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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angzhou Aohong Electronics Co., Ltd.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2021

May 13, 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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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pital/Financing Up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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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5058

证券简称:澳弘电子

公告编号:2021-015

常州澳弘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常州澳弘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10,000 万元(含10,000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本次 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使用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募集资金到账和存储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常州澳 弘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913 号)核 准,公司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3573.10 万股(每股面值1 元),每股 发行价18.23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65,137.61 万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人 民币5,959.34 万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59,178.27 万元。公司上述发 行募集的资金已于2020 年10 月15 日全部到账,业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 普通合伙)以“大华验字【2020】000620 号”验资报告验证确认。

公司已对募集资金实行了专户存储制度,并与开户行、保荐机构签订了募集 资金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一)募投项目概况

截至2021 年5 月12 日,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总投资额
(万元)
拟投入募集资
金金额(万
元)
已累计投入
募集资金金
额(万元)
工程进度
(%)
1 年产高精密度多层
板、高密度互连积层
板120 万平方米建设
项目
71,601.02 54,026.67 2,149.35 3.00
2 研发中心升级改造项
5,151.60 5,151.60 0 0
合计 76,752.62 59,178.27 2,149.35 2.80

(二)募集资金余额情况

截至2021 年5 月12 日,募集资金余额为574,979,760.86 元(包括累计收 到的银行理财产品收益以及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其中使用 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余额为560,000,000 元。

三、本次借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结合公司生产经营需求及财务状况,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运营 成本,在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 进行的情况下,本着全体股东利益最大化原则,根据募集资金的使用进度,将不 超过10,000 万元(含10,000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公司的流动资 金。该笔闲置资金的使用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 个月, 上述资金到期前将及时转入规定的募集资金专户。

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仅用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 的生产经营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不会通过直接或间接安 排将上述募集资金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 债券等的交易。公司将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常 州澳弘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要求使用上述募集资金,根 据募集资金项目的投资进度及本次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及时、足额地归还上 述募集资金。

四、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计划的董事会审议程序 以及是否符合监管要求

2021 年5 月13 日,公司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以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 议案》。监事会、独立董事及保荐机构均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 司监管指引第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及《常州澳弘电子股份有限 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符合监管要求。

五、专项意见说明

(一)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上述事项已经公司第 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 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履行了相应的法律程序,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 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 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等相关规定的要求。综上,保荐机构对常 州澳弘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无 异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就《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发 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以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能 够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减少财务费用,降低运营成本,提高公司经营效益; 公司以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符合相 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公司以部 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期限为自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 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到期后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因此,同意公

司以不超过 10,000 万元(含 10,000 万元)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 金。

(三)监事会意见

2021 年5 月13 日,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 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全体监事认为:公司此次将部分闲 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满足了公司生产经营对流动资金的需求,有利于提 高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益,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 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 办法(2013 年修订)》等有关规定及公司相关制度的要求,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 序,符合公司和股东的利益,不会影响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进行。因此,同意公 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

特此公告。

常州澳弘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5 月1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