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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ANGZHENG ENGINEERING TECHNOLOGY CO.,LTD — 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2015
Mar 30, 2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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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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航天长征化学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作为航天长征化学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上市公 司治理准则》、《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 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 的相关规定,现就公司2015 年3 月27 号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 八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14 年度薪酬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14 年度薪酬的确定严格按照公司相关制度 进行, 是参考公司所处行业同类规模企业的薪酬水平,结合公司的实 际经营情况制定的,该方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经认 真审议,我们同意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14 年度薪酬方案。
二、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公司本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是根据财政部修订的会计准则的具体 准则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和调整,符合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 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 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及所有股东的利益。公司已按照新 准则的衔接规定对财务报表及比较财务报表进行调整及披露,执行新 准则未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 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三、关于公司2014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 号——上市 公司现金分红》(证监会公告〔2013〕4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指 引》(上证公字〔2013〕1 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 定,我们认为:公司董事会提出以“以首次公开发行后的股本总数 41,230 万股为基数,每10 股派发0.63 元现金股利(含税),共派发 现金股利25,974,900.00 元,剩余可供分配利润结转到以后年度的 2014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是根据公司的实际情况做出的,综合考虑 了目前行业特点、企业发展阶段、经营管理和中长期发展等因素,不 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对该利润分配方案的审议、 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将该方案 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关于预计公司2015 年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公司所预计的关联交易与公司正常经营相关,是公司开展正常业 务所需要的,预计合理且为必要;该等关联交易遵循了公开、公平、 公正的原则,交易价格公允,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共同利益。本次 关联交易决策及表决程序合法、合规,公司关联董事在表决时进行了 回避,未有损害股东和公司权益的情形,且符合《公司法》、《公司章 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关于聘任公司2015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是具有证券相关业务资格的 会计师事务所,能够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独立实施审计
工作,能够满足公司2015 年度财务审计和内控审计工作的要求,我 们同意聘任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5 年度审 计机构,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公司本次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提名符合《公司 法》、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关于在上市公司建 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董事会议 事规则》和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要求,提名程序合法有效。 公司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独立董事候选人均不存在《公司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选任与行为指引》中不得担任公司董 事的情形,也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禁入尚未解除 的情形。
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 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中有关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符合担任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的条件。我们同意公司本次9 名董事候选 人的提名,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其中独立董事候选人 任职资格需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七、关于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公司董事会拟定的独立董事津贴标准考虑了公司所处行业及实 际经营情况,方案合理,审议、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 程》的规定。我们同意公司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并同意将上述议案 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