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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angYuan Technology Group Ltd. —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2019
Sep 18, 2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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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pital/Financing Up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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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525 股票简称:长园集团 公告编号: 2019114
长园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子公司长园深瑞出售电池包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长园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长园深瑞继保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长园深瑞”)拟以总价1,805.35 万元向东莞市深莞新能源科 技有限公司出售深圳市沃特玛电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沃特玛”)电池(电池 容量53.89 MWh)。
本次交易的交易方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不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未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 组。
此次出售对公司影响较大,基于谨慎原则,董事会同意将本事项提交至 股东大会审议。
一、本次交易概述
鉴于国内电池包更新迭代,同类电池包价格已明显下降,而且电池包存放时 间过长,养护维护成本较高。公司2019 年9 月18 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 二次会议以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子公司长园深瑞出 售电池包的议案》,同意长园深瑞除已签约项目须使用的电池及适当备货外,以 总价1,805.35 万元向东莞市深莞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出售部分沃特玛电池(电 池容量53.89 MWh)。
独立董事意见:鉴于电池存放时间较长以及市场价格变化,同意长园深瑞将 部分原计划用于储能业务的沃特玛电池进行对外出售,符合公司目前实际情况。 综合考虑中锂新材、长园深瑞出售电池所造成的的损失以及2018 年度计提存货 跌价准备,基于谨慎原则,同意将出售事项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本次出售行为不
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及全体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交易的决策程序 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交易方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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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名称:东莞市深莞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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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注册资本:800 万元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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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法定代表人:廖志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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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成立日期:2019-0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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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注册地址:广东省东莞市塘厦镇蛟乙塘宝石路4 号1 栋208 室。
6、经营范围:研发、加工、生产、销售:电池组、电池、太阳能锂电池组 (以上不含危险化学品)、储能设备、电子配件、数码产品零配件;研发、加工、 销售:电子产品、电子元器件;货物或技术进出口(国家禁止或涉及行政审批的 货物和技术进出口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 经营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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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股东信息:廖志涛持股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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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最近一年又一期的财务数据:成立时间不足一年,无法提供财务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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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交易方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一)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公司于2018 年4 月27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五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控股子公司中锂新材对沃特玛部分应收款项处理方案的议案》,考虑到长园深 瑞的储能业务需要外购电池,公司通过批量购入沃特玛电池模组应用于储能系统 的方式减少中锂新材对沃特玛的部分应收款项。长园深瑞基于储能业务发展需要 向沃特玛购买A 类电池PACK,合同价款人民币 99,983,769.60 元(含税)。截至 2018 年12 月31 日,长园深瑞上述电池包余额7,649.05 万元(不含税),计提 减值准备2,584.20 万元(含已领用部分)。截至2019 年4 月底,长园深瑞已签 约储能项目共需使用电池包产品21.71MWh,洽谈中储能项目预计使用电池包 22.80MWh,合计44.51MWh,占长园深瑞本次购买全部电池包55.12%。
| 电池账面原值(元) | 存货跌价准备(元) (2018 年已计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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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本次出售部分电池 | 57,023,716.06 | 15,254,291.31 |
| 已领用及已签约(含适当 备货)部分电池 |
24,361,792.81 | 6,516,970.66 |
| 测试不合格电池 | 4,070,703.95 | 4,070,703.95 |
| 合计 | 85,456,212.82 | 25,841,965.92 |
(二)交易标的权属情况
本次拟出售的电池为2018 年4 月长园深瑞基于储能业务发展需要向沃特玛 购买,产权清晰,不存在抵押、质押及其他任何限制转让的情况,不涉及诉讼、 仲裁事项或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不存在妨碍权属转移的其他情况。
(三)其他说明事项
中锂新材基于减少应收账款及降低经营风险(中锂新材购买沃特玛电池后将 直接对外销售),于2018 年4 月向沃特玛购买A 类电池PACK,合同价款人民币 6163.21 万元(含税),截至2018 年12 月31 日,中锂新材持有沃特玛电池包余 额5,267.64 万元(不含税),中锂新材持有的电池包产品主要用于对外销售。2019 年初中锂新材收到多家第三方买家对于沃特玛电池包采购报价,并根据报价计提 相关电池包产品减值准备3,687.35 万元,计提减值准备后电池包净值1,580.29 万元。2019 年6 月中锂新材与深圳和畅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签署买卖合同出售 持有的全部沃特玛电池包,金额为1,535.42 万元(含税)。
四、本次交易方案的主要内容
1、合同标的及合同总金额:包括55Ah、99Ah 电池包,合计容量53.89 MWh, 包括整包电池电芯、散装电芯。合同价格为1,805.35 万元(含税)。实际成交金 额以最终交付电池电芯数量为准。
2、交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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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交货方式:清点完数量后,先付款再提货,买方自提自运,运费由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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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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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产品包装
买方负责产品的包装,包装费用由买方支付,因包装不良造成的全部损失由 买方承担。
(3)产品清点及异议
买方在提货地点提运产品时,必须在签收前仔细确认产品数量情况。如产品 数量不符,应立即与卖方联系,沟通确认后再根据双方沟通结果进行签收。买方 在提货清点产品数量时,如果发现产品的品种、型号、规格不合规定,应立即与 卖方联系,在提货当天向卖方提出书面异议。
3、付款安排
买方必须在每批货物出厂门前付清当批货物对应款项。
4、违约责任
买方违约责任:买方未按照约定时间付款的,每逾期一日,按照合同总价的 1%向卖方支付逾期付款违约金。
卖方违约责任:卖方所交产品品种、规格部分不符合合同规定的,如果买方 同意使用,应当按质论价。
5、争议解决
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的,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方式解决,若不愿意协商, 任何一方可向有管辖权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五、出售电池对公司财务的影响
长园深瑞/中锂新材购买/出售电池的财务核算:
| 单位:万元 | ||
|---|---|---|
| 长园深瑞出售部分 | 中锂新材出售部分 | |
| 采购沃特玛电池总价 | 5,702.37 | 5,267.64 |
| 存货跌价准备(2018 年度已计提) | 1,525.43 | 3,687.35 |
| 本次出售电池成本 | 4,176.94 | 1,580.29 |
| 出售部分合同总价(不含税) | 1,597.65 | 1,358.78 |
| 预估出售电池损失(影响2019 年度) | 2,579.29 | 221.51 |
| 资产减值+预估出售损失 | 4,104.72 | 3,908.86 |
注:中锂新材2018 年12 月31 日对沃特玛的应收账款及应收票据余额为11,120.02 万
元,其中对未诉前资产保全的8,920.02 万元沃特玛相关应收款项按80%比例计提坏账准备 7,136.02 万元。
综上所述,子公司长园深瑞此次出售沃特玛电池,影响2019 年损益金额约 为-2,579.29 万元(最终以审计师审计为准)。从合并范围看,长园深瑞、中锂 新材(2019 年8 月31 日后不再纳入合并范围)出售电池对2019 年损益影响约
- 为-2,800.80 万元,未超过公司2018 年经审计净利润的50%。
2018 年4 月公司基于部分自用等原因,为减少对沃特玛应收账款而采购1.61 亿电池包,2018 年度合计计提存货跌价准备6,271.55 万元,2019 年6 月中锂新 材出售电池对2019 年造成的损失约为221.51 万元,长园深瑞因电池包存放时间 较长,更新迭代,扣除自用部分外本次出售剩余电池对2019 年造成的损失约为 2,579.29 万元。
此次出售对公司影响较大,基于谨慎原则,在董事会审议通过后,董事会同 意将本事项提交至股东大会审议。
六、备查文件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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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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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长园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九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