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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angYuan Technology Group Ltd. — Major Shareholding Notification 2017
Nov 15, 2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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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jor Shareholding Notific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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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525 股票简称:长园集团 公告编号:2017147
长园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增持股份进展暨公司第一大股东变更的 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长园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7 年 11 月 14 日收到股东 深圳市藏金壹号投资企业(有限合伙)的告知函,函件内容如下:
深圳市藏金壹号投资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藏金壹号”)及其一致行 动人于 2017 年 5 月 31 日向公司提交了《关于增持公司股份的函件》,藏金壹号 及其一致行动人将可能根据情况继续增持上市公司股份,增持比例不低于公司总 股本 1%,且不超过公司总股本 7%,增持价格不超过 22 元/股。
截止 2017 年 11 月 14 日,藏金壹号及其一致行动人持有公司股份 318,871,26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24.21%。相比增持前,藏金壹号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公司 股数增加了 24,949,843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89%,但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证券 交易系统实际买入公司股份 27,099,843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2.06%。
一、 本次增持情况
1、增持主体:藏金壹号及其一致行动人
本次增持前,藏金壹号及其一致行动人持有公司股份 293,921,417 股,占公 司总股本的 22.31%。
2、增持目的及计划:基于对上市公司未来持续发展坚定的信心,增持上市 公司股份。自增持计划公告发布之日起 6 个月内。藏金壹号及其一致行动人根据 情况增持上市公司股份,增持比例为不低于公司总股本 1%,且不超过公司总股 本 7%。(详见公司 2017 年 6 月 1 日披露的公告《关于股东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 进展公告》)
3、本次增持股份的种类:无限售流通 A 股
4、本次增持股份的数量或金额:截止 2017 年 11 月 14 日,藏金壹号及其一 致行动人持有公司股份 318,871,26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24.21%。相比增持前, 藏金壹号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公司股数增加了 24,949,843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89%,但藏金壹号及其一致行动人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证券交易系统实际买入 公司股份 27,099,843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2.06%。(差异存在的说明:2017 年 8 月 7 日,藏金壹号一致行动人许晓文先生依据民事调解书将其直接持有的部分公 司股票过户给许多女士与朱素珍女士,其中,许多女士与许晓文先生属于《上市 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八十三条第二款(十)规定的一致行动人情形,许多女士 所持公司股份计入藏金壹号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数。综上所述,在 股份过户当日,藏金壹号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公司股数减少了2,150,000 股,具 体详见《关于股东藏金壹号的一致行动人持股变化的公告》(公告编号 2017090)。
5、增持方式: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证券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
6、本次增持股份的资金:自有资金
公司 11 月 14 日向股东沃尔核材发出《协助函》,请股东协助核实沃尔核材 及其一致行动人截至 2017 年 11 月 14 日的持股情况,沃尔核材回复:“截至 2017 年 11 月 14 日,公司及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贵司股份数为 318,870,292 股,请知 悉。”
截至 2017 年 11 月 14 日,藏金壹号及其一致行动人持有公司股份 318,871,26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24.21%,成为公司第一大股东;沃尔核材及其一致行动人 持有公司股份 318,870,292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24.21%,为公司第二大股东。
二、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增持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 规则规定。
- 2、本次股份增持行为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
3、藏金壹号及其一致行动人承诺:在增持公司股份期间、增持完成后 6 个 月内及法律规定的期限内不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并严格遵守《公司法》、《证 券法》等法律法规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有关规定。
- 4、考虑到股东藏金壹号及其一致行动人目前处于增持承诺履行期,公司将
根据法律法规等相关规定,持续关注第一大股东增持公司股票的有关情况,并依 据相关规定督促股东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长园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七年十一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