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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ANGZHENG ENGINEERING TECHNOLOGY CO.,LTD — 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2016
Aug 29, 2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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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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航天长征化学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作为航天长征化学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上市公 司治理准则》、《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 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 的相关规定,现就公司2016 年8 月26 号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 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公司2016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 项报告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我们对公司编制的《2016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 况的专项报告》进行了审阅,认为该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 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真实、客观地反映了2016 年上半年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公司2016 年上半年 对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 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存放与使用的相关规定,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 金的行为,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
二、关于聘用公司2016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是具有证券相关业务资格的 会计师事务所,能够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独立实施审计 工作,在公司2015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工作期间,按计划完成了各项 审计任务,勤勉、尽职,公允合理地发表了独立审计意见,出具的报
告公正客观的反映了公司报告期内的财务状况和生产经营情况。
我们同意聘任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6 年度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 会审议。
独立董事:胡迁林、陈敏、刘斌
二〇一六年八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