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I assistant
CHANGZHENG ENGINEERING TECHNOLOGY CO.,LTD — AGM Information 2019
Jul 15, 2019
57785_rns_2019-07-15_df644cff-dd4b-48c4-8be2-66081a9fee11.PDF
AGM Information
Open in viewerOpens in your device viewer
航天长征化学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 picture [28 x 22] intentionally omitted <==
航天长征化学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会议资料
二〇一九年七月
航天长征化学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 picture [28 x 22] intentionally omitted <==
目 录
会议议程 ......................................... 3 会议须知 ......................................... 5 会议议案 ......................................... 6
2
航天长征化学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 picture [28 x 22] intentionally omitted <==
航天长征化学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一、会议时间
网络投票时间: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 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2019年7月25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 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2019 年7月25日的9:15-15:00。
现场会议时间:2019年7月25日 14:00
二、现场会议地点
北京市亦庄经济技术开发区经海四路141号公司二楼会议室 三、会议主持人
董事长唐国宏先生
四、会议议程
-
(一)主持人宣布会议开始并介绍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
(二)宣读航天工程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三)推选股东大会监票人和计票人
(四) 宣读会议议案
1.审议《关于变更注册资本暨修订<公司章程>及办理工商登记变 更的议案》
-
2.审议《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
3.审议《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
(五)股东发言、提问和董事、监事、高管人员回答问题
(六)投票表决
(七)休会统计表决结果
3
==> picture [28 x 22] intentionally omitted <==
-
航天长征化学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统计各项议案的现场表决结果,将现场投票数据上传至上交所信
-
息网络公司,下载网络投票表决数据,汇总现场及网络投票表决结果
-
(八)宣布议案表决结果
-
(九)宣读股东大会决议
-
(十)签署股东大会决议和会议记录
-
(十一)见证律师发表法律意见
-
(十二)主持人宣布股东大会会议结束
4
航天长征化学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 picture [28 x 22] intentionally omitted <==
航天长征化学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为了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 效率,保证大会的顺利进行,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股 东大会议事规则》等规定,特制定本须知。
一、公司根据《公司章程》和《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相关 规定,认真做好召开股东大会的各项工作。
二、大会设会务组,具体负责大会有关程序及服务等事宜。
三、大会期间,全体出席人员应维护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大会 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自觉履行法定义务。
四、出席大会的股东(或股东代表),依法享有发言权、质询权、 表决权等权利,股东要求在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上发言,应在会议召开 前向公司登记,由公司统一安排。股东(或股东代表)临时要求发言 或就相关问题提出质询的,应当先向大会会务组申请,经大会主持人 许可后方可进行。
五、股东在大会上发言,应围绕本次大会所审议的议案,简明扼 要,每位股东(或股东代表)发言不宜超过两次,每次发言的时间不 宜超过五分钟。
六、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聘请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现场见证,并 出具法律意见书。
七、为保证会场秩序,会议开始后,请关闭手机或调至振动状态。 股东参加股东大会,应当认真履行其法定义务,不得侵犯其他股东的 权益,不得扰乱大会正常秩序。
5
航天长征化学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 picture [28 x 22] intentionally omitted <==
航天长征化学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案
议案一、关于变更注册资本暨修订《公司章程》
及办理工商登记变更的议案
各位股东:
公司2018 年年度权益分派已于2019 年6 月14 日实施完毕。本 次转增股本以方案实施前的公司总股本412,300,000 股为基数,以资 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股转增0.3 股,共计转增123,690,000 股,本 次方案实施完成后,公司注册资本由人民币412,300,000 元增加至人 民币535,990,000 元,公司股份总数由412,300,000 股增加至 535,990,000 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及中 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19 年修订)有关规定并结合本次 转增的情况,拟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修订。本次修订的具体 内容如下:
修订对照表
| 序号 | 修订前条款 | 修订后条款 |
|---|---|---|
| 1 | 第六条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 币41230万元。 |
第六条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 币53599万元。 |
| 2 | 第二十条公司股份总数为 41230万股,公司的股份全部为人民币 普通股。 |
第二十条公司股份总数为 53599万股,公司的股份全部为人民币 普通股。 |
6
==> picture [28 x 22] intentionally omitted <==
航天长征化学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 3 | 第二十四条公司在下列情况 下,可以依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 规章和本章程的规定,收购本公司的 股份: (一)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二)与持有本公司股份的其他 公司合并; (三)将股份奖励给本公司职工; (四)股东因对股东大会作出的 公司合并、分立决议持异议,要求公 司收购其股份的。 除上述情形外,公司不进行买卖 本公司股份的活动。 |
第二十四条公司在下列情况 下,可以依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 规章和本章程的规定,收购本公司的 股份: (一)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二)与持有本公司股份的其他 公司合并; (三)将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 或者股权激励; (四)股东因对股东大会作出的 公司合并、分立决议持异议,要求公 司收购其股份; (五)将股份用于转换上市公司 发行的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 (六)上市公司为维护公司价值 及股东权益所必需。 除上述情形外,公司不进行收购 本公司股份的活动。 |
|---|---|---|
| 4 | 第二十五条公司收购本公司 股份,可以选择下列方式之一进行: (一)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 方式; (二)要约方式; (三)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其他方 式。 |
第二十五条公司收购本公司 股份,可以通过公开的集中交易方式, 或者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其 他方式进行。 公司因本章程第二十四条第一款 第(三)项、第(五)项、第(六) 项规定的情形收购本公司股份的,应 当通过公开的集中交易方式进行。 |
| 5 | 第二十六条公司因本章程二 十四条第(一)项至第(三)项的原 因收购本公司股份的,应当经股东大 会决议。公司依照二十四条规定收购 本公司股份后,属于第(一)项情形 的,应当自收购之日起十日内注销; 属于第(二)项、第(四)项情形的, 应当在六个月内转让或者注销。 公司依照第二十四条第(三)项 规定收购的本公司股份,不得超过本 公司已发行股份总额的百分之五;用 于收购的资金应当从公司的税后利润 中支出;所收购的股份应当在一年内 转让给职工。 |
第二十六条公司因本章程二 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 项规定的情形收购本公司股份的,应 当经股东大会决议;公司因本章程第 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三)项、第(五) 项、第(六)项规定的情形收购本公 司股份的,经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出席 的董事会会议决议。 公司依照本章程第二十四条第一 款规定收购本公司股份后,属于第 (一)项情形的,应当自收购之日起 10 日内注销;属于第(二)项、第(四) 项情形的,应当在 6 个月内转让或者 注销;属于第(三)项、第(五)项、 第(六)项情形的,公司合计持有的 本公司股份数不得超过本公司已发行 股份总额的 10%,并应当在 3 年内转 让或者注销。 |
7
航天长征化学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 6 | 第四十一条股东大会是公司 的权力机构,依法行使下列职权: (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 资计划; (二)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 担任的董事、监事,决定有关董事、 监事的报酬事项; (三)审议批准董事会和监事会 的报告; (四)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 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五)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 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六)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 资本作出决议; (七)对发行公司债券或其他证 券作出决议; (八)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 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 (九)修改本章程; (十)对公司聘用、解聘会计师 事务所作出决议; (十一)审议批准四十二条规定 的担保事项; (十二)审议公司在一年内购买、 出售重大资产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 计总资产百分之三十的事项; (十三)审议批准变更募集资金 用途事项; (十四)审议股权激励计划; (十五)审议法律、行政法规、 部门规章、或本章程规定应当由股东 大会决定的其他事项。 |
第四十一条股东大会是公司 的权力机构,依法行使下列职权: (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 资计划; (二)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 担任的董事、监事,决定有关董事、 监事的报酬事项; (三)审议批准董事会和监事会 的报告; (四)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 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五)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 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六)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 资本作出决议; (七)对发行公司债券或其他证 券作出决议; (八)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 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 (九)修改本章程; (十)对公司聘用、解聘会计师 事务所作出决议; (十一)审议批准四十二条规定 的担保事项; (十二)审议公司在一年内购买、 出售重大资产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 计总资产百分之三十的事项; (十三)审议批准变更募集资金 用途事项; (十四)审议股权激励计划或者 员工持股计划; (十五)审议法律、行政法规、 部门规章、或本章程规定应当由股东 大会决定的其他事项。 |
|---|---|---|
| 7 | 第四十五条本公司召开股东 大会的地点为公司住所地或股东大会 召集人通知的其他具体地点。 股东大会将设置会场,以现场会 议形式召开。 公司还将提供网络或其他方式为 股东参加股东大会提供便利。股东通 过上述方式参加股东大会的,视为出 席。 |
第四十五条本公司召开股东 大会的地点为公司住所地或股东大会 召集人通知的其他明确地点。 股东大会将设置会场,以现场会 议形式召开。 公司还将提供网络投票的方式为 股东参加股东大会提供便利。股东通 过上述方式参加股东大会的,视为出 席。 |
| 8 | 第七十八条下列事项由股东 | 第七十八条下列事项由股东 |
8
航天长征化学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 大会以特别决议通过: (一)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 本; (二)公司的分立、合并、解散 和清算; (三)《公司章程》的修改; (四)公司在一年内购买、出售 重大资产或者担保金额超过公司最近 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百分之三十的; (五)股权激励计划; (六)变更公司形式; (七)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 章程》规定的,以及股东大会以普通 决议认定会对公司产生重大影响的、 需要以特别决议通过的其他事项。 本章程第四十一条(十五)项所 列事项按照股东提案的具体内容分别 适用前述关于普通决议和特别决议的 规定。 |
大会以特别决议通过: (一)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 本; (二)公司的分立、合并、解散 和清算; (三)《公司章程》的修改; (四)公司在一年内购买、出售 重大资产或者担保金额超过公司最近 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百分之三十的; (五)股权激励计划或者员工持 股计划; (六)变更公司形式; (七)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 章程》规定的,以及股东大会以普通 决议认定会对公司产生重大影响的、 需要以特别决议通过的其他事项。 本章程第四十一条(十五)项所 列事项按照股东提案的具体内容分别 适用前述关于普通决议和特别决议的 规定。 |
|
|---|---|---|
| 9 | 第八十三条董事、监事候选人 名单以提案的方式提请股东大会表 决。 股东大会就选举两名以上董事或 者监事进行表决时,根据本章程的规 定,应当实行累积投票制。 前款所称累积投票制是指股东大 会选举两名以上董事或者监事时,每 一股份拥有与应选董事或者监事人数 相同的表决权,股东拥有的表决权可 以集中使用。董事会应当向股东公告 候选董事、监事的简历和基本情况。 |
第八十三条董事、监事候选人 名单以提案的方式提请股东大会表 决。 股东大会就选举两名以上董事或 者监事进行表决时,根据本章程的规 定,应当实行累积投票制。 累积投票制操作细则如下: (一)公司股东拥有的每一股份, 有与拟选出董事(或监事)人数相同 的表决票数,即股东在选举董事、监 事时所拥有的全部表决票数,等于其 所持有的股份乘以拟选出的董事(或 监事)数之积。 (二)股东可以将其拥有的表决票 集中选举一人,也可以分散选举数人, 但股东累计投出的票数不得超过其所 享有的总票数。 (三)获选董事(或监事)按提名 的人数依次以得票数高者确定,但每 位当选董事(或监事)的得票数必须 超过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 权股份的二分之一。 因获选的董事(或监事)达不到 本章程所要求的人数时,公司应按规 |
9
==> picture [28 x 22] intentionally omitted <==
航天长征化学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 定重新提名并在下次股东大会上重新 选举以补足人数;因票数相同使得获 选的董事(或监事)超过公司拟选出 的人数时,应对超过拟选出的董事(或 监事)人数票数相同的候选人进行新 一轮投票选举,直至产生公司拟选出 的董事(或监事)。 董事会应当向股东公告候选董事 (或监事)的简历和基本情况。 |
||
|---|---|---|
| 10 | 第九十七条董事由股东大会 选举或更换,任期三年。董事任期届 满,可连选连任。董事在任期届满以 前,股东大会不能无故解除其职务。 董事任期从就任之日起计算,至 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为止。董事任 期届满未及时改选,在改选出的董事 就任前,原董事仍应当依照法律、行 政法规、部门规章和本章程的规定, 履行董事职务。 董事可以由总经理或者其他高级 管理人员兼任,但兼任总经理或者其 他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董事以及由职 工代表担任的董事,总计不得超过公 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
第九十七条董事由股东大会 选举或者更换,并可在任期届满前由 股东大会解除其职务。董事任期三年, 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 董事任期从就任之日起计算,至 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为止。董事任 期届满未及时改选,在改选出的董事 就任前,原董事仍应当依照法律、行 政法规、部门规章和本章程的规定, 履行董事职务。 董事可以由总经理或者其他高级 管理人员兼任,但兼任总经理或者其 他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董事以及由职 工代表担任的董事,总计不得超过公 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
| 11 | 第一百一十二条董事会行使 下列职权: (一)召集股东大会,并向股东 大会报告工作; (二)执行股东大会的决议; (三)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 资方案; (四)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 方案、决算方案; (五)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 和弥补亏损方案; (六)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 册资本的方案; (七)制订公司发行债券或其他 证券及上市方案; (八)拟订公司重大收购、收购 本公司股票或者合并、分立、解散或 变更公司形式的方案; (九)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 决定公司对外投资、收购出售资产、 |
第一百一十二条董事会行使 下列职权: (一)召集股东大会,并向股东 大会报告工作; (二)执行股东大会的决议; (三)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 资方案; (四)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 方案、决算方案; (五)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 和弥补亏损方案; (六)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 册资本的方案; (七)制订公司发行债券或其他 证券及上市方案; (八)拟订公司重大收购、收购 本公司股票或者合并、分立、解散或 变更公司形式的方案; (九)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 决定公司对外投资、收购出售资产、 |
10
==> picture [28 x 22] intentionally omitted <==
航天长征化学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 资产抵押、对外担保事项、委托理财、 关联交易等事项; (十)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 设置; (十一)聘任或者解聘公司总经 理、董事会秘书; (十二)根据总经理的提名,聘 任或者解聘公司副总经理、财务负责 人等高级管理人员,并决定其报酬事 项和奖惩事项; (十三)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 度; (十四)制订本章程的修改方案; (十五)制订公司的股权激励计 划方案; (十六)管理公司信息披露事项; (十七)向股东大会提请聘请或 更换为公司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 (十八)听取公司总经理的工作 汇报并检查总经理工作; (十九)选举公司董事长; (二十)审议批准本章程第四十 二条规定须经股东大会审议范围以外 的公司对外担保事项; (二十一)决定董事会专门委员 会的设置,聘任或者解聘董事会各专 门委员会主任; (二十二)法律、行政法规、部 门规章或本章程规定,以及股东大会 授予的其他职权。 上述董事会行使的职权事项,或 公司发生的任何交易或安排,如根据 公司股票上市地上市规则规定须经股 东大会审议的,则应提交股东大会审 议。 董事会作出前款决议事项,除第 (七)、(八)、(九)(十四)项必须由 三分之二以上的董事表决同意,第(二 十)项必须经出席董事会三分之二以 上的董事表决同意外,其余应经全体 董事过半数表决同意。 |
资产抵押、对外担保事项、委托理财、 关联交易等事项; (十)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 设置; (十一)聘任或者解聘公司总经 理、董事会秘书; (十二)根据总经理的提名,聘 任或者解聘公司副总经理、财务负责 人等高级管理人员,并决定其报酬事 项和奖惩事项; (十三)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 度; (十四)制订本章程的修改方案; (十五)制订公司的股权激励计 划方案或者员工持股计划方案; (十六)管理公司信息披露事项; (十七)向股东大会提请聘请或 更换为公司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 (十八)听取公司总经理的工作 汇报并检查总经理工作; (十九)选举公司董事长; (二十)审议批准本章程第四十 二条规定须经股东大会审议范围以外 的公司对外担保事项; (二十一)决定董事会专门委员 会的设置,聘任或者解聘董事会各专 门委员会主任; (二十二)法律、行政法规、部 门规章或本章程规定,以及股东大会 授予的其他职权。 上述董事会行使的职权事项,或 公司发生的任何交易或安排,如根据 公司股票上市地上市规则规定须经股 东大会审议的,则应提交股东大会审 议。 董事会作出前款决议事项,除第 (七)、(八)、(九)(十四)项必须由 三分之二以上的董事表决同意,第(二 十)项必须经出席董事会三分之二以 上的董事表决同意外,其余应经全体 董事过半数表决同意。 |
|
|---|---|---|
| 12 | 第一百三十条董事会设专门 委员会,为董事会重大决策提供咨询、 建议。公司董事会设立战略委员会、 |
第一百三十条董事会设专门 委员会,为董事会重大决策提供咨询、 建议。公司董事会设立战略委员会、 |
11
==> picture [28 x 22] intentionally omitted <==
航天长征化学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 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 名委员会等专门委员会。 各专门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其 成员全部由董事组成,其中审计委员 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中独立董事应占多数并担任召集人, 审计委员会中至少应有一名独立董事 是会计专业人士。 董事会也可以根据需要另设其他 委员会和调整现有委员会。董事会就 各专门委员会的职责、议事程序等另 行制订董事会专门委员会议事规则。 |
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 名委员会等专门委员会。 各专门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依 照本章程和董事会授权履行职责,提 案应当提交董事会审议决定。专门委 员会成员全部由董事组成,其中审计 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 员会中独立董事应占多数并担任召集 人,审计委员会的召集人为会计专业 人士。 董事会也可以根据需要另设其他 委员会和调整现有委员会。董事会负 责制定专门委员会工作规程,规范专 门委员会的运作。 |
|
|---|---|---|
| 13 | 第一百三十七条在公司控股 股东、实际控制人单位担任除董事以 外其他职务的人员,不得担任公司的 高级管理人员。 |
第一百三十七条在公司控股 股东单位担任除董事、监事以外其他 行政职务的人员,不得担任公司的高 级管理人员。 |
除以上修订条款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不变。提请股东大会 授权公司管理层具体办理本次工商变更登记等相关事宜。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请各位股 东审议。
==> picture [246 x 42] intentionally omitted <==
12
航天长征化学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 picture [28 x 22] intentionally omitted <==
议案二、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各位股东:
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19 年修订)有关规定, 拟对《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部分条款进行修订。本次修订的具体 内容如下:
修订对照表
| 序号 | 修订前条款 | 修订后条款 |
|---|---|---|
| 1 | 第十一条股东大会是公司的 权力机构,依法行使下列职权: (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 资计划; (二)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 担任的董事、监事,决定有关董事、 监事的报酬事项; (三)审议批准董事会和监事会 的报告; (四)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 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五)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 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六)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 资本作出决议; (七)对发行公司债券或其他证 券作出决议; (八)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 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 (九)修改本章程; (十)对公司聘用、解聘会计师 事务所作出决议; (十一)审议批准四十二条规定 的担保事项; (十二)审议公司在一年内购买、 出售重大资产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 计总资产百分之三十的事项; |
第十一条股东大会是公司的 权力机构,依法行使下列职权: (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 资计划; (二)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 担任的董事、监事,决定有关董事、 监事的报酬事项; (三)审议批准董事会和监事会 的报告; (四)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 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五)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 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六)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 资本作出决议; (七)对发行公司债券或其他证 券作出决议; (八)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 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 (九)修改公司章程; (十)对公司聘用、解聘会计师 事务所作出决议; (十一)审议批准四十二条规定 的担保事项; (十二)审议公司在一年内购买、 出售重大资产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 计总资产百分之三十的事项; |
13
航天长征化学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 (十三)审议批准变更募集资金 用途事项; (十四)审议股权激励计划; (十五)审议法律、行政法规、 部门规章、或本章程规定应当由股东 大会决定的其他事项。 |
(十三)审议批准变更募集资金 用途事项; (十四)审议股权激励计划或者 员工持股计划; (十五)审议法律、行政法规、 部门规章、或公司章程规定应当由股 东大会决定的其他事项。 |
|
|---|---|---|
| 2 | 第二十八条公司应当在公司 住所地或《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地点 召开股东大会。 股东大会应当设置会场,以现场 会议形式召开。 公司还将提供上海证券交易所交 易系统或其认可的其他股东大会网络 投票系统为股东参加股东大会提供便 利。股东通过上述方式参加股东大会 的,视为出席。 股东可以亲自出席股东大会并行 使表决权,也可以委托他人代为出席 和在授权范围内行使表决权。 |
第二十八条公司应当在公司 住所地或股东大会召集人通知的其他 明确地点。 股东大会应当设置会场,以现场 会议形式召开。 公司还将提供网络投票的方式为 股东参加股东大会提供便利。股东通 过上述方式参加股东大会的,视为出 席。 股东可以亲自出席股东大会并行 使表决权,也可以委托他人代为出席 和在授权范围内行使表决权。 |
| 3 | 第四十六条下列事项由股东 大会以特别决议通过: (一)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 本; (二)公司的分立、合并、解散 和清算; (三)《公司章程》的修改; (四)公司在一年内购买、出售 重大资产或者担保金额超过公司最近 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百分之三十的; (五)股权激励计划; (六)变更公司形式; (七)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 章程》规定的,以及股东大会以普通 决议认定会对公司产生重大影响的、 需要以特别决议通过的其他事项。 本章程第四十一条(十五)项所 列事项按照股东提案的具体内容分别 适用前述关于普通决议和特别决议的 规定。 |
第四十六条下列事项由股东 大会以特别决议通过: (一)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 本; (二)公司的分立、合并、解散 和清算; (三)《公司章程》的修改; (四)公司在一年内购买、出售 重大资产或者担保金额超过公司最近 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百分之三十的; (五)股权激励计划或者员工持 股计划; (六)变更公司形式; (七)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 章程》规定的,以及股东大会以普通 决议认定会对公司产生重大影响的、 需要以特别决议通过的其他事项。 公司章程第四十一条(十五)项 所列事项按照股东提案的具体内容分 别适用前述关于普通决议和特别决议 的规定。 |
| 4 | 第四十八条股东大会就选举两 名以上董事或者监事进行表决时,根 据《公司章程》的规定,应当实行累 |
第四十八条股东大会就选举 两名以上董事或者监事进行表决时, 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应当实行 |
14
==> picture [28 x 22] intentionally omitted <==
航天长征化学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 积投票制。 前款所称累计投票制是指股东大 会选举两名以上董事或者监事时,每 一股份拥有与应选董事或者监事人数 相同的表决权,股东拥有的表决权可 以集中使用。 在选举董事、监事的股东大会上, 董事会秘书应向股东解释累积投票制 度的 具体内容和投票规则,并告知该 次董事、监事选举中每股拥有的投票 权。 |
累积投票制。 累积投票制操作细则如下: (一)公司股东拥有的每一股份, 有与拟选出董事(或监事)人数相同 的表决票数,即股东在选举董事、监 事时所拥有的全部表决票数,等于其 所持有的股份乘以拟选出的董事(或 监事)数之积。 (二)股东可以将其拥有的表决票 集中选举一人,也可以分散选举数人, 但股东累计投出的票数不得超过其所 享有的总票数。 (三)获选董事(或监事)按提名 的人数依次以得票数高者确定,但每 位当选董事(或监事)的得票数必须 超过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 权股份的二分之一。 因获选的董事(或监事)达不到 公司章程所要求的人数时,公司应按 规定重新提名并在下次股东大会上重 新选举以补足人数;因票数相同使得 获选的董事(或监事)超过公司拟选 出的人数时,应对超过拟选出的董事 (或监事)人数票数相同的候选人进 行新一轮投票选举,直至产生公司拟 选出的董事(或监事)。 董事会应当向股东公告候选董事 (或监事)的简历和基本情况。 |
|
|---|---|---|
除以上修订条款外,《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其他条款不变。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请各位股 东审议。
==> picture [246 x 42] intentionally omitted <==
15
航天长征化学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 picture [28 x 22] intentionally omitted <==
议案三、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各位股东:
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19 年修订)有关规定, 拟对《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部分条款进行修订。本次修订的具体内 容如下:
修订对照表
| 序号 | 修订前条款 | 修订后条款 |
|---|---|---|
| 1 | 第一条为规范航天长征化学 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董事会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保证 公司董事会依法行使权利、履行职责、 承担义务,提高董事会规范运作和科 学决策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 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16 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董事会议事示范规则》等规定及《航 天长征化学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制定本规 则。 |
第一条为规范航天长征化学 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董事会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保证 公司董事会依法行使权利、履行职责、 承担义务,提高董事会规范运作和科 学决策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 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海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议事示范 规则》等规定及《航天长征化学工程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 章程》),制定本规则。 |
| 2 | 第六条董事由股东大会选举 或更换。 董事任期三年,任期届满,可连 选连任。董事在任期届满以前,股东 大会不得无故解除其职务。 董事任期从就任之日起计算,至 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为止。董事任 期届满未及时改选,在改选出的董事 就任前,原董事仍应当依照法律、行 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公司章程》的 规定,履行董事职务。 董事可以由总经理或者其他高级 管理人员兼任,但兼任总经理或者其 他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董事以及由职 |
第六条董事由股东大会选举 或更换,并可在任期届满前由股东大 会解除其职务。 董事任期三年,任期届满,可连 选连任。 董事任期从就任之日起计算,至 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为止。董事任 期届满未及时改选,在改选出的董事 就任前,原董事仍应当依照法律、行 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公司章程》的 规定,履行董事职务。 董事可以由总经理或者其他高级 管理人员兼任,但兼任总经理或者其 他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董事以及由职 |
16
航天长征化学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 工代表担任的董事,总计不得超过公 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
工代表担任的董事,总计不得超过公 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
|
|---|---|---|
| 3 | 第十二条董事会行使下列职 权: (一)召集股东大会,并向股东 大会报告工作; (二)执行股东大会的决议; (三)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 资方案; (四)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 方案、决算方案; (五)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 和弥补亏损方案; (六)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 册资本的方案; (七)制订公司发行债券或其他 证券及上市方案; (八)拟订公司重大收购、收购 本公司股票或者合并、分立、解散或 变更公司形式的方案; (九)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 决定公司对外投资、收购出售资产、 资产抵押、对外担保事项、委托理财、 关联交易等事项; (十)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 设置; (十一)聘任或者解聘公司总经 理、董事会秘书; (十二)根据总经理的提名,聘 任或者解聘公司副总经理、财务负责 人等高级管理人员,并决定其报酬事 项和奖惩事项; (十三)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 度; (十四)制订本章程的修改方案; (十五)制订公司的股权激励计 划方案; (十六)管理公司信息披露事项; (十七)向股东大会提请聘请或 更换为公司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 (十八)听取公司总经理的工作 汇报并检查总经理工作; (十九)选举公司董事长; (二十)审议批准本章程第四十 |
第十二条董事会行使下列职 权: (一)召集股东大会,并向股东 大会报告工作; (二)执行股东大会的决议; (三)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 资方案; (四)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 方案、决算方案; (五)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 和弥补亏损方案; (六)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 册资本的方案; (七)制订公司发行债券或其他 证券及上市方案; (八)拟订公司重大收购、收购 本公司股票或者合并、分立、解散或 变更公司形式的方案; (九)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 决定公司对外投资、收购出售资产、 资产抵押、对外担保事项、委托理财、 关联交易等事项; (十)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 设置; (十一)聘任或者解聘公司总经 理、董事会秘书; (十二)根据总经理的提名,聘 任或者解聘公司副总经理、财务负责 人等高级管理人员,并决定其报酬事 项和奖惩事项; (十三)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 度; (十四)制订本章程的修改方案; (十五)制订公司的股权激励计 划方案或者员工持股计划方案; (十六)管理公司信息披露事项; (十七)向股东大会提请聘请或 更换为公司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 (十八)听取公司总经理的工作 汇报并检查总经理工作; (十九)选举公司董事长; (二十)审议批准本章程第四十 |
17
==> picture [28 x 22] intentionally omitted <==
航天长征化学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 二条规定须经股东大会审议范围以外 的公司对外担保事项; (二十一)决定董事会专门委员 会的设置,聘任或者解聘董事会各专 门委员会主任; (二十二)法律、行政法规、部 门规章或本章程规定,以及股东大会 授予的其他职权。 上述董事会行使的职权事项,或 公司发生的任何交易或安排,如根据 公司股票上市地上市规则规定须经股 东大会审议的,则应提交股东大会审 议。 董事会作出前款决议事项,除第 (七)、(八)、(九)(十四)项必须由 三分之二以上的董事表决同意,第(二 十)项必须经出席董事会三分之二以 上的董事表决同意外,其余应经全体 董事过半数表决同意。 |
二条规定须经股东大会审议范围以外 的公司对外担保事项; (二十一)决定董事会专门委员 会的设置,聘任或者解聘董事会各专 门委员会主任; (二十二)法律、行政法规、部 门规章或本章程规定,以及股东大会 授予的其他职权。 上述董事会行使的职权事项,或 公司发生的任何交易或安排,如根据 公司股票上市地上市规则规定须经股 东大会审议的,则应提交股东大会审 议。 董事会作出前款决议事项,除第 (七)、(八)、(九)(十四)项必须由 三分之二以上的董事表决同意,第(二 十)项必须经出席董事会三分之二以 上的董事表决同意外,其余应经全体 董事过半数表决同意。 |
|
|---|---|---|
除以上修订条款外,《董事会议事规则》其他条款不变。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请各 位股东审议。
==> picture [246 x 42] intentionally omitted <==
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