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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ase Science Co.,Ltd — Governance Information 2021
Mar 15, 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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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overnance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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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创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适应福建创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战略发展 需要,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确定公司发展规划,健全投资决策程序,加强决策 民主性和科学性,提高重大投资决策的效益和决策的质量,完善公司治理结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福建创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 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设立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并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对公司 长期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战略委员会成员由 3 名董事组成,其中包括 1 名独立董事。 第四条 战略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 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战略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公司董事长担任。
第六条 战略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 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员资格,并由董事会根据上述 第三至第五条之规定补足委员人数。
第七条 战略委员会下设投资评审小组,由公司总经理任投资评审小组组 长。
第三章 职责权限
第八条 战略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权限:
-
(一)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规划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
(二)对《公司章程》规定或股东大会授权须经董事会批准的重大投资融资
方案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 (三)对《公司章程》规定或股东大会授权须经董事会批准的重大资本运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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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创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生产经营决策项目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
(四)对其他影响公司发展的重大事项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
(五)对以上事项的实施情况进行检查;
-
(六)董事会授权的其他事宜。
第九条 战略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委员会的提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决定。
第四章 决策程序
第十条 投资评审小组负责战略委员会决策的前期准备工作,提供公司有关 方面的资料:
(一)由公司有关部门或控股(参股)企业的负责人上报重大投资融资、资 本运作、资产经营项目的意向、初步可行性报告以及合作方的基本情况等资料; (二)由投资评审小组进行初审,签发立项意见书,并报战略委员会备案; (三)公司有关部门或者控股(参股)企业对外进行协议、合同、章程及可 行性报告等文件洽谈事宜,并上报投资评审小组;
(四)由投资评审小组进行评审,签发书面意见,并向战略委员会提交正式 提案。
第十一条 战略委员会根据投资评审小组的提案召开会议,进行讨论,并将 讨论结果提交董事会,同时反馈给投资评审小组。
第五章 议事规则
第十二条 战略委员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定期会议,由主任委员于会议召开 前七天通知全体委员,会议由主任委员主持,主任委员不能出席时可委托其他委 员主持。公司董事、战略委员会主任或二名以上(含二名)委员联名可要求召开 战略委员会临时会议,召开临时会议的,可以随时由召集人通过电话或者其它口 头方式发出会议通知,但应在会议上作出说明。
第十三条 战略委员会会议应由三分之二以上的委员出席方可举行;每一名 委员有一票表决权;会议做出的决议,必须经全体委员的过半数通过。
第十四条 战略委员会会议表决方式为举手表决或投票表决;遇特殊情况 时,会议可以采取通讯方式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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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创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十五条 投资评审小组成员可列席战略委员会会议。必要时战略委员会会 议亦可邀请公司董事、监事及其他管理人员列席会议。
第十六条 如有必要,战略委员会可以聘请中介机构为其决策提供专业意 见,费用由公司支付。
第十七条 战略委员会会议的召开程序、表决方式和会议通过的议案必须遵 循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本办法的规定。
第十八条 战略委员会会议应当有记录,出席会议的委员应当在会议记录上 签名;会议记录由公司董事会秘书处保存。
第十九条 战略委员会会议通过的议案及表决结果,应以书面形式报公司董 事会。
第二十条 出席会议的委员均对会议所议事项有保密义务。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一条 本细则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实行。
第二十二条 本细则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 司章程》的规定执行;本细则如与国家日后颁布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或经 合法程序修改后的《公司章程》相抵触时,按前述有关规定执行,并立即重新修 订。
第二十三条 本细则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
福建创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3 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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