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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ase Science Co.,Ltd 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2021

Apr 24, 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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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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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福建创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业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福建 创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创识科技”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 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 13 号——保荐业务》等有关规定,对创识科技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 久补充流动资金之事项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福建创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 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93 号)同意注册,公司向社会公开发 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3,412.50 万股,发行价格为 21.31 元/股,本次发行募集 资金总额为 72,720.3750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 66,661.49 万元。 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 了信会师报字〔2021〕第 ZB10027 号《验资报告》。

募集资金已全部存放于公司设立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公司已与保荐机构、 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超募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22,226.59 万元。截止 2021 年末,公司已使用 超募资金 6,000 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并使用超募资金 16,000 万元购买兴业 银行大额可转让存单。截止本公告日,上述大额可转存单已全部转出,超募资 金余额 16,226.59 万元存放于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三、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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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修订)》、《上市公司 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 易所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的相 关规定,结合自身实际经营情况,公司拟使用超募资金 6,000.00 万元用于永久 补充流动资金,占超募资金总额的 26.99%(低于 30%)。

公司最近 12 个月内累计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不超过超募 资金总额的 30%,未违反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 使用的有关规定。本次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不会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计划 相抵触,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四、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必要性

本着股东利益最大化的原则,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 在保证募投项目建设资金需求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 6,000.00 万元的超募资金 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的业务拓展、日常经营等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 产经营使用。另外,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将使公司减少利 息支出,提升公司盈利能力。

五、公司承诺

针对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公司承诺如下: (一)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每十二个月内累计不超过超募资金 总额的 30%;

(二)公司在补充流动资金后十二个月内不进行证券投资、衍生品交易等 高风险投资及为控股子公司以外的对象提供财务资助。

六、审议程序及相关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 流动资金的议案》,结合自身实际经营情况,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 财务成本,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运营的情况下,公 司董事会同意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 6,000.00 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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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 流动资金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 6,000.00 万元用于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满足流动资金需求,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进 一步提升公司的经营能力,符合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公司本次使用部分 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 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 12 月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法 律法规及规章制度的要求,不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 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 情形。

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 6,000.00 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并且同意将此项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 6,000.00 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 满足流动资金需求,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进一步提升公司的经营能力, 符合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 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 12 月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的要求, 不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 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 6,000.00 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 资金,并且同意将此项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兴业证券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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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该事 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事 项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 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 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

综上所述,保荐机构同意公司将本次使用超募资金 6,000.00 万元用于永久 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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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页无正文,为《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福建创识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之签字页)

保荐代表人: 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

穆宝敏 王科冬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 4 月 2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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