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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angYuan Technology Group Ltd. — 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2021
Apr 23, 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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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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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园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 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等要求, 我们作为长园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对公司于2021 年4 月22 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五十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 见:
一、关于2020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独立意见
公司2020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目前公司内部控制体系 建设、内控制度执行的实际情况。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 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 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 内部控制重大缺陷。我们同意此项议案。
二、关于公司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章程第一百五十七条规定,公司拟实施现金分红时应同时满足以下 条件:(1)公司年末资产负债率未超过百分之七十;(2)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 量净额为正数;(3)当年年度盈利且不存在未弥补亏损;(4)审计机构对公司的 该年度财务报告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经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 通合伙)审计,公司2020 年度存在较大金额的未弥补亏损,公司不具备实施现 金分红的条件。公司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是基于《公司章程》规定及公司实 际情况而做出的,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和中小投资者 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此项议案并同意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 关于计提2020 年度资产减值准备的独立意见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制度的规定,并履 行了相应的决策程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依据充分、计提合理,能够真实、 准确的反映公司资产情况,有助于向投资者提供更加真实、可靠、准确的会计信 息,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我们同意此项议案。
四、关于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独立意见
公司董监高薪酬方案是结合目前公司生产经营实际状况,由薪酬与考核委员 会讨论研究并向董事会汇报。我们认为:2020 年度公司对董事和高管支付的薪 酬符合年初制定的政策及考核标准,公司2021 年董监高的薪酬方案制定客观合 理,薪酬的确定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同意此议 案并同意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进行的合理变更, 且本事项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不存 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此项议案。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长园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意见》之签字页)
赖泽侨 孔涛 彭丁带 二〇二一年四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