設備 2 至 14 年 水電設備 3 至 15 年 景觀園藝 2 至 15 年 租賃設備 4 年 什項設備 2 至 15 年
本 公司 營 業器 具取 得 時以 實 際成 本入 帳,於實 際 破損 時轉 列 費用。 本 公司 不 動產 、廠 房 及設 備 均未 設定 抵 押。
十二 、 投資 性 不動 產
| 年 月 日 105 12 31 |
年 月 日 104 12 31 |
|
|---|---|---|
| 土 | \$ | \$ |
| 地 | 541,153 | 541,153 |
| 減:累計減損 | 604 | 604 |
| 淨 | \$ | \$ |
| 額 | 540,549 | 540,549 |
投 資性 不 動產 變動 情 形如 下 :
| 年度 105 |
年度 104 |
||||
|---|---|---|---|---|---|
| 年初餘額 | \$ | 541,153 | \$ | 541,112 | |
| 本年增加 | - | 41 | |||
| 年底餘額 | \$ | 541,153 | \$ | 541,153 |
本 公司 之 投資 性不 動 產 於 104 年 12 月 31 日之 公 允價 值 為 962,103 千 元 。 該 公 允 價 值 係 由 獨 立 評 價 公 司 華 聲 科 技 不 動 產 估 價 師 事 務 所 於 該資 產 負債 表 日以 第 3 等 級 輸入 值 衡 量。 該 評價 係 參考 類似 不 動產 交 易價 格 之市 場 證據 進行 。
本 公 司 之 所 有 投 資 性 不 動 產 皆 係 自 有 權 益 。 投 資 性 不 動 產 抵 押 之 資訊 , 參閱 附 註二 六。
十三 、 其他 無 形資 產
| 年 月 日 105 12 31 |
年 月 日 104 12 31 |
|
|---|---|---|
| 營運特許權 | \$ 520,502 |
\$ 571,933 |
| 電腦軟體授權 | 700 | 600 |
| \$ 521,202 |
\$ 572,533 |
|
| 電 腦 |
軟 體 |
|
| 營運特許權 授 |
權 合 計 |
|
| 成 本 104 年 1 月 1 日餘額 |
\$ 1,036,969 \$ |
1,223 \$ 1,038,192 |
| 單獨取得 | 16,632 | 600 17,232 |
| 處 分 |
( 4,389 ) |
- ( 4,389 ) |
| 年 月 日餘額 104 12 31 |
\$ 1,049,212 \$ |
1,823 \$ 1,051,035 |
| 累計攤銷及減損 | ||
| 年 月 日餘額 104 1 1 |
( \$ 418,130 ) ( \$ |
1,223 ) ( \$ 419,353 ) |
| 攤銷費用 | ( 62,289 ) |
- ( 62,289 ) |
| 處 分 |
3,140 | - 3,140 |
| 年 月 日餘額 104 12 31 |
( \$ 477,279 ) ( \$ |
1,223 ) ( \$ 478,502 ) |
| 年 月 日淨額 104 12 31 |
\$ 571,933 \$ |
600 \$ 572,533 |
| 成 本 |
||
| 年 月 日餘額 105 1 1 |
\$ 1,049,212 \$ |
1,823 \$ 1,051,035 |
| 單獨取得 | 12,108 | 100 12,208 |
| 處 分 |
( 194 ) |
- ( 194 ) |
| 年 月 日餘額 105 12 31 |
\$ 1,061,126 \$ |
1,923 \$ 1,063,049 |
| 累計攤銷及減損 | ||
| 105 年 1 月 1 日餘額 |
( \$ 477,279 ) ( \$ |
1,223 ) ( \$ 478,502 ) |
| 攤銷費用 | ( 63,506 ) |
- ( 63,506 ) |
| 處 分 |
161 | - 161 |
| 年 月 日餘額 105 12 31 |
( \$ 540,624 ) ( \$ |
1,223 ) ( \$ 541,847 ) |
| 年 月 日淨額 105 12 31 |
\$ 520,502 \$ |
700 \$ 521,202 |
本 公 司 與 行 政 院 農 業 委 員 會 林 務 局 所 簽 訂 之 墾 丁 森 林 遊 樂 區 海 濱 區之遊樂設施區投資經營契約書明訂,於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林務局之 土 地 興 建 之 不 動 產 及 設 施 , 其 所 有 權 歸 行 政 院 農 業 委 員 會 林 務 局 所 有,相關約定詳附註二七,因此本公司將興建不動產及設施之成本列 為取 得 營運 特 許權 之成 本 。
上 述 有 限 耐 用 年 限 無 形 資 產 係 以 直 線 基 礎 按 下 列 耐 用 年 數 計 提 攤 銷費 用 : 營運特許權 2 至 30 年 電腦軟體授權 4 年
十四 、 改良 及 擴充 基 金
如 財 務 報 告 附 註 十 八 所 述 , 依 本 公 司 章 程 規 定 , 每 年 度 淨 利 將 保 留 20%特別盈餘公積做為擴點基金,該基金帳戶之資金為專款專用, 限於使用在擴增新營運據點之建館、營運設備、營運週轉金或銀行擔 保等 相 關作 業 。截 至 105 年 12 月 31 日及 104 年 12 月 31 日改 良 及擴 充基 金 帳面 金 額分 別 為 93,437 千元及 60,447 千 元,主要 投資 於 銀行 定 期存 款 。
改 良及 擴 充基 金變 動 情形 如 下:
| 年度 105 |
年度 104 |
||
|---|---|---|---|
| 年初餘額 | \$ 60,447 |
\$ 83,975 |
|
| 利息收入 | 477 | 543 | |
| 本年度提列 | 32,513 | 34,429 | |
| 購置不動產、廠房及設備 | - | ( 58,500 ) |
|
| 年底餘額 | \$ 93,437 |
\$ 60,447 |
|
| 十五 、 其他 資 產 |
年 月 日 105 12 31 |
年 月 日 104 12 31 |
|
| 流 動 暫 付 款 |
\$ 920 |
\$ 859 |
|
| 非 流 動 存出保證金 |
\$ 3,475 |
\$ 3,231 |
存 出保 證 金主 係租 賃 營運 所 需之 車輛 保 證金 。
十六 、 其他 應 付款 及 預收 款項
| 年 月 日 105 12 31 |
年 月 日 104 12 31 |
|
|---|---|---|
| 其他應付款 | ||
| 應付薪資及獎金 | \$ 33,762 |
\$ 31,930 |
| 應付設備款 | 8,124 | 8,789 |
| 應付休假給付 | 4,420 | 5,460 |
| 應付保險費 | 3,144 | 3,027 |
| 應付水電費 | 1,836 | 1,789 |
| 應付員工酬勞 | 3,397 | 2,038 |
| 應付權利金 | 18,096 | 8,121 |
| 其 他 |
11,434 | 14,642 |
| \$ 84,213 |
\$ 75,796 |
|
| 預收款項 | ||
| 預收住宿券 | \$ 54,674 |
\$ 59,218 |
| 預收訂金 | 24,971 | 31,490 |
| 預收旅券 | 1,515 | 1,533 |
| 預收餐券 | 2,061 | 2,019 |
| 其他預收款 | 338 | 342 |
| \$ 83,559 |
\$ 94,602 |
十七 、 退職 後 福利 計 畫
(一 ) 確定 提 撥計 畫
本 公 司 所 適 用 「 勞 工 退 休 金 條 例 」 之 退 休 金 制 度 , 係 屬 政 府管 理 之確 定 提撥 退休 計 畫,依 員工 每月 薪 資 6%提 撥 退 休金 至 勞工 保 險局 之 個人 專戶 。
(二 ) 確定 福 利計 畫
本 公 司 依 我 國 「 勞 動 基 準 法 」 辦 理 之 退 休 金 制 度 係 屬 政 府 管理之確定福利計畫 , 員 工 退 休 金 之 支 付 , 係 根 據 服 務 年 資 及 核准 退 休日 前 6 個 月平 均 工資 計 算。 本公 司 按員 工 每月 薪資 總 額 2%提 撥 退休 金,交由 勞 工退 休 準備 金監 督 委員 會 以該 委員 會 名義存入台灣銀行之專戶。年度終了前,若估算專戶餘額不足 給付 次 一年 度 內預 估達 到 退休 條 件之 勞工 , 次年 度 3 月 底前 將 一次提撥其差額。該專戶係委託勞動部勞動基金運用局管理, 本公 司 並無 影 響投 資管 理 策略 之 權利 。
列 入資 產 負債 表之 確 定福 利 計畫 金額 列 示如 下 :
| 年 105 |
月 日 12 31 |
年 104 |
月 日 12 31 |
|
|---|---|---|---|---|
| 確定福利義務現值 | \$ | 13,289 | \$ | 13,483 |
| 計畫資產公允價值 | ( | 2,561 ) |
( | 3,243 ) |
| 淨確定福利負債 | \$ | 10,728 | \$ | 10,240 |
淨 確定 福 利負 債變 動 如下 :
| 確 定 福 利 |
計 畫 資 產 |
淨 確 定 |
|
|---|---|---|---|
| 義 務 現 值 |
公 允 價 值 |
福 利 負 債 |
|
| 年 月 日 104 1 1 |
\$ 14,195 |
( \$ 3,135 ) |
\$ 11,060 |
| 服務成本 | |||
| 當期服務成本 | 193 | - | 193 |
| 利息費用(收入) | 272 | ( 60 ) |
212 |
| 認列於損益 | 465 | ( 60 ) |
405 |
| 再衡量數 | |||
| 計畫資產報酬(除包含於 | - | ( 29 ) |
( 29 ) |
| 淨利息之金額外) | |||
| 精算利益 | ( 1,177 ) |
- | ( 1,177 ) |
| 認列於其他綜合損益 | ( 1,177 ) |
( 29 ) |
( 1,206 ) |
| 雇主提撥 | - | ( 19 ) |
( 19 ) |
| 年 月 日 104 12 31 |
13,483 | ( 3,243 ) |
10,240 |
| 服務成本 | |||
| 當期服務成本 | 80 | - | 80 |
| 利息費用(收入) | 223 | ( 57 ) |
166 |
| 認列於損益 | 303 | ( 57 ) |
246 |
| 再衡量數 | |||
| 計畫資產報酬(除包含於 | - | 35 | 35 |
| 淨利息之金額外) | |||
| 精算利益 | 228 | - | 228 |
| 認列於其他綜合損益 | 228 | 35 | 263 |
| 雇主提撥 | - | ( 21 ) |
( 21 ) |
| 福利支付 | ( 725 ) |
725 | - |
| 年 月 日 105 12 31 |
\$ 13,289 |
( \$ 2,561 ) |
\$ 10,728 |
本 公司 因 「勞 動基 準 法」 之 退休 金制 度 暴露 於 下列 風險 : 1. 投 資 風 險 : 勞 動 部 勞 動 基 金 運 用 局 透 過 自 行 運 用 及 委 託 經 營 方 式 , 將 勞 工 退 休 基 金 分 別 投 資 於 國 內 ( 外 ) 權 益 證 券 與 債 務 證 券 及 銀 行 存 款 等 標 的 , 惟 本 公 司 之 計 畫 資 產 得 分 配金 額 係以 不 低於 當地 銀 行 2 年 定 期 存款 利 率計 算 而得 之 收益 。
-
- 利 率 風 險 : 政 府 公 債 / 公 司 債 之 利 率 下 降 將 使 確 定 福 利 義 務 現 值 增 加 , 惟 計 畫 資 產 之 債 務 投 資 報 酬 亦 會 隨 之 增 加 , 兩者 對 淨確 定 福利 負債 之 影響 具 有部 分抵 銷 之效 果 。
-
- 薪 資 風 險 : 確 定 福 利 義 務 現 值 之 計 算 係 參 考 計 畫 成 員 之 未 來 薪 資 , 因 此 計 畫 成 員 薪 資 之 增 加 將 使 確 定 福 利 義 務 現 值 增加 。
本 公 司 之 確 定 福 利 義 務 現 值 係 由 合 格 精 算 師 進 行 精 算 , 衡 量日 之 重大 假 設如 下:
| 年 月 日 105 12 31 |
年 月 日 104 12 31 |
|
|---|---|---|
| 折 現 率 |
1.50% | 1.65% |
| 薪資預期增加率 | 1.50% | 1.50% |
若 重 大 精 算 假 設 分 別 發 生 合 理 可 能 之 變 動 , 在 所 有 其 他 假 設 維 持 不 變 之 情 況 下 , 將 使 確 定 福 利 義 務 現 值 增 加 ( 減 少 ) 之 金額 如 下:
| 年 月 日 105 12 31 |
年 月 日 104 12 31 |
|
|---|---|---|
| 折 現 率 |
||
| 減少 0.25% |
\$ 469 |
\$ 469 |
| 增加 0.25% |
( \$ 448 ) |
( \$ 448 ) |
| 薪資預期增加率 | ||
| 減少 1.00% |
( \$ 1,703 ) |
( \$ 1,702 ) |
| 增加 1.00% |
\$ 1,999 |
\$ 2,001 |
由 於 精 算 假 設 可 能 彼 此 相 關 , 僅 單 一 假 設 變 動 之 可 能 性 不 大,故上述敏感度分析可能無法反映確定福利義務現值實際 變 動情 形 。
| 年 105 12 |
月 日 31 |
年 104 |
月 日 12 31 |
|
|---|---|---|---|---|
| 預期 1 年內提撥金額 |
\$ | 477 | \$ | 405 |
| 確定福利義務平均到期 | ||||
| 期間 | 年 15 |
年 15 |
十八 、 權 益
(一 ) 普通 股 股本
| 年 月 日 105 12 31 |
年 月 日 104 12 31 |
|
|---|---|---|
| 額定股數(千股) | 120,000 | 120,000 |
| 額定股本 | \$ 1,200,000 |
\$ 1,200,000 |
| 已發行且已收足股款之 | ||
| 股數(千股) | 102,127 | 95,446 |
| 已發行股本 | \$ 1,021,273 |
\$ 954,460 |
已 發行 之 普通 股每 股 面額 為 10 元,每 股 享有 一 表決 權及 收 取股 利 之權 利 。
本 公司 於 105 年 5 月 23 日 股東 常 會決 議 辦理 股 東紅 利轉 增 資 6,681 千 股 ,每 股面 額 10 元, 增 資後 實 收股 本 為 1,021,273 千元 。
(二 ) 資本 公 積
| 年 105 |
月 日 12 31 |
104 | 年 | 月 日 12 31 |
||
|---|---|---|---|---|---|---|
| 得用以彌補虧損、發放 | ||||||
| 現金或撥充股本(註) | ||||||
| 股票發行溢價 | \$ | 170,581 | \$ | 170,581 | ||
| 僅得用以彌補虧損 | ||||||
| 處分資產增益 | 3 | 3 | ||||
| 已失效認股權 | 79 | 79 | ||||
| \$ | 170,663 | \$ | 170,663 |
註:此類資本公積得用以彌補虧損,亦得於公司無虧損時,用 以 發 放 現 金 或 撥 充 股 本 , 惟 撥 充 股 本 時 每 年 以 實 收 股 本 之 一定 比 率為 限 。
(三 ) 保留 盈 餘及 股 利政 策
依 104 年 5 月 公司 法 之修 正,股息 及紅 利 之分 派 限於 股東, 員工 非 屬盈 餘 分派 之對 象。本 公 司已 於 105 年 5 月 23 日 之股 東 常會決議通過修正章程之盈餘分派政策,並於章程中另外訂定 員工 酬 勞之 分 派政 策。
修 正 後 章 程 之 盈 餘 分 派 政 策 規 定 , 本 公 司 年 度 決 算 如 有 盈 餘 , 依 法繳 納 稅 捐 , 彌 補 累積 虧 損 後 , 再提 10%為 法 定 盈 餘公 積,其餘再依法令及章程規定提列或迴轉特別盈餘公積;如尚 有餘額,併同累積未分配盈餘,由董事會擬具盈餘分配議案, 提請股東會決議分派股東股息紅利。修正前後章程之員工及董 監事 酬 勞分 派 政策 ,參 閱 附註 二 十之 (五)員 工福 利 費用 。
另 依 據 本 公 司 章 程 規 定 , 每 年 度 當 期 淨 利 , 依 下 列 順 序 分 派之 :
-
- 彌補 虧 損。
-
- 提 撥 10%法 定 盈 餘 公積 以 及 自 100 年起至 137 年 止, 本 公 司 為單 一 營 運據 點 之 年度 須 提 撥 20%特 別盈 餘 公 積作 為 擴 點基 金 ,並 應 就每 年所 提 撥資 金 設立 擴 點 基 金帳 戶 。
-
- 依其 他 法令 規 定提 撥特 別 盈餘 公 積。
前 項 分 派 後 之 餘 額 加 計 期 初 未 分 配 盈 餘 暨 本 期 未 分 配 盈 餘 調整 數 後,由 董 事 會依 股 利政 策 擬具 分派 案,提請 股 東 會決 議 。 依 第一 項 第二 款後 段 規定 所 提撥 之 20%特別 盈 餘公 積:
-
- 其 擴 點 基 金 帳 戶 之 資 金 為 專 款 專 用 , 限 於 使 用 在 擴 增 新 營 運 據 點 之 建 館 、 營 運 設 備 、 營 運 週 轉 金 或 銀 行 擔 保 等 相 關 作業 ;
-
- 其 擴 點 基 金 帳 戶 之 投 資 標 的 主 要 以 穩 定 孳 息 獲 利 為 主 , 以 投資於定期存款、政府債券、債券型基金、 ETF 基金及組 合 型 基 金 等 標 的 為 限 。 其 相 關 之 提 撥 請 參 閱 財 務 報 告 附 註 十四 。
-
- 除符 合 下列 條 件之 一方 可 停止 提 撥:
- (1) 取得 新 的營 運 據點 之投 資 總金 額 合計 須 5 億 元 以上 , 且新 營 運據 點 連續 兩年 度 投資 獲 利。
- (2) 該特 別 盈餘 公 積已 達實 收 資本 額 兩倍 。
本 公 司 正 值 穩 定 成 長 階 段 , 將 掌 握 內 外 在 環 境 變 化 , 以 求 永續經營發展,董事會擬定盈餘分配案時,應考慮公司未來之 資本支出預算及資金需求,並衡量以盈餘支應資金之必要性, 以決定盈餘保留或分配之數額以現金方式分配股東股息或紅利 之金 額 ,分 配 現金 不低 於 30%, 分配 股票 不 高 於 70%。
法 定 盈 餘 公 積 應 提 撥 至 其 餘 額 達 公 司 實 收 股 本 總 額 時 為 止。法定盈餘公積得用以彌補虧損,公司無虧損時,法定盈餘 公 積 超 過實 收 股 本 總額 25%之部分除得撥充股本外,尚得以現 金分 配 。
本 公 司 依 金 管 證 發 字 第 1010012865 號 函 、 金 管 證 發 字 第 1010047490 號 函、金管 證 發字 第 1030006415 號及「採 用 國 際財 務報 導 準則 ( IFRSs)後 , 提列 特 別盈 餘公 積 之適 用 疑義 問答 」 等規 定 提列 及 迴轉 特別 盈 餘公 積 。
分 配 未 分 配 盈 餘 時 , 除 屬 非 中 華 民 國 境 內 居 住 者 之 股 東 外,其餘股東可獲配按股利分配日之稅額扣抵比率計算之股東 可扣 抵 稅額 。
本 公司 分 別 於 105 年 5 月 23 日 及 104 年 5 月 11 日 舉 行股 東常 會 ,分 別 決議 通 過 104 及 103 年 度盈 餘 分配 案 如下 :
| 盈 | 餘 | 分 | 配 | 案 | 每股股利(元) | |||||||
|---|---|---|---|---|---|---|---|---|---|---|---|---|
| 104 | 年度 | 103 | 年度 | 104 | 年度 | 103 | 年度 | |||||
| 法定盈餘公積 | \$ | 16,257 | \$ | 17,214 | ||||||||
| 特別盈餘公積 | 37,555 | 37,770 | ||||||||||
| 現金股利 | 47,723 | 44,601 | \$ | 0.5 | \$ | 0.5 | ||||||
| 股票股利 | 66,813 | 62,441 | 0.7 | 0.7 |
本 公司 106 年 2 月 8 日 董 事會 擬 議 105 年 度 盈 餘分 配案 如 下:
| 盈 餘 分 配 案 |
每股股利(元) | |
|---|---|---|
| 法定盈餘公積 | \$ 14,015 |
|
| 特別盈餘公積 | 19,647 | |
| 現金股利 | 51,064 | \$ 0.5 |
| 股票股利 | 51,064 | 0.5 |
有 關 105 年度 之盈 餘 分配 案 尚待 106 年 5 月 8 日 股 東常 會 決議 。
十九 、 收 入
| 年度 105 |
年度 104 |
||||
|---|---|---|---|---|---|
| 客房收入 | \$ | 531,520 | \$ | 536,199 | |
| 餐飲收入 | 179,975 | 186,815 | |||
| 其他收入 | 16,472 | 15,012 | |||
| \$ | 727,967 | \$ | 738,026 |
二十 、 稅前 淨 利
(一 ) 其他 收 益及 費 損淨 額
| 年度 105 |
年度 104 |
||
|---|---|---|---|
| 處分不動產、廠房及設 備損失 |
( \$ 344 ) |
( \$ 1,397 ) |
|
| (二 ) |
其他 收 入 | ||
| 年度 105 |
年度 104 |
||
| 利息收入 | \$ 964 |
\$ 1,018 |
|
| 租金收入 | 1,407 | 1,254 | |
| 其 他 |
3,817 | 4,353 | |
| \$ 6,188 |
\$ 6,625 |
||
| (三 ) |
什項 支 出 | ||
| 年度 105 |
年度 104 |
||
| 折舊費用 | \$ 360 |
\$ 241 |
|
| 投資性不動產相關費用 | 2,031 | 3,168 | |
| 其 他 |
703 | 116 | |
| \$ 3,094 |
\$ 3,525 |
||
| (四 ) |
折舊 及 攤銷 | ||
| 年度 105 |
年度 104 |
||
| 不動產、廠房及設備 | \$ 22,193 |
\$ 23,681 |
|
| 無形資產 | 63,506 | 62,289 | |
| \$ 85,699 |
\$ 85,970 |
(接 次 頁)
| 年度 105 |
年度 104 |
|
|---|---|---|
| 折舊費用依功能別彙總 | ||
| 營業成本 | \$ 14,523 |
\$ 15,802 |
| 營業費用 | 7,310 | 7,638 |
| 什項支出 | 360 | 241 |
| \$ 22,193 |
\$ 23,681 |
|
| 攤銷費用依功能別彙總 | ||
| 營業成本 | \$ 63,506 |
\$ 62,289 |
| (五 員工 福 利費 用 ) |
||
| 年度 105 |
年度 104 |
|
| 短期員工福利 | ||
| 薪 資 |
\$ 171,030 |
\$ 158,416 |
| 勞 健 保 |
15,031 | 14,482 |
| 其 他 |
9,131 | 8,876 |
| 195,192 | 181,774 | |
| 退職後福利(附註十七) | ||
| 確定提撥計畫 | 6,586 | 6,150 |
| 確定福利計畫 | 246 | 405 |
| 6,832 | 6,555 | |
| \$ 202,024 |
\$ 188,329 |
|
| 依功能別彙總 | ||
| 營業成本 | \$ 127,560 |
\$ 117,073 |
| 營業費用 | 74,464 | 71,256 |
| \$ 202,024 |
\$ 188,329 |
- 105 及 104 年 度員 工 酬勞 及 董監 事 酬勞
依 104年 5月 修 正 後 公 司 法 及 105年 5月 經 股 東 會 決 議 之 修 正 章 程 , 本 公 司 係 以 當 年 度 扣 除 分 派 員 工 及 董 監 酬 勞 前 之 稅 前 利 益 分 別 以 不 低 於 1%及 不 高 於 1%提 撥 員 工 酬 勞 及 董 監 事 酬 勞 。 105及 104年 度 員 工 酬 勞 及 董 監 事 酬 勞 分 別 於 106年2月8日及 105年2月24日 經董 事 會 決議 如 下:
估列 比 例
| 年度 105 |
年度 104 |
|
|---|---|---|
| 員工酬勞 | 1% | 1% |
| 董監事酬勞 | 0.0543% | 0.0552% |
| 金 額 |
||
| 年度 105 |
年度 104 |
|
| 員工酬勞 | \$ 1,741 |
\$ 2,038 |
| 董監事酬勞 | 95 | 113 |
年 度 財 務 報 告 通 過 發 布 日 後 若 金 額 仍 有 變 動 , 則 依 會 計估 計 變動 處 理, 於次 一 年度 調 整入 帳。
104年 度 員 工 酬 勞 及 董 監 事 酬 勞 之 實 際 配 發 金 額 與 104 年度 財 務報 告 之認 列金 額 並無 差 異。
有 關 本 公 司 106及 105年 董 事 會 決 議 之 員 工 酬 勞 及 董 監 事 酬 勞 資 訊 , 請 至 台 灣 證 券 交 易 所 「 公 開 資 訊 觀 測 站 」 查 詢。
- 103 年 度員 工 紅利 及 董監 事 酬勞
本公司於 104年 5月 11日 舉 行 股 東 常 會 決 議 通 過 103年 度員 工 紅利 及 董監 事酬 勞 如下 :
| 103 | 年度 | |||
|---|---|---|---|---|
| 現 | 金 | 紅 | 利 | |
| 員工紅利 | \$ | 1,081 | ||
| 董監事酬勞 | 88 |
104年 5月 11日 股 東 常 會 決 議 配 發 之 員 工 紅 利 及 董 監 事 酬勞 , 以及 財 務報 告認 列 金額 如 下:
| 103 年度 | ||
|---|---|---|
| 員 工 紅 利 | 董監事酬勞 | |
| 股東會決議配發金額 | \$ 1,081 |
\$ 88 |
| 年度財務報告認列金 | \$ 1,081 |
\$ - |
| 額 |
上 述差 異 調整 為 104年 度 之損 益 。
有關本公司 104年 股 東 會 決 議 之 員 工 紅 利 及 董 監 事 酬
勞資 訊 ,請 至 台灣 證券 交 易所 「 公開 資訊 觀 測站 」 查詢 。
二一 、 所 得 稅
(一 ) 認列 於 損益 之 所得 稅主 要 組成 項 目如 下:
| 年度 105 |
年度 104 |
||||
|---|---|---|---|---|---|
| 當期所得稅 | |||||
| 本年度產生者 | \$ | 29,204 | \$ | 34,508 | |
| 未分配盈餘加徵 | 2,773 | 4,361 | |||
| 以前年度之調整 | - | 338 | |||
| 31,977 | 39,207 | ||||
| 遞延所得稅 | |||||
| 本年度產生者 | 139 | ( | 180 ) |
||
| \$ | 32,116 | \$ | 39,027 |
會 計所 得 與所 得稅 費 用之 調 節如 下:
| 年度 105 |
年度 104 |
|
|---|---|---|
| 繼續營業單位稅前淨利 | \$ 172,266 |
\$ 201,593 |
| 稅前淨利按法定稅率計 算之所得稅費用 |
||
| (17%) | \$ 29,285 |
\$ 34,271 |
| 稅上不可減除之費損 | 58 | 57 |
| 未分配盈餘加徵 | 2,773 | 4,361 |
| 以前年度之調整 | - | 338 |
| \$ 32,116 |
\$ 39,027 |
本 公司 所 適用 之稅 率 為 17%。
由 於 106 年 度 股東 會 盈餘 分 配情 形尚 具 不確 定 性, 故 105 年 度 未 分配 盈 餘 加 徵 10%所得稅之潛在所得稅後果尚無法可靠 決定 。
(二 ) 認列 於 其他 綜 合損 益之 所 得稅
| 105 | 年度 | 104 | 年度 | |
|---|---|---|---|---|
| 遞延所得稅 | ||||
| 本年度產生者 | ||||
| 確定福利計畫再衡 | ||||
| 量數 | \$ | 45 | ( \$ |
205 ) |
(三 ) 本期 所 得稅 負 債
| 年 月 日 105 12 31 |
年 月 日 104 12 31 |
|
|---|---|---|
| 本期所得稅負債 | ||
| 應付所得稅 | \$ 14,719 |
\$ 21,377 |
(四 ) 遞延 所 得稅 資 產
遞 延所 得 稅資 產之 變 動如 下 :
105 年 度
| 認列於其他 | ||||||||||||||
|---|---|---|---|---|---|---|---|---|---|---|---|---|---|---|
| 遞 | 延 | 所 | 得 | 稅 | 資 | 產 | 年 初 餘 額 | 認列於損益 | 綜 合 損 益 | 年 底 餘 額 | ||||
| 暫時性差異 | ||||||||||||||
| 投資性不動產減損損失 | \$ | 103 | \$ | - | \$ | - | \$ | 103 | ||||||
| 應付休假給付 | 928 | ( | 177) | - | 751 | |||||||||
| 確定福利退休計畫 | 1,740 | 38 | 45 | 1,823 | ||||||||||
| \$ | 2,771 | ( \$ | 139) | \$ | 45 | \$ | 2,677 |
104 年 度
| 認列於其他 | |||||||||||||||
|---|---|---|---|---|---|---|---|---|---|---|---|---|---|---|---|
| 遞 | 延 | 所 | 得 | 稅 | 資 | 產 | 年 初 餘 額 | 認列於損益 | 綜 合 損 益 | 年 底 餘 額 | |||||
| 暫時性差異 | |||||||||||||||
| 投資性不動產減損損失 | \$ | 103 | \$ | - | \$ | - | \$ | 103 | |||||||
| 應付休假給付 | 813 | 115 | - | 928 | |||||||||||
| 確定福利退休計畫 | 1,880 | 65 | ( | 205 ) | 1,740 | ||||||||||
| \$ | 2,796 | \$ | 180 | ( \$ | 205 ) | \$ | 2,771 |
(五 ) 兩稅 合 一相 關 資訊
| 年 月 日 105 12 31 |
年 月 日 104 12 31 |
||||
|---|---|---|---|---|---|
| 未分配盈餘 | |||||
| 年度以前 86 |
\$ - |
\$ - |
|||
| 年度以後 87 |
226,670 | 255,086 | |||
| \$ 226,670 |
\$ 255,086 |
||||
| 股東可扣抵稅額帳戶餘 額 |
\$ 37,176 |
\$ 37,176 |
|||
| 盈餘分配適用之稅額扣 | 年度(預計) 105 |
年度(實際) 104 |
|||
| 抵比率 | 22.89% | 22.95% |
依 所得 稅 法規 定,本公 司 分配 屬 於 87 年 度( 含)以 後之 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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餘時,本國股東可按股利分配日之稅額扣抵比率計算可獲配之 股東可扣抵稅額。由於實際分配予股東之可扣抵稅額,應以股 利分 配 日之 股 東可 扣抵 稅 額帳 戶 餘額 為準,因 此 本公 司 預 計 105 年度盈餘分配之稅額扣抵比率可能與將來實際分配予股東時所 適用 之 稅額 扣 抵比 率有 差 異。
(六 ) 所得 稅 核定 情 形
本 公司 截 至 103 年 度 之申 報 案件 業 經稅 捐 稽徵 機 關核 定。 二二 、 每股 盈 餘
用 以計 算 每股 盈餘 之 盈餘 及 普通 股加 權 平均 股 數如 下:
本年 度 淨利
| 105 年度 |
104 年度 |
|||
|---|---|---|---|---|
| 本年度淨利 | \$ 140,150 |
\$ 162,566 |
||
| 股 數 |
||||
| 單位 : 千股 | ||||
| 年度 105 |
年度 104 |
|||
| 用以計算基本每股盈餘之普通 | ||||
| 股加權平均股數 | 102,127 | 102,127 | ||
| 具稀釋作用潛在普通股之影響: | ||||
| 員工酬勞 | 48 | 59 | ||
| 用以計算稀釋每股盈餘之普通 |
若 本 公 司 得 選 擇 以 股 票 或 現 金 發 放 員 工 酬 勞 , 則 計 算 稀 釋 每 股 盈 餘時,假設員工酬勞將採發放股票方式,並於該潛在普通股具有稀釋 作用時計入加權平均流通在外股數,以計算稀釋每股盈餘。於次年度 股東會決議員工酬勞發放股數前計算稀釋每股盈餘時,亦繼續考量該 等潛 在 普通 股 之稀 釋作 用 。
股加權平均股數 102,175 102,186
計 算每 股 盈餘 時,無 償配 股 之影 響業 已 追溯 調 整,104 年度 基 本及 稀釋 每 股盈 餘 皆 由 1.70 元 減少 為 1.59 元。
二三 、 資本 風 險管 理
本 公 司 進 行 資 本 管 理 係 藉 由 將 債 務 及 權 益 餘 額 最 適 化 , 使 資 本 有 效之運 用 , 並 確 保 本 公 司 順 利 營 運 。 本 公 司 之 資 本 結 構 係 由 淨 負 債 及 權益所組成,毋需遵守其他外部資本規定。本公司主要管理階層每季 重新檢視資本結構,包括考量各類資本之成本及相關風險,目前資本 結構中權益項目遠大於負債項目,將用以支付股利或負債,併同投資 金融 商 品以 提 高公 司收 益 及管 理 資本 結構 。
二四 、 金融 工 具
(一 ) 公允 價 值之 資 訊- 非按 公 允價 值 衡量 之金 融 工具
本 公 司 之 非 按 公 允 價 值 衡 量 之 金 融 工 具 , 如 現 金 、 無 活 絡 市場之債務工具投資、應收款項、改良及擴充基金、存出保證 金及 應 付款 項 等之 帳面 金 額係 公 允價 值合 理 之近 似 值。
(二 ) 公允 價 值資 訊 - 以 重複 性 基礎 按 公允 價值 衡 量之 金 融工 具
105 年 12 月 31 日
| 第 | 1 | 級 | 第 | 2 | 級 | 第 | 3 | 級 | 合 | 計 | ||
|---|---|---|---|---|---|---|---|---|---|---|---|---|
| 備供出售金融資產 國內上市(櫃)有價證券 |
\$ | 43,620 | \$ | - | \$ | - | \$ | 43,620 | ||||
| 年 月 日 104 12 31 |
||||||||||||
| 第 | 1 | 級 | 第 | 2 | 級 | 第 | 3 | 級 | 合 | 計 | ||
| 備供出售金融資產 國內上市(櫃)有價證券 |
\$ | 31,974 | \$ | - | \$ | - | \$ | 31,974 | ||||
| 及 年度 無 第 105 104 |
1 | 級與第 | 2 | 級公 允價 值 衡量 | 間 移轉 之情 | |||||||
| 形。 | ||||||||||||
| (三 ) |
金融 工 具之 種 類 | |||||||||||
| 105 | 年 | 月 12 |
31 | 日 | 104 | 年 | 月 12 |
日 31 |
| 金融資產 | ||
|---|---|---|
| 放款及應收款(註 1) |
\$ 96,329 |
\$ 175,071 |
| 備供出售金融資產 | 43,620 | 31,974 |
| 金融負債 | ||
| 以攤銷後成本衡量(註 | ||
| 2) | 105,088 | 91,621 |
註 1: 餘 額 係 包 含 現 金 、 無 活 絡 市 場 之 債 務 工 具 投 資 、 應 收 帳 款、其他 應 收款 及 存 出保 證 金等 以 攤銷 後成 本 衡量 之 放款 及應 收 款。
註 2: 餘額 係 應付 票 據、應 付帳 款 及其 他 應付 款等 以 攤銷 後 成本 衡量 之 金融 負 債。
(四 ) 財務 風 險管 理 目的 與政 策
本 公 司 主 要 金 融 工 具 包 括 權 益 投 資 、 應 收 帳 款 、 應 付 票 據 及 應 付 帳 款 。 本 公 司 之 財 務 管 理 部 門 係 為 各 業 務 單 位 提 供 服 務,統籌協調進入國內市場操作,藉由依照風險程度與廣度分 析 暴 險 之 內 部 風 險 報 告 監 督 及 管 理 本 公 司 營 運 有 關 之 財 務 風 險 , 該 等 風 險 包 括 市 場 風 險 ( 其 他 價 格 風 險 ) 、 信 用 風 險 及 流 動性 風 險。
本 公 司 之 重 要 財 務 活 動 係 經 董 事 會 依 相 關 規 範 及 內 部 控 制 制度進行覆核,內部稽核人員持續地針對政策之遵循與暴險額 度進行複核。本公司並未以投機目的而進行金融工具(包括衍 生金 融 工具 ) 之交 易。
- 市場 風 險
其他 價 格風 險
本 公 司 因 投 資 國 內 外 上 市 股 票 而 產 生 權 益 價 格 暴 險 。 敏感 度 分析
若 權 益 價格 上 漲 /下 跌 1%,105及104年度 稅 前 其 他 綜 合 損 益 將 因 備 供 出 售 金 融 資 產 公 允 價 值 之 變 動 增 加 / 減 少 436千元 及320千元 。
- 信用 風 險
信 用 風 險 係 指 交 易 對 方 拖 欠 合 約 義 務 而 造 成 本 公 司 財 務 損 失 之 風 險 。 截 至 資 產 負 債 表 日 , 本 公 司 可 能 因 交 易 對 方 未 履 行 義 務 造 成 財 務 損 失 之 最 大 信 用 風 險 暴 險 主 要 係 來 自於 資 產負 債 表所 認列 之 金融 資 產帳 面金 額 。
本 公 司 之 交 易 對 方 均 為 信 用 良 好 之 個 人 及 公 司 組 織 , 因此 不 預期 有 重大 之信 用 風險 。
- 流動 性 風險
本 公 司 係 透 過 管 理 及 維 持 足 夠 部 位 之 現 金 或 易 變 現 之 金融 商 品以 支 應公 司之 營 運。
由 於 本 公 司 資 本 結 構 中 權 益 遠 大 於 負 債 , 現 金 足 以 償 還負債, 未 有 因 無 法 籌 措 資 金 以 履 行 合 約 義 務 之 流 動 性 風 險。
本公司 105年 及 104年 12月 31日 之 金 融 負 債 ( 含 應 付 款 項及 其 他應 付 款)分別 為 105,088千元及91,621千 元,均 於 3 個月 內 到期 償 還。
二五 、 關係 人 交易
本 公司 與 關係 人間 重 大之 交 易如 下:
(一 ) 營業 收 入
| 關 | 係 人 |
類 | 別 | 105 | 年度 | 104 | 年度 |
|---|---|---|---|---|---|---|---|
| 母 公 |
司 | \$ | 77 | \$ | 243 | ||
| 其他關係人 | 17 | 205 | |||||
| \$ 94 |
448 |
其 他關 係 人係 母公 司 之法 人 董事 。
(二 ) 進 貨
| 關 | 係 | 人 | 類 | 別 | 年度 105 |
年度 104 |
|---|---|---|---|---|---|---|
| 其他關係人 | \$ 10,520 |
\$ 14,844 |
本 公 司 對 其 他 關 係 人 之 進 貨 價 格 與 一 般 廠 商 相 當 , 付 款 期 限為 30 天至 55 天 ,與 一 般廠 商 無重 大差 異 (一 般 廠商 付款 期 限 為 55 天 )。
(三 ) 取得 之 不動 產 、廠 房及 設 備
| 取 | 得 | 款 | ||||||||
|---|---|---|---|---|---|---|---|---|---|---|
| 關 | 係 | 人 | 類 | 別 | 105 | 年度 | 104 年度 |
|||
| 母 | 公 司 |
\$ 600 |
\$ | 5,929 |
(四 ) 應付 關 係人 帳 款
| 關 | 係 | 人 | 類 | 別 | 年 105 |
月 日 12 31 |
年 104 |
月 日 12 31 |
|---|---|---|---|---|---|---|---|---|
| 母 | 公 司 |
\$ | 272 | \$ | - | |||
| 其他關係人 | 1,307 | 2,884 | ||||||
| \$ | 1,579 | \$ | 2,884 |
(五 ) 預付 款 項
| 關 | 係 | 人 | 類 | 別 | 年 105 |
月 12 31 |
日 | 年 104 |
月 12 31 |
日 | |
|---|---|---|---|---|---|---|---|---|---|---|---|
| 母 | 公 司 |
\$ | 750 | \$ | 750 | ||||||
| (六 ) |
預收 款 項 | ||||||||||
| 關 | 係 | 人 | 類 | 別 | 年 105 |
月 12 31 |
日 | 年 104 |
月 日 12 31 |
||
| 母 | 公 司 |
\$ | 1,264 | \$ | 1,254 | ||||||
| 其他關係人 | 284 | - |
(七 ) 其他 交 易
本 公司 與 母公 司之 交 易如 下 :
- 委 託 母 公 司 提 供 旅 館 管 理 系 統 維 護 合 約 , 每 次 租 期 為 一 年, 每 年到 期 續約 。
\$ 1,548 \$ 1,254
-
- 向 母 公 司 承 租 辦 公 室 , 每 次 租 期 為 一 年 , 每 年 到 期 自 動 展 期。
-
- 向母 公 司承 租 營運 場所 , 租期 為 104 年 1 月 1 日至 118 年 12 月 31 日 。
105及 104年 度 認 列 並 支 付 上 述 交 易 之 管 理 費 用 分 別 為 1,577千元及614千 元,並予 以 適當 分 攤 至發 生 成本 之 相關 管 理部 門 。
- 向其 他 關係 人 承租 營運 場 所
租 期為 104年1月1日至 117年12月 31日 。
105及 104年 度 認 列 並 支 付 上 述 交 易 之 管 理 費 用 分 別 為 3,255千元及1,731千 元,並予 以 適當 分 攤 至發 生 成本 之 相關 管理 部 門。
- 出租 營 運場 所 予其 他關 係 人
租 期為 104年1月1日至 107年12月 31日 。
105及 104年 度 認 列 並 收 取 上 述 交 易 之 租 金 收 入 分 別 為 560千元 及452千元 。
(八 ) 主要 管 理階 層 之獎 酬
| 年度 105 |
年度 104 |
|
|---|---|---|
| 短期員工福利 | \$ 11,368 |
\$ 13,378 |
| 退職後福利 | 651 | 710 |
| \$ 12,019 |
\$ 14,088 |
董 事 及 其 他 主 要 管 理 階 層 之 薪 酬 係 由 薪 酬 委 員 會 依 照 個 人 績效 決 定。
二六 、 質抵 押 之資 產
下 列 資 產 業 經 提 供 為 禮 券 履 約 保 證 金 及 特 許 權 協 議 簽 約 保 證 金 之 擔保 品 :
| 年 105 |
月 日 12 31 |
年 月 日 104 12 31 |
||||
|---|---|---|---|---|---|---|
| 質押活期及定期存款(帳列無活 | ||||||
| 絡市場之債務工具投資-流 | ||||||
| 動及非流動) | \$ | 49,195 | \$ | 48,295 | ||
| 投資性不動產淨額 | 29,396 | 29,396 | ||||
| \$ | 78,591 | \$ | 77,691 |
二七 、 重大 或 有負 債 及未 認列 之 合約 承 諾
除 已 於 其 他 附 註 所 述 者 外 , 本 公 司 於 資 產 負 債 表 日 之 重 大 承 諾 事 項及 或 有事 項 如下 :
重大 承 諾
- (一 ) 本公司與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林務局簽訂墾丁森林遊樂區海濱區 之遊 樂 設施 區 投資 經營 契 約書,原 合 約 於 104 年 9 月 30 日到 期 後依 新 訂合 約 之租 期為 104 年 10 月 1 日至 112 年 9 月 30 日止, 另合 約 明訂 每 次續 約期 間 為 8 年 , 續 約次 數 以不 超 過 4 次為 限 (含 本 契約 ),總經 營期 限 自 87 年 10 月 23 日 起 算不 得 超 過 50 年。 於 簽約 時 繳納 履約 保 證金 11,000 千元 ( 帳列 無 活絡 市場 之 債務工具投資-非流動)。有關本公司租金及權利金約定條件 如下 :
-
- 租 金
土 地 租 金 就 契 約 範 圍 之 面 積 ( 恆 春 鎮 鵝 鑾 鼻 段 ) 依 訂 約 當年 公 告 地價 年 息 5%繳 交 土 地租 金 , 另建 物 租 金就 契 約
第 151 頁,共 179
明 訂 之 建 物 及 設 備 ( 普 羅 館 、 馬 貝 雅 館 及 波 西 塔 諾 館 ) , 依訂 約 當年 之 房屋 課稅 現 值 10%繳 交 建物 設 備租 金 。
營 業租 賃 之未 來最 低 租賃 給 付總 額如 下 :
| 年 105 |
月 日 12 31 |
年 104 |
月 日 12 31 |
||
|---|---|---|---|---|---|
| 1 年 內 |
\$ | 10,006 | \$ | 10,025 | |
| 超過 年但不超過 1 |
|||||
| 年 5 |
40,024 | 40,100 | |||
| 超過 年 5 |
17,510 | 27,569 | |||
| \$ | 67,540 | \$ | 77,694 |
- 權 利 金
每 年 應 繳 經 營 權 利 金 , 以 每 年 預 估 營 收 5億 2千萬元為 基準,每 年實 際 營收 未達 5億 2千 萬 元者,則以 14,976千 元計 收, 超 過5億2千萬 元, 則 依累 進 比例 計算 。
前 項 土 地 、 建 物 設 備 租 金 及 經 營 權 利 金 自 契 約 訂 立 之 日起 每 半年 繳 納一 次, 於 每年 3月 31日 及9月30日 前繳 納 。 3. 資產 之 返還
依 契約 第5條、第36條 及第 37條之 規定,本 公 司 於行 政 院 農 業 委 員 會 林 務 局 所 提 供 之 土 地 範 圍 內 設 施 之 興 建 , 應 以 行 政 院 農 業 委 員 會 林 務 局 之 名 義 為 之 , 完 成 後 所 有 權 無 償 歸 屬 行 政 院 農 業 委 員 會 林 務 局 所 有 , 所 謂 設 施 包 括 興 建 完 成 之 不 動 產 ( 普 羅 館 、 馬 貝 雅 館 及 波 西 塔 諾 館 ) 。 並 於 委 託 營 運 期 間 屆 滿 或 終 止 時 無 條 件 返 還 行 政 院 農 業 委 員 會 林務 局 所有 權 之所 有財 物 及物 品 。
| 4. | 依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林務局 | 96 | 年 | 11 | 月 | 7 | 日 屏 育 字 第 | ||||
|---|---|---|---|---|---|---|---|---|---|---|---|
| 0966241208 | 號 函 , 對於 有 關計 算 權利 金之 相 關收 入 如下 : |
| 年度 105 |
||||
|---|---|---|---|---|
| 年 105 |
年 105 |
|||
| 月 日 1 1 |
月 日 10 1 |
|||
| 至 月 日 9 30 |
至 月 日 12 31 |
合 | 計 | |
| 營業收入 | ||||
| 客房餐飲收入 | \$ 570,440 |
\$ 141,055 |
\$ | 711,495 |
| 精品店收入 | 6,825 | 1,549 | 8,374 | |
| 及其他收入 SPA |
7,432 | 666 | 8,098 | |
| 非營業收入 | ||||
| 其他收入 | 772 | 167 | 939 | |
| \$ 585,469 |
\$ 143,437 |
\$ | 728,906 | |
| 年度 104 |
||||
| 年 104 |
年 104 |
|||
| 月 日 1 1 |
月 日 10 1 |
|||
| 至 月 日 9 30 |
至 月 日 12 31 |
合 | 計 | |
| 營業收入 | ||||
| 客房餐飲收入 | \$ 575,750 |
\$ 147,264 |
\$ | 723,014 |
| 精品店收入 | 6,541 | 1,743 | 8,284 | |
| 及其他收入 SPA |
6,205 | 523 | 6,728 | |
| 非營業收入 | ||||
| 其他收入 | 1,052 | 304 | 1,356 | |
| \$ 589,548 |
\$ 149,834 |
\$ | 739,382 |
(二 ) 截至 105 及 104 年 12 月 31 日止 本 公 司為 營 運特 許 權設 備之 修 繕, 簽 訂之 相 關合 約尚 未 支付 金 額 為 463 千元 及 2,638 千 元。 (三 ) 截至 105 及 104 年 12 月 31 日止 本 公 司已 承 諾購 置 不動 產、 廠
房及 設 備尚 未 支付 金額 為 157,732 千元及 26,959 千元。
二八 、 附註 揭 露事 項
- (一 ) 重大 交 易事 項 及 (二 )轉投 資 事業 相 關資 訊:
-
- 資金 貸 與他 人 :無 。
-
- 為他 人 背書 保 證: 無。
-
- 期末 持 有有 價 證券 情形 : 附表 一 。
-
- 累積 買 進或 賣 出同 一有 價 證券 之 金額 達新 臺 幣 3 億元或實 收資 本 額 20%以上 :無 。
第 153 頁,共 179
-
- 取 得 不 動 產 之 金 額 達 新 臺 幣 3 億 元 或 實 收 資 本 額 20%以 上: 附 表二 。
-
- 處 分 不 動 產 之 金 額 達 新 臺 幣 3 億 元 或 實 收 資 本 額 20%以 上: 無 。
-
- 與關 係 人進、銷 貨 之 金額 達 新臺 幣 1 億 元或 實 收資 本 額 20% 以上 : 無。
-
- 應收 關 係人 款 項達 新臺 幣 1 億 元 或實 收資 本額 20%以上: 無。
-
- 從事 衍 生工 具 交易 :無 。
-
- 母 子 公 司 間 及 各 子 公 司 間 之 業 務 關 係 及 重 要 交 易 往 來 情 形 及金 額 :無 。
-
- 被投 資 公司 資 訊: 無。
- (三 ) 大陸 投 資資 訊 :無 。
- 二九 、 部門 資 訊
本 公 司 為 觀 光 飯 店 , 其 所 提 供 之 服 務 均 為 飯 店 相 關 業 務 , 因 此 視 為單一營運部門。另本公司提供給營運決策者覆核之部門資訊,其衡 量基 礎 與財 務 報表 相同 , 有關 105 年 及 104 年 1 月 1 日 至 12 月 31 日 應 報 導 之 部 門 收 入 與 營 運 結 果 暨 資 產 衡 量 金 額 請 參 閱 本 財 務 報 告 內 容。
夏都 國 際開 發 股份 有限 公 司 期末 持 有有 價 證券 明細 表
民 國 105 年 12 月 31 日
附表 一 單位 : 新台 幣 千元
| 註 | ||
|---|---|---|
| 備 | ||
| 末 | 值 | |
| 價 | 43,620 | |
| 允 | \$ | |
| 持股比例(%)公 | ||
| 1.56 | ||
| 帳面金額 | 43,620 | |
| \$ | ||
| 股 數 |
||
| / 位 |
5,107,650 | |
| 期 | 單 | |
| 目 | ||
| 科 | 備供出售金融資產-流動 | |
| 列 | ||
| 券 | 帳 | |
| 證 | ||
| 價 | 司 公 |
|
| 有 | 發行人之關係 | 母 |
| 與 | 稱 | |
| 名 | ||
| 及 | ||
| 類 | ||
| 種 | ||
| 券 | ||
| 證 | 官田鋼鐵公司 | |
| 價 | ||
| 有 司 |
||
| 公 | ||
| 之 | ||
| 有 | 司 | |
| 持 | 公 本 |
| 司 |
|---|
| 公 |
| 有限 |
| 股份 |
| 發 |
| 際開 |
| 國 |
| 夏都 |
取得 不 動產 之 金額 達新 臺 幣 3 億 元或 實收 資 本 額 20%以 上
民 國 105 年 1 月 1 日 至 12 月 31 日
附表 二 單位:新台幣千元
| 項 | - | |
|---|---|---|
| 其他約定 | ||
| 事 | ||
| 取得目的及 使用情形 |
||
| 供營業使用 | ||
| 依 據 |
||
| 價格決定 考 |
公開招標 | |
| 參 | ||
| 之 | ||
| 資 料 |
額 | - |
| 轉 | ||
| 移 | ||
| 次 | 金 | |
| 前 | ||
| 其 | 移轉日期 | - |
| , | ||
| 者 | 係 | |
| 人 | 與發行人 | |
| 係 | 關 | - |
| 關 | ||
| 為 | ||
| 象 | 之 | |
| 對 | 人 | |
| 易 | 有 | - |
| 交 | ||
| 所 | ||
| 係 | ||
| 非關係人 | ||
| 關 | ||
| 交易對象 | 萬全營造有限 | |
| 公司等 | ||
| 價款支付情形 | ||
| 121,374 | ||
| \$ | ||
| 交易金額 | ||
| 239,340 | ||
| \$ | ||
| 日 | 105.01.20~105.12.15 | |
| 生 | ||
| 發 | ||
| 實 | ||
| 事 | ||
| 稱 | ||
| 未完工程及待驗設 | ||
| 名 | ||
| 產 | ||
| 備 | ||
| 財 | ||
| 取得不動產 司 |
||
| 司 | ||
| 公 | 公 | |
| 本 | ||
| 之 |
註 1: 所取 得 之資 產 依規 定應 鑑 價者 , 應於 「價 格 決定 之 參考 依據 」 欄中 註 明鑑 價結 果 。
註 2: 實收 資 本額 係 指母 公司 之 實收 資 本額 。發 行 人股 票 無面 額或 每 股面 額 非屬 新臺 幣 10 元者 , 有 關實 收 資本 額 20%之交 易 金額 規 定, 以資 產 負債 表 歸屬 於母 公 司業 主 之權 益
- 10%計算 之 。
註 3: 事實 發 生日 , 係指 交易 簽 約日 、 付款 日、 委 託成 交 日、 過戶 日 、董 事 會決 議日 或 其他 足 資確 定交 易 對 象 及 交易 金額 之 日等 日 期孰 前者 。
不 動 產 、 廠 房 及 設 備 變 動 表
民 國 105 年 及 104 年 1 月 1 日 至 12 月 31 日
| 577,295 \$ |
373,968 \$ |
26,011 \$ |
- \$ |
19,547 \$ |
8,149 \$ |
5,532 \$ |
2,322 \$ |
2,146 \$ |
53,284 \$ |
86,336 \$ |
日淨額 31 月 12 年 105 |
|---|---|---|---|---|---|---|---|---|---|---|---|
| 10,702) 183,871 18,838 192,007 \$ \$ ( - - - - |
\$ \$ |
7,049) 97,321 11,917 102,189 \$ \$ ( |
86) 82 4 - \$ \$ ( |
- - - - \$ \$ |
98) 42,162 1,572 43,636 \$ \$ ( |
7,893 - 884 8,777 \$ \$ |
3,041) 20,312 1,058 18,329 \$ \$ ( |
428) 3,875 1,356 4,803 \$ \$ ( |
12,226 - 2,047 14,273 \$ \$ |
- - - - \$ \$ |
日餘額 日餘額 31 1 月 月 累計折舊 分 舊 12 1 年 年 105 處 折 105 |
| 11,134) 3,355) 576,330 207,461 769,302 \$ \$ ( ( 186,072 - - |
187,896 373,968 \$ \$ - |
7,466) 121,072 14,594 128,200 \$ \$ ( |
86) 86 - - - \$ \$ ( |
3,355) 19,204 3,698 - 19,547 \$ \$ ( |
113) 51,756 51,785 142 - \$ \$ ( |
14,309 - - - 14,309 \$ \$ |
3,041) 22,731 961 - 20,651 \$ \$ ( |
428) 6,289 1,088 6,949 - \$ \$ ( |
66,651 906 - - 67,557 \$ \$ |
86,336 86,336 - - - \$ \$ |
日餘額 日餘額 轉列費用(註) 31 1 月 月 本 添 分 12 1 年 年 成 105 增 處 105 |
| 計 合 |
未完工程及 待 驗 設 備 |
什 項 設 備 | 租 賃 設 備 | 營 業 器 具 | 景 觀 園 藝 | 水 電 設 備 | 辦 公 設 備 | 運 輸 設 備 | 築 建 房屋及 |
地 土 |
|
| 392,459 \$ |
187,896 \$ |
23,751 \$ |
4 \$ |
19,204 \$ |
9,594 \$ |
6,416 \$ |
2,419 \$ |
2,414 \$ |
54,425 \$ |
86,336 \$ |
日淨額 31 月 12 年 104 |
| 8,616) 172,754 19,733 183,871 \$ \$ ( - - - - |
\$ \$ |
2,449) 86,569 13,201 97,321 \$ \$ ( |
280) 296 66 82 \$ \$ ( |
- - - - \$ \$ |
40,458 1,704 42,162 - \$ \$ |
7,034 - 859 7,893 \$ \$ |
4,460) 23,775 997 20,312 \$ \$ ( |
901) 3,735 1,041 3,875 \$ \$ ( |
526) 10,887 1,865 12,226 \$ \$ ( |
- - - - \$ \$ |
日餘額 日餘額 31 1 月 月 累計折舊 分 舊 12 1 年 年 104 處 折 104 |
| 10,147) 3,948) 402,550 187,875 576,330 \$ \$ ( ( 23,920 163,976 - - |
187,896 \$ \$ - |
2,753) 113,822 10,003 121,072 \$ \$ ( |
280) 366 - - 86 \$ \$ ( |
3,948) 17,114 6,038 - 19,204 \$ \$ ( |
51,756 51,756 - - - \$ \$ |
14,219 90 - - 14,309 \$ \$ |
4,460) 26,939 252 - 22,731 \$ \$ ( |
901) 6,866 6,289 324 - \$ \$ ( |
1,753) 65,946 2,458 - 66,651 \$ \$ ( |
81,602 4,734 86,336 - - \$ \$ |
日餘額 日餘額 轉列費用(註) 31 1 月 月 本 添 分 12 1 年 年 成 104 增 處 104 |
| 計 合 |
未完工程及 待 驗 設 備 |
什 項 設 備 | 租 賃 設 備 | 營 業 器 具 | 景 觀 園 藝 | 水 電 設 備 | 辦 公 設 備 | 運 輸 設 備 | 築 建 房屋及 |
地 土 |
|
| 單 位 : 新 台 幣 千 元 | 三 附 表 |
註 : 營 業 器 具 於 實 際 破 損 時 轉 列 折 舊 費 用 。
第 157 頁,共 179
§重要會計項目明細表目錄 §
| 項 | 目 編 號 / 索 引 |
|---|---|
| 資產 、 負債 及 權益 項目 明 細表 |
|
| 現 金明 細 表 | 表一 |
| 備 供出 售 金融 資產 - 流動 明 細表 |
表二 |
| 無 活絡 市 場之 債務 工 具投 資 明細 表 | 表三 |
| 應 收帳 款 明細 表 | 表四 |
| 其 他應 收 款明 細表 | 表五 |
| 存 貨明 細 表 | 表六 |
| 預 付款 項 明細 表 | 表七 |
| 其 他流 動 資產 明細 表 | 附註 十 五 |
| 不 動產 、 廠房 及設 備 變動 明 細表 |
附表 三 |
| 不 動產 、 廠房 及設 備 累計 折 舊變 動明 細 表 |
附表 三 |
| 投 資性 不 動產 變動 明 細表 |
附註 十 二 |
| 其 他無 形 資產 變動 明 細表 | 附註 十 三 |
| 遞 延所 得 稅資 產明 細 表 | 附註 二 一 |
| 其 他非流動資 產明 細 表 | 附註 十 五 |
| 應 付票 據 明細 表 |
表八 |
| 應 付帳 款 明細 表 | 表九 |
| 其 他應 付 款明 細表 預 收款 項 明細 表 |
附註 十 六 附註 十 六 |
| 其 他流 動 負債 明細 表 | 表十 |
| 損益 項 目明 細 表 |
|
| 營 業收 入 明細 表 | 附註 十 九 |
| 營 業成 本 明細 表 | 表十 一 |
| 推 銷費 用 明細 表 | 表十 一 |
| 管 理費 用 明細 表 | 表十 一 |
| 本期發生之員工福利、折舊及攤銷費用功能 | 表十 二 |
| 別彙 總 表 |
現金 明 細表
民 國 105 年 12 月 31 日
表一 單位 : 新台 幣 千元
| 項 | 目 | 金 | 額 |
|---|---|---|---|
| 銀行存款 銀行支票及活期存款 |
\$ | 35,496 | |
| 庫存現金及週轉金 | 1,945 | ||
| \$ | 37,441 |
註: 公 司帳 上 無外 幣之 庫 存現 金 、活 期存 款 及 定 期 存款 。
備 供 出 售 金 融 資 產 - 流 動 明 細 表
民 國 105 年 12 月 31 日
表 二 單 位 : 新 台 幣 千 元
( 惟 單 價 為 新 台 幣 元 )
| 市 | 價 | ||||||||||||
|---|---|---|---|---|---|---|---|---|---|---|---|---|---|
| 證 | 券 | 名 | 稱 | 單 | 位 | 數 | 金 | 額 | 單價(元) | 總 | 金 | 額 | |
| 上市股票 | |||||||||||||
| 官田鋼鐵股份有限公司 | 5,107,650 | \$ | 43,620 | \$ | 8.54 | \$ | 43,620 |
夏都 國 際開 發 股份 有限 公 司 無活 絡 市場 債 券投 資明 細 表 民 國 105 年 12 月 31 日
表三 單位 : 新台 幣 千元
| 項 | 目 | 年利率(%) | 到 | 期 | 期 | 間 | 金 | 額 | ||
|---|---|---|---|---|---|---|---|---|---|---|
| 流 | 動 定期存款 活期存款(備償戶) |
0.85~1.02 | 106.04.21~106.05.13 | \$ \$ |
36,800 1,395 38,195 |
|||||
| 非 | 流 動 定期存款 |
0.65 | 106.08.31 | \$ | 11,000 |
註:無活絡市場債券投資流動及非流動係分別提供禮券作為履約保證及 特許 權 簽約 保 證金 。
應收 帳 款明 細 表
民 國 105 年 12 月 31 日
表四 單位 : 新台 幣 千元
| 客 | 戶 | 名 | 稱 | 金 | 額 | |
|---|---|---|---|---|---|---|
| 台新國際商業銀行 | \$ | 2,613 | ||||
| 易遊網旅行社股份有限公司 | 599 | |||||
| 康福旅行社股份有限公司 | 236 | |||||
| 雄獅旅行社股份有限公司 | 226 | |||||
| 其他(註) | 1,864 | |||||
| \$ | 5,538 |
註: 所 含各 戶 金額 並無 超 過應 收 帳款 餘 額 5%。
其他 應 收款 明 細表
民 國 105 年 12 月 31 日
表五 單位 : 新台 幣 千元
| 項 | 目 | 金 | 額 | ||
|---|---|---|---|---|---|
| 應收保險理賠款 | \$ 644 |
||||
| 應收利息 | 25 | ||||
| 其 | 他 | 11 | |||
| \$ 680 |
存貨 明 細表
民 國 105 年 12 月 31 日
表六 單位 : 新台 幣 千元
| 金 | 額 | ||||
|---|---|---|---|---|---|
| 項 | 目 | 成 | 本 | 市 | 價 |
| 食材及飲料 | \$ | 2,359 | \$ | 2,359 | |
| 客房備品及其他 | 4,815 | 4,815 | |||
| 商 品 |
531 | 722 | |||
| \$ | 7,705 | \$ | 7,896 |
註: 市 價為 淨 變現 價值 。
預付 款 項明 細 表
民 國 105 年 12 月 31 日
表七 單位 : 新台 幣 千元
| 項 | 目 | 金 | 額 | |
|---|---|---|---|---|
| 預付保險費 | \$ | 3,449 | ||
| 預付費用 | 2,579 | |||
| 其他(註) | 5,263 | |||
| \$ | 11,291 |
註: 各 項餘 額 皆未 超過 預 付款 項 餘額 之 5%。
應付 票 據明 細 表
民 國 105 年 12 月 31 日
表八 單位 : 新台 幣 千元
| 名 | 稱 | 金 | 額 | |
|---|---|---|---|---|
| 欣南天然氣公司 | \$ | 3,800 |
應付 帳 款明 細 表
民 國 105 年 12 月 31 日
表九 單位 : 新台 幣 千元
| 廠 | 商 | 名 | 稱 | 金 | 額 |
|---|---|---|---|---|---|
| 永潔洗衣公司 | \$ | 1,096 | |||
| 海成物產有限公司 | 1,010 | ||||
| 鴻祐水產有限公司 | 874 | ||||
| 鼎玫企業有限公司 | 754 | ||||
| 其他(註) | 13,341 | ||||
| \$ | 17,075 |
註: 所 含各 戶 金額 並未 超 過應 付 帳款 餘額 之 5%。
其他 流 動負 債 明細 表
民 國 105 年 12 月 31 日
表十 單位 : 新台 幣 千元
| 項 | 目 | 金 | 額 | ||
|---|---|---|---|---|---|
| 代 | 收 款 |
\$ | 1,096 | ||
| 暫 | 收 款 |
696 | |||
| \$ | 1,792 |
營業 費 用明 細 表
民 國 105 年 度
表十 一 單位 : 新台 幣 千元
| 項 | 目 | 推 銷 費 用 |
管 理 費 用 |
合 計 |
|---|---|---|---|---|
| 薪資支出 | \$ 13,732 |
\$ 49,339 |
\$ 63,071 |
|
| 經營權利金 | - | 27,716 | 27,716 | |
| 電 費 |
82 | 18,356 | 18,438 | |
| 手 續 費 |
4 | 9,965 | 9,969 | |
| 一般修繕費 | 370 | 12,484 | 12,854 | |
| 其他(註) | 15,673 | 82,681 | 98,354 | |
| 合 計 |
\$ 29,861 |
\$ 200,541 |
\$ 230,402 |
註: 各 項金 額 皆未 超過 本 科目 金 額 之 5%。
員工 福 利、 折 舊及 攤銷 費 用功 能 彙總 表
表十 二 單位 : 新台 幣 千元
員工福利
| 計 | 158,416 | 14,482 | 6,555 | 8,876 | 188,329 | 23,681 62,289 |
||
|---|---|---|---|---|---|---|---|---|
| \$ | \$ | \$ | ||||||
| 合 | ||||||||
| 出 | - | - | - | - | - | - | ||
| 支 | 241 | |||||||
| 項 | \$ | \$ | \$ | |||||
| 年度 | 什 | |||||||
| 104 | 用 | - | ||||||
| 費 | 60,593 | 5,114 | 2,779 | 2,770 | 71,256 | 7,638 | ||
| 業 | \$ | \$ | \$ | |||||
| 營 本 |
||||||||
| 成 | 97,823 | 9,368 | 3,776 | 6,106 | 117,073 | 15,802 62,289 |
||
| 業 | \$ | \$ | \$ | |||||
| 營 | ||||||||
| 計 | ||||||||
| 171,030 | 15,031 | 6,832 | 9,131 | 202,024 | 22,193 63,506 |
|||
| \$ | \$ | \$ | ||||||
| 合 出 |
||||||||
| 支 | - | - | - | - | - | 360 - |
||
| 項 | ||||||||
| \$ | \$ | \$ | ||||||
| 年度 105 |
什 用 |
|||||||
| 費 | 63,071 | 5,548 | 3,037 | 2,808 | 74,464 | 7,310 - |
||
| 業 | ||||||||
| 營 | \$ | \$ | \$ | |||||
| 本 | ||||||||
| 成 | 107,959 | 9,483 | 3,795 | 6,323 | 127,560 | 14,523 63,506 |
||
| 業 | \$ | \$ | \$ | |||||
| 營 | ||||||||
| 資 薪 |
勞健保費 | 金 休 |
他 其 |
舊 銷 |
||||
| 員工福利 | 退 | 折 攤 |
註: 截 至 105 年 及 104 年底 止 ,本 公 司 員工 人 數分 別 為 426 人 及 383 人 。
- 五、最近年度經會計師查核簽證之公司個體財務報告,但不含重要會計項目明細 表:不適用。
- 六、公司及其關係企業最近年度及截至年報刊印日止,如有發生財務週轉困難情 事,應列明其對本公司財務狀況之影響:無
一、財務狀況:
單位:新台幣千元
| 105 年度 104 年度 項 目 金 額 % 流動資產 145,390 211,839 (66,449) 不動產、廠房及設備 577,295 392,459 184,836 無形資產 521,202 572,533 (51,331) 其他資產 671,365 637,511 33,854 資產總額 1,915,252 1,814,342 100,910 流動負債 205,158 209,091 (3,933) 非流動負債 11,408 10,420 988 負債總額 216,566 219,511 (2,945) 股本 1,021,273 954,460 66,813 資本公積 170,663 170,663 0 保留盈餘 503,487 478,091 25,396 其他權益 3,263 (8,383) 11,646 |
年 度 |
差 | 異 | |||
|---|---|---|---|---|---|---|
| -31.37% | ||||||
| 47.10% | ||||||
| -8.97% | ||||||
| 5.31% | ||||||
| 5.56% | ||||||
| -1.88% | ||||||
| 9.48% | ||||||
| -1.34% | ||||||
| 7.00% | ||||||
| 0.00% | ||||||
| 5.31% | ||||||
| -138.92% | ||||||
| 股東權益總額 1,698,686 1,594,831 103,855 |
6.51% |
註 1:上開最近二年度財務資料均經會計師查核簽證。
重大變動項目說明:(增減變動比率逾 20%且其變動金額達一千萬元者) 1、流動資產:
主係 105 年度取得不動產、廠房及設備及無形資產所產生之現金流出較去年同 期增加,致 105 年度期末現金餘額較同期減少。
2、不動產、廠房及設備:
主係 105 年度新營運據點「夏都城旅」未完工程增加所致。
3、其他權益:
主係金融資產評價損益變動所致。
二、財務績效:
(一)經營結果比較分析
| 單位 : 新台 幣 | 千元 | |||
|---|---|---|---|---|
| 年 度 項 目 |
105 年度 |
104 年度 |
增(減)金額 | 變動比例 ( % ) |
| 營業收入淨額 | 727,967 | 738,026 | (10,059) | -1.36% |
| 營業成本 | 328,049 | 315,725 | 12,324 | 3.90% |
| 營業毛利 | 399,918 | 422,301 | (22,383) | -5.30% |
| 營業費用 | 230,402 | 222,407 | 7,995 | 3.59% |
| 其他收益及費損淨額 | (344) | (1,397) | 1,053 | -75.38% |
| 營業淨利 | 169,172 | 198,497 | (29,325) | -14.77% |
| 營業外收入及支出 | 3,094 | 3,096 | (2) | -0.06% |
| 稅前淨利 | 172,266 | 201,593 | (29,327) | -14.55% |
| 本期淨利 | 140,150 | 162,566 | (22,416) | -13.79% |
| 本年度其他綜合損益 (稅後淨額) |
11,428 | (4,041) | 15,469 | 382.80% |
| 本期綜合損益總額 | 151,578 | 158,525 | (6,947) | -4.38% |
| 每股盈餘 | 1.37 | 1.59 | (0.22) | -13.84% |
註:上開最近二年度財務資料均經會計師查核簽證。
重大變動項目說明(增減變動比率逾 20%者及其變動金額達一仟萬元者): 1、本年度其他綜合損益(稅後淨額):
主係金融資產評價損益變動所致。
(二)預期銷售數量與其依據,對公司未來財務業務之可能影響及因應計畫:
本公司 106 年度預期營業目標係持續依據 106 年政府觀光政策的推動, 以及近年來國內旅遊人次逐年成長,對本公司營運有正面效益。
三、現金流量:
(一)最近二年度流動性分析
單位: %
| 年度 項目 |
105 年度 |
104 年度 |
增(減)比例 |
|---|---|---|---|
| 現金流量比率 | 107.99 | 116.67 | -8.68 |
| 現金流量允當比率 | 80.26 | 93.89 | -13.63 |
| 現金再投資比率 | 23.71 | 33.12 | -9.41 |
註:上開最近二年度財務資料均經會計師查核簽證。
(二)流動性不足之改善計畫:本公司目前未有流動性不足之情事,故不適用。
(三)未來一年現金流動性分析:
單位:新台幣千元
| 期初 | 預計全年來 | 預計全年 | 預計現金 | 預計現金不足額之補救措施 | ||||
|---|---|---|---|---|---|---|---|---|
| 現金餘額 | 自營業活動 淨現金流量 |
現金流出量 | 剩餘數額 | 投資計劃 | 理財計劃 | |||
| 37,441 | 225,146 | (492,875) | (230,288) | - | 規劃向金融機構進 行短期搭配中長期 借款準備。 |
1、未來一年度現金流量變動情形分析:
(1)營業活動:預估 106 年度淨現金流入為新台幣 225,146 千元。
- (2)投資及融資活動:本公司 106 年度預計支付取得不動產、廠房及 設備、投資性不動產、無形資產以及支付現金股利等款項,淨現 金流出為新台幣 492,875 千元。
- 2、預計現金不足額之補救措施及流動性分析:
本公司於近台南市安平區改造舊有建築物為商務型酒店,規劃於 106 年第 三季以「夏都城旅」為名開幕。全年度投資活動產生現金流出估計約新台 幣 492,875 千元,除了主要以自有資金支應外,現金不足的部分,規劃搭 配觀光產業淡旺季之特性向金融機構進行短期及中長期借款之申請。
四、最近年度重大資本支出對財務業務之影響:
本公司 105 年度取得不動產、廠房及設備、無形資產以及投資性不動產, 造成 105 年度現金流量允當比率降低,惟不足以影響本公司再投入資本支出、 存貨購置及現金股利之發放,故對財務業務無重大之影響。
- 五、最近年度轉投資政策、其獲利或虧損之主要原因、改善計畫及未來一年投資計 畫:無
- 六、風險事項應分析評估最近年度及截至年報刊印日止之下列事項:
- (一)風險管理之組織架構如下
- 1、風險管理架構:

- 2、職掌說明:
- (1) 風險管理委員會
風險管理委員會為本公司風險管理之主要推動機構,由總經理任 主任委員,其成員為各管理部(含)以上主管為委員,負責風險管理政 策制定與實施,並不定期召開會議風險管控相關議題,並監督改善計 畫之執行。
(2) 風險管理代表人
風險管理代表人由各部室主管擔任,負責所屬部門風險管理之辨 識、評估、處置與監控,並彙整相關資料提報風險管理委員會,或傳 達風險管理委員會之決議於部門成員,遵循公司政策落實風險管理之 相關作業。
(3) 稽核室
根據年度查核重點,針對風險管理機制之運作執行客觀獨立之稽 核,確保風險管理機制有效地運作。
| 3、風險事項及權責單位 | |||||
|---|---|---|---|---|---|
| -- | ------------- | -- | -- | -- | -- |
| 重要風險項目 | 權責單位 | |
|---|---|---|
| 1 | 投資、轉投資及購併效益 | 董事長室 |
| 總經理室 | ||
| 資產開發管理處 | ||
| 2 | 政策及法令遵循 | 總經理室 |
| 3 | 內部重大資訊處理 | 財務管理處 |
| 4 | 董監及大股東股權異動 | 財務管理處 |
| 5 | 董事會議事管理 | 財務管理處 |
| 6 | 負債承諾及或有事項管理 | 財務管理處 |
| 7 | 產業變動趨勢 | 總經理室 |
| 新客戶開發 | 客房管理部 | |
| 食品安全衛生管理 | 餐飲管理部 | |
| 客訴案件處理 | 業務管理處 | |
| 不可抗力之天然災害 | 客服中心 | |
| 8 | 利率及財務風險 | 財務管理處 |
| 9 | 資金貸與他人、背書保證、衍生性商品交 | 財務管理處 |
| 易及資金運用管理 | ||
| 10 | 財務報表表達及資訊揭露 | 會計部 |
| 11 | 業務團體徵信及應收帳款風險管理 | 業務管理處 |
| 會計部 | ||
| 12 | 資訊風險-資訊系統運作 | 資訊室 |
| 13 | 遵循勞安法規及促進勞資和諧,規範員工 | 人總室 |
| 遵行公司規則 | ||
| 14 | 瞭解市場物價波動、食材安全及供應商風 | 採購室 |
| 險管理 |
| 重要風險項目 | 權責單位 | |
|---|---|---|
| 15 | 全館機電空調維護及飲用水、電力風險管 | 工務部 |
| 理 | ||
| 16 | 各項休閒器材維護、泳池及海域安全戒護 | 休閒育樂部 |
| 風險管理 | ||
| 17 | 全館環境衛生管理及園區植栽養護管理 | 景環部 |
| 18 | 客房清潔及器具維護 | 房務部 |
(二)利率、匯率變動、通貨膨脹情形對公司損益之影響及未來因應措施:
- 1、最近年度利率變動對公司損益之影響及未來因應措施:
- 本公司之利息收入主要係因將資金存放銀行定存及活存而產生,另 截至年報刊印日為止,本公司未有銀行借款之情事。本公司之財務策略 是以穩健保守為原則,選擇往來銀行除了考量利率外,仍會評估往來銀 行之信用評等及合作默契,另本公司財務管理處設有專職人員與銀行保 持密切互動,故利率變動對本公司不致有重大影響。
- 2、最近年度匯率變動對公司損益之影響及未來因應措施: 本公司目前營業收入係 100%內銷,故尚無匯率變動之風險。
- 3、最近年度通貨膨脹對公司損益之影響及未來因應措施:
- 本公司在規劃年度營運計畫已將通貨膨脹之風險予以考量,持續監 控市場價格變化情形,並與供應商保持良好的互動關係,以規避通貨膨 脹對公司損益之影響。
- (三)從事高風險、高槓桿投資、資金貸與他人、背書保證及衍生性商品交易之政 策、獲利或虧損之主要原因及未來因應措施:
本公司財務策略是以穩健、保守為原則,且截至年報刊印日止並無從事 任何高風險、高槓桿投資、衍生性商品交易之投資、背書保證及資金貸與之 情事。
- (四)未來研發計畫及預計投入之研發費用:不適用。
- (五)國內外重要政策及法律變動對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及因應措施:
本公司營運政策均依法令規定辦理,並隨時注意國內外重要政策及法 律變動,必要時諮詢相關專家意見,採取適當因應措施,截至年報刊印日 止,本公司並未受到國內外重要政策及法律變動而有影響財務業務之重大 情事。
- (六)科技改變及產業變化對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及因應措施:
- 本公司透過產業及專業組織所舉辦之研討會,觀光局及縣市政府舉辦 國際觀光展覽及地方文化活動,獲取相關產業資訊並掌握市場最近訊息, 以創新及多元化之服務迎合消費者之需求,除可增加公司獲利,亦有提升 地方文化與有效帶動觀光旅遊之蓬勃發展。
- (七)企業形象改變對企業危機管理之影響及因應措施:
本公司一向秉持專業、誠信及穩健之經營原則,並且重視企業形象及 風險控管,尚無重大企業形象改變造成企業危機管理之情事。
(八)進行併購之預期效益、可能風險及因應措施:
本公司最近年度截至年報刊印日為止未有進行併購之情事。 (九)擴充廠房之預期效益、可能風險及因應措施:
1、新增營運據點說明:
本公司最近年度截至年報刊印日為止,於近台南市安平區改造舊有建築 物為商務型酒店,規劃於 106 年第三季以「夏都城旅」為名開幕。
2、新增營運據點之預期效益:
估計 106 年新據點營業天數少,對當年度整體營收及淨利之挹注有限。 3、風險評估:
因應新營運據點之設立,估計產生資金缺口約為新臺幣 230,288 千元。 4、因應措施:
除了主要以自有資金支應外,資金缺口的部分,規劃搭配觀光產業淡旺 季之特性向金融機構進行短期及長期借款之申請。
(十)進貨或銷貨集中所面臨之風險及因應措施:
本公司之進銷貨並無過度集中之現象,未來仍持續朝多元化方向發 展,以規避風險。
(十一) 董事、監察人或持股超過百分之十之大股東,股權之大量移轉或更換對 公司之影響、風險及因應措施:
本公司最近年度截至年報刊印日為止並未有董事、監察人或持股超過 百分之十之大股東,股權大量移轉之情事。
(十二) 經營權之改變對公司之影響、風險及因應措施:
本公司最近年度截至年報刊印日為止並無經營權有重大變動之情事。
- (十三) 訴訟或非訟事件,應列明公司及公司董事、監察人、總經理、實質負責 人、持股比例超過百分之十之大股東及從屬公司已判決確定或尚在繫屬中之 重大訴訟、非訟或行政爭訟事件,其結果可能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 影響者,應揭露其系爭事實、標的金額、訴訟開始日期、主要涉訟當事人及 截至年報刊印日止之處理情形:無
- (十四) 其他重要風險及因應措施:
1、專業經營人才網羅不易:
觀光休閒產業為一高品質、精緻化之休閒服務業,隨著新世代價值 觀的改變及勞工意識抬頭,使得專業人員短缺、成本上揚,同時增加該 產業經營之困難。
因應對策:
本公司朝向保障員工福利、加強教育訓練、培訓儲備幹部,以提高 服務品質、創造員工高附加價值,並藉由公司股票上市、形象與知名度 之提昇,增加員工之向心力,爭取與延攬優秀人才加入公司經營行列, 強化經營陣容,以因應市場競爭,並提高經營能力。
2、市場競爭激烈
休閒產品愈來愈多元化,投入經營的企業越多,各業者競爭越激 烈,為爭取客源,促銷花招百出、只重視近利,導致許多業者服務品質 不佳,使消費者信心大減,嚴重影響該產業之發展。
因應對策:
本公司堅持以良好的品質服務、真誠的態度及獨一無二的全包式休 閒產品贏得消費者的肯定,創造被認同之價值,進而塑造品牌形象及口 碑,以穩定客源,降低市場風險,並以永續經營的觀念,提供更完善的 設施及服務來因應競爭之趨勢。
七、本公司將採用避險會計之目標與方法:
本公司主要金融工具包括權益投資、應收帳款及應付帳款。截至年報刊印 日止並未以投機目的從事金融工具(含衍生性金融工具)之避險性交易,故不適 用。
八、資產負債評價科目提列方式的評估依據及基礎:
(一)備抵呆帳:
客房收入之收款方式,採預收訂金並於退房前以現金或刷卡方式完成 收款,對於長期與本公司合作之旅行社及簽約公司則採簽帳方式後收款。
餐飲收入之收款方式,採現金或刷卡方式完成收款,對於長期與本公 司合作之旅行社及簽約公司則採簽帳方式後收款。
在備抵呆帳提列政策方面,本公司應收款項期間 90 天以上之金額不大 且均可收回,故本公司評估尚無須提列備抵呆帳。
(二)備抵存貨跌價損失:
本公司生鮮部分存貨週轉天數約 3 天左右即可使用完;一般物品存貨 週轉天數約 30 天左右即可使用完,故本公司無存貨跌價損失。
(三)股票及存託憑證以外之金融商品,其公平價值之評鑑基礎:
本公司截至年報刊印日為止,尚無股票及存託憑證以外之金融商品投 資,故不適用。
九、其他重要事項:無。
捌、特別記載事項
一、關係企業相關資料:
- (一)關係企業合併營業報告書:無。
- (二)關係企業合併財務報表:無。
- (三)關係報告書:
1.從屬公司與控制公司間之關係概況:
本公司係為官田投資(股)公司之從屬公司,其資料如下:
單位:股;%;106 年 3 月 31 日
| 控制公司 名稱 |
控制原因 | 控制公司之持股 與設質情形 |
控制公司派員 擔任董事、監察 人或經理人情形 |
|||||||
|---|---|---|---|---|---|---|---|---|---|---|
| 持有股數 | 持股比例 | 設質股數 | 職 | 稱 | 姓 | 名 | ||||
| 官田投資 開發(股) |
該公司直接或間接 控制本公司之人 |
27,069,582 | 26.51% | - | 董事長 | 陳溪圳 | ||||
| 公司 | 事、財務或業務 | 董事 | 游國芳 | |||||||
| 官田鋼鐵 | 對官田投資開發(股) | - | - | - | - | |||||
| (股)公司 | 公司 100%投資 |
- |
- 交易往來情形:
(1)進(銷)貨交易:無。
- (2)財產交易:無。
- (3)資金融通:無。
- (4)資產租賃:無。
- (5)背書保證情形:無。
- 二、最近年度及截至年報刊印日止,私募有價證券辦理情形:無。
- 三、最近年度及截至年報刊印日止子公司持有或處分本公司股票情形:本公司未 有子公司,故無需揭露。
四、其他必要補充說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