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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angYuan Technology Group Ltd. Major Shareholding Notification 2019

Oct 30, 2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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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jor Shareholding Notific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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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525 股票简称:长园集团 公告编号:2019129

长园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权益变动属于增持,不触及要约收购。珠海格力集团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格力集团”)全资子公司珠海格力金融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格 力金投”)及其一致行动人珠海保税区金诺信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诺信”, 格力金投和金诺信合称为“信息披露义务人”)于2019 年8 月7 日在《长园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中披露:“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信息披露 义务人 在未来十二个月内将根据证券市场整体状况并结合自身发展的需要以5 元/股至7 元/股的价格区间增持上市公司股份3%至5%。信息披露义务人尚需履 行相关审批流程后方可实施上述增持计划,且该增持计划不以谋求实际控制权为 目的。”本次增持为信息披露义务人履行2019 年8 月7 日《长园集团股份有限 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中披露的增持计划之进展。

 格力金投于2019 年8 月13 日至2019 年10 月30 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 集中竞价交易系统,增持长园集团股份66,183,344 股,占长园集团总股本的 5.00%。截至2019 年10 月30 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132,366,700 股,占长园集团总股本的10.00%。

 信息披露义务人为长园集团第一大股东。公司目前无控股股东及实际控 制人,本次权益变动未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

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来6 个月内将根据证券市场整体状 况并结合自身发展的需要以5.5元/股至7.5元/股的价格区间增持上市公司股份 3%至5%,该增持计划完成后,未来6 个月内无进一步增持计划。信息披露义务 人作为长园集团战略投资者,本次增持计划不以谋求长园集团控制权为目的。

一、本次权益变动基本情况

长园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园集团”或“公司”)于2019 年8 月7 日披露的《股东权益变动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19100)及《长园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信息披露义务人于2018 年3 月14 日至2019 年8 月6 日通过上交所集中竞价交易系统,增持长园集团股份66,183,356 股, 占长园集团总股本的比例为5.0000014%。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在 未来十二个月内将根据证券市场整体状况并结合自身发展的需要以5 元/股至7 元/股的价格区间增持上市公司股份3%至5%。信息披露义务人尚需履行相关审批 流程后方可实施上述增持计划。

公司于2019 年9 月25 日披露的《关于股东权益变动暨第一大股东变动的提 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19116),格力金投于2019 年8 月13 日至2019 年9 月24 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系统,增持长园集团股份37,241,796 股,占长园集团总股本的2.8135%。本次增持完成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合计持有 公司股份103,425,152 股,占长园集团总股本的7.8135%,持有股份数量超过公 司原第一大股东山东科兴药业有限公司(持有长园集团103,425,058 股,占公司 总股本的7.8135%),信息披露义务人成为长园集团第一大股东。本次增持情况 详见信息披露义务人2019 年9 月26 日披露的《长园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 变动报告书》。

公司于2019 年10 月30 日收到格力金投和金诺信的《告知函》,格力金投于 2019 年10 月9 日至2019 年10 月30 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系统, 增持长园集团股份28,941,548 股;连同2019 年8 月13 日至2019 年9 月24 日 增持的37,241,796 股,合计增持66,183,344 股,占长园集团总股本的5.00 %, 已达到前次增持计划上限。本次增持完成后,格力金投与金诺信合计持有长园集 团132,366,700 股股份,占长园集团总股本的10.00%。本次增持为信息披露义 务人履行2019 年8 月7 日《长园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中披 露的增持计划之进展。

二、所涉及后续事项

信息披露义务人格力金投及金诺信的控股股东格力集团看好长园集团未来 的发展前景。格力金投及金诺信作为长园集团的第一大股东,将继续积极支持上

市公司的发展。本次权益变动前,长园集团无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本次权益 变动后,长园集团仍无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因此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长园 集团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于事实发生之日起三日内编制权益变动报告书,敬请投资 者关注后续公告。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来6 个月内将根据证券市 场整体状况并结合自身发展的需要以5.5元/股至7.5元/股的价格区间增持上市 公司股份3%至5%,该增持计划完成后,未来6 个月内无进一步增持计划。信息 披露义务人作为长园集团战略投资者,本次增持计划不以谋求长园集团控制权为 目的。

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后续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长园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十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