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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ANGZHENG ENGINEERING TECHNOLOGY CO.,LTD Major Shareholding Notification 2021

Feb 24, 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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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jor Shareholding Notific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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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3698 证券简称:航天工程 公告编号:2021-009

航天长征化学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大宗交易方式减持股份计划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大股东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航天长征化学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 航天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航天投资)持有公司71,121,675 股,占公司 股本的13.27%;北京航天动力研究所(以下简称动力所)持有公司40,870,046 股,占公司股本的7.63% 。

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航天投资拟自减持计划公告披露之日起3 个交易日后的6 个月内,以大宗交 易方式减持其所持公司股份不超过10,710,000 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 且任意连续90 日内减持股份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航天投资计划将所 持航天工程股票优先转让于航天投资关联的基金。

动力所拟自减持计划公告披露之日起3 个交易日后的6 个月内,以大宗交易 方式减持其所持公司股份不超过10,710,000 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且 任意连续90 日内减持股份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动力所计划将所持航 天工程股票优先转让于航天投资关联的基金。

航天投资与动力所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3 个交易日后的6 个月内,以大宗交 易方式减持,合计减持比例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4%,任意连续90 日内减持股份 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

若在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内,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份变 动事项,则上述减持股份数量进行相应调整。

1

公司于2021 年2 月24 日收到航天投资和动力所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 的告知函》,现将上述股东的减持计划公告如下:

一、减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身份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当前持股股份来源
航天投资控股有
限公司
5%以上非第
一大股东
71,121,675 13.27% 其他方式取得:
71,121,675 股。(含IPO
前获得股份和资本公积
转增股本)
北京航天动力研
究所
5%以上非第
一大股东
40,870,046 7.63% 其他方式取得:
40,870,046 股。(含IPO
前获得股份和资本公积
转增股本)

上述减持主体存在一致行动人: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一致行动关系形成原因
第一组 航天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71,121,675 13.27% 中国运载火箭技术研究
院、航天投资控股有限
公司、北京航天动力研
究所的实际控制人均为
中国航天科技集团有限
公司。

北京航天动力研究所
40,870,046 7.63% 中国运载火箭技术研究
院、航天投资控股有限
公司、北京航天动力研
究所的实际控制人均为
中国航天科技集团有限
公司。
中国运载火箭技术研究院 246,425,829 45.98% 中国运载火箭技术研究
院、航天投资控股有限

2

公司、北京航天动力研
究所的实际控制人均为
中国航天科技集团有限
公司。
合计 358,417,550 66.88%

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过去12 个月内减持股份情况

股东名称 减持数量
(股)
减持比例 减持期间 减持价格区间
(元/股)

前期减持计划
披露日期
航天投资控股有
限公司
10,719,700 1.99998% 2020/8/28~
2020/8/28
12.56-12.56 2020.7.1

二、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股东名称 计划减持
数量(股)

计划减
持比例
减持方式 竞价交
易减持
期间
减持合
理价格
区间
拟减持股
份来源
拟减持
原因
航天投资控股
有限公司
不超过:
10,710,0
00 股
不超
过:2%
大宗交
易减持,
不超过:
10,710,
000 股
2021/3/
2~
2021/9/
1
按市场
价格
IPO 前取得
和公司权
益分派资
本公积转
增股本取
股东经
营计划
和资金
需求
北京航天动力
研究所
不超过:
10,710,0
00 股
不超
过:2%
大宗交
易减持,
不超过:
10,710,
000 股
2021/3/
2~
2021/9/
1
按市场
价格
IPO 前取得
和公司权
益分派资
本公积转
增股本取
股东经
营计划
和资金
需求

注:若在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内,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则

3

上述减持股份数量进行相应调整。

  • (一)相关股东是否有其他安排 □是 √否

  • (二)大股东及董监高此前对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股期限、减持方式、减持数

量、减持价格等是否作出承诺 √是 □否

公司股东航天投资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36 个月内,本单位不 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单位所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 也不由公司回购本单位所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本单位 在公司股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公司上市后6 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公司上市后公 司股票6 个月期末(如该日不是交易日,则为该日后第一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 发行价,本单位持有公司上述股份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6 个月。若公司股票有派 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发行价将进行除权、除息 调整。上述锁定期限(包括延长的锁定期限)届满后12 个月内本单位减持股份 不超过本单位所持有公司股份的10%,锁定期限(包括延长的锁定期限)届满后 24 个月内本单位减持股份不超过本单位所持有公司股份的30%;减持价格不低于 发行价(若公司股票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 发行价将进行除权、除息调整);本单位减持公司股份时,提前将减持意向和拟 减持数量、减持方式(包括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等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可的合 法方式)等信息以书面方式通知公司,并由公司及时予以公告,自公司公告之日 起3 个交易日后,本单位方减持公司股份。本单位如违反上述承诺擅自减持公司 股份的,本单位承诺违规减持公司股票所得(以下称违规减持所得)归公司所有, 如本单位未将违规减持所得上交公司,则公司有权扣留应付本单位现金分红中与 本单位应上交公司的违规减持所得金额相等的现金分红。

公司股东动力所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36 个月内,本单位不转 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单位所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 不由公司回购本单位所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本单位在 公司股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公司上市后6 个月 内如公司股票连续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公司上市后公司股 票6 个月期末(如该日不是交易日,则为该日后第一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发行 价,本单位持有公司上述股份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6 个月。若公司股票有派息、

4

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发行价将进行除权、除息调整。 上述锁定期限(包括延长的锁定期限)届满后12 个月内本单位减持股份不超过 本单位所持有公司股份的10%,锁定期限(包括延长的锁定期限)届满后24 个 月内本单位减持股份不超过本单位所持有公司股份的20%;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 价(若公司股票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发行 价将进行除权、除息调整);本单位减持公司股份时,提前将减持意向和拟减持 数量、减持方式(包括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等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可的合法方 式)等信息以书面方式通知公司,并由公司及时予以公告,自公司公告之日起3 个交易日后,本单位方减持公司股份。本单位如违反上述承诺擅自减持公司股份 的,本单位承诺违规减持公司股票所得(以下称违规减持所得)归公司所有,如 本单位未将违规减持所得上交公司,则公司有权扣留应付本单位现金分红中与本 单位应上交公司的违规减持所得金额相等的现金分红。

本次拟减持事项与此前已披露的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本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三、相关风险提示

  • (一)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存在不确定性,股东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 情形决定是否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

  • (二)减持计划实施是否可能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 □是 √否

  • (三)其他风险提示

本次减持股份计划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 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 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 不存在不得减持股份的情形。

在按照上述计划减持公司股份期间,股东将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规 章制度,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5

航天长征化学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2 月25 日

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