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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angYuan Technology Group Ltd. — 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2020
Jan 16, 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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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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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园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 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以及《长园集团股份有限公 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制度》的要求,我们作为长园集 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对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 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向民生银行申请授信并提供质押的独立意见
同意公司向中国民生银行深圳分行申请办理流动资金贷款业务,贷款金额不 超过10,000 万元整,期限1 年,以公司自有金额人民币10,000 万元中国民生银 行“随享存”存单质押担保,具体以中国民生银行深圳分行最终审批为准。原中 国民生银行深圳分行人民币15,000 万元综合授信追加公司所持有东莞市康业投 资有限公司 100%股权质押担保。基于补充公司营运资金等方面考虑,公司根据 银行要求为申请授信提供质押担保符合公司实际经营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 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本次提供申请授信并提供质押担保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 议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股票上市规则》等规则的有关规定。同意 提交至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聘任公司副总裁的独立意见
经审核,朱晓军先生具备担任公司副总裁的任职条件和履职能力,未发现有 《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也不 存在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未解除的情形,未曾受过 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任何处罚和惩戒;本次董事会聘任公司副总裁的程序 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程序合法有效,同意聘任朱晓 军先生担任公司副总裁。
独立董事:赖泽侨、秦敏聪、彭丁带 二〇二〇年一月十六日