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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angYuan Technology Group Ltd. —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2016
Aug 9, 2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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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pital/Financing Up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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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525 股票简称:长园集团 公告编号:2016076
长园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控股子公司上海和鹰机电科技有限公司、上海和鹰融资租 赁有限公司申请银行授信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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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担保人名称:上海和鹰机电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和鹰机电”)、上海 和鹰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和鹰租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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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担保金额:上海和鹰机电科技有限公司申请授信提供总额为14,000 万元 的担保、为上海和鹰融资租赁有限公司申请授信提供总额为3,000 万元的担保。
●截止公告披露日,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人民币60,864 万元(不含本次担保), 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1.41%,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6.52%。 ● 本次是否有反担保:无
-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积数量:无
一、担保情况概述
长园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16 年8 月9 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会议应到董事9 人,实际出席会议董事7 人,独立董事杨依明先生、独立董事秦敏聪先生因公出差,书面委托独立董事贺 云先生代为出席会议并行使表决权。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为控股子公司上海和鹰机电科技有限公司、上海和鹰融 资租赁有限公司申请银行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为了解决目前正常的资金需要, 顺利完成年度经营目标,上海和鹰机电科技有限公司拟向上海浦东发展银行闵行 支行申请5,000 万元的授信额度;向中国光大银行上海分行申请9,000 万元的授 信额度,期限一年,用于流动资金周转、银行承兑汇票、国内信用证。上海和鹰 融资租赁有限公司拟向上海浦东融资担保有限公司申请3,000 万元的授信额度,
期限一年,用于流动资金周转、银行承兑汇票、国内信用证。同意公司为上海和 鹰机电科技有限公司申请授信提供总额为14,000 万元的担保、为上海和鹰融资 租赁有限公司申请授信提供总额为3,000 万元的担保。
二、被担保人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上海和鹰机电科技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尹智勇 注册资本:6,000 万元
营业范围:电子产品、机械设备、机电产品、五金交电的进出口、佣金代理 (拍卖除外)和批发,以及其它相关的配套服务;从事机电科技领域内技术开发、 技术咨询、技术服务;计算机软件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
公司名称:上海和鹰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尹智勇 注册资本:20,000 万元
营业范围:融资租赁业务;租赁业务;向国内外购买租赁财产;租赁财产的 残值处理及维修;租赁交易咨询和担保。
与上市公司关系:和鹰机电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和鹰租赁为和鹰机电之全资 子公司。
和鹰机电最近一年又一期的财务数据:
|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 |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 |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 | |||
|---|---|---|---|---|---|
| 年度 | 资产总额 | 负债总额 | 净资产 | 营业收入 | 净利润 |
| 2015 年 (经审计) |
68,626.73 | 37,204.64 |
31,422.09 |
47,670.24 |
11,170.33 |
| 2016 年1-3 月份 (未经审计) |
69,572.65 |
37,630.53 |
31,942.12 |
7,944.00 |
520.03 |
和鹰租赁最近一年又一期的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
| 年度 | 资产总额 | 负债总额 | 净资产 | 营业收入 | 净利润 |
|---|---|---|---|---|---|
| 2015 年 (经审计) |
26,463.22 | 9,438.64 |
17,024.58 |
1,384.17 |
402.17 |
| 2016 年1-6 月份 (未经审计) |
33,986.62 |
13,543.49 |
20,443.13 |
775.55 |
39.89 |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待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实际贷款发生时再签订相关协议。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为控股子公司和鹰机电、和鹰租赁申请授信额度提供 担保是为了满足子公司日常经营需要;且被担保方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可以 及时掌握其资信状况、风险可控,同意为其申请授信提供担保。
独立董事意见:公司严格遵守《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认真贯彻落实《关 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证监 发〔2003〕56 号)和《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证监发〔2005〕 120 号)的规定,严格控制对外担保风险,公司为控股子公司申请授信提供担保 申请属于满足控股子公司生产经营和资金合理利用的需要,担保决策程序合法、 合理,并及时相关的信息披露义务,没有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
五、担保累计金额及逾期担保的累计金额
截止公告披露日,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人民币60,864 万元(不含本次担保), 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1.41%,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6.52%; 其中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为人民币45,864 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 经审计净资产的8.60%,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逾期担保。
六、备查文件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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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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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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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被担保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特此公告!
长园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六年八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