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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AOZHOU THREE-CIRCLE (GROUP) CO.,LTD. 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2021

Dec 17, 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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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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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立董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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潮州三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创 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 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作为 潮州三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在认真审核 相关材料后,本着谨慎的原则,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对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 如下:

1、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独立意见

(1)公司目前经营情况良好,财务状况稳健,在保证公司募投项目和日常 经营正常实施的前提下,运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择机投资于安全 性高、流动性好的现金管理产品,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投资收益, 且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发展,也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和全体 股东的利益。

(2)公司制定了严格的风险控制措施,有利于控制投资风险,保障资金安 全。

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基础上,使用部分暂时闲 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合计不超过人民币50 亿元进行现金管理(其中使用暂时 闲置募集资金的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40 亿元)。

2、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的独立意见

公司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的事项不会对项 目实施造成实质影响,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本 次变更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监管指 引第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规定。

因此,全体独立董事同意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及实施地 点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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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立董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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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无正文,为潮州三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的签署页】

独立董事签名:

古 群 黄伟坤 许业俊

2021 年12 月1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