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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angYuan Technology Group Ltd. Share Issue/Capital Change 2017

Aug 3, 2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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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525 股票简称:长园集团 公告编号:2017089

长园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部分限售股上市流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数量为29,585,188 股

●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日期为2017 年8 月11 日

一、本次限售股上市类型、发行及锁定情况

(一)本次限售股上市类型

长园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园集团”、“公司”)2015 年发行股份 购买资产所对应的新增限售股。

(二)限售股发行情况

2015 年 7 月 13 日,中国证监会出具《关于核准长园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吴 启权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15]1626 号),核 准长园集团向吴启权发行 57,071,976 股、向曹勇祥发行 25,795,047 股、向王建生 发行 24,608,214 股、向魏仁忠发行 13,920,115 股、向李松森发行 1,612,706 股、 向苏州启明创智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启明创智”)发行 19,477,927 股、向苏州启明融合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启 明融合”)发行 6,074,472 股、向珠海运泰协力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运泰协 力”)发行 13,205,374 股。核准长园集团非公开发行不超过 41,272,570 股新股募 集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配套资金。

2015 年 7 月 18 日,公司披露《长园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利润分配实施完

1

毕后调整发行价格和发行数量的公告》,根据本次利润分配方案调整后的发行股 份购买资产的发行股份数量如下:

发行对象 发行数量(股)
吴启权 57,736,893
曹勇祥 26,095,572
王建生 24,894,912
魏仁忠 14,082,291
李松森 1,631,495
苏州启明创智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19,704,854
苏州启明融合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6,145,242
珠海运泰协力科技有限公司 13,359,223
合计 163,650,482

2015 年 8 月 7 日,长园集团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 司出具的《证券变更登记证明》,长园集团向吴启权等非公开发行的 163,650,482 股普通股股票已办理完毕新增股份登记手续。

(三)限售股锁定情况

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对应新增股份登记手续完成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 发行对象及其股份认购数量和锁定期情况如下:

发行对象 发行数量(股) 锁定期
吴启权 57,736,893 12个月
曹勇祥 26,095,572 12个月
王建生 24,894,912 12个月
魏仁忠 14,082,291 12个月
李松森 1,631,495 12个月
苏州启明创智股权投资合伙
企业(有限合伙)
19,704,854 12个月
苏州启明融合创业投资合伙
企业(有限合伙)
6,145,242 12个月
珠海运泰协力科技有限公司 13,359,223 12个月

2

合计 163,650,482

此外,为保证本次交易盈利预测补偿承诺的可实现性,吴启权、曹勇祥、王 建生、魏仁忠、珠海运泰协力科技有限公司(以下合称“补偿义务人”)同意本 次交易中所获股份可以分批解除锁定,分批解锁原则是:

除《发行股份和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另有约定外,补偿义务人股份解除 锁定的进度不得先于业绩承诺的完成进度。业绩承诺期各年度内,珠海市运泰利 自动化设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目标公司”、“运泰利”)当年实际实现的净利 润达到承诺净利润,则补偿义务人所持上市公司股份可以按照下述方法约定分批 解除锁定:

当年《专项审核报告》出具后可解锁股份数量(股)
序号 股东姓名或名称 (在满足自股份上市之日起12 个月锁定期要求的前提下)
2014 年度 2015 年度 2016 年度
1 吴启权 6,928,427 6,928,427 55,427,418
2 曹勇祥 3,131,469 3,131,469 25,051,750
3 王建生 2,987,389 2,987,389 23,899,115
4 魏仁忠 1,689,875 1,689,875 13,519,000
5 运泰协力 1,603,107 1,603,107 12,824,854
合计 16,340,267 16,340,267 130,722,136

注:2016 年 6 月,长园集团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2 股,表中“当年《专项审核报告》出 具后可解锁股份数量(股)”系经过调整后的数量,具体参见本公告 “二、本次限售股形成 后至今公司股本数量变化情况”之“(五)2016 年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四)限售股上市流通情况

1、公司2016 年7 月30 日披露了《关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部分限售股上市 流通的公告》,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对应的部分限售股65,658,440 股于2016

年8 月8 日上市流通。明细如下:


股东名称 发行股份购买资
产对应的限售股
数量(股)
持有“发行股份购
买资产对应的限售
股”占公司总股本
比例
本次上市流通
数量(股)
剩余“发行股份购买
资产对应的限售股”
数量(股)
1 吴启权
69,284,272
5.26% 13,856,854 55,427,418
2 曹勇祥
31,314,687
2.38% 6,262,937 25,051,750

3

3 王建生 29,873,894 2.27% 5,974,778 23,899,116
4 魏仁忠 16,898,750 1.28% 3,379,750 13,519,000
5 李松森 1,957,794 0.15% 1,957,794 0
6 启明创智 23,645,825 1.80% 23,645,825 0
7 启明融合 7,374,290 0.56% 7,374,290 0
8 运泰协力 16,031,067 1.22% 3,206,212 12,824,855
合计 196,380,579 14.91%
65,658,440
130,722,139

2、根据 2016 年度《重大资产重组业绩承诺实现情况说明的审核报告》,补 偿义务人未出现因标的资产实际业绩未达到《盈利承诺及补偿协议》约定的业绩 补偿而需要赔偿的情况。同时,根据《发行股份和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和《盈 利承诺及补偿协议》,运泰利在 2014 年度至 2016 年度实际实现的净利润大于承 诺的累积净利润,且实际实现的累积净利润减去承诺的累积净利润小于运泰利 2016 年末应收账款账面净值的情况下,补偿义务人需根据运泰利 2016 年末应收 账款账面净值、业绩承诺期内实际实现的累计净利润、承诺的累计净利润以及发 行股份购买资产的股份发行价格,通过公式计算应当继续冻结的股份。经测算, 补偿义务人合计应继续冻结股份数为 29,585,188 股,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数量为 101,136,951 股。

公司 2017 年 4 月 13 日披露了《长园集团关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部分限售股 上市流通的公告》,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对应的部分限售股 101,136,951 股于 2017 年4 月19 日上市流通。明细如下:


股东
名称
发行股份购
买资产对应
的限售股数
量(股)
持有发行股份
购买资产对应
的限售股占公
司总股本比例
公司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
划获授的限
制性股票
(股)
发行股份购买
资产对应的限
售股本次上市
流通的数量
(股)
发行股份购
买资产对应
的剩余限售
股数量(股)
1 吴启权 55,427,418 4.21% - 42,883,019 12,544,399
2 曹勇祥 25,051,750 1.90% 264,000 19,382,009 5,669,741
3 王建生 23,899,116 1.81% 126,000 18,490,240 5,408,876
4 魏仁忠 13,519,000 1.03% 126,000 10,459,364 3,059,636
5 运泰协力 12,824,855 0.97% - 9,922,319 2,902,536
合计 130,722,139 9.92% 516,000 101,136,951 29,585,188

3、公司 2014 年 12 月 22 日披露的《长园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和支付 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中规定:“在《专项审核报告》

4

出具之后,上市公司每季度末对运泰利 2016 年度《专项审核报告》中确认的应 收账款账面净值的回款情况进行核定,本季度解锁股份数量=应继续冻结股份数 ×(截至本季度末累积收回的 2016 年度《专项审核报告》确认的应收账款—截 至上一季度末累积收回的 2016 年度《专项审核报告》确认的应收账款)÷应保 障应收账款金额。当上述回款比例达到 90%(含 90%)时,上述补偿义务人可 以解锁全部应继续冻结股份数。”

运泰利 2016 年末应收账款账面净值为 290,750,789.86 元,运泰利 2017 年上 半年合计收回 2016 年 12 月 31 日之前的应收账款为 276,743,396.58 元,其中 2017 年第一季度收回应收账款 210,424,925 元,2017 年第二季度收回应收账款 66,318,471.03 元,回款比例已达 95.18%。因此,上述补偿义务人可以解锁全部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对应的全部限售股 29,585,188 股,明细如下:


股东
名称
发行股份购买资
产对应的限售股
数量(股)
持有发行股份购
买资产对应的限
售股占公司总股
本比例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对
应的限售股本次上市
流通的数量(股)
发行股份购
买资产对应
的剩余限售
股数量(股)
1 吴启权 12,544,399 0.95% 12,544,399 0
2 曹勇祥 5,669,741 0.43% 5,669,741 0
3 王建生 5,408,876 0.41% 5,408,876 0
4 魏仁忠 3,059,636 0.23% 3,059,636 0
5 运泰协力 2,902,536 0.22% 2,902,536 0
合计 29,585,188 2.24% 29,585,188 0

二、本次限售股形成后至今公司股本数量变化情况

(一)发行股份和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之募集配套资金非公 开发行股票对应的新增股份 41,702,866

2015 年 7 月 13 日,中国证监会出具《关于核准长园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吴 启权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15]1626 号),核 准长园集团非公开发行不超过 41,272,570 股新股募集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 配套资金。

5

2015 年 7 月 18 日,公司披露《长园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利润分配实施完 毕后调整发行价格和发行数量的公告》,根据本次利润分配方案调整后的募集配 套资金发行股份数量如下:

认购对象 认购数量(股)
华夏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万能保险产品 8,688,097
深圳市藏金壹号投资企业(有限合伙) 17,376,194
深圳市沃尔核材股份有限公司 15,638,575
共计 41,702,866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的 41,702,866 股已于 2015 年 8 月 18 日在中国证券登记 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登记手续。

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配套资金完成,公司总股本变更为 1,090,308,460 股。

(二)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所持限售股 85,000

2015 年 9 月 24 日公司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 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将已离职的 6 名激励对象已获授的 85,000 股限制性股票予以回购并注销。2015 年 10 月 29 日注销完成,公司总股本由 1,090,308,460 股减少为 1,090,223,460 股。

(三)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 1,475,000

2015 年 11 月 19 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董事会确定本次预留限制性股票的授 予日为 2015 年 11 月 19 日,公司实际向 102 名激励对象授予 147.5 万股限制性 股票。

2015 年 12 月 23 日,公司披露《长园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预留股份授予结果公告》,2015 年 12 月 18 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 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了证券变更登记证明。本次授予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增加至 1,091,698,460 股。

(四)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限制性股票 665,000

6

2016 年 2 月 4 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长 园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相关议案,并于 2016 年 2 月 24 日召开 2016 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表决通过了前述议案。

2016 年 2 月 25 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授予 129 名激励对象 665 万股限制 性股票,并确定了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日为 2016 年 2 月 25 日。

2016 年 3 月 17 日,公司披露了《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结果公告》, 2016 年 3 月 15 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了证券变更 登记证明。本次授予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 1,091,698,460 股增加至 1,098,348,460 股。

(五) 2016 年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2016 年 4 月 7 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1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和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公司以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 1,098,348,460 股计算,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2 股(转增股本由资本公积金转 增),转增金额为 219,669,692.00 元,转增后总股本为 1,318,018,152 股。

2016 年 4 月 29 日,公司 2015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2015 年度利润分 配方案和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上述利润分配方案于 2016 年 6 月实施完毕。 公司股份变更为 1,318,018,152 股。其中,本次限售股变化情况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对应的限售
股数量(转增前)(股)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对应的限售股数量
(转增后)(股)
1 吴启权
57,736,893
69,284,272
2 曹勇祥
26,095,572
31,314,687
3 王建生
24,894,912
29,873,894
4 魏仁忠
14,082,291
16,898,750
5 李松森
1,631,495
1,957,794
6 启明创智
19,704,854
23,645,825
7 启明融合
6,145,242
7,374,290
8 运泰协力
13,359,223
16,031,067

7

163,650,482

196,380,579

(六)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所持限售股 706,800

2016 年 9 月,公司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将已离职 的 23 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 706,800 股限制性股票予以回购并注销。 2016 年 11 月 19 日注销完成,公司总股本由 1,318,018,152 股减少为 1,317,311,352 股。

三、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有关承诺

承诺时间
及期限
承诺类型 承诺方 承诺内容 是否履行
盈利预测
及补偿
吴启权、曹勇
祥、王建生、
魏仁忠和运泰
协力
承诺:目标公司运泰利在2014
年、2015 年、2016 年各会计年
度实现的净利润分别不低于
10,000万元、13,000万元、17,000
万元。目标公司2014 年、2015
年、2016 年度累积实现净利润
不少于40,000万元。
2014年12
月22日
股份限售 吴启权、曹勇
祥、王建生、
魏仁忠、运泰
协力、启明创
智、李松森、
启明融合
启明创智、李松森、启明融合通
过本次交易获得的上市公司股
份自该等股份上市之日起12 个
月内不得转让。吴启权、曹勇祥、
王建生、魏仁忠、运泰协力通过
本次交易获得的上市公司股份
自该等股份上市之日起十二个
月内不得转让,为保证本次重组
盈利预测补偿承诺的可实现性,
吴启权、曹勇祥、王建生、魏仁
忠、运泰协力于本次交易中所获
股份根据承诺利润完成情况及
应收账款回收进度分步解除限
售。
2014年12
月22 日
注:启明
创智、李
松森、启
明融合通
过本次交
易获得的
上市公司
股份已于
2016 年8
月8 日上
市流通
解决同业
竞争
吴启权 1、目前未在与长园集团或其控
股企业业务相同或相似的其他
公司或者经济组织中担任职务。
2、本人单独控制的及/或本人作
为实际控制人之一的企业,目前
均未以任何形式从事与长园集
2014年12
月22日

8

团及其控股企业的主营业务构
成或可能构成直接或间接竞争
关系的业务或活动。
3、在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后,本
人单独控制的及/或本人作为实
际控制人之一的企业,也不会:
(1)以任何形式从事与长园集
团及其控股企业目前或今后从
事的主营业务构成或可能构成
直接或间接竞争关系的业务或
活动;(2)以任何形式支持长园
集团及其控股企业以外的其它
企业从事与长园集团及其控股
企业目前或今后从事的主营业
务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
业务或活动;(3)以其它方式介
入任何与长园集团及其控股企
业目前或今后从事的主营业务
构成竞争或者可能构成竞争的
业务或活动。
解决关联
交易
吴启权 1、承诺人将按照《公司法》等
法律法规、长园集团《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行使股东权利;在股
东大会对涉及本人的关联交易
进行表决时,履行回避表决的义
务。
2、承诺人将避免一切非法占用
长园集团及其控制的企业的资
金、资产的行为,在任何情况下,
不要求长园集团及其控制的企
业向本人及本人投资或控制的
其他法人提供任何形式的担保。
3、承诺人将尽可能地避免和减
少与长园集团及其子公司的关
联交易;对无法避免或者有合理
原因而发生的关联交易,将遵循
市场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
并依法签订协议,履行合法程
序,按照长园集团《公司章程》、
有关法律法规和《上海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履
行信息披露义务和办理有关报
批程序,保证不通过关联交易损
害长园集团及其他股东的合法
2014年12
月22日

9

权益。
4、承诺人对因其未履行本承诺
函所作的承诺而给长园集团或
运泰利造成的一切直接损失承
担赔偿责任。
其他 吴启权、曹勇
祥、王建生、
魏仁忠
吴启权、曹勇祥、王建生、魏仁
忠承诺在原有执行性职务(除吴
启权的职务外)不发生改变的情
况下自交割日起五年内应确保
在标的公司持续任职,运泰利中
主要管理人员或核心技术人员
(包括但不限于运泰协力的全
体股东)承诺自交割日起三年内
应确保在标的公司持续任职。
2014年12
月22日

四、中介机构核查意见

(一)中介机构名称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二)核查意见的主要内容 :

经核查,独立财务顾问认为:

(一)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之日,本次拟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不存在违反其 在长园集团 2015 年完成的重大资产重组中所做出的承诺;

(二)本次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流通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上海证券交 易所的相关规定;

(三)本次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解除限售数量、上市流通时间符合《上市公 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 规章的要求;

(四)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之日,公司对本次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相关的信 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

(五)本独立财务顾问对公司本次限售股份解禁及上市流通无异议。

五、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情况

10

  • 1、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数量:29,585,188 股

  • 2、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日期:2017 年 8 月 11 日

3、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对应的限售股上市流通明细清单


股东
名称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
对应的限售股数量
(股)
持有发行股份
购买资产对应
的限售股占公
司总股本比例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对应
的限售股本次上市流通
的数量(股)
发行股份购
买资产对应
的剩余限售
股数量(股)
1 吴启权 12,544,399 0.95% 12,544,399 0
2 曹勇祥 5,669,741 0.43% 5,669,741 0
3 王建生 5,408,876 0.41% 5,408,876 0
4 魏仁忠 3,059,636 0.23% 3,059,636 0
5 运泰协力 2,902,536 0.22% 2,902,536 0
合计 29,585,188 2.24% 29,585,188 0

六、股本变动结构表

六、股本变动结构表 六、股本变动结构表
单位:股
有限售条件
的流通股份
1、其他境内法人持有股份
2、境内自然人持有股份
3、其他
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份合计
无限售条件
的流通股份
A 股
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份合计
本次上市前 变动数 本次上市后
1、其他境内法人持有股份 21,668,827
-2,902,536

18,766,291
2、境内自然人持有股份 48,376,251
-26,682,652

21,693,599

3、其他
31,277,149 31,277,149
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份合计 101,322,227
-29,585,188

71,737,039
A 股 1,215,989,125
29,585,188
1,245,574,313

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份合计
1,215,989,125
29,585,188
1,245,574,313
股份总额 1,317,311,352
-
1,317,311,352

七、上网公告附件

  • 1、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长园集团发行股份购买资产部分限售股

  • 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长园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八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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