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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angYuan Technology Group Ltd.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2016

Sep 20, 2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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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pital/Financing Up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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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525 股票简称:长园集团 公告编号:2016090

长园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参股公司湖南中锂新材料有限公司申请 银行授信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湖南中锂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锂新材”)

  • 本次担保金额:为参股子公司中锂新材申请向中国建设银行常德德山支行借 款人民币15,000 万元、中国农业银行常德德山支行借款人民币5,000 万元提供 担保,期限3 年,用于购买生产设备。

●截止公告披露日,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人民币60,864 万元(不含本次担保), 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1.41%,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6.52%。 ● 本次是否有反担保:是

  •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积数量:无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的基本情况

长园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16 年9 月 20 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会议应到董事9 人,实际出席会议 董事8 人,董事吴启权先生因公出差,书面委托董事鲁尔兵先生代为出席会议并 行使表决权,公司监事及部分高管列席了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 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为参股公司湖南中锂新材料有限公司 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为中锂新材基于扩大产能的经营需要申请向中国建 设银行常德德山支行借款人民币15,000 万元、中国农业银行常德德山支行借款 人民币5,000 万元提供担保,期限3 年,用于购买生产设备。

(二)担保的审批程序

1、公司在将该项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前,事先征求了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 项的事前确认意见,同意将本议案提请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

2、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为参股公司湖南中锂 新材料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为中锂新材基于扩大产能的经营需 要申请向中国建设银行常德德山支行借款人民币15,000 万元、中国农业银行常 德德山支行借款人民币5,000 万元提供担保,期限3 年,用于购买生产设备。中 锂新材及其实际控制人(项效毅、项婧、高保清合称为实际控制人)愿意为此次 担保提供反担保措施,具体反担保措施为:

1、以日本新引进的全套隔膜生产线2 条抵押给公司;

2、实际控制人(项效毅、项婧、高保清合称为实际控制人)持有的中锂新 材20%股权质押给公司。

该担保事项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方可实施。 二、被担保人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湖南中锂新材料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2 年1 月12 日

注册地址:常德经济技术开发区德山镇七星庵村3 组桃林路以北

法定代表人:项效毅

注册资本:26,335 万人民币

经营范围:生产锂离子电池隔膜、透膜及产品自销。

与上市公司关系:中锂新材为公司参股公司,公司持有中锂新材10%股权。

2015 年度中锂新材营业收入4,302.9 万元,净利润1,192 万元;2016 年上 半年营业收入6,630.9 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54%;2016 年上半年净利润1,309.6 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10%。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目前尚未签订上述担保文件,上述核定担保额度仅为公司可预计的担保 额度,公司未来对中锂新材实际提供的担保金额将不超过上述核定的担保额度, 具体发生的担保进展情况,公司将在定期报告中进行披露。前述借款及担保尚需 银行和相关金融机构审核同意,签约时间以实际签署的合同为准。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为参股公司中锂新材申请授信额度提供担保是为了满 足其购置生产设备需要;被担保方为公司参股公司,公司可以及时掌握其资信状 况、且被担保方提供反担保,风险可控,同意为其申请授信提供担保。

独立董事意见:公司严格遵守《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认真贯彻落实《关 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证监 发〔2003〕56 号)和《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证监发〔2005〕 120 号)的规定,严格控制对外担保风险,公司为参股公司申请授信提供担保申 请属于满足参股公司购置生产设备需要,且被担保方提供反担保,风险可控,担 保决策程序合法、合理,并及时相关的信息披露义务,没有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

五、担保累计金额及逾期担保的累计金额

截止公告披露日,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人民币60,864 万元(不含本次担保), 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1.41%,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6.52%; 其中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为人民币45,864 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 经审计净资产的8.60%,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逾期担保。

六、备查文件目录

  •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 2、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 3、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 4、被担保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特此公告!

长园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六年九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