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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ase Science Co.,Ltd 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2026

Apr 26, 2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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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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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创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本人熊辉,作为福建创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2025年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律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以及《福建创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的有关规定,忠实与勤勉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积极参与公司治理,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职能,切实维护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利益。现就本人2025年度任职期间(2025年5月16日届满离任)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作为公司的董事会独立董事,本人在从事的专业领域积累了丰富的经验,主要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如下:

熊辉,1972年5月出生,中国国籍。现为美国电气与电子工程师协会院士(IEEE Fellow)、科学促进会院士(AAAS Fellow)。本科毕业于中国科学技术大学;硕士毕业于新加坡国立大学;博士毕业于美国明尼苏达大学。任神州数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香港科技大学(广州)协理副校长,人工智能学域主任,2019年5月17日起任创识科技独立董事,2025年5月16日任期届满离任。

报告期内,本人对独立性情况进行了自查,确认已满足适用的各项监管规定中对于出任公司独立董事所应具备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2025年度履职情况

本人在任职后积极参加了公司召开的所有董事会、股东(大)会,本着勤勉尽责的态度,认真审阅了会议议案及相关材料,主动参与各议案的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为董事会的正确、科学决策发挥积极作用。2025年度,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的审批程序。本人出席会议的情况如下:

(一)参加会议情况

1、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情况

2025年本人任职期间,公司共召开2次董事会,2次股东(大)会。同时,本人对董事会


审议事项未曾提出异议,并对参与表决的所有议案投了赞成票,没有反对或弃权的情形。具体参会情况如下:

独立董事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的情况
姓名 本报告期应参加董事会次数 现场出席董事会次数 以通讯方式参加董事会次数 委托出席董事会次数 缺席董事会次数 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参加董事会会议 出席股东(大)会次数
熊辉 2 0 2 0 0 2

2、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情况

2025年任职期间,本人担任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审计委员会委员。2025年本人任职期间,公司共计召开2次提名委员会会议、2次审计委员会会议。作为相关专门委员会委员,本人亲自出席了所有会议,未有无故缺席的情况发生,对相关议案进行了认真审查,切实履行了专门委员会的专业职能和监督作用。

3、出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情况

2025年任职期间,公司共计召开1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作为独立董事,本人亲自出席了所有会议,未有无故缺席的情况发生,对相关议案进行了认真审查,切实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责任与义务。

(二)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2025年任职期间,本人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积极沟通,促进加强公司内部审计人员业务知识和审计技能培训、与会计师事务所就相关问题进行有效地探讨和交流,维护了审计结果的客观、公正。

(三)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情况

2025年任职期间,本人积极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持定期沟通,及时了解公司经营状况。同时,本人作为独立董事,不断学习加深对相关法律法规的认识和理解,并认真学习证监会、深交所下发的相关文件,以提高对公司和投资者,特别是社会公众股东合法权益的保护意识。

(四)现场工作及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情况

2025年任职期间,本人利用参加董事会、股东会及其他工作时间定期到公司进行现场办公和考察,及时了解公司重大事项进展情况,掌握公司经营信息,密切关注公司的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与公司管理层通过现场、电话、微信等保持联系,高度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生产经营的影响。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工作的有效工作时间未少于8日。

公司管理层高度重视与独立董事的沟通,积极配合和支持独立董事的工作,定期汇报公司


生产经营情况和重大事项进展情况,为独立董事履职创造了有利条件,能够切实保障独立董事的知情权,不存在妨碍独立董事职责履行的情况。

三、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忠实勤勉义务,以公开、透明的原则,审议公司各项议案,主动参与公司决策,就相关问题进行充分沟通,促进公司的良性发展和规范运作。在此基础上凭借自身的专业知识,独立、客观、审慎的行使表决权,切实维护公司和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报告期内,重点关注事项如下: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不适用。

(二)上市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豁免承诺的方案

不适用。

(三)被收购上市公司董事会针对收购所作出的决策及采取的措施

不适用。

(四)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报告期内,本人对公司的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进行了重点关注和监督,本人认为公司的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完整、准确,符合中国会计准则的要求,没有重大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公司披露的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制度的规定,决策程序合法,没有发现重大违法违规情况。

(五)聘用、解聘承办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

2025年4月23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并于2025年5月16日经股东会审议通过。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相关业务执业资格,为公司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公正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鉴于该所能够严格执行相关审计规程和事务所质量控制制度,同意继续聘任其为公司2025年度的外部审计机构,负责公司2025年度的审计工作。

(六)聘任或者解聘上市公司财务负责人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财务负责人变更或解聘的情形。

(七)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


不适用。

(八)提名或者任免董事,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

2025年1月,董事会提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1名,并由股东会选举产生;2025年4月,董事会提名独立董事候选人1名,并由股东会选举产生。公司董事提名程序规范,候选人具备担任相应职务的资格和能力,不存在《公司法》、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的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本人作为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对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候选人的任职资格、教育背景、工作经历、业务能力等相关材料进行了审核,认为候选人具备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选举的审议和表决程序合法合规,未发现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

(九)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方案

2025年4月23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本人认为,公司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等公司相关制度,结合公司经营规模等实际情况并参照行业薪酬水平等,在充分考虑公司实际情况和行业特点的基础上,制订公司2025年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符合公司目前经营管理的实际现状,有利于强化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勤勉尽责的意识,促进公司提升工作效率及经营效益,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规章制度的规定,未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利益。

(十)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拟分拆所属子公司安排持股计划

报告期内,公司未开展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拟分拆所属子公司安排持股计划。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任职期间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积极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参与公司重大事项的决策,利用专业知识和经验为董事会的科学决策提供参考意见,为公司的健康发展建言献策。

本人因任期届满,于2025年5月16日公司选举产生新任独立董事后正式离任,不再担任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及各专门委员会相关职务,在此衷心祝愿公司在董事会的带领下持续发展。

独立董事:熊辉

2026年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